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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天很晴-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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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容颜美艳,却喜怒无常,仗着一身神乎其神的毒功,恣意妄为,心性邪而手段狠,曾经因为某人多看了她一眼,便弄瞎了人家的眼睛,也曾经为了一对可怜的孤儿寡母,便毒死了欺负她们的亲戚全家……
她混迹江湖只短短三年,却结下无数的死仇,可是她似乎越是仇家满地,越是觉得开心;越是难惹之人,越是要惹;越是在伏杀之中,日子过得越是逍遥自在。
可便是这样一个人见人恨、心理扭曲的蛇蝎美人,却在被仇人一路追杀操舟渡海亡命时,如神女天降,闯进神州侠士和倭土贼寇对决的战场,并舍生扭转乾坤。
鱼小妖虽恶,但东海巨鲸岛之战,为国捐躯,人人景仰,因此江湖上也不再以妖女称之,而人人尊称她为“踏波西来”,以纪念血战之中,那披着满天霞光凌波飞来的一叶扁舟。
家恨固不能忘,但国仇大过家恨,因此即使是以江南铁家为首的一干仇敌,亦从此闭口不谈血仇,算是对那个壮烈又歹毒的女子鱼小妖,表示一丝的敬意。
遥想昔年快意恩仇的前辈,和悲壮惨烈的武林传说,两人都有些心驰神往。
画舫内一时无言,良久,蓝衫男子稍稍坐正了身子,挽起了窗纱。
外面不知何时,已经烟雨迷蒙。
若有若无的雨丝,打湿了清冷的石板路,白墙灰瓦的建筑,雕花的窗子映着的纤细身影,河边飘摇的水草,弯弯如月的拱桥,橹桨划过水面的声音……好似一幅动中有静的淡雅水墨画。
他轻轻地叹了口气:“江南的山色空濛,水色温润,终究比我那接天水屿多了三分红软!”
纤微的雨滴自窗外飘入,落在白衣少年俊朗的脸上,他随意地用手指在颊上沾了沾,凝视着指尖上的一点润湿:“斯人已逝,那‘血缕衣’却未绝江湖啊!”
蓝衫男子又发出一声喟叹。
白衣少年问道:“方兄,我拜托你的第二件事,可有着落?”
蓝衫男子为少年续上新茶:“最近一个月来,至少有四处,发生类似的灭门惨案!”
白衣少年有些动容:“四处?”
“第一件,是二十七天前的东林镖局,连镖师带趟子手带伙计,三十三人全员尽殁。据官家分析,是趁镖局众人在饭厅中用餐之时,总镖头唐林狂刀斫杀镖局全员,最后挥刀砍下自己的头。
“第二件,是二十天前的乌鹊庄,半夜时分突起大火,由于火势很大,邻近的村民救火已然不及,全庄六十一人,无一活口,尸骨几乎都被焚毁,表面上看是夜间火烛未熄引起的火灾,但仵作据幸存的几具残骸验尸,证明系死后焚尸。
“第三件,发生在十五天之前,万江集周氏夫妻和三个小孩儿,一夕暴毙,连在家中借宿的亲戚母女也未能幸免,此后,周家左右邻居十六口人,相继暴死,尸身全体乌黑肿胀,乡里疑是瘟疫,已将房屋连尸体一同火化。
“第四件,是一个姓孙的守义庄孤老儿,被发现死在义庄住处,因为义庄孤处僻壤,所以没有连累旁人——之所以把这件案子和其他的联系起来,是因为事发之前,曾有一个赌鬼在远远的山坡上,看到有几个打扮很奇怪的人走进义庄,其中有一个背着很大的锤,有一个挎着刀,一晃就不见了,当时他还以为眼花……”
少年眉峰敛起:“有锤?还有刀?”眼前浮现出被捶碎的头骨、被割掉的头颅、被剖开的胸腹……
蓝衫人“嗯”了一声:“你到过的那个村子,叫半月村,村中皆是土生土长的农户,农家人虽然手脚粗壮,却没有一个会半点功夫!实际上,除了东林镖局,所有的人全是普通百姓,见到泼皮打架都会躲,和江湖仇杀更是半点边也不沾!”
白衣少年思索片刻:“除了大多是普通百姓、被灭门残杀这两点外,这些人家之间,有没有什么联系或者共同之处?”
