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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名震江湖-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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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蛊虫之间相隔较远的距离,就不能通过一个导航找到另一个,想要以此寻到红鞋子的驻地并无可能。而能做的是杀了一只蛊虫,那么藏在被下蛊人体内的另一只则会暴亡,它有一个好习惯一定要拖着宿主一起赴死。
不必再等一等,上官丹凤已经遭受一劫,如果再多留上官飞燕活几天,鬼知道下一个被划花脸的人会是谁。
————
福建,崇武镖局。
武二娘一人独坐房内,事情过去了五个月,别看她在人前一直手持银刀保持着总镖头的威严,但每当夜深独处都不敢照镜子。
五个月前,公孙大娘将上官飞燕接回了红鞋子在京郊的驻地。其余的六位红鞋子成员也尽数到齐,为的是判定上官飞燕的去留,毕竟她所做之事尽数暴露,谁也不愿红鞋子受其牵连。
红鞋子一共有八位成员,但不是全都由公孙大娘吸纳入内。
十多年前,在公孙兰的牵头下,武二娘、廖三娘一起决议建立一个都是女人的组织。红鞋子的规模不必太大,主要以相互交换情报为主,方便大家更好地赚钱生活。
廖三娘几年前因病去世,红鞋子内部则有了拉帮结派之态。
武二娘最不满的就是组织花钱的速度太快。老三是管账的,新来的那位是公孙兰的人,竟只用一句话揭过为何三十万两的会费在一个月内就用完了——只要公孙大娘想要那么就该给她,因为她保证了红鞋子其他人的安全,谁出事一定会出手解决。
老三没说假话,但那种理由说服不了武二娘。
矛盾的种子就此埋下,武二娘不知公孙兰把钱花到了哪里,而她渐渐有了一个念头不如取而代之,一个组织只需要一个当家人。
五个月前,武二娘并不赞成庇佑武功全失的上官飞燕,不愿让她继续作为小八留在红鞋子。
不仅因为上官飞燕与公孙兰关系非常好,将她踢出红鞋子就砍了公孙兰的助力,更是由于上官飞燕杀死表姐的方式太过恶毒,杀人不过头点地,她竟是还要划毁对方的脸才罢休。
哪怕上官飞燕提出绑架上官复而向峨嵋所要赎金,将金鹏王朝的遗财都给红鞋子,武二娘还是不愿为了大笔钱财而养一条毒蛇在身边。
只是没等一众人选出结果,上官飞燕突然撕心裂肺地叫出声。
几乎是在瞬间,她整个人不正常地胀大,像是吹球一样越来越大,最后‘砰‘的一声血肉骨头四溅爆裂开来,粉身碎骨散了一地。
武二娘无法忘记那可怕的一幕,这种死法太过惨烈,却在事后完全查不出上官飞燕因何惨死。
正是由于上官飞燕死得让旁观的人夜半惊醒,后来公孙兰明确表示再也不插手上官家的事情。上官复要把钱都捐出去,那笔钱恐怕是无法在窥觊了。
“怎么又白着一张脸?”金九龄翻窗而入时就看到了武二娘的脸色惨白,他早就通过武二娘知道了红鞋子的一切。“别想那些有的没的了,我是来通知你计划可以实行了,明晚我就要去平南王府绣花了。”
武二娘闻言不再多回想,她等金九龄的计划开始是等了很久,说的正是绣花大盗盗走南王府的库房巨财。
金九龄身为天下第一神捕,享受的是挥金如土的生活,他的薪水与原本置办的产业并不够用。
一年半前,爆出神捕洛马背地里开设极乐楼并且制造假银票一案。金九龄彷如是从中得到灵感,他想要更多的钱财不妨也来一场大案,却比洛马高明数倍先选定替罪者。
如此一来,想除掉公孙兰的武二娘与想要找替罪者的金九龄,两人因缘际会而相识,其后则是一拍而合,而要寻找最好的时机与下手对象。
在寻寻觅觅后,两人决定对江重威下手。平南王府管家江重威练得一身硬功,而他的妹妹江轻霞更是红鞋子的老五。
武二娘利用江轻霞摸透了江重威的喜好,金九龄则凭此与江重威成为了无话不谈的朋友,最终是趁着江重威醉酒弄到了库房钥匙倒模。
“每间隔三四个月,南王与南王世子都有几天不在府中。现在钥匙已经配好了,明天就是最佳的动手时机,你准备好接应。”
金九龄说着勾起一个志在必得的笑容,刺瞎人眼的绣花大盗,他一定会亲手抓住罪犯,不只是盗来巨财,更要再次让神捕之名响彻江湖。
一个时辰后,福州港口陆续有船入港,船客三三两两地陆续下船。
楼京墨正是其中之一,她收到了王怜花的相约信。不谈信里长段的想念之语,末了说到确定了两位红鞋子的真实身份,两人居然都在福州,如此有没有兴趣相约福州?
