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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女王蜂的征途-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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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多了死前叫板嘴硬,他这种好说话的,真是清新脱俗的一个人质。
白隐缓缓倒下,眼里只有人偶般的安静,仿佛一切都与他无关。
但当夜,蜂王竟然来了他的牢房。
“人类……地下城……”蜂王状若梦游,吃力地撑在门框边,“那是什么意思?”
亚蜂,本来不该在这个时间醒来。
白隐诧异地睁开眼,惊愕表情久久不曾收起:“……在对蜂族的作战中,人类损失惨重,所以在地表下建起安全的新城市居住。”
“竟然……输了?”蜂王迷茫地握紧右手,“这里好像没有带窗户的房间,我会安排你住在高处……我们,总有一日会回到地表上的,一定、一定能让你看见……天空。”蜂
掌心中多出一把陌生的短刀,白天见到她的时候,还没有。
“人类不是蜂族的对手,想回到地面,除非你是神。”白隐吃力地挣脱束缚带,坐起来。
蜂王轻笑,语气突然笃定的像换了个人:“我不是神,可神也不是我啊。”
杀死一个人可以用很多种方式,但点亮他的生命,有这句话就够了。
白隐的心脏砰砰直跳:“那你是谁?”
蜂王瞬间僵硬,彷徨地转身离去,连那把刀掉了都没有捡起:“对了……我是谁啊……”
白隐从床上挣扎着坐起来,滚到她丢下的短刀旁,张口咬住刀柄。解开束缚已经精疲力尽,可每一次深呼吸,就多出一分活人的生命力。
你是谁呢?
……
清晨,天边乍现第一缕日光。
林半芙在虫鸣声中醒来,发现自己蜷缩身体躺在吊床上,潮湿的空气让翅膀凝结一层露水。
而白隐换了新衣服,白大褂内搭灰色衬衫,坐在枕那边的树下侧头沉睡,还紧紧抱着膝盖。
这是个很没安全感的睡姿。
他的睫毛不算浓密,但又直又长,挂着一串水珠,在眼睑下投出细细的影子。
林半芙看了片刻,振翅飞起,去摘树上结的果实,枝叶间有一簇簇嫩青球体,似乎能吃。
“嗡嗡嗡——”
她走了!
白隐听见声音,条件反射地站起来寻找,脸上闪过难以掩饰的慌乱。
“我去找点吃的。”林半芙轻飘飘地落地,扔给他泛青的果子,“应该没毒。”
“这是蒲桃的果实,不过还没有成熟。”白隐急忙接住,提醒却晚了。
林半芙已经吞下一颗,酸的眯起眼睛:“凑合吃一点吧,我又不可能带个移动行宫变出酒池肉林,野兽抓住了也找不到生火材料烹饪,昆虫又多半有毒。”
蒲桃未成熟的果实对常人来说勉强入口,对她来说根本无法接受。
在蜂巢居住的那几日,林半芙已经发现了新的饮食爱好,亚蜂嗜甜,如果敞开了吃到饱,她一天要消耗和体重相当的糖分。
“不必勉强,这里已经离千灯城不远了,你想吃什么都可以。”白隐看了看手里那簇果子,郑重地收进外套口袋里。
这么珍贵的东西,要拿回去做成标本保存起来。
“这就是你的目的吗?把我带回城里。”林半芙轻巧地坐在吊床上,曲起一条腿,“不,是把一只蜂王带回去。”
白隐睫毛扑闪:“你……是什么时候发觉的?”
“艾佑说亚蜂很值钱以后就开始怀疑了。”林半芙懒散地靠在树干上,“你是故意被亚蜂抓住的,帮助我不可能没有原因。无人见过的蜂王,价格应该不低吧?”
“我最初的确是为了带回一只女王,一夜的时间,有无数机会杀掉你。”白隐坦率承认,一步步向她走来,“但是,我不会这么做的。”
他要下手,甚至不用到处寻找武器,在林半芙沉睡时拿走她的刀就可以。
“难道是死掉的蜂王没有价值,才让你改变主意的?”林半芙的坐姿看似松散却无处不在戒备,不过白隐……真的能伤害她吗?
