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综武侠]苍云依旧在-第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陆小凤先行离开了,皇帝还有些话要交待给云雁,他的女将军可不能被什么随便的人拐去了才是,“你跟着陆小凤,倒也能看上些热闹,据说最能惹上麻烦的人就有一个是四条眉毛的陆小凤,你随着看一看,也清楚些人心险恶才好。只是朕还等着云卿为朕领军,莫要被红尘万丈迷了眼才好。”
云雁沉默地点点头,在边关的生活就像是苦行僧一样,除了吃睡就是训练,日复一日的,她已经忘记了八岁之前嬉闹的童年,突然地闲了下来,她有些不知所措。
那双清冷的眼眸里沾染上了委屈和依依不舍,皇帝就觉得自己的风仪气度果然出众,无论一个男人心里有没有旁的心思,被一个美人拿那样的眼神看着,都会有些得意的,皇帝甚至在想,如果云卿开口,他就勉强再让云卿在京城待上两日好了。
皇帝:“……”
云雁:“……”
皇帝:“云卿有何想说,直言便是。”
云雁:“能……能再让我喝碗粥吗?”
略带苍白的脸上浮上羞赧的红晕,云雁低着头,总算有了点小女儿家的姿态——为了一碗粥!
简直心塞!
皇帝暂时不想说话了!
云雁迟疑了一下,不说话……就是不同意了,也是,这么短短一段时间发生的事情那么多,皇上估计也心烦得很,哪来的这么多时间管她吃什么。何况再麻烦御厨只为做一碗白粥也不太好,那个在殿外的陆小凤,应该知道哪里有吃的对吧。
不吃东西,就该离开去执行命令了,她垂下眼,双手一拱,倒退着往后走了两步,“末将告退。”
皇帝:“……”
等等!是不是还是应该让她吃完了再走?之前可以说是那个唐玄宗不发军饷,但是这回云雁从皇宫里出去,结果还是像饿死鬼投胎一样,那画面太美简直不忍看!
#八一八辣个虐待臣子的皇帝#
#每天都看见将军在饿肚子#
#一碗粥就可以拐走将军#
#辣个苍云饿死沙场啦#
呵呵,陆小凤应该还没那个胆子非议皇家,皇帝摇了摇头,这一晚上发生的事情实在太多,而带来的后续麻烦也绝对不少,南王余孽要清剿,其他叔王那里需要安抚一下,江湖事宜也够乱了,还有就是苍云军,他想看看未衰败前的苍云玄甲是何等模样,而那个有一双漂亮眼睛的姑娘可以走到哪个地步。
“云卿,别让朕失望才是。”
云雁快步走出南书房,静静地看着恢弘大气的皇城,突然就想,这比起当年长安如何呢?
作者有话要说: 唔,说实话,既然是综武侠,还是比较多走江湖剧情,而且这里内忧外患都没有当初天策那篇里设定的那么麻烦啦,直接把背景综合起来写了,没有说是一个一个世界穿,毕竟是原装苍云妹子,怕弄得崩溃掉啦,明君良将其实挺好哒~
谢谢飞过沧海的手榴弹~
☆、江湖好友
九月十六,又是黄昏日落月升之时。宫门口还等着一群人,包括魏子云都是一副焦急的模样,他不是在为自己着急,而是为了陆小凤,只能说,陆小凤爱交朋友,也确实有一群好朋友。
陆小凤是笑着走出宫门的,脚步轻快,一如既往的容光焕发,他的身后正如老实和尚所猜的一样跟着一个姑娘,一个很漂亮的姑娘。
木道长叹了口气,“陆小凤果然是个风流种,却是和尚猜对了。”
魏子云的脸色一下子尴尬起来,不等陆小凤和云雁开口解释,他就抢着介绍道:“和尚猜错了,这位是皇上任命的苍云军统领云将军。”
以女子之身成为一军统帅,这是很困难的一件事,哪怕江湖中有名的侠女不算少,这几人也还是十分诧异地看向了一言不发的黑甲女子。卜巨是川湘一带三十六帮悍盗的总瓢把子,这样的人,也说过想要成为将军率军西征的话,然而一个年纪轻轻的姑娘居然成了大将军,他忍不住皱了皱眉。
“现在……还不是。”云雁仿佛没有察觉到周围那些目光一般,对魏子云点了点头,“我是云雁。”
现在还不是,但是以后就一定会是的,因为皇帝说出了那样的话,而君子一诺,重于千金。所有人心里都明白这一点,不过他们现在更想知道,陆小凤到底向皇帝提出了什么要求,这位女将又为什么会跟着陆小凤。
陆小凤却不说话,只是笑。
“陆小凤?陆小凤。”云雁记得这个人的名字,她顿了顿,问道:“这里哪有酒家?”
