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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三庄花]云英-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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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英(剑三庄花bg)
作者:南朝烟华
文案:
飘渺版:她是误入游戏的一抹孤魂,天策军娘,临危受命,却因为一场莫名的政治斗争被迫离开,枫华谷中三百年,再入尘世,已然王朝更迭,历史重演。
他是心外尘世的一缕剑魄,藏剑百年,一朝出鞘,锋芒依旧无人可当,只是人去楼空,家族不复,妄自嗟叹兴衰,又有何意?
一位白衣公子,一把时空之匙,助他们重返盛唐,却不再是往日模样,昔日东都之狼,今者西湖藏剑,然初心不泯,只为逆转乾坤,挽救危局,又有何妨?
逗比版:某只蠢军娘穿到游戏里被宅了三百年出来放风时,不慎在剑冢捡到个挂件,本以为是只单纯呆二少,没想到是朵高冷黑心花……再被恢复人形的某庄花拐回三百年前的山庄,披上黄叽皮,从此过上幸(惨)福(不)快(忍)乐(睹)的生活。
跳坑须知:1 作者是男主亲妈
2 考据党右转点叉请滚
内容标签:江湖恩怨 天之骄子 游戏网游 系统
搜索关键字:主角:阿云,叶英 ┃ 配角:剑三众;开元众 ┃ 其它:剑三,庄花,策藏,军娘,叽萝,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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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岁岁花相似
公元1127年,不是一个寻常的年份。
从这一年开始,无数的文人骚客北望嗟叹,留下一篇篇字字泣血的锦绣诗文;从这一年开始,汉人的女子裹上小脚,在“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牌坊下战战兢兢;从这一年开始,大宋王朝被彻底冠上“弱宋”之称。
而这一年,距离唐朝安史之乱,不过方三百余载罢了。
寿春
家家户户蓬门紧闭,破旧的窗子被风吹的呼啦啦的响,偶尔挂在外头的一两件衣物,也都是粗布破衣,大街小巷里荒凉的可怕,只偶尔有条野狗吠那么一两声,证明着这里不是一座死城。
若非亲眼见过,谁也不敢相信寿春在三年前居然是一座颇为繁华的城镇,只因为一场战争,作为两国交界之处,它就彻底沦为了祭品。
其实,开封作为都城,在金人的野蛮之下尚且十室九空,更何况这里只是一座小小的城镇?当地的大户豪杰几乎早就闻风而遁,有门路的自然都跑去南边投靠亲戚了,留下来的不是一穷二白的贫苦之人,世世代代扎根在这里的,就是无亲无故的老人或者残废。
金人在这里驻扎了一队士兵,有事没事就来叨扰那么一下,百姓家里头但凡值点钱的都被搜刮走,女子被抢去军营,壮年也被带走做苦役,饶是如此,他们依旧不满,怀疑宋人是把漂亮的小娘子藏了起来,过个三五天的总要来巡查一番。
不过,事实证明,金人的猜测还是有一定道理的,城南刘家,因为没有门路,祖祖辈辈都在这儿,所以没有南逃,他们家又有两个如花似玉的女儿,是以刘家大娘子灵机一动,就带着自己的两个女儿躲入了隐秘的地窖,平素里都让自家当家的送吃喝,不叫自己女儿迈出地窖一步,只待风头过去再说。
