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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之天下为棋-第1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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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族长和长老都跪了下来,那些部落里妇孺连忙爬下篷车跟着跪在了地上。那些男人刚开始看到这样的景象也呆愣住了,直到女人和孩子们爬下了车,他们才反应过来,纷纷跟着下马跪拜。
礼毕,年迈的长老最先站起来,转过身来,对着依旧跪拜在地上的族民道:“天神没有得到满意的祭品,我们必须举行一次祭祀——最高级别的祭祀。”
他的族民没有意义,只有一个人例外,这个人便是部落里面最为勇猛的勇士。按照草原上的规矩,最勇猛的勇士有资格最先挑选战利品。除去那些献给大部落的礼物,部落里最好的战利品往往不是在族长和长老的手中,而是在最勇猛的勇士手里。
这跟大齐有很大的不同。也许是因为他们刚刚从蛮荒走出来,也许是因为生存的艰难,在很多事情上,这种小部落表现得比大部落和部落联盟更加公平公正。因为公平和公正是部落凝聚力的根本,没有了公平与公正,就是亲兄弟也会落到自相残杀的地步。
也正是因为这种公平与公正,也使得需要举行某种级别之上的祭祀的时候,遭遇到损失最严重的,将是部落里面最勇猛的勇士。
因为他拥有整个部落里面最漂亮的女人和最多的财富。
莫日根,这个以箭术震慑了整个部落的男人眼下就拥有整个部落里面最漂亮的女人。这个女人不但是他的恩人。还是他心心念念花了好大力气才弄到手的女人,更甚者,这个女人的肚子里还有他的孩子!
看到族人将目光都停留在自己的身上,莫日根站直了自己的身体。
他知道,族人在等待自己的决定。
“我,我不愿意。塔娜有了我的孩子。按照规矩,怀着孩子的女人可以不用成为祭品。”
长老将自己的目光转向自己的妻子。这位老妇人立刻带着几个年长的女人来到那个名叫塔娜的女人身边。仔细检查过之后,对着长老点了点头。
长老看见自己的老妻对自己点头,只得道:“既然塔娜已经怀孕了。那么就选俄日敦塔娜。”
人群中传来惊呼声,有一小撮人乱成一团。
有人昏倒来了。
俄日敦塔娜,翻译成汉语就是宝珠。能够被称为宝珠的女孩,他的家族一般来说肯定是某个部族里的嫡系。或者干脆是族长、长老家比较得宠的女儿。这个被选中的孩子就是族长正妻的女儿,也是长老的外孙女儿。
作为草原上的女孩。他怎么会不知道祭礼的事儿?只是作为一个小女孩,他始终对父亲和外祖父抱着一丝希望,认为自己不会中选。毕竟在此之前,他还有一个被唤作明珠的异母姐姐。虽然这个姐姐被献给了苍狼部成为苍狼部某个头领的侧妻。可是部落里面的第一美人到他头上没多久,就被莫日根新娶的妻子给拿走了。
这才是他最难过的事。他从小就喜欢莫日根,甚至整天跟在莫日根身后跑。可是部落里面人都认为他的姐姐跟莫日根才是一对。等姐姐离开了。莫日根又买回了一个女奴,不但将之取名为塔娜还悉心地照顾他、让他行驶妻子的权利管理自己的财产。却不愿意娶他这个被父母和长老捧在手心儿里的、新出炉的部落第一美人。
这对俄日敦塔娜无疑是个极大的打击。
为此,俄日敦塔娜已经难过了好些日子,甚至在背地里不知道诅咒了被取名为塔娜的女人多少次,希望这个女人永远地消失。看到面前这副绿与白的景色的时候,他就以为上苍终于听到了他的声音,谁想到,最后这件事情还是落到了他的头上。
俄日敦塔娜承受不住打击昏过去了,可是他的母亲却舍不得女儿,当即就站了起来:“长老,昨天我做了一个梦,梦见天上的星星掉在了大地上。星星是天神的财产,如果我们把天神的财产归还给天神,应该能够平息天神的愤怒。我们毕竟只是一个小部落,也拿不出什么体面的祭品,如果能够找到天神财产,想来那是献给天神最好的礼物。”
部落里面的长老,不但是部落里面最有智慧的人,还是部落里面的医者和巫师。草原上的人很迷信,很多草原人都愿意相信,巫术这种东西是会伴随着血统而传承的。长老既然是部落里面的巫师,那么他的儿女和子孙的身上也会带上巫觋的色彩。既然长老的女儿这么说了,那么一定是神启。
长老也舍不得外孙女儿,便顺着女儿的话道:“那么,你可知道那颗星星落在哪里了么?”
