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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英美]杀死玛丽苏-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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滋作响,令他回忆起新鲜鸡蛋放入热烫的滚油中,炸得金黄酥脆,香气扑面而来。
“嘿,你喜欢它吗?”康斯坦丁拎起恶魔的衣领,兴致勃勃地问它,“现在有兴趣告诉我你的名字了吗?——瞧,我这还有半瓶,而且我一点儿也不介意全都用在你身上,只要我高兴。”
恶魔捂住脸,痛极地呼嚎,不断挣扎扭动,紧闭的眼里流出粘稠的黑水,一接触到空气就宛如被蒸发了顿时化为乌有。康斯坦丁欣赏着眼前的美景,却不妨恶魔忽然睁开眼,一半黑一半蓝的瞳孔里倒映出他苍白的脸,它恶狠狠地盯着驱魔人,从喉咙深处咕哝着,粘稠地,发出一个模糊不清的声音——
“什么?”康斯坦丁没听清,忍不住凑近一步,“你再说一遍,是谁?”
恶魔却停住了嘴,即使饱受煎熬,也无法阻止它眼睛里的那种怨毒的快意,它仰着头,黑色印记逐渐逝去,一边咳嗽着,一边发出断断续续抽气般的低笑,宛如大仇得报——
“她来了。”
“你们所有人,都得死!”
康斯坦丁不管不顾,他紧盯着恶魔的双眼,厉声喝道,“告诉我!你的名字!你的名字!否则我发誓你将受到比现在更百倍的煎熬!告诉我!你的名字!——”
恶魔痛苦地发出尖啸。
“克萨诺斯!”
康斯坦丁顿时皱眉,他松开手,恶魔就像是断了气般无力地瘫倒在床上,黑色印记化为烟雾慢慢散去,瞳孔逐渐被清澈的蓝色所替代。而随着恶魔的消隐,墙上的影子也如同阳光来临黑夜逝去般缓缓弥散不见。女孩儿疲惫地慢慢闭上双眼,呼吸虽然微弱,却渐渐变得平和,沉稳下去。
驱魔成功。恶魔回到了它该去的地方,女孩的灵魂得以保存。她会慢慢好起来的。
可是这个恶魔的名字和它的那句话却让康斯坦丁久久不能释怀,直到女孩儿的家人冲了进来,直到他不自知地走了出去,望着缓缓褪去夜色,熹微渐露的东方,若有所思。
克萨诺斯,如果没记错的话它是克苏鲁中没落的古神,旧日支配者之一。虽然他对克苏鲁一向没什么好感,那会令他想起一些糟糕的回忆。但这不妨他对此打起警惕:一个古神怎么会来到这里,英国,附身一个小女孩儿?而它口中的“她”来了,“她”又是谁?
康斯坦丁忍不住皱紧眉,觉得事情大概没这么简单。
真难搞定,不仅仅是浪费了一大瓶好东西,似乎还惹上了一个三观不正的古神?——经验告诉他:什么玩意儿只要一沾上“古”这个字眼,就一定会偏离原本的定义而变得麻烦许多。还有比无意中惹了一身腥这种事更令人恼怒,更不划算的吗?!
康斯坦丁从怀里拿出一包“丝卡”香烟,拿出打火机刚抽出一根想要点着,却发现它被雨水浸湿了。他厌烦地将一整包烟都丢进旁边的泥地里,咂了咂嘴,直起腰,刚走过一个拐角,一个人却拦住了他的脚步。
“你好,康斯坦丁先生。”
金发男人打量着这个显然目标是他的不速之客。首先是露在外面笔直修长的腿。他忍不住吹了个口哨。目光慢慢上移,在腰臀出流连几秒后,遗憾地看着宽松到足以掩盖大部分曲线的白色毛衣,然后继续往上看。黑色长发,银灰色的眼睛,眉目深邃,见之即忘。
……等等。见之即忘?