不巧的是,刘家二娘巧姐是个跳脱性子,受不得半点拘束,窝在这阴暗潮湿不见天日的地下早就浑身发霉了,趁着母亲阿姐熟睡自个儿偷跑了出去,更不巧的是,她这一日恰好碰见巡查的金兵。
巧姐正在河边洗脸,清澈如镜的河面上,映出她一张芙蓉似的面孔来,饱满而光洁的额头上还挂着一两滴水珠,格外的可爱。巧姐怔怔地瞧着河面上那张俏丽的脸蛋,抬起袖子擦了擦水珠,忽然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她亲梅竹马的冯家哥哥,原本是订了亲就等着来年婚娶,未料战乱忽起,冯家哥哥也被临时征兵去抵抗金人了,她在家里提心吊胆地等,只等来前线宋军溃败,东京城破,洛阳失守,商丘起火,官家帝姬尽皆被俘的消息,而她的冯家哥哥,则依旧杳无音讯。
这些天,她日日夜夜和姐姐抱在一起担惊受怕,往日里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姑娘变得如同惊弓之鸟,生怕金人找到她们。也许是怕着怕着,她反而习惯了,今日心头憋得慌,非得出来见见光不可。
巧姐站起身来,她虽是村女,因为家境不错,衣食无忧,是以发育的极好,胸脯饱满,臀线完美,几乎称得上是村头一枝花,金色的阳光打在她曼妙的身姿上,镀上一层虚影,将少女含苞待放的轮廓完美的展现出来,而这一幕,又刚好落入不远处几个因为地位低下分不到女人,已经极度焦躁的金兵眼中。
巧姐甫一回头,就见着这几个满脸络腮胡子眼冒绿光的彪形大汉,她一张俏脸瞬间变的煞白,连忙使出了所有的力气,夺路而逃,奈何她一个弱女子,又怎么能跑得过几个孔武有力的男人,没一会儿,巧姐就被追上扑倒,被一个金人大汉给压在地上。
巧姐大喊大叫,眼中涌出泪花来,四肢拼命的挣扎,却徒劳无力,酸腐的臭味凑上脸颊,灌入鼻息,几乎叫她当场呕吐出来,她绝望地呼喊,希望有一个人能够听见,奈何留给她的只是布料撕破的声音。巧姐平素里也不是个柔弱的,在这样的关头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挠了那个试图撕扯她衣襟的金人一脸,趁对方呼痛连滚带爬的朝河里跑去。
这帮畜生似的金人,据说曾经集体强/奸过汉人女子,直到对方被折磨致死,巧姐宁可死也不愿意落到这群畜生手里,而且,她水性极好,只要给她机会逃到水里,说不定就能逃出生天。
五步,四步,三步……
巧姐的脚踝忽然被一把扯住,整个人跌倒在地上,一股蛮力扯着她向后狠狠地拉,她的手指抠进泥土里,指甲碎掉流出血来,十指连心,巧姐却没有哭,她只恨,只不甘!
巧姐的衣领被提起来,迎面一巴掌狠狠打来,闪的她耳廓嗡嗡作响,嘴角渗出血来。她的四肢被另外几个男人固定住,挣扎间磨破了皮,人却丝毫不能移动半分。
巧姐如待宰的羔羊绝望的望着天,却只能看见一张张淫邪的脸,她闭上眼睛,脑海里浮现出冯家哥哥那张带着点憨厚的笑颜,无声地哭了出来。
忽然,马蹄声伴随着凌冽的鞭声隔空响起,紧接着巧姐身上的重量一轻,禁锢四肢的力量也瞬间消失了。大汉的惨叫声杀猪般响起,恍如角色倒转,那大汉一瞬间沦为了待宰羔羊。
巧姐匆匆忙忙掩住衣襟,抬眼间,却见方才还骑在她身上的那个大汉被一根带刺的暗红色长鞭卷起狠狠的抛下了河,他在水中惊恐地挣扎,哇哇乱叫,却因为不识水性被一道洪流卷着奔向下游,没了声息。
而那长鞭的主人,居然是个一身红色短打,腰束皮革,足蹬鹿皮靴的妙龄少女。她左手持鞭,右手勒住马缰,骑着的白马皮毛晶亮如雪,四肢健美,比那驿站里的上等好马还要精贵许多。她生的一双长眉,对女子而言略嫌英气,眉下一双杏眼却极为好看,黑白分明,神光锐利而明亮,眼尾略略上挑,带出几分凌厉张扬的神色来。
