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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为途中与你相见[出版]-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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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为途中与你相见(出书版完结)
作者:章沐白

编辑推荐
  最极致的梦想守望,最感人的命运独白,一片片还原爱情最真实的轮廓。
  口耳相传感动万千读者,犀利温暖的一支笔,揭晓岁月的秘密,写尽难以言表的青春回忆,被誉为“最好看的纸上纯爱电影”,引发集体共鸣,这不仅是一场真挚的心灵之旅,更是一面时光镜,让我们遇到年少时的自己。

内容简介
  已近而立之年的姜唯在一次老友重逢后,开始回味自己已经消逝的青春,她心里一直忘不掉少年时爱上的那个人,就算光阴荏苒十多年,他依然还会出现在她的梦里。当她在机场茫茫人流中再次遇见他,却发现时间已经阻隔了彼此,竟然不敢上前一步。在好友的鼓励下,她踏上回程的火车,决意来一场人生最后的告白,却突遇一场场意外,尘封的秘密接踵而至…

自序
  “我喜欢过一个人,那时候我只是个初一的新生,她站在太阳底下,穿着白色的背带连衣裙,扎着一个高高的马尾辫,脸被太阳晒得红扑扑的,不知道为什么,我看见她,突然就有了一种不知所措的感觉,她也看着我,我就飞快地扭过头去,装作刚才没盯着她看的样子,心却快要跳到了嗓子眼里,手紧紧地捏成了一个小棒槌。后来她和我同班,我老是偷偷地看她,其实她不是那种漂亮傲气的小姑娘,笑起来的样子傻傻的,可是我却不敢跟她说话,只是她每次经过我座位时,即使我埋着头,也能知道是她走了过来,我没有认错过一次,很奇妙。”
  这是我的一个朋友跟我谈及初恋时的话语,他用了“很奇妙”三个字。
  那时我想起了我的青春故事,那里有第一次奇妙的心动之旅。只是我能记得的细节已很少,能想起的仿佛都是他穿着一件蓝白相间的条纹衬衫,骑着自行车潇洒的背影。
  青春里,我拥有很多梦想,他就是其中最重要的梦想,我甚至为了多看他一眼,做了很多傻事。
  如今,我已经走过青春,想到那些过往不禁会心一笑,当时自己真的傻得可爱。也许一辈子,只有在那些青涩的日子,可以纯粹地为一个人做那么多傻事。那是难以重复的幸运。
  我把这样的经历,一直看成是幸运。即使,没有结果。
  于是有了纪念自己第一次心动的想法,只是没想到,构思于2008年,落笔竟然已是在3年后。这3年的时间,为了打磨一个好的故事框架,我推倒重写了很多次,没有灵感的半年时间,我毫不犹豫地回了自己的家乡,身边有人问我值不值得,套用小说里主人公的话,这世界哪里有什么值不值得,只有自己愿不愿意。
  我想把这本小说,当成一件最温暖的事情做,虽然过程艰难。人生只有这一次回味那个年纪的文字,如此珍贵,我舍不得有半点浪费。或者,从动笔的那刻起,我就把它当成了一个时光镜,借着笔下的文字重返少年时代,遇到年少时的自己,那个情窦初开的傻姑娘。
  从哪里开始,又从哪里结束,告白,还是隐藏心意,写完后,才发现一切都没必要去计较了。青春走过去了,便是走过了。
  这就是岁月,无声无息地偷走了选择的机会,却偏偏留下了最刻骨铭心的回忆。
  它是残酷的,更多的,是仁慈。
  章沐白
  2011年9月21日

引子
  此时,我正坐在飞往拉萨的客机上。
  过道里,空姐推着餐车微笑着派送茶水饮料,我要了杯热咖啡,身边的男生帮我递了过来,我笑着说谢谢。男生露齿一笑,青涩的脸庞有着青春特有的灿烂,“不用谢,不过你看起来好像很紧张的样子。”
  “哦,因为我怕坐飞机。”
  手中握着的咖啡杯微微发颤,唇齿间有些微寒,我喝了口热咖啡,试图驱散心中的紧张,哪里是因为怕坐飞机的缘故?