解剖刀一样的目光审视白隐,白大褂覆盖下的身体有些肌肉,手指看起来倒比她灵活,似乎是做实验练出来的。
可手速快也没什么用,他就算一秒钟翻出八百个花绳,也打不过训练有素的战士。
“不告诉你哦。”白隐一副将秘密保守到底的神秘态度,停在面前,低头将视线拉到和她齐平的角度,“知道你不放心,所以干脆杀掉我吧,城市就在附近,你能自己走过去,不需要我的帮助了。”
林半芙流畅地抽刀:“想以退为进?万一我当真了,你可别后悔。”
大话谁不会说,君不见酒场上的男人灌下两碗,拍拍胸脯,一晚上能收获几十个真心朋友。
可事实上最后插朋友两刀的,往往就是这类人。
白隐却主动凑上前,将脖子送到刀锋下:“我从来都没有活着的感觉,所以死了也不觉得可惜。带不回蜂王,照样会有人处决我,怎么想,都是被你杀了比较幸福。”
刀尖已经戳在皮肤上,血珠渗出来,像颗朱砂,很快淅淅沥沥。
浅灰衬衫上浸出突兀的暗红色,白隐握住她拿刀的手,仍然在用力。
“你是我的人。”林半芙突然掐住他的下颌向刀刃扯远,“你以前说过,你是我的人。”
“啊……”白隐万年不变的笑容退潮般消失。
“不是有人威胁抓不到蜂王就杀了你吗?”林半芙自信地甩掉刀上的血珠,“他说了不算,你是我的,敢来找茬就打走,还是觉得我会比那个人弱?再说我好歹是半个王,需要跟班,就你了。”
目光要放长远,多为将来考虑。
以前做银星准校的时候,她身边什么时候缺过小弟?哪次都是一呼百应,不知道的还以为军校有人揭竿起义了。
人蜂侍从不予考虑,跟林半芙的脑波完全对不上。
倒是皮相精致的高级知识分子,性格良好,忠诚度也是满分,不被划进私人所有物,老天都会指责她。
丛林的植物为了争夺日光,拼命向上生长,舒展叶片遮天蔽日,透过枝叶去看,天空的颜色有些不明显,但应该是澄澈的蓝。
白隐阴冷的余光扫过四周,收敛后才望着她的眼睛:“需要宣誓效忠吗?我可以用六种语言宣读骑士宣言,只是不太会执行……”
他出生于黑暗世界,用智慧满足恶念,用谎言诠释人性。
谦恭,正直,怜悯,英勇,公正,牺牲……
骑士宣言里的美好品质他都不具备,毫无荣誉,灵魂失格,没有朋友。
不会善待弱者,不为任何人战斗,冷眼旁观一切错误和不公,哪怕濒死之人求助,也无法让他露出微笑之外的任何表情。
除了那一句。
我发誓将对所爱至死不渝。
林半芙笑得畅快:“这倒不用,我还是更喜欢听相声,有时间去练一段儿吧……好了说正事。我是出了名的护短,信你后就不再起疑心,哪怕前面有个坑,也不会拿自己人当炮灰填路,所以你……最好别隐瞒什么。”
笑起来眼尾舒展,在清晨明晰的光线里有了丝妩媚的味道,眉梢的英气却不曾减弱。
白隐脸颊迅速烧红,心脏开始剧烈跳动:“只要你问,我都会回答。”
“那我就直接问了,你第一次做春梦是什么时候?”林半芙往嘴里扔了颗半生不熟的蒲桃果实。
她不想看他死,只好英雄救美,顺便满足一下小小的私心。
人不会只倒霉一次,但也不会一直倒霉。
有私心怎么了?以林半芙的心理强大程度,绝对不会不好意思。反正人生在世,真正的本事又不是脸,而是不要脸。
“……”白隐沉默以对这个问题。
其实,他还是说了个小小的谎。
交易的条件,并不是抓到蜂王就能拿去卖钱,抓不到就是个死。而是他抓回蜂王,才能得到死亡的解脱。
但现在,白隐想要活着。
第一次无比坚定的,想活下去。
林半芙笑够了,坐在摇摇晃晃的吊床上安静下来,直觉他要说什么事情。
“我身体里有发讯器,不管走到哪里都会被找到,昨夜袭击,也是他们通过发讯器信号判断蜂巢位置的。”白隐说完,再次用阴冷的眼神环视周围,“而且,已经找来了。”
林半芙梳理着睡乱的发尾:“他们?追击的人脚步声响得三百米外就听见了。”
话音未落,以蒲桃树间的吊床为圆心,灌木丛沙沙作响地摇晃,一群人猛地站起,小心翼翼地靠近。
全都穿着白色的生化防护服,防毒面具严丝合缝的扣在脸上,手持高压电枪和麻醉针。
右手边的男人忍不住惊呼出声:“人蜂,是人蜂没错!长翅膀的人形生物,我还没见过活的!”
