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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小子_三千风雪-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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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是想到这是李明珠的母亲,他的脑子在气氛这么紧张的场合,不合时宜的跑起了火车,想到了一件和现在差了十万八千里的句子:得罪丈母娘没有好下场。
  苏天瑜尖叫,“他是谁!!他是谁!!他是谁!!”
  李明珠道,“我同学。”
  “你胡扯!!你是不是要和他走,你是不是不要我了!”苏天瑜抓起床上一切可以抓的东西,噼里啪啦的朝着李明珠身上砸去,李明珠堪堪躲过几个,剩下几个没躲过的,给砸了个正着。
  她拿下砸到自己身上的梳子,瞪着苏天瑜,“不许动!”
  苏天瑜被她吼得浑身一震,委屈巴巴的把手里还抓着的夹子,底气不足的砸在李明珠的身上,软绵绵的。
  李明珠威胁道,“我让你不许动,你没听见吗!”
  不远处的陆遥都被吼得抖了一抖。
  苏天瑜撒泼不成,嘴巴一瘪,嚎啕大哭起来,“你个小杂种!你别想不要我……你别想不要我……呜呜呜呜呜呜……你别想不要我……”
  苏天瑜哭着的肝肠寸断,最后打起嗝来,李明珠脑袋给她哭大了,又只好温声软语的哄道,“我没有不要你。”
  她拍拍苏天瑜的背,“我给你扎李文林喜欢的辫子好不好?”
  苏天瑜虽然疯了,但是疯子也有疯子的直觉,比如知道李明珠吃软的,不吃硬的,所以李明珠哄她的时候,她哭的更加起劲,大有像孟姜女学习,哭不倒长城,争取把西湖的水给哭干的势头。
  李明珠哄了两句,没见到效果,本性暴露,皱着眉,提高声音凶道,“你还来劲儿了是吧!”
  苏天瑜知道这时候不能哭了,打了个隔,可怜兮兮的把自己抱成了一团,眼神一转,狠厉的盯着陆遥。
  陆遥一瞬间后背发麻,猛地站了起来。
  苏天瑜这样看着他,叫他觉得自己好似抢了别人的什么稀世珍宝一样。
  李明珠弯腰捡起地上的玻璃珠子,她耐心的给苏天瑜扎了两个麻花辫,打结的时候,忽然像变魔术似的从手里拿出了两个樱桃发神。
  苏天瑜眼睛一亮,甜甜的笑了起来。
  陆遥注意到,这个发绳是李明珠昨天去银泰下面逛的时候买的东西。他当时还因为‘李明是不是交女朋友了’的可能性吃了会儿味,不爽了很久。
  现在看到这两个发绳都落到了苏天瑜身上,他莫名的松了口气。
  李明珠给苏天瑜洗了脸,漱了口,喂了药之后又喂饭,最后把镜子拿给苏天瑜,苏天瑜这才被哄开心了,卷着自己的发梢欣赏新的樱桃头饰。
  李明珠终于有空闲的时间,抓紧的坐在桌上草草的吃了两口。
  陆遥看完了全程,心里堵得不行。
  他问道,“你一直都是这样吗?”
  李明珠没回答,苏天瑜看到他们坐的近了,又叫了起来,“李明珠!你不准和他坐的这么近!男人没有什么好东西!他会骗你的!”
  陆遥回答道,“阿姨,我不会骗她。”
  “放屁!你们男人说话没一个能听的!你就是想把李明珠骗走!你做梦!你做梦!”
  苏天瑜骂的的张牙舞爪,仿佛下一秒就能奋起从床上跳下来,揍陆遥一顿。
  陆遥道,“阿姨好像要跳下来打我。”
  李明珠乐了一声,“你要是能逼得她跳下来打你,赶明儿你就不用读书了,我给你举荐到清华医科大去。”
  陆遥:……
  李明珠总有一些不合时宜的黑色冷幽默。
  陆遥又道,“她看起来不喜欢我。”
  “放心,正常。”李明珠给了他一个宽慰的眼神,“她也不喜欢我。”
  李明珠后来想了想,又补充,“她也不喜欢人类。”
  陆遥想道:你和我能一样吗,你是她亲生的,我不是,而且哪有第一次见面就给别人这么差印象的?