陆小凤转头去看那个冷冰冰得和西门吹雪有得一拼的姑娘,突然笑得更大声了,“是了是了,等了一日,自然该是饿了,今日我请客,好酒好菜,不醉不归!”
无论是为了那险象环生的一夜,还是为了那一场绝世剑客之间的对决,又或者是为了一切尘埃落定,都应当值得一醉。所有人都醉了,除了云雁,她一直埋头用饭,偶尔喝酒,也比不上以前用来暖身的烈酒那样醉人,所以她清醒地坐在陆小凤身边,就这么盯着陆小凤看。
陆小凤醉的很厉害,其他人都醒了,陆小凤还睡得死沉。其他人都走了,陆小凤还趴在桌沿上,云雁只好问那个看起来和陆小凤关系很好的司空摘星:“他家在哪里?”
司空摘星愣了一愣,睁大了眼睛:“你不知道他?陆小凤四海为家。”
“……”云雁苦恼地思索片刻,“把他留在这里,店老板会把他丢出去吗?我需要跟着他。”
苍云缺粮,她身上没有吃的,却还有一些银钱,勉强可以应付两个人的吃住问题。
“你可以把这小子送到花满楼那里去,花满楼虽然没有来看决战,却也到了京城,住在花家置办的宅子里。”司空摘星话音未落,就瞠目结舌地看见纤瘦的女将军把那面黑色的巨盾背在身后,一手握着陌刀,空出的那只手就轻轻松松地把陆小凤拎了起来,像是拎一只小鸡——哈哈哈!陆小鸡!
虽然笑得肚子都要痛了,司空摘星还是难得厚道一回地跟在云雁身边,想要在这姑娘手酸的时候搭上一把,“虽然他就陆小鸡,但是还是很重的。”
云雁没有直接谢绝司空摘星的好意,她拿眼神示意了一下自己的刀和盾,“刀重二十三斤六两,盾重八十斤。”
都习惯了。
司空摘星:“……”
姑娘你真是条汉子!刀盾加上一个陆小凤,一共两百来斤的负重,司空摘星想想都觉得腰要弯了,而事实是他差点追不上这位姑娘的步子。
现在问题来了,是他不够汉子,还是他没有这位姑娘汉子?
——无论哪一种都让偷王之王难以接受,他默默地安慰自己,他的看家本事是轻功,讲究的就是一个轻巧迅捷,不玩这些沉重的东西。
云雁走了那么一段路,发现不少人都盯着自己……手上的陆小凤看,难得生出了一些愧疚,陆小凤请她吃饭,她还让陆小凤被人看热闹,这似乎不大好,于是她又停下脚步,转头问司空摘星:“还有多远?花家大概在哪个位置?”
“你是不是累了,要不……”司空摘星想了想沉得要死的陆小凤,到底改了口,“往南走个几百米,再右拐直走,然后有座宅子,花木最多的那家。有一段路要走,要不先把陆小鸡丢在这里,叫人来接他。”
云雁点点头,确定了一下自己不会跑错方向,“那我先走吧。”
她蓄足了力,直接拔地而起,然后高过了那两层的小楼,化作空中一个小黑点,继而迅速掠向司空摘星说的方向。
司空摘星:“……”
偷王之王的心都要碎了!他需要冷静一下!
