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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兄长是戏精-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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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半句话成功把她逗笑,于是她放下鸡,让他先拿过去把脖子扭了,再顺便去可以生火的地方挖个坑,其余的等她一会儿来了再弄。
  洪七高高兴兴地接过,并拍着胸脯表示包在他身上。
  原芙月:“去吧,我先去船上的厨房借些东西。”
  她是想去借油盐酱醋和香料的,毕竟什么味都不调的话,哪怕方法对了,做出来的叫花鸡也不会好吃。
  然而一上船,她就先被叶孤城叫住了。
  叶孤城站在船舱边,把那个天青色的布包递给她。
  原芙月:“?”
  她迟疑了片刻才伸手接过,“给我的吗?”
  他点头,目光落在不远处已经开始兴奋挖坑的洪七身上,道:“换双鞋再去。”
  早上去找徐大师的路上,她曾不小心一脚踩在了水坑里,整只靴子都被里面的积水浸透,定不好受,看她当时的表情就知道。
  所以之前她去买鸡的时候,叶孤城就找了一间店,替她买了一双差不多样式的新靴子。
  原芙月打开布包,看到里面那双绣了荷花纹样的白靴,呀了一声道:“这荷花真好看。”
  看她捧着鞋迟迟不动,还在看上面的花,叶孤城不由得提醒她道:“不去换?”
  她抬起脸,迎上青年清冷中带着柔和的目光,弯着眼睛道了一声多谢。
  大概是觉得只谢这一声不太够,钻进船舱换鞋之前,她又转身回头补充了一句:“叶城主,你真的是个好人!”


第24章 变态
  换完鞋; 再去厨房借了做叫花鸡需要的其余东西; 原芙月就下了船。
  令她惊喜的是,叶孤城这条船的厨房里,竟还有好几张新鲜的荷叶; 省了她寻别的东西来包鸡的功夫。
  那几张荷叶有大有小; 最大的甚至抵得上一把伞。正巧外面太阳大,原芙月干脆就把它盖在了脑袋上; 再踩着江边松软的泥沙去到洪七挖坑的地方。
  洪七看到她头上的荷叶,也哇了一声:“这么大; 可以包住一整只鸡了!”
  他说着就要跳起来拿这张荷叶; 结果却被原芙月按住了肩膀。
  原芙月说你等等,鸡还没弄好呢; 别着急。
  “啊?”他眨眨眼; “我已经扭断它脖子了呀?”
  “光扭断脖子有什么用。”她哭笑不得; “内脏还没去呢。”
  说到这里,她忽然福至心灵:“等等,难道你不知道要把内脏去干净?”
  洪七:“……我现在知道了!”
  原芙月明白了:“难怪你早上会说鱼味道腥不好吃。”
  洪七:“……”是的,他以前都是直接刮了鱼鳞就放火上烤的。
  他是真的不知道鸡鸭鱼肚子里的东西要处理; 因为当初从女真人部落里逃出来的时候,他们一家都曾饿到要啃树皮。
  而且还得一边拼命往南逃一边啃。
  那个时候; 只要是吃不死人的东西,他几乎都吃过。
  后来家里人一个接一个地撑不住; 只有他一路撑到了江南; 加入了丐帮。
  像鱼和鸡这样的东西; 就从来没人教过他究竟怎么吃才是对的。
  原芙月本就同情他背井离乡又逃亡的际遇,现在听他讲起个中细节,顿时更加心软。
  她想了想,把那张大荷叶拿下来盖到他脑袋上,再一合掌,道:“那你现在可看好了,叫花鸡究竟要怎么做。”
  语毕,她便弯腰蹲下,拿起了坑边那只已经被扭断脖子的鸡。
  这回她借了专门杀鸡的刀,不用再拿发簪凑数,动作便更加迅速。
