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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上的花-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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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你不如去校园里裸奔一圈,他会记得你天长地久永垂不朽
“你真的要去做这么傻逼的事啊?”孟七春趴在我的课桌上有气无力的摇晃脑袋。
她最近不顾校令烫染了头发,虽然不是什么夸张的造型,但微曲的粟色短发仍然让她增加了几分这个年纪少有的妩媚与明亮。
那一个瞬间,我不知道为什么,滑稽的想起了一件事。
几个月前的校运会上,女子八百米长跑项目,七春参加了。
发令枪一响,大家都狂奔出去。这时,不知道是哪个班的广播稿从大喇叭里清楚的播出来:“枪声响了,运动员们犹如脱缰的野狗奋勇向前……”
本来在参赛前号称有着必胜把握的孟七春明显的听到这句后踉跄了一下,节奏一乱居然左脚绊到右脚跌倒。
然后所有人就震惊的看到迅速爬起来的她甩开长腿调转方向横跨整个操场直奔广播台。
她没有做什么暴力的事,她只是细心的跑去看了看那份广播稿上的署名。
校运会结后,邻班某个男生“野狗”的外号已经传遍上下几年级。
但是更狗血的是,野狗同学不但没有为七春赐予外号而生气,反而成为了七春最热烈的追求者。
校运会后有一次他跑过来送玫瑰花,只有一朵就算了,最惊人的是当他像上世纪的偶像剧里男主角一样一身白衣面带深情把背在身后的手突然伸到七春面前时,还来不及念他的台词,那唯一的一朵玫瑰就在众目之下整朵从枝头掉落下来。
花朵整个儿砸在七春的小鞋面上,深红的花瓣顿时凄凉的散开,而光秃秃的花杆还握在野狗同学的手上。
明显打折的玫瑰不靠谱。
毫无疑义这一幕在短暂的静默后被围观群众集体捶地疯狂哄笑。
那一次七春操着把椅子从野狗从此班追到彼班,野狗的嚎叫惊动教务处。
“老娘这辈子最怕傻逼,尤其是傻逼中的战斗机!”她愤愤的总结。
所以这一次,我说想亲手送给封信一张表白明信片,就被她痛心疾首的强烈吐槽了。
“你脑袋里长毛线啊?他们已经毕业了,你们以前不认识,以后也不会认识,再开学一切就结束了,何必再自寻一次烦恼。”她不能理解我为什么要主动丢脸。
“我想要他记住我。”我小声说。
是想了很久很久,在心里演练了一千次以上的话。
七春喷笑:“你不如去校园里裸奔一圈,他保证记住你直到天长地久永垂不朽。”
虽然这样嘲笑我和反对我,但是七春就是七春,三天后她风风火火冲进教室,因为用力过猛,差点把整张嘴都塞进我的耳朵里。
“快拿上你的傻逼明信片,他来学校了!就在学生会办公室那里!”
我一瞬间明白了她在说什么。
没有再思考的时间,我抱着书包跟着她往外跑。
在二楼学生会办公室门口,我气喘吁吁,来不及顿住脚步,就直接被七春推进了虚掩的门。
我依稀听到她轻声说:“加油。”
我张口结舌的抱着我的书包站在那间不大的屋子中央,我想我那时的样子一定很傻很呆,而靠窗的办公桌后面,是面露惊诧表情的封信。
只有他一个人。
看上去是来收拾最后的东西。
他看着我,没有开口,也没有微笑,仿佛已经洞察了我此行的目的。
我不知道他记不记得我,那么多次如洁白羽毛擦过水面般轻微的交集,在他心里是否也曾留下哪怕是一点点的痕迹?