花满楼不在自己的小楼,然而他的几位兄长都十分关心这位小弟,花家的宅院里都种满了四季花树,既不刻意,也顾及到了花满楼的喜好。而花满楼是个怎样的人?花满楼这个人就像他的名字一样让人感到舒服,云雁在看见花满楼第一眼的时候,就情不自禁地放柔了周身气势。
双目俱盲的花满楼看不见从天而降,直直坠入花家的人是谁,却可以感觉出其中一个人是自己的好友陆小凤,他心里也终于放松下来。然而陆小凤之外的另一个人,身上杀气之重,让花满楼暗暗吃惊,隐隐听见的金铁之声,意味着这似乎是一位身穿甲胄的将军。
吹了一路的冷风,陆小凤终于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立刻就发现自己处于一个如何尴尬的境地,他叹了口气:“云姑娘,你真的不累吗?”
“其实你也不是很重。”云雁很认真地安慰他,“虽然你吃的也很多,但是我们习武之人一般都不会很胖,我拎着你再跑几圈都没有关系。”
陆小凤:“……”
他翻了个身跳起来,正对上微笑的花满楼,果断把炮火对准了将将进门的司空摘星:“死猴精,我喝醉了你也不知道扶上一把,居然一个人偷溜!”
司空摘星没说话,陆小凤瞬间领会到了其中深意,“哈哈哈,死猴精你居然比不过云雁这么一个妹子!”
“……我可没有被人像拎小鸡崽子一样拎回来。”司空摘星和陆小凤是朋友没错,但是从他们能拿翻跟头这种事来打赌就可以知道,这两个人凑到一起,绝对是十分幼稚的。
陆小凤噎了一下,继而抬头望天,“小云雁不愧是威风赫赫的女将军。”
这句话不单是为了解除自己的窘境,也是在向花满楼解释,花满楼热爱生命,对杀戮自然就比较不喜,当初陆小凤与花满楼同去万梅山庄,花满楼便只在庄外等候而已。
虽然不喜杀戮,不过花满楼点点头,算是接受了陆小凤的解释,一个将军,怎么可能不沾染上血腥之气,而且听着声音,这也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小姑娘,性子还单纯得很。
“真好,这样真好,现在真好。”云雁说话的声音很轻,连陆小凤站得那么近都只听了一半,却是花满楼听觉过人,偏头转向了视线停留在自己身上的云雁。
而云雁只说了这一句,就抿着唇不发一言。她还记得自己的身份不能随便说,她只是看见花满楼,就想起了小时候燕姐姐带她去万花谷大夫那里求医,万花谷的大哥哥单修离经易道,笑容也很温和好看,后来安史之乱她再往中原去,又见到了那位大哥哥,他已经改了花间游,打斗起来动作利落,眉目间却更多了些沉郁之气。
这样真好,虽然很想念大唐,但也不得不说,这样的太平盛世真的很好,这样的盛世才容得下桃源的花间君子。
云雁忍不住时不时地把目光停留在花满楼的身上,看着看着又想起自己吃过的苦药汤子,还有蛋叉叔叔的糖葫芦,还有听他们说的万花谷盛景。
陆小凤惯是个自来熟的,再加上只有他和皇帝知道云雁的来历,多少就有点护犊子的心理,这下子发现云雁对花满楼格外不同的关注,便拿手肘撞了她一下,“怎么了?”