“有!肯定有——”蓝衫人一脸的凝重。
少年秀眉一挑:“哦?”
“——可是还没有找到。”蓝衫人无辜地摊摊手。
他语声突然一顿,看着顶在喉间的带鞘长剑,伸出两根手指,小心翼翼地将它推了开去。这口剑端的锋利,即使没有出鞘,寒气也侵得他颈部肌肤生疼。
“开个玩笑而已,不至于拿刀动剑吧!”蓝衫人“委屈”地说道。
白衣少年缓缓地把剑放下,悠然说道:“我也是开个玩笑而已。”
蓝衫人瞪着他,忽然微笑。
这个白衣少年,枫雪色,温润秀雅中内敛风雷,果然不愧是少年一辈中的翘楚!
他端起已经凉透的茶盏:“请美人唱支曲子吧!”
蓝袖随意挥卷,随即躺卧在地板上的几名歌妓“嘤咛”娇呼,缓缓地张开了眼睛。
《江湖天很晴》 第一部分 《江湖天很晴》 三(2)
“晚妆初过,沉檀轻注些儿个。向人微露丁香颗,一曲清歌,暂引樱桃破。罗袖选幸笊桑钚幌沲餐^涴。绣床斜凭娇无那,烂嚼红茸,笑向檀郎唾。”
歌妓们唱的正是李煜的《一斛珠》。
“樱桃破”画舫便在这婉转绮丽的檀板清歌之中,沿流花河缓缓而下。
行不多时,已到桃花渡,河面上花船、小舟都渐渐多了起来。
桃花夹岸,粉雾飘摇,软香氤氲。
十里桃花中,游人们或结伴信步闲游,或撑青竹骨伞独行,或三三两两赋文高谈;烟岗雨霰下,美人与红雨争媚,仕子与刘郎竞雅,端的风流至极。
“樱桃破”在岸边泊下,蓝衫男子着人将画舫的窗子打开,与枫雪色坐在窗内,隔着薄薄的纱幔饮酒赏花。
“‘桃花一簇开无主,可爱深红爱浅红’,古来咏桃花的诗词无数,但窃以为,唯杜诗圣这句,最是情深。”
“周兄此言差矣,杜子美诚然情深,但说起咏桃花,小弟却认为还是李太白的‘桃花流水窅然去,别有天地非人间’乃佳句天成。”
“不然不然,愚弟却以为梦得先生的‘百亩庭中半是苔,桃花净尽菜花开。种桃道士归何处,前度刘郎今又来’言极浅而情极伤……”
岸上,一树开得极艳的桃花下,三个腐儒酸丁你一言我一语,辩论得兴高采烈,声音越来越大。
蓝衫人无奈笑道:“这几位谈得忘情,却未免聒噪。”
枫雪色听得不禁微微而笑,举杯邀蓝衫人共饮。
正想命人操舟寻一安静处,忽听岸上一阵大乱,有人吼道:“闪开闪开,当心溅一身血!”
两人向混乱来处看去,便见打远处过来一队奇异古怪的人马。
当先少年穿着破衣烂衫,敞着怀,露着里面的中衣,油渍麻花已经分不清颜色;脚下趿一双破了好几个洞的烂鞋,十个脚趾头有六个很嚣张地露在外面,一个比一个脏;头上歪戴着软帽,虽然半新不旧,但还算干净,可是那一脑袋乱发却不知多久没有梳理过,乱如鸦巢,还挂着草屑,仿佛刚从谁家的鸡窝钻出来一样;再往脸上看,那张脸大约几年没洗过,污垢糊面,已经都分不出本来面目是什么了;两只手乌漆麻黑,叉着腰边行边吆五喝六。
别看他脏得很像邋遢鬼现世,但骂骂咧咧之时,气势倒也不弱,甚至还勉强有几分雄纠纠气昂昂。
他的身后,跟着有三四十人。这些人是一码儿的老弱病残,最大的得上七十岁,小的刚十五六,个个衣衫蔽旧,壮年的不是身上多了零件,便是少了零件。引人注目的是,这干人,两人操一辆推车,推车上放两只大木桶,一把长柄木勺,隔着犹有数十丈远,便有恶气扑鼻,让人欲呕。
这群人浩浩荡荡、杀气腾腾地奔这个方向而来。
桃花林中的男女游人侧目而视,看清来人,纷纷掩鼻走避。有性情粗豪的人则骂道:“他奶奶的,青阳城里倒夜香的也要造反啊!”
