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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从末世来[50年代]-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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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老支书跟很多老人一样,觉得是青梅天生直觉就准。这样的人也不是没有,要不是现在不准信封建迷信,老支书怕是都要生出旁的想法。
这样的能人,不拿出来用,可惜了。
有了青梅压阵,以后江红军在屯里,甚至在镇上公社里,说话的份量也更足。有了这样的想法,老支书跟江红军对青梅越发信重,铁了心要拉拢青梅。
见青梅来了,江红军笑着起身,先跟二人打了招呼,又对着狗子笑了笑,自己转身去房间里拿了个罐头倒进碗里,给三个人端了出来。
罐头可是稀罕物,要不是江红军的大儿子在镇上教书,小妹又是汽车站里的,未来女婿还是供销社里头的,有钱也不一定能弄来这样的好物。
青梅看见江红军端出来的黄桃水果罐头,注意力免不了就被转移了,话也不多说了,就坐在那里,看着赵三明拿出本本来,随口跟老支书寒暄几句。
还甭说,有青梅在,又是从小就相熟的人跟环境,赵三明那张嘴确实比青梅会说多了。
当然,以前他那张嘴是专门尖酸刻薄,等跟着海哥去了趟县城,赵三明的嘴终于能说好听话出来了。
老支书跟江红军也察觉出来赵三明的改变,不过也只以为是青梅现在能压着他,赵三明自然智能服软,哪里想得到这个二流子还能干出跟人去县城搞买卖这等吓人的大事呢。
也就亏得赵三明本来就跟屯里人没多亲近,青梅以及原主也都不是与人热情往来的,所以青梅他们家多了棉被,青梅多了穿在里面的棉衣,居然这许久也没被人发现知晓。
“叫孙致远是吧?这名字好,是青梅取的?”
赵三明小学都没上几天,就因为太调皮不服管教,被学校里的老师给劝回来了,大字不识几个,当然不可能给狗子取这样有文化的名字。
老支书戴上个碎了一边镜片的老花眼镜,眯着眼拿着笔,在赵三明提供的户口本上填写信息。
赵三明已经对拍青梅马屁形成了良好的惯性,闻言那自然是麻溜地接过话头,嘿嘿一笑:“那可不,咱家里就属青梅最能耐,这个名字一听就是以后能干大事的人。”
其实赵三明连“孙致远”这三个字到底咋写都不知道,更不知道是啥意思,可只要是青梅决定取的,就算是还叫“狗杂种”,那也必须得变着花样地夸啊!
老支书笑呵呵抬头看青梅,“丫头,这是自己跟着书上学过?能给娃娃取这个名字,可不是一般的有文化。”
青梅面不改色,放下碗“嗯”了一声,垂着眼帘看着吃空了的碗,舔了舔嘴唇。
狗子一看,连忙把自己还剩许多水果罐头的碗捧着送到青梅嘴边,小小声说:“梅姨,你吃!”