“花公子很像我认识的一个人……以前的样子。”云雁迟疑了一下,隐去花谷背景继续说道:“苏大哥以前也是这样,喜欢花草,待人很好。”
花满楼顿住脚步,凭着感觉转身,温和地“看”着新认识的小姑娘,他很敏感地抓住了以前两个字,却没有去触碰别人伤口的意思。司空摘星性子急,又是很爱闹的,偏偏脑子转得还快,当即就安慰出声:“人总是会变的,他变坏了,你就……”
“不是。”云雁其实并不是很擅长与人沟通,冷冰冰地说了这两个字,又不知该怎么解释,“苏大哥是好人,很好的人,他杀的都是该杀之人。”
可是再好的人,身在战场上,怎么能不杀人呢?万花医术可以救一人十人,然而杀了一个狼牙军,又能救多少人呢?那种时候,便是方外之人,也说不出独善其身的话。
陆小凤叹了口气,他无法想象沾上杀气的花满楼会是什么模样,也就对云雁说的那些事越发有感触了,忍不住伸出手要揉一揉小姑娘的发顶——也就是这种时候,云雁显出几分无措,才像个芳华正盛的少女。
“小云雁也是好人。”
“……我不喜欢被揉头顶。”云雁绷紧的身子慢慢地放松,勉强让陆小凤的动作做完了,她才格外认真地这么说道。
岂止是不喜欢,简直都像是要炸毛了,但是还仍旧强忍住出手的冲动,让陆小凤更忍不住要去逗弄一二了,等到他还想再拍上两下的时候,不知从哪里跑来一只全身雪白的小狮子,不过一看就知道是谁养的,被云雁一把拎起来塞到他怀里。
“鼎鼎喜欢。”云雁默默地出卖了自家萌萌的小狮子,之前没有揍陆小凤是为了表明自己是信任他的,所以要害被碰触也没有动手,可是到了后来,云雁再怎么反应慢,也知道陆小凤只是单纯地要拍她脑袋了。
身上穿戴着和主人如出一辙的黑色盔甲,小狮子鼎鼎窝在陆小凤怀里,居然还很是安分,被顺了毛还发出猫一样的呼噜声。
也不止是呼噜声,还有咕噜咕噜的声音,云雁是吃饱了没错,但是……小狮子表示——天啦噜要饿死狮子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狮子……我刷了半天,还没得到我的小狮子,想要一只鼎鼎~
☆、芦管声幽
鼎鼎穿着和云雁身上款式差不多的黑色铠甲,雪白的毛发蓬松蓬松的,吃东西的时候也是狼吞虎咽——或许不能用狼吞虎咽,鼎鼎是只狮子,哪怕小得只有普通的小狗一样大,那也是只狮子。
所以在被陆小凤拿着生肉喂了两口的鼎鼎,居然就很容易地趁着这位武林高手不备,咬住一大块的肉挣开了抱着自己的手,十分迅速地跑向自家主人,想要把肉送给云雁。
“……”有点感动,云雁蹲下来,脸上也罕见地柔和许多,甚至带上笑意,那种温柔的欢欣的笑意,“鼎鼎很乖,我不饿。”
小狮子似乎听得懂一般点点头,仰头就把食物吞进肚子里,然后懒洋洋地趴在地上,几乎要打个滚表示自己有多开心了。在围着它的一群人里,除开打小把它养大的云雁姑娘以外,花满楼身上的气息还是很讨小动物们喜欢的,它懒洋洋地滚了两圈,就正好落在花满楼脚边,蹭着人家的腿傻乐,一点没有丛林之王的气势了。
云雁略有些尴尬地走上前,尽量地又收敛了一下自己冷硬的气场——她虽然不善与人交际,实际上却十分敏锐,也猜出花满楼不喜杀戮了——然后小心翼翼地说道:“鼎鼎吃饱了总爱撒娇,往日总是往我身边蹭的,你稍微往左侧一些就能碰到,揉一揉它的后颈,然后挠挠它的下巴,它会很开心的。不过它头顶和两颊都有玄甲铁片,你要小心一点。”
虽然冷美人开口说了这么多话让人有些惊讶,却也比不过另一件事让陆小凤几人吃惊。花家七童目盲,这是江湖上很多人都知道的事,然而云雁姑娘显然不属于那些人里的一个,甚至也只是第一次听说,第一次见到花满楼,竟早早看出了花满楼眼睛有问题。
花满楼自己也觉得有些诧异,他自信于能表现得与常人无异,当然,被云雁这么小心地提点着,他也没有丝毫芥蒂,对于自己目盲的事实,他并不像别人那样耿耿于怀。依照云雁的叮嘱,缓慢地把手放在小狮子身上,顺着冰冷的铠甲往下,轻轻地揉了揉鼎鼎绵密的白毛,被带着倒刺的舌头给舔了一下。
“七童今日有客?我却来得正是时候?”