“挺杜子美派”的穷酸叫道:“哪里来的贱役,这是你们应该来的地方吗?还不走远些!”
当先那邋遢少年恶声骂道:“闭上你们的鸟嘴!给老子滚开!”
“挺李太白派”的气得直哆嗦:“你这泼皮,竟敢对我等无礼!来人,拿了我的手帖,去城里的衙门……”
那泼皮少年一脚踹在他屁股上,将他踢了个跟头。
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文人动嘴皮子那是一个比一个厉害,可是碰到吃生米的野蛮人,唯有抱头鼠蹿的分儿!
“挺刘梦得派”和“挺杜子美派”的见势不妙,上去架起“挺李太白派”的,三人一溜烟地走了,边走边死要面子地叫嚣:“你等着!你们等着!我们这就去报官!”
《江湖天很晴》 第一部分 《江湖天很晴》 三(3)
那泼皮也不理会,翘首向流花河中看了一眼,指着其中一艘朱红色的华丽花船,吼道:“就是它——胭脂齐!大伙上啊!”
枫雪色和那蓝衫男子一齐看向那“胭脂齐”,水红锦幡,绣着三个黑色大字,赫然正是“胭脂斋”。敢情这泼皮还不大识字,齐斋不分!
只见那群老弱病残,人人争先,个个奋勇,齐齐地吼一声,推着车冲向河边,离得近了,便揭开木桶,用那长柄木勺舀起桶中黄白之物,奋力向“胭脂齐”甩去。
那“胭脂齐”还没反应过来,已被浇上无数的“黄金”,船上歌妓顿时惊恐呼叫,娇滴滴听得人煞是心疼。
一个胖鸨娘和一个瘦龟公从舱中蹿了出来,戳指大骂:“哪里来的混账王八蛋,敢到老娘这里撒野!”话音未落,一瓢“黄金汤”飞过来,将她的胖脸糊得个严严实实。
胖鸨娘被熏得一溜跟头,倒在船板之上又哭又骂,瘦龟公极有眼力见儿,“嗖”地跑回舱里,再也不出来了。
那泼皮哈哈大笑:“敢欺负老子的花花,老子臭不死你们!大家速度快点,他们要逃!”
岸上诸位一听,更加地卖力气抡大勺。
一时间,流花河上空,尿水淋漓如雨,粪便去似流星;流花河水面,桃瓣莹莹若粉,人矢黄黄似金。除了“胭脂齐”,流花河中很多无辜的船也被波及,大家如受了惊的泥鳅,嗖嗖地满河逃蹿。真是谓为奇观!
“樱桃破”上的诸人也快被熏死了,枫雪色和蓝衫人又好气又好笑,急忙吩咐:“关窗!关门!开船走人!”他妈的这市井泼皮也太狠了,这么损的招都想得出!
“胭脂齐”这会儿也回过神来了,舟子们发一声喊,顶着粪雨操舟逃命。
那泼皮极为无赖,眼见敌人已经逃出攻击范围,左手拎起一只“黄金桶”,右手抢过一柄“黄金勺”,纵身跃上距离自己最近的一条船。站在船尾,威风凛凛地抡勺发射。准头极佳,勺勺都招呼在“胭脂齐”的舟子身上,打得他们哭爹叫娘。
被他占据的这条船可惨了,船中之人喊一声“苦也”,“砰”的一声,两条人影自舱内破顶冲出,一白一蓝,白的如高山之雪,蓝的若深海之澜,惊弓之鹤般,翩然向岸上掠去。
泼皮回头一顾,有些诧然,但随即又回过头来,看着“胭脂齐”上众人不堪攻击,竟然纷纷跳水逃避,场面极为狼狈,他不禁捧着肚子狂笑。
枫雪色和那蓝衫男子足不沾地,直掠出数十丈远,始并肩停在一株深红色的桃花树下,互望时发现对方面上都犹有余悸——这两人,都是江湖中少年一辈不世出的奇才,即使面对如林强敌、诡奇险境,也不见得会皱一皱眉毛,但那堆千万人制造的黄白之物,却成功地把他们逼得落荒而逃。
虽然这是上风处,已闻不到那扑鼻的恶臭,但两人仍如在噩梦中,仿佛自己满身都浸着那凶恶至极的味道。
蓝衫男子抖着衣服,好气又好笑:“那小子真够缺德的!我闯荡江湖这么多年,头一次见到这种市井无赖!”
