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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百无禁忌-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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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原本是想跟头领说一声,过几天再去教的,然而到了营地才发现,营地里还真没有冷到哪里去。
  一是每个营地外面都点着炉子烧着热水,热气腾腾的,二是人多,五百来号在平地上摊开不算太多,但聚集在一起的分量就很不少了,人挤着人,又全是正当年纪的小伙子,挤得大营内外一丝凉气都放不进来。
  我以前每次来,要么带着陈玄风,要么带着陆乘风,这次一个人来,少了个演示的人,就随手拎出一个高高壮壮的小伙子来,让他站定。
  我顺口问道:“你叫什么?”
  小伙子长相清俊,看着还有些面善,他有些拘谨地笑了笑,说道:“我叫高毅。”
  我点了点头,抬手把他按成一个扭曲的姿势,对近前的人道:“浅显的武招册子前几天已经发给你们了,我简单指点一下平时的练法,看这个姿势,重心下移,左手放在腿侧,正常时候右手持刀,应该在胸前部分,战场相遇,一刀穿心很困难,不止你们有盔甲护身,所以我总结出三个致命点。”
  我在高毅的脖颈和肚腹上虚虚比划了一下,说道:“脖子这个地方一刀向上,刀刃和脖子的接触面积只在刀尖这个部分,很容易就能一刀割喉,而肚腹这里是人最大的脆弱点之一,一刀捅进肚子里,基本上下手狠点,人就救不回来了,第三……”
  我瞄了一眼下面。
  不管是被演示的还是正在演示的都懂了。
  高毅的脸顿时红得很好看。
  我说道:“这里不光你们有防备,别人肯定也是有的,但护住了不代表身体没有本能反应,就像这样。”
  我飞起一脚,脚还没靠近,高毅已经下意识地伸手捂裆,趁着这个空隙,我一拳轻飘飘地打在他膻中大穴上,动作很缓慢,但高毅依然中招了。
  周围一片倒吸气的声音。
  我收回手,说道:“武技就是杀人伤人用的,不分高低优劣,战场上生死相搏,没人跟你玩光明正大,我再演示五招,你们这几天同伙之间自己练练,等过年我让灶房给你们杀几头猪。”
  军营内外顿时响起一阵欢呼之声。
  我叹了一口气。
  宋国当初积弱,就是因为重文轻武,青壮不愿参军,一心只读圣贤书,宋国被打得龟缩江南,倒是知道号召青壮参军了,却不肯放权,只让文官带兵,就像张熙,他是武官世家出身,有能力有资格领兵,但他的同僚大部分却都是文官,顶头上司甚至还兼职朝廷大学士之职,让一帮文官上战场打仗,能好就怪了。
  不是哪个文官都叫黄裳的。
  文官里虽然也有好的,但事实是大部分的文官都看不起武人,这些士卒放到哪里都是精兵良将,在这些文官的手底下,却十天半个月才能吃上一回肉,据他们说,那些杂牌军甚至一年到头只有过年才能喝上一回淡得像水一样的肉汤,生活条件直逼魏晋南北朝。
  但这些文官也不是贪污什么的,上头发下来的就这么点,他们只是懒得去管,懒得上书,懒得去要,更不会为了一帮军卒去得罪上面,误了自己的前途。
  覆巢之危就在眼下,隔江仍唱后庭花。
  我从军营那边回来,顺手捡了一只灰灰的海螺,只是不大好吹,临到屋舍前我又给扔掉了。
  黄药师正在廊下吹曲。
  吹的是他新编的桃花春夜曲,他这个人很有取名的天赋,编的曲子名都很有些诗情画意。
  碧海潮生是极情之曲,惑人如浪潮汹涌,于情意绵绵时杀机四伏,桃花春夜则是纯粹的赞景之曲,寻寻觅觅,一波三折,终在烂漫桃花深处得见清幽。
  我站着听了一会儿,却还是忍不住蹦跳了几下,搓了搓手,回房灌暖炉了。
  诗情画意是好,但在冰天雪地里吹着风听曲子,还是不要了。
  黄药师一曲吹完,过了一会儿才进门,他就像是冰雪做的人,天再冷他也不觉得冷,还很有闲心地在屋舍后给我的那只肥胖狐狸搭窝棚。
  我一只手抱着暖炉,一只手把肥狐狸揽在怀里,从窗户缝隙看黄药师搭窝棚。
  我说道:“这狐狸跟我们睡惯了,你给它搭得再好,它也不会肯去睡的,何况这么冷的天,木头搭的窝棚能住吗?”