哪怕不是为了红鞋子,楼京墨也打算与王怜花在福州相见,因为福州港是距离白云城最近的港口。她还没告诉王怜花有关便宜哥哥的身份猜测,或是可以一起去白云城转一圈查明究竟。
海风阵阵,午夜月圆,白云城来的船只也靠岸了。
一袭白衣很快消失在岸边。叶孤城其实并无期待明晚与南王世子的会面,对于一个没有习剑天赋的徒弟,他的爱徒之情永远只能流于表面。
或许,从无任何感情值得深入人心。
叶孤城握着手里的剑。剑不会背叛,就能让他不惧怕任何人与事,甚至是上苍忽来一手的玩笑。
他这样坚定的想着踏入福州城,却不知命运最喜欢做一件事——打脸。
第98章 一层窗户纸
夜黑风高,阴云遮月。
金九龄越过了平南王府的高墙,他对选择了如此好日子作案而颇为自得。走的那叫一个轻车熟路,畅行无阻地就来到库房重地门口,以偷配好的钥匙打开了厚重大门。
推门而入,木门难免发出了些许响声。
此时讲究一个速战速决,瞄准了其中最值钱的一对玉麒麟,抄到包袱里转身就跑。
跑,但不是跑路。当下直冲王府总管江重威的居所,去完成今夜的另外重头戏,打响绣花大盗成名第一针。
“贼子大胆!”江重威还没等来属下回报库房有异动,借以廊下灯笼幽光,他隐约看见一袭蒙面红衣人踢门冲了进来。
只听红衣人发出了明显的假音,“嘻嘻,今夜我特意来请江总管看绣花的——”
什么鬼?江重威慢半拍地不解其意,任他想象力丰富也没想到贼人是冲着绣瞎他的双眼而来。
不多一句话,两人这就在屋内打了起来。哐哐当当,桌椅杯碟很快乱了一地,别看江重威练得一身硬功,但那绝非刀枪不入,前后还没过一百招,他已经察觉非常不妙。
红衣蒙面人岂止是来者不善武功不俗,更是摸不清楚江湖上何时多了这号大盗。
江重威并没有时间去仔细思考,两人在缠斗之中已经从屋内打向屋外。
他刚想借着走廊上的灯火瞧一瞧来者特征,却是骤然瞪大了眼睛,只见一把绣花针直冲双眼射来,可是他连后退都来不及了。
完了,被刺中的话,这就会瞎吧!
“嘻嘻,你放心,千针百孔的眼睛不好看。我会帮你缝好的!”诡异嘶哑的声音犹如恶鬼呢喃在耳边响起,“是把眼皮死死缝住呦——”
正在江重威绝望到冷汗瞬间浸透衣衫时,距离他眼球仅有毫发之差的绣花针忽然齐齐停在了半空中。
紧接着的一幕才真似闹鬼,这些绣花针仿佛有了自主意识一般掉了头,整齐划一地向红衣大盗方向射去。这下是更急更猛,不单冲着其双眼部位,而是朝着全身要害大穴。
金九龄不由瞪大了眼睛是本能想躲,此刻身体却突然不听使唤了。他仿佛被被一双看不见的手死死地抓住了双脚,只能像不倒翁疯狂左右摇摆,却是徒劳了。
“啊——”惨叫声响!
