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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福尔摩斯主义者-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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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男主推动剧情。他太重要了!!!你们知道像夏洛克这么能作又高智商的男主对剧情发展起着多么重要的作用吗??????!!!没有他,我这篇文就没法发展。
因为简若的状态会是这样:不知道为什么感觉好危险——还是待在家里比较安全——避开剧情。
不知道为什么觉得头疼——哎呀算了感觉如果要想搞清楚一定会非常麻烦还是安全比较重要——over。
。。。。。。。orz以简若的能力,这篇文就可以改名叫做《我在英国的留学生活》《每天写写论文读读书不要太惬意哦》《法治社会从你我做起》《我有特殊的规避危险的方法》
这就十分尴尬了对不对?
好了听我给你们分析下,卷一愉快的放谜团顺便配养友达感情,卷二开始一边解谜一边放谜,卷三开始解密。啊,就是这样,我好喜欢看你们猜谜啊!!!!天哪这真是太有意思了,我现在迷上了刷晋//江。
以下是作者菌放飞自我的时间:
本文由【晋】(jin)【江】(jiang),一家专门贩卖绿色的网站独家赞助播出。
为了保护您的视力,【晋】(jin)【江】(jiang)戴上了绿帽子,您真的不来支持一发么?哦,这真是太残忍了我亲爱的读者们——
不支持正版你们怎么和我这么可爱帅气迷人的作者大大对话?_(:з」∠)_
不支持你们怎么能和作者大大即时聊天?什么??这些你们都不稀罕?????????天哪这么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读者真的不加入我脑洞教嘛???!!少年这不仅是你的损失也是我们神教的损失啊!!【尔康手】
千字三分啊亲!千字三分!!宝贝儿你为了不到一串麻辣串的钱,放弃了和一个生动形象装疯卖傻的作者菌和她评论区一堆聪慧可爱美丽善良一枝梨花压海棠的小可爱们交流的大好机会啊!
今天我为我的读者自豪,明天我的读者为我自豪,我为自己带盐,我就是我,我就是颜色不一样的作者菌。
我抽个时间整整我专栏,太乱了,你们可以去监督我【严肃脸】,我就需要你们这样刚正不阿帅气逼人的读者们监督——顺便收藏下我_(:з」∠)_。
哎呀我写不下去了= =
还有四千字怎么破。。。。。。我去拿别的文填了哈。
来来来,吃我一记黑化!这篇专栏放过,写给基友的文。
A1
许澄是在一场羽毛球比赛中遇见傅淮的,那一天,秉持着一种近乎天真的乐观心态,作为一个初学者的她参加了学校的羽毛球赛。
当然,毫无预料地失败了。
虽说是2比0惨败,但是许澄倒是没有什么不高兴,反而乐颠颠的跟着同样参加比赛的朋友一起四处乱晃。
傅淮不是参加羽毛球赛的成员。
不过他就在隔壁场地,练球。
真是巧合啊,之后许澄无数次的跟傅淮感叹,她抱着茶杯,歪着头,看上去就像一只可爱的茶杯犬,你说怎么那么巧呢?
这个时候,傅淮只会默默地注视着她一会儿,用一种深沉的,她看不懂的衍生,然后按下她的头。
A2
真帅啊。
认真的,专注的眼神,紧握的球拍,汗水还留在她的脸庞上,年轻的,执着的,英俊的,锐利的一张脸。
运动男人胜利=魅力。
一场高手之间的羽毛球,光看球就是一种享受,许澄已经沉迷其中,不停的盯着那点白色,听着有节奏的击打声,慢慢地握紧手里的矿泉水瓶。
真帅啊。
“那是谁啊?”她问朋友,还有些懵,可能是羽毛球场密闭不透风的原因,脸已经红了起来。
“我也不认识,不过——”朋友耸了耸肩,冲着傅淮的对手招了招手,“另外一个我倒认识。”
“嘿,XX。”对方也招了招手,比赛不知何时已经结束了,他走过来,看了两个人一眼:“来场混双吗?”
许澄愣住了,她瞪大了眼睛:“……诶诶诶?不不不不不——我水平很菜的!”
那个人站在不远处,喝了口水,看了一眼这边,神色冷淡,拿着矿泉水走了过来,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许澄总觉得,他在看着她,是错觉吧,她想。
“混双吗?”他走过来,看着许澄,声音带着运动过后一点沙哑,低音。
混双吗?