  “我也很紧张。”男生冲我摊了摊手,调皮地吐了吐舌头,“我生在西藏,却在这里待的时间很短,登机的时候,我就开始有些近乡情怯了。”
  “近乡情怯,我……刚刚离开自己的家乡,不过很奇怪,我们的感觉,差不多。”
  看着窗外灰突突的机翼,像极了鸟儿的展翅,我不禁想起早上的情景,我坐在车上,掰着手指,1,2,3,4,5……数到10,舌头向上微微卷起,像是努力踮起的脚尖,数完后,舌头却久久舍不得放平,仿佛放平了,脚后跟便猛地一下重重落地,车子经过隧道,城铁列车的声音从桥上一晃而过,像是大海里穿梭的巨鲨,十多年了,时光走得如此匆忙。
  我回过神来,嘴巴里一阵咖啡的苦味,看着自己此刻摊平的手指,一个个按顺序弯曲下去,嘴巴里轻声念着,“1,2,3……”
  身边的男生好奇地问道:“你真这么紧张,都开始数数了。”
  我摇了摇头。
  这个大学生模样的男生虽然与我只是萍水相逢,却很是活跃,主动问起我:“你来西藏旅游的吗?”
  我笑了笑,“我来西藏找一扇大门。连接过去,同时也通往未来。”
  “说得很玄乎。”
  “哦,开玩笑的,我只是遗落了最重要的,在这里。现在,我来寻回去。”

第一章 一瞬的青春
  那是个深秋的晌午,天气微凉,下了出租车,我披着一条暗红色的披肩,走在满是落叶的路上,迎面一对情侣骑着白色的自行车嬉笑着从我身边而过,我看着他们脸上张扬而甜蜜的笑容,不禁也跟着笑了起来,阳光在路侧的树林中穿梭,淡淡地洒在胳膊上、脸颊上,脚下传来叶子咔嚓咔嚓清脆的声音,那一瞬间,我仿佛走在了秋日的油画里。
  而米粒就站在画的尽头。
  米粒走到我面前,浅笑着打量我,“小唯,你变化真大,现在这么瘦了。”
  我依然记得初中时米粒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捏着我的脸颊,像是搓面团,满脸都是逗弄玩具的表情,“二师兄,我最喜欢你肥而不腻的小脸儿了,来,让大师哥我摸一把。”
  我顺口回道:“必须瘦啊,要不然再遇见像你一样心狠手辣的,我这脸估计真要被人揉成个猪头。”
  米粒捂嘴呵呵笑了起来,这么多年未见,米粒已不是我记忆中的那个米粒了,就连她最具代表性的笑容,也变了样。
  我依然记得旧时光里那个米粒笑起来咧大着嘴巴,脖子习惯性后仰的模样,那种活跃的不知天高地厚的能量,在如今的米粒身上,已被岁月冲洗得淡得感觉不到。
  米粒亲昵地拉着我的手,进了咖啡屋,从推门起,那首《致年少的人》便缓缓流淌在耳边。
  “梧桐树下的雨街,枯叶纷乱地落向水面,蓝色裙角浅浅绽放的水晕,一把红色的雨伞,撑起了我年少的回忆,不知道,何时开始这样缤纷不安的青春,也不知道,何时又走到了漫步而下的台阶……”
  唱片里男中音低低地吟唱着,我看着安静的米粒,眼前仿佛浮现出她穿着初中校服的样子,那是个夏日的傍晚,她和我一同走在学校的林荫道上,天空落下大大的雨点,又急又快,我拉着她的手想避雨,她却不慌不忙地从书包里掏出一把红色的折叠雨伞,冲我调皮地吐了吐舌头。
  而那些画面,那两张稚嫩的少女笑脸,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这种感觉,有点发涩,有点好笑,心里又有种莫名的伤感。
  米粒打断了我有些悠远的思绪,托着腮一脸好奇地问:“想什么呢,这么出神?”