尽管金九龄竭力躲避,但仍有数道绣花针刺入大穴。
他也不是初出江湖的菜鸟,受过所有的伤加起来都没此时疼到钻心刺。那些绣花针在体内又各自断成了几段,有的刺入骨头,有的刺破血管。
江重威被这一反杀给弄懵了,今夜王府的两位主人都不在,竟是热闹异常,异常到了像是闹鬼一样。让他更加懵的事情还在后头,一位黑衣人不知从哪里窜了出来,出手如电地直接撕下蒙面人的面具。
“怎么会是你!”江重威不敢置信地倒退两步,怎么也不相信天下第一神捕居然是想要绣瞎他眼睛的大盗。
此时,蔽月阴云散开,十六的月光照亮了金九龄那张痛到扭曲的脸。
“你不配穿红衣。”楼京墨一脸冷色看着金九龄,见他居然还想逃,就直接一掌碎裂了他的衣服,免得他玷污了红色之艳。
楼京墨潜入王府只为一窥江轻霞的鞋子,最多是来了兴致与江轻霞在梦中聊一聊红鞋子之事,并没想惊动其他人。奇就奇在平南王府今夜好似闹鬼一般。王爷与世子俱是不在,而目标对象江轻霞也不知去了何处夜不归宿。
乘兴而来败兴而归,这其实算不得什么,但让人不爽的是有人把一袭红衣穿得如此丑陋。今晚不管一管,难道还等明日事情爆出来,作为欢迎王怜花来到的福州的一份大礼呈上吗?
金九龄已经被突如其来的变故打得措手不及,他的完美计划到底哪里出了错?!既然都是来夜袭王府,为何有人为一件衣服而多管闲事。
被管闲事不可怕,可怕的是他的武功完全被多管闲事的人碾压了。想他师从苦瓜大师,不能说天下无敌,但能越过他去的人两只手也能数得出来。
“你是楼砚!”金九龄咬牙切齿地说出这四个字,他万万没有想到陆小凤顺嘴一夸竟是真话。有人凭本事活死人,也就同样能让活人死。是生是死,一念之间而已。
楼京墨没搭理金九龄,她没忘记自己当下的身份是夜袭者,只对江重威颔首示意,“深夜迷路,多有叨扰,这就告辞。江总管还是快将有碍观瞻的人处理了。此人怕是脑子有病才寸缕不蔽体就敢来王府闹事。”
月色融融,楼京墨不多一句已经人去无踪。
江重威犹如走了一趟九重地狱,劫后余生却是完全不知能说什么。他机械般地给金九龄上了链铐,又是招来侍卫命其速速去郊外通报王爷府中之变。
一个时辰后,马车车轮声打破了王府前街的寂静。
江重威面对平南王问起今夜王府闹事的始末,他好似没完全摆脱惊恐之扰,脱口而道,“盗亦有道。可能来人认为穿着黑色夜行衣,是对夜袭王府起码的尊重。”
“哈?”南王世子听得此话差点没被口水呛到,“江总管,你确定自己还清醒吗!父王问的是案发始末,你作为王府总管到底站哪头!知不知道平南王府被人夜袭的严重性?!”
江重威被这一声叱喝而拉回了现实,他的衣衫早就湿透,此刻只觉逃遍体生寒。平南王府的秘密可不少,虽然没有藏在库房里,但说不准有人不是冲着钱财去的,而是冲着秘密去的。
“属下失职,请王爷责罚。”江重威低下了头,迅速组织语言将金九龄作案之事交代了清楚,但他却没有回答南王世子的那个问题,作为王府总管是该为守护平南王府的安危毫不动摇。
然而,江重威自问他还是一个凡人。凡人就有人之常情,会感激救命恩人,更不谈是将他从被废双眼危机边缘救回来的恩人。
平南王得知在金九龄身上搜出了新配的库房钥匙与玉麒麟,他带着世子一起去了地牢,准备好好审问那位六扇门总捕头。
必须弄清楚这事究竟是金九龄一人而为,还是背后可能有紫禁城里龙椅上那位的试探?
