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综武侠]苍云依旧在-第1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可惜我看不见,不然一定要瞧瞧你们是不是真的一模一样。”花满楼脸带笑意,他从来不把自己的目盲当作心病,作为一个瞎子,他活得比很多健全的人都好得多。
陆小凤显然习惯了花满楼这样乐观的态度,哈哈一笑又提起让他吃了个小亏的顾惜朝来,“小云雁也是,说顾惜朝擅使暗器,我对上他时,他一个斧头就劈了过来,真是……啧啧。”
“神哭小斧,如何不是暗器?倒是统领那……”顾惜朝推门而入,而和他同来的还有云雁姑娘以及小狮子鼎鼎,也就是鼎鼎的鼻子,才能那么快地找到陆小凤在哪个房间。
神哭小斧不算暗器?那云雁姑娘的板砖算什么?领会到顾惜朝的意思,云雁姑娘也不介意让陆小凤看一看自己的新武器,这东西在辽营还立了大功,把一个辽将打成了白痴呢,她很好心地询问了一下,“陆小凤,你要不要试着夹一下?”
陆小凤:“……”
他感受到了世界的恶意,拿手指去夹砖头?还是一个武林高手丢过来的砖头?
所幸,云雁姑娘来也不是为了特意噎陆小凤两句的,她是来履行承诺,请陆小凤喝酒的,不过在这之前,她还有一个疑问:“你的胡子,怎么这么快长出来了?”
能不能好好做朋友了!
当然是靠楚留香的帮助了,或者说是靠楚留香的红颜知己苏蓉蓉,苏蓉蓉有一手精妙的易容本事,弄条假胡子岂不容易。要说司空摘星也有这个能力,然而陆小凤会把自己送上门去让人笑话?
想到楚留香的红颜知己,陆小凤又有些怏怏,人比人真是气死人,楚留香的船上有三个美人,而有哪个红颜愿意等陆小凤安分下来呢?尤其还是三个,楚留香怎么还没有后院起火?
说完性情和陆小凤很像的楚留香,再说说那个和陆小凤长得很像的戚少商,戚少商的红颜等了他多少年,当然最后嫁给别人了……陆小凤最郁闷的就是一路追杀之时,顾惜朝和戚少商都喜欢把知己之情拿出来说事,这个说我就在这儿等着你来杀啊,那个又说旗亭相识人,呵呵哒,好像他没有知己一样,花满楼君子如玉,比起狠辣还用斧头的顾惜朝好多了!陆小凤现在想炫耀回去!
但是戚少商不在。
戚少商喝完息红泪的喜酒之后,人就有些怏怏的。但是他也不好找顾惜朝喝酒,一来苍云军令很严,二来就算知道了顾惜朝的真正作为,息红泪和顾惜朝的梁子也结下了,女人记仇,顾惜朝更不会对一直骂自己的人有好印象,去顾惜朝面前谈息红泪,戚少商还没有那么不识趣。
戚少商找到了另一个酒友。李寻欢被皇帝放在吏部,虽然本事够了,但好歹要熬两年资历熟悉一下工作,所以虽然被重用却也没到显赫到令人弹劾的地步,他手头工作不算很多,闲暇时也爱喝点小酒。
说起脾气好来,李寻欢是真的脾气好,戚少商借酒消愁,也只有李寻欢那么好的脾气,愿意听戚少商酒醉后的牢骚了。
许是听多了戚少商说的那些事,李寻欢也不免想起家中的表妹来,表妹自幼寄居于他家中,两人也算是青梅竹马,前两年李寻欢本就欲与表妹成亲,只是……遇上了守孝,待到孝期过了,他便先考了科举,如今算是有所成就,还是早早定下来的好。
李寻欢又不是什么浪子,他虽算是半个江湖人士,但是毕竟是书香门第长大的,对成家立业也没有什么排斥,何况他要娶的是自己深爱的表妹。