  洪七举着大荷叶在边上站着,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原芙月手里的鸡。
  她没有去管鸡身上的毛,而是用刀在鸡腹下方开了一个洞,而后旋转刀柄,三两下就取出了鸡内脏扔至一边。
  此时她的手上已经沾了不少血,但她却没有在意,只取了她方才从船上拿下来的一把香茅塞进鸡腹,最后再用几片小荷叶堵上那个用刀开出的口。
  日头太晒,做完这些时,她额上便蓄了一层细密的汗珠,其中有几颗更是顺着她的鼻梁一路滚了下来。
  洪七见状,忙挪了挪手,用那片大荷叶为她遮挡阳光,并问她之前放进鸡肚子里的是什么草。
  原芙月:“香茅,可以去土腥味,不过这东西长在岭南,在这一带平时根本找不着,以后你自己做的时候,多塞一些荷叶进去就是。”
  说罢她又检查了一遍刀口,确认无误后,才开始往鸡身上涂洪七之前调的黄泥浆。
  他这泥浆调得不错,刚好能直接抹在鸡毛上。
  为了到时候能更顺利地把毛拔干净,原芙月特地前后抹了三遍。
  待三遍抹完,她才抬头问洪七要那张大荷叶将其裹上,再小心地放到面前的土坑里。
  “行了,可以准备生火了!”她说。
  “我去找柴。”他高兴极了,说完这句就一溜烟往东边跑了。
  原芙月在正午的太阳下忙活了这么久,已是满头大汗,但她手上还沾着泥,根本没法直接擦,只能先去洗手。
  等她好不容易洗掉手上的黄泥浆再回来时,洪七已经抱着柴回来了。
  他人虽小,力气却不小,抱了一大捧柴跑回来都不带喘的,眼角眉梢都写满了期待。
  这模样叫原芙月忍不住笑了出来。
  笑过之后,她问他可还有什么别的想吃的,她可以趁火堆还在烧的时候上船去给他做。
  洪七挠着脑袋嘿嘿地笑:“不用啦,我吃叫花鸡就行了。”
  如此,原芙月也就没再上船去,同他一起蹲在柴火堆边你一句我一句地闲聊了起来。
  她问洪七之后有什么打算,总不能一直蹲在城外江边靠碰运气来讨生活吧?
  洪七说当然不是,但他得先等钱长老从洛阳回来。
  “钱长老?”
  “他之前说要教我武功的。”说完这句他停顿了一下才继续,“但是他只教了我两天就去洛阳选新帮主了。”
  原芙月听他这么说,不由得一惊。
  因为看他的动作,根本不像是一个只学了两天武功的小孩。
  所以这根本是个武学奇才啊……?!
  见她一直望着自己,洪七不禁疑惑道:“姐姐你怎么了?”
  原芙月抿了抿唇,说我在观察你的根骨。
  “根骨?”他不太懂这个,“那是什么东西?”
  “就是看你适不适合学武,以及适合学怎样的武功。”她简单总结概括了一下。
  洪七一听,立刻兴奋起来了。
  他大约也是知道他是很适合学武的,所以他只问她:“我适合学怎样的?”
  原芙月:“你身体远比一般人灵活柔韧,习武时最好发挥这个长处,而不是去特别依赖什么兵刃,对你来说,那样反而落了下乘。”
  “姐姐你好厉害啊!”他睁大了眼道,“之前钱长老也是这么说的。”
  “所以他教了你什么?”原芙月有点好奇。
  “他教我练了一套拳。”洪七道,“说是丐帮弟子必须会这个,让我慢慢练。”
  “那你练得如何了?”
  “我早就练会了啊,这个太简单了。”他一边说还一边在空中比划了两下给她看,“就是这样的。”
  原芙月定神看了片刻,发现其实不是这套拳法太简单,而是他的武学天赋实在是太好了。
  像这种难度的拳法,让一个资质一般的人学,起码得学个一两年才能把所有招式融会贯通,而他只跟着那个钱长老学了两天,就自个儿抓到了这套拳法的关键,给她演示起来更是有一种举重若轻的感觉。
  这样的武学天资,足以当任何一个大门派最核心的弟子,结果他却在被丐帮的普通帮众排挤。
  原芙月算是领略到一连死了两个帮主的天下第一帮现在到底有多乱了。
  她无言了片刻,终究还是没忍住那颗惜才的心。
  于是她偏头问洪七:“那个钱长老,有没有说过他大概什么时候回来啊?”