庭院里,还有一人未动。
“江总管,你再说得详细一些,金九龄是怎么被制伏的。”
叶孤城的神色如常孤冷,但他的语调难免多了一丝兴奋,是遇到高手而跃跃欲试拔剑的兴奋。“你确定那人是楼砚吗?”
江重威有一瞬不想说实话,刚才还处在恍神状态的他,当下是敏锐地听出了叶孤城的弦外之音。
平南王父子去解决抓到的金九龄,但不会轻易放过另一个早一步离开王府的夜行人。叶孤城不论是出于自身喜好,或是为平南王府的安危考虑,那是必须去会一会楼京墨。
“只有五成可能。金九龄是猜的,而对方没有承认,”
江重威不得不开口,心底却希望叶孤城会铩羽而归。可惜立场不同,他竟然做不到救命之恩以命相报。
五成的可能已经足够多了。
叶孤城转身就离开了平南王府。想来最迟明天晚饭前,只要楼京墨没有离开福州城,以王府的人手一定能确定她的落脚点。
楼京墨确实没有离开福州城,准确地说是一觉睡到大天亮。她随便吃了一顿中饭,沏一壶茶翻一本书,等到日头偏西,向客栈借了小厨房做了几道美食,掐着点等来了王怜花一起共进晚餐。
整整一个白天,丝毫没把平南王放在心上。
楼京墨自问是一个有原则的人,比如不轻易闲逛皇宫给自己惹麻烦。在皇权时代,她给值得尊重的皇帝几分面子,皇帝也能让她更好地开药铺医馆,安安静静地做一位悬壶济世的好大夫。
经由花如令牵线与朝廷沟通,小楼春确实成了官方支持的药行,享受了不少福利政策。
至于皇宫之外,夜逛王府就无需顾忌太多。
一不瞎偷二不乱抢,她就是做了爱好古怪的江湖人都会做的事情,喜欢半夜不睡觉找个地方晒月亮而已。
“花花,幸好你是今天才到了福州城。金九龄已经被关了起来,不然你看到那样一人拿着绣花针与你撞衫,想来这顿饭都没那么香了。”
楼京墨在吃饱后谈起昨夜,谈起剥夺金九龄穿红衣的始末,是有几分向王怜花邀功的意思。
王怜花当即想起曾经的病人东方不败,那位可不正是穿着红衣在绣花,是真的能绣出一件花纹华丽的衣服。
而那场面也真的有些辣眼睛,主要是东方不败一脸浓妆打扮,简直是男扮女装中一个最失败的范例。颜值不够,武功来凑。如非东方不败武功卓绝,恐怕黑木崖的日月神教众人早就因有如此教主而造反了。
同样是红衣配绣花针,金九龄与东方不败比,他有太多不能比的地方,而最重要输在了武功不足还敢自作聪明。
“墨墨做得好。王府探就探了,想来皇上知道也会暗搓搓地支持,说不定由此嘉奖你查出了什么隐秘。”
王怜花庆幸于逃过了二度被辣眼睛,牵起楼京墨的手,亲了亲她的指间。“你想要什么奖励,我可以先给你?这不必着急,可以慢慢想。”
楼京墨不稀罕皇上的嘉奖,她着实没有为皇上做事。目前简单地打算出海去白云城走一趟,全作海岛度假之行。只是闲适的同时也要来些刺激的,夜探城主府听着还不错。去白云城的原因就要从头说起,但再那之前还要提一点。
“其实,换上黑衣夜行是对被探之地的尊重,必要的场合可以换一套合适的衣服再行动,也免了其他撞衫的不爽。最不给面子莫过于穿着白衣夜探,明目张胆地没把被探者放在眼里,那是摆明了想找打。”
白衣说谁?