  陆大少爷自己还没想明白,他为什么要去在乎一个疯女人对他的印象。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见丈母娘神经紧张综合征’,一旦发病,无药可救。
  主要症状如下:努力的想要在丈母娘面前挣表现,其中一点就是讨她欢心,科学证明这一动机是被动,非主动。
  陆遥现在就‘被动’的很想建立自己在苏天瑜心中的好感度。
  他在建立好感度之前,却又纳闷的问道,“阿姨为什么叫你李明珠?”
  李明珠收拾碗筷的手一愣,眼眸低垂,谎话随口就来,“我妈想要个女儿,取的名字是李明珠,生下来我不是,她就疯了。”
  李明珠撒谎有极高的天赋,对付陆遥信手拈来。
  陆遥恍然大悟,果然信了。
  他念了一遍,“李……明珠,李明珠,名字挺好的。”陆遥道,“掌上明珠,她一定很重视你。”
  李明珠皮笑肉不笑的扯了下嘴角,讽刺道,“呵呵,也许。”
  李明珠洗碗的时候,苏天瑜警惕的看了一眼外面的她,见李明珠低头没有注意屋里的动静,神秘的对陆遥勾了勾手指。
  陆遥指了指自己,苏天瑜神经质的点点头。
  陆遥便走过去,拿出了十二分的男神标准微笑,很是热情的开口,做了一遍迟来的介绍,争取把自己的好感度在苏天瑜的心里刷爆,“阿姨好,我是陆遥,是李明……珠的同学。”
  “切,还同学。”苏天瑜冷笑一声,突然眯着眼睛问他,“你和我说,你是不是她男朋友!”
  陆遥原本打了一篇八百字加好感度的腹稿,甚至怎么夸苏天瑜头发丝好看的句子都排列组合好了,结果没想到苏天瑜一开口就这么劲爆,他登时傻了。
  陆遥一面想到自己大晚上的偷亲人家儿子,一面大脑迟迟转不过弯来,男神微笑还挂着,冷汗已经滴下来了,他装傻充愣,迟缓道,“……啊?”


第38章 陆遥他哥
  李明珠恰到好处的走进来,打断了苏天瑜的问话。
  苏天瑜的疯子脑袋里知道自己惹不起自己的饲养员,否则会没饭吃,所以很警惕的推了一把陆遥。
  但是陆遥完全不知道苏天瑜怎么一会儿叫他过来,一会儿又叫他走开,此时正一头雾水。
  苏天瑜怒目圆瞪,认为陆遥这个傻叉不会看眼色行事。
  陆遥的脑子里跑偏的想到:李明的眼睛和苏天瑜十分相似。
  ——都像一只慵懒的猫,但是凌厉起来眼锋却卷着沾血的刀刃。
  苏天瑜立刻装作无视发生,目光却死死盯着陆遥。
  陆遥心道:虽然哥长得很帅,但是不至于这么盯着我吧。
  李明珠道,“你的衣服今天干不了,礼拜一的时候我给你带到学校。”
  这衣服,就是他昨晚上不要的衣服了。
  陆遥这时候穿得是李文林当年的衣服,虽然款式老土了一些,但是这么多年,除了衣服有些皱,竟然没有任何破损和异味。
  可见这几件衣服被保存的十分好。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衣服和裤子都短了一截,陆遥穿得有些难受。
  李明珠翻出一件羽绒服,看样子是她自己的。
  “穿上,外面冷。”
  陆遥被塞了满怀的衣服,那衣服上面有李明珠固有的味道,抱着衣服好似抱着她一样,叫陆遥的耳根不着痕迹的红了。
  他心虚的套上衣服,和李明珠下楼。
  五楼今天早上起就很热闹,两个小孩儿穿上了自己最好看的衣服满客厅的跑。
  杨欢见到李明珠下来,开心的打招呼,“阿明哥早上好!”