“不……不是……”同伴费力地挤出字句,“幼卵只会寄生男人,所以人蜂外表均为男性,这是一只……一只蜂王……”
“那不就简单了,我们的命令是蜂王活捉,旁边那个男人直接处死!”
林半芙漫不经心地抬眼,包围者齐齐愣住,忍不住后退几步。
蜂王竟然长成这个样子?
本以为是凶悍的虫形怪物,没想到……比人类更加惊艳。
然而惊艳也只是刹那,一阵狂风掠过,树上叶子落了几片,几声重物落地的闷响之后,构成包围圈的男人逐一倒地。
林半芙敲晕最后一个敌人,语气像在教训小学生:“正打架呢,你们交头接耳成什么样子。”
名人名言引用多了,就从哲学家沦落到网络鸡汤水平。
不过鸡汤也有营养,譬如尼采那句“杀不死我的,会让我变得更强大”,就是告诉我们反派的重要性。
林半芙必须感谢这十几个人,不仅没杀死她,还让她更强大,最重要的是,解决了衣服来源。
她不能拖着两对翅膀进入人类城市,但临行前在女王的衣帽间里翻了个遍,也没找到什么可以穿的。
哪怕遮挡最严实的波西米亚裙,充其量也就是比基尼换成死库水的水平,完全藏不住翅膀。
十分钟后,林半芙拼出一套能遮住翅膀的衣服,丐帮混搭风,去时尚界深造都不是问题。
☆、第7章
白隐所说的敌人听起来危险,前往人类城市的路上,但没有发起第二次攻击。
大概多半人手都在昨夜偷袭蜂巢时折损,而且,他们已经抓了几只雄蜂,考虑到及时止损的原则,应该不会追过来。
这片深绿丛林的边缘,连接着人类的城市废墟,藤蔓肆无忌惮地爬上倒塌的高楼,在石砖之间生长。
而新的城市,建立在废墟地下的深处,与日隔绝,无比坚固。
林半芙在白隐的引路下抵达城市入口,这是条通往地下的宽阔水泥坡道,尽头有一扇厚重的合金巨门,平日打开,出现危机则会迅速关闭。
经过合金门,才算真正进入千灯城。
周围有不少人从这条路进入城内,日出后是亚蜂的活跃时间,有点脑子的人,都不会在野外多停留。
林半芙混在其中到不算很突兀,只是装扮太过抢眼,这一身横七竖八套着好几件衣服。
哪怕丐帮四袋弟子,见了她都得尊称一声长老。
大街上的乞丐不少,顶着一身破烂装只会被嫌弃,但如果潇洒如犀利哥,混搭出别样的感觉,别说被群众多看几眼,走红网络都不难。
其中最根本的原因,三分靠气质,七分靠刷脸。
林半芙走在人行道上,气定神闲,连步伐都没有加快,平静的让围观群众怀疑是不是自己少见多怪。
最终,林半芙即将经过闸门,身边好奇的目光终于消散。
“这么点时间就够欣赏我的美了?”她意犹未尽,“我还准备收观赏费呢。”
心理素质过人,不光因为脸皮厚度惊人。
俗话说得好,做贼心虚,林半芙不是小偷,却比小偷危险一万倍。
如果被人盯两眼就瑟瑟发抖浑身不自在,瞎子都能看出有问题,身份暴露后,唯一的下场就是死。
这又不是过家家,说谁是妈妈谁就是妈妈,她拖着两对翅膀宣称自己不是人蜂,也得有人信啊。
但哪怕一路走来没有露出任何纰漏,林半芙还是被拦住了。
“站住。”通道检查站的工作人员,在她经过闸门时特意过来叫住,“你来千灯城干什么?”