许澄的脸,刷的一下红透了。
A3
混双吧。
许澄晕乎乎的拿着球拍,站在前场,听着傅淮对她说:“我控制后场,你放心接球,接不到就不用管。”
声音苏的飞起。
简直要炸了。
比赛就跟她想的一样,基本没有可以接的球,许澄傻傻的握着球拍追球,当然,就算不动,球也会从她后方被扣击回去。
真爽。
她试图去追球,却差点撞上接球的傅淮。
“球过头顶的话,就不用接了。”傅淮轻轻地说,“交给我就好。”
要炸了。
许澄想。
A4
最后还是赢了比赛。虽然没有出什么力气,但是赢了的感觉真是意外的爽,四个人坐在椅子上休息,不知是谁先发起的,四个人接连交换了微信。
背着球袋离开的时候,傅淮停下来,像是犹豫了一下,回过头看着许澄,已经很晚了,体育馆门前的路灯接连亮起,柔和的,昏黄的灯光,打在两个人的脸上,像是剪影,温柔的让人心悸,有风浮动,树叶沙沙作响,傅淮顿了一下,缓缓开口:“……下次,一起打球吧。”
今天的夜色,真美啊。
真美啊。
就像是每一个故事的开端,就像是每一段恋爱的开始,他们每周约着打球,大部分时候他喂球给她,两个人慢悠悠的,也能打上一个小时。
再然后,两个人不再只去打球,也会一起出去玩,去别的地方,然后他们在一起的时间慢慢的更多了,越来越多,越来越多,水到渠成的告白,水到渠成的成为恋人,毕业,工作,结婚。
就像是每一个童话故事里都会有的那样,许澄有时候也会调侃傅淮:“你是不是对我早有预谋啊?”大部分时候他都默不作声,或者注视着她,直到她红着脸,避开他的视线。
许澄觉得自己真的很幸运,很幸运,能够遇见傅淮。
她甜蜜的,握着傅淮的手,笑了起来。
B1
傅淮从梦中惊醒,满头是汗,他喘着粗气,扭开了床头的灯,柔和的黄色灯光投射在卧室里,他的身旁,娇小的女孩子陷在柔软的床上,睡得格外沉,他惶然的眼神像是找到了归属,慢慢的平静下来,他滑下去,固执的把手从女孩的身侧穿过去,紧紧的抱住了她。
她嘟囔着,似醒非醒:“怎么……”想要推开他。
傅淮抱得越发的紧,眸色沉沉,像是要牢牢地禁锢住对方。
“不要离开我,阿澄。”他听见自己喃喃低语,夜掩盖住了未说出口的话。
否则……否则我就杀掉你。
灯光把他的身影投印在对面的墙上,印照出成年男人的影子,但他知道那不是,那分明是一头野兽的身影,咆哮着贪婪的守着珍宝——但是灯光不知道,世界也不知道。
他紧紧的拥抱着心爱的姑娘,轻轻地吻在她的额头上。
他关掉了灯,影子消失了。
消失在更大的影子之中。
B2
他得了一场怪病,每天他都会梦见一个姑娘,看着她一点点成长,看着她,看着她逐渐褪去婴儿肥,长成他想不到的模样。
他看着她恋爱,结婚,心如刀绞却无可奈何,直到他终于看到梦中的自己——在另一场婚礼上,他们是新郎和新娘的朋友,他坐在礼堂中央,一转身看见她笑靥如花。
可是一切都晚了。
她分明的,牵着一个孩子。
那是她的孩子,今年3岁。
……
他从恶梦中惊醒,醒来心悸,满头是汗,年轻的他皱着眉头起来,干脆不再睡觉,穿上衣服,不管沉睡中的舍友,准备起来晨跑。
然后,然后。
然后他就遇见了她。
年轻的,迷糊的,被舍友拽出来晨跑,却跑了一圈就坐在一旁盯着脚尖发呆的,她。
B3
傅淮觉得,自己已经有哪个地方,不对劲了。
他控制不住自己,就像是人控制不了一头野兽。他试探着接近许澄,一步一步的,接近猎物。
我的。
我的。
那是我的。
他垂着眼帘,冷淡的神色遮住了眼底的狰狞。
为什么总有人试图靠近你呢?我的阿澄?
他终于忍耐不住了,终于有一天,他选择了去真正的,靠近她。
B4
她看着他。
她在想什么?
