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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一见男神误终身-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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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仙人什么的,叶姑娘这辈子只见过自家师尊一个仙人啊!
思索再三,叶暮月好容易组织好了说辞准备好好的给小伙伴科普一下修仙二三常识,却遭到了和之前的张良一样的问题,被截了话头。“嘘,先不要说话,暮月。”张良牵了叶暮月的手,对她说,“你看,太阳落下去了。”
叶暮月立马就接上一句:“月亮要出来了。”
“这就是暮月名字的由来吗?”张良问道。
叶暮月:“哎……具体的情况我也不知道,但是娘亲是这样跟我说的没错啦。”
从某方面来说,叶暮月和她弟弟的取名可以说是非常的简单粗暴了。当姐姐的因为在暮色西沉月儿上浮之时出生,所以就叫做暮月,当弟弟的因为在日出的时候出生所以叫做朝煌……虽说解释一下的话名字的蕴意还是挺不错的,但、但是——
爹你取名字能不能不要这么偷懒啊!
“日暮苍山远……”张良喃喃道,“这落日很美。”
叶暮月挺赞同,天地之间的美景不管怎么看都不会腻,落日也正是其中之一。她道:“等到待会儿月亮出来的时候,会更美。子房要一起看吗?”
“我很期待。”张良缓慢的说道,“但是……到那时候,暮月你也就要不见了吧?”
叶暮月叹了口气:“既然知道了,就不要说出来啊——多破坏心情?放轻松,好好的去欣赏美景不好吗?”我装傻也装的很辛苦啊,为什么要拆穿呢?
张良想了想,说道:“约莫是因为,暮月你的破绽实在是太多了吧。”
“我果然不喜欢和你们这种聪明人打交道……”叶暮月又叹了口气,明明……一开始的时候完全没打算告诉你这些,只想平平常常的见上一面,然后就回家的。结果现在呢?什么都被套出来了啊,剩下那点儿没说的,以张良的智慧,猜出来也不是什么难事。
简直输的惨兮兮。
对于叶暮月的这点儿小抱怨,张良很坦然的接下了:“月亮出来了。”他似乎忘了这时候自己还牵着叶暮月的手没放开,伸手去指的时候,连带着叶暮月的左手也跟着抬起来。
这场景实在是有点儿微妙。
叶暮月瞄了他一眼,把想说的话给咽了回去,附和道:“是的,月亮出来了。”
“我也该走了。”
“不能再多留一会儿吗?”张良挽留道。
叶暮月轻轻摇头:“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不能再耽搁下去了。”之前死赖着不走是因为约定,但现在人见了话也聊了,叶暮月觉得自己也没什么遗憾了,自然也该回家了。
事实上,就是叶暮月自己不主动走,她也撑不了多长时间了——况且,她到底不是无事一身轻呀。
虽不知是因为何事,但“那边”的师尊传来的信息里面的催促之意却是掩盖不住的。
“此后一别,相见不知何时。”叶暮月解下腰间长剑,青革翠质的剑鞘在月光下蒙上了一层温柔的银辉。她将这剑握在手中,往前递了递:“你我相交一场,作别也当有赠礼。我与此剑的浅薄缘分到此为止,子房你亦与它有缘,此剑便与你护身罢。”
张良小心的接了,佩剑对剑客的重要性他还是知道的,虽说叶暮月以缘分这种理由赠剑,但他还是忍不住多想了一点。
“这是日后相认的信物吗?”他温柔的注视着身形正在逐渐变得虚幻起来的叶暮月,强自开着玩笑。
“这样认为,也未必不对。”叶暮月说道,“若有相逢之时……便凭此相认,也并无不可。”她的声音也跟着身形的虚幻透明而一起低弱了下去:“子房……我们……”
最后几个字实在是太轻,才方出口便消失在了风里。
叶暮月闭上了眼睛,放任自己跌入回家的通道的同时,心中无由来的漫上了些许名为遗憾的潮水。
穿界的感受有些像是神行千里,都是短时间的昏眩。前者叶暮月才是第二次体验,后者却是经验丰富了——等到昏眩过去,睁眼的时机也选得恰恰好。
然而在这之前,先有熟悉的嗓音传来。
“暮月。”轻缓的声线里藏着温柔的笑意,“如你所言,我们又见面了。”
叶暮月带了点惊喜的顺着嗓音的来处看过去,见到青色衣衫——风格类似儒家道家混搭的青年正站在那里,腰间配着把青革翠质的长剑,微笑着看着她。
连那剑上镶嵌着的朱红色的碧海丹心都比不过这笑容来的夺目。
叶暮月觉得越界的后遗症大概又起了,不然她怎么会觉得有些昏眩呢?但这到底也并非是什么大问题,叶暮月眨了眨眼,借这个小动作抑制了一下自己的情绪。
然后定了定神,喊出了他的名字。
“子房。”
她说:“我该说好久不见,还是其他的什么?”