这话问的很有水平,跳过“你是不是新来的”,直接用“你来干什么”步入正题。
林半芙面不改色,脑内闪过一只娇羞的雄蜂:“我是来找老公的。”
这不算说谎,她的老公……们,昨夜真的被抓走了。
竟然结婚了!
目的纯粹是搭讪的工作人员,顿时死心。
林半芙带着三分好奇观察周围,地下城在尚为人类时还未建成,不过建筑物外观变化不大,只是相当低矮。
唯一鲜艳的,是各色照亮地下的霓虹灯,像夜空里绽放了一朵朵花。
末世后的新生代人类几乎没有见过白日的天空,对他们来说,人体需要借助日光合成的维生素D和微量元素,在人造阳光灯下才能获得。
而太阳等于危险,意味着有可能被亚蜂攻击。
“定位器的种类不同,有些会爆炸,附近出现你认识的人,要马上告诉我。”林半芙亲昵地走在白隐身边,声音轻而阴冷,“而我,是回来找人的。也不知道过去了三十年,他们还活着没有……”
“那个人对你很重要吗?”白隐的左臂从指尖开始发麻,很快蔓延全身。
林半芙轻笑:“当然重要,我连做梦都在想要怎么弄死他们。对了,人流量大的商业街怎么走?去找个地方吃饭,再换身衣服,太热了。”
进入压抑的地下后,饥饿和脱水状况更加严重,眼前的街道似乎开始扭曲,每一个细胞都在渴求糖分。
白隐应该也好不到哪里去,神态勉强如常,脱下白大褂,接着解开衬衫纽扣:“先穿我的好了。”
锁骨露出,飘来一阵若有若无的温热香气。
林半芙难耐地舔了舔唇角,才意识到自己过分激动:“……不必,我在蜂巢里找到了一点现金,还是去买新的吧。”
白隐失望地垂下嘴角,一副受了委屈的样子。
“不让你大庭广众脱衣服,难道还是我做错了?”林半芙停在路边的门店前,注视着玻璃柜里的黑色薄风衣。
长度刚好过膝,就是这件了。
林半芙推开店门,她买东西从来都是直奔主题,确定好需要的东西,从选定到付款不会超过十分钟。
虽然很满意丐帮混搭风,但时尚达人的造型对接下来的场合来说,还是太不严肃了。
但店内的导购小姐,明显没打算轻易放过这位高质量的客人,职业性地露出微笑站在旁边:“小姐,这个系列还有酒红款,非常适合您的气质,需要试一下吗?”
林半芙直接进了更衣室,片刻后出来,带出一股让导购安静的气场:“……将军上阵之前总要披挂,穿着维尼熊睡衣去,就有点不成样子。”
导购愣住,并不明白她在说什么。
林半芙从口袋里拿出条吊坠,补上一抹酒红,将长发束成马尾,付钱离开衣店。
另一边,白隐面对垃圾桶,正在做今生最艰难的选择。
这几件衣服是林半芙让他处理掉的,到底要不要偷偷留下呢?