青梅看了看碗里的糖水跟水果块,又看了看狗子,伸手把他的碗接过来,倒了一半,把剩下的还给狗子。
青梅又有吃的,高兴了。
狗子把自己的分享给了梅姨,也满足了。
一大一小眯着眼开吃,旁边的江红军看了,只觉得好笑。
之前他就发现了,青梅这个人看起来沉默寡言,关键时刻也很稳得住,可在吃这上面,就跟小孩子一样。
转念一想,青梅今年也才刚十九岁,还没当娘呢,可不就孩子气了些么。
大概是小时候饿怕了,现在长大了,青梅对吃的多看重几分也是正常的。
老支书那里,青梅就回了个“嗯”,老支书也就笑笑,没多问,心里则想着青梅怕是跟嘎子村那些“臭&老&九”学的。
嘎子村是方圆有名的穷村子,前两年定罪打下来的那些人,好些都被放到了嘎子村。
嘎子村恶汉泼妇懒汉贼汉多得很,整个村子的民风就那么形成了,到了那里的那些“臭&老&九”少有不被欺辱的,有的受不住欺辱,直接上吊跳河自杀的。
到现在,下放的十来个人,硬撑着还活着的,竟然只剩一个了。
想到这里,老支书忍不住摇头,嘴巴却闭得很严,什么都没说。
他信得过儿子,信得过青梅,可信不过赵三明。
万一他透露了点口风,这二流子拿出去有意无意说漏了嘴,那可就是天降横祸了。
这也是老支书没再问青梅如何学习识字的原因。
赵三明却根本没往深处想,看老支书正认真写字,自己就松快着去端自己那碗水果罐头。
正端起来要吃,结果赵三明忽然感觉头皮一凉,抬眼一看,才发现青梅跟狗子都目光炯炯地盯着他。
端着水果罐头碗的赵三明:“……”
吃,还是挨打,这是一个问题。
要是换个人来,赵三明咬咬牙,也就选择挨打了。
毕竟水果罐头可是好东西,他长这么大,也就上回去沾了海哥的福,才尝到了一小块。
可现在盯着他的是青梅,是不出意外他必须得跟着过一辈子的娘们儿,是随手都能伸手出脚毫无压力碾压他的恶婆娘。
赵三明没法,笑得很勉强地问:“青梅,喜不喜欢吃?要是喜欢,我这份也给你。”
赵三明还抱着卑微的期盼,期盼青梅能在老支书跟队长面前忽然害个臊,不好意思说喜欢吃。
然而他自己也知道这个期盼是多么的渺茫不切实际,不为别的,就因为这是吃的,还是挺好吃的那种!
“喜欢!”
青梅果然干脆利落地点头,还开口吐出清晰明白的两个字,赵三明再舍不得,还是智能僵着脸把碗送了过去。
青梅接了碗,唇角抿出笑地弧度来,眼睛亮晶晶地看了赵三明一眼,而后转身跟狗子一人分了一半。
真好,她吃了两人份,狗子也吃到了整份,赵三明还是挺识趣的嘛。
青梅对赵三明,那是赞赏满意地一笑,可赵三明却看愣了眼,缓过神来就飘起来了,觉得是家里娘们儿在对他抛媚眼。
嘿嘿,这是被哄高兴了,终于愿意软乎的意思了?
想到先前在厨房里老娘跟他说的那番话,赵三明心里热乎乎的,脑子里旖旎遐想一堆堆往外冒。
当时赵三明使计把狗子暂且支走,而后立马就跟亲娘诉苦,说自己成天在家如何如何操持家里家外,一个不慎还要挨打。
赵三明越说越觉得自己这日子过得没啥盼头,冤啊,憋啊,根本就看不见自由的那一天。
秋老太对此没啥想法,反而对着赵三明没好气地啐了一口,让他别身在福中不知福,“你看看满屯子,谁有青梅那样有本事?天天弄兔子野鸡回来,满屯媳妇都说了,你们家天天都冒肉香,这伙食,满屯谁家比得上?”
至于青梅打赵三明,嗨,那不是三明这死小子太皮太不落家了嘛,秋老太觉得现在这样就很好,她再也不用担心小儿子跑去外面惹上祸事了,也不用担心小儿子吃不饱穿不暖睡不香。
“像青梅这样一个人就能养起一个家的媳妇,你娘我走出去,哪个不羡慕我?以后你自己听话,乖一点,顾家一点,眼里看得见活,我就不信青梅能无缘无故就打你!”
赵三明听了,很郁闷,也很绝望,觉得自己比窦娥还冤:“娘,啥叫她不会无缘无故就打我?你是不知道,就今天出门的时候,就因为我一个铁哥们儿来家里站了一会儿,我都没让他进屋呢,结果青梅回来后发现了,就差点对我动手了。”
所以她是真的想打就打我!