“什么都可以。”张良、或者说是凌虚真人走过来,像是之前——对他来说应该是很多年前那样,牵起了心上姑娘的手。“我来此处还没多久,对纯阳宫也不甚熟悉——现在时间还早,暮月能带我去逛逛吗?”
“好。”被牵手的时候,叶暮月下意识的反握住了张良的手,做完这一举动的时候,她才说了回答。
或许连她自己都没有发现——
喜悦已经将她彻底浸染。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我终于写完了!!!!!!!
想看什么番外可以提,还有之前的关于此君和浮筠想看的番外也可以提,总之我会先把这些梗记下来,然后等到武侠这一卷卷全部写完的时候把这些番外合成新的一卷放在综文卷之前这样的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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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未来的小良子撬了现在的自己的墙角。
其实一开始的时候我是想要把别离写的沉重一点的,但是想了想……这样似乎就有点崩人设了,毕竟都是经历过很多的人了,轻松点把还是。而且你看暮月不是立马就又见到人了吗——虽然子房的确是辛辛苦苦的等了好多年就是了……
嗯,你说历史上子房的那两个儿子?同人嘛,不该考据的地方就不要坚持符合好不好?你们就当他帮助刘邦平定了天下走完了属于留侯的轨迹之后就去修仙得了——娶妻?不存在的!儿子?收养的不行吗?——然后修仙有成成仙到了剑三,把凌虚丢出去造谣言说是留侯佩剑(某种意义上这也是实话)然后到了霸刀手里成了云裳的又到了暮月手里*(悄悄说其实他可以说是看着暮月从小不点长大的……这么说简直像是变态一样,算了,当他从暮月上了纯阳才找到人好了),觉得暮月到了遇见他的年纪了就开始死命的催吕纯阳把人送过去……嗯,就是这样的一个过程。
完全圆过来了,笑。
不过这个重逢我个人是非常喜欢的。
好了,暮月的故事到这里就告一段落啦,这个故事我真的写的超级累的……历史向的男神写起来超级担心崩人设(虽然现在看起来大概也崩的差不多了),写几段就卡,我又作死的给暮月设定了那种身份立场……emmmm,总之,能写完简直出乎我自己的意料。
你们能够一直看下来忍受呕的各种ooc神展开跳剧情乱胡扯也是非常感谢。
至于结局,我个人觉得在这里停下来就很好了。适当的留白有助于意境美,写的太多反而没意思。
非要说剧情的话——接下来他们就能正式的开始谈个恋爱了,但还是那句话,对子房来说,攻略老婆不难(立刻就能花前月下的那种),但是见家长……那简直是地狱级的难度,宛如一个十级萌新去打200级的高难度副本一样。
扑街都是轻的。
让我们为子房点个蜡烛(题外话,我突然想要写个暮月和天行九歌版本的子房……少年子房真可爱。这是来自颜狗的动摇。悄悄问有人想看吗?超过十个我就开坑!虽然填坑可能要等到这本写完,还有可能会和嫖二师公的那本放在一起写)
下一篇要写的是花蕊,cp是表哥。以及,花蕊的人设我要重点声明:她是一个只会医术的战五渣。不能开大也真的不会打架,温温柔柔的好姑娘说的就是她了。
最后,附赠一个彩蛋:吕纯阳其实就在边上——所以说其实子房是在当着暮月师尊的面在诱拐他徒弟,但是存在感生生被子房给搞小动作弄的很低——于是见到好朋友超级激动的暮月就忽视了自家师尊。