那个女人伸手一指,道:“顺着这个方向,沿着冰雪的痕迹往前走,就能够找到那颗星星。”
族长和长老对视一眼,立刻达成了一致。
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这个部落显然已经走不了了。女人和孩子们继续留在篷车上,而男人们则跨上马匹沿着冰雪的痕迹往前找。
作为部落第一勇士,莫日根当然是第一批出发的人,他没有看到,自己妻子的马车被安排在了最外围。
人的左脚跟右脚看着是一样长短的,可实际行走的时候,右脚迈出的距离会比左脚多出那么一点点。如果地形复杂也就是算了,如果地形平坦又足够广阔,周围又没有参照物的话,那么人就会在大地上绕上一大圈,最后回到自己出发的地方。
这一点对于大多数生物都是一样的。
哪怕这些勇士们顺着地上的冰雪没有找到替代品的。他们回来的时候,看到的也只会是处于外围的女人。
这也是属于长老家传下来的智慧,如今也不过是被一位母亲利用了而已。无论最后归来的族人们发现的第一个女人是不是莫日根的妻子塔娜,对于这位母亲来说都无关紧要。他只要自己的女儿平安无事就可以了。
对于这一切,贾玖一无所知。他将马匹的缰绳松开,让马匹在周围自由的行走、进食。他很确定这些马匹不会到处乱跑。因为在此之前,他已经将周围撒上了狼血。
因此。在篷车里面远远地听到马匹的长嘶声就一点都奇怪了。
听到远方传来马匹的嘶鸣声。贾玖立刻冲出了篷车。他先将目光转向了自己的马。那四匹马正好凑在一起吃草呢。
贾玖立刻就来的兴致。
在收拾那群马贼的时候,因为看到尸体里面有很多被马贼砍翻砍死的汉家女子,所以那会儿贾玖也有些控制不住自己。不免用上了大招。那些马贼们固然是挡不住这样的大招的,可那些马匹和牛羊也一样没有办法抵挡住贾玖的攻击,不是被砍成了几块就是化成了血沫。
现在,贾玖发现不方便了。
因为没有替换的马匹。他就不得不停下来休息。这让他觉得很不爽。按照他原来的计划,草原上的人口大约超过了两百万。如果想要让草原对大齐的威胁降低到一定的水平以下,那么,就先要让草原上的人口降低到某个水准以下。
而这个水准,贾玖认为二八理论是个很好的参考标准。如果只消失了两成的人口。那么草原上的人只会觉得自己受了侮辱,进而产生极大的凝聚力,从而给大齐带来更大的威胁。可要是消失的人口达到了八成。那么,草原上会有大量的草场空出来。这个时候。即便大齐什么都没有做,看到那么多空出来的草场,那些草原上的人也会坐不住的。对于草原上的人来说,草场才是部落延续的基础。
所以,目前只杀掉了四十来万人的贾玖觉得,自己只不过达成了四分之一的任务,还有四分之三等着自己去完成呢。
问题是,草原上的冬天来得很早很早。如果不能在八月之前完成任务,他就不得不在冰雪里面继续奔波。那样的话,也许今年他还不能回去。
这无疑不是一件好事儿。
毕竟年下乃是一年里面最重要的祭祀。他已经误了清明以后的祭祀,误了这年前的祭祀,只怕有人会闹腾不休,对自己也好,对自己的家族也好,都是不利的。因为在世人的眼中,贾玖是道门弟子,而道门是不能插手草原之事的。即便自己建了巨大的功勋,也不能宣之于众,更不可能成为自己的护身符,反而有可能成为自己的夺命符。
如果让人知道自己不顾祭祀先人的重要性,反而跟男人来战场上争功,那只会给自己带来无数的麻烦,甚至有可能自己现在的一切都会失去,比方说朝廷的册封,还有嫡女的身份。就是道门也不可能为自己说话。
所以,贾玖需要马匹。
当然,如果有个助手什么的,那就更好了。可以帮助自己驾车,也可以代替自己伺候车里的那位娇贵的公主。而自己则可以解放出来,直接去找那些狄人的麻烦,而不是只能守在这里,浪费时间。
听见马匹的嘶鸣声的时候,贾玖还以为是野马群。这才草原上很常见。草原上多的是野马群、野牛群、野羊群。如果能够降服,那是一笔很大的财富。哪怕只是其中的一群,放到大齐的集市上也是一笔庞大的财富。
要知道,大齐有的是人愿意在好马身上花费巨额的财富。每年大齐的马市上都会有人在马匹上一掷千金。一千两以内的马都不是什么好马,真正的好马,就是砸上三五千银子都不稀奇。