衣服又不是她的,没有收藏价值,但临时穿过一会儿应该也属于她的东西。
再说,要把东西放在哪里?口袋里明显塞不下,穿在身上似乎也不行……
林半芙刚离开店里,看到外面有一只纠结的白隐,顺手将衣物塞进垃圾桶:“你在想什么?”
“……已经不用想了。”白隐回神,发现她胸前多了条项链,“接下来要去哪里?”
红宝石吊坠,颜色是剔透的酒红,用白金细鱼骨链串起来,看上去并不便宜。
林半芙将风衣袖子卷到小臂,向长街对面的咖啡店走去:“啊,吊坠是很久以前别人送的生日礼物,说给我护身符,让我在重要的场合戴上,能保平安顺遂。”
“灵验吗?”白隐绅士地替她推开咖啡店的玻璃门。
“相当灵验,戴上它没几天,我就死在蜂巢附近了。”林半芙呵呵笑了几声,坐在视野开阔的靠窗位置,“点餐吧,吃饱以后找个地方,帮你拆掉定位器。”
……
陆力是这家咖啡店的服务生,长久以来都被一个问题困扰:长得好看能当饭吃吗?
白天的上午客人最稀少,此刻店里只有他值班,有时半天也做不了一笔生意,今天却来了两位客人。
少女穿着不符合年纪的黑色风衣,一举一动都在用事实回答那个问题。
能!
长得好看不光能当饭吃,而且还是那种从今往后敞开了吃都不用愁的好看。
陆力偷看了她好几眼,再然后,目光落在红宝石吊坠上。
东西绝对是真品,价值不菲,在黑衣上格外明显,像墨里掺了一滴血。
而陆力在当服务生之前,是个小偷。
“需要帮忙整理一下吗?”
客人点的东西很多,桌上放的花瓶显得很碍事,陆力放下三明治和咖啡,抱走花瓶时装作手滑了一下,指尖微动,划过少女的颈边。
挂红宝石的细链松动,无声地向下坠去。
很好,就这样!
“不好意思,差点没拿住。”陆力满脸歉意地低头,忍住嘴角兴奋的笑容。
店里铺了地毯,东西掉下去一点声音都没有,反正他们也注意不到,等人走了,再把宝石捡起来,发一笔横财。
然而……
林半芙还盯着窗外,根本没回头,手上却像长了眼睛,迅速托住下坠的项链。
陆力用余光看见,瞳孔缩起。
这不可能!
他的动作多快,唯一的解释是少女察觉到脖子上极轻的重量变化……但也不会在掉落的瞬间接住东西。
林半芙把白金细链绕在手指上,慢慢收回目光,却问:“你们这里,有糖吗?”
陆力后背冒出冷汗,忙不迭点头:“有有有,咖啡和砂糖都能免、免费加!我现在就给您拿去。”
林半芙笑容灿烂:“咖啡就不用续杯了,多给我加点糖吧。”
陆力心虚之下,从后厨拿了大罐的砂糖给她,然而放下罐子回头看了一眼,就在原地石化。
别人是在咖啡里加砂糖,她是在砂糖里加咖啡啊!
“让我看看。”白隐拿过她手中的项链,“项链扣坏了,应该太久没戴过了。”
林半芙搅着加多砂糖的浓稠咖啡:“这个护身符一点都不灵,现在断了,说不定是好兆头。”
“我试试,应该可以修好。”白隐专注地修理小小的项链扣,手被尖锐的金属划伤,心里的嫉妒一点点生长嫩芽。
因为她注视项链的眼神,相当温柔。
咖啡喝完了,林半芙干脆直接开始往嘴里塞砂糖,注视甜点眼神不光温柔,还很扭曲。
可还不够,远远不够!