枫雪色摘了一枝桃花,放在鼻端轻嗅,仿佛是借桃花的草木清新之气驱逐噩梦一般,良久,轻轻摇头叹息:“堂堂接天水屿的大当家方渐舞,居然会被一个泼皮赶得比兔子逃得还快,传到江湖之上,真是个笑话!”
“我记得,是你先冲出去的吧!”蓝衫人斜睨了他一眼,冷冷地说,随即发狠,“这小子,绝对不能轻饶!”
这泼皮小子会一些功夫——当时“樱桃破”距离他至少有三丈远,他手拎一只百十来斤的粪桶跃来,竟然毫不费力。可是一个习武之人,却对那些操皮肉生意的青楼苦人做出这种下三滥的行径,简直比不学“武术”的市井无赖还要阴损三分!
《江湖天很晴》 第一部分 《江湖天很晴》 三(4)
那边厢,眼看着“胭脂齐”差不多被粪汁浇透,从里臭到外,不破费一笔银子辛苦整理,是没法子再待客了,那泼皮终于心满意足,抬足将木桶踢下河去,隔着数丈,“嗖”的一声跃上岸,大笑着带领一众老弱病残扬长而去。
苍穹万里,明月初升。
白日里那突来又倏去的细雨,将春的夜色洗得无比清亮。淡淡的月光将雁合塔拉出一条长长的影子。
雁合塔是座七层佛塔,却久已无人打理,塔下芳草萋萋,在苍白的月光下,看上去荒凉而寂静。
塔的第一层,靠墙有几尊缺头少臂的残破佛像,残像脚下,堆着烂稻草。稻草之中,半卧着一个家伙,圆滚滚的躯体,穿着白色皮毛“外衣”,上面洒着几朵黑花,大大的耳朵,眯着一双小眼睛,肚皮贴着地面,懒懒地盯着塔中间石板地上那一团跳跃的红色。
那是一堆篝火,火势很旺,一根粗大的树杈上,串着一只烤得半熟的肥鸡,油脂不时滴进熊熊的火焰,发出滋滋的声音,香气四溢。
火堆边,坐着一个邋邋遢遢的少年,用一只沾着草木灰的手,缓缓地转动树杈。
眼看鸡烤得差不多熟了,那少年也不嫌手脏,撕下一条鸡腿,然后将剩下的大半只鸡向稻草上的那位丢去,咬着鸡腿说道:“花花,明天咱们得换个地方混了!”
今天在前边不远的农户偷鸡,被那老寡妇拿着扫帚追着好一顿骂,还说逮到就要打折贼腿!奶奶的!她逮得到么?要不是看她年纪老,非当场就气死她不可!咱不就是吃了她十几只鸡嘛,至于跟咱拼老命啊!
稻草里的那位正连啃带嚼,抽空“哼哼”了两声,大约是表示对搬家没意见。
“对了,我说你现在怎么变得这么好色呢!平时走到哪儿调戏哪儿的民女也就算了,这才在青阳城没待几天,你还添新毛病了,没事老去勾搭蔡老头家的肥妞,那妞儿长得一点都不好看,耳朵小嘴又短,我就不明白,你看中她哪儿了?”
那位“花花”被唠叨烦了,抬起头不满意地瞄了他一眼,意思是我的心事你永远不懂。
“噗”的一声,少年将鸡骨头掷在“花花”的头上:“我警告你啊,听说蔡老头年轻的时候可干过劁猪的勾当,当心人家让你断子绝孙!”
“花花”似乎有点怕了,往稻草丛里钻了钻,发出“哼哼”的声音。
“我知道你舍不得蔡家妞,我其实也舍不得孙寡妇家的鸡啊!孙寡妇家后坡,长了一片断梦草,那鸡是吃断梦草和断梦草虫长大的,肉嫩味鲜,还有种特殊的香甜,离开青阳城之后,咱再也吃不着喽!”少年叹了一口气,“可是不搬家不行啊,要是一个因为偷鸡被打折腿,一个因为偷情被变太监,那咱哥俩还怎么闯荡江湖嘛!”
“笃、笃、笃!”
雁合塔一楼虚掩的破门上,响起轻轻的敲门声。一个愉快的声音在问:“有人在吗?”