走在前面的是一个十分秀气斯文的少年公子,他正是无争山庄那位幼有神童之称的随云公子,而跟在他身后的蓝衣男子手里抱着一把琴,还拎着两坛子酒,对于陆小凤来说,他也就只看得见那两坛子美酒了,“这是三十年的女儿红?”
“……”云雁幽幽地看了陆小凤一眼,又默默地低头摸上自己手中刀盾。
陆小凤只觉得瞬间寒毛倒竖,忍不住发问道:“怎么了?”
云雁叹了口气,明明没有表情的脸上也让人看出几分幽怨,“你不要又喝醉啦。”
“这次我便是喝醉了,也不用麻烦你扛着我走了,不妨事。”陆小凤哈哈一笑,目光又落在美酒之上,“听琴品酒,当真好享受。”
“对陆小凤来说,怕是只要品酒便可,听琴……”陆小凤可不是个风雅之人,花满楼很善于弹琴,可是特意弹琴给陆小凤听,那就有些为难人了。花满楼微笑一下,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是转向特意来寻自己的原随云,“可是你上回说的名琴焦尾,不知我可有幸听上一曲?”
原随云点点头,示意随着自己来的丁枫把手里的琴递给花满楼,又慢慢面向陆小凤的方向,“四条眉毛陆小凤,偷王之王司空摘星,还有九月十五力敌叶孤城的云将军,所以说,我来的正是时候,相见既是有缘,不若同去?”
云雁抬眼瞧了对面的少年公子一眼,弯腰抱起鼎鼎,得到了一声愉悦的低吼。鼎鼎年幼,又因为小时候生过病,声音有些细弱,但是毕竟是只狮子。
“是什么?”原随云饶有兴致地问道。
云雁抿抿唇,“白狮。”
虽然那一夜的事没有人去遮掩什么,但是这么快就能认出她是谁,甚至知道她姓字名谁的,怕也是有些门路的江湖人。而且云雁也看得出,这个人同花满楼一样,是个目盲之人。她所崇拜的军师风夜北,双眼在那场战役中受伤,也很多年不得见光明了,所以,她对这种事总是很容易能辨别出来。
只是说完了那一句,云雁就保持了沉默,直觉告诉她,这个人不会像花满楼那样不介意她提起眼睛的事情,哪怕她是出于好意提醒。而且她也不是喜欢说话的人,花满楼和司空摘星是陆小凤的朋友,那么现在的这一个,是陆小凤朋友的朋友……关系有点远。
“我想去雁门关。”云雁把下巴埋在鼎鼎的毛里。皇上让她跟着陆小凤看尽江湖事,但是她看见陆小凤喝酒,喝酒,还有喝酒——就是个酒鬼!
云雁姑娘的声音很轻,然而这里的都是武林中排得上号的高手,哪里听不见这么一句话,只是各人心中所思所想,却不得而知。
无争山庄在江湖上威望极重,而少庄主原随云也不堕无争山庄声名,只是可惜,是个瞎子。很多人都这么说,不过陆小凤和司空摘星与花满楼相交日久,知道面前的俊秀公子就是原随云,也不曾多说什么,一人抱着一坛酒格外心满意足。
为什么这么容易就能成为朋友?就是因为一坛子酒?云雁其实不懂陆小凤到底是怎么想的,如果陆小凤交朋友的方法都是这样的话,她大概可以理解为什么那天的反贼也会和陆小凤是朋友了……有钱,任性。
“好琴,好曲!”花满楼待到一曲终了,便抚掌而笑,“不愧是焦尾,不愧是随云。”
原随云笑叹一声,“七童把我和焦尾并比,实在令人愧甚。”
陆小凤把酒杯一搁,也大声赞叹道:“如闻仙乐!”