而大齐的马匹拿到草原上,什么都不是。
只可惜,贾玖没有这么多时间浪费在这里,他只能用最粗暴的方式,把马肉带回去。
没办法,谁叫他没有可以装活物的随身空间呢?不过蚊子肉再小也是肉。只要能够带回去,他自有用处。
贾玖无比欢喜地等着财富掉进自己的口袋。
现实给了贾玖一个耳光。竟然有人对着他射了一箭。贾玖手中一挥,或天戟一扬,那支箭就掉在了地上。
贾玖对着地上的那支羽箭瞪眼,却不知道远处有人也在惊叹。
草原上的弓最远也就能够射五百步的距离而已。这样的好弓,还是那些大部落的镇族之宝,跟莫日根这样的小部落的勇士,他能够使用的,也就是三百步的强弓。这还是部落为了招揽勇士特别花了大价钱弄到手并且花大力气经常保养的。加上弓矢宝贵,所以草原上的射手们并不会把弓拉满,那会让弓矢深入泥土从而限制了弓矢的寿命。
莫日根也一样。
当然,莫日根没有拉满弓的另一个理由便是,怕对面的那个小女孩就是所谓的天神的财产。如果是那样的话,不小心把人射死了,那么接下来死的就是他的妻子和孩子了。为了自己的妻子和孩子,他必须带一个替代品回去。
所以那支箭矢,他还特地折掉了箭头,却没有想到对方会直接拿出武器将之击落。
“咦,你们看清楚那丫头是从哪里拿出那把武器的么?”
发现贾玖并且看到他把箭矢击落的人可不是一个,当下就有人追问了。
长老的儿子高勒奇是第一个对贾玖的武器提出异议的人:“你们没有发现他手里的武器很特别么?那可不是我们惯用的武器,倒像是南面的武器。可要说是武器,是不是太闪亮了一点。我觉得那东西上面镶嵌了太多的宝石。”
另外一个人笑道:“那不是更好?宝石拆下来,正好可以用来换粮食。高勒奇,我原来以为你姐姐是为了不让女儿成为祭品才这么说的。看起来,你姐姐比你有天分哦。”
莫日根听了也凑趣道:“我听说过这种武器。他的名字叫做方天戟,能够使用这种武器的人,在南面的历史上,从来都是被君王们争相拉拢的绝代猛将。不过,我从来不知道会有人在武器上镶嵌这么多的珠宝。”
的确,方天戟是在类似铁制枪尖的两侧带有称作“月牙”锋刃的长兵器。其中,把带有两个对称月牙锋刃的叫做方天戟;而把只有一个月牙锋刃的单称青龙戟或戟刀。方天戟中最有名的就是吕布使用过的方天画戟。但是,即便是被称为方天画戟,实际上也是黑漆漆的。
作为一个神射手,莫日根的眼睛自然是好使的。他一眼就看到了对方手里的方天戟的与众不同。作为在战场上使用的武器,杀伤力固然很重要,这重量也是相当重要的。如果太重,只会消耗使用者的体力。而战场杀戮是最消耗体力的,再增加额外的负担,只会让自己的陷入险境。
就跟雕弓的传说一样,武器上有了太多的装饰,武器的锋利程度也许不会有太多程度的损失,但是坚韧度和持久度就会受到影响,甚至镶嵌了宝石的地方也会成为武器的弱点,从而影响战斗最终的胜利归属。所以,哪怕是君王的仪刀,也只会在刀鞘上进行装饰,而不是在刀身上镶嵌珠宝。
能够使用方天戟的人无一不是战场上的悍将,可是没有人会这么糟蹋自己的兵器。
莫日根无法解释对方的行为。
除非对方有绝对的自信,否则,莫日根也只有用天神的财产来形容对方了。因为只有传说中的天人才不会在意这些。
正文 26隐秘
贾玖并不知道这些。他对这地上的那支箭矢皱了皱眉头之后,立刻跳起来。
他的武功比这些草原人高多了,自然也不会有什么势均力敌的战斗,有的也只有一面倒的屠杀。
或天戟往前一砸,气劲激射而出,将挡在前面的狄人连人带马切成两片。
或天戟斜扬,寒光一闪,狄人半个身子掉在了地上。
或天戟横扫,狄人不是头颅飞起就是被腰斩。
《兵甲武经》可不是一般的武学,或者说,将《兵甲武经》任意一卷修炼到某个地步,自然而然就会修炼出剑气。不用跟别人短兵相接,光这道气劲就能够让贾玖才横扫草原。除非有跟他一个等级高的武者,否则也只有被他完虐、屠杀殆尽的下场。
一个总人口也不过一百来人的小部落,又能够派出多少男人?又能够有多少真正出彩的人物?
