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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一定是我死掉的姿势不对-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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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站在灿烂阳光里,眯起了眼睛,对他挥一挥手。
他像是笑了,又像是没有,她看不清,因为阳光太刺眼了。转身,她再没有迟疑,快速地走过了街角。
作者有话要说:
千鹤用行动拒绝了队长的邀请,她留给队长的最后几句话是这样的:
“如果她(酒井兰)就是不喜欢我呢?如果你们队里其实除了你谁都不欢迎我,你也愿意带我一起走?”
“那天看龙彩儿这么喊你,我就一直想也这么喊一次呢。”
……
于是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酒井兰经常感觉到队长会在她背后默默地注视她,不仅如此,他对着书本发呆的次数也明显变多了……终于有天她忍不住问队长是不是有什么棘手的任务需要她去做,只要他说,刀山火海在所不辞。
队长表情高深:“对普通女孩子来说,十四岁到十八岁是不是一个需要娇养的年龄段?固定一个地方养着比较好?”
酒井兰想这我哪儿知道,我又没被娇养过。
“……对普通人来说,应该是吧。”
于是队长满意了,他换了个阳光灿烂的位置,开始看新到手的《怎么照料你的小猫咪》。
酒井兰,很莫名……
☆、第48章 Chapter。48
唐千鹤将一袋玉米馒头丢到桌上,然后摇晃宋必方的肩膀:“快起来,别睡了。喂!”
宋必方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哦,你回来了……”
唐千鹤气得不行:“你怎么也睡着了?不是说好你负责留在车里警戒的吗?!”
那天逃离了那群丧尸大军后,精疲力尽的众人直接就在草地上睡了一晚,直到次日中午才陆续醒过来。到了昨天,修生生那边的人基本都恢复了精力,但自己这边,简妮因为异能透支一直昏睡,连北归都罕见地赖床了,反倒是她和宋必方,因为没什么使用异能的机会,现在成了队伍里最精神的。
宋二坐起来,打了个呵欠,说:“北归不是起来了吗?有他看着不就行了。”
“北归?我没看到他啊。”
“去嘘嘘了吧……”宋必方耸了耸鼻子,“你买的什么?”
“玉米馒头。”唐千鹤从桌上拎过装馒头的纸袋丢给他,“一共三个,每人一个。我吃过了不用给我留。”
宋必方打开袋子一看,脸黑了:“这么小,怎么不多买点?”
“每人限购三个。”
宋必方咬了一口,忍不住皱起眉。热馒头看着挺香,然而咬在嘴里,粗糙度直逼甘蔗渣,口感比末日前最便宜的馒头都不如。
他也知道不是挑剔的时候,三两下塞进肚子,皱着眉灌下一杯水,油然怀念起文蓁的好手艺。
另一头,唐千鹤车里车外地找了一圈也没发现北归的踪影,猜想他或许是睡醒后觉得饿,自己跑去基地中心觅食了,正犹豫自己是留在这里等他回来,还是直接去基地中心找人,就听到身后传来一个清亮的女音:“唐千鹤。”
唐千鹤循着声音转身,张望了几下,终于发现了说话者——一个陌生的女孩子,坐在娑罗树上,遥遥地望着她。
那女孩看起来只有十五六岁,梳一对丸子头,穿一件剪裁贴身的斜襟水红旗袍,那美丽值真是没说的,但这打扮未免有点不合时宜……穿件没叉的旗袍在末世里乱跑,丧尸来了你是先撕左边还是先撕右边呢?
视线从旗袍移开,落回到女孩的脸上,唐千鹤眼前一亮:好精致的娃娃脸,那双眼睛尤其漂亮,黑白分明,熠熠生辉,整张脸就像年画上的娃娃那么可爱讨喜,她多看了几眼,忽然发现这张娃娃脸似乎有点眼熟……
啊对了!如果眼睛小一点,鼻梁高一点,五官再俊些,唇角带点笑意……完全就是女版的北归嘛!