另外四个金人先是面面相觑了一会儿,然后合力围了上去。红衣少女长眉一挑,素手一扬,鞭疾如风,只见几道暗红色残影闪动,如打陀螺似得将几个金人打的团团转,不过,这可不是真的打陀螺,要知道,那鞭子上的倒刺可是货真价实的玄铁为材磨制而成,分分钟就刺穿了他们的衣甲,勾的他们皮肉翻卷,惨叫倒地。
而那少女见状嘴角抿了抿,带着三分鄙夷,七分不屑,随即长鞭一卷,一个个下饺子似的扑通扑通丢到河里。
巧姐整理好衣襟,觑了一眼少女,有些讷讷的。
“奴家……多谢这位姑娘相救。”巧姐长这么大杀过的鸡不少,但人命是没沾过手的,猝然遇到个杀人不眨眼的,即使是她的救命恩人,还是有点怵。
“不必。”少女那双杏眸收敛了锐利,淡淡地在巧姐身上一转,告诫了一句,“姑娘日后还是小心,这里金人出没,并不安全。”
若叫这几个人活着回去或任由他们死在这里不作处理的话,别说巧姐,就是整个村子里的人都得遭殃,那少女出此下策,也是迫不得已,她是见惯了江湖的人,巧姐那点心思怎么会看不明白,当下也不拆穿,只本着好心劝诫了一句。
巧姐脸红了一下,有些心虚,若非她自己忍不住偷跑出来,也不会招致横祸,想到若不是这位方才出手救她,还不知道自己会遭遇怎样的厄运,她本就心思淳朴,心里头那点古怪的感觉就不翼而飞了,小鸡啄米似的点点头,一副受教的样子。
少女见她这样呆萌,神色一怔,不知是想到了什么,忽然“噗嗤”一笑,到把巧姐吓了一跳,她抬头看到那个笑的眉眼弯弯的少女,长长的睫毛被光线投下一片阴影,唇边梨涡浅浅,整个人格外的明丽。她不禁有些呆。
怎么方才还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的少女,能一瞬间笑成这样?不过,倒是亲切了许多。巧姐想着。
“这位小姑娘,”少女唇角的弧度慢慢的平了下去,神色也恢复了正常,巧姐却敏感的察觉到她看向自己的眼神有些不大一样,再次说话的时候之前那种骨子里透出来的冷淡也少了许多,或者说,是多了几分亲切?
“请问去临安的路怎么走?”
“啊?你也要去临安啊!”巧姐有些失望,原来这个武艺高强的姑娘也是要往南边逃的,听说新皇帝在那边重建了朝廷,临安原本就富丽,如今繁华更不下昔日的汴梁,秦相公在那边大肆敛财,皇宫里歌舞升平,有人忿忿不平,写诗说什么“直把杭州作汴州”来着。
“是呢,好久没去,都不知道变作什么样子了。”少女抚摸着坐骑柔软的毛发,垂下眼帘遮挡住眼底的复杂,也不知是在回答巧姐的话,还是在自言自语。
……………………………………………………………………
出了寿春,一路朝东骑了小半个时辰,日渐西斜,少女提缰跃马,翻身跳下,遥望着滔滔淮水,忆起往事,心头五味陈杂。
“洛阳一别,枫华谷中三百年,昔日无意播撒的种子,如今也已经长成参天大树了。”她望着淮河边上的参天巨木,思及自己一路上看到的那些人间炼狱般的惨象——无辜的汉人被当做人肉军粮,老瘦男子谓之“烧把火”、妇人谓之“不羡羊”、小儿呼为“和骨烂”,不由心底泛凉,“人人皆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却不知十年百年,不过一个轮回,同样的事情,竟以更加惨烈的方式上演了。”
素月见主人哀伤寥落,把大大的马头凑过去蹭了蹭,似乎在安慰她。
少女摸了摸它的大头,隔空取出一把鲜嫩的马草递过去,素月舔了舔她的脸,然后一脸幸福的吃着,少女瞧它这个样子,忍不住微微一笑,眼底却隐隐带着一丝哀伤:“茂茂,刚才那个小姑娘是不是很像【1】仓曹参军事的小女儿素素?”
素月吃马草的动作顿了顿,歪着脑袋,似乎在想素素是谁。
“你不记得她了吗?”少女走到河边,残红照在水面上,似一面血红的镜子,她慢慢地蹲下身去,鞠了一捧水,怔怔地看着它们从指间流下,变作了粘稠,猩红的液体,她闭上眼睛深深吸了一口气,再吐出,睁眼,“我也想不记得她,或者,如果我能一觉睡醒就回到现实,告诉自己,这不过是一场游戏,该多好?”
