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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慈怀天下-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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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种甜蜜混合着酸涩的味道。

    李乐欢很快就发现了,她轻轻踱步走过去,一步一步,轻轻的却很有重量,就像洛阳那次她第一次试图戳破两人之间的距离却被他躲开一样,只是那次他只能无言地让她离开,而这次……近了近了,充盈的药香溢满胸怀,他忍不住环住怀中的药香。

    许久,李三小姐还是忍不住调侃:“我家七童出去一趟果然不一样了,以前他可是从来不会不顾别人的意愿就进人的屋子的。”

    她本以为他会反驳,却未料他只是伸手抚摸着她的黑发,低低地嗯了一声,带着别样的宠溺味道,让她如触电般刺激到尾椎骨。

    ——七童,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啊!

    作者有话要说:  我来发颗糖,哈哈哈,即日起恢复更新,老妹今天开始中考,我解脱了~~~

 第110章 来者不善

    “阿乐,别闹!”

    虽说是制止的话语; 但这声音和语气明显就没有什么说服力; 甚至还带着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纵容; 可以想象不出五年; 某位李姓小姐就会被惯得无法无天。

    不过即便这会儿; 很会得寸进尺的李乐欢依然靠在花满楼的肩头,嘴角挂着窃喜的笑容。

    “我哪里有闹你; 我这么乖!”乖巧。JPG。

    本来还想谈正事的花七公子忍不住又低低笑了起来; 笑到一半又戛然而止克制住了,轻轻咳了咳; 才勉强镇定地开口:“我这次回来; 可能只能呆半日。”

    李三小姐扁了扁嘴角,不开心道:“你非要这个时候说出来吗?”

    说完又转换了一个语调,似是满怀愤恨般:“陆大侠又让你跑腿了吧; 他自己呢?我猜猜,是不是在襄阳?”

    花满楼但笑不语,但很明显他就是默认了。

    李乐欢也并不是那么想知道这件案子的推进情况,甚至如果不是因为主线任务,她完全可以花费一些劳动点让系统查一查。

    “阿乐; 我需要你帮我一个忙。”

    **

    短暂的相聚后又分别,李乐欢站在临安城外十里坡的凉亭里,秋风乍起,吹皱一池碧波荡漾。她本不是一个会触景生情的人,但如今霜天红叶; 难掩寂寥之感。

    凉亭里只有她一人,兴许是到了秋末,游人都不再外出,北方疫病肆虐,唯有这临安城依旧歌舞升平。她想起刚才找到大智大通问的消息,不由地又瑟缩了一下。

    ——兴许,她是最早猜到凶手的人。

    但她并没有将她的猜测说出口,以来她并不认识那位,二来以陆小凤的智商,已经猜到了这一步,那么在得到花满楼的信息之后,肯定也会推论出来。又或者……他早就猜到了,只是缺少某个关键性的线索。

    某些人,本就不能用常人的思维去定式,也有些人本就多智近乎妖。

    旁边的官道上来来往往走了一波又一波,知道李府的小厮过来询问她是否回去,她才紧了紧披风,点头离开。

    回到李府,感伤瞬间离开她的身上,取而代之的是斗志。

    陆小凤已经快查到底了,那么她也不能拖后腿,总该表现下自己的实力。再说如果和那人有关,说不定……她可以换个思路。

    李三小姐一头扎进了药房,花七公子已经乔装打扮快马加鞭赶赴襄阳,他在北地村长的伪装支持不了几日,冯默风的遮掩最多帮他拖延七日。而如今,已经过去了四日。

    四日的功夫,宫九和黄蓉已经到了襄阳城。很快,他们就被拦在了城门口。

    两人扮作夫妻,化作纨绔富商的儿子,说是要去北地看雪。

    江湖上见过黄蓉的人,不过一手之数,知道她身份的更是少之又少,自然也没有做伪装,她生的娇俏,这次化妆又略带妩媚,这守城的人什么没见过,一看就知道两人又猫腻。这句实在话,这有钱人家的人都喜欢娶端庄娴雅的姑娘当大夫人,这般的……他心里立刻了然地哦了一声,脸上却是不露声色。