臣下要成亲去了,皇帝总不好拦着,倒是想到路途遥远,李寻欢平日清正廉洁,从不愿徇私,说不准会惹上什么仇家,于是干脆让闲下来的云雁姑娘也一起走一趟了,多少算是让李寻欢衣锦还乡,顺便让云雁替自己喝个喜酒。
论起武功来,李寻欢会差吗?百晓生排出的兵器谱虽然不算很合理,但是李寻欢在上面排了个第三,这也足够证明李寻欢的本事了。小李飞刀,例不虚发,并不是每个见过小李飞刀的人都死了,但是李寻欢想要一击毙命的时候,他的飞刀一定会插在那人的咽喉之上。
“双拳难敌四手,何况飞刀毕竟有限。”云雁也不介意四处走走,大庆和大唐相隔几百年,但是有些风景总是不会变的吧,云雁姑娘自幼长在雁门,都没有机会一睹山水秀丽的景色。
从京城到河北也不算远,云雁姑娘算是给自己放了个小假,和她同去的也还有林致和南宫灵几个。林致擅弓箭,瞄的也是个准头,时时和李寻欢请教说不定能有些进益,至于南宫灵,权且让他散散心吧。
实际上,皇帝这个决定还是很明智的,李寻欢可能是遇到个明君把运气都用完了,一路上还真碰上不少拦路的家伙。云雁当然没有亮出自己标志性的武器来,她是苍云统领,闲暇时跟着朋友一起去他家中拜访没什么,但是以统领身份护送一个文官,这就难免让人觉得李寻欢要不就是犯了忌讳要不就是太受看重了,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最为危险的一次,竟是有三四十个黑衣人围攻李寻欢。哪怕小李飞刀再怎么锋利,也不能一次杀死这么多人,何况李寻欢身上的飞刀毕竟是有限的。云雁姑娘似乎有些伤风,趴在马车里睡得正香,南宫灵和林致几个去买药的买药,打酒的打酒,居然就只剩下李寻欢和云雁两个人。
黑衣人也一眼瞧见了马车里呼吸微弱的、看着娇弱无比的姑娘,再看看守在车外的李寻欢,攻势越发凌厉,“他的飞刀要用完了,杀了他!”
真不知是什么仇什么怨,这些人倒跟不要命一样,李寻欢手上只剩下了一把飞刀,而他却始终扣在手中,不曾射出。小李飞刀在李寻欢手上的时候,才给人以最大的威胁,当飞刀射出去夺走一个人的性命之后,反而不能对现在的局面起到任何作用了。
“咳咳,又有人拦路?咳……”云雁姑娘早就听见动静了,还有那毫不掩饰的杀气,只不过她对李寻欢的本事很信任,然而李寻欢也不过是初入江湖不久的人,难免会有些疏漏,有阴沟里翻船的时候。
慢慢撩起帘子,顺便从包裹里拿出两块铁砖来,登时就拍了出去,云雁姑娘还是有脾气的,尤其是在生病的时候,好脾气的人也会暴躁起来。
江湖上有谁用这种奇怪的暗器呢?辽营一战的详细情况还没有传开,是以也没有多少人知道,云雁会用这样的东西,等到她拎着陌刀站起身来,那群黑衣人也不免倒吸一口凉气。
人的名,树的影。这些人都是有见识的,和前几波不一样,只看见陌刀就猜出了云雁的身份,江湖上奇怪的传言,真正有渠道的人是不会信的。哪怕现在云雁姑娘拄着刀,似乎很虚弱的样子,也没有人敢轻视于她。
嗯,至少那群黑衣人里没有,却有一个锦衣男子跳出来,见一个书生一个姑娘被人围攻,真是该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至少龙啸云一开始是这么想的,直到云雁姑娘一刀把离得最近的那个人给腰斩了,两截残肢简直不能更血腥!