秋老太失望地看了他一眼,转身去把身后泡发的木耳扔进锅里,一边搅拌一边吹着眼皮说:“就你那些朋友,能有几个好的,青梅要打你,肯定是因为发现你那朋友不是个好的。行了,你也甭跟我抱怨了,反正我对青梅是很满意。”
“三明,你可不能再犯糊涂了,听娘的话,好好跟青梅过日子,指不定这个冬天过完,娘就能抱小孙子了。”
赵三明原还有满肚子憋屈,可一听“小孙子”,忽然灵光一闪,觉得亲娘给自己打开了新思路。
要是家里这臭娘们儿怀上崽,到时候为了肚子里的娃娃,肯定不敢对他大打出手,到时候他说不定能翻身农奴把歌唱。
这边厢赵三明想得正要双眼冒光,青梅忽然抬眸直直地看了过来,吓得赵三明一个激灵,赶紧双手往膝盖上一放,抬头挺胸打直腰背,做专心致志看老支书写字状。
第54章 民兵队队长
老支书留青梅说话,赵三明眼珠子在老支书江红军青梅三人脸上一转,知情识趣地主动开口:“那啥,青梅,我带狗子去外面走走,小娃娃在屋里窝不住。”
说罢,赵三明拉着狗子就走了。
今儿虽然没像昨天那样出太阳,乌云也从原始森林深处压了过来,可也就是飘着绒毛小雪,对于屯里已经被关了好几天的孩子们来说,也是难得能出来奔跑放风的好日子。
青梅自己不擅长,也不喜欢与人过多交流,不过也知道狗子多跟屯里小孩子来往是好的。
江红军起身,把碗收起来,再回来的时候,手上就端着三杯茶,这是摆开了架势要谈正事啊。
老支书率先端起茶缸子喝了一口热茶,这才笑看青梅说到:“丫头,林队长招你去派出所,你咋不去?”
江红军诧异地看了自己老爹一眼,而后又看青梅,显然对于这件事,他是不知道的。
青梅面色如常,因为从一开始她就没想过要把这件事捂着。
这世上很多事,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句话不是说笑的。
“就是觉得在屯里挺好的。”
这回答简单,朴素,还有点傻,却是青梅真心实意的想法。
在末世的时候,很多人都幻想过,要是能找到一个不受外面变化影响的小世界,像世外桃源那般,大家都觉得,哪怕是自己一个人孤孤单单的在里面生活几十年,他们也是愿意的。
死不可怕,可怕的是死了尸体也得不到安宁,不是变成丧尸吃人,就是被丧尸吃。
无论哪一个,总归没一个能让国人心平气和接受的。
对于青梅来说,大岗屯就是这样理想中的小地方。青梅答得坦然真诚,老支书自然看得出来,点着头笑着说起正事。
过完这个年,开春以后春耕结束,老支书就要上公社做个交接,他身上这副担子也就要放下了。
当然,到时候肯定是要举行屯里公投,选举出下一任村长兼支书。
不过像这种事,不出意外,是已经敲定了江红军了。
“你一身本事,不使出来,单用来干活,太可惜了,我的意思是,到时候红军退下来,民兵队就由你带着。”
说完,老支书停顿了一下,拿了桌子上摆着的老烟炝到手上摩挲。
青梅确定老支书跟江红军都没有恶意,想了想,也没多做推辞,点头答应了下来。
既然老支书都直接找她本人说了,江红军肯定是会腾出民兵队队长这个职务。
说起来,支书跟民兵队队长,虽然不纳入华夏底层公务员范畴,却也是能领工资的,三年一选,由地方财政供给。
不过现在大家在钱财上还是比较敏感的,老支书跟江红军也从来没在外面说自己工资是多少,青梅心里默默猜想,大概也得有五六块钱吧。
虽不多,可至少每个月都能有固定工资,家里柴米油盐能解决不说,还能攒点票买些紧俏货。
青梅点了头,老支书就没多少话说了,之后就是江红军跟青梅说起冬天例行巡逻的事。
冬天里,像大岗屯这样紧挨着森林的山村,自然不能什么事都不做的就安生呆在家里。
像民兵队的人,就要分成几个小队,分批次在屯里巡逻,或是查看有没有猛兽下山的痕迹,或是查看耕地里有没有地鼠等动物搞破坏。
目前民兵队一共有二十九人,加上青梅,就是三十人,刚好分五个人一队,六队人马巡逻一天,既早晚两次,五天后轮到第二次,也不算太累。
“这个巡逻,屯里还是有补贴的,算工分。”
提起工分,青梅就来劲,自然没有不答应的。
事情说妥当了,也就没别的事了,家里都是两个男人,也没个娘们儿,所以老支书跟江红军也没多留青梅。
江红军把人送到院门口,还给了一瓶水果罐头,“这是燕子她姑给的,从外面弄回来的,听说是南方的什么水果,你拿回去尝个鲜。”
对青梅,江红军既有同袍情意,又有救命恩人的情分,还有一点长辈看晚辈的意思。
便是青梅也知道罐头有多稀罕,犹豫了一下,还是伸手接了,当时没说什么,可回去以后却让赵三明拎了两只新鲜兔子过来,连皮带肉的送给了老支书他们。
晚上吃到新鲜兔肉,江燕子还惊讶地问自己爹什么时候去套兔子了。
“居然都不叫我!”