    甚至连话语都是拒绝郭靖的那一套。

    但黄蓉不是郭靖,宫九也不会变成老实巴交的人,离开前两人向李乐欢要的半成品解药就派上了用场。这世上,并不缺蠢人,但很显然宫九扮演的东瀛人是有点小聪明的那种人。

    他的动作带着刻意的不习惯,不论是坐姿还是被刮去胡子的印记,都彰显着他的来历非凡。只可惜守城的士兵从未出过襄阳,让他鉴定蒙古人一瞧一个准,这东瀛人,他根本只在酒肆听过那么一耳朵,连人长啥样都不知道。

    故而他在听闻对方有缓和疫病的解药之后,立刻就站不住了。他脑子活络,不然也不会被安排来守城门,在接过对方手中的药粉后,立刻让旁边的士兵守着,自己则揣着药粉一路跑到了于将军的房门口。

    他的头盔都歪了,初冬的白日里竟然冒了一层厚厚的汗珠,但他半点不在意,甚至用他平日最流利的语言组织能力快速说了一遍。

    等到他看到于将军快速离去的背影,这才噗通一声软倒在地。他的老娘,是不是有救了!?八尺高的汉子,眼眶瞬间就红了。

    守城士兵的动作并不隐蔽,于乐很快就找到了陆小凤。

    陆小凤接过药粉一看就知道是宫九来了,这包药粉的油纸上的标记他曾经见过,或者说得更明确一点——七童身上现在所有的药瓶上都是这个标记。

    每个大夫都会有自己特殊的标记,李乐欢自然也不例外,她这人比较俗,用的印记还是花满楼替她刻的,是一朵绽放的单瓣牡丹花。

    这普天之下用牡丹花作药品标记的,他只见过这一人。

    他将药粉递过去,脸上带着恰到好处的喜悦和惊疑:“这可是真的?”

    于乐自然不知。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传令下去,先好生招待那对夫妇,你随我去看看这药粉的作用。”

    简直求之不得。

    襄阳城自然也有医术不错的名医,听到总兵召唤麻溜地就背着药箱来了。拿到药粉分析了一下成分确认无毒后,表示立刻向看临床效果。

    陆小凤大手一挥,准了。

    而事实证明,此药……确实有奇效。服药之人是在疫区最严重的人里面挑选出来的,说是挑选其实是自愿,他年纪已经五十有六,是个老兵,孤家寡人一个。一生都献给了大宋的边疆事业,而他也愿意为了大宋子民舍弃最后一身皮囊。

    但这老天,终究还是眷恋赤子之心之人。

    他没有死,甚至身上的疼痛都减少了许多,他感到前所未有的舒畅,就像成年的沉珂即将离去一般。

    陆小凤带着口罩,看到老人浑浊的眼睛里忽而冒出一丝亮光,这亮光亮得他眼睛微微酸涩,他眨了眨眼睛,最终移开了视线。

    他敬佩这样的人,却知道自己永远无法变成这样的人。

    而这个时候,他十分感激李乐欢,是她的努力研究将这样的好人救了回来。他一直觉得医者很伟大,而如今直面这种伟大,心情也难免有些激荡。

    但激荡过后,便是对幕后之人的厌恶和痛恨。

    他曾经以为自己见过这世上最深沉的凶恶,却发现这世上永远还有你没有触及到的黑暗。这黑暗比鲜血干透的黑暗还要黑,而他也希望,光明会一点点照透黑暗。

    服了药,老兵睡了过去。随性的大夫立刻上前把脉,脉象已没有此前那般凶险,大夫捋着胡须,越看越觉得妙,甚至他一拍大腿,道了声:“原来是这样!原来是这样!妙,妙,实在妙!”

    ……你能说点有实质性内容的话吗?