这姑娘绝对和北归有亲缘关系!亲姐?亲妹?表姐妹?堂姐妹?总不会是“好妹妹”吧……
心里放飞自我,表面的寒暄却不能少:“你好,请问你是……”
“我叫傅红灵,北归是我堂哥。”
唐千鹤做恍悟状:“红灵你好,叫我千鹤就可以了。你是来找北归的吧,他现在不在。”
对方很淡定:“我知道,他刚才乘直升机走了。”
“……”这情景似曾相识。
傅红灵跃下了树梢,朝唐千鹤走过来。她和唐千鹤分明隔着百来米,但似乎只走了几步,她就来到了唐千鹤的面前,递给她一个铁盒子。
“堂哥让我把这个交给你。”
唐千鹤没接。“他人呢?”
傅红灵冷淡道:“他有事先回家了。”
唐千鹤忍不住露出一丝怒气:“又回家了?他怎么不一辈子待在家里算了。”
傅红灵俏脸一板,警告:“你说话客气点。”
唐千鹤心里直冷笑。客气得起来吗?上次也是这样,丢给她个手机就跑了,连句话都没留下,第一次她不计较,但次次都这样,菩萨也要变夜叉了吧?
不想迁怒于傅红灵,说到底小姑娘只是个传话的,冤有头债有主,这笔账她回头留着跟某人慢慢算。
接过铁盒子,唐千鹤向傅红灵道谢,然后发现自己已经没什么可说的了,她们之间明显话不投机半句多,勉强交流反而让彼此都不舒服。
傅红灵走得极快,眨眼就消失在了树林深处。唐千鹤打开铁盒子,愣住了:里头满满当当的全是晶核,大大小小,五颜六色。
晶核的表面还躺一张叠成四方形、疑似留言条的玩意儿。唐千鹤脸色好看了些,回到车里,把铁盒子搁到桌上,展开纸条——
小千鹤:
叮~当你看到这则留言时我已经在回家的路上啦。家里突然出了点事,十万火急,所以来不及和你当面告别,只好拜托红灵转达我的歉意。离开之前我已经联系上了文蓁,让她回上海等你,你让宋二直接开车回去就行了。
PS:还肯看我的留言,说明你还是心太软。这样不行哦,女孩子有任性的权利,下次直接把致歉礼丢回去吧。放心,会有更大更好的礼物送过来的~
再PS:这招就不要用到我身上了,我会伤心的QAQ
北归
“……噗。”
唐千鹤忍不住笑出来,然后像是不肯原谅某人似的重新板起脸,把纸条原样叠了回去,放回铁盒里,正要收起盒子,却感到后脖子有点发凉……她猛地转身,发现是宋必方站在那里,这才放松下来,不爽道:“一声不吭站在那里,想吓死人吗?”
宋必方鄙视她:“身为一个异能者连有人接近都没发现,你的前途也就这样了。”
唐千鹤正要反驳,宋必方却“咦”了一声,走过来看着她手里的晶核盒子,从里面拈出一颗,看了几眼,诧异:“这颗晶核有点奇怪。”
与其说是奇怪,不如说是这枚晶核格外漂亮,羊脂玉般的外表,莹白光润,在一堆初、中级晶核里宛如黑夜中的夜明珠般显眼。
“没什么奇怪的,这是高级晶核嘛。”
“高级晶核?!”宋必方激动了,“只有A级天人身体里才有的高级晶核?打哪儿来的?”
炫了一把从《审判》里看到的知识,成功把宋二震到,唐千鹤暗爽,脸上淡定:“北归给的。现在是挺罕见的,过几年就能在市面上买到了。”
她伸手去拿,被避开了,宋学霸满面红光:“借我研究几天。”
“回去再给你,这里啥仪器都没有你研究什么啊……啧,快拿过来。”
宋必方恋恋不舍地松了手,看着唐千鹤把那枚高级晶核丢回铁盒,和一堆低级晶核混在一起,露出肉痛的神情:“北归把这个给你干嘛,简直暴殄天物……”
唐千鹤斜他一眼:“我和他那是一起吃过多少顿饭的交情,我给他做菌汤火锅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儿呢,有好东西他当然给我了,难道给你?”
