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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飞刀之一名结缘-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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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天子最讨厌的就是右丞相家的人,让他的好兄弟娶右丞相家的丫头,当然是一万个不愿意的。
太后心知婚已赐,收回是打皇帝的脸,自然不会让皇帝收回圣旨了。她旁侧敲击一番,希望皇帝在下一道圣旨,给李寻欢赐个正妻。皇帝听了他家母后的打算,心里冷笑了一番,面上却是面带微笑,沉吟了一番以其他理由给拒绝了。
在赐婚?李寻欢非得辞官不可!他太了解自家兄弟的性子,吃软不吃硬,若是他出尔反尔,那小子绝逼丢给他一封辞官信,携他家姑娘远走他乡,让他死也找不到!
抹了把脸,皇帝觉得今儿个跟他母后说话真是心累不已!
朝堂里那么多青年才俊,怎么一个两个的全盯上他兄弟呢!
得到赐婚,李寻欢兴高采烈的回府了。
他回府的第一件事就是跑去饴竹轩,将圣旨给饴糖看。饴糖以为他辞官成功了,没想到辞官倒是没辞成,倒是弄到了赐婚圣旨。挑挑眉,指了指上头的字,饴糖道:“你们皇帝老儿的字还得练练。”
李寻欢:“……”他替皇帝默哀,被他家饴糖嫌弃字不好看的,皇帝是第一人。
将圣旨仔仔细细看了一遍放下,饴糖起身来到李寻欢的面前,拉起他的双手,道:“如此,我就可以是你名正言顺的妻子了?”
李寻欢的眼睛一亮,道:“自是,我的妻子除了饴糖之外还有谁可胜任。”
碧岚和碧玉都是伺候饴糖的人,在旁听皇帝赐婚了她家大人和姑娘,心里头是高兴极了。
这下,她们家姑娘就是名正言顺的宋夫人了。
赐婚一事敲定,之后又是传遍了整个京里。谁都知道李寻欢被赐了婚,对象还是个没家世的平民姑娘。李寻欢做官五年,深得皇帝宠信,没想到皇帝竟会给他赐这么一个婚事,所有达官贵人们的脑洞不禁大开起来。
礼部仪制清吏司,正五品官员林瑞乃王秀心之妹王秀兰的丈夫。林瑞和王秀兰有两个孩子,一男一女,女为长女,子为幼子。长女林清雅年芳十八,幼子林湛不过五岁。林清雅小时候就认识李寻欢,那时候她就一直知道自己将来是要嫁给李寻欢的,因为姑姑王秀心说过,她将来一定是要嫁给李寻欢的。没想到……如今却是在自打脸,成了京里的笑话。
李寻欢娶的人不是她。
涂着蔻丹的手指狠狠掐入掌心,林清雅怎肯甘心?她的外公是右丞相,她的爹是礼部仪制清吏司,她的爷爷是户部尚书,如此家事显赫的她竟会被个不知打哪跑出来的野丫头给比了下去。
当今圣上也真是的!怎肯给李寻欢赐个低贱的平民之女为妻呢?
与林清雅的不甘比起来,真正被打脸的还是王秀心,她一直信誓旦旦向自己的妹妹和侄女打包票说李寻欢的婚事她来做主的。可如今,这又算个什么事?
眯了眯眼,王秀心决定带林清雅,她的宝贝侄女去趟宋府,李寻欢现在的官邸,好好瞧瞧到底是个怎样的狐媚女子,竟会让圣上为他们赐婚?哼,论身份,这京里除却公主外,也没几家官宦子女比得上她家的女儿和她的侄女的,这不长眼的低贱女子竟敢横插一杠!
想到这里,王秀心便好生安抚了林清雅,并带着她和一票子人去了宋府,打算给饴糖一个下马威!
彼时,饴糖正在穿李寻欢早早就准备好给她试穿的婚服。
人生第二次成亲,这回还是嫁的,想想心里都有些小激动!!