第45章 载酒寻欢
李寻欢遇到公孙秾华的那一年; 恰是他出关的第二年。
当年风流潇洒的探花郎如今也为情所困; 甚至不得不通过远走他乡这种手段来抑制自己的心情。借酒浇愁成了最后的消磨时间的办法。
他还新学了雕刻。
李探花无疑是个好学生,他高超的天资不仅体现在做文章学知识和练武上面,也体现在了雕刻上面。教他雕刻的人是个被他从沙匪刀下救下来的老师傅,擅长的是给人刻石雕作假山; 他跟着这位老师傅学了半个月,用刻刀刻出来的小像已经隐约的有了些精巧的轮廓出来了。
那双执笔的手轻柔的拂过小像的面容; 擦去了上面的木屑。
他看的那么认真,像是在透过这个小像在注视着其他的什么存在,又像是已经忘却了尘世的一切; 全心的沉浸在了自己的世界之中; 除了这个小像之外,什么都看不到; 什么都听不到——不,并非如此!
李寻欢小心翼翼的放下了小像。
他听到了呼救的声音。
文人墨客似的手自腰间取出了飞刀; 这是六如公子赖以成名的兵器。
刀很轻,很短; 也很薄; 几乎就宛如一片柳叶。这并非是什么不得了的神兵利器; 不过只是用凡铁; 再由市井中最平凡的铁匠; 花三个时辰打成的。如非要说它有什么不寻常的地方,那应当是小刀上刻着的那个李字。
这个字证明着兵器主人的身份。
柳叶似的小刀被夹在了指间,李寻欢凝神听着那越发微弱起来的呼救声; 试图判断求救之人身在何处。
片刻之后,他身形飞掠而去。
世人皆知李寻欢的飞刀例无虚发,却少有人知晓他的轻功一样高明。判断出了求救之人的方位之后,赶过去就成了一件简单的事情。
他到的也的确十分及时。
——恰好能够阻止恶人的暴行。
离得有些远,李寻欢赶到的时候来不及阻止那票悍匪将那水绿衫子的少女掳上马背的行为,只来得及甩出了指间的那把飞刀,钉住了他的喉咙,阻止了那人意图策马而去的行为。
公孙秾华几乎落下泪来。
这并非是因为恐惧,这种情绪早在被她那匪徒强行抓上马的时候就消耗的差不多了。也不是因为看到了那匪徒喉间不断涌出的鲜血,学医之人见过的血腥场面多了去了,虽说是第一次见到一个活生生的人在自己面前死去,但也不是不能忍受。
这泪水是因为喜悦。
得救了。
感觉也好,理智也好,都在这么说。
无比振奋。
公孙秾华费力的挣开了绳子,掏出原本打算放在最后的绝境之中使用的匕首又给那匪徒补上了一刀,然后用力的把他推下了马。虽说因为之前的挣扎奔逃耗费了太多的力气,而导致刺下去的时候手抖得厉害,以至于没能够刺中要害,但公孙秾华确信此人必死无疑。
连一个目光都没有投过去。
此人绝无生机。
不仅是因为那人喉间插着的柳叶似的小小飞刀,还因为她在这把防身的匕首上面抹的毒。
发作的非常快,毒性也非常剧烈……放在江湖上自然是十分珍贵的东西,但对于公孙秾华来说,也就是只要有药材就能配出来的情况罢了。就是世上仅有的奇毒,这时候也比不上她自己的性命来得重要。
诚然,用毒并非是什么光明正大的手段,但她一人孤身在外,武功不佳,唯一算得上是擅长的轻功放在江湖上也只是平平——又是女子,总该有些防身的手段。
这乃是理所当然之事。
公孙秾华天生武骨极差,在武功这块的天赋悟性也是差得很,完全和她在医术一道上成反比,就是把这世上最顶尖的秘籍放在她的手中给她苦练上个几十年,也只不过是个三流水平罢了。但她总也不能在谷中呆上一辈子,出门在外也总不可能依靠他人,用自己擅长的医毒来防身便是很正常的一件事了。