我不敢看他的眼睛。
那一天天气不好,阴阴的,大片的乌云堆积在天空里,好像要下大雨。
正是中午时分,学校里只剩补课的班级,空气异常的安静和潮湿,像看不见的罩子把我们圈在其中,仿佛用再轻的声音,也会撕裂出伤口。
我还是开口了。
我说过,我对着镜子演练过一千次。
“送你一张明信片。”我从书包的小夹层里取得那张明信片,然后把书包放在旁边的空椅子上,再上前一步,双手把那张明信片递上。
我的声音紧得很陌生,但完成这一系列动作,我居然没有颤抖。
很多年以后,有一次聊起,封信说,我那时的表情,叫视死如归。
他接过去,动作很慢,但没有停顿。他并没有看,只是轻轻放在手边的一本书上,正面图案朝上。
那张明信片的图案,是澄澈的蓝天。
我曾经听说,他非常喜欢拍各种各样的天空。
“谢谢。”他说。
我发现他有一个习惯,看人的时候,从来目光专注。不回避,也不尖刻,像表面温和但实则坚决的漩涡,让人轻易感到软弱的崩溃。
我只抬眼了两秒就重新深深低下了头。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没有当场看那张明信片上的字,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希望他立刻看还是不希望。
我小声的问:“你记得我的名字吗?”
我用眼睛的余光瞄到他微怔的表情,他眨了一下眼睛,又眨了一下。
他果然忘记了。
“我叫程安之。安之若素的那个安之。”我说。
终于说出来了,这句最重要的话。
我转身跑了。
跑到门外走廊上,听到封信的声音:“程安之。”
我站住,傻傻的回头。
他追了几步,把我落下的书包递到我面前。
“好好学习啊,加油。”他低下头看着我温柔的说。
我的眼泪瞬间决堤。
我一边哭一边往教室走。
我想他应该已经扫了一眼我明信片后面写的字。
“封信,我不知道别人的星星是什么样子,可是我的星星上只有一朵花,是你。”
“我叫程安之,安之若素的安之。”
那是我整个高中阶段最后一次见到封信。
他那一句赠言像一个干净而忧伤的句号,在那一天为我的青春暗恋宣布终点。
下午的时候大雨终于落了下来,夏日的雷雨伴着狂风闪电,冲击长空,轰轰烈烈搅得仿佛天地倾覆。
我看着窗外,一道接一道的闪电如长蛇般在雨幕里游蹿,三点钟的天空,已经如同午夜般墨黑。
有女同学开始捂住耳朵。
我目不转睛的盯着,在世界的异常喧嚣里,却越发的听见内心里逐渐的沉寂。
那一天,我明白了一件事。
我原以为青春是慢慢结束的,但原来结束只在一瞬间。在那个人离去的雾霭里,青春再没有张扬的笑,也没有肆意的痛了。
但我从未有一刻如此明了,我要去的方向。
良久,我低下头,开始一张接一张的做模拟卷子。
第四章 Flower·天涯
如果说,当时惊艳,只因见识少。那为什么那么多年的时光,我的城池从狭小荒芜到繁华壮大,城中住的人,却仍然只有一个你。
'楔子·笑忘歌'
银灰色的车披着冬日的薄雾,缓缓驶至山脚。
小山秀丽,似还不曾苏醒,以特有的安静的姿态,慵懒而眠。
半山上的建筑里,依稀传来清悠的钟声,若走近了,空气里能嗅到香火的气息。
封信把车停好,从右座上拿起被精心包扎好的花束,随手把黑色风衣后面的帽子拉上来罩住头,向半山的小庙走去。
今天带的,是特意要人从日本空运来的兰紫色绣球花,冬日并不是这种花生长的季节,但是因为封寻喜欢,他就每每不惜辗转从异国温室订来。
想起出门的时候,爷爷看到他手里的花,眼里一闪而过的痛楚,饱经风霜的老人,却又强行压住情绪,想要悲喜不露。
“又去看阿寻?”