瞧她那个鼻子都要翘上天去的样子,宋必方只有一句话好说:“哼……你就好好地抱牢这条大腿吧。”
把这句话当做求而不得的嫉妒,唐千鹤眯着眼睛笑:“如果你要抱我大腿,我也可以勉强给你抱一下哦……嗯?谁在那里?”
她突然注意到房车外多出了一个身影,她眯起眼走过去,发现那人竟是傅红灵。
唐千鹤愣了愣,然后扬起笑脸:“是你啊……有事么?”
刚收了北归一份厚礼,她少不得也对人家堂妹客气些,和颜悦色地问她去而复返的原因,丸子头少女立在门边,表情有些纠结,半天才不情愿似的说:“堂哥让我给你带句话:他不是故意不告而别,只是家里有急事,他确实等不到你回来。还有你那个叫文蓁的朋友,我哥已经让她回上海了。”
唐千鹤眯起了眼:这留言和纸条说的大同小异,傅红灵刚才怎么不说?唔……该不会是小姑娘瞧她不顺眼,故意藏着口信不说……啧,幸好我们小北聪明,特意留书一封,不然这误会不就大了?
宋必方凑过来,低声问唐千鹤:“她堂哥是北归?”
唐千鹤点头,宋必方眼睛叮地亮起来:“她是变异人,你帮我问她取点血样。”
唐千鹤睨他一眼。小姑娘根本不喜欢她,她开口管什么用?
她同样低声说:“自己想办法。”
“喂!”
“就这样了。”她干脆地转身,把地方留给宋二让他自由发挥。
……
十分钟后,当唐千鹤从洗手间出来,傅红灵已经不在了,宋必方带着两颊毛细血管大规模破裂的兴奋脸色,小心翼翼地把两个试管装进迷你实验箱里。
还真让他弄到手了?唐千鹤好奇地走过去,宋必方一见她过来赶紧关上实验箱,像怕蟑螂爬进碗柜里似的,恨不得拿个鸡毛掸子赶人:“你来做什么,赶紧走。”
被这样直白地嫌弃,唐千鹤也怒了:“小气鬼,不就是以前打翻过你一个培养皿吗?后来我不是赔了你二十个么!”
“重点是培养皿吗!重点是培养皿里的东西!那是我唯一一次得到天人血!就做了那么一个培养皿,还被你打翻了!你还有理了?”
“……”唐千鹤自知理亏,摸摸鼻子准备走开,却被宋必方叫住了:“胳膊伸过来,我要抽一管血。”
“干嘛又抽?上个月不是才抽过吗?”
“早用完了。”
“那你抽自己的啊,你不也是异能者吗?”
宋必方懒得跟她废话,直接拿了抽血套装过来,抓住她胳膊,唐千鹤也就是习惯性地抗议下,由着他抽了一管血,没想到这还不算完,又被半强迫地留下了唾液和眼泪……混蛋,竟然连催泪粉都配好了,明显预谋已久!
这家伙是越来越不把队友当人看了,迟早让小妮收拾他。用棉签按着胳膊底下的针孔,唐千鹤瞬间就酝酿出了好几条借刀杀人计,每条都把想象中的宋二整得鼻青脸肿哭爹叫娘……
……
得了新的实验材料,宋必方连饭都不想吃了,成天盯着培养皿,对着数据嘿嘿笑的样子仿佛邪恶科学家附体,旁边的人看得直泛恶寒……
和这种时候的宋必方讲道理是没用的,唐千鹤认命地接过了开车的重任。偏偏房车的自动驾驶系统还坏了,只能人工驾驶,唐千鹤这个新司机操控着方向盘,一路颠颠簸簸,腰酸背痛不说,开得还超慢,走了三天也没走出云南……
今早开始下雨了,雨势不大但意外的持久,没完没了的雨让路况更加糟糕,她也更不敢开快了……这啥时候才能到上海啊?