☆、番外六
宋府里外几乎是李寻欢自己手底下带出来的人,要不就是饴糖从灵福馆带过来的非人类。如果真要说实话的话,那就是整个宋府比皇宫还要固若金汤。伺候在饴糖身边的碧玉和碧岚是一个深埋于险峻山岭间的双生灵芝,她们俩被埋在底下,加之山势险峻,所埋之处无人采摘,因而得以好好修炼,成了如今的双生灵物。
她们俩姐妹全是灵福馆的人,后由饴糖从灵福馆借出。
宋府厨房里头的大娘大爷们也都是灵福馆内被借过来的厨子。
后院有几个侍卫是柳小幺和贾汕的后辈,其实也就是灵福馆的后辈,论年纪有几个都比柳小幺大了不知道几圈。
红嫁衣,金步摇,金凤冠……当新娘子的标配基本都被她穿戴在身上。拎着裙摆开心地跑出饴竹轩,想着给府里的大伙看看的饴糖兴冲冲地跑去了大厅。
此时,大厅里已然坐着王秀心和林清雅这对来者不善的姑侄俩。
携着一帮子人来到大厅,王秀心直接坐上了主位,就好像她才是这座宋府的主人似的。管家吕昕见王秀心堂而皇之地坐在主位上,眉峰稍稍皱起,以往他也就是从别人口中听过这位宋夫人的传闻,大多都是说她贤德淑良的,如今看来,外人是夸大了。
没规没矩。
王秀心穿着宝蓝色缎子的牡丹花襦裙,挽了个大髻,戴了镶有蓝宝石的金钗,华贵端正,一点也不失大家夫人的风范。
林清雅穿着浅蓝色缎子的蝶穿花丛的襦裙,袖口处和襟口都绣着漂亮的蝴蝶,挽着小髻,其他的长发顺直地垂在后背,戴了玉簪,典雅端庄。
饴糖不知道王秀心和林清雅会来,如果知道的话,恐怕李寻欢也不会出门了。蹦蹦跳跳地跑入大厅,刚叫出吕昕的名字,就在看到大厅里的陌生人时怔了怔。饴糖是见过王秀心的,至于林清雅倒是没多大印象。
王秀心和林清雅都未曾见过饴糖,整个京里除了宋府的人基本上无人见过饴糖。饴糖不会离开宋府,也很少出饴竹轩,就算她要走,基本也不会按着正常渠道大摇大摆地从宋府的大门口走出去。
见一少女穿着嫁衣凤冠的跑出来,王秀心和林清雅自是晓得对方身份了。她们俩用犀利地目光将饴糖上下打量了一番,蓦地,那王秀心冷笑一番道:“我还道是怎样的闺秀呢,不过是没身份的狐媚丫头。”
碧岚和碧玉小跑在饴糖身后,当她们俩追上来的时候,听到的便是王秀心这句侮辱她们家姑娘的话。俩丫头立马就拉长了脸,她们此时心里还不解打哪儿跑出来的神经病竟然敢跑到这里来诋毁她们家的姑娘?
吕昕也不悦地皱起了眉,不过身为宋府的管家他自不会当面与王秀心呛声。毕竟,王秀心还是李寻欢名义上的嫡母。
饴糖笑眯眯的,脸上并未有一丝不悦,双手在胸前一抱,她抬了抬下巴,姿态毫不落对方下风,道:“在没身份,我也是圣上钦赐的宋询夫人。”
林清雅面色一白,她最不能忍的就是这件事。
此时一个腰粗圆胖,眉心还有颗硕大黑痣的中年妇人跳出来,指着饴糖骂道:“你是什么身份,竟敢如此对我家夫人说话!”
饴糖低低笑道:“呵。真会狗仗人势呢。你又算个什么东西?主人都没说话,自己倒先跳了出来。记住了,这里可是宋询的府邸,不是你家宋夫人的府邸。在这里,我才是主子,而你们不过是客。”
淡淡一句话,王秀心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的。
饴糖没说错,这里毕竟是李寻欢的宋府,不是她王秀心的宋府。大大咧咧地坐上主位,怎么也是不妥的。放在膝上的手蜷成拳头,十指狠狠捏住衣裙,面色微冷,道:“宋询就是这么教导你同我这个母亲说话的?”