康斯坦丁挑了挑眉,忍不住抱臂靠在墙上,审视着这个存在感低到如影子一样的女人。如果不是她主动开口朝自己打招呼,他恐怕就这么直挺挺地略过她走了,甚至完全没察觉到墙边有一个女人存在。
驱魔人心中升起警惕,面上却挂出一个风流倜傥的微笑,抱臂凑近她些许,用含着迷人口音的花花公子强调在她耳边轻声开口,“你也是来找我做交易的吗,亲爱的?——你要考虑清楚,我可是很贵的……”
暧昧的低语终止在对方拿出的一张照片上。
一个笑容灿烂的小女孩。
康斯坦丁的笑容顿时消失在脸上,他盯着那张熟悉的脸庞,嘴唇紧绷,沉默不语。
而那个女人此时却开口了。
“我是简·多伊。”她说,语气平静,神情冷漠,充满了官方的语气让他一听就知道又来自阴魂不散的教会,可偏偏他却无法拒绝,无法拒绝照片里对他露出笑容的那个孩子,只能定在原地,咬着牙齿听她说话。
“我不是来请求你帮忙,或者做交易。”黑发女人面无表情,“事实恰恰相反。”
“这一次,我是来给你收拾烂摊子的。驱魔人约翰·康斯坦丁先生。”
作者有话要说: 这篇里的渣康是基努里维斯的颜+漫画性格,剧版的骑士更贴合原著性格。没看过的小伙伴阅读无碍,我会在后面的作者有话说里介绍一下这个人物的背景身份。
以及强烈推荐你们看DC原版漫画《康斯坦丁1:原罪》,这本的语言就像诗歌一样充满宗教式艺术感,而且剧情精彩,架构宏大,比电影比电视剧好看太多,是我手头有的美漫里算得上最喜欢的一本。
第50章 四十九
简在接到这个任务时; 出乎生命一号意料; 她对这个关于恶魔与驱魔人的故事格外感兴趣; 她甚至花了几个晚上看完康斯坦丁的全部漫画; 就连第一个任务“加勒比海盗”都没如此认真过。
【原来……你喜欢这种类型?】生命一号不可置信,【你们看上去可真不相配】
简无语地看了系统助手一眼; 【你是什么时候眼瞎的?】
生命一号噘嘴,【那……】
【我只是对这个世界的宗教和魔法很有兴趣; 】简说; 【在我来的那个地方,人类从不信仰上帝和魔鬼】
魍魉魑魅,妖魔鬼怪,虚幻的恐惧只存在于传说之中,更像是喝止小儿夜啼的床头故事。唯有权力这种看得见握得住的东西; 才是他们的唯一信仰。
她早就在其他很多世界中听说过加百列亦或路西法的名字; 对恶魔的“等价交换”那一套也有所耳闻; 只是未曾亲眼目睹过这种神秘而恐怖的力量,当然也不会料到康斯坦丁的故事会是这样黑暗泥泞。其中所传出的毒鸡汤的“丧”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全背道而驰。
约翰·康斯坦丁; 出生于英国利物浦; 生而有着魔法氏族的血统,其祖上可追溯到亚瑟王和梅林时期。然而他家庭不幸; 父亲因意外事故失去了一只手臂和工作,只能靠打零工维持生计。在一家人食不果腹的时候,他又因为偷女性内衣锒铛入狱。而其母则因为生产康斯坦丁时突发大出血,难产离世; 他的双胞胎兄弟也因此胎死腹中。后来小康斯坦丁被送到了姨妈家生活,变成了现实版的“哈利波特”。亲人的冷漠相待,周围小朋友们的嘲笑霸凌,贫民区的不良作风,让康斯坦丁逐渐学会了一堆街头骗术和偷鸡摸狗的手段。
但这并没有令他忽视自己与生俱来的魔法天赋,他从小就能看见各种天使魔鬼的异象,他对此细心学习进步神速,但因为滥用魔法让他的父亲深受其害,康斯坦丁由此得到了教训,并试图通过其他兴趣来转移注意力。他和好友查斯一起组建了个摇滚乐队,名气不大不小,勉强能养活自己,在世界各地进行巡回演出。原本一切都朝着好的方向在发展——直到他们去了纽卡斯尔。