“嗯,前阵子忙,有两个月没去了。”他答。
“过了元旦,又是一年了……”老人终是忍不住叹息。
“快过年了,奶奶可以开始准备年货了。”明知道这年头,哪还有提早那么多办年货的需要,他却还是试图转移话题。
“去吧。”爷爷适时转身,不让他看见表情。
他低下头,大约也是匆匆逃离。
封寻,他的孪生妹妹,就长眠在这小山中的小庙里。
经高人指点,横死的年轻灵魂要将骨灰寄于寺庙,求佛祖庇佑,以求来世安宁。
封寻也许得到了安宁。
死去的人,得以让她们的时间永恒。妈妈再也不会变老,封寻再也不会长大。
但是他还活着,所以他一步步从少年变成青年。
对封寻最后的记忆,是她那张宛若熟睡了的十八岁的脸。脸上和周身的血迹已经被擦拭干净,换上了她喜欢的漂亮的衣服,长长睫毛下的眼皮,却再也不会张开。
他木然的伸出手去轻抚她的额头,在拨开的碎发下看到陈旧的伤疤。
听医生说,她全身还有多处陈旧性伤疤,虽都不是什么致命伤,但对于一个年轻的女孩子来说,却也足够触目惊心。
他不能想象,他的妹妹,在跟他们的爸爸同住后的这六年里,到底过着怎样的生活。
而在他们即将进入大学的前一个月里,在清晨的八月长街上,封寻被一辆疾驰而过的无牌车撞飞,送入急救室后,很快停止呼吸。
六年来,每一次见她,她都笑语如铃,未有一次向他提及真相,以后,也永不会提及。
封寻死后,封信断断续续从爸爸的失控号啕和封寻同学那里得知点滴。
因为高考成绩还是未能达到爸爸的期望,封寻再次遭遇了毒打,在罚跪一夜被醉酒的爸爸遗忘后,她摇摇晃晃的出门去给爸爸买他最爱吃的早餐包子,结果遭遇车祸。
她在一周前拒绝了封信来看她,她说,她要和同学去韩国旅游,看她最爱的那个偶像明星。
她或许已经预见到了什么,不忍最爱的哥哥面对她的凄凉处境。
这个小小的姑娘,终于在八月的酷热里疲惫的睡去。
她的死,成为封信心里高悬的锥,每一天周而复始的落下,扎得他鲜血淋漓。
封寻死后一个月,封信在所有同学老师的联络网里消失了踪影。
大学录取通知书被付之一炬,他头抵冰凉的石板地,在爷爷面前长跪不起。
从此,封老中医的诊堂里,多了一个贴身抄方的徒弟,老病人都知道,那是他的孙子封信。
衣薄欲飞的少年容色冰冷,对所有人惋惜和好奇的言语,保持沉默。
四年后,年轻的中医封信,声名鹊起。
10、他表情温柔,但姿势骄傲而孤独
八年后,我二十四岁。
走出机场的第一秒,就被飞扑上来的若素尖叫着用力的勒紧。
跟在她身边寸步不离的何欢像提小狗一样提着她的衣服把她从我的身上扒拉下来。
“注意肚子,晚上回家写检讨。”他意简言赅。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我的准妹夫。
听说是C城律师界的新传奇,今年三十五岁,据说当时刚刚大学毕业的若素跟他走到一起,妈妈曾经因为两人年龄的问题而激烈的反对过,但看到何欢本人时,就立刻在他强大的气场和俊朗的外表下自动消了音。
他是一个非常有魅力的男人。
也是小魔女程若素的天命克星。
我好笑的看着若素在何欢面前耷拉着脑袋的样子,想着他们两人半个月后即将举行的婚礼,还有若素肚子里那个刚刚确认存在的小生命,唯一的一点不安也消失干净,心里有一种满满的幸福与感动。