胃像个无底洞,哪怕吃了一整罐糖和两人份的培根三明治,还是烧着饥饿的火。
林半芙突然又闻到了温热的香味,猛地抬头,映入眼帘的是白隐。
他的手上,冒出细细的血珠。
林半芙闻到血气突然醒悟过来,她想要的不是糖,而是血肉。
那才是世界上最甜的滋味,蜜糖那种粗劣的替代品,根本无法与之相比。
亚蜂最喜欢的食物是人,之前并未发觉,但现在,已经饿到极限了。
林半芙腾地站起来,抢过吊坠:“我先离开一会儿。”
“你要去哪里?”白隐抬头,察觉到她的坚决,表情慌乱,“不要丢下我。”
“先不要靠近!”林半芙紧张地握紧项链,往店外跑去,“马上回来找你。”
跑到完全无人的角落才敢停下来,她刚才,差一点就忍不住扑上去咬白隐的冲动了。
总算知道秀色可餐是什么感觉,饥饿感席卷全身,那点理智被本能摧枯拉朽,迅速崩坏。
白隐,一个不知道磨不磨人的小妖精,差点毁了她引以为傲的自制力,她必须,冷静下来。
林半芙深呼吸许久,刚才吃下的糖分开始消化,对血肉的渴望才勉强消失。如果护身符真的有用,就保佑她不要失去理智吧。
林半芙把修好的项链重新挂回脖子,慢慢走进咖啡店。
靠窗的位置只剩几个空盘子,白隐不见了。
“跟我一起来的男人呢?”林半芙叫住收拾空盘的陆力,眼神锐利。
陆力心里有些高兴,乖巧地垂下眼:“不知道啊,我刚才在后厨帮忙,可能走了。”
“早知道就把你的手指敲断了,我可真是善良。”林半芙抱臂靠在桌边,“当小偷的技术这么生疏,还是好好端盘子吧。”
“你……”陆力手一抖,托盘晃了晃,收好的盘子掉在绒毯上。
果然没发出声音。
林半芙以过来人的身份嘲笑他:“小兄弟,我去教官办公室里偷红章给自己批假条的时候,你还没出生呢。”
前半句是实话,后半句也是实话。
死的那年二十岁,算上沉睡的三十年,林半芙也是某种意义上的年过半百了。
以战士的标准衡量,她是史上最年轻的银星准校,但年轻并不代表经验稀少,进校后只用了三个月混成老油条,什么荤的素的没见过?
“我管你以前多厉害。”陆力蹲下,一个个把盘子捡起来,“又不是没挨过打,反正想从我这儿拿到消息,就得……把那个项链送我。附近可没有摄像头,你可以试试自己找。”
林半芙眉头一皱却没犹豫,立刻扯下红宝石吊坠扔出去。
刚修好的项链扣,发出清脆的断裂声。
陆力敏捷地劈手接住,笑容满面:“刚才你走之后,进来两个人对他说了几句话,其中一个是光头,脑袋上有道疤痕,那个男人听完就跟着上车了,七座的商务车,往北开,走了不到两分钟。餐费还没给呢,不过他们气势很凶,我也没敢上去要。”
这个消息买的很贵,却很值得。
小偷的眼睛最亮,几句话交代了目标的动向和特征,找起来会轻松不少。
陆力又笑:“既然给了这么好的东西,这顿饭算我请客啦。刚才我收拾桌子,发现上面有咖啡写的字,那个男人留了话,让你不要找他。”
林半芙看了看干净的桌面,没有犹豫的扬长而去。
出门向北,只有一条笔直的大路能让商务车通过,只过了几分钟,应该来得及。
林半芙极目远眺,视线所及的范围里,却没有类似车辆的影子。
亚蜂的视力远胜人类,哪怕是她之前双眼5。2的水平也没法比,应该不会被看漏。带走白隐的那辆车去哪里了?
林半芙向前走了一阵,前方出现一条小巷,犹豫片刻,决定走进去砰砰运去。
对方开车,却不代表要一直用交通工具啊。
小巷里没有路灯,一片漆黑,加深了狭窄感。
“姑娘请留步!我这里有个祖传的宝贝,给你看一下?”