  “没……”
  米粒笑了笑,感叹道:“小唯,这些年我们的变化都很大呢,如果在路上碰到,说实话,估计都跟见到陌生人一样。”
  “毕竟这么多年过去了。”
  米粒跟着叹道:“是啊,我们都不再是当年那两个傻孩子了。”
  很多年前,我们都还是背着书包相约一起去上学的少女,米粒问过我:“小唯,你觉得自己是什么样的人?”
  “跟熟的人在一起,就很疯,呃……跟不熟的人,就没什么话好说。”
  少女米粒歪着头抓脸笑道:“怎么跟我一样?”
  我永远记得她那时的神情,没有人比她更灿烂可爱了。
  那时我们都留着一成不变的短发,穿着一样的校服,身材也差不多,从后面看,不知道的人都会以为是对双胞胎。
  正是因为米粒的那句“怎么跟我一样”,年少的我,便死心塌地地,倾尽所有地,对她好。
  那种好,单纯得没有一丝杂质,不计回报,也想不了太远,只是天真地觉得,我们以后要永远在一起,我要一辈子对米粒好。
  想到这里,我自己都忍不住傻笑了起来。
  一辈子,永远……可能只有在那么小的时候,才会觉得,这些词可以说得理所当然,毫不心虚吧!
  整个下午,我们仿佛都有说不完的话。
  我们还是孩子时,那些心中系下的结,也被岁月慢慢地解开了,松弛了。
  一说到过去,一说到曾经朝夕相伴的美好时光,米粒的脸上都带着微微的红晕,兴奋而热烈,像是沉浸在了那些早已过去的年少岁月里。
  直到我们聊起了各自的情感问题。
  “我们这一代人结婚都比较晚,条件和感情要两手抓,既摆脱不了世俗的那些条条框框,又幻想着不切实际的浪漫,可是现实容不得我们这样挑挑拣拣,最后,只好剩下了。”
  米粒笑了起来,“你的意思是自己挑不到条件好的又对眼的就把自己剩下了?”
  “这是我们公司一个情感专家奉劝我的话,她老人家哪里知道,我的现实是没得挑,一个人心甘情愿剩下的。”
  “你啊,还跟以前一样说话无厘头。要不然,我给你介绍一个,对了,你相亲过没?”
  “相亲?有过一次,不过是电话相亲,我还莫名其妙呢,人家高学历知识分子一上来就问我有没有考研的打算,我当时被问得一头雾水,就直说考研还不如把我丢到幼儿园去,读了十几年的书才发现还是幼儿园好混。结果那男的就以我没文化没志向为理由把我电话给撂了。挺有个性的博士,说翻脸就翻脸。搞得我最后把我同学臭骂了一顿,乱点鸳鸯谱。”
  米粒继续捂嘴笑,“你真是越来越逗了。真不考虑?我这里有条件不错的人。”
  “算了算了,我一个人这样挺好,自由自在,一个人睡大床,吃饭也没人跟我抢,赚的钱爱怎么花就怎么花,还没人跟我抢遥控器,也不要跟婆婆公公做思想汇报,这种日子我过着舒坦。”
  “看来,过段日子我就要不舒坦了。”
  我的话兴奋地脱口而出:“你跟骆然要结婚了!”