在路上,何欢开车,若素和我一起坐在后座,毛茸茸的脑袋一直在我肩膀上蹭。
这哪里还是原来那个张牙舞爪的小狮子,恋爱中的女人都是甜美的小猫。
“老姐,真的下决心回来啦?跑去香港读了四年大学,毕业了还在那工作,爸妈怎么劝都不回来,我们还以为你这辈子决心抛弃我们了呢。”她不满的哼哼。
明明是说过好多次的话,她还故意又说。
我默默扶额,看来这些年执意去远方读书和工作的亏欠,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要用讨好的方式来弥补若素和爸妈了。
“对不起,不是工作都找好了么,这次回来就不走了。”我侧身轻轻拥抱她,像小时候那样。
“这么多年都想不通,以前那么老实胆小的你当年怎么会考到香港去读大学,不过高中最后两年你那么发奋,居然拿到全额奖学金,倒是把老爸老妈欣慰得老泪纵横。”她陷进回忆里。
是了,那两年我的人生真是乏善可陈,除了吃饭睡觉,就是画画念书。
机械的重复带来好的收成。
“不过老姐,你在香港这些年,变得好漂亮哦。对了我同事要你帮带的护肤品都带了没?要是没带她们会吃了我的。”她的思维还是那么的跳跃和天马行空。
看似在专心开车的何欢突然用严肃的语气插言:“谁敢吃你?”
若素条件反射般大声回答:“你!”
答完才想起此刻场合不是两人独处调情时,顿时恼羞成怒。
我笑抽,拼命忍着扳正话题。
“带了啦,你去年去香港看我的时候不是买了很多嘛。”我说。
“没办法,闺蜜太多。”若素的注意力又被护肤品吸引,做了个鬼脸,她心满意足的叹气。
“婚纱照都照好了吧?”
“嗯。本来已经定好去马尔代夫照的,结果检查时发现意外……就随便先照了一套。”她苦脸看看自己的肚子,又瞅一眼何欢的后背。
虽然语似抱怨,但其实满是甜蜜。
“有什么关系,你在哪照都是最漂亮的新娘子。”我安慰道。
“那明天陪我一起去取。”
小小的车里仿佛堆满了粉红色的泡泡,甜得都快要溢出去了。
我真心替她高兴。
在若素唧唧呱呱的语声里,窗外熟悉又陌生的建筑和景物一一闪过。
那些从小到大走过很多次的街道变得宽阔,那些曾经最爱逛的小店已经消失不见,但一个城市熟悉的气息会深植在你的灵魂里,它换了何种外衣,你都依然亲切。
在外六年只回来了三次,但这一次,心境似乎不同。
这一次,是真的回来了吧。
我的家乡,我梦里最常梦见的地方。
我多愿它从此是终点。
第二天上午睡了个懒觉,然后和同样睡懒觉晚起的若素一起打车去拿她的婚纱照。
去的地方是本城最大的影楼,我们坐在红色的沙发上,翻看设计师送来的婚纱相册成品。
若素真的照得非常美丽。
那张和妈妈年轻时有七分相似的脸上,已经褪去了曾经的婴儿肥,依在高大英俊的何欢怀里,连看惯了幸福照片的年轻设计师也忍不住反复夸奖,语气里满是羡慕。
身边传来一个轻柔的声音:“那套衣服不错,请问这是哪一件?我想试试。”
手指着若素的相册。
一抬头,居然看到唐嫣嫣。
我们都愣住。