  李明珠点点头,杨乐直接扑上来,把李明珠刚落地的大腿抱得牢牢地。
  李明珠顺势把他抱起来,“今天要去哪里玩?”
  穿得这么好看,肯定要出门。
  杨欢道,“妈妈回来了,带我们去西湖玩!”
  李明珠点点头。
  杨父杨母两口子不在一个地方打工,杨父倒是每天都回来,杨母却在一家较远的服装公司工作,平时都住在公司的宿舍里,只有礼拜天才能回来。
  杨母回来,对于两个孩子来说,就是一个节日。
  杨欢看到后面的陆遥,犹豫了一会儿,怯生生的叫了一声,“陆遥哥哥。”
  陆遥弯腰揉了揉她的脑袋,“还记得我啊?”
  杨欢点点头,这么好看的大哥哥,她必须记得!
  杨母走出来,看到李明珠,热情的打招呼,“阿明今天休息啊。”她看到陆遥,客气的点点头。
  李明珠道,“这是我同学。”
  杨母道,“我很少看到你带朋友回家,多交点朋友好。”
  陆遥和杨母互相问过好之后,杨母把李明珠怀里的杨乐抱了过来。
  五楼的楼梯口边上的房间门突然打开了。
  五楼一共五个房间,楼梯口左边一个,隔了一条通向阳台的走廊之后有一个,对面则是一个厨房和一个卫生间。李明珠爬的那个铁楼梯旁边还有一间,这一间是五楼最大的一间,是个套间,也就是杨父杨母住的这一间。
  五楼除了楼梯口边上的那个小房间没有被杨母盘下来,其他的房间都叫杨家一家人住了。
  而此时,那个小房间的门打开,里面出来了一个穿着彩虹色袜子,上面烫着爆炸头,下面留着少量头发的女孩儿。这是典型的社会姐装扮,她的脖子上还挂了一串毛衣链,脸上画着浓浓的妆。
  社会姐虽然打扮像社会姐,性格却十分热情。
  她从小房间里把箱子拖出来,放在门口,杨母和她做了几年的邻居,立刻问道,“艳子今天大扫除啊?”
  名叫艳子的女孩只有二十出头,一看就不是h市本地的。她的房间正乱糟糟一团,什么都扔在地上,房间门口还堆了好几摞捆起来的杂志,有知音,有读者,还有一切叫不出名字的小杂志。
  艳子道,“杨姐,我搬家了,以后就不住这里了,今天整理房间呢。”
  陆遥的眼睛亮了一下。
  “搬家?怎么住的好好地就搬家啦?”
  “我换工作了,不想在那个网吧干了,我叔叔给我介绍了一个超市售货员的工作。”艳子笑了一声。
  “哦哦,那个也挺不错的,好好干,以后杨姐去买东西说不定还能遇到你呢!”杨母也跟着笑。
  “是啊,对了杨姐,我这些都不要了,欢欢要不要这些书?”艳子问道。
  杨欢是个热爱看书的小姑娘,虽然家庭条件不能让她随心所欲的买书,但h市的小学都有流动书屋,也就是在教室的后面放了书架,有免费的故事书看。杨欢几天就能看完一本书。
  小丫头听到艳子要送书,激动地一蹦三尺高,“艳子姐姐,我要的!谢谢艳子姐姐!”
  杨母道,“你这孩子真不知道谦虚!”
  杨欢哪儿还听得到杨母的话,欢天喜地的就跑过去拿书了,李明珠动了动,跟着走过去。
  杨欢拿书的时候,叫她按住了手。
  “这个可以看。”李明珠挑了几本读者拿出来,把知音和其他爱情小说的杂志放在了另一边,“这个不要看。”
  李明珠算杨欢的半个老师,杨欢对她言听计从,乖巧的抱着读者,点点头。
  艳子道:“瞧我大意的,这些书欢欢不能看的,就直接扔了吧。”
  杨母道,“别啊,留着卖点儿钱也好。”
  艳子说,“杨姐你要就拿去吧,我懒得卖了!”
