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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女主她不想穿-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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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小倩闻言心中一暖,方才的诸般思绪也都抛开了,转身依偎进他怀里,“相公,谢谢你。”
她原本只是一只客死他乡的孤魂野鬼,被树妖姥姥奴役,只以为这辈子就这样了,哪里会想到有逃出生天的一日。
如今不但再世为人,还有这么一位情深义重的夫君,自己也该知足了。
宁采臣温柔的抚了抚她的秀发,“说什么傻话,快睡吧。”
夜色深沉,两人依偎着睡去,摆在书桌上的玉葫芦蓦然泛起一团淡淡的绿光。
只见那团绿光跳了几跳,飞到床榻边,来回转了两圈,好奇地看着床上沉睡了两人。
吱呀一声轻响,一阵微风从窗外吹入,带来一阵常人无法听见的呢喃声。
那团绿光却似乎听到了什么,犹豫了片刻,身子一抖,便飞入了聂小倩的腹部。
睡梦中的聂小倩不知梦到了什么,嘴角泛起微笑,双手不自觉地覆上了小腹。
宁宅外,俞青隐身在半空,注意着这厢的动静。
片刻后,她似有所觉,抬起头望向布满繁星的夜空,只见北方一颗星辰蓦然大亮,随后又沉寂下去。
微微一笑,最后望了一眼宁宅,消失在虚空中。
第118章 倩女幽魂(完)
永宁三十七年; 江南大旱; 赤地数千里; 民间无米炊; 饿殍遍地。
苏杭一带素来粮米丰足,这次却也没有逃过,金华城附近山上的树皮都被啃光了,老百姓只得以观音土为食; 短短数月便饿死了近百人。
旱情越来越严重,朝廷的赈灾粮食却迟迟不来,老百姓饿到了极点,有许多人便将主意打到了城外的黑山上。
在一片荒芜中; 那一大片山脉上苍翠的树木实在十分显眼。
因为一直以来都传言黑山上有吃人的妖怪; 从来都没有人敢靠近; 然而对如今已经饿疯了的老百姓来说,已经没有什么比填饱肚子更重要了。
就算打不到野味,也能采些野果野菜树皮什么的; 多多少少都能填一下肚子。
自从有人开始带头后; 后面的人便再也没有犹豫; 都纷纷背了篓子进山。
不过他们到底还是心有畏惧; 都只在外头几座山上翻找,并不敢深入山脉。
李季是一名秀才,家住金华城外的桃花村,这日因为母亲病重,好容易托大夫看了; 都说已病入膏肓,不过是挨日子罢了。
李季不死心,想起曾听人说在黑山里面采过人参灵芝,便咬了咬牙,背了竹篓上山采药。
废了千辛万苦总算登上了山,一路上倒没碰到大型野兽,只是山上人迹罕至,到处都是藤蔓荆棘,李季原本就破烂的衣裳几乎成了碎布条。身上也被割出了一道道的血痕。
李季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用砍刀劈开藤蔓,一点点往上爬,这山势极为陡峭,他爬了许久不免有些精疲力竭,一时大意,脚下一滑,便往山下滚去。
李季急忙伸手抱住头,咚咚咚往下滚去。
只听到耳边呼呼响,幸而片刻后就停了下来。
原来这下面是一个小土坡,地势平缓,地上又有许多堆积的枯叶,李季除了左手撞了一下,有些头晕目眩之外倒没受什么伤。
李季挣扎着坐起,见手肘上红肿了一大块,摸了摸骨头,发现只是刮到了一下皮肉,没伤到骨头,不禁松了口气。
只是用来开路的砍刀已经不知道哪里去了,只有一个竹篓挂在一株小树上。
李季爬过去捡起竹篓,正暗叹自己倒霉,忽然一个清越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你还好吗?”
李季顿时吓了一跳,下意识地抬头,才发现他身前不远处站着一个身穿青衣的年轻男子。
只见他一袭青袍广袖,腰系锦带,一头乌黑的头发用玉簪挽着,丰姿如玉,极为隽雅。
李季揉了揉手腕,背着竹篓慢慢站起身,“多谢关心,在下并无大碍,不知这位兄台是?”