  黄药师说道:“狐狸长毛就是为了过冬,这里是避风口,不是很冷,养儿三载尚要独居,何况狐狸和人的计岁之法不同,它也该一个狐狸睡了。”
  我伸手摸了摸狐狸肥嘟嘟的肚子,有些舍不得。
  木头窝棚搭了一个多时辰,黄药师看了看,又将窝棚从屋后挪到屋檐底下,过了一会儿,又放到了窗户底下。
  我问他,“窗户底下就不冷了?”
  黄药师说道:“还要铺些御寒的皮毛。”
  我叹了一口气,说道:“再等几天吧,现在是最冷的时候,等到春天里再让它出去睡。”
  黄药师不赞同地说道:“到了春天就迟了,现在让它习惯睡窝棚,少进屋子里,春天就不会到处飞毛。”
  说到底还是为了掉毛的事情。
  说实话,我也有些嫌它。
  肥狐狸什么都不知道,还在吱吱呀呀地跟我说话,像是哪天要成精了似的。
  当天晚上肥狐狸就住上了木头窝棚,黄药师在窝棚外面加了个扣锁,狐狸从里面打不开门,于是吱吱地挠了一夜。
  隔天是个大晴天,因为早就跟军营那边说好了,我有了个难得的空闲时间,黄药师也难得地放松了对几个徒弟的压榨,练了他们一个上午,就抬抬手让他们自己去玩了。
  说是自己去玩,曲灵风肯定是老婆孩子热炕头,陈玄风必然还是一个人再练几个时辰,梅超风去军营看练兵,如今她已经是个半大姑娘了,长相清清秀秀的,倒确实很能引人注目起来,甚至我还听说这一批的精兵里已经有人在暗搓搓地打听梅超风的消息了。
  我很为这个小伙子感到悲伤,他不知道自己眼里可爱的小姑娘心里已经有了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个心上人。
  对的,又多了三个。
  成婚之后,黄药师的徒弟也就是我的徒弟了,他不关心徒弟的个人感情,我倒是挺关心的,梅超风很显然是女生外向,满脑子都是兵哥哥,陈玄风满脑子都是练武,当时伤心了一下也就过去了,只有陆乘风,谁都没想到他对梅超风的感情是真的,从十岁起到现在十三岁了,仍然一心是师姐。
  每次梅超风从军营回来,军营那边总要有人遇到鬼打墙,不关上三天三夜不罢休的那种,整个桃花岛上,也就黄药师和陆乘风有这个布阵水准。
  这个小小伙子的心态已经很不好了。
 

第143章 桃花记事(22)
  肥狐狸和后山的野狐狸生了一窝小狐狸崽子的时候; 欧阳锋提出了辞行。
  他在前一天接到了白驼山庄传来的消息。
  他大嫂死了,临终前给他留下了一个名为侄儿实为亲子的小娃娃,已经四岁多了。
  欧阳锋收到消息就吐了一口血; 整个人昏迷过去; 第二天一醒就要回去。
  我对黄药师叹道:“明明是他做得不对,我却忍不住要觉得他很可怜。”
  黄药师道:“人有亲疏远近,这是人之常情,何况与所爱阴阳相隔,本就是件可怜的事。”
  我怔了怔,说道:“既然如此,你又为何要和我成婚呢?你……会觉得自己很可怜吗?”
  黄药师也叹了一口气; 他说道:“怎么会是我可怜,我这一生能和你在一起,最后走在你前面; 闭上眼的那一刻有个人看着我死,这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事情,情人之间的死别,最可怜的该是留下的那一个。”
  他轻轻地抚摸着我的发丝,说道:“所以我总是忍不住想要对你好,想把我所有能给你的都给你,这样至少我在的时候; 你每天都是开开心心的,如果……”
  我替他说道:“如果你死了之后呢?”