没能杀了李寻欢,还招惹上了苍云军,退去也必然是个死,黑衣人不再留手,反而发了信号招来了更多的人。云雁忍不住皱了皱眉,护着李寻欢一个就够麻烦了,还有那个闯进来的家伙,武功也好不到哪里去,她现在有两个人要照应!真是够了!李寻欢没了飞刀,固然也不是能小瞧的,但不可否认,杀伤力必然大减。
要知道,同伴武力值的上升,也是对自己的一大帮助,可是云雁姑娘随身也不带飞刀,只是铁砖备的很足,只是思绪一转,云雁姑娘很爽利地单手托住铁砖,沉重的陌刀就被她举重若轻地握着,迅速地,像是切豆腐一样把铁砖片成了薄片,顺带再切两刀修了大小,才把近百把“飞刀”递给李寻欢。
薄而锋利的铁片,在李寻欢手里,当然是可以杀人的,他的飞刀也不过是铁匠铺打的普普通通的小刀而已。但是这个铁片的产生过程……李寻欢都惊呆了好嘛,他捻起一片薄铁,看着那和刀刃一般无二锋利的切口。
呵呵,压力有点大……
作者有话要说: 探花最多被震惊一下,我对探花明明是真爱!总觉得这回会蝴蝶得比较大……
另外……
十字扔了一个两个三个地雷,街角、寂寞扔了一个地雷,我知道你们都被我难得的勤奋给感动了,么么哒!
☆、为情所苦
压力最大的肯定不是李寻欢。
看看本来要拼死一搏但是发现拼死都没什么希望的黑衣人们吧,看看本来想英雄救美至少结个善缘的龙啸云吧。毕竟是同朝为官的,李寻欢的接受能力还要更好一点。
近百把“飞刀”啊,李寻欢就是扔着玩也够了,再不够的话,云雁姑娘手上还有铁砖啊。另外,瞧瞧云雁拿着刀削铁如泥的模样,那陌刀得多锋利,云雁的刀上功夫又该有多深厚?
在黑衣人反应过来之前,云雁姑娘先冲了上去,这些货色,她还不放在眼里,何况狭路相逢勇者胜,玄甲破阵,靠的就是一股冲劲,对着这么点人连往前冲都不敢,她就不是苍云云雁了。
李寻欢手上的“铁片刀”还剩下好多,战斗就已经结束了,这些人放什么不好放信号弹,他们的人看得见,南宫灵几个就是瞎的么?判别信号位置也是很基本的一项技能,才被云雁姑娘穿透了一次的阵势,立刻又被南宫灵几个蹂躏了一回,只可惜没有留下活口,问不出幕后主使了。
“统领,没事吧?”林致把几包扎得紧实的药包放到车上,也不忘回身去从那些尸身上取回自己的箭支,还能用的,节俭点的好。
云雁也就是伤风而已,这一架打得虽不够酣畅淋漓,多少也算活动了一下手脚,她反而舒畅多了,她俯身掰开黑衣人的下颚,干脆利落地卸了那处关节,“吞药自尽?南宫灵,你认识这些人的套路武功么?”
“有些思路,我再想想。”南宫灵年纪不算大,但也是老江湖了,他在江湖上混的时间,说不定比李寻欢还要久。再加上丐帮人数众多,消息来源也广,那些江湖秘辛,他都知道不少。
云雁皱着眉想了想,又细细打量一回这些黑衣人的武器,也只能看出是普通的刀剑罢了,“倒是煞费苦心。”
李寻欢是觉得这些事端,不好劳别人费心,再念起自己招惹上这么个仇家,难免苦笑,“此事我自己注意便是。”
只怕日后表妹也要受牵连,若表妹知道这事,肯定又要担忧不已,她身体本就不好……唉,李寻欢忍不住叹气起来,却也没有忘记给什么忙都没有帮上但是明确表示了要帮忙的意愿的龙啸云道谢,顺带邀人去自己家中作客。
“……”云雁姑娘诧异地瞪圆了眼睛,她很是不可思议地问道:“他们要你的命你还这么包……容他们!”
天啦这是何等高尚的情操!用包容而不是包庇,那都是因为李寻欢下手的时候也没留情,云雁简直要感动了,但是事情还是要照常处理。
李寻欢也觉得很诧异,他哪里表示出了那么无私那么包容的意思来?李寻欢看着是很老好人,但是他还没有好到连要自己的命,会威胁到自己平静生活的人都原谅吧?
好吧,云雁也不是没有眼色的,她看着李寻欢的表情,也知道自己误会了,便开口解释道:“你是朝廷命官,袭击朝廷命官……死罪!”