  杨母道,“以后要见面就难了。”
  艳子笑了一声,“有机会总能见面的。”
  艳子的话说的底气不足,她们这种出门打工的外来人员,在这个大城市里面身世浮沉,被时代巨变的洪流冲散的七零八落,飘在各式各样的农民房里,一分开就是永别,谈不上下次见面不见面的。
  陆遥漫不经心的站着,直到艳子收拾完房间,杨父自告奋勇的要帮艳子把箱子拿下去,杨母也和李明珠二人打了招呼,顺道就坐车去西湖。
  杨欢回去放好了书本,检查了房间门确实锁住了之后,朝着李明珠挥挥手,“阿明哥,陆遥哥哥,拜拜!”
  李明珠挥了挥手。
  陆遥站在通往阳台上的走廊里,往外面看了一眼。
  李明珠道,“走了,我送你回家。”
  陆遥听到回家,有些不乐意。
  他住在市中心西湖景区的别墅里面,风景绝佳,地段绝佳,别墅内部的装修就更别提了,就算把李明珠住的整一栋房子都卖了,也不一定能买得起那别墅的一平方地。
  但是陆遥就是不想回去,那别墅只有一个老太婆,成天在他耳边念叨要他回B市,烦都烦死了。
  他万般不愿意,也只能跟着李明珠下楼。
  到了楼下的时候,杨欢他们还没走,夫妇俩带着一双儿女,小儿子坐在父亲的肩膀上,母亲拉着女儿,虽然身上从头穿到尾都没有两百块,却幸福的让人眼红。
  “他们去哪儿?”陆遥看了会儿,疑惑道。
  “菜市场后面的车站。”李明珠道。
  陆遥很少单独坐车,他出行是司机接送,今天和李明珠走在一起,却叫他很想去坐一坐公交车。
  结果李明珠只把他送到车站,连句好听的话都没说,转头就走了。
  陆遥脑子里脑补的那些旖旎浪漫的送别台词竟然一句都没说上!
  李明珠走了,他便不愿意屈尊降贵的坐公交车,打了个电话叫司机来接他。
  回到家后,王奶奶慌慌张张的走出来,哎哟哟的喊道,“小祖宗啦,你去哪里啦!”
  “去同学家住了一晚上。”陆遥答道。
  王奶奶自己穿金戴银,到了院子里一看陆遥:穿得都是什么破烂玩意儿!
  她见陆遥不太像是去同学家住了一晚上,好似去外面讨了一晚上的饭!
  “快把衣服脱了,哎呀你看看你穿的是什么啦,噶难看的啦!”王奶奶老眼昏花,于是带着老花镜仔细打量陆遥一身装扮,越看越想吐血。
  陆遥仿佛穿着新手装,脱掉了平时上千上万的外套,朴素的一比那啥。
  王奶奶却不喜欢他这一身。
  陆遥被她推进了浴室,王奶奶逼他洗完澡,等陆遥出来,就看见老太婆指挥着小琳把陆遥穿回来衣服扔了。
  陆遥连忙道,“诶!小琳,你别给我扔!”
  小琳是王奶奶从家政市场找来的保姆,性格十分乖巧讨喜,王奶奶把她当成亲孙女疼。
  小琳道,“小少爷,可是王奶奶叫我扔。”
  “我是你少爷还是她是你少爷,给我放那儿不准动!”陆遥提高声音。
  小琳吐了下舌头,哦了一声,穿着围裙又去厨房折腾糕点了。
  陆遥紧张的把李明珠的羽绒服从篮子里拿出来,抱着它跟做贼似的跳上了二楼,拉开衣柜就把它挂进去了,看这架势,是根本不打算还李明珠。
  陆遥一边回味自己的行为,一边眉头一抽,可耻的想道:你丫是变态吗!
  但是陆少爷过了一会儿就把这件事情忘了,继而高傲的想:哼,就是一件羽绒服而已,我买十件还给她!这件给我了,就是我的了!
  王奶奶颤颤巍巍的来敲门,“遥遥,遥遥呀,在屋里吗?”