  阳光照在她亚麻色长发上,一瞬间那微晕的光也随着她的眼眸黯淡下去。
  我这才意识到我在对的时候说错了话。
  仿佛过了很久,“他已经是过去式了。”
  这八个字像是那束在发梢晃动着的已见稀薄的阳光,一个字一个字地跳跃到了我的耳朵里、脑海里,直到我想起那个叫骆然的男医生,那个被米粒称呼为大哥哥的人,戴着斯文的眼镜,笑起来一脸温暖可亲的模样。
  米粒的嘴角始终是向上扬着的。
  虽然我知道,那样扬起的弧度,其实远比直线更惨淡。
  她仍是在乎他的,即使如她所说,已是过去的人,过去的故事了。
  “我现在的……未婚夫,他叫陈锦,在南京那边做生意。他来北京谈合同,我是跟他来的,待会儿他谈完事情来接我,我介绍你们认识一下。”
  她拍了拍我的手背,“小唯,你也抓紧点,要不然真成老姑娘了。”
  “什么叫真成啊,我现在活脱脱就已经是了,而且很彻底。”
  说笑着,我脑海里却总是浮现骆然的模样,像是不可控制。
  还记得6年前,我和米粒躺在她妈妈的床上,米粒的头发黄黄的,穿着蓝色的牛仔衣,黑色的长裙,一副街头叛逆女孩的打扮,却柔下脸来把我拉到床头,眼睛里闪烁着甜蜜的神采递给我一张照片,电视里的古装电视剧刀剑碰撞得铿锵作响,我看到米粒的嘴巴一张一合,光线在她脸上忽暗忽明,嘴角扬起的弧线无比流畅,“这是我男朋友,骆然,学医的。”
  那天短暂的相聚,话题全是关于米粒的新男友骆然,我躺在她身边,听她手舞足蹈地讲着和骆然的爱情故事,关于这个话题,她做了很郑重的收尾,“小唯,我觉得骆然才是我最爱最爱的人。我以后一定要和他结婚,生一个漂亮的宝贝。”
  学医的?
  我的思维一直游移在照片上那有些相似的眉眼处。
  那天,我心中的话终究还是烂在了肚子里。
  真只是一个巧合吗?
  我宁愿,只是一个巧合。我宁愿自己,想得太多。
  毕竟她并未主动提起过那个人。
  像是从生命中删除得无影无踪。
  我回过神来,米粒兀自搅动着杯中的咖啡,她低着头,一缕长发垂到胸前,随着她的动作微微移动,只听她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小唯,你说青春是什么呢?真是奇怪啊。最近我总是想到我们以前的事情,那时候,我们多好啊,风华正茂,嬉笑打闹,没心没肺得像两个傻瓜。”
  她没有看向我,像是自言自语。
  我看向落地窗外的大树,风轻轻吹动着树上的枯叶,几片叶子缓缓地飘零着,离开了熟悉的枝丫,就那么淡淡地不经意地落入陌生的泥土。
  我的眼眶莫名地热了起来,心里骂自己矫情,仅仅是为了米粒那句话中的“风华正茂”这四个字,像是细沙入了眼,沉了心。
  米粒的嘴角掠过笑意,眼睛里却有了水色,“青春……就是有太多遗憾的事情,而那些遗憾的事,自然而然地就发生了。小唯,对不起……”
  “好好地说什么对不起,我的青春没了又不是你的错。”
  我碰触到她冰凉的手背。
  她安静柔和地看着我。
  那一瞬间,我仿佛从她泛着泪光的眼睛里,看到了我们年少时的影子,和那段消逝了永不再来的青春,还有,埋藏在我心底深处的那个人。
  青春是什么呢?也许,只有走过青春,且走得越远,才越能看清它的全貌,身在其中的人,是觉得它没有止境的,像是一条看不到头的路。
  直到很久以后,我才明白,青春,人生,不过都只是转身一瞬。

第二章 被遗忘的薇薇安
  寒冬腊月,天空阴沉,空气冰冷、干燥,衣衫单薄的沈薇刚下了出租车便打了个寒战,风刮在脸上像是细细的针在扎,刺刺地疼,抓着黑色旅行包的手往袖子里缩了缩,从她身边擦身而过的人嘀咕着:“真冷啊,这天怕是要下雪了吧。”
  另外一个微弱的声音应和着:“可不是吗?”