这也是云雁出门才带了四五个人,否则拿对抗朝廷军队来说事,算谋叛都不过,诛个几族妥妥的。
大概是年少时在江湖上漂泊久了,这会儿思维还没转换过来,李寻欢也记起了这茬,考科举当官的,怎么可能对大庆律法没有了解?
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那就麻烦……”
“顾惜朝(鼎鼎)了。”云雁和南宫灵几乎是同时说话的,但是他们话里的内容似乎有哪里不对?
找顾惜朝,当然是因为黑衣人的组织看起来不小,光是神捕司六扇门的人手说不定不够,而顾惜朝可以帮忙调动苍云,还认识一个神捕司的戚少商。
而南宫灵说找鼎鼎,鼎鼎的鼻子用来找人真是以找一个准,比如说悲剧掉的无花……所以说南宫灵的执念到底有多大啊。
“但是他们一天之内要接触的人可不少。”林致素来稳重,这或许是一个弓箭手必备的品质。云雁还没来得及点点头表示赞同,就听见林致继续说道:“何况鼎鼎也不是狗,狗鼻子才灵呢。”
南宫灵点点头,“也是,那还是找小顾吧。”
云雁沉默了一下,为什么她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呢。
坐在马车里,龙啸云忍不住向闭目养神的云雁姑娘看了好几眼,在商量完正事,又放飞了信鸽之后,云雁姑娘就倚在车壁边,一副怏怏的模样,都看不出她的英武了。她难得生病,而风寒这病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就是容易让人没精神,原就肤色白皙过分的云雁姑娘脸色更苍白了,瞧着竟有些楚楚可怜。
真是一点都不像是传言里说的那样五大三粗臂能跑马,龙啸云叹了口气,但是有一点传言没有说错,这位——真是个汉子!
李园其实离他们遭袭的地方也不远,不多时就到了。看着是个很大气又不失精巧的地方,门外还贴着御笔亲书的对联“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是皇帝赐下之后,李寻欢托人送回祖宅的。
往里走,亭台花木,相得益彰,衬出一派书香世家的气氛来,若是再往里走,还有一片梅花林,如今却不是赏梅的季节,而且梅林边那座冷香小筑可是女眷住的地方,也不好令人唐突。
虽然龙啸云在救援之中,真是一点作用没有起到,但是李寻欢却仍把他当恩人看,在那种情况下仗义出手,已经是不易了。李寻欢甚至邀龙啸云在李园中住一段时间,也好请他喝自己的喜酒。
李园那么大,几间客房是有的,然而云雁姑娘毕竟是个女子,即便她不在意,以李寻欢的细心,也还是把她安置在了冷香小筑,和表妹林诗音住在一起。
如果说云雁现在是顶着病弱美人的皮子,骨子里还是硬汉一个,那么林诗音就是真·病弱美人,像是江南最婉约的水,温温柔柔的,还有些娇怯。林诗音从来没有接触过像是云雁姑娘这样的人,她很少出门,偶尔遇见的大家闺秀也都不会像云雁这样,她熬好了药端过来,还没来得及拿起汤匙,云雁姑娘就一口把药给喝完了。
因为小时候体质弱,林诗音喝过不少苦药汤子,闻着药味的时候她也还是觉得苦,不由问道:“云姑娘,不苦吗?”
“诶?不算苦。”经受过苏晏熬出来的苦药摧残,云雁是真的觉得嘴里的药味不难忍受,只是没人给她喂块糖,她觉得挺委屈。可不过片刻她又自嘲地笑了,生病了人也变得这样软弱,“有没有糖?”
明明云雁还板着脸,林诗音就是觉得这姑娘没有之前那么难接近了,甚至……有点可爱,她递上早准备好的蜜饯,“是想到什么人了吗?”