  黄药师这一次很久没有说话,他把我抱在了怀里; 抬起头看着窗边,那是桃花岛的日落。
  相拥的时间太长,我的眼睛不知不觉闭了起来,有些昏昏欲睡,就在这个时候,我听见了他的声音,他道:“那就去找一个像我一样愿意对你好,能让你每天都过得开心快乐的人。”
  我睁开眼睛,看着他。
  黄药师也低头看我,语气里难得的郑重,“我死之后,你可以为我难过,但不能难过太久,你可以很少想我,但不能再也不想我,你可以和别人在一起,但你想我的时候,不许有别人在。”
  这真的是一个既大度,又小气的男人。
  曲英能跑能跳之后,梅超风也是个会自己偷偷跟着男人跑出岛的大姑娘了。
  发现她失踪的时候,已经是她离岛的第二天,陆乘风是和她前后脚走的,替他们打掩护的是冯默,后来被黄药师改名冯默风的小家伙。
  我起初还以为是陆乘风和梅超风私奔了,还很纳闷岛上也没有同门之间不得通婚的规矩。
  还是冯默风期期艾艾地说道:“师、师姐去追一个叫赵程的人,陆师兄去追师姐。”
  凡是岛上没听过的人名,基本上都是桃林那边军营里的人,前两天我才送走的最后一批。
  我听明白了,然后叹了一口气。
  小儿女的事情,我这样的老人家已经看不懂了。
  梅超风这个丫头颇有些生存意识,即便是匆匆忙忙去追人,没有带上太多东西的情况下,也知道把这些年攒下的私房钱和首饰收拾起来带走,陆乘风则是难得失了态,一听消息就去追人了,除了一身衣服,什么都没有带上。
  黄药师有些担心,我倒是劝他宽心,毕竟陆乘风虽然武功不太行,但脑瓜子灵光,还有一手布阵绝技和医术,嘴皮子也厉害,岛上一群同门有一个算一个没有比他更聪明的,哪怕是摆个摊给人算命骗钱都能过,我倒是有些担心梅超风会吃亏。
  后来还是洪七派人给我带来消息,说两个孩子过得都很好,女娃娃去军营找到了人,赵程和那些只是看看的男人不同,他是当真和梅超风互相喜欢的,见到梅超风来也很是惊喜,但他娘不喜欢梅超风,嫌她粗手粗脚,嫌她出身江湖,嫌她没有嫁妆,赵程就只会和稀泥。
  然后陆乘风就来了。
  他也没做别的,无非就是合纵连横内部瓦解各个击破,和赵程的青梅合纵,和赵程的老娘连横,让赵程和梅超风内部瓦解,然后各个击破。
  截止到洪七给我传信的时候,梅超风已经从赵程家里搬了出来,住进了陆乘风的宅子里,照顾因病而显得弱小可怜无助的师弟。
  另一方面,赵程的青梅已经和老娘结盟成功。
  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我已经看到了结局。
  说实话,我也是这个时候才知道,陆乘风不是和桃花岛其他弟子一样的孤儿出身,陆家经商起家,摊子不大,半个天下。
  陆乘风一家虽然是旁支,但也是一地豪富。
  这个小小伙子脑瓜子那么灵光的原因总算找到了。
  知道他们过得不错,并且有可能在两三年内给桃花岛带来曲英之外的第三代,我也就随他们去了,虽然黄药师说着等他们回来一定打断腿什么的,但我知道他只是说说而已。
  别说打断从小养到大的徒弟的腿,你就让他打断那只肥狐狸的腿,看他舍不舍得。
  黄药师不光舍不得,还给那只肥狐狸的一窝崽子另盖了一间窝棚,这次是用砖石盖的,而且怕它们挤着,盖得很大,十个狐狸也躺得下,还留了两个通风口,一头连在屋子里,这样天气冷的时候打开一端,可以把屋子里的热气渡过去,不至于像一开始那样,把肥狐狸冻得瑟瑟发抖,吱吱直叫。