杀掉这些人,对于贾玖来说,花费的时间还不够他抿一下头发。连热身都算不上。倒是清理战场花费了他不少功夫。
在执行斩草除根的时候,贾玖遇到了一点小麻烦。
当他杀掉了大部分人,当他杀掉了那些想要逃跑的人,当他将或天戟对准最后那个一身狄人妇女打扮、温顺地低着头抱着肚子的女人的时候,一个年轻文士从天而降,架住了或天戟,让贾玖的攻击落了空。
嗯?
贾玖定睛一看。对方的年纪不大,光从那张脸来判断,也不过是二十来岁的模样。可若说他只有十来岁。对方的气场潇洒连打也不大像,可要说对方年过三十来吧,对方的脸也太嫩了一点。
剑眉星眸,神采飞扬,面若桃花,宛若好女,清朗俊逸。满身书香。一身月白底子浅碧色镶边的文士袍,恰到好处地勾勒出对方修长的身材。而对方也恰到好处地展现出了这身月白风清的意象。
贾玖可以清楚地感觉到,对方武学修为不低。
至于对方的相貌与一身气度,如果这里不是草原上,如果不是在道门见多了美人。如果对方不是架住了贾玖的或天戟,也许贾玖还会花痴一下。
可现在么,贾玖皱着眉头,非常不爽地道:“让开!”
对方摇摇头,道:“姑娘,你今日地杀戮已经够了。”
贾玖哼了一声,道:“够了?你在怜悯他?即便我不杀他,他也没有办法一个人在草原上生存。这里方圆几十里,没有一个部落。他最终的下场也只有成为荒野中的一具尸体。更甚者。可能连尸体也留不下。荒野上有的是狼和豹子,还有野狗。死亡才是对他的怜悯。”
“即便是如此,在下也希望姑娘能够放过他。他腹中还有无辜的孩子。”
“无辜?孩子?这个世界上又有谁是无辜的?就凭他是狄人。他就不无辜!”
“可是他的母亲是齐人。”
“嗯?”这句话终于吸引了贾玖的注意力,“你怎么知道?”
对方笑笑,眼神一转,示意贾玖几乎可以说是架在他的脖子上的或天戟。贾玖皱了皱眉头,在对方的微笑中不但没有收回或天戟,反而将或天戟往下压了压。将之直接架到了对方的脖子上。这让这位见惯了女孩子羞红的模样的贵公子不觉微微瞪大了眼睛。
只听一把柔柔的嗓音带着三分清愁三分的江南烟雨在这位贵公子的身后响起:“妾身出自会嵇山赵家,三年前听信流言离家逃婚。落入贼人之手,辗转流落草原。这位乃是妾身的表哥,也是妾身原来的未婚夫婿。商公子,妾身会有今日乃是咎由自取。也不必将妾身下落告知家人,就当我当年落水之后就已经去了罢。”
贾玖眯起了眼睛,倒是那位商公子却是叹息一声:“表妹何出此言。”
那赵氏摇了摇头,道:“商公子,妾身并不是以进为退,也不是为了得到公子的照拂。你我两家都是江南大家,以商家与赵家在江南的地位,绝对不会允许家里发生如此丑事的。妾身就是回去了又如何?不过是玷污门楣自取其辱而已。昔年妾身犯了错,就应该承担后果。与年龄无关,与公子亦无关。”
“那你腹中的孩子呢?”