  声音越来越远,已听不真切,沈薇吸了吸鼻子,口中呼出的气立马变成了白雾在眼前缭绕,她心里自嘲,很久没回来了,说不定可以看看家乡的雪景呢。
  这样想着,她的脚步不自觉地走快了,医院门前人极少,大厅的收费处却排着长队,排队的人们大多衣着灰暗,神情木然。身着亮橙色风衣的沈薇一进来便显得十分扎眼,用这座城市夸人的话来说,便是很洋派了。
  沈薇有些诧异自己竟然就这样没有丝毫迟疑地走进来,在飞机上她甚至想过,要是到时候走到了医院门口她又反悔了怎么办,落跑的事情她沈薇又一贯做不来的,可见这次回来,她内心经过多少次挣扎。
  可她还是没有做一丝停留直直地走到了住院部三楼,那个长长的过道,来往的护士走得匆忙,却也忍不住瞥了她一眼,这一刻她的心竟陡然揪了起来,那个人就近在咫尺了,肯定是苍白憔悴,看见她的到来,眼睛里盛满了惊讶、羞愧、悲伤,还是……
  沈薇的手心慢慢潮湿起来,嘴角却突兀地向上弯去,心中叹息道:“沈薇啊沈薇,你真是个大傻瓜,天底下第一号大傻瓜。”
  沈薇下意识地拢了拢耳边的碎发,迈向病房的脚轻飘飘得好似剥离了身体,眼前仿佛已是那张熟悉而陌生的苍白脸孔,只是当她走到病房门口,却被眼前的景象怔住了。
  张向北穿着蓝白条纹的病号服半躺在病床上,正和同屋的病友兴致颇高地聊着天,病友直对着她,收住了要开口说的话,张向北这才扭过头来,那双长长的眼睛就这样直直地盯着她,那些她想从这双眼睛中探到的情绪,竟连最基本的一丝惊讶也没有,在她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只见他扭过头去,用一种再轻松正常不过的口气对着他的室友说:“找你的?”
  那三个字像是千斤重锤狠狠地砸在她的心口,那颗原本已负伤的心尚未痊愈,如今一下便被砸得血肉模糊。
  她就这样拎着行李包狼狈而去。
  “张向北同志,为了我成功打入老外内部,师夷长技以制夷,您老人家就发挥一下您那大脑壳儿,给我整个英文名怎么样?”
  “薇薇安。”
  “薇薇安……你平时就叫我薇薇,结果让你给我取个老外名,你就给我直接加个安字,你也太会省事了吧,小眼珠子一翻就想打发我了。”
  “不好听吗?我觉得很好听啊,听着特别淑女。”
  “瞧你那土鳖样儿,跟没见过淑女似的。”
  那个盛夏的下午,她咯咯的笑声仿佛都没停下来过,肆意地徜徉在热气腾腾的碧绿草丛里,路过的学生都忍不住瞅两眼,张向北脸色微窘,额头上沁出细密的汗珠,冲着没心没肺的她轻声说了句:“注意形象,别人都在看呢。”
  他那时候的样子她一直记得清清楚楚,像极了一个忍气吞声的小媳妇儿。她一直都是极好满足的人,不要求自己的另一半多么优秀出色,只要能容忍她的疯就行。
  曾经的青春那样美好,那对青涩的恋人仿佛活在另外一个世界里,如今的她依然能够轻而易举地看到那个只属于他们的世界,而他已经忘得一干二净了。
  沈薇觉得有股热气在眼眶里浮动,喉咙里却不经意间发出了哼的一声,这世界果真是不公平的。
  沈薇在这一天,不得不接受这样的一个现实,她成为了被遗忘的薇薇安。
  “脑下垂体腺肿瘤,部分患者会有记忆片段短暂丢失的现象,目前肿瘤已扩大至下视丘,再扩散下去会影响视力,所以手术切除肿瘤是必要手段。术前注意饮食清淡,忌辛辣生冷食物,忌烟酒。还请家属注意。”
  这些话,都是一个副手医生向她交代的,主刀的江医生只是简单地察看和问询,声音清淡,话极少。