女人对情感波动都是很敏感的,而林诗音更是个心思纤细的女人,她大概猜到了李寻欢回家是要做什么,满心甜蜜的同时,也忍不住为别人的情感操心一下。
“想到喜欢的人。”云雁本来以为她和林诗音这样的大家小姐可能没什么话好说,可是人家这么温柔地照顾自己,她又正好睹物思人,“然后有点遗憾。”
林诗音没有接话,只是在云雁身边坐下,作出耐心倾听的模样。
云雁怕是真的因为生病变得孩子气了,她抿了一下唇,“因为我和他说喜欢的时候,他含含糊糊地打发我了,但是我知道他也喜欢我的,只是遗憾没机会听他亲口和我说。”
“那个时候他嘴角都压不住了。听到自己喜欢的人说喜欢,一定是一件很幸福的事。”云雁只是单纯,又不是傻,而且直觉也很好使,她喜欢苏晏,苏晏也喜欢她,这也就算是圆满了,不过是有点遗憾而已。
或许是有个悲伤结局的故事,但是被云雁这么讲出来,也仅仅是有淡淡的遗憾而已,更多的是甜,糖一样的甜。林诗音才从老管家那里知道了表哥很快要向自己提亲,心里也是说不清的甜,“真的,会那么令人高兴吗?”
明明总是那么羞怯的少女,也难免因为那些情思触动而变得勇敢,她想要亲口告诉一个人,她有多么的喜欢他,表哥会不会很高兴?
这边云雁姑娘难得女孩子一回,再加上一个正要备嫁的林诗音,气氛简直要变成粉红色的了,可是另一边却有一个人,并不是那么好心情了。龙啸云看见林诗音的第一眼,就知道自己心动了,这可是真柔弱美人,而且一举一动都那么优雅。
在遇见过云雁姑娘这样的杀器之后,龙啸云也没有放弃对柔弱美人的追求,对林诗音的惊鸿一瞥,他就满心满眼只有那抹紫色清丽的身影。
但是想想吧,能住在李园的女眷能是谁?李寻欢可没有什么姐妹,何况……龙啸云多少听到了一些消息,李寻欢这回是要和他青梅竹马的表妹成亲的。龙啸云并不甘心,李寻欢什么都有了,连他喜欢的人,也将要成为李寻欢的妻子,他忍不住起了一个念头,于是过了几日,李寻欢看见的龙啸云就是一副为情所苦憔悴不堪的模样。
见到李寻欢前来探病,龙啸云心中渐定,然后他听见这位宽厚的君子重重地叹了口气,于是他的心也悬了起来——快来问他到底怎么了!然后他就可以……
然后李寻欢终于艰难地开口了,“我都知道了……”
作者有话要说: 表示不会虐探花,真的!龙啸云想得很好,但是也要没有蝴蝶的存在才行啊。
十字扔了一个地雷,铃铛扔了一个地雷,么么哒~
☆、剧本不对
剧本好像有点不对,龙啸云突然有种不详的预感。
李寻欢是个细心且观察力出众的人,他当然看出了龙啸云的病因——为情所苦,而他也是真的把龙啸云当作了朋友,且龙啸云还在他家中做客,他当然不能把人丢到一边不管不顾。
可是李寻欢是真为难啊,他也没做过这种事啊,憋了半天,他才继续开口,“龙兄,天涯何处无芳草,你……你看开些。”
龙啸云:“……”
李寻欢不是最讲义气的,为什么和他想象中的反应不一样?说好的爱友如己呢?骗子!
只是这样的反应大概才是正常的吧,龙啸云不禁挤出一丝苦笑,哪里有为了一个相识不久的朋友就把将要谈婚论嫁的心爱之人拱手相让的?
龙啸云不说话,而且似乎更加颓丧了一点,李寻欢也不免感叹一下情字伤人,谁会想到龙啸云一看见那位苍云统领,就情根深种了呢?这也罢了,偏偏李寻欢知道,人家云雁姑娘是有心上人的,而且龙啸云这样明显不符合云雁姑娘择偶的标准啊,首先就要被貌美如花给卡下来,后面那些就更别提了。
就是作为朋友,李寻欢也不能昧着良心说让龙啸云争取一下就行了啊,然而想起龙啸云一上马车就对着云雁姑娘看个不停,还时不时躲避一下云雁姑娘的目光,李寻欢又想为龙啸云叹气了。
虚伪!做作!龙啸云差点被气了个倒仰,他喜欢林诗音,林诗音马上就要嫁给李寻欢不说,李寻欢还来他面前唉声叹气,说什么天涯何处无芳草?