客房窗外,叶孤城双脚刚刚落地,但把这番话听得清清楚楚。
窗户半开半掩着。此刻,屋内屋外的灼灼目光能几乎要刺破那层窗户纸。
第99章 惊不惊喜
有一个词叫对号入座。
叶孤城已在顷刻间拔出了手中剑,那一层半遮半掩窗户纸当即死在了他的剑下,剑光则向屋内而去。
一盏薄茶迎上剑锋,瓷易碎,不可能抵挡玄铁的锋利。
楼京墨没指望半杯茶能拦下叶孤城的剑,但只要截断其气势凌冽便足够。“白衣夜探是为一不尊,剑劈客栈是为二不虑。叶城主何必迫不及待地动手,砸坏了桌椅,是打算让客栈掌柜自负盈亏吗?这笔钱,我是不想出。”
不想动武,起因不在于铜钱,而在与来者是叶孤城。不是因为此身与叶孤城可能有血缘关系,而是因为不能妄动四个字。
与天斗久了,总能摸清它的坑性。
最初是以身试练了武功触动天道,后来是以笔成书触动天道,而今只怕是心念一动就会触动天道。
楼京墨必须提防她在与高手过招间忽而顿悟则被雷劈。不妄动并非不动,而是动得更加收放自如。自从打算去白云城一探究竟,她事前问了陆小凤有关叶孤城的长相,做好了准备当越靠近白云城越有可能遇到出来遛弯的城主。
打架这种事,可能是单方面开头,但绝不能单方面叫停。
叶孤城算不得脾气温柔,很多时候他是不屑于理会。此时,他听到一不尊二不虑的说辞,更加找不到收剑的理由,本就为解决王府之事而来试探,当下更能名正言顺的出剑——白云城主不接受讽刺之言。
叶孤城的剑没有停,而王怜花深知楼京墨防火防盗防老天的想法,这就先一步跃出窗户以一把折扇迎上了长剑。
正如很多江湖上的对战一样,很多时候并不会约好时间地点搞得人尽皆知。可能发生郊外土路上,可能发生在青楼后巷中,可能发生在糕点铺子的斜对角。
那是一场没有更多围观者的惊心动魄,有时留下鲜血与尸体,有时留下断剑残刀,有时则是戛然而止。
王怜花看着月色下叶孤城左侧肩胛骨上的三颗血痣,他手中的动作缓了三分,几乎可以确定叶轶就是叶孤城的本名。
叶孤城微微蹙眉,不是因为被扇风划破了一只衣袖,棋逢对手只会让他兴奋,而为对方不是专门用剑而可惜。他皱眉是因为王怜花目光里透出的一种熟悉,是在说他见过同样的血痣。
世间人千千万万可能面貌会有相似,但他记得母亲提过云家人左侧肩胛骨上的血痣是一脉相承。世上除了妹妹与母亲没有第三个云家人了,那么一个男人又是怎么看到的。
思及此处,叶孤城手里的剑不退反进,这次是试探到了杀意肆意。
王怜花只能没脾气地认了,他没傻到去刺激叶孤城去解释什么是借尸还魂,反正多个便宜大舅子而已。只是今后楼京墨要怎么办?她早晚得褪去此身,那时叶孤城能接受的了吗?
“咳—”王怜花想着竟是由笑了,而只能以咳嗽掩饰过去。当他是在苦中作乐,莫名觉得刚才那句话似是再说楼京墨在穿脱一件人体衣物,这种奇奇怪怪的想法定是被眼前的剑光给刺激出来的。
客栈小院里的刀光剑影没有停。
楼京墨看到了叶孤城的血痣,看着他忽而暴走之态必须是没能得健忘症忘了家人,这就有了三分尴尬,其实她并不太想认一个便宜哥哥,但有的事情没得选。
“糖炒栗子,香喷喷的糖炒栗子,热腾腾的糖炒栗子要吗?”
老婆婆苍老的叫卖声由远及近地从院外传来,与此同时还有炒栗子的香味也开始随风飘散。它的香甜穿透了距离的阻隔,让吃饱的人又馋涎欲滴,似乎带着某种勾人心魄的魅力。
太美好的东西往往伴随着危险。
楼京墨闻到那股甜味就倏然起身,直接向其来源处掠去,绝不能让任何人买到一颗糖炒栗子。它是包裹着糖衣的剧毒之物,普通人吃了一口既死。
“啊!我的栗子!”“站住偷栗子的。”“地上怎么有钱?”