他在此遭遇了人生中最大的一次转折。
纽卡斯尔有一个所谓的“魔法集会”,其中一位黑巫师为了召唤禁书中的强大生物到现实世界不惜以自己亲生女儿作为献祭。康斯坦丁恰巧目睹了这一切,恻隐之心令他想要救下这个天真可爱而无辜的女孩子,他决定召唤出一个更加强大的生物来阻止这一切的发生,他的确成功了,然而意外也由此而生——随之而来的更恐怖更强大的恶魔轻而易举地屠杀了在场的所有人,完成了康斯坦丁召唤他来此的任务:拯救女孩,以恶魔独有的方式。
年轻的康斯坦丁对召唤法术还不甚熟悉,忽略了在此之前于周围布下束缚恶魔的咒文,这就意味着这里的所有人都无法阻止它的杀戮,集会顿时变成了人间地狱,尸横遍野,血溅三尺。不仅如此,恶魔在临走前还夺走了康斯坦丁救下来的小女孩儿,把她带向了地狱。
随后赶来的警察将康斯坦丁作为杀人凶手逮捕,依据他的证词与精神状态将其关进了疯人院,在牢笼和药物中渡过了2年痛苦不堪的时光。直到后来有位黑手党为了寻求魔法力量去救他的儿子,才将康斯坦丁救了出来。此后他对使用魔法力量一直颇为克制。即使有“DC最强大的魔法师之一”的称号,然而在驱魔时,康斯坦丁却更常使用嘴炮和计谋多过使用魔法,并且为了成事不择手段。
这也为他赢来了一个喜闻乐见的昵称:渣康。
与其说这个烟不离手,风衣加身的英国佬是一个驱魔人,大家更喜欢喊他为:烟鬼,混混,骗子,痞子,以及人渣。他是行走在天堂和地域间的人。有着赌徒的灵魂,银行家的心。能言善辩,巧舌如簧,光靠嘴就可以骗地狱的恶魔喝下圣水,人间地狱皆能玩得溜。卖起队友来从不犹豫,能把人坑得心甘情愿。吃喝嫖赌作为日常,利己主义为准则,通晓魔法却很少使用魔法,骗术和人脉才是他完成任务的关键。
总而言之,这是一个没有良心的家伙。不分善恶,唯利是图。你能想到最恶劣的手段,他都能给你用上,只要能卖一个好价钱。他和天使甚至恶魔都做过交易,转眼间就能出卖对方,眼都不眨一下。可以这么说,在整个DC世界中,约翰·康斯坦丁既不是超级英雄,超级反派,也并非小丑那一类,他是最为复杂的一个角色。无法从他做过的那些事情中评定他到底是好是坏,唯一能够确定的是:至少,在恶魔和驱魔之间,他暂时站在了后者这边。
他是一个到哪都能吃得开的混混痞子,什么人都能成为他的“至交好友”,只除了一个——向来都代表着“官方人士”的教会。
恰巧,简这次的身份就是教会内部成员之一。二十五岁,独身女性,在十八岁宣誓受洗后成为了一名坚定的信仰者,以及驱魔人。
按道理来说她资历短浅又这么年轻,是很难有资格成为合格的驱魔人的。但简·多伊生来就有一个无法被代替的天赋——她是近百年来为数不多拥有“降神”能力的封魔者,能在特定情况下与上面的几位进行短暂时间的交流。这令她成为了“传话机”一样的存在,颇受教会高层重视。
而这次与约翰·康斯坦丁的“沟通”,一是为了收拾对方在纽斯卡尔丢下的烂摊子,二则是她成为驱魔人之后第一次出任务的试炼。简而言之,这是一个老手带新人的不幸故事,对康斯坦丁,对他的队友来说,都是如此。
康斯坦丁在接收到来自简的讯息后,毫无疑问心里是十分不情愿的。于是在为贫民窟的女孩驱魔完之后,他和简打了几句哈哈,借着“到对面街道商店买烟”的机会试图摆脱这个教会的麻烦。他在这方面很有经验,几乎没费多大劲,就远远将那个女人甩在身后。
“呼~”他轻快地吹了声口哨,刚抽出一根香烟点着,还没来得及吸上几口,身后那冷漠刻板的声音再次响起,令他的脸色顿时一僵。
“原来您所说的‘对面’,是指五条街开外的地方吗,康斯坦丁先生?”