☆、夕照山庄有美人
临安城外郊区的一座小吃店
天刚拂晓,行人并不多,而老板娘崔氏却一大早就起来煮好各类汤,蒸好了馒头蒸饼,崔大娘是个寡妇,家里尚有七岁小儿,况且她这样的商人妇,也不在乎什么抛头露面之类的东西,能多赚的一个子儿是一个子儿。
也不知是崔大娘百日如一的勤劳打动了上天,还是只单纯的因为她今天运气好,居然在这个鸟都见不着几只的时候,迎来了几位豪客。
“老板娘,来五碗二陈汤,三笼蒸饼,两只糖浆馒头。”来人一身绸缎衣服,腰佩宝剑,器宇不凡,话里带着杭州一带的方言腔。
崔大娘笑着应了,那人直接扔了一袋钱币,崔大娘接了觉着有些沉,再望了一眼,那人身后还有三人穿着同色衣服,他们中间站着一个白衣公子,轻袍缓带,眉目温雅,俊逸无双,一把折扇合拢了在手上把玩着。
崔大娘觉着这少年生的极好,让人忍不住眼前一亮,却不敢多看,想着必然是富贵人家的公子哥出来游玩,便麻溜地去取了碗碟招呼贵客。
“少庄主,先在这儿将就一顿,午时便可回庄了。”一个穿绸缎衣裳的男子低声对那白衣公子道。
“无妨,”白衣公子漫不经心的打量了一眼周围,“我也好久没有来过这样的地方了,权当是……温故而知新吧。”
他的属下见他这么说,一时之间都有些纳闷,他们少庄主哪一次出门不是珍馐满桌,排场摆的比皇帝还要大,什么温故而知新,怕是又在说胡话骗人了。
“听说,那榜有人揭了?”白衣公子缓缓展开折扇,那折扇扇面微微泛黄,题着的两句诗看不清楚字迹,偏生装潢的扇骨是新的紫檀木,整把扇子看起来半新不旧,极为怪异。
他的属下被外头的冷风吹的猛地打了个哆嗦,正待说话,却对上白衣公子一双似笑非笑的眼,连忙正色道:“是啊,揭榜的是个年方二八的少女,骑白马,使长鞭,像是个练家子。”
“哦?”白衣公子折扇停了一瞬,“骑白马的少女?”
“不错。”
这时,老板娘将馒头和蒸饼端了上来,一个属下立马将两个糖馒头端到公子身前。
那公子拿起一块馒头咬了一口,糖浆溢出来,因为制糖技术在宋代的普及,甜食成了广受欢迎的一类食物,尤其对于苏杭一代的人们来说,更是必不可少的美食,那公子很享受的眯起眼睛:“那个少女,确定使的是鞭子,不是长枪?”
“是鞭子,一根带着倒刺的鞭子。”属下纳闷的瞧了一眼他们少庄主,觉得这话有些莫名其妙,除了杨门女将,这大宋朝哪里还有女子使枪的?
“这样。”白衣公子低下头也不知道在想什么,忽然丢下半个馒头,站起身来,吊儿郎当的神色也严整了许多:“别吃了,现在就赶路,我要去见见那个人。”
属下见他说变就变,着实怪异,也顾不得管自己还是不是饥肠辘辘,随手再扔下几枚大钱,飞身上马,崔大娘刚刚端着热腾腾的二陈汤过来,见着桌子上一个人也没有,便有些傻眼,只一阵男子的声音合着风声遥遥传来:“对不住啦老板娘,吾主暂有急事,非是你家食物不佳,桌上钱币,算是赔礼,还望海涵。”
崔大娘放下托盘,桌子正中几枚钱币,价值甚至多过方才给她的两倍,她不禁失笑:“江湖豪客,果然不拘小节。”
如果你是一个江湖人,刚好又活在大宋朝,若有路人说起武林盟主是谁,你可能未必知道,因为武林盟主三年一换,江湖人一闭关就是个五年十年的,不知道也很正常。可是,如果有人说起夕照山庄,你却不知道的话,那恐怕就不仅仅是你孤陋寡闻的问题了。