  陆遥道,“我出来了。”
  王奶奶走下楼,到客厅等他。
  陆遥一下来看见王奶奶这幅正襟危坐的架势,就知道王奶奶要说什么,他抢在王奶奶前面开口,“我不回去,您别说了。”
  王奶奶张了张嘴,没发出声音,最后叹了口气,“你总不能一辈子都不见先生……遥遥,你听奶奶说一句,当年阿知的死……”
  “您别说了。”陆遥沉下脸色。
  王奶奶提高声音,“遥遥,你懂事一点,你哥的死能怪在父亲头上吗,你是他儿子,难道你哥就不是吗,做父亲的真有这么狠心,能看着自己儿子死在异乡——”
  “那他当年为什么不来看我哥!”陆遥打断她,“为什么不把他带回B市,为什么我哥到死都没能见他一面!”
  王奶奶哑然:“那是因为……”
  “是因为陆兴要竞选那个什么狗屁职位!”陆遥冷漠的开口。
  王奶奶嘟囔,“你也不能离家这么多年……过年都不回去看看……”
  “你就让他当我死了吧。”陆遥赌气道,“死一个儿子也是死,死两个儿子也是死。”
  王奶奶道,“臭小子!”
  她绷了会儿脸色,接着又缓下来,小声的开口,“奶奶不提这件事了好不好,你哥的忌日马上就到了,你记得时间去南山陵园看看。”
  “……我记得的。”陆遥闷声道。
  他站起身,又回到二楼自己的房间。
  陆遥打开柜子,取出一个沉重的木头盒子,里面是陆知生前的一部分遗物。
  陆知去世的时候他才九岁,还在B市读小学,听到自己哥哥去世的消息,他还当别人在骗他,耍他玩,直到亲眼看到医院给陆知开的的死亡通知单——
  陆遥沉默的发呆,捡起了一些尘封的记忆,他到现在都想不通:他哥去H市好好地读个书,怎么就会在那个城市再也回不来了呢。
  盒子里放着陆知在H市多年的回忆,有照片,有文字,陆遥因为一直不肯面对陆知死了的事实,这么多年也没翻过他的遗物。
  他如果翻一翻,就能在盒子的最底下棕色牛皮的笔记本里,翻到李明珠堪堪七岁的照片。
  那照片是陆知偷偷拍的,拍完了还很没面子的叫当事人发现了,发现之后陆知不肯承认,李明珠小小的脸皱了起来,义正言辞,奶声奶气的开口,“陆老师,你这是侵犯我的肖像权。”
  陆知夸张的捂着胸口,控诉李明珠是个小白眼狼,照顾她这么久,连张照片都不给拍。
  李明珠年纪虽小,但是小古板的样子已经有了雏形,陆知便逗她,“你这样的性格,以后长大了嫁不出去,没有人要,我委屈一点,勉强把你娶回家好了。”
  李明珠那时冷笑一声,‘残忍’的拒绝他,“我不要,你太烦了,我会被烦死的,我为什么要嫁给一个烦人精。”
  陆知讲不过李明珠,就在她的本子上使坏,他彼时也才十七岁的年纪,和陆遥一样,笑起来有两颗虎牙,陆知伸出手戳在李明珠软和的脸蛋上,大声埋怨李明珠薄情寡义,不知恩图报。
  七年前的事情,早该在记忆里被铺上一层厚厚的灰尘,但当李明珠静下心来时,陆知的样貌好似清晰的能从照片里跃然而出。
  零二年的夏天,天特别蓝,水特别清,她看着陆知,就像从清澈的水里看到他模糊不清的脸,水波纹荡开了一层一层包的纹丝不露的情绪,叫她被针扎了一下,险些落泪。
  李明珠收起陆知的照片,重新夹回了被翻得破破烂烂的《小王子》里。
  她叹了口气,无奈的想道:陆知兴许就是在地球上迷路的小王子,毒蛇咬了他一口,并不是他死了,而是他回去了。
  路太远了,他无法带走这幅躯壳。


第39章 新的邻居
  省一中的传说中的社会实践活动终于来了。
  H市教育局硬性规定,两天的课外实践观察,一共五个学分,一天二点五个。
  前两年学校都去的花圃园区,因为大冬天的还顽强开花的景区很少,省一中的校董事会寻寻觅觅终于找到了这么个温室花圃,从此年年去。
  每年省一中的学生都去这里浇浇花,班主任还要给学生洗脑:你们要知足,我们能在温室里面,你看隔壁二中的,没抢到花圃园区,社会实践在植物园,只能观察松树,可怜不可怜!