忽然间,我的妹妹,我的朋友,都像八年前一样围在我身边,恍惚间,我差点以为时光从未走得那么远,似乎我只是在午后阳光里闭了一下眼,再睁开已经是各自成熟模样。
多像魔法。
“程……安之?”她不敢确认般,声音愈轻。
“唐嫣嫣!”我抓住她的手,鼻子发酸。
她粉黛淡施,长发如瀑,挽着精致手袋,身边站着的面容平凡的男子应是爱人,一起来看婚纱照,想必好事已近。
大学时我刚去香港,我们还有联系,但后来渐渐稀少。
她换了几次手机号,不知何时就消失在人海。
太多的故人,皆是如此。
但在这街头重新遇见,却仍然百感交集加欣喜若狂。
“我不敢相信是你……我对你妹妹的样子还有印象,看到你们在一起,才觉得可能真的是你!”她用力摇我的手。
我们拥抱在一起。
召唤何欢过来接走若素,唐嫣嫣也遣散了她的良人,我们一起坐在咖啡厅里叙旧。
“我以为你会留在京城打拼几年,没想到这么快就结婚了。”我感叹。
她大学时考去北京,柔弱的外表,却是要强的个性,我以为她会喜欢那个城市。
她轻笑,修长的手指转动咖啡杯。
“大学时疯玩了几年。”
“你?”不可思议。
“嗯。你肯定想不到,我大学时抽烟,喝酒,泡吧,换过六个男朋友,把这辈子该玩的全都玩过了,好像人生一下子就过完了。”她按铃叫来服务员,点了一盒女式烟。
袅袅上升的烟雾里,她姣好的面容变得模糊,刚才在婚纱店里见到的明丽温婉的唐嫣嫣不见了,我在她的眼神里,居然看出几分烟视媚行来。
我惊住。
和我一起画墙画的唐嫣嫣,听到不利传言会哭的唐嫣嫣,挑婚纱照的唐嫣嫣,抽着烟淡漠着表情的唐嫣嫣。
我有一种错乱的感觉。
“发生了什么事?”我记得她大一时我们还有联系,她还向我倾诉过那个在她窗下弹吉他的男孩。
“很普通的事,有个男孩疯狂追求我,我终于也爱上了他。但是在我最幸福的时候,他决定跑去给别的女孩弹吉他,我才发现我不过是他的数个听众之一。”
果然是最常见桥段。
“我苦想了半年,想爱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后来发现想不明白,我决定去实践中寻找答案。”
最后呢?
“最后玩到大学毕业,我妈叫我回来,说结婚对象已经安排好了,是政府上班的公务员,人不错,前途不错。我就回来了,和他谈了两年恋爱,准备结婚。”她说话的声音依然轻柔,但手指间的香烟却令她的倾诉饱含风霜。
我把手盖在她的另一只手背上,轻轻拍她以示安慰。
“你后来怎么样?怎么没留在香港嫁个有钱人?”她调侃我。
“没有有钱人要我,只好回来。”我讪讪而笑,心里却浮现出彦一的影子。
“你什么时候回头,我都在这里等着。”他的脸还是那么苍白,但眼睛黑亮如婴儿,那么认真和专注,那样的眼神总能让我想起一个人。
“回来有目标了吗?”她按灭香烟,烟雾渐渐散去,她又变成那个温婉的宜家女子唐嫣嫣。
“还没,昨天才到,先把工作的事定了。”
“没想到你会变女强人……还是趁年轻,像我一样,挑个好卖家,安定下来吧。对男人来说,女人不需要太能干和聪明。”她诚心诚意。
“嗯。”我点头附和。
但话题无法再深入,我们开始吃午餐。
告别的时候,唐嫣嫣突然看了我一眼,笑了笑说:“你还记得我们高中的时候都喜欢同一个男生的事吗?”