抢过了马匹控制权的少女左手一牵缰绳,并未趁着所有人都在围攻那位突然出现的文弱书生模样的侠客的时候逃开,而是咬着牙,策马朝着混乱战局的最外围冲过去。
哪怕害怕的不行。
这当然是很危险的行为,不管是试图吸引那些匪徒的注意力好减轻救命恩人的负担,还是直接就这样鲁莽的策马冲进混战之中,都是一个不小心就要送命的做法。
理智上,公孙秾华知道这时候最安全的选择就是立刻远远的逃开而不是再次冲进危险之中,最次的也得保持旁观保证安全,但——
“我怎么能够抛下自己的恩人不管?”水绿衫子的少女说的理所当然。
她这时候回想起自己之前的行动行为依旧觉得害怕,那是真真正正的同死亡擦肩而过。打红了眼的匪徒不会顾忌人和事,连自己的兄弟都会误伤,别说是她这个突然插·进来的外人了。好些次,公孙秾华差点就丢了命。
也亏得李寻欢抽得出手,哪怕是在被围攻,也依旧游刃有余,能够时不时的给公孙秾华支援一二,保她性命。
但也只是如此了,性命无忧,一些伤势却是不可避免。
公孙秾华肩背上被砍了好几刀,脸上也有被马鞭刮过的擦痕。少女医者随身带了不少的药物,肩背处的伤在洒了药粉之后已经止住了血,但被利器划开的衣裳却是恢复不了了,雪白肌肤隐约可见,只能羞红着脸裹着李寻欢友情出借的外衫遮挡。
脸颊上的那处伤仍在渗血,配上她因为疼痛而偶尔皱起来的面容,看起来实在可怜。
又狼狈。
但这并无损于少女本身自有的那份光彩。
外表的凄惨狼狈不值一提,李寻欢由衷的觉得,少女眼中的光才是最动人的色彩。
水绿衫子的少女语气坚定地陈述着自己的想法,并不因为救命恩人的武功高强就说服自己袖手旁观,哪怕心中十分害怕,也还是鼓起勇气冲进混乱的战局之中,试图用自己的方式来帮助恩人。
虽说险些帮了倒忙,但公孙秾华的出发点是好的——李寻欢想,就已经足够了。
这份心意,无需其他点缀,便已经非常的动人了。
胜过世间无数。
小李探花微微一笑,虽是在坏境恶劣的荒漠之中,没有鲜花美酒也无名士墨客,但这时候……他却久违的有了挥墨作诗的冲动。
作者有话要说: 是说,为什么昨天全是让我开坑的?
没人点番外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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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最开始这个故事的名字是想要用一枝春或者罗浮梦的——都是梅花的别名,而梅花我觉得又很适合表哥,然而整篇文的格式都是三个字……这样格式不对啊捂脸,最后还是选定了载酒寻欢四个字。
虽然公孙姑娘一直在致力于让表哥戒酒……不对,是控制喝酒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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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姑娘,全名公孙秾华,小名花蕊,是个只会轻功,专精医毒的战五渣。
只会一点拳脚功夫,还都是花架子。
但是非常固执,对于自己坚持的准则。是个好人,很善良。
这大概是我写过的最从心的一个女主了……但是没办法,花蕊她就是这个人设啊!