傅淮紧张的握紧了球拍,抿着嘴唇,状似认真的盯着羽毛球。
她在想什么?在想这场比赛吗?
他重重的挥出球拍。
她会不会想他?会不会注意到他?会不会想要认识他?会不会接近他?
羽毛球在空中发出“啪”的一声。
他竭力忍住看向她的想法,专注于那颗球。
他的灵魂已经拜伏在她的脚下,身体却在苦苦挣扎。
近乎扭曲的心理。
他挥拍的更加用力,似乎那样就能消除他心底的想法和痛苦。
结束了。他松了一口气,拿起矿泉水瓶,借着喝水掩饰着看向那个人的动作,她没有看他,反而一脸期待的注视着身边的人。
傅淮沉下了脸。
灌了一大口水。
他看见对手已经走了过去,好像说了句什么,引得她连连摇头,傅淮控制不住自己,到底走了过去。
他看着她:“混双吗?”
他听见自己的声音。
B5
简直是——意外之喜。
顺理成章的拿到她的微信,顺理成章的和她聊天,然后,顺理成章的——约她下次打球。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他在心底嘲笑着自己紧张,面上却不动声色。
她答应了。
约会,约会。
每一次见面都是一段美妙的时光。
做什么都好,或者两个人就坐在那里,喝着水,沉默着。
像梦一样。
梦一样,越来越频繁的约会,越来越频繁的见面,告白——
两个人走在了一起。
“真是幸福啊,你这家伙。”舍友喝醉了酒,羡慕的对他说,“你跟你女朋友多好啊。”
好吗?
他喝着酒,默默地想,眼神如墨。
不,不够,不够——
除非有一天,她完全属于他。
他才能真正的确定,一切都是真的。
否则怎么确认呢?
怎么确认这不是一场梦?
怎么确认这不是他由于遭受了巨大的痛苦,而自我幻想出来的一场梦呢?
B6
她是他偷来的。
小偷偷到了珍宝,然后把自己当成了主人。
谁也无法弥补他心底的惶恐,傅淮保持着冷淡的神色,一只手却悄悄地握紧了许澄的手。十指相扣。
“怎么啦?”许澄问他,红着脸。
“不要离开我。”他回答说,“否则……”
否则什么呢?他苦苦思索。
否则,否则我就杀掉你。
他疯了。
可是甘之如始。
B7
他喜欢紧紧的,攥住她。
以毫无安全感的方式。以完全占有的形式。
她以为他是个冷淡的人,她以为他是绅士的,矜持的,谨慎的。
他不是。
她说,真是巧啊。无数次感叹命运。
他什么也不能说。
他保守着秘密,就像野兽小心翼翼守护着伤口。
他又开始做噩梦了。
那个梦。
有时候他觉得活着真是一种折磨,时刻担忧着她会离开他;可是更多的时候,活着更是一种甜蜜,因为有她在身边,两种感情,两种心理撕扯他。
他觉得,死亡或许就快到来了吧。
他闭上眼睛,抱住了许澄。
就像野兽,贪婪着守护着宝藏。
午夜的钟声,安静的,回响起来了。
在这夜空的掩盖之下,年轻的男人,掩饰住了眼底扭曲的疯狂。
无人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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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还是不够orz
最后一段写给盗文网和看盗文的读者。
客观点说,盗文网在扼杀作者。这话不算重,经验之谈,作者群里经常有这种发展,文的收益太低,可能码了好久的字被盗文网秒盗,读者都去看盗文,订阅太低付出收入达不成正比,一个作者日更三千赚的是9分钱,一个读者订阅得9分,10个读者订阅9毛钱,100个读者订阅不过9块而已,而码一章三千,就我个人经验而言,2个小时加,偶尔三个小时还不算修文时间。
收益不好就没有榜单没有积分,消失在滚滚文海中只有死,结果作者只能够砍大纲砍剧情草草结尾。
世界就是这么现实。这样。
☆、第28章 028。
作者有话要说:
028。
“简。”吉莉安有些难言的握着她放在床侧的手,叹了一口气,“……我有一件事情,不知道应该不应该告诉你。”
此时病房里还安静的很,吉莉安做“心理疏导”之前先疏通了整个房间,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简若总觉得她的声音在房间里似乎还带着许些的回音。
有些空荡荡的。
“什么?”简若扯了一下嘴角,试图缓解这突如其来沉重起来的气氛,“——难道你想告诉我你喜欢上我了吗?”