金发驱魔人僵硬地夹着烟,慢慢回过身去,不可置信地看着衣冠齐整发丝都没乱的年轻女人,瞪大了眼。
“你是怎么跟上来的!”他可是能够在一条街之内甩掉“午夜老爹”那种牛人的,怎么会栽在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姑娘身上!这不可能!
面对他的质疑,简依旧保持着高岭之花的冷漠表情,不紧不慢地开口,“毕竟,您可是一位大名人,康斯坦丁先生——从很多人那里我都听说过你……的‘名声’。”
而其中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无非就是“混蛋”和“人渣”。
所以提早做出防备是很有必要的。更何况,她的脑子里还有一个智能高德地图,能持续为她导航。她的目的地,就是约翰·康斯坦丁。
“Holy shit !”金发男人低低诅咒,靠着墙壁,手指夹着尚未熄灭的香烟,打量这个看上去就刻板无趣的女人,露出痞气无谓的笑容,懒洋洋地开口,“我说,圣女大人,既然你对我的名声有所了解,那么你就应该知道,和我合作可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瞧瞧你那些前任们,想知道上一个想要这么做的人现在去哪儿了吗?——当然,看在你漂亮的份儿上,我才会提前警告你,你这么年轻,久居地狱是无比罪恶的浪费……”
简沉默地看了他几秒。就在以为康斯坦丁再一次获得胜利的时候,她面无表情地开口了。
“听上去您似乎对住在地狱这件事很有经验,那么我是否能够了解为:自从纽斯卡尔事件之后,您就一直待在那里不曾走出来呢,康斯坦丁先生?”
该死——金发男人狠狠吸了一口烟,将还有半截长的香烟丢在地上,用脚用力碾压直至它粉身碎骨,他抬起头来,用一种极为不善的目光盯着简,心想自己大概是低估了这个女人。看上去一副趾高气昂头脑简单的清高样子,但却没有想象中那样好打发,不仅有本事能够追踪到自己,而且还很懂得戳人痛脚,一针见血,难怪教会派她这样的年轻女人过来。原来不是什么高岭之花,而是一朵见血封喉的食人花。
正当康斯坦丁思考着如何赶走这个对他而言就意味着麻烦的女人时,对方却先他一步开口了。
“如果您是在考虑如何甩掉我,那么不必费心了,先生。”她的语气充满冷淡疏远的彬彬有礼,那官方式隐含嘲讽和宣告的语气十分容易令人感到不适,尤其是在他根本无法反驳的情况下,心里的抵触感就愈发重了,“——在亲眼看到您解决掉那件事之前,您是无法摆脱我的。”
那可不一定,亲爱的。金发男人在心里充满得意地哼哼,保守估计他至少有超过十种方式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在她眼皮子底下消失无踪,虽然可能会付出一点代价,但换来清静的一段日子想来也是值得的。
不过这种美好的设想瞬间就被对方的下一句话粉碎了。
“她来了。”简目光不动地陈述道,在发觉康斯坦丁脸色一顿时,非常恰当地补上一句,“你也听到了,对吗,康斯坦丁先生?”
驱魔人眉梢挑高,他思索片刻,干脆靠在墙上,抱臂望着这个明显知道一点内…情的布道者,笑容里隐藏着嘲讽意味,“怎么,教会终于开始重视起我们这些底层人民了?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古神,竟然肯让那些老古董们终于愿意把自己的肥屁股从摇摇椅上挪开了吗?啧啧啧——”
他咂了咂舌,竟然有些被愉悦到的感觉,“恶魔的存在,让你们这些人的生活才变得更有意义了不是吗?你们应该感到高兴才对,来,亲爱的,笑一个,也许不久之后你就可以坐上你梦寐已久的位子了呢?快,smile~”
简面无表情,根本不理会他这些充满恶意的讥讽,语气平板地继续开口,“据一位幸存下来的牧师所说,近来下面恐怕不太安稳:一个位子空出来了,就会有无数替代者想要爬上去,然而最终只会有一个胜利者,其余的皆会沦为饱腹之物。”
康斯坦丁嘴角喊着意味不明的笑容,目光幽深地看着她,不置可否。
简抬起眼。
“面对不计其数实力相当的竞争者,康斯坦丁先生,您认为其中更聪明的那些会选择怎么做?”