  说起来梅超风的那只瘦狐狸就有些倒霉了,梅超风走的时候是抱上了它的,但到了赵程家里,赵程的老娘并不喜欢狐狸,且觊觎狐皮能卖的钱,找了个梅超风不在的时间,把瘦狐狸用麻线勒了脖子想要勒死,是陆乘风恰好赶到救下的狐狸。
  自此瘦狐狸养成了不肯出门的习惯,整天窝在它原先很讨厌的陆乘风身边,已经把自己窝成了另一只肥狐狸。
  狐狸一窝一窝生,一年一年养,后来桃林里遍地是狐狸撒欢,桃花白狐,海浪声声,黄药师的曲谱里又多添了几首曲子。
  这些年的时间里,宋国和蒙古联合起来攻下了金国,张熙搞掉了顶头上司做了大将军,这个小伙子很有几分想法,在金国故都和蒙古先行达成了和议,将金国大部分土地拱手相送,随即在一片骂声之中带着让敌人闻风丧胆的戚家军转头攻下了临安自立称帝,蒙古那边还没接收完金国国土,那边称了帝的张熙居然又带着兵马跑了回来。
  旷日持久的宋蒙大战就此打响。
  说实话,我不太能理解张熙这个小伙子为什么要把自己手底下的兵马叫做戚家军,虽然人是我练出来的,但兵是他自己的,叫张家军不好么?
  这个答案我尚没有得到解答,张熙一直奋斗在宋蒙战场的第一线,他确实是个军事上的天才,没几年就把全盘战线推出了金国旧土,打到了蒙古。
  张熙这个人不大会阴谋诡计,只会打仗,但就是这一点,他打得风生水起。
  蒙古大军不光在和宋人开战,他们的铁蹄已经踏上了更远的北海之地,眼见宋人这边都快越过他们打到北海了,蒙古当即求降,反正降完还能再打。
  正好张熙也是这么想的。
  接受了蒙古投降的第二个月,宋兵做出了撤出战场的假象,让一部分老弱白日里撤军,夜里偷偷赶回来,白日里再继续撤,留下的则是精锐中的精锐。
  也就是戚家军。
  我寻思着跟李世民的天策军是一样的。
  蒙古那边一松懈,戚家军的刀就上门了。
  这一仗只打了一年多。
  如果不是急着回国平乱的话,张熙没准连北海都一起打了。
  经年战乱,一朝平定,张熙定都长安,望天下百姓得长安,自此天下安。
  我有时候真觉得人跟人之间的差距极大,差不多的年纪起事,有人呕心沥血搞了足足二十多年,各种阴谋诡计搞得早生华发,有人花了十来年,不光收回宋土,还打出了另一片版图,不算当年急急忙忙称帝,如今正式登基,张熙也还能算半个年轻人。
  但我笑着笑着,又有些想哭。
  曲英小姑娘七岁的时候,梅超风和陆乘风手里牵着一个男娃娃,怀里抱着一个女娃娃,肚子里还揣着一个不知道是男娃娃还是女娃娃的小娃娃,就这么回了桃花岛。
  可能以为这样就不会挨骂。
  然后他们就被黄药师结结实实地打了一顿。
  梅超风只被打了一下,剩下的全都打在了陆乘风身上。
  彼时陈玄风已经报了家仇,并且很是难得地遇到了一个不嫌弃他浑身铁一样的肌肉的周姑娘,已经成婚两年多了。
  看到陆乘风,我还是得夸一下梅超风这个小姑娘,她的眼光是真的不错,当年瘦得跟鸡崽子一样的陆乘风,现如今已经是个斯文好看的青年了,当年就很可爱的模样长开之后,比同门的师兄弟俊多了。
  尤其是他们带回来的小娃娃,一个比一个好看。
  后来欧阳锋把他的侄儿欧阳克寄了过来,让他拜师在了黄药师门下,成了桃花岛第三代们的小师叔。
  这个小师叔很得他亲娘的真传,见到好看的小姑娘就走不动道,小小的年纪,已经在思考娶几妻几妾这样的人生大事。
  后来被请了家长。
  欧阳锋表示只要侄儿愿意,娶多少女人都行,白驼山庄养得起。