那赵氏低着头默默不语。
贾玖听了,倒是追问了一句。
那赵氏回答道:“这孩子的父亲乃是流落到草原的大齐将士与女奴的后人,从外貌上看,跟大齐人无异。”
贾玖冷冷地道:“可是他已经死了,而且是死在我的手里。”
赵氏点点头,道:“妾身知道。妾身会去边关附近的城镇,嫁一个齐人,然后把这个孩子养大。姑娘放心,这孩子身上流着齐人的血,他永远都是齐人的子孙。不会有心向草原的事情发生。妾身不会允许的。”
贾玖定定地看了这赵氏好一会儿,这才收起了或天戟,道:“如果是这样。今天我可以放过你。不过,接下来,我会亲自监视你。只要你有一点异心,我会将你斩之马下。”
那女子依旧柔顺地点点头,却没有理会那位商公子,而是爬上了身后的马车,自始至终没有看对方一眼。倒是那位商公子,对着这个女人的背影欲言又止。
贾玖也没有理会那个一副贵公子做派的男人,而是冲了出去,将所有能够带走的物资统统带走。无主的篷车被拆解开来,框架归框架、毡子归毡子、木料归木料,都分门别类地储存好,就连那些箱笼里面的东西也被装了起来。成群的马匹、牛羊被屠杀之后装进了储物袋,就连篷车上的草料也被拿走了,只留下了满地赤裸的尸体。这些尸体上的衣物和武器,甚至是臭烘烘的靴子都被拿走了。
那位商公子很惊讶地看着贾玖完成了这一切,道:“你怎么都拿走了?”
贾玖看了他一眼。
难道重点不是自己怎么有办法把一般情况下必须借用几十辆大车才能够装得下的物资都带走么?
不过,这样也好。
贾玖咳嗽了一声,道:“你是谁?”
对方一笑,行了一礼,答道:“在下余杭商清逸。”那言行举止说不出的洒脱风流。
只有籍贯和名字,这样的人,不是对自己和自己的家族的影响力有足够的自信,就是大白痴。不过,看对方的模样,显然不是后者。
贾玖盯着对方看了一眼,转身就走。
在这个年代,女孩子是没有婚姻自主权的,跟贾玖这样的未来秀女,他们的婚姻甚至不是掌握在自己的家族手中。这样的女孩子,在婚姻上根本就没有自由,贸然对其他男子倾心什么的,不但是自寻烦恼,也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对自己危险,对自己的家族也危险。
眼下就有一个前车之鉴,没有必要为一个不可能走到一起的人浪费心思。
倒是那个商清逸,看到贾玖转身离开,他竟然驾着那个赵氏的篷车跟了上来。
被生理痛折磨得头昏眼花的长乐公主一觉醒来,篷车里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不说,四周还变得静悄悄的,除了风声和碧浪之声什么都没有,让他以为自己又一次被抛下了。
缩在篷车的角落里面,用毯子将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可是这胸口却一点一点地发冷,冷得他忍不住将自己的头也包了起来,却依旧挡不住那股子寒气。
长乐公主冻得在毛毯里面直打哆嗦,直到听到贾玖的声音:“公主殿下,你这是怎么了?如果怕冷的话,记得多做些毯子。顺便说一声,我的针线活可不好,帮不上你的忙。”
长乐公主浑身一震,定了定身,慢慢地掀开毯子的一角,道:“本宫可是听说,贾将军的衣物可是某人亲自准备的。”
贾玖很大方地答道:“那是当然。我身边那么多丫头,谁不能做这个呀?哪里需要我亲自缝制?只要画好花样子、定下衣料,家里有的是绣娘跟擅长针线活的丫头。若是祖父和叔父的衣裳都要我们三个不出十岁的小丫头亲自动手,我们老太太哪里坐得住?!”
长乐公主对贾玖的厚脸皮相当无语,更让他无语的是,这个小丫头根本就不给他面子。
不过,长乐公主觉得,贾玖的态度还成。没有把他当成玻璃美人一样,认为他经过了那些事情之后就爬不出来了。若是贾玖是那种态度,长乐公主会更加难受。
现在这样么,利用手里的一切资源跟自己讨价还价、斗嘴耍赖,这样的体验对于长乐公主来说,还真的很稀奇。更重要的是,贾玖从来没有因为和亲一事轻视过长乐公主,而长乐公主也不认为贾玖会因为和亲的事儿轻视自己。
若是贾玖是那样的人,当初他在宫里的时候就不会跟自己说那番话,也不会从死人堆里面把自己扒出来,更不会为自己耽搁时间。
即便对方救自己也是别有所图,但是这种图谋也在长乐公主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所以,长乐公主也乐意跟贾玖在这种小事上斗嘴、打发时间。
不过,看到商清逸的时候,长乐公主却是浑身一震。
正文 27痛苦的选择
男人!
看见商清逸的第一个反应,长乐公主不是去端详对方的模样,而是飞快地缩到了篷车栏杆的后面。
长乐公主的动作真的是太快了,快得让贾玖有些反应不及。
长乐公主不过是躺了两天就能够跟他互相吐槽外加争执到底是谁洗衣服谁洗碗了,贾玖还以为他已经走出来了,却原来这家伙不过是在装而已。
贾玖微微耸了耸肩,道:“你认得这家伙?”