老娘不干了!
把车停到路边,唐千鹤气势汹汹地推开临时实验室的门:“宋二,你今天再不……嗯?你在哭吗?”
宋必方双手从脸上放下,表情空白:“我的培养皿全毁了……”
“再做呗。”
“材料用光了……”
“什么材料,天人血?”
“嗯……”
……怪不得他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
唐千鹤走过去,瞅了一眼他的宝贝培养皿,没看出什么门道,好奇道:“培养皿到底怎么了?”
宋必方悔恨地锤了一下桌子:“我应该忍住的……早就知道在这种环境做实验是不行的,我为什么不忍到回到实验室……”
哦漏,如果你说的是在上海家里那个你鼓捣出来的实验室,那恭喜,现在我们还在云南里打转呢,有你等的。←_←
“坏了也没办法,以后有机会再弄新的吧。”重点是你快点从打击中振作起来,你这一身仿佛老婆和哥们出轨了的凄惨气氛,让我怎么说出“我受够了接下来的驾驶任务就交给你了”这种话啊!
“你……”唐千鹤话到嘴边转了个圈又咽了回去,叹口气,朝门口走去,边走边说:“你先去洗把脸吧,胡子都长出来了。”
宋必方抹了把脸,颓然起身,唐千鹤站在门口等着他出来,看他那副挪一步抖三下,仿佛一夜间老了几十岁的样子,也是无语,但还得给他打气:“好啦,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下次傅红灵再来,我帮你说说情让她多献几管血行了吧。”至于这个“说情”会不会起反效果她就不管了。
宋必方有气无力地瞥了她一眼,慢吞吞地走过来,越过她……然后顿住了,慢慢说:“对了,你以前问我的那个悬疑案,我知道答案了。”
唐千鹤一怔:“哪个悬疑案?”
“就是那个异能者和变异人同住在一辆大巴里,第二天异能者突然死了的悬疑案。”
“……”唐千鹤突然听到了自己剧烈的心跳声,她的喉咙有些发紧,声音干巴巴的,“哦……那,那个异能者是怎么死的?”
“很简单,她不是夜里被变异人袭击,而是被变异人的唾液感染了。”
“……‘唾液感染’?”
“嗯,你不是说那个女孩曾让变异人吸她的血吗?就是那时候感染的。变异人的唾液能感染异能者,这一点我通过培养皿模拟实验已经确定了。虽然我还不能确定这种感染带来的后果,但如果你说的那个故事是真的,那死亡方式大概就是身体越来越衰弱,最后在睡梦中死去吧。”
宋必方想了想,补充道:“其实我觉得这个感染的理论还不够完整,我怀疑变异人的血液和唾液都只能感染比他低级的异能者,比如A级变异人能感染C级异能者,但C级变异人是不能感染A级异能者的。不过这也只是我的猜想,毕竟我手上没有其他变异人的材料……”
他突然想起来,就连傅红灵的天人血和天人唾液,也已经用光了……
瞬间就失去了说话的愿望和力气,宋必方颓然地越过了唐千鹤,走向洗漱间。
唐千鹤却在原地怔了很久,很久……
房车的金属外壳被雨水敲个不停,车内的世界仿佛只剩下了雨声。
她终于知道了答案,虽然这个答案迟了整整一世。
“太好了。”她释然地笑起来,“不是他啊。”
他没有对她下杀手,他也不知道直接吸血会造成感染,怪只怪他们都对这个世界了解得太少了,不知不觉,阴错阳差。