少年立刻说道:“没人没人!”
“没人那就不用敲门了!”
话音落地,“喀嚓”一声,倚门的杠子断成两截,破门大开,两个肉球发力挤了进来。其中一个穿灰衫,圆胖的脸上,眼睛都被肥肉挤成缝状,整个人像一大坨沾了灰的肥肉;另一个穿着青衣,五官皱巴到一起,如刚蒸出来的大包子。
灰衫肉球一进来,立刻耸着鼻子狂嗅:“好香的味道!好香!”东张西望,瞥见“花花”正啃着的烤鸡,一双小眼睛顿时灼灼放光。
那“花花”极为聪明,见势不妙,生怕食物被抢,吭哧几口将剩下的烤鸡咬进嘴里,连鸡骨都嚼碎了吞下去。
《江湖天很晴》 第一部分 《江湖天很晴》 三(5)
灰衫肉球脸色变了一变,悻悻地转回头,挤到火堆边坐下:“借个地方!”
青衣肉球早已在火边落座。
这两个人体型庞大,占了五分之四的地方,邋遢少年忽然觉得自己变成了肉夹馍里最中间的那一片,被两座油腻腻的肉山压迫得非常不舒服。
他好生气闷,狠狠地瞪了两个肉球一眼,往边上挪了挪。
两个肉球才坐定,又有人走进来。
这次是两名十三四岁的童子,眉清目秀,穿得干净整洁,各拎一只极大的竹篮,篮上盖着白巾。
童子进得塔内,向两名肉球躬身施礼,将竹篮放在二人面前,然后悄然退出去。
灰衫肉球揭开一只篮上的白布,伸手抓起一个荷叶包裹:“老马家的酱肘子!”两把扯去外面的荷叶,果然露出一只枣红色的猪肘,油光光红亮亮,肥瘦适中,看上去甚是美味。
他抓起肘子啃了一口,然后抛给青衫肉球,又从篮子里掏了另一个包出来:“啊哈,是白云观的素鸡!”
“如意斋的烤羊腿!”
“松枝黄兔!”
“美人坊的蜜制酥鱼!”
“……”
各色美食流水般地从篮子里掏出来,两个肉球一边大嚼一边狂赞,跟八辈子没吃过饭似的。
那少年佩服地看着他们,终于知道,这两个大肉球是怎么堆成的!一扬手,接住灰衫肉球扔过来的一个炸鹌鹑,愕然道:“干吗?”
“瞧你馋的,口水都流脚面上了!”
“谁流口水了?”少年恼羞成怒地举袖子擦擦嘴角,确信自己确实没有流口水,“哪有!”
两个肉球不禁哈哈一笑。
少年一生气,把炸鹌鹑扔回竹篮:“什么破东西,我用脚做的都比这好吃!”
“哎哎哎,你别乱扔啊,你摸完粪桶,洗手了吗?”
灰衫肉球手忙脚乱地把那只炸鹌鹑丢给趴在稻草堆里的“花花”,那“花花”极有“傲骨”,眨着小眼睛瞟了一下,笨拙地扭头去看少年。
少年瞄瞄两个肉球,从火堆里拾起一块燃着的木头,一边拨弄篝火,一边漫不经心地道:“什么啊?”
灰衫肉球乐了:“小子,白天在流花河桃花渡,你玩得挺好啊!”
少年谦虚地道:“过奖过奖!”看上去这二人就不像好东西,果真是来者不善哪!
伸了个长长的懒腰,少年猛地大喝一声:“花花,逃!”
手中着火的柴猛地捅向灰衫肉球的脸,同时一脚将竹篮踹向青衫肉球。趁两人躲避之时,与“花花”一同向塔门口冲去。就在一脚将要踏出塔门之际,眼睛突然一花,头已经撞在一堆肉肉软软的东西上面,一愣间,那东西突然涌来一股大力——
“砰砰”两声,少年与“花花”四脚朝天跌进烂草堆中。
两肉球并排站在门口,将塔门堵个严严实实,一边揉肚子,一边乐哈哈地道:“你这么急干什么哪,晚餐还没吃完呢!”
那“花花”大概撞得蒙了,倒在草堆里直哼哼。少年的脑袋也一阵阵发晕,暗暗心惊:“你们是什么人?”
灰衫胖子笑嘻嘻地道:“你在青阳城的大街小巷也混了半个月了,难道没听过‘不吃不喝’兄弟?”