“那要看谁了,若真是母亲,我自不会如此说话。既非生母,我当然不需要太客气了。”如果王秀心待李寻欢真心,饴糖当然不会这般对她。十五年,自打李寻欢被宋昱带回宋府的这十五年间,她可都是看在眼里的。
像王秀心这样的女人,活该了这辈子只能给宋昱生女儿。
而且,王秀心那俩女儿也不是什么好货。
王秀心的脸刷地一白,这回可是比林清雅的还要白。林清雅是知道李寻欢身份的,当初宋昱带李寻欢回府的时候,李寻欢都十岁了,再者王秀心肚子不争气,一连两回都给宋昱生了女儿这件事,满城皆知。忽然带回来一个儿子,大家伙都是心知肚明。
“他连这个也告诉了你?”王秀心一直觉得李寻欢不会将自己生母之事告知旁人,哪知道眼前这个在她看起来不过卑劣的粗野丫头竟会知晓这件事。
“张玉娘为何会死,你心知肚明吧……宋大人该是知晓的,只不过没和你撕破脸罢了。说实话,你对我来说,不过如此,真要对付你,那就跟捏死只蚂蚁差不多。宋询这十五年来,不,应该是过去与你同住一个屋檐下的那十个年头,是他这辈子最糟糕的时光。你表面上是对他慈爱,背地里干了些什么,你自己心里清楚。王秀心,我劝你最好别在打宋询的歪脑筋,就你边上的歪瓜裂枣还想配我家的宋询,省省吧。”
边上的歪瓜裂枣林清雅的面色从白到了青,小姑娘毕竟只是小姑娘,十八岁的年纪当真如花一般未历世事。林清雅一直觉得她是大家小姐,外面那些身份不如她的人在她面前总是自惭形秽的,哪知道饴糖却不是外头的普通姑娘,她说出来的话,她的态度比林清雅这个大家小姐还高高在上。
更何况,林清雅来这里是来给饴糖下马威的,顺便还想打她家小李子的主意,饴糖没撕了这两个人,只是不给好脸色算是客气了。
吕昕早知饴糖不是什么善茬,如今看来,他方才还真是白担心了。就饴糖姑娘的利嘴,想讨便宜?简直扯淡!
碧岚和碧玉在心里闷笑着,她们家姑娘就是厉害!!
林清雅已经坐不住了,在这么多人面丢了脸,她眼眶微红,提着裙子,泫然欲泣地起身跑出了大厅。她这一跑,随着过来的丫头们自是追了出去。
王秀心不愧是王秀心,就算如此,也未失态。在边上的中年妇人的搀扶下站起身,面色不好的她将饴糖认认真真地打量了一番,道:“你到底是谁?张玉娘之死,无人知晓,宋昱当年根本不可能去告诉宋询她娘真正死亡的原因。”
“那个乳娘是你的人吧。”
王秀心死死咬住嘴唇,不语。
“当时,你想毒死的人是两个,一个是张玉娘,一个是宋询。张玉娘产下宋询的时候,落下了病根,身子骨一向薄弱,那些毒,她根本承受不起,不过几年时光,她便香消玉殒了。只是,她死了,你还不解恨,你希望宋询也死了,可惜啊,天不遂你愿,宋询活了下来,而且还是活蹦乱跳的活了下来,并且被宋昱带入了府中。”
吕昕听了饴糖的话,心头一跳一跳的,自家主子的过往都被他和厅里的侍卫们听了去,他们真能见得了明天的太阳?与他们比起来,碧蓝碧玉冷静多了,她们虽很少在人间活着,但人类的那些个龌龊事迹,桦沬可没少跟她们普及过。
瞳孔猛地收缩,王秀心没想到这等秘事,饴糖竟会全部知晓。身子摇晃着,幸好有人搀扶着,不然她早跌坐在地上。“你,你怎么会知道那么多?”
饴糖笑了笑,踱步上前,来到王秀心面前,她压低声音,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世上哪有不透风的墙呢?”