三三两两的叫喊声此起彼伏地响起。那些刚刚买了糖炒栗子的人都没一尝其味,他们手里的纸袋子则消失不见了,唯独看到一道残影掠过,而地上还多了一些碎银似在赔偿栗子钱。
这可有够邪门,难道还有专门盯上栗子的鬼怪了?这鬼怪还挺讲究,还留下了买栗子钱。
楼京墨也不在意在福州城中留下了志怪传说,她已经一掌击向了在卖栗子的老婆婆。“还真是巧了,福州城多了第三双红鞋子!”
昨天金九龄被抓供出了红鞋子这一组织。江轻霞之所以不在王府,就是被武二娘引出免得她碍手碍脚。
武二娘没能按时等来金九龄知道一定出了变故,她先要卷包袱逃了也没管江轻霞。事情一旦败露,江轻霞有江重威作为王府总管的哥哥护着,但她只有早已不对付的公孙兰,根本指望不上能救命。
平南王连夜去抓人,他没能抓到武二娘,也没能抓到江轻霞。
江轻霞在福州生活多年,虽然不知究竟发生了什么,但当醒来发现武二娘鬼鬼祟祟而逃跑时,她再迟钝也察觉到了不对劲,而联系上了最近在福建一带走动的公孙兰。
“呵呵。”扮作熊姥姥的公孙兰一把掷出了手中的篮子,一颗颗糖炒栗子瞬间似成一道屏障阻挡了掌风来袭。“楼砚,我没有证据,但可以确定是你杀了小八,她死得太惨了。”
上官飞燕死得惨吗?身体炸裂尸骨无存,确实是非常惨烈。
楼京墨却不后悔除去此人,她不只一次地放过上官飞燕,换来的却是上官丹凤差点被其虐杀。仁慈是分人的,有的人不值得,包括面前的熊姥姥。
那些百姓与熊姥姥有什么仇怨,为何要卖给他们毒的糖炒栗子,还是说上官兰披上这层皮就必须卖带毒的栗子?这简直就是心理变态。
“杀人者,人恒杀之。我有这种醒悟,某天被杀死了,也不怨不悔选择的路。她就更没有资格怨恨,你也一样。”
楼京墨没和上官兰废话,这几天福州城似乎招了凶神,那一局刚刚谢幕,这一出又接连上演。有时想好了不妄动,但现实往往让人不得不动。
上官兰从腰间抽出了一把软剑,挥动此剑恰如跳起了一场璀璨夺目的剑舞。有如昔年诗中所记,‘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
有趣,真是有趣。
楼京墨被勾起了兴致,如果所料不差还真的遇到了公孙大娘的后人。这个世界从唐末而变,舞动剑器而名满天下的公孙大娘,是否也曾多少影响过让人闻风丧胆的剑魔独孤溯?公孙兰成立红鞋子的真正目的又是什么?