不是修生生杀了她。他没有变成只知嗜血的怪物,他还是他。
真是太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不知道有没有人注意到,这文的名字从《'末日'一定是我死掉的姿势不对》变成了《末日之一定是我死掉的姿势不对》,虽然文名内容基本没变,但这个××之××××的格式真是太辣眼睛了,我感觉这文本来就不多的逼格瞬间low到非洲大峡谷里(捶地)……
一切都是因为晋江又出幺蛾子,玩什么“文名新规范”(吐烟圈)……
☆、第49章 Chapter。49
三年后,浙江。
八月,酷暑。
一条仅供单行的水泥路,两旁大片的茉莉花田,写着“晶核兑换所”的木牌挂在路边的红砖小屋上。
这间晶核兑换所在这里已经开了三年,但因为地势偏僻,鲜有人知。
远远地,公路上开来了一辆皮卡车,金属车身被烈日照得刺眼。皮卡车在红砖小屋前停下,一个黑发女孩从车上跳下来,刚踏上地面就感到脚底一热,接着闻到塑料鞋底烧糊了的焦臭味,她咧咧嘴,跑进晶核兑换所。
兑换所里的茉莉花香比外面更加浓郁,她来到柜台前,把一大包东西放在柜台上,对柜台后的女人说:“芳姐,帮我把这些东西兑换成晶核。”
盘着发髻的女人转过身来,她的左眼似乎被火灼烧过,留下了半个巴掌大暗红的疤,完好的右眼看着黑发少女。
“这么热的天,也只有你会来我这里兑换晶核了。”
黑发女孩笑:“因为只有芳姐会给我优惠嘛。”
齐芳摇摇头,打开包裹,边检查货物边:“都这会儿了,你这些东西都打哪儿来的啊。哟,这一大条火腿……要不是你亲手送过来的,我绝对不收。”
对方但笑不语,齐芳也没指望她真出给个解释,清点完货物,宣布:“一百二十颗中级晶核,加一百颗初级晶核。”
“芳姐你忘了?我不要初级晶核。”
“我这里只有一百二十颗中级晶核了。”
黑发女孩嘀咕:“初级晶核对我作用不大啊……行吧。”
银货两讫。做了一笔大买卖,老板娘心情不错,免费附赠了一条消息:“两小时前有个帅哥不知怎么找到了我这里,不巧他要的货我基本都没有,你手里要是还有什么好东西,可以卖给他。”
“帅哥?多帅?长什么样?”
“金棕色的头发,蓝眼睛,看起来像混血儿。”
“唔……”
“有钱都不赚?”
“谁知道他现在在哪里。”
“他说他明天还会过来。”老板娘笑得颇奸诈,“我看他是只肥羊,如果你能来,我给你们做中间人,中介费收这么多。”她比了个手势。
黑发女孩想了想,点头:“行,不过我明天下午有事,只能早上过来,如果他不来就算了。”
本来就是意外之财,赚得到最好,赚不到就拉倒。齐芳很看得开,告诉了黑发女孩几样肥羊可能感兴趣的货物,对方表示记下了,正要离开,她却叫住了她,接着从柜子底层取出一个黄瓷碗,递给她。
“这个拿着。”
黑发女孩不解地接过来,看起来挺普通的碗……
“元朝的碗,被一个傻子当清末的当了。”齐芳挺得意,忽然又有点失落,“不过现在现在也没人玩这个了。哎,总之就送给你当生日礼物,你明天就满十八了吧。”
黑发女孩眨了眨眼,然后伸出手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身高只有一米五五的老板娘在某人的胸器里奋力挣扎:“干啥呢干啥呢谋财害命?!”