王秀心待不住了,她想饴糖竟然知晓这事,那李寻欢肯定也是知晓的。想到李寻欢这些年在官场的雷利手段,她全身都在打颤。现在,朝堂内外谁不知晓,皇帝最宠信的官员只有李寻欢,如果他想要找他们的茬……越想越后怕,此刻的王秀心似乎有点明白一件事,那就是李寻欢不再是当年的幼童,任她拿捏了。
在王秀心的心中,自是觉得饴糖今日所言所行皆是授李寻欢的意,谁也不会想到今日言行皆只是出自饴糖的一时兴起。
看着王秀心在旁人的搀扶下跌跌撞撞离开,饴糖来到前头的主位,拿起紧挨着主位的桌子上的一杯未动过的茶,淡淡道:“我啊真的很适合当个坏人。你说,对不对,小李子。”
这世上会这般称呼宋询为小李子的自然只有饴糖一人。
一个人慢慢地从角落的柱子后面走了出来,那人不是别人,正是早些时候离府办事的李寻欢。他穿着一件浅灰色的袍子,宽袖未挽,只露出半截手指,长发以玉冠束起,白玉簪固定,颇有儒雅书生的风范。
走上前,他轻笑道:“饴糖只需要对着我当好人就够了,外人无须多在意。”
放下茶杯,饴糖侧过身看向李寻欢,道:“我把你那桃花给赶走,你不生气?”
“桃花在精,不在多。”
微微一笑,饴糖伸手将落在他肩头的花瓣拂去,道:“何须那般赶呢?你该知道入这宋府,想要欺负我,可没那么容易。”
“我知道。”可就算知道,还是担心着,所以才会匆匆赶回来。
饴糖道:“我好看吗?”
李寻欢轻笑道:“好看,饴糖将做我的娘子,自是好看的。”
饴糖身上还穿着刺目的艳红嫁衣,金冠步摇,红衣锦绣,好不艳丽。记忆中,她也是穿过这样的嫁衣的,那时候,她不是嫁,而是娶。上辈子,他是嫁给她的。
想到上辈子的那场婚礼,李寻欢低下头,凑到她面前,用鼻尖轻蹭了蹭她的,道:“这回,可算我扳回一次。”
“嗯?”
“你嫁我娶。”说罢,也不等饴糖反应,直起身子,转而看向不知何时背过身去看外头的吕昕。“吕昕,稍后慕府的慕大人要过来,你吩咐下去,让他们备些酒菜。”
“是。”没有回头,只是应了声马上离开了大厅。
主子秀恩爱,他可不想被闪瞎!
吩咐完,李寻欢带着笑容转身而去,袖袍微微摆动,倒有点江湖人士的潇洒自傲。
饴糖怔了半晌,回神时李寻欢早离开。
想到他那句话,饴糖忍不住笑了起来。
她的小李子没忘记啊……就算轮回转世,曾经刻于灵魂的记忆还是一点点在复苏。
撇了撇嘴巴,低声咕哝道:“真是的,什么扳不扳的,反正我娶我嫁,你还不是我的人。”
☆、番外七
林诗音将手头的衣服缝好放到了边上。
她的小云已经十八岁了,再过些年她就该当人家的婆婆和奶奶了。
一想到自己的未来将会子孙承欢膝下,心里头就有点高兴。
自从与龙啸云和离之后,她就带着龙小云回了李园。门口的牌匾从兴云庄变回了李园,大门前那两幅御笔亲书的门联依然在。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这里是他的家,纵使多年前他已下落不明。
林诗音不奢望李寻欢能回来,这辈子,她和李寻欢错过太多,也和李寻欢失去太多。如今,她起码有龙小云在,可李寻欢却什么都没有了。起码,起码替他守下一样。这里是李寻欢的根,总有一天,他还是要回来一趟的。
至于什么时候,有可能是一年,有可能是两年,也有可能是几十年后。
无论何时,这里终有他的一席之地。
油灯微弱,林诗音起身将其吹灭,就着窗外微弱的月光,离开了冷香小筑。这里面的摆设从未变过,一如过去。
披着狐裘走在小院里,林诗音转转悠悠坐到园中的一座凉亭。亭里圆桌石凳,还放着一些酒菜。酒菜还热着,林诗音微怔,回头看去,只见自己的儿子也披着件狐裘站在她身后。
“娘。”龙小云长得像极了林诗音,尤其是脸的轮廓和那双眼。长相过于阴柔的少年穿着一袭月牙锦袍,身披狐裘,看着活脱脱是个富贵公子。他也的确是个富贵公子,不走江湖路,而是做起了生意。
龙小云的生意做的很好,家里的底子已算得上是丰厚殷实,如今这镇上谁人不知这位龙少爷呢?当年,上官金虹与龙啸云的结拜致使龙啸云身败名裂,自此下落不明。最开始的那几年,一些以往与龙啸云称兄道弟的家伙没少来找他们母子俩的麻烦,若非林诗音聪明,他也不是什么好人,那些家伙怎到后面就都不敢了呢?