    大夫明显没有听到门外汉们的心声,他立刻拉住于乐,脸上带着喜意:“这配药之人呢!快带我见他们,于将军,这人了不得啊!”

    陆小凤挺了挺胸,与有荣焉。哎呀,这是他的朋友呢!

    吩咐将老兵隔离到一人的房间里悉心照料,几人转战于乐的府邸,宫九和黄蓉已在偏厅等候多时。

    一番介绍,宫九那是做足了纨绔大少的姿态,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来自东瀛。这个明眼人,自然就包括于乐。

    他的眼睛闪了一闪,很快恢复了如常,但眼尖的陆小凤和宫九都看到了。

    “不知配置这药粉之人,可是贵公子?”

    大夫却不管这个,直入主题。

    宫九就说了:“你看我像是会医的样子吗?这是我家惠……阿惠随便做出来的。她觉得北方疫病频发怕本……我太危险,随便配的。”

    这话说得,差点气得大夫厥过去。

    不过所幸还是解药重要,而黄蓉扮演的惠子姑娘人设是公子身边的贴身智囊,说话也更加服帖,没有多大的破绽:“这药粉可以起到预防疾病的作用,要说治病,还需我的金针之术。”

    ——感谢家传的医学传承让她装逼如风。

    会医和不会医,在专业人的面前一眼便知,能够在襄阳城的医药界独领风骚,这位大夫自然也不是什么庸医。两人攀谈叙旧,他便明白对方的医术不浅。

    当下,心中便相信了大半。

    此时,黄蓉提出若是让他们过关,她便将药方留下。

    其实说药方,李乐欢研究的时候就尽量让药方不那么复杂,甚至有点经验的大夫都能检查出里面的成分,故而襄阳城的这位大夫早已猜得七七八八。

    但很明显他还不是太迂腐,所以开口的是于乐:“这个事情我们还要商量一下,如果必要,可否请姑娘传下金针之术?”

    黄蓉当即俏脸一板:“这位将军,这金针之术乃我家传医学,若是你,你愿意和盘托出吗?”

    ——这是,要讲条件啊。

    作者有话要说:  快揭晓了,啦啦啦!还有中考的不是我啦︿( ̄︶ ̄)︿

 第111章 成功接头

    讲条件这件事本身就自带推拉理论和拖延战术,于乐和大夫怎么可能不懂。但他们能等; 襄阳城得病的百姓却等不了。

    每时每刻; 对于病患来说都是救命的时间; 大夫希望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方式说服对方; 只可惜黄蓉并没有这般好忽悠; 她虽然同情这些病人,但更清楚姐姐的这个方法真的只能救小部分人。也正是明白; 她才敢开口反驳:“我明白医者父母心; 但倘若我与公子不将此药方拿出来,你们会让我们进来吗?”

    “便是我们进来了; 那你会让我们过关吗?”论诡辩; 黄蓉简直舍我其谁:“这药方是我研究的,怎么处置自然是我说了算。我不想拿出来分享,难道就要吃牢饭吗?”

    众人的脸色铁青且十分难看; 宫九看了落在黄蓉身上的眼神不由地软了三分。

    “这是丑话,我先说在前面。”话锋一转,黄蓉又给了希望:“这位大夫,请问你会用金针吗?”

    银针和金针,虽然只是铸造金属的不同; 但论使用方法就完全打不通了,银针质硬,故而更加普遍,金针则不同,金针质软; 延展性好,俗称的金针之术其实金针要比银针长上一寸,不管是刺穴的力道和方法都要比银针难上十倍不止。

    普通没有内力的医者,想要练成金针更是难上加难。而且金针的治疗病灶并不多,故而这个江湖上使用金针的医者,绝不超过百人。

    但很显然,这位襄阳城医界的扛把子是会的。

    “那整个襄阳城,会金针的又有几人?”