  彼时曲英小姑娘的眼里闪过了一道诡异的光。
  ——《黄药师篇》完


第144章 三少爷遇害记(1)
  我在一个月朗星稀的夜里离开了桃花岛。
  活过百岁尚有前例; 活上两百岁就要被当成妖怪了。
  如今坐在龙椅上的张熙的重孙已经几次三番派人来求问升仙之法; 怕是我再不回应他; 就要派兵过来了。
  人都怕死; 尤其是皇帝; 享了一辈子天下不够,还想百年千年地享下去。
  我已经厌烦了这种日子。
  我走的时候只带了一柄玉箫,不再像以前那样不确定能不能在虚空中护住它。
  两百年时光; 我长得并不只有年纪而已。
  破碎虚空时我的心情很平静; 不像从前或多或少总带着些许哀伤。
  就像黄药师说得那样,开心是一日,不开心也是一日; 所以人总要让自己开心起来。
  虚空之中,我伸出手取下离我极近的凤凰簪; 将玉箫挂在腰间; 随即一步踏出,握住血河神剑。
  再睁开眼时; 我人已在地面。
  从一个世界破碎到另一个世界; 对我来说已如推开一扇普普通通的门那般简单。
  这当真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
  另一样值得庆贺的事是这里的人说话我听得懂,不光听得懂; 还十分熟悉; 正是阔别已久的大宁语言。
  只是国非故国而已。
  凤凰簪太过醒目; 一凤垂九羽,九羽缀东珠,即便在虚空中空耗了几百年时光; 也依旧华光溢彩,美得惊人。
  我看了一会儿,然后把它揣进怀里。
  血河神剑是一把看起来很丑的剑,通体赤红,坑坑洼洼,剑头还有一点歪。
  我怀疑这世上没有比它更丑的剑。
  但久别重逢,我一时看它很是顺眼,毫不在意地把它挂在了腰间,和那柄上等碧玉雕琢而成的极品玉箫挂在同一边。
  我这一次破碎虚空和以往哪一次都不同。
  我带了钱。
  金子。
  因为我发现我不管去到哪个世界,最值钱的总是金子,我从来没见过金子不能当钱花的世界。
  因此我也比哪一次都要平静。
  曲英小姑娘说过,兜里有钱和手里有剑的感觉是一样的,都会让人很有底气。
  我不用剑,但明白她的意思。
  我现在就很有底气。
  我在这个熟悉又陌生的江湖上走了十几天,发觉这里是个太平世道。
  世道越太平,江湖越乱。
  七大剑派,四大世家,另有各大江湖组织分薄地盘,百姓除了要给官府交税,还得给各地的“老大”交钱。
  这本来是跟我没有关系的,如果不是我在吃饭的时候遇到几个地痞流氓闹事,威胁老板交出三成的收入,并且在老板腿脚不便走得慢了一点的时候,一脚踹翻了我的饭桌。
  一共六菜两汤,还带一壶夏日解暑的乌梅茶。
  我看向那几个地痞,见他们并没有赔偿的意思,于是只好站了起来,手里还拿着那双筷子。
  我问从里间拿了钱急急忙忙出来的掌柜,“这些人背后是不是有什么组织?”
  掌柜呐呐地说道:“客、客人,你快走吧……”
  可惜他的话说得比较迟,领头的地痞已经夺了他手里的钱袋子,一把推开他,照着我走来,眼睛直盯着我腰间的玉箫,选择性地忽略了我同样挂在腰间的血河神剑。
  他一边走,一边还嚷道:“你这个丫头是外地人,外地人来了都给我们大老板交进城费!大爷开恩,可以让你拿这玩意抵账。”
  地痞头子说着,很是不把自己当外人地伸出手去拿玉箫。
  我让开一步,说道:“你们大老板,是做什么的?”