长乐公主没有回答,却是抓住了贾玖的手腕不说话。
贾玖略带夸张地道:“说起来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人呢。自我介绍的时候,直接就说‘在下余杭商清逸’,好像这个名字多有名似的!他那种语气,就仿佛在说‘庶民,跪下对本公子感恩戴德罢!’擦!好像本姑娘不知道他就十恶不赦一样!”
长乐公主哼唧了一声,道:“你当真不知道?”
贾玖道:“我应该知道么?朝堂的殿上人里面,可没有姓商的。”
就跟衙门里面的升堂一样,在皇宫里面,也有升殿一说,其实是指臣子们面见君王的行动。虽然说天底下所有的臣民都跪伏在君王的脚下,实际上有这个资格在同一间屋子里面向君王下跪的其实身上的品级都不低。品级不够的,即便君王宣召,也只能在门槛外面跪着。
狭义的殿上人自然是前者。而广义上的殿上人,则包括了被君王宣召或者有可能被君王宣召的人。
贾玖说的其实是广义上的殿上人。
不过,现在么。他理所当然地被长乐公主取笑了:“都说你是个有心的,怎么这会儿就这么缺心眼儿了呢?商家现在是不出名儿,可在高祖皇帝刚登基的那会儿,他们家可是有名儿的商半朝!宫里好几位娘娘都是出自他们家的。不止如此,皇祖父的生母和养母都是他们家的女儿。只不过,皇祖父被立为皇太子之后,他们家就渐渐地淡出了朝堂。并且在皇祖父上位之后,他们家的嫡系都回了原籍。商家现在是没有人做官。不等于说,他们家就没有人参加科考了。这个商清逸便是如此。他是商家嫡系子弟,六年前,他还未加冠就中了探花。父皇原来想将他留在身边。只是被对方婉拒了。在入宫给皇祖父请安之后,他就离开了京师四处游历。当初,若不是听说他已经有了未婚妻,只怕几位姑姑会为他打起来。”
贾玖道:“你认得?那这家伙是正版?”
长乐公主忍不住敲了一下贾玖的手背:“那个时候,我不过跟你一般年纪,只不过是远远地看过一眼而已。哪里还记得他的相貌?我说认得,不过是认得他手里的扇子。那是皇祖父的真迹。”
贾玖道:“东西是死的。谁知道他是从哪里得来的扇子!”
长乐公主道:“虽然我不记得他相貌,但是他周身的流风气息,依旧让人印象深刻。”
贾玖瞪了长乐公主好一会儿。这才道:“说了这半天,你是在耍我啊!”
长乐公主道:“你说呢?他过来了。就交给你了。”
贾玖气呼呼地瞪了长乐公主半天,还想说什么。商清逸却是驾着马车靠过来了:“咦?今天是要在这里驻扎么?”
贾玖瞪着商清逸,又看看缩在角落里面对他做鬼脸的长乐公主,哼了一声,道:“没错!食物、饮水自己搞定!这里就我们四个,没人会伺候你们。”
看看商清逸,再看看长乐公主。贾玖决定,给篷车做个帘子。好歹也不能让商清逸这个家伙一眼就把他们这辆篷车给看光了!
倒是商清逸,他居然很自在地接过了那个赵氏给的卤肉,然后也不知道从哪里摸出来个小茶炉,居然就在驾车的那小小的位置上开始煮茶。
那还是团茶。
看对方的模样,好像是在茗戏!
跟长乐公主窝在篷车里面的贾玖傻眼了。
这家伙也太…………
长乐公主倒是很正常:“看你这傻样儿!他在皇祖父跟前的时候也这样。”长乐公主很光棍地忽视了当初的他也是这副傻样儿。
贾玖哼了一声,道:“看起来,你对他感觉很不错。那就好。回头我出去打架,就把你托给他照顾了。”
长乐公主听了,当即就傻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你说什么?你要把本宫丢下?!”
贾玖道:“这有什么稀奇的?你难道忘记了前两天我才跟你说的话么?”说着,非常奇怪地看了长乐公主一眼,道:“还是你以为,我说的都是假的?”
长乐公主道:“可是,可是,大齐有的是将士,哪里需要你……,不,不对,你说过的,你要草原上实力大减。失去一成的人口并不会引起草原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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