  这便是沈薇第一次见到江子墨的情景,身材修长,面容白净,黑发利落整齐,衣着考究,白大褂下面是件深蓝色的羊绒开衫,白色的衬衣,黑白相间的领带,黑色西裤。身后4个人仿佛是簇拥着他走进来,沈薇脑海里当时就莫名地想起了“风采卓然”这四个字。
  也是,一个本就清朗俊逸的男子,再穿上风度翩翩的白大褂,任谁都会条件反射地想到这样的词汇吧。
  唯一她觉得怀疑的,是他的年龄与资质。
  还有,初听到这个名字时,脑海里乍现的弱小火花,那窜起的火苗刺啦一声腾了起来,又迅速湮灭在一团糟糕的记忆里。
  她根本来不及去细想,张绮罗便张罗着拉着她出门,说是要向老中医请教术后的营养食谱。那天她狼狈逃离病房,便是被张绮罗碰见,当年有过一面之缘,却待她如家人,她在国外飘零的这些年,已经鲜少有人记得她的生日了,可是张绮罗却每年都会记得给她打电话,比她的父母打得还要早些,这些年一直如此。
  即使与张向北当年闹得不欢而散,她也一直记得他妈妈的好。
  “我没有女儿,做不成儿媳妇做我的女儿也行,我是真心喜欢你这个小丫头的。”
  沈薇从未怀疑过这份关爱的真诚,但人终究是自私又矛盾的,张绮罗那天给她打电话的情景仿佛还犹在眼前。
  那是她第一次听见一个母亲的哀求,沈薇当时初听到脑瘤二字时已是大脑空白,见她久久不回话,张绮罗便呜咽地恳求她:“小北真的很想见你,以前他做的错事我替他说声对不起,薇薇你回来看看他吧,就算看在我的面子上。”
  她回过神来,却已是局促,握着电话的手像是麻木了,尖锐的手指甲用力地刮着电话,那种声音像极了手指甲不小心划拉到黑板的声音,一声声寒到了心底,她紧抿着唇,垂下眼帘,曾经她对张向北算不上绝望,那样炽烈的情愫在她小小的心田化不开,她只是平静地无望了,而那对她来说才是最可怕的。
  她张嘴想说出我现在去算什么身份呢?当年那样狠狠地说过老死不相往来的。
  她没有说出口。心中知道即使说出来,张绮罗也会有哀求的话来接住。毕竟她现在无需伪装已经是一名可怜的母亲。
  沈薇最终还是应承了下来,却一直在给自己找退路,其实她本可以有足够的理由不来,可是她人却已分明走到了这里。
  下飞机后她先给好友安宁打了一通电话,电话那头很是吵闹,像是在什么表演场所,音响声有些震耳欲聋,她几乎是用吼对安宁说:“我回国了,过几天去找你啊!”
  安宁捂着话筒一路跑到洗手间,声音拔得老高,“你还真回来了,负心汉活该遭报应,您老人家发什么慈悲啊,难不成你还想回来给他端屎端尿上演二十四孝?”
  当时她竟然顺口回了一句:“买卖不成仁义在。”
  安宁气呼呼地啐她:“还仁义呢?他当年搞小三的时候怎么没想到仁义呢,对这种狼你还提什么仁义?”
  沈薇被张绮罗亲昵地牵着手,心中却是苦笑地反复念叨着那句仿佛最应景的话:“买卖不成仁义在。”
  这些年,伤痛已经随着时间渐渐减轻,但是一想到当年的那个场景,她的手还是会忍不住哆嗦,像是那场变故的后遗症。
  一份情感中,没有什么比拥有更快乐,也没有什么比失去更痛苦。
  现实却像是在嘲笑她,所以搞出这样一场滑稽的失忆,他们在一起的每个片段她清楚记得,而他却把关于她的所有记忆抹除干净,他记得其他人,却独独有目标性地遗忘了她,这场病像是在替他救赎,却将她戏弄。
  那天张向北问她,眉开眼笑的样子,“你真的是我的女朋友?”