  地痞头子身后一个三角眼的小流氓猥琐地笑着,叫道:“这年头竟然还有不知道大老板的,这方圆几百里内,那台上唱的窑子里卖的赌坊里开的,全是大老板的产业,龙哥,这丫头不识好歹,不如送去韩奶奶那儿,过几天就乖了。”
  龙哥不屑道:“一个小女娃有什么好玩的,长得也一般。”
  三角眼嘿嘿说道:“龙哥你忘了,卖得最好的就是小丽,有人就好这一口。”
  提到小丽,龙哥的脸上也浮现出了那种猥琐的神情,恶狠狠地笑了,“那小母狗卖的不是嫩,是骚,你见过能骚一天一夜的小母狗?”
  我耐心地等他们讨论要把我卖出多少钱。
  最后的结果是六两。
  我这辈子都不知道自己居然是值这么多银子的。
  我对龙哥说道:“左手还是右手?”
  龙哥不耐道:“什么左手右手?”
  我当他是随便的意思。
  于是我把血河取下来,平平地挥砍下龙哥的一只右手。
  手已落地,龙哥还没感觉到疼,直到鲜血飞溅在地上的声音响起,才让他看了一眼自己切口锋利的手腕,惨叫出声。
  实话实说,我觉得杀猪的叫声都比他叫得动听一些。
  我又看向三角眼,问他,“左手还是右手?”
  三角眼的反应速度不慢,腰一软就给我跪下了,连连哀嚎道:“姑奶奶,姑奶奶饶命啊,小的不知道是姑奶奶啊,小的上有老下有小全家都指着小的养……”
  我也当他是随便的意思,于是砍掉了他一只左手。
  剩下的三个地痞反应过来,都顾不得是二楼,骨碌碌就从楼梯上滚着跑了,还有个人崴了脚,跑得却一点都不慢。
  我决定放过他们。
  毕竟讨论卖我的是龙哥和三角眼。
  掌柜已经傻了。
  我从龙哥身上把掌柜的银子掏出来还给他,掌柜却一下子瘫软在了地上,钱也不要了,一副大难临头的样子。
  我这个人不行侠则已,但凡动手,就不会半途撂下。
  我在两个地痞的惨叫声中走到掌柜的身边,弯腰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莫怕,我既然管了这桩闲事,就会管到底,把楼下的客人散一散,刚才那三个人必定是去报信了,你让后厨再上几个菜,拿壶好酒来,我今天帮你把事情解决了。”
  掌柜的嘴唇青得不像话,抖了半天愣是没说出个连贯的句子来,倒是伙计机灵得很,连忙下去疏散客人了。
  我把龙哥和三角眼连带着两只手一起踢了踢,踢到楼下大堂,然后就找了个空桌子,坐在那里等。
  掌柜的过了一会儿算是反应过来了,颤颤巍巍地拉住一个小伙计,让他们快点回家去。
  但是人来得比他想象得要快。
  来的是个叫竹叶青的中年人,长相一般,确实很像一条竹叶青。
  就是那种没多大毒性,死命咬也咬不死人的小蛇。
  他还带了几个江湖人来,看着很有架势,但掩盖不了本身是几条杂鱼的事实。
  我没有和他废话,连血河都懒得拿,直接从竹筒的筷子里取出一把,给竹叶青连带他身边的江湖人分了一人一根,都发到了他们的手里。
  手掌心里,前头洞穿。
  竹叶青疼得脸色都变了,态度却肉眼可见地变得很是尊敬,连连弯腰,说大老板有请。
  我看了他一眼。
  竹叶青连忙说道:“不、不……我这就去请大老板来见姑娘!”
  他带着人手一根筷子的江湖人走了。
  我问掌柜的,“酒菜什么时候来呀?”
  掌柜的张了半天嘴,忽然一巴掌拍在伙计的脑门上,大声叫道:“还不去给客人上酒菜,上最好的酒,最好的菜!”
  酒已上桌,菜刚过半,竹叶青带着他的大老板来了,这一次来的江湖人更多,挤挤挨挨得有好几十个,将楼下大堂占得满满当当。
  我看了一眼大老板,问他,“你带来这些人,是准备杀我?”