吉莉安失笑,抬起头看着她,她的眼睛亮晶晶的,有细碎的光芒在跃动:“……你还记得上次我们在泰晤士河畔偶遇的事情吗?”
“当然。”简若有些奇怪她为什么会提起这个,“……不就是前几天的事情吗?”
“对。”吉莉安把头发挽到耳后,“那天我们谈到这起案子,我当时表现得有点犹豫,你问我‘怎么了’,你还记得吗?”
“我记得。”简若感受到一丝不对劲,她微微坐直了些,有些专注的看着吉莉安。
“——我当时说没什么,可是实际上,当时我是想到了另外一件事,只是我开始以为这只是巧合,直到你和福尔摩斯先生破了这起案子,我才觉得,”她停了一下,似乎在想如何形容,“……you know,有些事情过于巧合,就让人感觉到由衷的不对劲了。”
简若皱了皱眉。
“那件事情我记得非常清楚——因为那是我和卡尔创办公司合作以来,第一次失败的案子。”吉莉安微微垂下眼帘,仿佛陷入了回忆,“那时候我们已经闯出了一些名气,案子也接的多了起来,然后慢慢的和国家机器也有了接触,后来那一天,我们和FBI有了接触……”
“……他们虽然有专业的测谎师,可是出于某种不知名的原因,却期望能够找一个足够中立的组织来完成测谎。那是一个连环杀人案的凶手,”吉莉安停了一下,皱了皱眉,“不——也许不能够这么说,在凶手自首之前,没有任何人发现那是一起连环杀人案。”
简若的手微微收紧。
“——是的,自首。据说他是在一个雨夜敲开了警察局的大门,神情疯疯癫癫,告诉警察他杀了人,他们都以为他是个疯子——因为他说自己已经杀死了远在阿拉斯加州,佛罗里达州以及其他地方毫无关联的将近十个人——而那时候他一直在纽约。”
窗外有呼啸的风渐渐起来——窗帘微微摆动,简若不安的皱了皱眉。
“警察们都以为他在说笑话,可是他却详细的描述了自己杀人的方法和那些人死亡方式上的联系——他说他利用互联网和电话对那些人进行催眠,然后让他们相继自杀,他为了减轻破案的难易程度甚至在现场留下了一些信息,可是结果却没有一个人发现,他说自己终于忍受不了自己天才的创意却被无视的痛苦了——于是他自己站出来解谜。”
吉莉安的脸上浮现出一种沉重的意味来:“……这听起来很疯狂,对不对?”
“……”简若抿了抿嘴角,没有说话。
“那些案子大多数都是以自杀来立案,有些人死的很安详,有些人则死的十分扭曲,凶手自首这件事情显然刺激到了很多人,FBI接手了这个案子——虽然事情听起来十分的离奇,但是似乎也已经在凶手的自述下水落石出,就在一切都结尾FBI准备了结这个案子的时候,事情有了转折——”
吉莉安深深吸了一口气:“那凶手的父母站了出来——他们声称他们的孩子有精神病史,并且拿出了几年前的有效病历。”
吉莉安抬头注视着简若,她的眼底映着窗户外明亮的光芒,表情却是一种特有的凝重:“——他们说他有很严重的臆想症,总是做一些令人无法理解的举动——偶尔还会狂热的声称自己是神——可实际上他并不是基督教徒。”吉莉安嗤笑了一声。
“如果他是的话,他就不会声称自己是神了。”简若轻声提醒道,她的脸上波澜不惊,只有自己知道内心的波涛汹涌——神明,作为一个并不信奉神的唯物主义者,这个词语对于她而言,最近出现的有些过于频繁了。
“……哦,你说的没错。”吉莉安有点不好意思,“是的——我们说到哪了?那个凶手——他叫洛瑞——他坚持说他父母在撒谎,并且对自己的罪状供认不讳,每次提到犯罪过程,露出的都是典型的洋洋得意的表情。”
她有些厌恶的说:“……所以FBI找到了我们,让我们来做一项独立的评估,关于他们是否说谎。”
“我以为病历是真实存在的?为什么他们不去那所医院查查看?”简若有些疑问。
“真实存在?”吉莉安的表情暗了下来,“——实际上,亲爱的姑娘,虽然我并不想承认,但是‘世界即谎言’这句话并不是没有依据。什么都可能是虚假的——甚至有时候是你自己,简。”她好像在解释,又好像只是无谓的感叹。
“……然后呢?”简若问她,“你们做出了什么样的结论?”简若紧紧的注视着吉莉安,聆听着她要说出的话。
可吉莉安没有直接回答简若的问题:“……我对洛瑞的印象很深——他沉默的时候,就像是在学校里经常遇见的那种并不出众的乖男孩,彬彬有礼,举止文雅,可是一旦说起催眠,说起凶杀案——他就像是一个真正的精神病人,疯狂,无所掩饰,叫嚣着夸耀着自己的‘丰功伟绩’,毫不畏惧任何等待他的惩罚——他有一种奇怪的自信和淡然,似乎觉得没有人会拿他怎么样,或者是,没有人能够把他怎么样,我问过他为什么要杀人,他说他最初只是想做个试验,可是后来,他只想着展示自己炫耀自己催眠技术的高超——”
“那一天卡尔对着录像坐了一夜——全部都是真话。可他的父母也没有说假话,我们没有办法判断这个案子的真相。”吉莉安握紧了简若的手,“第一次失败,这滋味着实不好受。我和卡尔准备离开的那一天,让人更不好受的事情发生了——”
简若放轻了声音,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做——只是下意识的,深深的看着吉莉安的眼睛:“——发生了什么?”