  洪七摇头:“没说过。”
  “那在他回来之前,你就先跟着我吧,我管你饭。”她拨弄着火堆如此道。
  “真的吗?!”他直接蹦了起来,“那我岂不是每天都能吃到好吃的了!”
  “嗯,而且一定能吃饱。”她补充。
  “姐姐你太好了!”他本欲抱她的手臂卖个乖,但一伸手看到自己乌漆嘛黑的掌心,又瞬间顿住噤声。
  原芙月见状,扑哧一声笑出来,道:“你还是赶紧去洗个手吧,一会儿火灭了,叫花鸡就可以吃啦。”
  洪七忙不迭应了,小跑着去洗了手。
  可能是因为太重视这只来之不易的叫花鸡了,这回他洗得格外认真仔细,一连搓了五六遍才算完。
  等他重新回到火堆边的时候,火已经灭了,原芙月正在拨开上面的灰渣。
  她动作很快,拨开后便迅速提起了荷叶包的泥块放到了空地上。
  解开荷叶,再用菜刀刀柄用力一敲,泥壳应声而碎,香味和热气瞬间扑面而来。
  洪七还没来得及感慨和赞叹,便率先听到了身后传来的声音。
  那声音五分粗犷五分爽朗,道:“好香的叫花鸡!”
  洪七能听到,原芙月自然也能。
  她循声偏头,又抬手拂开了些遮在眼前的热气,定睛一看,发现不知何时,他们的右后方竟来了一个一脸胡碴的青年。
  他从头到脚都十分不修边幅,头发乱糟糟地扎在脑后,既没梳髻也没束冠,衣服上溅了不少泥水,靴子更是脏得叫人不忍直视。
  这模样便是同身为丐帮弟子的洪七相比,都有些落拓了。
  但这般落拓的同时,他偏偏又生了一双格外有神的眼睛,像悬挂在天山之巅最明亮的那两颗星星。
  光凭这双眼睛,原芙月就很难对他生出什么特别的恶感来。
  更何况对方只是夸了一句好香的叫花鸡。
  然而就在她这么想的时候,这人又一阵风似的掠到了他们中间,笑嘻嘻地问他俩能不能把这只鸡卖给他。
  原芙月:“……”
  洪七:“当然不卖!”
  说着还立刻把鸡护到了身后。
  胡子拉碴的青年见状,摸着肚皮啧了一声,说自己真的很饿。
  洪七立刻瞪起眼:“我也饿着呢。”
  大概是这张牙舞爪护食的模样逗到他,再开口的时候,他面上的笑意又深了些许。
  他说:“可我看见这只鸡是这位姑娘做的啊。”
  这一回因为离得太近,以至于原芙月清楚地闻到了他身上厚重的酒气,在他说话时尤其。
  她皱了皱眉,本能地不喜道:“这鸡我就是给他做的,他说不卖,那就不卖。”
  青年见状,竟啧了一声道:“哎,你别板脸呀,板脸了就没那么漂亮了。”
  原芙月:“????”
  亏她刚才还觉得他看着不像坏人呢,结果竟是个喝多了酒就随便调戏未成年少女的变态!


第25章 芙蕖
  那个被原芙月认定是变态的青年最终还是没吃上叫花鸡。
  他倒是有嬉皮笑脸地又商量了几句; 奈何洪七和原芙月都不依,原芙月更是鼓着脸瞪了他一眼让他赶紧走开,不然她就拿剑伺候了。
  青年闻言,低头扫了她腰畔的剑一眼; 表情旋即有些微妙; 但却没说什么,只将目光又移到了她面上; 似是在好奇她的身份。
  原芙月想到他之前那句话; 就本能地抵触这样被他盯着。
  “你怎么还不走!”她捏着剑柄皱眉道。
  青年哎了一声,正欲张口解释之际; 身后便响起了另一道声音。
  那声音道:“我这朋友每次喝多了酒; 说话便不过脑,但他绝对没有恶意; 还望原姑娘见谅。”
  “原姑娘?”青年惊讶回头,迎上来人的目光,“莫非这小丫头又是你老臭虫认识的人?”