套兔子,也算是屯里人冬日里难得的娱乐消遣。
江红军只笑着说让江燕子要玩就去找青梅带她,江燕子这才知道兔子是青梅给送来的。
江燕子咬着筷子叹气:“爹,你说要是青梅是男的多好啊,那样的话我就要嫁给青梅!”
这话惹得一桌子人都喷笑,江燕子的娘更是往她背上拍了一巴掌。
江燕子很郁闷,她说这个话明明是很认真的好嘛!
若是青梅真是男人,满屯的闺女谁不盼着嫁给她啊。
且说青梅这边,得了水果罐头,一路忍不住捧着看了又看,认出来里面居然是南方小樱桃。
这确实很稀罕,哪怕是几十年后的北方,也比较难见到小樱桃,无它,全是因着这样水果十分娇贵,轻易碰不得。
这让青梅顺利地回忆起自己小时候。
奶奶老房子的院子里就有两棵樱桃树,每逢樱桃快要成熟的时候,年纪还很小的她就仰着脖子,拿一根顶端绑了个白色塑料袋的竹竿赶那些来啄食樱桃的麻雀。
回去后,青梅就让赵三明拿了兔子当回礼送过去,自己则好心情地把罐头锁进了炕头的木柜里。
木箱里已经陆陆续续摆进去了不少东西,有山枣,有核桃,有栗子,还有江燕子给她她还没吃完红糖、糕点。
现在里面终于来了一位“贵族”小伙伴。
重新锁好后,青梅趴在木箱上,只要想一想里面全是吃的,她就忍不住偷偷地笑。
狗子在外面拾掇屋里屋外,他也知道自己的户口上在了这里,以后这里也算是他暂时的家了,这让他很兴奋,兴奋到不知道如何发泄,只能转来转去地找活儿干。
赵三明送完了兔子回来,就开始杀鸡除毛剖内脏捋肠子,忙得冬日里都出了一头的细汗。
这是他的工作,青梅自然不会去过多插手,抱着箱子偷着乐了一会儿,就出来去后面的柴垛里找了根能用的硬木,坐在灶膛前的木敦子上埋头做弓箭。
现在全国各地都在大炼钢,要买铁箭头基本是不可能的。
没有铁箭头,箭的损耗就特别快。
前面两次还能磨短一点,可再三如此,箭矢就无法用了。
青梅早前就想弄根牛筋,可惜这东西,对于如今的人,只能说是可遇而不可求,只能等以后是否有机会遇到再两说。
狗子好奇地蹲在旁边看,看了一会儿,就拿起斧头帮青梅削毛胚。
赵三明嘴角动了动,瞅了那边一眼又一眼,最后还是满肚子郁闷地继续埋头干活。
既是要炖鸡汤,当然要早早地就开始炖,从下午三点多炖到五点多,外面天色都开始暗淡下来,一锅鸡汤也就能吃了。
在南方,鸡汤搭配米饭,自然是十分妥帖的。
不过在北方,汤水类的吃食搭配饼子面条等物,才是正经。
所以晚上青梅他们喝的是蘑菇炖鸡,吃的是锅边烙饼。饼子都是往锅沿上贴的,并未用油煎,可烙的过程中有鸡汤的热气氤氲滲透,一面烙至微微焦脆的烙饼也就多了一份鸡汤的鲜美。
刚出锅的烙饼趁热掰开,热乎乎的气争先恐后地蹿到空中。
因为是热度慢慢烘烤熟的,烙饼里面被热气蒸熟,嫩口得很——当然,用的是糙面儿,再嫩也有限。
有汤有饼,一心靠厨艺努力提升自己家庭地位的赵三明也算用心,把鸡杂鸡血用泡发的菜辣椒爆炒一番,这就是一道酸辣可口的菜了。
狗子还是第一次吃到这么好的热饭热菜,哪怕再惦记着自己少吃点让梅姨多吃点,一时间还是忍不住吃得头都没从碗里抬起来。
赵三明按照惯例,边吃边得意地欣赏青梅对饭菜的满意与享受。
这倒不是什么饲主的投喂心理,而是赵三明的啊扣精神。
'平时再厉害又咋样,再能打又咋样,最后还不是乖乖吃我做的饭吃得筷子停不下来吧?'