李季留心打量了两眼,不禁暗自疑惑,今年江南大旱,农田颗粒无收,所有人都饿的皮包骨头,连城中的大户也不可避免,怎么这人却好像一点儿也没受影响?
况且他往日也时常进城,怎么没听说过金华城中何时有了这么一位谪仙似的公子?
男子微微一笑,没有答话,挑了挑眉道:“你没听说这山上有妖怪吗?怎么还敢上这来?”
李季闻言收回思绪,苦笑了一声,“有妖怪也没办法 ,现在外面的树皮都吃光了,谁还理会这些传言,这里至少可以挖到点野菜,否则没被妖怪吃掉就已经饿死了。”
男子扫了一眼衣衫褴褛,面黄肌瘦的李季,若有所思,“我隐居深山,许久没有出来,原来外边的情形竟已经这般严重了?”
李季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人是山中隐士,怪不得。
“兄台不知道,今年已经三个月没下一滴雨了,整个江南几乎颗粒无收。
偏偏朝廷的赈灾粮食迟迟没有下来,草根树皮已经吃干净了,只能吃观音土,甚至有易子而食的,老百姓都快活不下去了。”
男子闻言,面色有些凝重起来,微微皱起眉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李季擦了擦额头的汗珠,看了眼天色,歉意道:“这位兄台,家母重病在床,我还要去采药,恕我失陪了。”
男子抬起头,上下打量眼李季,点了点头道:“倒是个孝义之人,你母亲是什么病?”
李季微觉奇怪,难不成对方还是个大夫,顿了顿道:“家母原先便有哮病,如今吃多了观音土,腹胀如鼓,病情愈发重了。大夫都说没办法,我听人说曾在这山上采到过人参灵芝,便想来试一试。”
男子微一沉吟,道:“这倒也不是大病,你要找灵芝的话对面的那座山头便有,只是在一处极为险峻的悬崖上。
这山中地势复杂,你只怕找到明天也不一定能找到。如今天色已晚,天黑后不少野兽出没,你还是先回去吧,明日再来。”
说完从袖中取出个几个野果,“这个是我方才在山上采的,你先带回去吃吧。”
李季面色微红,“这……”
虽然只是几个果子,但在这饥荒时候却是非常难得的,李季原本不想收,只是想到家中的老母,又有些犹豫。
男子微微一笑,将果子放入李季背后的竹篓,“快回去吧,不必担心,这旱情不会再持续很久,很快就会降雨的。”
说罢指着山下,“你沿着这条小道下去,便能回到你来的山脚下了。”
李季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却发现山上不知何时出现了一条窄窄的山道,从脚下蜿蜒而过,一直通向山顶。
李季心中一惊,他分明确定刚才那里是一片荆棘,怎么这时候凭空冒出一条山道来?
待欲细问,一转身却发现那青衣男子已经沿着山道往山顶而去。
衣袂飘飘,好似闲庭散步一般,然而不过片刻就走出了几丈远。
忽然一阵朦胧的白雾弥散开来,那个青色的身形越发飘渺,似乎即将乘风而去。
须臾,白雾散去,山道上空空如也,那道青色的身影早已消失不见。
李季死命揉了揉眼睛,半晌后才回过神来,难道自己遇上神仙了?
意识到刚才发生了什么,李季忽然想起方才男子给他的果子,急忙低头看去,只见原本空荡荡的竹篓里堆了满满一篓果子,水灵灵的果子上静静躺着一株盖碗大的灵芝,通体泛紫,清香扑鼻,绝非凡品。
李季知道自己这回是真的遇见活神仙了,他麻利地跪下,向青衣男子离去的方向重重磕了几个响头,“多谢神仙保佑。”
天色慢慢暗下来,既然已经得到灵芝,李季也不再耽搁,背着竹篓匆匆下山了。
回到家中,李季将紫芝熬汤给母亲服下,才喝下一口,原本奄奄一息的季母面色便红润起来。
李季大喜过望,将紫芝汤全部喂母亲喝下。
不过片刻,季母便从床上坐了起来,不止身体康复如初,满头花白的头发尽数转黑,看着还比之前年轻了好几岁。
季母又惊又喜,“你从哪里采来的药,竟这么神?”