  原芙月其实也注意到了这声原姑娘; 所以那醉酒青年回头的时候; 她也一道望了过去。
  来人是个同那醉鬼差不多年纪的青年; 身着一袭月白长衫,周身上下仅一顶青玉冠作为装饰,却自有一番疏风朗月般的气度风华。
  此刻他正微笑着望向原芙月,那目光里有很明显的歉意; 正应他之前出现时说的话。
  原芙月:“……”
  她还是没松开握着剑柄的手; 只问他:“你怎么知道我姓原?”
  青年侧身指了指不远处的船; 道:“一位朋友告诉我的。”
  原芙月:“你认识叶城主?”
  他颔首:“是。”
  “我路过金陵,看见了有白云城标记的船,便想着上去打个招呼。”他开始解释,“没想到招呼还没打完,便先看到了同行的朋友与原姑娘起了冲突。”
  相比那个喝多了酒的家伙,这人的态度和语气的确叫人舒服许多。
  再加上他说自己认识叶孤城,刚才还去船上打招呼,原芙月觉得他应该不至于诓自己。
  而且她都没注意到他是什么时候从船上过来的,足以证明他的武功在她之上。
  这样的人若是想对她不利,根本没必要先费这番口舌。
  想到这里,原芙月才缓了脸色道:“算了,他也没得罪我什么。”
  话音刚落,身后抱着叫花鸡的洪七就跳了起来,道:“但这鸡还是不会卖的,让他死心吧!”
  “鸡?”青年有点疑惑。
  “你这朋友方才要问我们买这只叫花鸡。”原芙月道。
  “原来是这样。”他恍然。
  双方把话说开之后,那个醉酒青年也挠着脑袋表示自己之前只是开个玩笑。
  原芙月唔了一声,没搭理他,而是转身嘱咐洪七赶紧吃,叫花鸡若是凉了就没那么好吃了。
  这回洪七挠了挠脑袋,试探着道:“姐姐,我们是不是该分叶城主一点?他吃不吃鸡啊?”
  原芙月还真不知道叶孤城吃不吃,但她觉得洪七说得有道理,没有叶孤城,这只鸡也做不出来,所以于情于理,他们都得去问一声。
  这样想着,她干脆弹了一下洪七的额头道:“走,咱们上船去问他。”
  洪七立刻点头说好。
  他们上船,另外那两人也一样。
  不过走到船下时,先前来道歉的那个青年很有风度地对原芙月做了个让她先请的手势。
  原芙月也没跟他客气,直接提着裙子就上了船。
  待四个人一起被请到船舱里坐下后,原芙月才知道,原来自己碰上的这两人,竟然就是近几年来在江湖上声名极盛的盗帅楚留香和‘花蝴蝶’胡铁花。
  原芙月出身无争山庄,还去过灵鹫宫,对这两个名字的反应倒是还好,洪七则比较激动。
  “盗帅楚留香!”他叫起来,“钱长老说过,就是你拆穿了南宫灵那个贼子的真面目,还了任老帮主一个公道!”
  楚留香闻言,也有些惊讶:“这位小兄弟认识钱长老?”
  洪七点头。
  原芙月帮他补充:“他是丐帮弟子。”
  楚留香这才恍然:“原来如此。”
  一旁的胡铁花听到这里,忽然插了一句:“怎么还喊钱长老,现在已经是钱帮主了,不是么?”
  此话一出,原芙月和洪七都愣了。
  洪七更是停下了自己啃鸡腿的动作,道:“钱长老当上帮主了?”
  楚留香点头:“就是不久前的事,据我所知是这样。”
  “不过丐帮现在这么乱,当上帮主未必是一件好事。”
  这话得到了船主人叶孤城的认同:“帮主之位,的确不好坐。”
  胡铁花也啧一声道:“是啊,不然戴独行也不用传信给老臭虫,拜托老臭虫帮他们这位新帮主去充充场面了。”
  “充场面?”叶孤城反应很快,“新帮主继位的丐帮大会吗?”