黑暗里突然跳出一个男人,下巴夹着手电筒,神神秘秘地解开上衣。
林半芙被堵个正着,却怀念地想,好久没遇到变态了啊……
他展开的外套下穿着T恤,证明目的绝不猥琐,而且内侧两边挂满了花花绿绿的瓶子,从粉末到液体应有尽有。
苗征的这身装扮很符合他的身份,一个推销员。
胡子拉碴,举止娘化。
“众所周知,四成左右的人无法对同类分泌多巴胺等爱情化学物质,这一绝症的患者被称为‘失爱者’……”他翘起兰花指,紧接着换上极具煽动力的语气,瞳孔都在闪闪发光!
“失爱者,是什么?”林半芙听到新名词,顿时觉得被时代抛弃。
苗征是个称职的推销员,立刻开始神神叨叨的科普:“那你可真是够落伍的,山沟沟里出来的吧?小村姑,这可是常识哦常识。”
林半芙一脸问号。
曾在2016,末世降临之前,网上发起过一场“关爱单身狗”的公益活动。
然而没有收到任何成效,反倒招来脱单敌军惨无人道的秀恩爱攻击!
随着末世来临,后果是惨痛的。
50%的人类已经无法接收来自同类的费洛蒙信号,日常生活不受影响,却完全不会产生“爱情”的感觉。
医学界还未拿出解决方案,所以该病目前属于绝症,被定义为七级伤残。
患者称作失爱者,还能在每个月初领取名为“狗粮”的食物补助。
林半芙算是听明白了。
失爱者,就是单身狗的雅称。
作者有话要说: 评论里的失爱者让我看到你们的双手~
汪!
☆、第8章
自从人类居住地下城的时代到来,人人宅居在家,失爱者泛滥的同时,也催生出一个新的发财之道……
——贩售费洛蒙试剂,俗称假药贩子。
苗征和假药贩子的不同之处在于,他那里倒是有一点真货。
“所以,还在为喜欢的人无法接受你的信号而苦恼吗?不用担心!失爱者研究中心最新开发的费洛蒙试剂,使用后保准从前冷若冰霜的男神对你一见倾心不已,二见食不知味!亲,一年内变心,我们还包赔一个新男友哦。”
这点真货,给了苗征卖力推销的底气。
“无法接受信号?你这是在给WiFi相亲吧。”林半芙被手电筒晃得眼晕,嫌弃地绕过苗征,“我为什么要喜欢别人?有别人喜欢我就够了。再说,赔的人要是你,那还不如孤独终老呢。”
话里带刺,扎得人不敢靠近。
刺也分种类,有的是带刺玫瑰,有的就是带刺黄瓜了。
她很明显是前者,不用手电筒照亮都能看出是朵法国产的路易十四,唇角一勾娇艳邪恶,让人不敢下手采撷。
苗征挠了挠脸,追过去把林半芙生生拽到角落:“别跑啊,站住聊聊。我说了这么长一串话,该给点辛苦费吧?”
的确该给辛苦费,一个人身兼这强盗和小贩两种职业,让人感动,随口说说还用了三个成语,看来平常没少学习充电。
林半芙脑中冒出一个新年头,看着伸到眼前的拳头,面色微白:“买卖不成,就想明抢?”
“知道怕就好,把钱包拿出来。”苗征得意洋洋地摊开手心,“偏僻的地方坏人越多,怪自己命不好吧,可爱的小姐姐。”
“眼睛瞎成这样,下次出门就别拿手电筒了,带只导盲犬不行吗?”明明情势不利,林半芙还反常地笑了笑。
什么意思?
当他这170高90斤重的健壮……没错,健壮体格是摆设吗!
苗征还没反应过来,腹部就被重重踹了一脚,不由自主俯身的同时,颈间一凉。
“你就没想过,为什么知道小巷里危险,可有人还是会往这条路走?”林半芙手中蓦地出现一把短刀,锋刃雪亮,“怪自己命不好吧,谁让你正好撞我枪口上,这位……小哥哥?”
苗征垂头丧气,放弃挣扎:“我知道了我知道了——你要多少钱?”
“不要钱。”
“呀——那你想劫色?”苗征尖叫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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