这会想要得到答案,唯有一条路把公孙兰给打趴下,再给她留一口气。
公孙兰很有可能会是一块拼图,拼出某个八九不离十的完整过往。
楼京墨套用一下叶孤城的想法,本是冲着捉拿贩卖糖炒栗子的熊姥姥而来,当下发现其还会盛唐剑舞就更没有理由放过她。
两柄剑。一柄在客栈里终是不甘心地自行罢手,另一柄在客栈外更不甘心地被折断在地。
当楼京墨提溜着僵住不能动的公孙兰翻入客栈小院,只见王怜花面色如常却是眼露委屈,他的脸上有一道半个小指长的血痕,这伤必是来自于那把不甘归鞘的剑。
“墨墨,你提着她不累吗?放着我来。”王怜花说着已经窜到墙边捏住了公孙兰的衣领。此时他的神色就精彩了,好似尽管受了伤但就是坚强地不说,不仅不说还要主动帮忙干活。
王怜花何止表情到位,他更装作在不经意间瞥了一眼冷着脸站在一侧的叶孤城。这人脸上不见血也就破了几道衣服口子,但就只会站着装冰柱子,一有对比,谁对楼京墨上心就立见高下。
“墨墨,你要把这糟蹋栗子的人放哪?随便扔也行吧。”
叶孤城冷眼看着这一出居然有了翻白眼的冲动,冲动是魔鬼,他很好地克制住了。
他是只破了衣服,不谈好些年没被人打破衣服,这个和他抢妹妹的混蛋专挑肉多的地方下手,那是伤在内里而看不出,完全不是有意避让。
此刻,叶孤城几乎能确定楼京墨就是多年前被母亲带离白云城的叶涵。
他们兄妹两人长得不像,一个随父一个似母,仔细端详后是能看出面前眼前人与记忆中的母亲有五分相似。
“虾团团,你还记得大螃蟹吗?”叶孤城不管此刻是否是认亲的好时机,他只想尽快得到一个答案,这个答案曾经很重要,后来父亲病逝他就放下了。
其实很多人与事,放下是不得不为,而非人的本意。
叶孤城知道小孩子不记事,母亲如果闭口不提过去,说不定妹妹早就把白云城的日子忘的一干二净,所以知道更多的人反而才更为难,不知如何做才好。
楼京墨对虾团团三个字完全没记忆,原身倒是有过模糊记忆称呼哥哥为大螃蟹,似乎是兄长喜欢吃螃蟹。倒也不奇怪,白云城是海岛则盛产虾蟹。
不过,当下正也应了知道更多的人更不知如何妥当开口,楼京墨要怎么说明其中因果真相。
“呜呜——”公孙兰被废了内功,却仍拼清醒地看了院内之事,饶是她也被叶孤城自称大螃蟹吓到了。
这一声动静让楼京墨顺势转移话题,“先把她的事情处理了,从她怀里摸出一样有趣的东西,护心镜大小却是一块圆形机关盘。”
楼京墨拿出了铜盘子,上面刚好有两个缺口,恰是一双袜子造型。
“叶城主,不妨去披一件衣服来同看此物。不过法不外传,选了看它,就不能再去平南王府了。你怎么说?”
两者看似毫无关联,但叶孤城明白其中深意,这是一道单选题。
第100章 投其所好?
叶孤城并未毫不犹豫地做出选择,正好当下他有一个合情合理暂且离开的借口,他不愿意借用别人的衣物蔽体。
在这家客栈能借谁的衣服?除了王怜花之外并无其它人选,而他才不要穿得如此花枝招展。
“明晚,我会再来的。”叶孤城还是给了楼京墨一半的承诺。他不拒绝再见,只要见了面有的事情就可以谈。说完,叶孤城冷冷瞪了王怜花一眼,凭什么他离开了,这厮竟心安理得地留下。
王怜花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似乎担心如果他笑得不灿烂,叶孤城眼神不好会看不见。“欢迎城主明天一起吃晚饭啊。我一定亲自下厨招待你。”
谁稀罕!叶孤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然而,这阻挡不了王怜花下厨的决心,必是用出全力好好招待他。
楼京墨不知叶孤城会做出什么选择,而从他为平南王府抓贼来看,其两者之间关系匪浅。与王爷交好本身无碍,前提是平南王府行得正坐得直。
至于明天晚饭相邀,她不阻拦也不鼓励,王怜花烧得菜也味道不错,只是他喜欢一些奇奇怪怪组合,全看人的接受能力如何。
“我们还是先处理公孙兰,她是嘴硬得很,什么都不肯多说。或是该让她好好梦一场了。”
毕竟在闹市大街不适合行拷问之事,福州城昨夜才出了一个金九龄大闹平南王府,今晚生事的人势必会引起平南王的注意。楼京墨打算回房好好施展摄魂术,问清楚公孙兰有关红鞋子的一切。
王怜花也蠢蠢欲动,摄魂最讲究精神上的压制,越是意志坚定的人,刺探起来越有意思。“走吧,说不定她能把藏密图给补全了,那块机关铜盘怎么看都不简单。”
公孙兰被拽住衣襟提进了客房,她也想过要尽力抵抗,但是意识却逐渐模糊了起来,不由自主地开始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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