  “对。”楚留香再度点了点头,“半个月前,我收到了丐帮戴独行老前辈的飞鸽传书,他告诉我,丐帮选出了一位新帮主,姓钱,原是江南分坛的一位长老。”
  “但丐帮如今究竟是什么情况,相信你们几位都有所耳闻。”说到这他停顿了一下,“钱长老能够当上帮主,纯粹是因为帮内斗争最激烈的两派势力都不想让帮主大权落到对方手里罢了。”
  “也就是说,钱长老等于是被赶鸭子上架。”胡铁花把他的解释缩减了一下,“被迫当了帮主,成了众矢之的。”
  洪七听到这里,立刻着急起来:“那他会不会有危险?!”
  胡铁花:“南宫灵那件事才过去没多久,所以现在八成不会有,但日后可就难说了。”
  这话说得并不好听,但却是事实。
  至少楚留香和叶孤城都是同意的。
  原芙月刚才听楚留香说了钱长老当上帮主的原因,想法亦差不多。
  说实话,丐帮如何其实不关她的事,但她看得出来,洪七是个很重情义的孩子。他虽然在丐帮受了欺负和排挤,但始终记着钱长老教过他武功,所以哪怕重新沦落到吃不上饭的境地,他也记着那个要等钱长老回来的承诺,留在了金陵没有离开。
  现在他从楚留香胡铁花这儿得知钱长老的状况,不为之焦灼揪心才是怪事。
  这不,连手里的鸡都放下了。
  原芙月见他如此,便问他是不是也想去丐帮大会走一趟。
  “洪小兄弟若是想去,倒是可以同我二人一道上路。”楚留香忽然道。
  “我……”他有些犹豫,先是看了楚留香一眼,再扭头去瞧原芙月,语气里有纠结有试探,“姐姐,你去不去啊?”
  原芙月被他问得一愣,却是没立刻说去还是不去。
  她来金陵是为了西门吹雪和叶孤鸿的约战,后来比试结束,西门吹雪回了太原,让她随自己高兴在外面继续散心。
  若不是想着要随叶孤城一道去拜访徐大师,她可能和西门吹雪告完别就离开金陵去江南其他名城游玩了。
  而现在她已亲自去给徐大师道过歉,的确没有一定要留在金陵的道理,那跟着一起去丐帮大会凑个热闹好像也不是不行?
  所以思忖片刻后,她点了点头:“行,那我也去瞧瞧好了。”
  楚留香并不惊讶,只微笑道:“既然如此,咱们四个不妨一起去洛阳。”
  原芙月原本对他印象就不错,现在确认了他的身份,自然也不会把他当成需要防范的坏人,于是应了下来。
  她问楚留香打算何时继续出发,楚留香说明日罢。
  “今晚有些太急了,何况既然遇上了叶城主,那我总得先问他讨一杯南海佳酿才是。”
  叶孤城:“……我没带酒。”
  楚留香叹了一声:“那可真是太可惜了。”
  他二人皆是气质出众又别具风华的人物,此刻坐在一起这样你一句我一句地聊天,场面十分赏心悦目。
  至少原芙月看得很高兴。
  高兴之余,她又想起叶孤城今早已拿到了他的剑,应当也不用继续留在金陵了,便问他要不要也跟他们一起去丐帮大会。
  叶孤城说不了,他此次离开南海,少说也有大半年光景了,是时候回去了。
  原芙月听到这个答案,虽然有那么一点点失望,但也觉得可以理解。他毕竟是一城之主嘛。
  叶孤城看见了小姑娘面上一闪而过的失望神色,想了想又补了一句当日之约依旧算数。
  原芙月:“欸?”
  他抿唇:“你日后得了闲,可来南海做客。”
  原芙月还没来得及说什么,洪七就先抬起头道:“我能不能来啊,我听说南海有很多中原长不了的奇珍异果!都很好吃!”