“没听说过。”少年揉着脑袋站了起来。
灰衫胖子也不生气,笑道:“没听说过,不代表我们哥俩无名,而是因为你孤陋寡闻。我是张不吃,我兄弟王不喝。青阳城方圆百里,我们兄弟如果称第二,就没有人敢当第一。”
少年咧着嘴,苦笑:“原来青阳城饭桶都排名位论座次啊!”
这“不吃不喝”兄弟果然没白长这么胖,否则脸皮不可能这么厚!嘿!不吃不喝,能养成这副猪样——不,不能侮辱猪,至少花花比他们好看……
《江湖天很晴》 第一部分 《江湖天很晴》 三(6)
青衫肉球王不喝皱皱眉:“你这小孩儿,不但办事缺德,嘴也挺损!”
“怎么说话哪你?谁缺德啊?我和花花好好地在这儿过夜,你们来抢我的地盘,还把我们俩撞个跟头,还指望我管你们两位叫大爷啊?”少年回嘴。
张不吃乐了:“别说大爷,你就算叫爷爷都没用!喂,你眼珠用不着转来转去,这雁合塔,你是逃不出去的!”
少年也不害怕,揉揉鼻子:“别废话了,赶紧说正事。本大爷又没偷你们家的东西,花花也没拐走你们家的猪,你们找本大爷麻烦干吗?”
张不吃一直笑眯眯的脸突然一冷:“你是本月初一来的青阳城,今天是十六,刚好半个月。这半个月里,贺家庄毛大牙家的饭锅被扔进猪粪里,黄叶埔子的孙寡妇丢了十二只鸡,赵员外突然被一条街的狗咬得满世界跑,醉红轩的醉红姑娘半夜被绑走,丢进河里泡了多半宿,城里南北杂货店不见了五篓上好的京城蜜饯——那可是五篓甜食啊,怎么没把你齁死呢……”
他屈着手指算了算:“大小一共三十一件,是你干的,没错吧?”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干了?”那少年嘴极硬,打定了主意死不认账!
王不喝冷笑一声:“如果没有猜错,那只鸡,就是你从孙寡妇家偷的吧?”他指指扔在塔角的一堆鸡毛。
“鸡毛上写着孙寡妇呢?你说它是孙家的,叫它让它答应啊!”
这无赖居然如此强词夺理,王不喝脸上隐隐有了怒色,不过他还真没有本事让那鸡毛承认自己姓孙,忍了又忍,道:“今天大闹桃花渡,无数人在场,这个,你否认不了吧?”
少年理直气壮:“我干吗否认啊!那就是我干的怎么着?那个胭脂齐的胖婆娘,居然敢踹我家花花,爷爷没剁了她的狗蹄子,是便宜的!送几桶‘黄金’算是关照她的生意!”
“胭脂斋!”张不吃纠正道。
“我管它叫什么!”少年很不屑,“原来,你们是胭脂齐的龟公啊!”
“放屁!”王不喝一巴掌拍过来,这牙尖嘴利的无赖居然当他们是龟公,非打掉他两颗牙,让他知道厉害。
少年往下一缩,巴掌从头顶掠过,虽然没被打到,破帽子却被扇飞了,一头乱发顿时炸了开来,他大怒,一边破口大骂,一边瞄着门口准备夺门而逃。然而看到外面的某件东西,眼睛里突然流露出惊慌、恐惧的神色。
张不吃哈哈一笑:“小子,你嘴不是挺硬的嘛,这就怕了?”