当然记得,那是我们的友谊曾经最重要的转折。
她不提那个名字。
“我还给他写过情书……那时候真单纯,对不对。后来我才明白,对男生哪里需要那么麻烦,他们其实都一样,用点手段分分钟可以搞上床。”她耸了一下肩。
我没有接话。
我们互留手机号码告别。
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我没有立刻坐车,让十月的微风吹拂着我有些混沌的头脑。
这才确认,原来时光真的已经过去八年。
八年的时间,让少女纯白的履历画上七色彩虹,上课铃消失的时候,下课铃也同时不再了。
我突然,很想闻闻高中校园里,那甜美的桂花香。
这是我高中毕业后第一次回到这个校园。
已经是深夜时分,所有的教学楼空无一人,有月光,并不黑暗。
月光照着白色的教学大楼,它的外墙已经斑驳,有一面爬满常春藤。
我慢慢走到学校的大铁门外,透过布满铁锈的栏杆,贪婪的朝里张望着。
那曾经种满围墙边的桂花树已经不见了,围墙被拆掉,校园得到扩建,操场还是在原来的位置,但是十月的空气里没有了桂花的香。
闭上眼睛,仿佛还能听见那熟悉的广播体操音乐,上千的学生穿着同样的校服,在懒懒的做着体操动作。
白衣的少年,目光扫过所有人群,他表情温柔,但姿势骄傲而孤独。
睁开眼睛,所有幻象消失,月光不说话,星星不说话,花朵也不说话。
整个世界,仿佛只剩下我一个人,守在回忆里。
脸上有一些潮湿的东西,在夜风里迅速冰凉。
我轻声对自己说。
“封信,别来无恙。”
11、原来他一直留在原地,而我却傻傻的追去天涯海角
“安之!程安之!”有人用力敲门,语带哭腔。
我穿着睡衣跑去开门,顺便抬头看了一下挂钟,凌晨两点。
听声音是孙婷。
孙婷是我的新朋友。
回来已经一个多月,我迅速进入新的工作环境,在香港时我就职的是一家国际教育集团,分支机构遍布全球,我当时虽只入职两年,却深得我的上司欣赏,当我坚决要回C城的时候,上司劝说无果,最终帮我申请了平级调动到C城的分公司任职。
我负责一款韩国引进的早教产品的改编开发,项目组里有十余人,在没有做出成绩前,大家对我这种空降身份理所当然的冷淡观望,但只有行政部的孙婷对我友好。
她心思单纯,为人热情开朗,听说我在找租住的房子,立刻介绍了她楼下的一户待出租空房给我,我去看后觉得不错,就此和她做了邻居。
其实刚刚回到父母身边,本是不应独居的,但是这些年我已经养成了深夜工作的坏习惯,妈妈看到不免心疼阻拦,所以还是坚持出来租房。
我打开门,果然是孙婷,光着脚穿着拖鞋,失魂落魄的一把抓住我。
“土豆发烧了!我怕我怕!”她像小孩子一样跺脚。
小土豆是她两岁多的儿子,小家伙虎头虎脑,非常可爱。
平时土豆都是奶奶照顾,孙婷少有亲自哺喂经验,这会儿奶奶到其他城市探亲半个月,她老公小梁又出差了。
我跟着她跑去看土豆,土豆小脸果然烧得红红的,喘气很粗,间或着大哭呛咳不止,看起来令人心疼。
“我们家奶奶一定要我现在把他送到平时最熟的医生那里去,不许去别的医院。她刚才已经电话和医生约好了,你能开车陪我去吧?”她眼泪都快滚出来了。
自从一年前孙婷自己开车出过一次事故后,她就再也不敢自己开车了。
深夜抱着生病的孩子打车又怕站在街边吹到冷风。
我手忙脚乱换衣服,然后孙婷抱着土豆,保姆拿着其他东西,大家坐电梯下到车库一起上车出发。
我对路还不熟,车也是孙婷的车,我第一次开。但幸好半夜车少,二十分钟后也算顺利开到了。
土豆奶奶指定的医馆是繁华地段的一栋四层建筑,在周边的大厦中,它显得扎眼的矮小,但“风安堂”的古朴牌匾和一下车就能闻见的淡淡草药香却让它为这个城市平添一份文化感。
我停车的时间孙婷和保姆先抱着土豆匆匆进去了,我看到有护士连忙打开门,门里漏出暖色灯光。
当医生真的很辛苦。