  说这话的时候,他嘴里还叼着一根鸡骨头,看上去既好笑又可爱,让一舱的人都忍不住勾了勾唇角。
  因为已经说定第二日就出发去洛阳,而叶孤城也要回南海,所以当天晚上,他们几人便一起在叶孤城的船上吃了一顿饭。
  原芙月去厨房贡献了三个菜,不仅令洪七惊为天人,也叫胡铁花差点想改口随洪七一起喊她姐姐。
  虽然叶孤城没有带楚留香心心念念的南海佳酿,但还是让手下赶在天黑前进城买了两坛酒招待这位朋友。
  是夜,胡铁花又喝得酩酊大醉,倒在地上抱着桌脚不肯起来。
  楚留香说不用理他,等他醒了就好了。
  洪七吃饱喝足,也睡了过去。
  原芙月看他睡得香,就没有喊他。
  她钻出船舱,站到船头吹了会儿风。
  是个晴朗的月夜,空中无星,江上却漂着星星点点闪着灯火的渔船,喧嚣而平静,躁动且温柔。
  如此站了片刻后,她忽然摸向腰间,深吸一口气握住剑柄,练起了剑。
  墨绿的短剑在月光下美得出奇,刃光划破夜空,像自九天而下的流星。
  因为是在可以信任的地方,所以练到第四招的时候,原芙月便放心闭上了眼,好让自己凝神入剑,体会这段日子以来积累下的变化。
  越到后面,她便越认真,以至于练完结束,看见不知何时已站到她身旁不远处的白衣青年时,她还吓了一跳。
  “叶城主,你还没睡呀。”她说。
  “你不也没睡?”他仰首望了一眼悬挂在天际的月亮,又赞了一句她的剑法。
  对任何一个剑客来说,能得到比自己厉害的剑客肯定,都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原芙月现在就很高兴,她抿唇收了剑,道了一声谢谢,又祝他之后启程回南海一路顺风。
  之后两人又吹了会儿风,叶孤城便说夜里风大,该去休息了。
  原芙月噢了一声,随他一起回到舱内。
  他这船很大,留他们几人睡一晚丝毫不成问题。
  若非如此,原芙月也不会任洪七睡在这里。
  此刻重新进去,时间也的确不早了,她便直接往叶孤城让人给她安排的那一间房走了过去。
  可才走两步,叶孤城就叫住了她。
  原芙月有些疑惑地闻声回头:“有事吗?”
  他摇摇头,又伸手递了个木盒给她,道:“这个给你。”
  那是个雕刻得极精致的木盒,大约有她手掌大小,她接过打开,发现里头装满了茶叶,正是她之前觉得很特别而特意问过的那个茶。
  叶孤城道:“应该够你喝到洛阳。”
  她合上盖,面上有止不住的笑意,“谢谢。”
  道完谢,又摩挲了一下盒盖后,她才发现上面雕刻的纹样似乎是一枝荷花。
  她有点好奇,因为中午他送她的鞋上也有荷花。
  “叶城主是很喜欢荷花吗?”原芙月问。
  “我对花并无偏爱。”他否认了这个猜测。
  “欸?”她不解,“那为什么这个盒子上也是荷花……”
  “是芙蕖。”他和声道。


第26章 绝学2。0
  第二日一早; 原芙月四人和叶孤城正式道了个别。
  江湖儿女不拘小节,相逢聚散都是家常便饭; 所以简单说上两句便够了。
  道完别后; 原芙月回了一趟合芳斋,简单收拾了一下这趟去洛阳的行李。
  可能是受西门吹雪影响,如今她出门也懒得带太多东西; 剑在钱在便好。
  不过考虑到同行的还有洪七,在拿着包袱出门去城北找楚留香他们会合之前; 她还是特地让合芳斋的伙计帮她打包了几盒糕点。
  待一切打点完毕,四个人便坐上了渡江去庐州的船。
  洛阳在豫中; 离金陵不算近,但好歹比太原好一些。按楚留香估计; 大约二十日就能抵达。
  而丐帮的新帮主继任大会; 便正是在二十五日后举行。
  原芙月从前在无争山庄的藏书阁里泡着的时候,几乎翻完了里面所有的江湖异闻录。
  按那些异闻录所说,丐帮每一任新帮主继位; 都得经历一个于一般人而言很难接受的过程,那就是被参加继任大会的所有帮众依次吐口水。
  原芙月当初看到这里,便觉得丐帮的规矩着实别具一格。现在行在去凑这热闹的路上,便顺口向与丐帮极有渊源的楚留香打听了一下; 问是不是真的。
  楚留香颔首:“的确如此。”
  洪七哇了一声; 道:“那我现在赶去参加; 岂不是也要朝钱长老吐口水!”