  还有烟海中学,更惨,被发配到山上去做社会实践,除了观察荒山枯树,啥都没有!
  班主任道:这种地方,回来叫你们写一千五百字的实践报告,你们能写啥!
  省一中前两年因为抢到了花圃园区而傲视群雄,每次都去公共灌水区嘚瑟,结果这一年天道轮回,花圃园区的实践点叫烟海高中拿走了,现在轮到一中去那个全园只剩下松树的植物园参观。
  此条通知一下来,一中哀嚎声一片,纷纷哭喊:作孽啊!
  礼拜四中午,老罗叫李明珠到办公室一躺。
  李明珠一进门,老罗就说,“李明,你今年的实践活动一定要去。”
  李明珠心里早就编好了理由,老罗一开口,她就想反驳。
  老罗道,“关系到你保送的事情。”
  李明珠闭嘴了。
  老罗拧开铺了一层又一层黄色茶垢的杯子,喝了口,语重心长道,“我知道现在说这个对你来说还有点早,我也知道你的成绩很稳定,当初你考到我们班,我就对你抱有很高的期望。”
  “李明,你没让我失望,我的想法是给你争取保送的名额,你懂我的意思吗。”老罗压低了声音,“学校上面是打算叫你拿个省状元回来,但是我觉得吧,保险起见,干脆直接争取保送名额。”
  李明珠的喉咙有些干。
  “保送……哪里?”
  老罗好似被她逗笑了,“废话,你自己难道没有一个心仪的大学吗!”
  李明珠心想:我心仪的大学……不用考吗?
  老罗咳嗽一声,推过来一张单子。
  Z省的CMO省队决赛名单,高居榜首的就是李明珠的名字。
  “恭喜,进决赛了。”老罗压抑住嘚瑟的表情。
  其实早上省队决赛名单送过来的时候,老罗已经楼上楼下跑了四楼把这事儿炫耀了一个遍,几乎把所有高三高二的班主任都得罪了一个遍。
  但他此时面对李明珠,还是拿出了一个班主任的威严。
  李明珠的心脏砰砰砰直跳。
  “进决赛了?”她有些诧异。
  “是,进决赛了,你表现的很好。”老罗开口,“我们学校进决赛的有三个,另外两个都是高三的,就你一个高二的。”
  老罗还想说:就你一个高二的,就你一个是一等奖!那俩高三的渣渣都只有二等奖!
  他一想到李明珠是自己教出来的学生,老罗就倍感欣慰。
  “怎么样,准备一下去冬令营。”老罗道。
  李明珠在巨大的惊喜过后,顿时把自己拉回了现实。
  省队面临着更大的问题——她本身就有个巨大的秘密,瞒住它已经是千辛万苦,一旦走出Z省,那机遇和危险是共存的。
  “我想想。”李明珠冷静道。
  老罗点点头,心里对她更加欣赏。
  要是换做别的学生,早就撅着个腚一飞冲天了,唯有李明珠看到这个结果,还能保持镇定。
  老罗完全误解了李明珠的想法,拍拍她的肩膀道,“今年是Z大主办,在我们自己省,你家里的情况我知道一点,我回去和学校打报告,你去的一切开销都由学校提供,好吧。”
  李明珠点点头,眼神又在单子上留恋了一会儿。
  老罗说,“你也别紧张,我就是给你提供一个思路,咱们学校有名额,也要看你争不争气啊。”
  李明珠道,“冬令营什么时候。”
  “十一月底报名,现在快到了,我给你个单子填好,你知道该怎么填吧。”老罗从抽屉里拿出一张单子,“填好了之后等明天十一月左右,你就去B大冬令营,到时候能不能签上,还得看你表现,不过我相信你。”
  B大,全国考生梦寐以求的象牙塔,此时友好的朝她架起了桥梁。
  她做了十几年的读好书,念好的大学,找好的工作,给她妈找个保姆的梦,好似一下子有了织梦的签子。
  “你很不错,我就等你的好消息,好了,现在回去上课吧。”老罗道,“一会儿单子填好了记得给我,我直接送到学校政教处去,到时候要寄到B市。”
  “诶,还有,你今年必须给我去参加课外实践,要是保送的一切条件都具备了,你给我绊死在学分上,我非揍你一顿不可!”