  大老板大概并不是一开始就是大老板的,他挤出一个谄媚的笑容,说道:“姑娘武功盖世,小人不过是条地头蛇,哪敢惹过江的真龙,这件事小人已经听竹叶青说了,全都是因为小人的手下有眼不识泰山,还请姑娘大人大量,小人这就把这几个不长眼睛的东西头砍下来给姑娘赔罪!”
  他说着,还真准备让人这么做了。
  龙哥和三角眼的脸上浮现出惊恐之色,顾不得断手连连磕头求饶,既向大老板又向我。
  我把筷子撂下,对大老板说道:“我罚过的人,你还想替我做主不成?”
  大老板的脸色有一瞬间的扭曲,但立刻恢复了过来,笑道:“小人哪敢,狗东西,还不谢谢这位姑娘饶命之恩!”
  龙哥和三角眼忍着疼痛朝我磕头。
  我摆摆手,说道:“这里被你们的人砸坏了不少东西,你们跟掌柜的对个账,把钱赔了。”
  大老板立刻让竹叶青去办。
  我又说道:“我准备在这里住一段时间,听说这里方圆几百里都是大老板的地盘。”
  大老板脸上仍然带笑,说道:“小人不过是混口饭吃,姑娘要是有什么需要,小人立刻……”
  我摇摇头,说道:“你没明白我的意思。”
  大老板一愣。
  我瞥他一眼,说道:“我是说,我要在这里住一段时间,如果让我看到或者听到任何不顺我意的事情,你大老板不管请多少帮手来,也只得去阴间做生意了。”
  大老板整个脸色就很难看。
  我并不管他,自己喝了口酒。
  这两百年我功力大涨,心境也变得很是沧桑,如果不是被扰得烦了,我连桃花岛都不想离开,结果刚破碎虚空,就差点被人以六两银子的价格卖给妓院。
  我太难了。


第145章 三少爷遇害记(2)
  我在万老三的酒楼住了下来。
  万老三就是那个掌柜; 家里老妻去年死了,儿子不肯留在这里; 据说去了什么点苍派碰运气; 想拜师学艺。
  这也是很多青壮的想法,只是就我的经验来看; 这些人学成之后; 大部分也都只是独善其身罢了。
  还有的为了钱财去做别人的狗; 欺压比自己更弱的人。
  那个大老板在我眼里充其量就是个地痞头目,我也不觉得他能找来多厉害的江湖人来杀我,我在这里待了一个月不到,只听人说这江湖里公认第一的是神剑山庄的三少爷谢晓峰; 我打听不着他具体是个什么层次的武者; 但从这里江湖人的基本水平来看,我怀疑他差不多先天。
  实在是这里的江湖人太差劲了,撇除掉大老板身边的杂鱼; 我在江湖上遇到的江湖人基本上根本不能称之为习武之人,无非横练了一身肌肉; 靠着些外家功夫走江湖。
  对此我并不意外。
  只有弱小的人才会拉帮结派; 使得那些江湖组织如雨后春笋直冒。
  这个想法在我遇到一个来酒楼后堂挑粪的年轻人时被打消了。
  说是年轻人,其实也不大能算了,他已有三十来岁,只是看着像二十出头,还是个小伙子的模样,他有一双非常好看的手; 哪怕手里握着的是个粪勺,也难掩那双手的漂亮。
  这人是个宗师。
  用剑的宗师。
  我有些稀奇地站在不远处看着他挑粪。
  他不光是一个人来挑粪,跟他一起的还有个中年人,穿着身苗人的衣裳,这在汉人地界并不多见,我以前见过的苗人大多是苗人的武者,基本上都是女子,苗人不大愿意本族的女子离家,能出来的大部分都是很厉害的武者。
  说实话,挑粪并不能算是个苦活,因为只要能够忍受脏臭,粪水一般并没有码头的麻袋重,而且怕洒,一个人只要挑两桶。
  但这不是一个年纪轻轻的宗师跑去给人挑粪的理由。
  年轻的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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