李季闻言便把竹篓提了过来,给母亲看了篓子里满满的果子,将自己在深山里遇到神仙一事详细说了。
季母听完,双手合十念了一声神仙保佑,道:“你多半是遇到山神老爷了,他老人家慈悲,一定是见你孝顺,才给了你这株灵芝和这些果子。
明日咱们便去山脚下祭拜一下,谢谢山神老爷。”
李季点了点头,忽想起一事来,忙道:“娘,还有一件事,山神老爷还说叫我不必担心,很快就会下雨的。”
季母又惊又喜,“你记清楚了,山神老爷真的这样说?”
“儿子记得很清楚,山神老爷就是这样说的。”
季母再无怀疑,一迭声道:“好,好,既然山神大人这样说,那定然错不了,神仙保佑,老天总算开眼了。”
次日一早,母子俩便去山脚下祭拜。
季母一夜之间不药而愈,还年轻了好几岁,自然引起了村民们的好奇,季母便把自己儿子得山神赐药的事说了。
短短数日,李季在山上遇到山神的事便在村上传了开来,一传十十传百,最后不止周围的村落,竟然金华城里的人都知道了这件事。
大多数人都对此嗤之以鼻,觉得是李季的谎言。但也有不少人对此深信不疑,尤其是桃花村的人,他们可是亲眼看到季母的变化的。
听说了李季的遭遇,许多人都结伴去山上,甚至有几个胆大的去了更深的山头,却再也没有碰上神仙,不过吃的野果野菜倒采到了不少。
不过越来越多的人相信一定是有山神在保佑他们,不然那些去黑山上找吃的人怎么没有一次遇上妖怪?连凶猛点的野兽都没有碰到过。
何况那城郊闹鬼的兰若寺也许久没有出事了,一定也是山神老爷的功劳。
山神大人说旱情不会持续太久,那是不是说明他老人家准备施法降雨了?
不管是真的相信也好,还是假的相信也好,许多人都行动起来,预备拜祭山神求雨,希望能早日脱离这苦海。
终于这件事传到了太守耳朵里。
这位太守姓宁,是年初才来金华城任职的,一心想着能做出些政绩来,没想到上任才几个月就碰到这数十年不遇的大旱。
这几个月全靠他的铁血手段才勉强维持住了金华城的安稳。
只是如今城中所有的粮食早已发完了,朝廷多半是自顾不暇,赈灾粮不见踪影,这位昔年潇洒俊美的探花郎也瘦的皮包骨头了。
他抬头看着没有一丝云彩的天空,干燥如火,没有丝毫下雨的迹象。
他深深地叹息了一声,如今江南一带已是饿殍遍野,虽然金华城情况稍好些,但老百姓也是食不果腹,衣不遮体,再这样下去只怕易子而食的市都要出现了,他身为父母官,却什么也做不了。
当初万般无奈之下,他也曾带领官员百姓到龙王庙求雨,然而跪了三天三夜,人都晕了几次,却没有丝毫作用,龙王爷没下一滴雨。
这次山神的事越传越广,宁太守心里是不大相信的,不过死马当成活马医,抱着权且一试的念头,这次还是全力凑了些香烛果品等物,带着一众官员百姓前往黑山脚下拜祭山神。
跪拜,点香,上贡,宁太守念完祈雨词,紧张的等待着。
天空依然没有什么动静,宁太守的心也慢慢沉了下去。
正在此时,人群中忽然传来一阵惊呼,“你们看天上!”