夕照山庄,是天下第一庄。不仅仅因为他富可敌国,人才辈出,更因为他有着巧夺天工般的铸造之术,当然了,在太祖皇帝明令禁止民间私下铸造兵器的前提下,他们是不可能铸造刀剑之类的东西,可是,他们的防具,却是世上最好的防具,而这一代的少庄主柳萧,更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天才,他不仅精通夕照山庄的家传剑法——断刃十八式,更精通九宫八卦,算学演绎……总之,江湖上有句传闻,只有宰相想不到的事,没有柳少庄主办不到的事。
三年前,柳萧发布招贤令,言若有人可为他做到三件事,就许诺以夕照山庄相酬,其本人愿倾尽残生,相随以报。
此令一出,整个江湖为之沸腾,无他,柳萧的才华自然是引人垂涎,更难得的是,这人长的俊美无俦,引得无数闺阁少女,江湖女侠为之疯狂。
可是,三年过去,没有一个人能够做到这三件事,花痴流氓却招来不少,于是柳少庄主再次声明,大言不惭者,或揭榜却无能者,夕照山庄必定下手追杀,上天入地不得遁藏。
于是前来揭榜的人数瞬间锐减。
夕照山庄
管家昨天傍晚迎来了一名不请自来的不速之客,声称自己要揭榜,这一下吓坏了整个夕照山庄的人。
要知道,前些年来揭榜的,不是武林中名满天下的高手前辈,就是睥睨世人的天纵奇才,这位嘛……生的倒是颇有英气,举止间也是一派舒朗大气,一根暗红色的长鞭轻轻一挑就能挑翻好几个家丁,同时下弱柳扶风般的美人儿大不相同,只是,她怎么看怎么不过年方二八的未嫁少女,更重要的是,江湖上从未听说过这号人物。
管家一脸复杂的看着刚刚才撂倒几个大汉坐在太师椅上喝茶的少女,不是他不为她方才的表现而震慑,只是,她实在是太年轻,那么难的事情,比她强壮厉害几倍的男子都完不成第一个任务,死在了里头,更何况,是这样一个小姑娘:“姑娘,你清楚我们的规矩么?”
少女抬手理了理鬓边因为打斗而散乱的耳发,复又低头吹了下茶沫,道:“三个任务,三件宝物,生死由天,无关人事,”念及此,她抬起头来朝着管家笑了笑,气度洒脱而自然,“贵山庄的规矩,我自然是清楚的,无意拿你们开涮”
“既然如此,还请姑娘报上姓名。”管家叹了口气,又是一个被自家少庄主的好颜色给骗了的无知少女,罢了罢了!
“我叫……阿云。”少女顿了顿,黑曜石般明亮的眸子闪出一抹奇异的光,慢慢吐出两个字来。
“敢问,姑娘贵姓和门派?”
少女将茶杯放下,慢慢的闭上眼,语气里不知道是自嘲还是什么的:“我没有姓氏,更没有……门派。”最后一个字,像是灌进嘴里的黄连残留在舌尖上的苦,涩的人难受。
辕门风雪,城外枯骨,猩红色的帐门前,她抱着一面不知道染了多少人血的旗帜,笔直地跪下,瘸了一条腿的君傲城一脸担忧地看着他,一向眼里只有李府主的小七姑娘也朝她缓缓摇头,她的眼,却锐利而倔强地盯着那刺目的明光铠……直到,那铠甲的主人缓缓转过身,一字一句像是硬邦邦地敲入她的心头:“从今往后,你再非我天策府之人。”
管家见她如此这般,一脸奇怪,还待再问,只见一个锦衣男子走了进来,匆匆忙忙道:“少庄主回来了,有请,这位揭榜的姑娘。”
风啸过耳,阿云倏然睁眼,在管家没有反应过来的一瞬闪身到一边,一枚钢钉正正好钉在她坐的位置。
“贵山庄这是什么意思?”阿云盯着那个锦衣男子,杏眼里徒然射出一道锐光,左手已摸到腰间的鞭子。
锦衣男子微微一惊,这个少女的身法太快,连他都未必能反应的如此迅速。
“只是一个小小的测验而已。”一个闲闲的声音在门外响起,随之走入一个轻袍缓带的白衣公子,他一面打量着阿云手上的长鞭,一面拍拍手,道“阿云姑娘,你通过了考验。”