    大夫不说话了,因为加起来不过一手指数。

    “况且,您也察觉出来了吧。那药粉里面有天山雪莲的成分,虽然微小,但很显然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负担这笔诊金的,而我也相信以襄阳城的储备……”

    虽然对方已经见好就收没有再说下去,但于乐和大夫的脸色前所未有的难看,但若是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于副总兵的眼睛深处并没有任何的波动,甚至带着细微的轻松。

    陆小凤自问看人,从不会看错(真的吗:))。

    是夜,黄蓉和宫九暂住的偏院云归院来了两拨客人,一拨自然是陆小凤,另一波就是——

    虽然对方蒙着面也刻意改变了身形和声音,但对于宫九和陆小凤而言,这种隐藏没有任何的意义。

    只是……串不起来!

    等到蒙面黑衣人离开,陆小凤才从暗处出来,他已经将口罩卸了下来,只是……黄蓉仍不住惊呼:“陆小凤,你的胡子呢!”

    ……你能不能不提这个!!!(╯‵□′)╯︵┻━┻

    从万梅山庄出来他已经刻意地不去想他的胡子了,但……他又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人中位置,摸到光滑一片,心里默默泪流,心道此事过后,一定要和西门绝交!

    这是当朋友的样子吗?说是为了隐藏他的行踪,难道剃了他的胡子就没人认得他了吗?

    宫九和黄蓉齐齐点头:“是啊!”

    好像一不小心说了出来。

    扯回正题,三人围坐一桌,黄蓉从随身的小布包里掏出一个厚厚的信封推过去:“这是姐姐让我遇上你时交给你的。”

    陆小凤接过,轻轻拿手指感受了一下塞进怀里,转而说起另一件事:“世子,我能问你一件事情吗?”

    说的并非是九公子而是世子,可见要问的并非是什么私事,而是有关陈年旧事的。

    宫九挑了挑眉,示意他说下去。

    “二十四年前……”

    谁知陆小凤还没说完,宫九就打算了他的话:“如果你要问陨石的事情,便不用问了。”

    “为何?”

    “因为我也不知道,此行亦是为它而来。”

    朝廷不会无缘无故在意一件二十多年前的陈年往事,更何况当今并非先帝昏庸,精明的小皇帝绝对不会派信任之人做无用功,那么……他看着两人并肩而坐,又是假扮东瀛人而来:“你得到消息了?”

    谁知宫九却摇了摇头:“没有。”

    陆小凤不解。

    宫九就笑了:“我曾经听人惋惜陆大侠,说是若陆大侠在朝为官定然是个好官。但我如今却明白了。”

    “明白什么?”

    “陆大侠是个聪明人,聪明人从来不会去尝试不适合自己的东西。倘若你在朝为官,三月便会辞官回家。”

    陆小凤:……

    那真是谢谢您勒!

    可宫九却仿若没看到对方难道的脸色,继续说着:“未免陆大侠江湖上的形象有损,在下告诉你一个道理吧——政客,最擅长无中生有。”

    陆小凤神色一晃,瞬间透心凉。他已然明白,也大概为什么会是东瀛了。甚至他明白得不得了,因为东瀛人在他的记忆里,也完全是这种人。

    他又想了想,心中又轻松了下来,差点被诓骗住了。但他微微又闪了闪眸子,并没有反驳。

    三人谈的并不多,说了小半个时辰陆小凤就离开了。

    等到陆小凤回到城主府,已是夜半子时,以免打草惊蛇他并未掌灯,只是借着淡淡的月光,开始读李乐欢给他的信。

    信是花满楼还没到临安时写的,自然带上了一整页的问候托他转交。虽然陆大侠这人嘴贱又私生活开放,但他并没有偷看好友信件的特殊爱好,将那一页收好后才继续看下去。

    随信附着的除了解药进度,还有一些他很感兴趣的事情。等到他看完,嘴边挂起一抹了然。他有一种预感,等到花满楼的消息带来,这疫病的症结他就能解开了。

    但他确认后,心里却没有多开心。因为在确认的同时,陆小凤十分清楚地认知到——解药是不存在的。

    这样的话,压力就都落到阿乐和梅二先生身上了。

    而同一时刻,肩负重压的李乐欢从药房里狂奔出来,直往李卿欢的书房而去,脸上带着前所未有的兴奋和热烈,如果给个形容,那就是科学实验成功的科学狂人。

    她兴奋地推开门,不顾里面到底在做什么:“大哥,我成功了!”