吉莉安收紧了手指,有些失神的注视着简若:“——他死了。洛瑞死了。”
……
已是暮色四合。
“你确定要出院?小姐?”涂着艳色口红的医院前台人员拿笔扣击着桌面,扫视了一眼简若,又问了一遍。
“当然要出院。”简若毫不犹豫,顺带着眼角的余光往右一瞟——夏洛克站在不远处医院的正门口,永不疲倦的摆弄着他那台并不出奇的黑色手机。
“可是你身上的伤似乎……”前台人员似乎想要继续劝阻简若——简若不明白这是为什么,或许是因为自己相对过于幼小的长相给了对方发挥母爱的充足空间?又或者她只是想为了医院拉上一笔业务?
……可惜她并不关心别人的想法。
“关于我的伤,我相信我总是会了解的比其他人更多一些。”她礼貌的翘起一点嘴唇,收紧下颚,做出一副冷淡却不会过于漠然的神情。
对方有些愕然,随即耸了耸肩,开始准备单子,这位前台小姐显然是位略有些散漫的人,她抬高着一边的肩膀,歪着头,低声重复着单子上的字母,握笔的姿势也并不纯熟,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小孩子。
这有点让人心生烦躁。
在这样一个黄昏里,时间总是走的很慢,挂在医院墙壁正中央的的钟表每一步都仿佛不堪重负,好像曳着什么东西在行走,简若几乎可以想象出钟表指针每挪动一下而发出的沉重喘息。
她等着这位拖沓的服务人员,百无聊赖的盯着那只钟表。
秒针在一步一步的往前,简若出神的看着它,一……二……三……四……五……六……七……八…
“咔哒——”
巨大嘈杂的声音——医院的门被轰然推开,担架床在叫嚷声中快速的往前移动,简若惊愕的看了过去,在推动担架床的医护人员之间,她看见了一双眼睛——
一双晦涩而溢满了痛苦的眼睛。
那种感情如此的强烈——明明隔得不算近,担架移动的速度也算得上是快,可是却好像一击即中,让简若有了前所未有的冲击感——
她忍不住后仰了一下,贴近了台子。眼见着那担架车在视线中逐渐远去。
“——小姐,你的单子。”身后那位涂着红唇的前台女士拿着笔戳了戳她,她挑着眉,有些奇怪的注视着简若下意识扭过来的脸庞,“——你看起来有些慌张?”
……慌张?
这是什么见鬼的形容词?
她为什么要慌张?
简若笑了一下,她什么都没有说,只是结果纸和笔,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还好受伤的是肩膀,倒是不怎么影响这些基本的动作——她放下笔,轻轻叹了一口气。然而到底还是有一丁点的在意,她不经意的问这位前台女士:“……嗨,你知道刚才过去的是什么人吗?”
“我怎么会知道?”女士有些惊讶又有些轻蔑的笑了一下,“——那是新来的病人,还没有登记过呢!”