左手使鞭的人,若非是真正的左撇子,就是为了要掩藏什么不为人知的过去,或许是因为右手受伤,又或者……是因为右手使的武器根本不一样。
“柳萧少庄主?”阿云上上下下打量着来人,眉目俊俏,鬓边飘着一缕长长的耳发,薄唇琼鼻,一派风流。
“姑娘好眼色,正是不才在下。”柳萧不以为忤,微笑着在她对面掀袍坐下。
“只要为你做到三件事,你就可以为我做任何事?”阿云皱眉瞧着这个坐的歪歪斜斜的伪娘似的男人,怎么看怎么不靠谱,一点都不像系统说的那个可以熔铸时空钥匙的人。
“姑娘就不问问是哪三件事,我要是,叫你进皇宫偷玉玺,难道你也去?”柳萧淡淡一笑,反问道。
“若是这么简单,我不妨就答应了。”阿云微微一哂,以她系统的金手指地图,要避开禁卫军偷玉玺,不说是如探囊取物,却也难不倒哪里去。
“姑娘好胆色,看来这次,我这三个小小的心愿,是有希望达成的了。”柳萧呵呵笑了笑,眼底飞快的掠过一丝精明的算计。
☆、君子藏锋剑冢中
阿云再一次站在这个地方的时候,心头升起一丝恍若隔世的错觉。她想起了很久很久以前,她跟着君傲城奉命前来领取兵器的时候,这里,还有一个名字,叫做——藏剑山庄。
对于这个系统发布给她的任务,阿云想过很多种可能,但是,万万想不到柳萧让她做的第一件事,居然就是潜入一座人人谈之色变的“鬼屋”,取出一把宝剑来。而这个鬼屋居然就是曾经在大唐开元盛世烜赫一时,却在北宋年间逐渐没落以致被世人遗忘的藏剑山庄的藏兵之地——剑冢。
眼前是高约数丈的石壁,大约是有些年份了,上面爬满了青色的藤萝,孤鸟盘旋在上空,啼叫之声回响着,无比的寂寥。
回想昔年,名剑大会之盛,天策将军,纯阳真人,秀坊佳人……众多衣着光鲜的侠士齐聚藏剑,赏剑大会,宝剑出鞘,更是锋芒初显,不可一世。
而今,藏剑山庄早已被世人遗忘,独自在西子湖畔默默沉沦,没有人记得曾经有那么一群侠骨柔肠的孩子,身负轻重双剑,出手阔绰,擅长铸剑。他们守卫着门派的荣耀,却也在国家危亡之际散千金,铸兵器,以血肉之躯护卫大唐,马革裹尸。
往事一幕幕浮现在阿云的眼前,她忽然想起洛阳的城楼,是那么的高,上林苑的天空,是那么的蓝……
是了,还有机会再见的,只要她做完最后三件事,就可以拿到时空之匙,重返开元,而这三百年的磋磨,总算不会白费。
阿云一步步地朝前走去,她走的很稳,很沉。因为她知道,什么事情到了最后的关头,总是最为重要的。
剑冢其实并没有它的名字听起来那么恐怖,作为西子湖畔的一处风景,它也是秀丽多过于严整的,青山松柏,郁郁苍翠,据说曾经的藏剑山庄的大庄主叶英年轻的时候就长居于此,闭关修剑,听说他以格物之法得见四季剑法之真意,才修成了心剑,自成一脉,开剑道之先河,终成一代绝顶高手。
只可惜,叶英虽天纵奇才,后天又勤学苦修,却一生未娶,是以并没留下后嗣。藏剑传给了五庄主叶凡的后人,之后的庄主大都是平庸之辈,一代不如一代,终于没落了整个山庄,如今,也不知什么原因,竟成了一座鬼屋。
阿云绕过前方的小小溪流,走到一座山前,山并不高,也未曾遍植灵木芳草,只一道爬满青苔的石阶,飘飘忽忽不知道通往何处。她小心的踩着相比之下不那么滑的地方,朝着剑冢深处而去。
一座石窟呈现在眼前,周围燃着高高的明烛,奇怪的是也不知道它们为何能在无人照看的情况下一直燃着,洞顶一滴滴的滴下水来,碎落在地上,碰出清脆的响声来,回响在四壁,格外的清楚。