  李明珠十几年来头一遭,从办公室走回教室的这段路,走的都能飘起来。
  参加CMO是高一的时候老罗压着她报名的。
  当时她初来乍到省一中,又因为是保送上来的外校生,所以一开始的时候,李明珠是进不了创一班的。
  但她在创二班读了三个月,第一次期中考的时候,碾压创一班第一名三十分高居榜首。
  搞的各路任课老师纷纷称奇,鞋都没穿好,拿到分数之后直接冲到创二班来看看这个‘李明’到底是何方神圣。
  她是唯一一个,期中考完就被调到创一班的。
  一进创一班,老罗马不停蹄的给她报名了CMO的市区比赛,李明珠也没有辜负他的期望,一路上过关斩将,顺顺利利的从初赛到复赛,最后直接杀进省联赛。
  学校的领导大跌眼镜。
  老罗纯粹是凑热闹叫李明珠报了这个比赛,如果能碰运气拿个市三等奖就很了不起了。
  她到底也只是个高一的学生,往年省一中的学生到了高二下学期才会去参加这种含金量高,难度堪称地狱模式的竞赛。
  哪知道李明珠她丫是个奇葩啊!
  一路‘碰运气’碰进了省决赛,叫校领导下巴都震惊的扶不起来。
  老罗当时就觉得自己捡到宝了,后续发展也没出乎他的意料,省决赛的结果在十一月中旬出来了,这一次,老罗的目标是定在二等奖。
  说实话,要是能拿到二等奖,保送B大的资格就已经有了。
  哪知道李明珠实在是太让他惊讶了,这少年一次又一次的刷新他的认知。
  校董事会看她年纪小,对她期望也不是很高,结果万万没想到,李明珠一举夺冠,拔得头筹。
  一个高二的学生,在省联赛的时候拿了一等奖,这是史无前例,从来没有过的事情!
  别说是省一中的老师诧异了,连教育局都派了人来问了问李明珠的情况。
  老罗如实交代,顺便渲染了一下李明珠凄苦的身世,叫人听了潸然泪下。教育局那人也是个感性的,直说以后李明珠的所有学习相关的材料都不收钱,都由学校提供。
  老罗心想:废话!早就免费了好吗!
  李明珠回忆起高一的事情,脚步虚浮的走回教室,此刻教室里已经从去植物园这个惨痛的事实中坚强的挺了过来。
  杜宇轩见李明珠进来了,开口问,“老罗叫你干嘛去了,我早上看见他欢天喜地的,活像中了五百万。”
  李明珠想了想,也没藏着,“让我填单子。”
  “什么单子。”
  李明珠淡淡回答,“B大冬令营申请单。”
  “什么!”顾小飞一直在旁边听着,听到了这句话,整个人都跳了起来。
  “你保,保送B大!……为什么!我靠!你才高二啊!”顾小飞大喊。
  班里顿时所有的人目光都聚集到了李明珠身上,震惊的,羡慕的,怀疑的。
  李明珠视若无物,杜宇轩哑然,开口道,“那……你还读书吗?”
  李明珠挑眉,“你觉得呢。”
  “读的吧,你才高二……”
  “嗯,读。”她翻出书,“你们不打算读了?”
  李明珠扫了周围一眼,把同学的目光又扫了回去,众人羡慕的同时,又只好拿起书苦读。
  顾小飞比了个大拇指,“你太牛逼了!”
  等到下午的时候,学校官网上更新了李明珠的竞赛情况,刷官网刷的勤快的学生立刻把这事儿搬到了灌水区,一时间灌水区又开始一年一度的拜学神,瞻仰学神的活动,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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