有些事,女人总是比男人要敏锐得多——云雁姑娘除外。林诗音从龙啸云的态度中猜出了一点什么,于是她拉着云雁姑娘前去探病,以李园未来女主人的身份。两人才走到门口,就听见了李寻欢的那句话,林诗音不免松了口气。
相处了那么多年,如果说起了解李寻欢来,李寻欢本人怕都不如林诗音,因为像是林诗音这样的女人,喜欢一个人,就全心全意投入进去,无时无刻不把目光落在李寻欢身上。被李寻欢扯了一下袖子,林诗音略带疑惑地看过去,却也顺从地走了过去,轻声探问了一下龙啸云的情况,就跟着李寻欢一起走了。
李寻欢也是出于好心,与其让龙啸云这么半死不活地病着,还不如让云雁姑娘给个痛快呢,但是这有个前提条件——云雁姑娘得知道龙啸云到底是怎么了。可惜,云雁姑娘不知道,龙啸云又不是真对她有意思,她就是单纯来探个病的。
要知道,云雁姑娘是不怎么会说话的一个人,尤其是在面对陌生人的时候,而一般这个时候,会发生什么事呢?卖鼎鼎,没错,卖鼎鼎!
白毛的小狮子,走了两步然后跟个球一样滚到了龙啸云的床边,一个扑腾就落在了龙啸云身上。龙啸云伸手探了一下,就摸到了坚硬的甲片,他再往下一点,正好握住了鼎鼎的小爪子,于是,“……”
这是狮子啊狮子啊!还是活的!有点可怕……
“云……云姑娘,这狮子看着倒很有趣哈哈哈。”龙啸云的脸都要僵掉了,作为一个普通人,虽然狮子的确很小很可爱,但是他也不乐意和一只猛兽亲近,谁知道会不会被挠一爪子呢。
云雁眨眨眼,微笑地揉了揉鼎鼎的毛作为安抚,顺便把咬着她的衣袖硬生生扯下一块的小狮子拽下来,又丢回龙啸云的床上,“鼎鼎看着小,但是已经差不多成年了,和我征战沙场也好些年了,帮了我不少。”
留下鼎鼎讨好病人就行了,自己在的话,怕是更让人觉得紧张吧,云雁忍不住有些沮丧,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向陆小凤他们一样,把她一身煞气视若无睹的,这个叫龙啸云的胆子可能有点小。
帮忙征战沙场?那意味着——这狮子吃人!吃人啊亲!龙啸云几乎忍不住浑身颤抖,养狮子的壮士你走可以把狮子也带走啊!他躺在床上,鼎鼎在他身上打了两个滚,似乎觉得很是无聊,于是爬了两步,把头对上龙啸云的脑袋,呲着牙露出一个萌萌哒的笑容来。
龙啸云:“……”
牙牙牙!牙齿快要碰到他的脸了!
几乎吓了个半死的龙啸云定了定神,掀开被子就坐了起来。被蒙在被子里的鼎鼎焦躁不安地拿爪子去翻弄顶在头上的东西,龙啸云就快快地穿戴好,再快快地出了门,他要去散散心,绝对不是为了躲开那只小狮子!
冷香小筑前的那片梅林是个特别漂亮的地方,哪怕现在不是梅花绽放的季节也一样,而远远可以看见那精致的小楼。龙啸云叹了口气,到底还是没有靠近,反而是绕了路准备再去别的地方走走,然后他就看见了自己心心念念的美人——林诗音。几乎是下意识的,龙啸云就躲在了一边。
林诗音本来是被李寻欢拉出去的,但是现在却变成了她牵着李寻欢的手走在前面,许是因为走得有点快,林诗音有些微喘,她终于停下脚步,转身看着李寻欢,十分专注地看着他,“表哥。”
她的眼睛那么亮——李寻欢微笑地看着她,突然想起了小时候,安上眼睛就变得有了生命的雪人,还有站在旁边双颊红扑扑的小姑娘。
“我……我心悦你,只心悦你。无论你是江湖游子还是身处庙堂,无论你要走的路是艰辛是顺畅,我……”林诗音毕竟是不习惯这样的直白,可话都出口了,她再想想云雁姑娘说的那些话,一咬牙又继续说了下去,“我都喜欢你,无论如何,都会和你一起走下去。”
这并不符合林诗音的性格,也不像是林诗音会说出来的话,事实上,李寻欢却没有一点不可置信的情绪,因为他心里完全被欣喜填满了,因为他们相爱,是的,他们相爱。
龙啸云默默地捂着心口走了,这样对一个才失恋的人真的好嘛!他出来散心是为了特意赶来遭受一次精神攻击吗?但是比起留在房间被狮子啃两口什么的,龙啸云觉得经受一下心灵打击也不是那么难受的……QAQ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谁都不要拦他,他要去哀悼一下逝去的爱情!