“高兴啊~芳姐果然疼我。”黑发女孩松开她,做了个亲吻黄瓷碗的动作,然后喜滋滋地离开了晶核兑换所。
外面还是那样火辣辣,唐千鹤坐进了皮卡车,启动发动机,茉莉花田和红砖小屋都很快都被留在了车后。
末日第六年,根据“苍龙联盟”发布的统计数据:全世界大约还剩三亿余人,其中变异人占八千名,战斗类与非战斗类异能者合计三万五千名,余下的则是普通人与免疫者——这和《审判》中的记载有了偏差,按照《审判》的说法,早在末日第五年地球人口就该跌破两亿了。不仅如此,《审判》中提到的2024年两大重要事件:全球爆发式地出现了五个丧尸王,以及定都于斯德哥尔摩的天人帝国,也全没应验。事实上,直到2026年春,全球第一个丧尸王才在欧洲被人发现,而且很快就被早有准备的白银联盟消灭了——一百二十个异能者围攻一只丧尸王,绝对的数量优势,就算是丧霸天也只能饮恨而终了。
至于天人帝国,科科,那根本连个蛛丝马迹都没见到。
唐千鹤将这件事改头换面了一下,以“曾看过一个电影”的说法去询问宋必方,得到的回答是:“这还不简单,那女孩从书里看到的那个未来,和她真正生活着的未来,两个世界是平行的嘛。”
因为是平行世界,所以虽然大致走向一致,但细节却各有不同,所以一个世界建立了天人帝国另一个却没有,所以一个世界里丧尸王横行另一个世界的丧尸王被压着打。
宋学霸看的书挺杂,对人性的解读也独辟蹊径,和他讨论事物,常常能发现自己的盲点,比如三年前的白洞基地事件,她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毒枭基地”突然变成了“未来人建立的试验点”,但宋必方就能给出一个解释:“要是我突然得到了一大批物资,我肯定也不会说是未来人给我的,这一听就是在扯淡……推到毒枭身上多方便,死无对证一了百了。”
《审判》里的“白洞小队”究竟是在山谷里遇到了毒枭留下的巨大财富,还是和他们一样进入了“有求必应厅”,这一点已经无从考证了。唐千鹤只知道,她所在的这个世界正和《审判》中记载的世界差别越来越大,这当然不是她所乐见的,差别越大,她的“预知”就难起作用。
具有嘲讽意义的是,就连这份差别,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要归于她自己:早在2022年秋,她就把和蔓果相关的一切消息都告诉了北归,并拜托他在合适的时机,将消息公之于众。
蔓果对人类的帮助是毋庸置疑的,如果充分利用,必能极大地改善人类的生存环境。甚至可以这么说:正是因为唐千鹤和北归让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了蔓果的存在,所以原本该出现的丧尸王才没有出现,世界人口也奇迹般地保持在了三亿……异能者多了,丧尸的日子自然就难过了,没准那几个没出现的丧尸王,就是还在幼年期的时候就被哪个异能者干掉了。
虽然人类躲过了丧尸王危机,但情况还是很严峻,原本在末世中期以后逐渐恢复的农业,去年秋天,不知为何全球的粮食都大幅度地减产;到了今年开春,动物们又纷纷开始发生变异,绵羊不吃草改吃人肉,母鸡不下蛋改啄人眼球,诸如此类的事件不断发生,恐慌又一次席卷了人类社会……
简妮养的那只叫水珠的猫也变异了,别的动物变异之后都自带怪兽气场,可到了水珠这里,除了个头长大了(从中华田园猫变成了东北斑斓虎)食量增多了(一顿就要吃掉全家三口人三天的口粮),其他还真没什么变化,还是那样软绵绵懒趴趴好揉捏……
公路前方出现了岔路口,虽然往左走能快点到家但却会遇到麻烦的巨型魔蔓。唐千鹤向右打方向盘,皮卡车开进一条黄土路。
阳光突然黯淡下来,接着天空迅速地聚起了黑云。
要下雨了,唐千鹤想。糟心的天气,一时晒得要死,一时又暴雨如注。
她得快点了。
皮卡车飚上了100km/h,风驰电掣,然而还是慢了一步,回到独栋小别墅前,车身已经被暴雨浇了个湿透。
唐千鹤把车开进车库,拿起车库里备好的大毛巾把爱车擦了一遍,确定已经没有雨水残留了,这才放心离开。
外面还在下雨。她撑开了特制的塑胶伞,雨水打在塑胶伞上,又顺着伞沿滑落。原本打算直接上楼的,却突然想起一件事,她略一犹豫,还是走出了别墅,绕过转角,来到别墅背后……远远的,就看到电线杆底下坐着一个人。
哇,真的还在那里呢。
她心中油然生出一股敬佩之情:三天了,一直坐在那里,连姿势都没变过,要不是简妮曾亲自过去确认那是个活物,她都要以为坐在那里的已经是个尸体了。
平时唐千鹤不会搭理这种来历不明的人,但今天她确实很无聊:昨天简妮和宋必方一起去上海参加签售会(是的末日六年后连签售会这种东西都出来了),连水珠都被他们带走了,家里就剩她一个人,吃饭都找不到伴儿。
就去看看吧。
她撑着伞,朝那人走去。
走近了才发现这人的皮肤是奇怪的浅蓝色,唇色也泛着蓝,嘴唇很薄,眼睛颇大,瞳仁却一点光亮都没有,她都走到他面前了,他却没半点反应……眼睛看不到?