“那是一座鬼屋,之前很多的人进去过,都莫名其妙的横尸当场,好不容易逃出来的人也似乎选择性的失忆了,他们不记得发生过什么事,不过……看情形应该是很恐怖的事情。”柳萧说过的话浮现在耳边,阿云伸手握住鞭柄,拇指朝上食指朝前,虎口牢牢卡住,然后慢慢自腰间抽出了鞭子,鞭身微微一抖,像是关在笼中的豹子被放出来时伸了个懒腰,鞭尾的倒刺在空中闪出凛冽的寒光,她嘴角微微一抿,然后一步步的,迈入了那个石洞。
石洞的尽头,是一座巨大的圆形石台,空旷的几乎什么也没有,唯一瞩目的是一把剑,藏在剑鞘里,悬在半空中,通体玄黑,如浸在墨里的笔杆,沉在池底的龙鳞,无光无泽,一点都不打眼。
阿云只淡淡看了一眼,就转过身去,打算在其他地方找找。
未料,在她转身的那一瞬,光线昏暗了那么一瞬,整个石台突生异变,自她为中心,一道道红色的线在脚下浮现,如上古时期祭祀的诡异符号,那鲜红的色泽,比人血还要惊心。
“嗡……”金属震动的声音,低沉浑厚却毫不刺耳,不似丝竹之轻盈,亦不似鼓乐之壮丽,却能在一瞬间撼动脑海中最敏感的哪一处神经。
阿云惊诧之际,也本能的,感受到了一丝危险,不是战场上那种杀气震天的磅薄气势,而是一种来自四面八方的缓慢如流水,丝丝入扣,瞬间能叫人不寒而栗的威压,而在这丝威压中,她又能清楚的品尝到一丝冰冷和孤绝,一种……属于剑的冰冷。
来不及细思,阿云周身一亮,层层光盾映耀,正是虎牙令中的守如山,几乎在同时,她一招迎风回浪迅速后退,踩到红线之外。
空气中一股令人窒息的剑气层层搅动着,如有实质,阿云瞪着眼瞧着面前落下的半缕青丝,来不及坠地就被绞杀成了灰尘……
她的心扑通扑通的狂跳,再给自己加了个盾,长鞭卷到石柱上,飞身而起,沿着石壁疾走,躲过了接踵而至的一道道剑气。
就在阿云打算夺路而逃的时候,脑中响起一个久违的机械声:“叮,宿主自动开启组队功能,你的新队友已经出现,自动邀请组队并添加好友。”
阿云愣怔了一下,那么一瞬就失去了逃生的最佳机会,一道金黄色的剑气直直袭来,速度太快了……阿云呼吸一窒,心顿时凉了半截,而那剑气却在距离她鼻尖数寸之处失去了踪迹,脚下的红线在一瞬间奇迹般地消失了,空气的密度一下子下降了好几个数量级,至于那把浮在半空中的催命之剑,也慢慢的落了下来,停在她身前。
队友?
剑身窄而长,呈玄黑,吞口非金非玉,不知是什么材质打造出来的,剑柄处镂刻着及其复杂的纹路,跟这剑身的朴实无华截然相反。
她觉得自己的智商有点不够用了,什么时候,连挂件武器都能组队了?
阿云握着鞭子的手没有放松,多年来的习惯让她养成了三思而后行的处事方法,阿云并未轻易相信系统的话,只在原地僵持了一会儿,见那把剑真的没有了再攻击她的意思,才大大地松了一口气,仍然戒备地站在比较远的地方。
她迅速在脑海中打开系统面板,发现组队那一栏的确出现了个队友,她顺着标志看ID,结果……居然是几个问号,再看看问号旁边一个藏剑的标志,她才镇定了下来。
幸好不是什么奇怪的生物……
可是,黄鸡么?
阿云看着眼前这位同道中“人”,心情有些复杂,若是在三百多年前,她刚刚穿到游戏里来的时候遇上个老乡,可能会觉得兴奋,但是,偏偏在她经历过那么多的事情,又被迫在枫华谷做了三百多年的日常,都要以为自己跟个NPC没差别的时候,这么个存在就让她有些微妙感了。
她都以为自己已经够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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