现在,李园平静,就像一般人家那样,少了江湖纷争,多了一丝安宁。
这也是他母亲林诗音的向往。
“小云,怎的准备了酒菜呢?是有客要来吗?”林诗音的声音温柔而动听,她走过去,看着比自己高了大半个头的儿子。
“就算有客,也不会选在这里,是我自己备的,准备小酌一番。”拉过林诗音的手,龙小云微笑道。
多年过去,龙啸云到底去哪里了,龙小云不是没找过,而是无处寻找。他想过很多种可能性,可每个可能性似乎都是坏结果。想来想去,失踪是最好的了。失踪比死亡好,起码是一个希望,他还活着的希望。
“那娘陪你吧。”她也无聊,既然有酒有菜,那就由她陪他,聊聊天。他们娘俩已经很久没能像现在这样好好聊聊天了。
坐下,对月小酌,说真的,还颇有一番风味。
龙小云给林诗音和自己分别倒了一杯酒。
美酒醇香,冷月明亮,林诗音握着酒杯细细品了一口。“好酒,喝着身子也暖乎乎的。”
“娘。”喝了一口,将酒放下。
“嗯?”抬眼看向龙小云。
“你还怨爹吗?”当年,那些事过后,林诗音曾将李园紧闭,除了偶尔派人出去采买物品外,她和他几乎没出过李园。
兴云庄,李园,这个地方原本就是李寻欢的。
“那你还恨你的李大叔吗?”林诗音很聪明,龙小云是真的很像她,只可惜,龙小云没遗传到林诗音的善良和仁慈。
放在桌上的手微微一颤,龙小云眸中快速闪过一抹复杂的神情,不过转瞬即逝,再细看时,脸上依然挂着那一抹淡笑。
“不恨了,都那么多年过去了,还恨他做什么呢?”龙小云说着,拿起酒杯抿了一口。“再说,李大叔现在身在何处,谁也不知。”
李寻欢和龙啸云一样都下落不明,还有那个叫阿飞的也不知在何处。不过,他已很少涉足武林,关于他们的名字的确甚少听到了。偶尔呢也会从一两个江湖人口中听到关于阿飞的事迹,可也只是听听,与他又有何干系?
林诗音被龙小云淡然的模样弄得心底不安,现在的他就像多年前的他,隐忍,隐瞒……充满了欺骗性。“小云,你是不是再骗娘?”