他倚着电线杆,双手自然地垂落身侧,纯黑的发被雨水打湿了,湿漉漉地散落在脸颊两侧,雨水划过发梢又落在他身上……
总而言之,这是一个让人一看就觉得十分无害的生物,然而简妮却说水珠很怕他。
别看水珠成天懒洋洋的没个出息样,可就连四级丧尸都不能让它的胡须多抖一下,但它却怕这个男人。
唐千鹤保持着警戒距离,又打量了一阵这个陌生人——确实看不出哪里厉害,难道是专门克制变异动物的异能者?
雨水打在他身上,把他那件样式古怪的连体衣打得湿透,落在他眼睫毛上的小水珠很快聚集成一大颗,掉进眼睛里,又顺着泪线流下来……唐千鹤看久了都觉得有点疼。
自从魔蔓长到了两层楼那么高,雨水就开始带有腐蚀性。他这样一直暴露在酸雨中,就算是假瞎也要变真瞎了吧……
说真的,虽然这男人怪模怪样又不搭理人,但他这么静静地坐在那里,眼神空濛,黑头发湿漉漉地往下滴水,自然而然就透出一种异样风情……对,就是那种被丢弃的奶猫,在纸盒子里懵懂地看着路人时透出的迷之萌感……
唐千鹤开始后悔了。不该过来看热闹的,现在她有种想把弃猫捡回去的冲动……
趁现在赶紧走吧,趁着她还能控制自己的麒麟臂……
她果断转身,却突然感到衣服被什么东西勾住了。
咦?
她有点僵硬的回头,对上了一双大得吓人的黑眼睛。
“我饿了。”弃猫说。
☆、第50章 Chapter。50(加更)
二十多年的人生经验告诉唐千鹤,路上的猫猫狗狗不能乱捡。
宋必方出门前特意嘱咐:“我们后天就回来,你老实待着,别管闲事。”
当时她是怎么回答的呢?好像是说——
“行啦,我是那种会随便把陌生人往家里捡的人吗?这么啰嗦,怪不得小妮不要你。”
#论不要随便立flag的重要性#
唐千鹤坐在桌子前,看着对面静静啜饮着面汤的弃猫,仿佛看到了宋必方铁青的脸……
嗯,她倒不是怕了宋二,主要是如果宋二心情不佳,小妮多少也会受到影响(虽然小妮自己完全没意识到这一点),小妮不开心的话,和她一心同体的变异猫就会异常烦躁食量大增……
这就很不妙了!
在动物纷纷变异的现在,人类要吃肉基本只有两条路,一是去各个超市小卖部农副市场淘漏,但现在都2025年了,该洗劫的都洗劫得差不多了,没被洗劫的也早就过保质期了……
于是第二条路应运而生——将家畜养在特殊的恒温室里,恒温室必须与外界绝对隔绝,否则只要有一丝丝信息素飘了进去……整个恒温室的家畜都会变异!
末日第六年,全世界的肉价都飙到了一个难以想象的价格,黑市里甚至开始有人贩卖人肉,据说已经形成了一条产业链,利润丰厚……
就是在这样艰难的大环境下,唐千鹤他们家还能保持着顿顿有肉的奢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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