这样的想法,让赵三明有种扭曲的满足嘚瑟之感。
不过他面上肯定是不敢表露出来的,只能用唠唠叨叨掩饰心情。
“炖鸡汤其实最好的还是正下蛋的母鸡炖,知道为啥吗?因为那时候的母鸡是最有营养的,肚子里的鸡油也最多,用它炖出来的汤,那家伙,啧,油汪汪香喷喷……”
青梅跟狗子被他的描述吸引,齐刷刷从碗里抬起眼看他。
这下子,赵三明更得意了,左脚踩到屁股下面的凳沿上,筷子在空中指指点点,颇有中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派头:“等开春了,要是能去河边芦苇荡里逮到野鸭子,嘿,那才美滋滋,烤鸭沾酱,或者用酸萝卜炖汤,味儿鲜得跟吃神仙肉一样。”
村口的无名河对岸有一片芦苇荡,春天夏天秋天的时候都会有野鸭子白鹤等动物。
今年青梅穿来的时候这些要南飞的家伙已经跑了,让青梅没能一尝它们美妙的躯体。
酸萝卜老鸭汤,这个在南方也是一道名汤,青梅嘴里还嚼着鸡肉呢,就已经泛滥起口水了,因为她已经想象出老鸭汤的微酸滋味了。
狗子没吃过,倒很难想象,不过看赵三明说得那么美好,也不由咽了口口水。
青梅想了想,说:“明年我们就种两行萝卜!”
赵三明嘿嘿一笑,大包大揽:“只要能有鸭子,酸萝卜咱们可以去娘那边抓,炖汤,老年头的酸萝卜最好!”
说得好像自己是手掌金勺的国宴级大厨,其实他根本就没炖过。
不过到现在也算是久经考验的赵三明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一边圆谎做饭一边战战兢兢不停擦汗的那个稚嫩的他了。
哪怕牛吹破了天,赵三明也坚信自己能够圆回来。
不就是做饭嘛,这点小事算个屁!
第55章 吴军探虚实
青梅挺喜欢赵三明爱在饭桌上唠嗑这个习惯,一是他描述的食物总是很好吃,她还能在其中随心所欲地进行点餐。
二是赵三明嘴巴忙着说话,有时候吹得来劲儿了,举着筷子在空中抖来扬去,直接就忘了要夹菜了。
他吃得少,青梅就能理直气壮地多吃了,反正吃饭的时候又不是她压迫着赵三明不准动筷子的。
狗子细细观察了两顿饭的功夫,也发现了这个问题,所以再好奇酸萝卜是什么,老ya又是什么,他也没出声打扰,免得打断了慷慨激昂喷洒口水的坏人,会让坏人想起来吃饭夹菜。
眼疾手快地从汤钵里夹了个鸡腿放到梅姨碗里,狗子继续一边安静地听着一边咬饼子。
屋里的气氛堪称热闹又和谐,一顿饭吃到一半,赵三明终于开始认真吃饭了,结果却发现汤钵里的鸡肉差不多都捞空了,只剩下鸡屁股、鸡皮子……等。
赵三明懊恼地皱眉,又转而去夹菜,结果菜里好吃的鸡肝鸡胗鸡肠也没多少了,倒是鸡血还剩下不少。
大概也算是上天注定要进一家门,狗子跟青梅都不太喜欢吃鸡血。
换做没吃的时,两人也不挑食,可现在桌子上有更好的吃食以供选择,二人默契地避开鸡血,吃其他的。
赵三明:“……”
满肚子自我怀疑地收回筷子,赵三明咬着筷头看了看已经吃饱,正在喝最后一碗汤的青梅跟狗子,眨巴眼努力回忆了一番,好像是他自己说得太投入了忘记吃菜?