——合作。毫无疑问。当然了这也是暂时的。这种塑料伙伴关系就如同他和他曾经的队友们,联系他们的那一条线绷紧得随时都会断裂,即使面对面握手微笑,背在身后的另一只手也紧持着刀,共同的利益将它们暂时绑在一起,而等到同类所剩为数不多时,就是彼此反目成仇的时候了。昔日同僚,今日死敌,谁更狡猾精明,谁就能踩在尸体砌成的王座上,大快朵颐。
简这番话一出,康斯坦丁瞬间就明白了她此行的真正来意。
“你是说,那伙克苏鲁的外来者,要和我的土著老熟人们手牵手,共同唱响一曲地狱赞歌?”
康斯坦丁似笑非笑,看上去玩世不恭的模样,令人很难察觉他心底的真正想法,“所以这一次教会的老东西们以收拾烂摊子为借口,实际上却是来找我——我,约翰·康斯坦丁,你们眼中不入流的老鼠屎,求我帮忙?”
他忍不住嗤笑一声,随后笑声越来越大,几乎到了捧腹的地步,指着简笑得险些喘不过气,眼泪都要飙出来了,“这可真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奇迹,奇迹啊——太有意思了,我敢保证这个笑话绝对成功取悦到了我,我甚至可以在晚上枕着它安然入眠了哈哈哈——”
“她是她的筹码之一。”这个教会来的女人向来懂得如何一针见血,只不过一句话,就令康斯坦丁的笑容戛然而止。
金发男人缓缓抬起头,他脸上惯有的痞笑消失殆尽,盯着一个人一动不动的时候,却有一种堪称恐怖的压迫力,瞬间让人头皮发麻。
“你说什么?”康斯坦丁问,似乎觉得自己听错了,还侧了侧耳,很认真的问道,“你再说一遍?”
简面色不动,“你很了解它们不是吗?了解它们有多热爱玩这种游戏,赌注则是无辜者的纯洁灵魂,而且结果往往是它们不费吹灰之力大获全胜——是的,你没听错,康斯坦丁先生。你在纽斯卡尔召唤出来的大恶魔,他猜测你会参与这场游戏——你当然得参加,一个小女孩因为你而下了地狱,你不会对此置之不理。而它将与那个新来的家伙一同联手,将整个地狱,甚至这个人间搅得天翻地覆,直到我们赢了,或者它们赢了——”
她目光冷漠极了,“相信我,您不会想看到后者的:因为您的懦弱和袖手旁观,更多无辜者的灵魂沦为饱腹的美味佳肴。就像那个女孩儿一样。”
康斯坦丁再次抽出一根烟,吞云吐雾之间,他垂下眼,沉默了很久很久。
最终,他呼出一口气,徒手按灭烟头,望向简。
“你来找我,肯定是有了其他线索,是这样吧,亲爱的?”他似乎又恢复了往日的雅痞范,一脸轻佻,眼睛里却没有笑意,“你们就和我这种人一样,向来不会空手而来,空手而归的,不是吗?”
黑发女人简直油盐不进,不论他是用力嘲讽还是隐隐示好,她看上去都不为所动,依旧一副高傲冷漠的面瘫脸,语气都没有丝毫波动。
“在您忙着往地狱搬家的时候,是的,康斯坦丁先生,我们找到了其他的线索。”她说。
“当然,如果您明确表示愿意参加其中的话,我非常乐意将所有细节无偿告知于您。”
康斯坦丁,“……”他就没有见过如此毒舌市侩小肚鸡肠的女人!简直让他对漂亮女人的好感度不断下降ing!
简望着这个一脸颓丧的金发男人,彬彬有礼地问道,“那么,您是否可以给我一个准确答复了呢?”