我一边感叹,一边泊好车跟进去,进门时瞄到一眼旁边的玻璃,玻璃上映出自己头发乱糟糟。
进去后先是抓药的大厅,一面透明的药柜里陈列着各种上好药材,另一面靠墙则是褐色的木质药隔,庄严而优雅的一层层排满至顶,我过去在香港经常见到这样的大型中医馆,但回来后反而很少看到。
穿过大厅进入有着灯光和语声的医生办公室。
背影年轻挺拔的医生正背对着我们在触诊小土豆。
孙婷跟在他后面团团转。
“怎么样?封医生!不会烧傻吧?我婆婆不让我给他吃退烧药,说先抱来给你看……”
路上她已经提到过,这是全城最有名的中医生之一,据说每天排号一百个都不够,黄牛党炒卖代挂号都已经炒到两百块一个。
“那他怎么会半夜接诊土豆?”我好奇了一句。
“这个说来话长了,其实我婆婆呀,年轻的时候可是大美人,据说被那医生的爷爷追求过,现在人老珠黄了,人家的爷爷还念念不忘,我家土豆只要生病,总是一个电话就把他孙子给轰起来了。”孙婷口无遮拦。
但是此时此刻,那年轻医生的背影一进入我的视线,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就无缘由的猛烈收缩了一下。
像猝不及防中,被重拳击中,一瞬间没有任何思考就要倒下。
封医生。
孙婷居然没有提到过这医生的姓那么特别。
她没有给我任何心理准备。
那沉稳转身的男人,依旧美好的面容,略带疲惫的神情,在梦里出现过千次万次的脸,却再也不敢下笔描绘,怎么会就这样出现在我一尺之遥的地方?
八年前,含笑的少年与面前英俊的面容如幻灯片般重合在一起。
封信转过身想对孙婷说什么,却蓦然见到我的样子,面上小小的一怔。
孙婷顺着封信的目光转脸,也发现我的异样,吓得赶快扶住我。
封信很自然的一伸手搭住我的脉搏。
成熟而优雅的医生。
他的手指依然温暖,却比八年前更沉稳有力。
“是我朋友……可能是我半夜突然把她叫起来开车太急了……安之,程安之你还好吧?”孙婷非常不安,转头向封信解释。
我没事,我只是有点颤抖。
我看到封信听到“程安之”三个字的时候表情并没有变化,他示意护士端来一杯热水。
“坐一下定定神。”他说。
他原本语声就沉静,现在连那一丝少年的轻快调皮也去掉,分明是温和语气,却只让人觉得夜凉如水。
他不记得我了。
我写了明信片给他,请他一定要记住我的名字。
但他还是那么自然的把我忘记。
孙婷看我无事,嘱我坐着,又和封信去交谈小土豆的情况。
“麻黄3克,杏仁9克,芥穗12克,桔梗………”
宁静空气里的语声,如静湖深处最温柔的水草,穿过那么长久的时光,穿过那么深沉的思念,将我一点点缠绕,吞没,拥抱。
我是何其幸运,今生得以再见。
我又是何其不幸,于君仍是路人。
我坐在封信的医馆门口的台阶上,抱着膝盖埋着头像一只被弃的小狗。
我想起三个月前,我在香港接到在西藏旅行的七春打来的电话。
她是我多年来唯一保持着联系的朋友。
在电话里,她的声音因为信号原因,有些模糊,但我知道,她一定是用的那种恶狠狠的语气。
“回去吧,封信不在香港,他现在就在c城。前几天有同学看到他了。”
“当年他高考后就没有了消息,没有任何同学老师知道他的去向。他原本报考的两所大学,一个在北京,一个在香港。你跑去北京那所大学一个系一个系的找,确定他没有去北京。你就毫不犹豫的选择了香港那边的大学。”
“这些年你在那边读书,在那边工作,一把年纪了连个恋爱也不谈,还不是想在那边遇到他。”
她高亢的声音到了最后,终是一声叹息。
“程安之,我不知道该扇你一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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