  她平静地回答:“不是,是曾经。”
  张向北脸上露出疑惑的神情,“可我妈告诉我你就是我女朋友啊。”
  张绮罗正好进来,沈薇转过身来对着张绮罗很有礼貌地说:“阿姨,你替我解释吧,我先出去一下。”
  张绮罗神色很不自然,从一开始,沈薇心中就该清楚,对张绮罗来说,她只不过是尚算有用的外人,只是她不明白何苦要这样。
  “我们是因为什么分手的?我想听实话。”
  傍晚,她快要走时,这两天寡言少语的张向北突然对着她的背影问道。
  她回过头来,盯着他认真的黑瞳,只是微微一笑,“既然已经忘记,谎话实话听起来不都是一样吗?我不想说这种毫无意义的事情。”
  说完这句话她的眉眼都是笑着的。
  张向北的眼睛却飞快地垂了下去,医院惨白的灯光照在他的脸上显得毫无血色,干涩的嘴唇嚅动着,声音轻却听得字字分明,“其实我挺喜欢你,真的。”
  他说得这样小心翼翼,她凝视着他的脸,声音那样平静,“你只喜欢你自己。”
  当年那个分手的街道像一条晦暗的路一下涌到她的眼前,他身着黑色大衣,低着头靠在墙角,一口一口地抽着烟,眉头紧锁,她讨厌他这副颓废躲避的样子,一把扯过他手中的烟,狠狠地用脚踩住,她当时倒是恨自己不是光脚去踩那滚烫的烟头,那样心也许便没有那么痛了。
  见惯了留学前分道扬镳的情侣,似乎想给她一些安全感,出国前他开玩笑地说只要她不勾搭老外他就替她经营一个家。
  那样一个薄脸皮不会说话的人,在机场却把她说得大哭,现在想来他何尝不是一个高手,允诺一个家,多动情的表白,胜过世间所有甜言蜜语。
  异国恋很辛苦,分离太久,相聚的时候便会太过甜蜜,而这些短暂的甜蜜只会让在机场挥手说再见时备添伤感,每次回头看他,他都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地看着她,她告诉自己不要再回头了,可是还是忍不住要频频回望,直到再也看不见那道熟悉的身影,然后一个人坐在候机室里喉咙发酸。
  身边太多人没有坚持住这样相隔遥远的恋爱,纷纷散场,她坚信他们能走到最后。
  谁都以为自己会是个例外,可现实偏偏不是。
  她亲眼目睹了他牵着一个陌生女孩子的手,那个女生亲昵地依偎着他的肩膀,两个人的笑容在阳光底下甜蜜灿烂。而一脸倦色的她,呆站在路边的菩提树下,提着行李箱的手,抖动得像个傻瓜,她的心痛得像是被狠狠撕裂开,连皮带肉,她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只是为了看他一眼,看他一眼就好。
  他一直盯着地上那个被她踩碎的烟头,从头至尾都没看她一眼,只是低声说了句:“对不起。”
  她吼了回去,声音嘶哑,“你昨天晚上还跟我说爱我呢,这就是你的狗屁爱情?”
  他抬起头来看着她,眉头锁得更重,“我没有骗你,只是……”
  她给他接话,冷笑道:“寂寞了?不要告诉我你只是身体出轨。”
  他看着她嘴角的笑,像是鼓足了勇气说出来:“也许我们已经不适合在一起了。”
  话音未落,她便笑得眼泪都要流出来,路人看着她这模样必定以为她已经疯癫了,她伸出手想狠狠抽他一个耳光,最终还是没下得去手,她真是可悲至极,直逼着他的眼睛道:“爱的时候什么都是适合的,不爱了就可以睁大眼睛理直气壮地说不合适,你只是在为自己变心找借口!张向北,从今天起,我们老死不相往来,现在你就给我从这条街上滚蛋!滚啊!”
  没有挽留,没有争辩,甚至都没有流露出一丝无奈,他只是迅速掉头,向西走得飞快。
  她抹干脸上不争气的眼泪向东逃也似地跑去,再也没有回头,再也不会有那样一个人,像个雕塑一样地站在她身后,看着她离去。
  再也没有了。
  那一刻她便懂得,若谈爱,必须要经得住流年和距离,否则只是天空中乍然绚烂的烟火,除了短暂的美,什么都留不下。
  青春,初恋,承诺的家,都消散了。
  沈薇在医院餐厅捡到一个黑色的牛皮钱包,正方形,没有花式也没有暗纹,简单得连标牌都没有。那时候是下午3点多钟,早已不是饭点,餐厅空荡荡的,食堂戴着口罩的师傅拿着大勺子问她:“吃点什么?”
  她盯着兴许还有些残热的饭菜,心想罢了,本来胃口就不好,就不吃这些残羹冷炙了吧,但那师傅以为她拿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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