算了,鸡血也挺好吃的,还有鸡汤里的蘑菇也好吃,怎么说都是实打实的鸡汤。
舀了鸡汤泡着饼子,赵三明也吃得稀里哗啦。
晚饭正要吃到结尾,院子外面忽然有人喊赵三明,一听就是个陌生的年轻男人,青梅脑子里一转,就知道来人应该就是赵三明那奇奇怪怪的朋友吴军。
赵三明也是吓了一条,屁股往后一撅,直接带得凳子往后仰倒,哐一声,赵三明整个人就以坐着的姿势往后摔在了地上。
摔下去之前习惯性拉拽能拉住的东西,差点把破旧的小木桌都给拉倒了,幸亏青梅跟狗子眼疾手快及时按住了桌子。
“梅姨,你没被撞到吧?”
“没有,幸好碗没摔下去。”
赵三明屁股摔得跟碎成八瓣似的,麻过之后才是痛,眼看着那两人坐得好好的啥事没有,还在互相关心,甚至还关心起碗,就是不关心他。
赵三明很郁闷,还有点酸溜溜的委屈。
然而还不等他委屈的情绪发酵完成,青梅就开口说话了。
“是你的朋友吴军来了。”
青梅说着,用幽幽的眼神看着赵三明。
赵三明扁着的嘴一僵,抬手抹了一把额头的虚汗,干巴巴地努力扯出个僵笑,“哈哈,嘿嘿,应、应该是有啥事儿,我马上就出去问问!”
说完,赵三明立马就站起来往外跑,就怕自己慢一步,吴军就真个走进来了。
赵三明怀疑吴军真走进来并且不知道哪里惹到青梅,到时候他跟吴军都要挨打。
青梅也没管他,问狗子吃饱了没有。
狗子喝完最后一口汤,打了个饱嗝,摸着肚子满足地拍了拍:“梅姨,鸡汤真好喝!”
青梅点头表示赞同:“下次再逮鸡,让赵三明做黄泥闷鸡。”
这个菜也是赵三明说过的,比青梅自己在山上偷偷打牙祭那回说得更复杂更美味,青梅早就盘算着要尝尝了。
院子里,赵三明跟吴军说话,好说歹说想要把吴军给劝走,可吴军愣是像听不懂,端着一碗红烧兔肉笑呵呵地硬是拽着赵三明进了屋。
当脚踏进门槛,头从门帘下钻出来的时候,赵三明有种“人生要完”的绝望。
特别是抱着侥幸心理抬眸看向青梅的时候,正好对上青梅平静无波却暗藏杀气的熟悉眼神时,赵三明觉得泥巴地里的冷气儿嗖一下就从脚板心蹿到了头顶。
跟浑身僵硬站在原地贴墙不动的赵三明相比,吴军就自在多了,进屋后视线在屋里一扫,下一瞬就自来熟地对着青梅灿烂一笑:“弟妹,我是吴军,三明的好哥们儿,第一次来这里,有些仓促。我这人性子粗,也没想着带个啥礼,就跟段大爷买了半只腊兔,这不,趁着晚饭的时间点给你们送过来了。”
看了看桌子上的碗筷,吴军好似后知后觉地发现了问题,不太好意思地挠了挠后脑勺:“看来你们已经吃完饭了?不过没事,这天气放一放也不会坏,弟妹,你们就留着明天再吃吧。”
说完,吴军就大大咧咧往青梅走了几步,把手里的碗给递过去,看样子是要青梅伸手接碗。
这动作看起来很正常,现在虽说男女之间不够开放,却也不会像几十年前那般严苛,顺手互相递个东西,便是摸到个手也没人会放在心上。
然而青梅却没伸手,只是垂下眼皮子看了看那碗蒸腊兔,朝恨不得钻地缝的赵三明抬了抬下巴,态度冷淡地说:“你给他吧,狗子,跟我进里屋,我给你做了个袜子。”
狗子身上有棉衣棉裤,有围脖有帽子,却没有手套跟袜子,连裤衩都没有。这些都要青梅找自己的旧衣裳慢慢改。
青梅虽说会做针线活,却并不爱做,她宁愿大冬天冒着暴风雪上山打猎,也不愿意窝在家里埋头做针线活。