    作者有话要说:  来姨妈,拉肚子QAQ!简直了,艰难爬上来挥个手~

    已捉虫。

 第112章 冷静的疯子

    屋内屋外三双眼睛互相凝视,李乐欢眼睛里的兴奋终于褪去了一层; 她眨了眨眼睛; 看着跪在地上被捆绑得严严实实的绿腰; 一时间竟然没反应过来。

    但她脑子转的慢; 身体却很快地窜了进去; 又手脚利落地带上门,眼睛里仍然残存着难以抑制的喜悦——她把解药那玩意儿做出来了!

    ——这简直比她穿越还要兴奋好不好!

    她脸上的喜意挡都挡不住; 作为哥哥李卿欢自然一眼看穿她的心思; 绿腰也是。只可惜牵着喜悦甚深,后者则灰败丛生。

    “坐下听听吧; 那边有茶点。”

    李乐欢就乖乖地坐到屏风后面; 听着前面自家大哥审问绿腰。

    她歪坐在椅子上,视线从前面两人落到旁边的绿豆糕上,方才有那么一刹那她与绿腰的视线相对; 却觉得陌生得仿佛从没见过面一样。她犹记得刚来临安的时候是绿腰负责她的生活起居,这姑娘人美嘴甜还是李家的家生子……思绪飘远,等到她拿着咬了半块的绿豆糕回神,抬头便看到自家大哥有些憔悴的俊脸。

    她喃喃出声:“大哥,绿腰她……”

    李卿欢就开口了; 带着他独有的舒朗:“阿乐,你要记住,人心是会变的。”

    李乐欢就不再问了,她也并不想刨根问底,而是将绿豆糕一甩; 从怀中掏出一个粉包:“大哥大哥,我成功了!我真的成功了!”

    兴奋异常,也像一只……求夸奖的小奶猫让他忍不住想要摸摸她毛茸茸的头发,他想他的妹妹他自然护得住,那些阴暗晦涩的东西你也不必知道,就像绿腰可以为了那段疯狂的爱情可以舍弃人伦、枉顾他人性命。

    绿腰已经疯了,他自然不会与一个疯子计较什么,甚至李卿欢方才还十分好心地没有要她的命,只是将她绑了起来送到了皇帝的暗卫手中,甚至他威胁她,若是她咬舌自尽,她的家族将会随着她覆灭。

    绿腰的家族是李家的家生子也算是世代辅佐李家的功臣,但大是大非面前,他也可以果决地放弃他们。

    而这些,阿乐都不需要知道,她只需要当一个合格的医者就够了。

    李卿欢并不懂医术,就算李乐欢已经用最简单的语言来解释但没有看到效果,他也很难去评判这种解药到底值不值得推广,宫里的太医其实也研究出了一种解药,但那解药光是名贵药材就用到了七八种,供应皇家估计差不多,普通勋贵都够呛。

    “保守估计,治愈一个人需要花费多少银钱?”

    这个问题本就是李乐欢第一考虑的要素,若非如此她早就不蜗居药房了:“若统一派发,不超过一钱。”

    这么说吧,两个铜板可以买一个烧饼,一两银子不计较流通货币的起伏可以换到一千个铜板,一两等于十钱银子,一钱就是一百个铜板。换句话说,五十个烧饼就能完成整个治疗过程,无需针灸无需药浴,就是这么方便。

    即便是淡定如李卿欢也忍不住激动了,一钱银子就是连穷苦人家都拿得出来,若是朝廷拿这份钱也不是不行,况且还有外族,若是……他的心立刻活泛起来,看着妹妹就像发着金光一样。

    他思忖了一番,当即就决定带着阿乐进宫。

    李乐欢不解:“我为什么要进宫?难道不是大哥你带着药方和成品就可以了吗?”