宁太守猛地抬头望去,只见天空倏地暗了下来,原本没有一丝云彩的晴空,此时竟乌云密布。
天空上的乌云越来越密,无数道雷电在云中闪现,乌云开始翻滚起来。
“轰隆”一声巨响,一道雷电划破乌云,在众人耳边炸响。
‘噼里啪啦’,密集的雨水自空中落下。
宁太守伸出手,接住几滴雨水,差点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跪在地上的一众官员和老百姓们也都满面狂喜,哈哈大笑起来:
“下雨了!下雨了!山神老爷显灵了!”
“山神老爷显灵了!”
人们又叫又跳,在雨中奔走欢呼。
雷鸣接二连三的响起,雨水也越来越密集,大雨倾盆如注,砸在众人的脸上、身上。
宁太守抹了把脸,终于相信这是真的,不是在做梦!
“山神真的显灵了!”
大雨直下了一个时辰才停,而自那日降雨后,又接二连三的下了几场雨,大大缓解了旱情。
没过多久,朝廷也发放了赈灾粮食与良种下来。
虽然接下来的日子依旧辛苦,但老百姓们总算是熬过了这一场灾难。
所有人都记得这是山神老爷的慈悲,此后宁太守特意在黑山脚下建了一座山神庙,请了工匠,依照李季的描述,雕了山神老爷的神像。
此后金华城的老百姓们都来此祭拜山神,山神庙的香火也越发繁盛起来。
……
岁月流转,朝代更迭,转眼百年过去。
金华城外的山神庙依旧香火鼎盛,常有百姓百姓前来祭拜。
此处曾有妖怪食人的传说早已淹没在光阴中,而百年前黑山山神显灵的故事却依旧口口流传了下来。
第119章 末世求生(1)
俞青没想到; 时隔那么多年; 自己居然再次回到了现代社会;
虽然并不是她原本的世界; 但看着一幢幢的高楼大厦和车水马龙的街道,还是让她升起久违的亲切之感。
这次她穿成了一个十九岁的女孩,身体的原主姓周,叫周菱; 正在n市读大二,父母早逝,家中只有一个九岁的弟弟周璟,还在读小学。
原主家境就十分普通; 父母去世后家里便没有了收入来源; 生活越发拮据。
大学的学费生活费就不是一笔小数目; 又有个弟弟要养,因此课余时间基本上都在做兼职,每天晚上都在市中心的一个咖啡厅做服务生; 周末两天则是做家教。
昨天晚上原主从从咖啡店下班回家; 谁知在巷子里碰上一伙小混混; 不止身上的钱被抢了; 还差点被劫色。
幸好当时正巧有人路过,吓跑了那群混混,原主这才逃过一劫。
只是到底受了惊吓,之前又淋了一场雨,当晚便高烧不退; 过度劳累的身体支撑不住,在洗澡时不小心摔倒,撞到了头,当场去世,这个身体的芯子才换了俞青。
俞青坐到沙发上,发现身上的衣服上一大片暗红色的血迹。
摸了摸后脑勺,血已经干了,结成了厚厚的一层血痂。
俞青走到盥洗池边,只见镜子里的人面色苍白如雪,眼眶下一片青黑,嘴唇也没有一丝血色,晚上走出去绝对会吓死人。
不禁微微皱眉,这个身体长期营养不良,又过度劳累,这才又出了这么多血,基本上被透支的差不多了。
其他的事不急,现在最重要的把这个孱弱的身体调理好。
昨天原主请了半个月的病假,现在正好趁这段时间好好调理身体。
俞青清理了浴室的血迹,处理好伤口,缠上绷带后又戴了顶毛线帽。
换了身干净衣服,带着在抽屉里找到的九百块现金出了门。
在中药店买了需要的药材,又去菜市场买了两样新鲜的蔬菜和一只乳鸽,带着的钱便花的差不多了。
回到家里,俞青将所有药材研成粉末,按比例调和,敷在了伤口上。
这是她自己研究出来的方子,长于活血化瘀,消肿止痛,对于内外伤都有奇效。
这原本是丹方,炼制起来破为复杂,只是现在条件有限,只能将药方简化。
不过对于现在她头上的伤,这药粉就已经足够了。
敷了药不过片刻,头上的疼痛便好了许多,肿块也消了些。
这天晚上,俞青炒了个蔬菜,炖了盅红枣枸杞乳鸽汤,开始吃饭。
刚把碗碟放在桌上,就听到一阵敲门声。
俞青看了眼墙上的钟,正是晚上七点,不禁微觉奇怪,原主在这里并没有认识的人,这时候来的人会是谁?