康斯坦丁纵然心里一万个不情愿,也不得不咬着牙,脸上笑嘻嘻,心里哈麻皮地开口,“既然都这么说了,我还有什么理由反对呢,你说是吧,无名氏小姐?”
简点了点头,面色寡淡,“那么我们的协定就算达成了,康斯坦丁先生,欢迎加入‘对抗地狱敢死团’,目前成员数:2。”
驱魔侦探,“……”
他恨得牙痒痒,还是得腆着脸主动问道,“那么现在我们是……”
简掏出一张照片,他甚至都没看清楚她是从哪里拿出来的,简直就像是真人版哆啦A梦有一个黑洞似的口袋——康斯坦丁忍不住在她的胸腹之间多盯了几秒,然后得到了一个冷漠至极的回视。
“……”好吧,他接过照片,仔细看了一眼,随即悚然一惊。
即使是他作为驱魔人这么多年,血腥场面见得不计其数,但如此残忍的画面也实属罕见,简直不像是人类所为——
一具惨白的男尸仰躺在浴缸里,紧闭着双眼,双手抱在胸前,面色虔诚平静,甚至充满了向往,然而胸腹处却一片血肉模糊,所有内脏都被掏空,血混入水中犹如猩红洗礼。更恐怖的是,这个人后背两块皮肤被掀起了薄薄一层,犹如天使的翅膀般耷拉在浴缸边上,令他看上去有一种残酷而神圣的血腥美感,仿佛即将在死亡的祈祷中,浴火重生。
康斯坦丁神色凝重地看向浴缸旁墙上写着的那一行触目惊心的还在往下渗流的血字,古拉丁文,翻译过来即是——
“此为吾之赠礼”。
作者有话要说: 吾之赠礼——麦琪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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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简人设:记仇面瘫毒舌攻【?
第51章 五十
捷克; 文学的家园; 活着的童话; 一本《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让众人了解了这这座古老文艺的城市; 而其中最有名的就是被称为千城之都的首府,布拉格。
黄昏; 旧城广场热闹非凡。电车在街巷中来来往往,两旁是风格各异的建筑; 一幢一幢; 色彩鲜艳耀眼。随意坐在道路边的露天咖啡馆要一杯咖啡,望着远处夕阳沉山,落入湍急的伏尔塔纳河,一尊尊古老的雕塑如尽职的守卫伫立在查理大桥上。设计独特的天文钟一到整点就会有耶。稣十二门徒的木偶轮流出来报时,下方的死神雕像还会牵动铜铃; 发出清脆声响; 最终以雄鸡高鸣昭示又一天的落幕与起始。
入夜的布拉格如同一座精灵之城; 这里的生活方式还保持着上个世纪的古老传统。旧式马车载着来往游客穿梭在广场,马蹄嘚嘚撞击石板路; 远处城堡阁楼灯火忽明忽暗; 仿佛通话故事里的公主随时会出现在窗口。街边酒馆里嘈杂的音乐与玻璃杯撞击声交织混合,来到这里就如同置身于中世纪的欧洲; 忘却时间的存在,迷失在这连角落都处处着充满古典气息的文艺之都。
简和康斯坦丁循着线索来到了布拉格,这里是死者的家乡。他们以教职人员的甚至去了事发地点,那里已经被当地警察所接管; 简花了一点时间和他们进行交涉,而康斯坦丁就趁着这个时候摸进了屋子里。等到简走进浴室时,他正坐在马桶盖上,摸着下巴看着血迹已经干涸发黑的墙壁,陷入沉思。
空气里满是血腥味儿,还夹杂着一种他们并不陌生的隐隐的腐朽气息。尸体已经被送往检验,警察答应结果出来会给他们一份,但即使是在交涉成功之后他们也没有走,好奇地打量着这对年轻男女,对简的神职人员身份不置可否。毕竟不是每个人都相信有天使与恶魔存在,他们顶多会判断这是一起入室谋杀案,他们更愿意相信凶手必定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活生生的人,只不过此刻仍在逍遥法外罢了。
她不欲与他们过多解释,在虚掩上浴室门隔绝外面的目光后,她扫视了一圈,他们来晚一步,地板上的血迹和浴缸里的血水都已经被擦洗干净,只剩下墙壁上的字留尚且存,撕裂,扭曲,如同不停往下淌着血,看上去触目惊心。