龙小云一怔,他放下酒杯,道:“娘,你就这般不信我?”唇角牵着笑,可笑意却没到达眼底。
“小云,你是个很聪明的孩子。”林诗音望向亭外。“我一直都知道,你恨着李大叔,就算过去了这些年,你还是在恨他。”
“是啊,我恨他夺去了我的一切。”龙小云的脸色冷了下来。“我如何不恨他?假如他不回来,爹也不会走上那条路。假如他不回来……”后面的话没说明,可他看向林诗音的眼神却足以说明了一切。
林诗音苦笑,她就知道他的儿子放不下,放不下她跟李寻欢的那一段情。“我跟他已经是过去了。”她跟李寻欢是不可能的了。“从我嫁给你爹的那一天起,我跟他就再无可能。小云,若有一天,他回来了,我跟他也是不可能。”
她的回答是如此坚毅,不带丝毫转圜。
龙小云微微挑眉,转了个话题,道:“爹也不知道去哪里了。”
提到龙啸云,林诗音面色黯然。
那个男人,是她的丈夫,也是她的痛苦。
若没有猜忌,或许她真的能放开过去,好好的跟他在一起。可多年来,龙啸云一直在猜忌怀疑她,时不时还会讽刺她,这让她如何受得了?“小云,生活是两个人过的。如果一方并不想好好过,这日子根本过不下去。我试着去接受,可他却逼着我离他越来越远。”
“我知道。”双眉皱起,唇色略微有些转白。
“小云,你是个聪慧的孩子。其实,你早该知道我跟你父亲不可能像其他夫妻那般长长久久。”林诗音的目光柔和地落在龙小云的脸上,她说的话那么平静,就好像所言的人与她无关一样。“我跟你父亲是一条错路,可你却永远都是我最爱的孩子。”
“我对你来说不是错误吗?”
“不是。你对我来说是希望。”
闭了闭眼,龙小云深吸一口气,侧头看向了亭外。
今晚是个好天气,就算温度有些低,却不失个好夜色。
赏月,喝酒,聊天。
“娘。我有喜欢的姑娘了。”忽然,龙小云轻轻说道:“可惜,那姑娘不喜欢我,她有自己喜欢的人。我不想走娘和爹的路,所以我不会去强求。”说完,他不忘冷笑道:“况且……”他也不想去要一个心里没他的女人。
得到了,也不过是场空。
林诗音看着自己的儿子,眸光沉寂,面容苍白,可唇边却带着浅浅笑意。“我的小云果然长大了。”如果这孩子还是跟在龙啸云身边的话,哪会说出刚才这番话。不,或许是会说出来的,可绝对做不到。以前的龙小云学会了他爹的前面一套背里一套,完全的伪君子。
“哼,我当然长大了,我已经十八岁了。”龙小云勾了勾唇角道:“娘,过两天就要冬至了,我们是不是该?”
“饺子嘛,娘知道。”龙小云爱吃饺子,特别是她包的。“明儿个我让六婶去买些馅料,然后我们就包饺子吃。”
“好。”
这一晚,母子俩畅谈了几乎一个晚上。
待到天明之时,才各自回了房。
第二日,林诗音托府里的六婶外出去买了些包饺子的馅料,待龙小云起来的时候,林诗音和厨房里的六婶早就包了好多的饺子。
本来是准备着冬至吃的,没想到这一包就包了很多。
林诗音亲自下厨给龙小云煮了一碗热腾腾的饺子。
吃着林诗音煮的饺子,龙小云的脸上一直挂着浅浅微笑。多年来,他已经习惯了如今安稳的日子。做做生意,出去走走,远离江湖纷扰,过着只属于自己和母亲的宁静生活。
他想念着他的父亲,可想念不代表他愿意回到过去,过着当年的生活。
他习惯了现在,已经享受惯了安逸,他也喜欢上了这样的生活。
想去过往种种,龙小云是后悔的。
如今,他没了功夫……好吧,其实是李寻欢废了他。没了功夫,不也是坏事。若是有了功夫,他或许活不到现在。到长大了,他才稍微明白当年李寻欢为何只是废了他,不是杀了他。
长大了,眼界也是不同的。
当年的他锋芒过甚,也太过危险了。
那些与他接触过的都是些不凡的人物,看出他的危险是种本能,就好像现在的他也可以看出谁危险,谁不危险是一个道理,这是直觉。
筷子不经意地敲了敲碗口,龙小云抬起头看向正在熬高汤的林诗音,道:“娘,我还要吃。”
“好。”
回头,林诗音鬓角因厨房热气而微湿,她用袖口擦了擦额角的汗水,朝她的儿子,这一生最重要的孩子微微一笑。
☆、番外八
风声猎猎作响,窗户大敞着,伴着风灌入了大量的雪花。