走近猫眼看去,只见外面站着一个穿着白色运动服的男生,二十来岁的样子,五官阳光帅气,身材也十分高大,手里还提着一兜水果。
俞青微微皱眉,认出这是前天刚搬到602的住户,叫李祁,是n大体育系的学生,昨天夜里正是他从巷口路过,将那伙小混混吓跑,救了原主。
微微顿了顿,俞青回房戴上了帽子,还是打开了门。
李祁正打算再敲一下门,门忽然打开了,不禁一愣。
一张清丽的脸庞出现在门后,“你好,请问有什么事吗?”
见到这张白皙如雪的美丽容颜,李祁心中猛的一跳,脸上顿时涨得通红,举起手中的水果,结结巴巴道:“周菱,我从家里带了水果来,给你送一点过来。”
俞青闻言摇了摇头,“你昨天救了我,我应该谢谢你才是,怎么能收你的东西?”
李祁闻言面色越红,急忙摆手,“昨天的事是不管是谁都不会袖手旁观的,何况我们是同学,以后还是邻居,千万别那么客气。”
说完举了举手里的水果兜,有些腼腆道:“这是我家里的一点特产,不是什么贵重东西,算是我给新邻居的见面礼,你就收下吧。”
生怕俞青再拒绝,李祁说完就将水果往她手里一塞,不待俞青反应过来便慌忙跑了。
俞青看着手上的这一大袋水果,不禁有些哭笑不得,这男孩子倒是个热心肠,下次再好好谢谢他吧。
之后的日子,俞青哪里也没有去,只在家里静心修炼,调理身体。
……
清晨。
俞青收回内息,缓缓睁开眼,从窗外看去,远处山峦起伏,一片郁郁葱葱。
内视一番,无奈地叹了口气,这个世界的灵气太稀薄了,她练气吐纳,打坐修炼了三天三夜,才终于在丹田修炼出一丝法力。
罢了,以这个身体的资质,也急不来,欲速则不达。
虽然进度不大理想,但至少还是有了点成果。
幸好这个地方虽然偏僻了些,环境却还不错。
相比于城市的喧闹,这里环境清幽,灵气也比市中心要充裕些,更适合修炼,这也是她暂时不打算换住处的原因。
虽然远远比不上原先的几个世界,但末法时代,整个地球上的灵气都已经十分稀薄,除了那些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其他哪里都差不多。
原主是早产儿,根骨太差,再加上素日的饮食太不健康,全身上下的血肉骨骼都布满了厚厚的污垢,将所有的经脉都堵住了。
这个世界本来就灵气稀薄,如果不将这些污垢祛除,修炼起来只会事倍功半。
俞青花了十来天的功夫,修炼配合药浴,才将附着在外层皮肤上的污垢祛除干净。
虽然进境还是很慢,但吸收灵气的速度总算快了些。
这个世界灵气稀薄,俞青费了好些功夫才将身体养好了些,加上药膳的调养,这具身体总算健康了许多,气色红润,总算不再是走几步就喘了。
然而好不容易身体恢复了,又迎来了让她头疼的一件事:一个月后的期末考。
要知道俞青已经不知道多少年没碰过这玩意儿了,尤其原主学的还是计算机。
幸好俞青有个作弊器,累世轮回让她的灵魂远比常人强大,精神力也远超常人。
只要她想,不论多久远的事,多复杂的东西,哪怕只看过一眼,都能记得清清楚楚,分毫不差。
何况又有原主的记忆在,费了几天功夫,俞青便已经基本掌握了各科的课程,对于一个月后的考试也有了底。
至于那几份兼职她都辞了,轮回这么多次,别的不多,赚钱的法子她脑子里多的是。