少年勉强笑了笑,颤抖地抬起手,指指塔门处:“后……后面……”
张不吃笑道:“少来!老子是老江湖了,才不上当!你乖乖地趴在这儿,让老子揍你一顿,然后滚出青阳城,所有的事一笔勾销……”
大笑着,五指抓向少年,半途之中,身形突然向后疾射,虽然身体庞大,但却轻如纸鹤。
与此同时,王不喝也动了,一掌挥去,将木窗劈开,积年尘土中,胖大的身体已穿窗而出。
他们一动,少年也动了。
他在“花花”的屁股上轻踢一脚。“花花”甚是机灵,掉头钻进稻草丛里。少年迅速将其遮盖好,就地一滚,抱着头缩到一个攻击不到的死角,只露着两只圆溜溜的眼睛向外看。
雁合塔外,有一棵高高的松树,树杈上,倒挂着两具小小的尸体,只有尸身,头却不见了,看样子死去已经半天,血都喷尽了,流下来的血已成滴状。
看衣着,这正是刚才送吃喝的那对童子。
张不吃站在尸体前,手里握着一对短钩,一张胖脸上,五官已然舒展开,脸上的表情有愤怒,有悲伤,还有恐惧。
《江湖天很晴》 第一部分 《江湖天很晴》 三(7)
这两个孩子才十三岁,是他和王不喝抚养长大的弃婴,平时聪明伶俐、勤奋向上,如今,却被人斩首之后倒悬在树上……
身后,传来风吹衣袂的声音。
他霍然转身,三丈外,站着一个黑衣人。中等身材,从头到脚都是黑色,脸也被一块黑巾罩得严严的,肩上扛着一口无鞘的破风刀。
薄薄的刀背,弯曲的刀柄,刀锋映着月色,明明是春夜,却令人感觉到秋水的寒。
张不吃忽然冷笑:“阁下何人?”
那黑衣人一语不发,只是木然地盯着他肥胖的颈子,似乎在寻找合适的部位下刀。
那目光如蛇目般阴沉,张不吃感觉颈上有些发凉,他不由自主地吞了下口水:
“阁下可是冲着俺兄弟来的?”
那黑衣人仍然没有开口。
夜很静。
只有血从高处流下,一滴一滴落在地上的声音。
张不吃握紧双钩,心里微乱:这么半天,怎么兄弟王不喝一点动静都没有?莫非……
他突然跃起,向前冲了过去,一招“披缁削发”,连人带钩向黑衣人攻去。人尚在空中,突觉左足一紧,被什么缠住了,然后被一股大力向下扯去。
张不吃落地之后就势一滚,左手钩一搅,钩身被一条黑色鞭子绕住。两下一用力,那条鞭如活的一般,突然一抖,他的左钩已脱手而飞,但总算缠足的鞭梢也解开了。
空地之中,缓缓地现出四条人影,同样的打扮,黑衣、黑巾,只是武器不同,除了这个用刀的,还有用鞭、用锤和空手的。
张不吃心中暗惊,这些人不知是什么来路,他与他们尚未交手,但凭刚才那一鞭的力道已可确定,自己不是对手。假设这几人功力相当,那么,一个人他或许勉强可以应付;如果两个,就必败无疑;三个,逃都逃不掉;而四个,便只有闭目等死的分,连生死挣扎都可以省了。
兄弟王不喝的武功尚在自己之下,此时声息皆无,只怕已遭不测!
张不吃心里一痛。
不吃不喝兄弟,在江湖里也许是无名小卒,可在青阳城却是响当当的人物。
哥俩从六岁就在青阳城的大街小巷厮混,不论是急人之难,还是扶危救困,一直焦不离孟,孟不离焦,至今,已经近三十年了吧?
三十年来,兄弟两人一起受过冻挨过饿,也一起分享过好吃好喝,被人骂过打过,也被人爱过敬过,这样的人生也算快意,倒没什么遗憾的,只是,他们兄弟虽不足惜,这批黑衣人来历诡异,却不得不防……
心念电转间,张不吃喘息着抬起头来,哑声问道:“我兄弟呢?”
一个庞大的身躯“咕咚”一声落在他的面前,头颅已碎,胸腹已被破开,五脏外流,溅出来的血却仍是热的。
张不吃伸手抚着尸体,眼中热泪盈眶:“好兄弟,哥哥对不住你!”
大喝一声击在王不喝的尸身上,那尸体向几个黑衣人袭去。张不吃身形暴起,人已向右方的一个池塘撤去。然只奔出三五丈远,后背便中了重重的一拳。
他张嘴吐出一口血,顾不得理会,借着拳力又向前冲出数步,拼尽最后的力气,将手中的竹管掷上天空。
寂静的夜里,竹管冲天而起,发出高亢奇异的尖啸声。
一把刀自张不吃的肩部劈下,他的武器脱手而飞,接着右臂连着半片肋骨也飞了出去。
张不吃在荒草地上滚了几滚,仰面向天,嘴角带着一丝微笑。他的兄弟虽然死了,但是仍然帮他赢得了一点时间。而这一瞬间的延迟,已足够他放出特制的报警焰火。
他眸子里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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