以上。
第46章 载酒寻欢
欣赏归欣赏; 该说的事情还是要说的。
李寻欢很耐心的听完了小姑娘嘟嘟囔囔的心里话; 而后道:“在那时候,保证自己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事情。姑娘武艺……”说道这里的时候他顿了一下,像是在思考自己的用词,试图寻找一个能够客观的说出事实又能够不伤害眼前少女自尊心的词语。
只是没等他找到; 公孙秾华便先一步开了口。“恩人无需顾忌,我武艺不佳; 这本就是事实,没什么可掩饰的。”
对说出了事实的人生气也全无理由。
事实上,武艺不佳这四个字放在公孙秾华身上都能算得上是客气词了。虽说拜了个武功好医术超棒的师父; 但公孙秾华半点没学到自家师父的武功; 江湖人为之痴狂的武功秘籍放在她手里就只有被垫桌子的下场——因为死活看不懂,也就只能当作废纸来处理了。
和她师兄简直就是两个极端。
一个长于医术却死活没法把武功提上去; 一个是个武痴天天都能开发出自己的新招式看医书却不消半刻钟就能睡着,天知道当师父的为此操了多少心; 试图将两个徒弟均衡一下。
简直恨不得把两个徒弟捏成一个——这才是他完美的传人啊!
只可惜这样就只能是想想罢了,真捏起来……当师父的很心累的承认自己没这个本事。
李寻欢道:“姑娘无需这般客气……”他顿了一下; 而后道:“在下李寻欢; 姑娘随意称呼即可。”
“六如公子?”公孙秾华歪着头问道。
李寻欢:“……”虽然这的确是他外号没错; 但为什么……被当面喊就觉得这么的奇怪呢?
难道是他太久不曾同江湖中人交往; 已经有些不适应了?
李寻欢内心困惑; 公孙秾华却是没觉得有什么不对的。李寻欢这个名字在江湖上名气还是很大的,小李探花和六如公子是他流传最广的两个名号。前者是因为他曾是朝廷殿试第三名探花,故人称小李探花; 只是之后厌倦功名,弃官归隐。后者则是因为他贪酒如命 、嫉恶如仇 、爱友如己、挥金如土、出刀如飞 、视死如归,故而在江湖上被称为六如公子。
小李探花说起来未免有些吹捧之嫌,公孙秾华觉得还是六如公子合适一点。
“在下公孙秾华。”礼尚往来,公孙秾华也报上了自己的名字。
但她的名气肯定不可能和小李探花比就是了。
毕竟她还没出师呢,在这之前也完全没走过江湖做过什么扬名的大事……这次从谷里跑出来还是偷溜的,一路上也不知道要往哪里去,不过随处乱走罢了。
李寻欢苦笑道:“姑娘实在无需这般……”他的目光在公孙秾华尚且带着点青涩意味的面容上划过,说道:“我痴长你几岁,公孙姑娘若是不嫌弃,唤我一声李大哥便是了。”
“李大哥。”公孙秾华从善如流,喊了一声之后又道,“既然如此,李大哥也莫要唤我公孙姑娘了,听起来实在客气。”
也实在生疏。
“李大哥直接唤我花蕊便好,师父一直都是这么叫我的。李大哥不是外人,便也这般唤我可好?”
公孙秾华笑容十分甜蜜。
李寻欢下意识的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花蕊?”