倒是袜子比较简单,青梅今天抽空就给狗子摸了一双出来,用的是赵三明的袜子,收了下袜子口,就能给狗子当长筒袜穿。
也亏得赵三明没有脚臭,要不然里屋早就要成他禁止踏足的空间了。
狗子乖巧地“噢”了一声,小跑两步,跟着青梅掀开里屋门帘,消失在吴军跟赵三明的视线中。看着尚且晃动的门帘,吴军微微皱眉眯眼,眼神变幻莫测。
这边厢,赵三明被青梅的吩咐惊醒,兔子似的一蹦,急忙忙将吴军手里的碗给接了。
眼看着青梅没动手,还进了里屋,赵三明压力骤减,勉强恢复过来,又忍不住抬手抹了把冷汗,扭头对着吴军笑:“军子,你咋这么晚还过来,外面天都黑了。”
今晚肯定有大雪,才六点钟左右就黑得透透的了。
赵三明看吴军手里也没个火把,还挺担心一会儿他回去的时候咋走路。
段大爷的家在屯子边沿比较偏的位置,有好几处专门用来蓄水的坑要路过,如果没有照明的,吴军对大岗屯又不熟悉,很可能会踩空摔进去。
对待自认为铁哥们儿的吴军,在不受青梅威胁的情况下,赵三明还是很用心的。
把腊兔往桌子上一放,自己也不急着继续吃饭了,蹲到灶膛前撅着屁股往里面放了几根木柴,想着一会儿就绑在一起再往上面融几大块树脂,给吴军当火把。
树脂是每家每户空闲时候都会去林子里收集的,用处很多,比如最常用的粘合剂用途。
这会儿要沾个什么东西,自然不可能有胶水等物,山里人就常用树脂来代替。
有人家里没有煤油灯可用,也能暂时用树脂融上最细最干的松针,做一支“自制蜡烛”出来照明。
猎人们进山,就更常用到它了,粘合、做陷阱,或者遇到潮湿天气要点燃篝火。
别看赵三明现在家务事全包圆了,可好吃懒做能躲懒绝不多动一下手的本性还是难移。
能这么用心的准备火把,已经算是很难得了。
吴军却没放在心上,只一心想着如何从赵三明口中套出更多关于青梅的事。
之前吴军都在外面游荡,这回也是走大运了,结交上了一位大哥。
大哥是做大生意的,能直接做到省外的那种,认识不少大人物。有了大哥的对比,连之前他们这些人只能抬头仰望的张大海海哥都算不上啥了。
吴军一心一意要在大哥面前出头,好不容易靠着自己的本事在大哥身边占据一点地位,得了这回吩咐的差事,吴军就连夜赶回家四处奔波,竟是没能听说大岗屯青梅这个打熊英雄的传奇事迹。
还是这次到了段大爷那边,吴军去弄了瓶小酒,忽悠着段大爷说了许多大岗屯早些年的事儿,这才无意中知道了青梅的改变。
一个为了跟男人好好过日子,任劳任怨任打任骂熬了近两年的小媳妇,竟然身俱那样的怪力!
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吴军惊呆了,可人就是这么奇怪,青梅没有把这当成大事仔细认真去解释,围观群众们反而自己就想出了说服自己的各种理由。
吴军也是如此,他想到了青梅能在那样刻薄的继母手下活到成年,他想到了长得瘦小却一直干着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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