“De donum”,拉丁语中意为:来自我的礼物。
有趣的是,类似的案子并非个例。另一个人——确切来说,在附近不远处另一位死者身上也发生了相同的状况,两地的法医都判断二人几乎是在同一个时间段内致命性大出血,且背后的皮肤都被切开,做成人。皮翅膀,所有内脏消失无踪,且没有明显切口,就像是自己长腿从肚子里跑了出去一样,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警方已经在联系二人家属,试图弄清楚死者的情况。目前只知道,两位都是本地人,独居男性,都有一个关系稳定的女友,普通的上班族,除了偶尔会和朋友去酒吧找点乐子外,没有其他共同点。警方已经派人去和酒吧老板交涉进一步了解其中的细节,一旦有了结果会通过简,让他们暂且静心等待。
——瞧,这就是权力的好处。康斯坦丁在简与两位警察谈话时瞥了一眼,懒洋洋地坐在马桶上,抱臂望着墙上的血字,心里想着:如果是往常他单独行动,大概是花费一点功夫才能半夜溜进这里察看现场,而她,只是一句“我来自教会”和一张薄薄的、证明自己身份的纸,就能带着人光明正大地走进案发现场,而且能无偿获得来自警方的第一手资料线索。
难怪现在独行的驱魔人是越来越少了,朝不保夕不说,还得自己到处去搜罗材料。而加入了教会成为正式神职人员,不仅有稳定的收入,免费的驱魔道具和草药,甚至还能进入“驱魔人的天堂”图书馆,翻阅留存下来记载着最古老魔法的秘典——想一想可真是令人心动啊,如果不是要求必须信奉上帝,成为他的使者和奴仆的话,这的确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简进来的时候,康斯坦丁眼睛都不转地盯着墙壁,根本不在意自己如今的姿态,懒洋洋地开口,“我说,你们是不是内部还有一项规定:所有驱魔人都必须穿一身丧服,以表达对上面那位的敬畏?”
简看了看自己的一身黑色,并不理会他夹枪带棒的嘲讽,淡淡开口,“有线索了么,康斯坦丁先生?”
驱魔人耸了耸肩,“我恐怕我了解得不会比你更多。”
无所谓不放在心上的散漫态度简直不能再明显。
简皱了皱眉,转过头,望着他不说话。
“嘿,小妞。”她不答话,康斯坦丁反而兴致愈盛,“你这么年轻,为什么要想开做这份工作?谈谈恋爱旅旅游,嫁个有钱的老实人不好吗?——教会可不是人待的地方,你该不会是被哪个老不羞逼的吧?”
简眯了眯眼,静默片刻,然后开口了。
“有光的地方必有阴影,即便是神圣的教堂也有杀人者在此祈祷,教会并不全是虔诚的信徒,但也不如您说的乃天下污浊龃龉聚集之地,亦有愿意为主奉献一切的殉道者。”她语气平淡,眼神毫无波澜,“世界上有数不清的工作我可以做,但我选择了成为驱魔人。你不也一样地想不开么,康斯坦丁先生。”
金发男人一哽,居然对此无法反驳。
“……我可不一样。”他小声嘟哝,“你又不知道我经历了些什么……”
“那是您的事,我无意去了解。”简一句话噎死人,依旧面无表情,“更何况,我加入了教会,这也意味着:我遇到您这种人的几率更小。”
至少,即便同伴别有用心,也不会满脑子想着如何卖队友获取利益。这份工作虽然充满危险,也永远不会为人所得知,但拯救一个灵魂所带来的成就感是任何其他工作都无法比拟的——相信康斯坦丁即便饱受困扰噩梦缠身,也愿意坚持下来的理由也是如此。
约翰·康斯坦丁的确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混蛋,但也绝非是一个纯粹的坏人。他与生俱来的天赋注定他一辈子都将活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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