“嗯!”被喊到了小名的女孩子笑容灿烂,她本就生得一副好容貌,笑起来更是宛如夏日繁华般明媚鲜艳,烂漫动人。
漂亮的有点灼眼了。
李寻欢本能的想到了他生命中最为眷恋的那个女子。
和公孙秾华几乎相反,如果说公孙秾华是夏日原野中盛开的绚烂花朵,那么他心中所牵挂的林诗音便是冬日里迎着严寒盛开的清美梅花。坚韧又娇弱,需要人好好呵护才能抹去眉间愁绪,绽放出最美的笑靥……李寻欢无声的叹了口气。
他强迫自己忽视了心口的抽痛,告诉自己表妹已经是龙大哥的妻子了,你们现在只是兄妹而已。
不能越界,无法放下。
不能去想,无法不去想。
不能爱她,无法不去爱她。
他的心里实在是难受的厉害,像是公孙秾华这样简单纯粹的女孩子都发现了他面色不对。水绿衫子的女孩子凑过来,脸上全是担忧:“李大哥,你怎么了?可是方才被伤到了,还是旧伤复发了?”她神色慌张,张口便是大段的关心。
谁不乐意被关怀呢?李寻欢也是乐意的,他很耐心的应和着公孙秾华的问题,也很配合的让公孙秾华把脉开药——却死活不愿意戒酒。
“李…大…哥!”小姑娘简直要气疯了,她使劲的挥着手,试图用肢体动作来表达自己的不满,“你到底有没有听我说话啊!”
李寻欢很好脾气的应道:“在听的,花蕊。”
公孙秾华气急:“你到底知不知道,这样喝下去会有什么后果啊?李大哥!”她大喘了口气,“你的身体会完全垮掉的!”
“我有分寸的。”李寻欢温和的安抚着暴躁的小大夫,同时还不忘开自己的玩笑,“花蕊,你难道不觉得,要让一个酒鬼戒酒,这件事实在是太过于强人所难了一些吗?”
公孙秾华一脸的不可置信:“李大哥你居然说自己是酒鬼?”
“六如公子,本就是嗜酒如命之人啊!”李寻欢放声大笑,笑完了之后还不忘凑近打开了塞子的酒囊,在嘱咐自己少喝酒的大夫面前痛饮了好几大口。
简直就是在作死。
公孙秾华的表情迅速的阴沉了下来。
当大夫的对病人总的来说也就两种态度,要么随便你怎么作死,反正该提醒的我都提醒了,你要是不想活了我也没办法,懒得管你;要么就是该说的都和你说了你怎么还作死,要作死也不要在我面前作好吗,看我不治好你这毛病。
公孙秾华就属于后一种的情况。
公孙姑娘极度厌恶病人在自己面前作死,这会让她觉得自己的一番心血都白费了一腔心血都付之东流,以及……引发强迫症。
完全看不下去,恨不得一银针戳下去把人放倒灌药!
李寻欢毕竟是她救命恩人,一样是不听话的病人,但公孙秾华对救命恩人总是要更加的多几分耐心的。这具体表现为,她忍住了抽银针的冲动,而是继续好声好气的给李寻欢说明他再这么酗酒下去会有什么样的恶劣后果,天不假年什么的真的不是空话啊!
李寻欢听得认真应的真心,只是奈何,听过就忘。
公孙秾华简直要被他气疯。
“李大哥你就这么糟蹋你自己的身体吗!”