“……”司空摘星也是知道陆小凤底细的,陆小鸡不仅不会听琴,还天生的五音不全,唱起歌来简直要人命,“陆小鸡啊陆小鸡,你的脸皮真不是一般的厚。”
陆小凤讪讪地把目光移向花满楼,盯得人不自在了,花满楼就偏过头去,没有为他做任何辩解。花满楼也是被陆小凤魔音荼毒过的人。
“小云雁,你说说,懂得听琴的听琴,我们这不识音律的便喝酒就行了,是不是这个理?”陆小凤转念一想,其他人指望不上,他就只好拖个人下水了,而这么看起来,一直一言不发地喝酒的云雁姑娘,显然是个很好的躺枪人选。
一支深棕色的菁竹芦管出现在云雁手中,她认真地看着陆小凤,纠正道:“不是我们,我会吹芦管。”
“……”陆小凤表示,他们之中出了一个叛徒,说好的征战沙场女汉子呢,为什么还懂得音律!
原随云转头面向云雁,带了一分好奇,“这倒是难得,我还未有听人吹过。”
“我吹的不好。”云雁干巴巴地憋出这么一句话,回想了一下又觉得自己有点冷硬了,而且芦管已经拿了出来,她的确是愿意为这些人吹一吹的。喝酒听琴,岁月安谧得好像自己才被统领捡回去的时候一样,苏大哥不仅会弹琴,还会吹笛子。
芦管声清幽至极,在关外吹起来总是带着凄凉之感,云雁吹过征歌,吹过安魂曲,这些都不适合在今天吹奏,她想了很久,把手按上惯用的芦管,有一个老兵吹过芦管哄自己的小女儿睡觉,她还记得那个旋律。
雁门关有很美的雪景,高远苍穹,孤仞入云,雄关巍峨,非常的,非常的安宁,那是属于每一位守关将士的荣耀。云雁勉强吹了半截,到底是吹不下去了,她不想坏了别人的心情,转手就收了芦管,冷着张脸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吹完了。”
“雁门关,苍云军。”
原随云语带赞许,云雁很容易就听出来了,于是她眨眨眼,觉得陆小凤交朋友那么轻率也不是坏事了,这个人确实挺好的。
如今的这位圣上,倒与先帝不同,先帝容出了几个狼子野心的王爷,当今圣上却天生的好气度和好手段。原随云面上不显,心中却转过许多心思,一个能与叶孤城打成平手的将军,一支在雁门关征战多年却无人得知的军队,怕是要叫那有异心的人好好掂量掂量自己的分量了。
南王已死,太平王难得的忠心,余下那些,真正不值一提。
那么,若是这位圣上要把心思落到江湖中来呢?
天子收容的这把刀已在面前,也不知天子之剑,是否真的威力如斯。
原随云笑意渐深,却突然碰上了一样东西,手下稍稍摩挲,有细软的绒毛,还有冰凉的铁片,竟是女将军那只叫鼎鼎的狮子。然后他伸手一抱,就搂住了一只沉甸甸暖乎乎的小狮子,还被讨好地蹭了两下。
“它叫鼎鼎,一言九鼎的鼎。”云雁轻声说了一遍小狮子的名字,发现原随云抱着鼎鼎的动作也很温柔,就放下心来。这个样子,是不是就代表示好成功了呢?