……也是。
她摇了摇头,只觉得脑袋越发钝。仿佛有什么东西捶打着她的脑袋,头痛欲裂——这种古怪的感受从吉莉安离开之时就开始了。
她不安的揉搓着手臂——夏洛克还站在那里,像是一座雕像——为什么他一动不动呢?她闭上眼睛,希望可以恢复平静。
她想起很多东西,乱七八糟的辞藻,乱七八糟的记忆,像是一袋子的东西被随意的倒在她的脑袋里,最后闪过的,是“逢魔时刻”这个颇有些莫名其妙的词语。
什么魔?怎么逢?
她往夏洛克那边走过去,拄着那根看起来有些蠢的拐杖,眼睛不经意的划过墙壁上那只钟表。
……九。
表停了。
就在简若转过头去看那突然闯入的担架车的那一刻,它就已经耗尽了足以支撑它继续的电力,无力的停留在九的数字上面,秒针颤动着想要往上走最后一步——然而这无力的挣扎却像是一出无声的默剧,注定以荒谬作为结局。
简若已经可以看见它注定的结局。
九。
她把手搁在外套口袋里,小心翼翼的避开牵动肩膀上的伤,抿着嘴唇,再不去看那只钟。
——就让它和那双痛苦的眼睛的主人,连同今天的一切,埋葬在这里吧。
……今天过后,她就依然还是她。
这是一章男主出了场却只有侧影的情节= =
这是一章男主成了背景板的情节= =
简若:你不是要数数吗?一二三四五六七□□十十一十二——谁不会似的。
冷漠。jpg
这篇文大概是正常全部晚上19点更新的。
今天纯粹是个例外,早点更新希望155小朋友能够看到。给155小朋友践行。高三的孩子了,要好好学习哟~
我还记得155是我最早的读者,早到要追溯到另一篇神夏同人= =
我还欠了她一个坑,就是锁上需要大修的那篇《如何掰直一个妹子》。。。。。。绝对不坑,我这篇完结立马就去修文… …我发誓!
我是一个洁身自好的作者,非常珍惜羽毛的那种人。
所以不敢也不会坑文,请各位放心跳坑。
唉快开学啦,我也得准备好多事情,可能过段时间我回复留言的时间就会少一些了= =嗯放心更新还是日更的。
存稿在手,天下无敌手——
啊好累——都这个点了。我要睡了大家晚安,不过你们看到的时候我肯定已经睡醒了吧:)
不知道谁会是第一个看文的人?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哦~~别怪我突如其来,我早就在微博预告过的哈哈哈哈。
预告:突发奇想的随笔一篇,搁置在专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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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很久之后,她考上了大学,在自己整个年少时光里最喜欢的城市上一所不算太差的大学。
她加入了社团,结识了许多新的朋友,他们在聚会的时候玩真心话大冒险,她输了,选择真心话。
“你喜欢最久的一个人,喜欢了他多久。”
她愣住了,良久才开口:“额,四年吧。”
其实是八年。可是那又怎样呢,她无所谓的想,谁会知道她在撒谎?就连她最好最好的朋友,她们从五岁一直玩到现在,她也不曾告诉过她。
都说,孩子是不懂真正的恋爱的,可是也许是她早熟,第一次喜欢一个人,是在小学的时候。
那时候,还不知道什么叫做喜欢呢。
她不记得他小时候的样子,只记得他一定是很温和又有点帅气的小男孩,脾气很好,从小到大,他的脾气都很好,所以总是被大家欺负的那一个。
小学一年级的时候,老师让大家在教室里午睡,到了起来的时候,所有的小朋友就一个一个叫醒大家。,她故意不起来,所有的小朋友就围着她,一遍一遍叫她。
她悄悄抬起一点头,对所有人说:“要是XX来叫我,我就起来。”
他果然来叫她了。可是也许是小女孩的羞涩,她死死埋着脑袋,就是不愿意抬起来。
大家都急了,开始拽她扯她,她也不知道为什么,竟然哭了出来。所有的小孩子吓得面面相觑,他也是,瞪大眼睛看着她,好像不明白为什么她会哭。
不明白就对了啊,哪里有那么多早熟的小朋友,那么早就开始一场无望的暗恋。
渐渐地,他们都长大了。
她默默喜欢他,总是想和他坐的近一些,但遗憾的是从来没有如愿。
她还喜欢在他回答完问题之后举手回答,假如有一个老师在点了他的名字之后又叫了她的名字,她就可以开心一天。
她不懂得怎么和男生搭话,所以总是附和别人嘲笑他,借此希望他注意到自己。
她喜欢掩饰,不同于同年龄的女孩子喜欢把自己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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