作者有话要说: 写到最后一句的时候我的脑子里全是:你就这么糟蹋你自己——这种对被糟蹋之后的女孩子的怒其不争。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鬼知道我是怎么想到这种地方去的啦。
公孙秾华的师父是原创人物,从头到尾都不会出现名字,你们只要知道他武功好医术棒就好了。
公孙秾华小名花蕊,小名取自花蕊夫人——所以公孙秾华理所当然很漂亮。
虽然李寻欢也喊花蕊的小名,但是不要多想,花蕊还小,他们有进度起码得是七八年之后。
以及,不管是李寻欢还是花蕊,都是有初恋的人。现在他们各自都爱着自己的初恋,就是这样。
这样才公平·jpg
人生嘛,谁没几个初恋。
第47章 载酒寻欢
这话纯属公孙秾华一时气急之下的口不择言; 话刚出口她便本能的觉得有些不对。李寻欢为此而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 这更加叫她惴惴不安起来。
“李大哥……”
“无事,花蕊。”李寻欢对着公孙秾华宽慰一笑,“你并没有说错什么。”
他的确就是在糟蹋自己的身体。
在找死。
或者换个更加柔和一点的说法,自我折磨。
心中的伤痛无法抑制; 亲手将心中所爱之人推给他人,哪怕用“我没法给表妹幸福”、“龙大哥会对表妹很好”这种的理由来说服自己——
李寻欢想; 他果然还是无法放过自己。
表妹是他心中永远的伤痕。
世上没有永远的伤口,这伤口本来也可痊愈,只是他却不愿意如此。一次次的回忆过去; 一次次的将伤口挖开; 露出里面淋漓的血肉,然后浇上烈酒……很痛; 但是这样的伤痛,比起内心长久缠绕的自我责罚来; 却实在算不上什么。
公孙秾华简直目瞪口呆,说真的; 公孙姑娘觉得自己也算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了; 但是对于李寻欢这种热衷自虐的奇葩……
“我可真是开了眼界了。”她喃喃自语的说道。
李寻欢听到了; 却没说什么; 只是道:“花蕊; 你怎么会在此处?”
“我为何不能在这?”公孙秾华反问道。
李寻欢道:“自然是因为,花蕊你一点都不像是边关女子。”
不管怎么看公孙秾华都不像是边关的女子,她身上没有边关的风沙气; 反而像是江南水乡养出来的姑娘,一身的娇嫩婉转。她是那种被娇养着长大的小姑娘,天真无邪不知世事,这种女孩子在外面无疑是最容易被打主意的,想来之前的那些沙匪也正是如此才盯上了公孙秾华……毕竟公孙秾华的那张脸是真的漂亮。
世人夸赞女子的时候多喜欢用花来做比,李寻欢也不例外。
他见过许多的女子,也看过不少的美人,她们都是各种各样的花朵,例如他深爱的表妹林诗音便是一朵梅花。而公孙秾华——很难以某一种具体的花朵去比喻她。她的笑容是夏日原野上肆意绽放的绚烂花朵,温柔下来的时候又像是拂面春风。
少女还未完全长开,但也可窥见日后丽色。
也怪不得那些沙匪会动心了。
这样一位显然是异地而来、与本地势力毫无牵扯,自然也就毫无靠山的美人出现在他们的视线之中,自然就像是闻到了血腥味的野兽般追了上来。
被仔细解释了一番自己和土生土长的边关女子到底有多少差别的公孙秾华垮下了肩膀,亏她还以为自己装的不错呢……居然还有这么大的漏洞。
李寻欢以长辈的姿态宽慰了公孙秾华几句,又重复了一遍之前的问题:“花蕊,你怎么会在这里?”这样娇生惯养的小姑娘孤身一人出现在边关,怎么想都是有内情啊。
小李探花忍不住又想开始管闲事了。
不,不对,怎么说花蕊都唤他一声李大哥——朋友的事情怎么能够叫做闲事呢?
公孙秾华依旧垮着肩膀,低着头不说话。
显然就是很有隐情的样子。
李寻欢沉吟片刻,决定还是不问了。小姑娘不想说,他也不能逼着人说出来不是……等等!!!他突然站了起来,脸上的表情几近惊恐,问出的话语也是小心翼翼的很:“花蕊。”他努力的放轻了嗓音,“你哭了?”
小姑娘不说话,只是那细细的抽噎声又重了一点,哭的更可怜了。
虽然依旧是埋着脸看不到表情神色,但莫名其妙的就是给人以一种这样的印象。
李寻欢鼓了好久的勇气才伸手碰了碰公孙秾华的手臂:“难过的话……”他努力的回想着从前——不,是在很久之前的幼年期的时候——是怎么哄表妹的,试图照搬过来哄一哄新认识的小朋友。“愿意说出来吗?会好很多哦!”
“说出来有什么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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