之前这个人是对鼎鼎感兴趣的,但是她那时候不想说话,大概是有点得罪人的,现在她觉得这个人是好人,就愿意让他碰鼎鼎了——她不知道怎么讨人喜欢,但是鼎鼎应该是知道的。
鼎鼎无奈地舔了舔自己的毛,半眯着眼享受抚摸,蠢主人一如既往地只会卖鼎鼎不会卖萌,但是……谁让笨笨的主人才愿意每天每天给它挤来羊奶喝呢,鼎鼎两个月的时候,记事就很清楚啦。它用水汪汪的眼睛看了云雁一眼,又蹭了蹭原随云的手。
原随云略微一愣,笑道:“呵,倒真是……有趣。”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云雁姑娘还是单纯了点,原随云可是BOSS啊……
☆、卖个队友
陆小凤并不是不信任自己的朋友,尤其是花满楼,他的朋友那么多,而他最信任的人里,一定有一个是花满楼。可是陆小凤没有告诉花满楼关于云雁的那些事,因为这姑娘的身份实在是个麻烦,再者,他不能一次次去揭人家的伤疤。
云雁很喜欢花满楼的院子里那些花,也很喜欢陆小凤与花满楼等人相处时的氛围,可是陆小凤并不会一直待在一个地方,云雁也牢记着自己想要做什么,而司空摘星更是在那次喝完酒之后,就扬长而去了。
“其实你真的可以不用这么跟着我的。”陆小凤仰躺在摇椅上,有一口没一口地喝酒,瞧着守在旁边的云雁叹气。
云雁点点头,又摇摇头,“我要跟着你,然后学会……我不会的东西。”
说实话,云雁实在不懂要怎么样,她才算是学会了,可以独领一军了,也只好跟着陆小凤,寸步不离。每隔几天她也会用信鸽给皇帝传信,说一说自己看见的东西,陆小凤告诉她的东西,还有各种的感慨,一股脑地往信纸上写,她把想到的东西都送了过去,至于什么时候皇帝满意了,应该就会召她回去啦。
陆小凤的四条眉毛都要翘起来了,他的语气越发沉重,就算是几坛子的女儿红都不能让陆小凤放松一点,“但你不能什么地方都跟着去。”
就比如说怡情院,比如说千歌馆,还有各种寻欢作乐的场所,陆小凤可不希望日后云将军见了皇帝,只说学会了怎么哄姑娘。这么些日子以来,陆小凤可算是了解了云雁的直性子,一句话能把人噎个半死,放到朝廷里去的确是要让人担心,可若真的移了性子,人也就不是那个人了,陆小凤也说不清皇帝到底在想什么。
“我不介意。”大唐女子本来也很放得开,云雁又是长在边关,难道还指望她像个闺阁小姐?
姑奶奶哟,他很介意啊。陆小凤一好美酒,二好美人,但是这段时候陆小凤既没有喝得酩酊大醉过,也没有和哪个红颜知己好好亲近一番,他是个男人,血气方刚的男人,清心寡欲那么久,这能忍?
而且现在,江湖上肯定传出了风流浪子陆小凤和女将军不得不说的二三事了,陆小凤很喜欢云雁这个朋友,哪怕总是被噎住也一样,但他绝不想在感情方面招惹上这姑娘——云雁是个太过认真执着的人,还有一双纯稚清透的眼。
“对了,你都写信说你学到了什么?”陆小凤可没有完全消极怠工,近来没有麻烦找上门,他自己学了说书先生的做派,一点点把自己解决的那些案子给说了,从大金鹏王讲到那个决战之夜,其中波光诡谲,果真让云雁听住了。而说了这么多,那些江湖势力名宿,陆小凤也掺在里面一一介绍了过去。
云雁想起听过的那些故事,就忍不住对陆小凤流露出几分同情来,怎么说呢,这个小伙伴似乎比她要惨多了。每次都有麻烦找上门也就算了,查案子查来查去最后总是会查到朋友身上,总是被自己的朋友算计,她就没有狼牙军的朋友。果然还是不应该交太多朋友吧,但是陆小凤很多次脱险也是因为朋友,云雁闷着一肚子的话,最后归结为一句话,“多行善事积德行。”
说白了,就是攒人品吧,瞅瞅陆小凤那倒霉催的。
陆小凤:“……”
他就没琢磨明白,这姑娘是夸他呢还是损他呢。
小白狮被云雁抱起来,放在陆小凤的肚子上。鼎鼎很熟练地打了个滚,正对着陆小凤,一双无辜的大眼眨了眨,又撒欢地打了个滚。陆小凤这回明白了,云雁姑娘把鼎鼎递到别人身旁的时候,一般都是为了示好、道歉、安抚等等各种自己没法子做出来的事,鼎鼎就代主效劳了。陆小凤那么些丰功伟绩,居然是被人同情了,不过想起昔日旧友,他也觉得自己该被同情一把了。
但是不是每个人都会被一只狮子收买的,还是只不能拐走的狮子。
陆小凤的肚子上像是盖了一层上好的皮毛毯子一样暖烘烘的,他对上鼎鼎的眼睛,不得不承认,他居然真的又被一只狮子讨好到了。
鼎鼎比它的主人可爱多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