白雪拿出巾子替李修文擦了擦嘴角,床上的人已经老得动不了了。时间真的过去好快,对白雪来说不过是眨眼间,可对李修文来说,这就是他的一辈子。这期间,李修文的意识越来越模糊,有时候连她的名字都会叫错。
将巾子浸在热水里泡了泡,拿起拧干放到盆口。白雪替李修文重新盖了下被子后起身去关敞开的窗户。就在她快要关上的时候,李修文却突然说话了。“白雪,就让它敞着吧,我想看雪。”声音很轻,却足够白雪听到。
已经关上很多的窗户重新被推开,白雪回头看过去,只见李寻欢缓慢地从床上坐了起来。他的动作很缓慢,本就是年岁垂老,能够自己坐起来实属不易。李寻欢,李修文的弟弟过世不到五年,他也渐渐开始不行了。
白雪如今的模样同他一样,皱巴巴的一张橘子皮,唯一看出她还年轻的就只有那双眼,明亮的瞳仁透着年轻的活力。朝白雪伸出去一只手,李寻欢笑道:“过来陪我坐会儿吧。”
点了点头,白雪走过去来到床头边坐下。握住李修文那只布满皱纹的手,白雪真的有些心疼。当年看着出生的孩子长大了,变老了……她陪伴了他的一生,却终结不了他的死亡。这就是命,她和李修文的命。
注定了的,谁也改变不了。
手贴着白雪的脸,粗糙不似年轻时那般的光滑细腻,却带着令人眷恋的温暖。眼前的老妇,是他的妻子。“别在委屈自己,变回原来的模样吧。”李修文知晓白雪不一样是在她替他生下他们的第一个孩子时发现的。
当时,他是害怕的。
可害怕归害怕,在李修文的心里,白雪就是白雪,纵使是精怪,也绝不会伤他半分的。
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名叫李宣,长得像极了他,也像极了人。他们的孩子只有一点像白雪,就是后颈处的梅花胎记。明明是个男孩,却偏生了个姑娘般的胎记。李宣很聪明,也很爱读书,长大后也继承了他们李家的规矩,进京赶考去了。李宣就像是他的希望,也是李家的希望,在那一年中夺得了状元之名。
当时,他真的很高兴。
他和李寻欢没有完成的事,他的儿子成功了。
李家再也不是父子三探花了。
李宣五岁那年,李修文迎来了第一个女儿,也是李宣的妹妹,名叫李璇。
宣和璇,音同,字不同,这是白雪取的。
李修文也很喜欢白雪给他们的孩子所取的名字。
李宣为官成家后,李璇随后也嫁了她喜欢的人。两个孩子都有了归宿,他跟白雪也放心了不少。在朝为官了十多年后,他也辞了官职,带着白雪远离了京城的是是非非。他在辞官的那一天,多少有点明白李寻欢为何会早早选择辞官这条路。
在朝堂中,面对皇帝也好,面对同僚也好,总是在猜忌。
唯有回到家,面对白雪,他才真正放松过。
透明的液体似乎凝聚在眼眶中,等待着落下。手指抚过白雪的面颊,一点点地来到她的发鬓。看着她苍老的面容渐渐变回初见时的年轻模样,李修文笑了。
他的白雪还是那么美丽,一点都没变。
外面的雪下得好大,雪花片纷飞,大片大片的将整个小院裹上了素妆。
这样的大雪让李修文想起了初见白雪的时候。
那天,也像今天一样下着纷飞大雪,他因心结一直郁郁寡欢,纵使身肩官职,他也没怎么高兴过。父亲也好,他也好,最大的心愿就是中个状元。可惜,他的父亲,他和他的弟弟都只是一个探花,连个榜眼都不是。
若没有白雪,他或许走不出那道坎。
因为白雪,他活到了现在。
李修文张了张嘴,半晌,道:“白雪啊。”
“嗯?”
“我跟你,没过够。”他的一生太短了,短到不过是白雪的一瞬。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他很早就清楚,原以为一生就够了,可直至如今,他才发现一生根本不够,他想生生世世甚至是永远都跟白雪在一起。
说着,眼泪啪嗒的从眼眶里夺目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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