好吧,那两个忙着谈情说爱的,别说拦他了,肯定都还没发现有一个失意人来了又去,心塞!
最后窝在小亭子里的龙啸云是被鼎鼎找到的,应该说,是鼎鼎带了一群人来找到了他,而立了功的鼎鼎很温驯地趴在林诗音的怀里,享受着温柔的抚摸。就算是它能像狗一样寻人,那也不是狮子狗而是真狮子啊,为什么连林姑娘这样柔弱的姑娘都不怕呢?
大概是因为画风不一样吧。
龙啸云深刻地认识到,其实自己就是个普通人而已,为什么还要和这群把狮子都能当宠物的恐怖家伙,还有官场情场两得意的人生赢家一起玩耍呢?他应该回家,没错,回家找那群能听他吹牛的小伙伴去,他从没这么想念自己没用又浮夸的小伙伴。
换个思路想一想吧,龙啸云斜着眼瞟了一眼和云雁姑娘站得很近的林诗音,总有一天,林诗音说不定也会变成挥舞着大砍刀的凶残模样……但是哪怕林诗音变成那样,龙啸云也还是很喜欢她呀::>_<::
可她什么都不知道。
“诗音,你不要看鼎鼎这么小只,其实很厉害的。”云雁虽然有点奇怪鼎鼎今天卖起萌来怎么格外没有节操,但还是纵容地看着鼎鼎把林诗音软软的怀抱当窝,又突然想到了一件事,“说起来,要不我也给你抓只狮子,李寻欢不在的时候,也可以保护你。”
要林诗音去习武太为难她了,而且有点晚。林诗音不同于苍云军中士卒,哪怕不曾修习内功都有强健的体魄,林诗音仅是一个聪慧一些的闺阁小姐而已。所以再联想一下李寻欢一路来遇上的危险,云雁便想到这个法子可以保护林诗音。
林诗音是真的很喜欢鼎鼎,在龙啸云那里失利的鼎鼎简直是拿出了全部本事来卖萌了,何况女孩子总是容易被毛茸茸的小动物迷惑,她露出欣喜的笑容,“不会太麻烦吗?”
云雁沉吟半晌,却有点犹豫了,“但是小狮子可能不好找,而且能力不够,大狮子行不行?”
大的?那就是拥有几乎可以让人把脸埋进去的软毛的大型萌物吗?林诗音试探地举起鼎鼎的小爪子,甚至把手伸到鼎鼎嘴边去蹭它的小白牙,一点没有害怕的模样。
“亲手照顾的话,大狮子也会像鼎鼎这么乖么?”
林诗音不禁有些期待。
“……”云雁迟疑了一下,把目光落在鼎鼎身上,她摇摇头又点点头,“会乖,但不用那么麻烦。和驯服鼎鼎不一样,我会让它乖的。”
对于小狮子,要用爱来驯服,对于已经颇具野性的大狮子,要用拳头来制服,总而言之,抓回来多揍几次就好了。
林诗音是很开心的,李寻欢也是有些感激,而不开心的,大概只有龙啸云了。在经历过女神要嫁人新郎不是我的打击之后,龙啸云已经把要求放得很低了,让他多看女神几眼也好啊,当然前提是女神没有在和人秀恩爱,然而现在……
她的身边要么有李寻欢要么有狮子!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