    李卿欢却摇了摇头,摸了摸她的发髻,让她赶紧收拾好自己。

    他想傻姑娘啊,疫病又不是罂粟这种毒品,后者尚且可以用江湖中人的说辞对付过去,但连太医都没法子的疫病你做出了便民利民的解药,再站在后面就不合适了。

    况且小皇帝也并非不知,此番他李家……注定崛起!

    李乐欢晕晕乎乎地被带进宫,又昏昏呼呼地试了药,等到她清醒过来,她已经被册封为太医向往北方疫区治疫了。

    李乐欢:……等等,这个世界变得太快,让我缓缓!

    只可惜皇帝没给她太多时间,她自己也不敢怠慢,疫病最严重的地方莫过于襄阳周边的边塞城市,她与几个太医分别前往,出于私心也出于带头作用,她选择了襄阳。

    一路上自然是算不得舒适,皇帝给她拨了一个暗卫,只不过她的太医名头太响,走到一地就会有江湖人士护送她,也不知是谁的主意,等到她到了襄阳,在江湖上那是狠狠刷了一把脸,绝对比陆小凤认知度还要高。

    因是边塞,城墙都比旁的城市高上许多,李乐欢站在城墙下,日头偏西有些晒,莫名地就感觉到了一股风雨欲来的味道。

    事实上,李乐欢的感觉很准。

    几日前,花满楼也在这个时候赶到襄阳城,只不过他看不见也顾不上晚霞的美景,一路通报见到了陆小凤,两人一交换信息,几乎已经完全锁定了一个人。

    而这个人,就是于乐。

    是夜无月,连风儿都很轻,空气里却弥漫着一股莫名的味道。陆小凤站在城墙上,似是在远望北方,也似乎在想什么。

    但很显然都不是,他在等人,等一个自投罗网的凶手。

    很显然,他等到了。

    夜色给了他最好的伪装,陆小凤甚至都没有转身就听出了对方的脚步声,夜风忽而乍起,他的声音伴着夜风传入对方的耳中:“于副总兵,你来了。”

    于乐的声音很平静,甚至带着些微的笑意:“嗯,我来了,陆大侠。”

    “你知道是我?”

    于乐仍然笑着:“陆大侠并未伪装,不是吗?”

    ……他怎么就没有伪装了!他可是连胡子都剃了!

    “为什么要这么做?我想不通。”

    夜风又悄悄地停了下来,于乐的声音忽而一下子就远了起来:“想做就做了,不过是把他们欠下的东西还给我们家而已,我这样做,有错吗?”

    陆小凤就明白了,对方已经疯了。一个冷静的疯子,他该赞叹一句不愧是那位培养出来的人才吗?

    作者有话要说:  来了来了,这几天特殊时期,更得有些少,见谅,么么扎!

 第113章 二十四年往事(捉虫)

    但即便是如此,陆小凤仍然对于乐没有任何的同情之心; 他听到自己愈发冷静的声音响起:“不; 你错了; 他们不欠你任何东西。”

    于乐却笑了; 他正在一点点地将自己的铠甲解开; 似乎这身衣服束缚了他的天性,在全部解下的刹那; 仿若破茧成蝶一般。但陆小凤明白; 这只是对方决定褪去了最后的伪装。

    ——于乐厌恶这身军装。

    “陆大侠果然好口才,只可惜这份口才对我并没有用。做了便是做了; 我亲眼所见; 难道陆大侠还要指鹿为马不成?”