辗转卖了几个小药方,得到了一笔不菲的财富,寄了一部分回去给周璟做学费和生活费,剩下的也足够他们过好些年了。
前几次轮回,俞青的身份都各不同,这次却是第一次以普通人的身份生活。
在慢慢适应了学生的身份后,学校的生活也变得有趣了许多。
同学和老师虽然觉得周菱病了一场之后与以前有些不同了,气质沉稳,性情也更加平和了。
但也以为是经历了一场大病之后更成熟了,并没有多想。
就这样,俞青开始了自己的大学生活,每天除了上课外,其他的时间都用来修炼,调理身体,进境也快了许多。
…………
清晨,拂晓时分,天际现出一抹鱼肚白。
俞青盘腿坐在阳台上,闭上眼睛,呼吸吐纳。
她嘴唇微张,吸入了一缕淡淡的紫气。
许久之后,一层肉眼可见的黑色污渍从她皮肤内排了出来,污垢越来越多,慢慢凝成了一层厚厚黑色的油垢。
调息了片刻,俞青收回内息,缓缓睁开眼,便看到对面那栋楼房的墙壁上趴着一只筷子粗细的壁虎。
俞青不禁呼了口气,修炼了大半个月,如今总算有了点成效了。
内视一番,发现丹田内的法力形成了一个小小的漩涡,主要经脉已经打通了大半,体内附着的污垢也减少了些,这代表着初步的洗筋伐髓。
只是随即,她就闻到一股浓烈的恶臭,她如今五感十分灵敏,差点没被熏晕过去。
睁开眼低头看去,只见身上布满了一层厚厚的黑色污垢。
身上这套家居服原本是白色的,现在却是黑腻腻一片,整个人都被包裹在里面,已经完全看不出原本的颜色了。
整个房间都充斥着一股强烈的臭味,就像夏天垃圾桶里腐烂的垃圾和几个月没洗的臭袜子混合的味道,臭不可闻。
虽然知道这是洗筋伐髓的效果,俞青还是有些受不了,屏住呼吸,匆匆起身去了浴室。
身上这套衣服已经不能再穿了,俞青干脆的将脏衣服扔进垃圾桶,打开花洒反复冲洗了五六遍,才将一身污垢彻底洗干净。
洗好澡,俞青用毛巾擦着头发出来,打量着镜子里的人,这具身体的体型十分纤细,长相也是属于清丽脱俗的类型,鹅蛋脸,杏核眼,睫毛卷翘,不是那种让人窒息的美丽,但却像一朵初绽的菡萏,极为吸引人。
如今换了个灵魂,洗髓伐筋之后没有了之前的消瘦苍白,原本有些暗黄的肌肤变得雪白晶莹,吹弹可破,整个人的气质更加拔高了好几个层次。
俞青放下毛巾,微微皱起眉头,怪不得原主经常碰到一些色狼,这样的长相,若没有自保的能力,实在有些危险。
这个世界虽然不像她之前经历过的世界那么危险,但哪个世界都有不为人知的黑暗面。
一个漂亮的单身女孩,如果没有自保能力,在这鱼龙混杂的地方,基本上很难有平静日子过。
幸而她修炼的是顶级的上古功法,虽然以现在这个世界的灵气,想恢复以前的水平是不可能了,但改善这具身体的体质却不成问题。
按如今这个速度修炼下去,以后再遇上什么事,自保是不成问题。
俞青擦干头发,发现屋子里的气味还是非常明显,当下打开所有的窗户通风,又喷了些空气清新剂,这才感觉好了许多。
俞青将垃圾桶清理了一下,提着垃圾袋去了楼下。
扔好垃圾回来,却在楼梯口看到一个拖着行李箱的高挑身影。
一身白色名牌连衣裙,身材高挑,脚上是一双黑色细跟凉鞋,浑身上下散发着美丽精致的气场,与这栋老旧的楼房格格不入。
看到俞青,来人摘下墨镜,精心描绘的脸蛋上露出十分吃惊的神情,“周菱,你怎么会在这里?”