  “对啊; 在你们丐帮; 这个仪式可是必不可少的。”胡铁花凑过来如此道,“除非你不希望他当上帮主。”
  “我就是不希望他当上帮主啊。”洪七一脸诚恳,“当帮主那么危险。”
  楚留香听他这么说,低叹了一声,又安慰他道:“洪小兄弟倒也不必如此忧虑。”
  “虽然丐帮如今乱成一团,但好在还有几位德高望重亦无私心的老前辈在,我相信他们会尽力护钱帮主周全。”
  原芙月也道:“是啊,你看戴独行前辈不是还特地写信给香帅让他来一起撑场面了嘛。”
  其实说到撑场面,她的身份也是丝毫不虚楚留香的,但她想,既然她都不打算再回无争山庄了,那就得有点骨气,不用无争山庄的名头行走江湖。
  楚留香和胡铁花并不知道她和原家的微妙关系,一开始上路的时候,还向她打听过江湖上关于无争山庄的种种传言究竟是真是假。
  后来楚留香大概是察觉到了她不想提及这个地方,不仅自己再没问过,还会在胡铁花又提起的时候帮忙岔开话题。
  如此一路相处下来,原芙月也不得不承认,这位盗帅能有那么多红颜知己真的是有道理的。
  他不仅生得英俊,还极体贴极有风度,而且这种风度也并不单单针对女孩子。
  在原芙月看来,这才配得上一句温和谦恭、端方君子。
  相比之下,同样被人如此吹捧赞誉的原随云,不过是演技好罢了。
  八月底,他们四人终于抵达豫中洛阳。
  作为邀请人,戴独行亲自来城门口接了他们,并引他们去丐帮洛阳总坛住下。
  他认识楚留香,认识胡铁花,对洪七也勉强有印象,但不认识原芙月,所以见面时多打量了她一眼。
  楚留香见状,主动开口道:“这位姑娘是我在金陵遇上的,她是陪洪小兄弟一道来的。”
  他向戴独行介绍了原芙月,却没提原芙月的名字和来历。
  而戴独行立刻会意,之后一句多余的打听都不再有。
  此时离帮主继任大会举行还有三日,洛阳城内已是人满为患。
  原芙月他们住在丐帮总坛里,又是由钱长老和戴独行亲自招待的,倒是还好。
  当天晚上吃饭的时候,楚留香问戴独行知不知道那两个仍在斗得你死我活的帮内势力有什么打算。
  戴独行和钱长老对视一眼又长叹一声,道:“先前我在信里没有说,他们让自己的手下选钱长老,其实是看中了钱长老身体不好,占不了帮主之位太久。”
  “而且现在他们还拿钱长老的身体为借口,要求在钱长老继位后,由帮众们再分别选出几个可以作少帮主培养的弟子,以备不时之需。”
  “两大势力斗争之下,选出来的弟子肯定不止一个。”楚留香道,“但不管最后哪方赢了,对丐帮都不是什么好事。”
  “正是如此。”戴独行又叹一声,“所以我和钱长老商量之下,决定整合剩余不愿站队的弟子,另外选出一个弟子来牵制他们。”
  “这倒是个好主意。”胡铁花拍手称赞。
  “可是近半年来,帮中稍出彩一些的弟子,都已被那两方拉了过去,如今要在剩余弟子中找出一个可以作为少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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