    难得的,褪去军装的他眉宇间竟然带了几分舒朗,但这份舒朗很快就被阴郁盖过; 他和陆小凤一样并肩站着,只是他很明显地望向远方,似乎在凝视什么东西似的。

    “柳先生何必这般咄咄逼人。”

    于乐似有些微的错愕,但他显然很喜欢柳先生这个称呼,多年隐姓埋名能够在死前被人这般称呼是一件很美妙的事情:“陆大侠果然查到了。”

    陆小凤是个自恋的人; 听到明显夸赞的语气也身受了,甚至还带着沾沾自喜开口:“自然,柳先生都将证据放在陆某人的眼前了,若我还差不到,岂非无能!”

    “哈哈哈!若你我非是这般情况; 我倒愿意与陆兄开怀畅饮一番。”

    陆小凤却摇了摇头:“我却不愿意。”

    “为何?”

    此时,于乐或者说是柳于乐已经战在了城墙边,陆小凤看着他的背影,开口:“因为我并不想和一个叛国贼的儿子开怀畅饮,也不想和一个屠戮百姓的人同桌而饮。”

    叛国贼这个字眼,生生地一下子扎进了于乐的心里,他的表情开始松动,即便他刻意地在掩饰,但于陆小凤这般的聪明人眼中,是没有多少差别的。

    “陆大侠就这般相信那些愚民的话吗?那我还真是高估你了。”

    陆小凤却觉得眼睛看到的并非是真实,而耳朵听到的也并不一定是虚言:“你没有否认你姓柳,甚至你十分自豪自己的家族,柳这个姓在江南十分普遍,在襄阳却很少有人姓柳。我托人翻阅了襄阳城二十多年前的官员调遣名录,发现二十五年前,有一位姓柳的参将被贬而来。”

    他径直说着,一边说还一边移动,手中做着奇怪的手势:“而这位姓柳的参将名字叫做柳鹤亭,曾经官至户部侍郎,却因一件私密之事被贬边疆,而他有一位貌若天仙的夫人,这位夫人名唤石琪,而你——”

    陆小凤的眼睛一直盯着于乐的背影,似乎妄图从他的背影看出对方的情绪波动,而很显然这并不能。但背影不能,话语却可以。

    只听得对方开口:“不错,我就是柳鹤亭和石琪的儿子。”

    “错!你不是!”

    这话似乎戳中的于乐的软肋,他猛地转头,黑夜可以掩藏很多东西,却无法掩饰眼睛里的火光和愤怒:“你胡说!”

    陆小凤丝毫不在意对方的愤怒:“柳先生,你要明白,并不是话语喊得响喊得亮就比较可信,相反我一个朋友说过,当一个人怀疑大于肯定时,说话时声音会不自觉地提高,因为他相信这样就可以使人相信他的话。”

    他耸了耸肩,继续说:“但很显然,我并不一个容易被人说服的人。柳鹤亭年轻时曾经拜无恨大师为师习得一流功夫,随后他考取功名入朝为官。而几年后,他的师妹石琪来到京中,两人一见如故,便结为夫妻,婚后育有一子就是你,你是不是这么认为?”

    虽然是疑问句,但很显然陆小凤说这话很有底气。

    “我姓柳,难道还不够吗?”

    如果这是一场谈判,陆小凤很显然站在了主导位置。

    “那如果我说我姓花,你相信我是江南花家不对外承认的私生子吗?”

    陆小凤发誓自己真的只是打个比方,但他出色的视力告诉他对方竟然有些相信……这个槽真的无处可吐好不好!!

    所以他立刻说下去:“可是你也知道,石琪在嫁给柳鹤亭之前并不叫这个名字,她叫做李琦,是黄山世家的唯一遗孤,而之所以嫁给柳鹤亭,也是因为复仇和野心。”

    “当然,不管是李琦这个名字还是石琪这个名字,都没有石观音这三个字响亮动人,是不是?”

    于乐已经缓了过来,他似乎也明白陆小凤要说什么了,但他还是问:“你到底想要说什么?”

    陆小凤摊了摊手,表示自己想说的很简单:“我只是想要告诉你一个现实,一个残忍的现实——石观音只有两个儿子,一个是曾经的妙僧无花,一个是曾经丐帮任慈的义子南宫灵,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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