这张脸看着有些面熟,俞青翻找了一下原主的记忆,才想起来这人是谁。
“原来是你,刘岚,许久不见,没想到会在这里碰上。
我这几年一直住在这里,反而是你,怎么忽然到这里来了?”
刘岚是原主的老乡,两人还是高中同学,又考进了同一所大学,分在同一系。
虽然不同班,但按理来说关系应该很好 ,然而事与愿违,以前两人的关系确实不错,虽然算不上死党,但也是颇为要好的朋友。
然而自从上了大学,关系反而疏远了,究其原因,不过是两人的三观有了分歧。
刘岚上了大学后学会了化妆打扮,她本来就长的漂亮,性格又八面玲珑,很会做人,刚进大学短短一个月就混得如鱼得水。
在一些朋友的介绍下,刘岚认识了不少社会上的有钱人,每天名牌包包不停的换,游走在诸多纨绔二代之间,豪车接送,名声在学校内都传遍了。
原主是属于那种脚踏实地的人,见刘岚这样十分担心,苦口婆心劝过她几次。
只是刘岚早已被这样的生活迷花了眼,认为原主不过是嫉妒她,不但没有领情,反而将原主冷嘲热讽了一通。
两人不欢而散,刘岚再也没有再理会过原主,在偶然在路上碰到也当不认识,几次之后原主的心也冷了下来。
自此两人基本上没联系过,关系便淡了下来。
后来听说刘岚交了一个社会上的男朋友,对方非常有钱,出手也大方,给她在郊区买了一套小别墅,她便搬出去住了。
之后便很少听到刘岚的消息,没想到今天会在这里遇到。
刘岚笑了笑,“我这段时间一直失眠,听朋友说这里环境清幽,就到这里来了。”
俞青扫了眼对方脚边的白色拉杆箱,挑了挑眉,“你这是?”
刘岚甩了甩手上的墨镜,笑道:“哦,我搬到这里来了,就住在401,你呢?住在几楼?”
俞青一怔,401,那不就是她楼下,心里不禁奇怪,刘岚放着好好的别墅不住,怎么反而跑到这里来住这种旧平房?
不过刘岚虽然曾是原主的好朋友,但对她来说只是陌生人,何况两人既然早已分道扬镳,也没必要再联系。
因此心里虽然对刘岚的举动有些奇怪,但也没有多在意,礼貌的笑了笑道:“我住在你楼上。”
刘岚仔细打量了俞青两眼,见她肌肤白皙如雪,气质也变了很多,身上更多了一种说不出的魅力,比以前漂亮了十倍不止,不禁撇了撇嘴,暗暗嘀咕,怎么两年不见,这人就变化这么大?
正想试探一下,一抬眼看到楼上下来的人,顿时眼睛一亮,“李祁,原来你也住在这里,真是太巧了!”
李祁正背着包准备出门,见到俞青目光一亮,正准备打招呼,却被刘岚吓了一跳。
向俞青笑了笑,李祁才转头看向刘岚,疑惑的打量了一眼面前的女孩子,尴尬的挠了挠头,“不好意思,请问你是……”
刘岚注意到李祁看向俞青的目光,顿时目光一暗,随即笑道:“你忘了?我们上次跑步的时候见过。
我也n大的学生,我叫刘岚,是计算机系的,和周菱还是老乡呢。”
李祁听她说与周菱是同乡,面上的神情不由得缓和了许多,“原来是校友,不好意思啊,一下子没有认出来。”
刘岚忙笑道:“没关系,我们以后还是邻居呢,还请多多关照!”
李祁笑着答应了,转过头想跟俞青说话,却发现人早回屋了,不禁有些沮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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