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大清刑事犯罪科-第1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他的手有点凉,脸上的神情更多的是一种平淡和漠然,就像是早已看穿了世间种种,不再有任何喜怒。

    就连一个人沉默而古怪的望着黑暗处,都是寂静无声的。

    方才回来时,他一路都没有开口说话,不是因为别的,只是因为在听到不可能犯罪时,他就已经被勾起了一些往事。

    尽管那之后,段鸮没有表露分毫。

    但是任凭是谁,就连富察尔济那种人都已经能感觉到他的心情有些不太好了。

    但他的心情确实有些不好。

    或者说很糟,也是在这样的情形下,他才想起了那许久地被他压抑在心底的陈年往事。

    记忆里,那是个很黑很黑,周围不见一丝光亮的屋子。

    那时候还是个少年的他就被锁在里头,总看不见外头的光,他知道这是一个外头上着很多锁的密室,就在一个他平生最熟悉的地方。

    可也是在这个地方,他才会见到一个人的真面目。

    那个人,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恶鬼。

    是他告诉了段鸮,这个世上关于恶的最初定义。

    每次当这个人把少年时的他带到这儿,都会把他的眼睛蒙起来,对他说一些话,或是狠狠地鞭打他,再将他的手脚一遍遍折断再接起来。

    因为那个地方,真的很黑也很可怕。

    每次结束这样的‘酷刑’的他总是一个人一动不动地呆着角落里度过很长的时间。

    他很想出去看看外头的人都长什么样,但他的手脚动弹不得,更因为那稍有碰触就会发出的声响而像个惊弓之鸟一般活着。

    “叮铃铃——”

    那带起一连串反应锁链声音让他像条被拴在这儿的狗一样活着。

    他母亲从不知道他的儿子会时不时地被关在这儿,她只当她的儿子依旧是那个聪慧如常的段家独子。

    段鸮也从没有告诉过她。

    直到那人彻底死去,他才摆脱了这样的日子,可从此之后,他也变成了一个那个人一模一样的人。

    “段玉衡,你还记得当初那句我对你说过的话么。”

    “这世间人命皆不在你眼中,你比常人聪明,也比常人冷血,对于生这回事,时间过得越久,你只会越发觉得漠然。”

    “最开始,你会觉得旁人杀人并不是一件特别残忍的事,人如牛羊,你毫无波动,慢慢的,你自己也会喜欢上那种杀掉一个人的感觉。”

    “就如同你的父亲一样,表面看似是个风光无限的大儒,却也是个真正意义上的吃人凶犯,你遗传了他身体中的全部骨血,自然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天生怪物。”

    “你如今只是在一次次欺骗你自己,继续做一个常人,一个不被他人发现你心底真实想法的常人,可你骨子里却是个天生的犯人。”

    “终有一日,你会变成下一个对普通人犯下不可能罪行的凶手,早晚,你这样的人,也会……和我一样变成一个十恶不赦,杀人不眨眼的罪犯。”

    “这,就是你此生的早已回不了头的……归宿。”

    这话,却是伴着那一夜那个人最后在他耳边说下的每一个字印刻在了他的脑海里。

    夜色中,一个人端坐的段鸮的手指苍白着地松着,只面无表情地睁着眼睛看着自己的手指,半晌却是闭眼不言语了。

    在这世上,他早也已经是孤家寡人一个了。

    这一点,从未变过。

    作者有话要说:  二更√啾咪,明天开始每天都会尽量保持二更,谢谢今天追下去的妹子,太爱大家了,一定会好好更新的,啾咪!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瞳夕(殷小绛) 2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雁鹤归 10瓶;阿臧 8瓶;喵啊、朝暮煮鱼 5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六回(下)

    “凡验妇人; 不可羞避。”

    “若妇人有胎孕不明致死者; 勒坐婆验腹内委实有无胎孕。如有孕; 心下至肚脐以手拍之; 坚如铁石; 无即软。

    若无身孕,又无痕损,勒坐婆定验产门内; 恐有他物。”

    ——《洗冤录集》

    这一夜,段鸮到底是一个人呆了好会儿; 才终于在这处州府官邸躺下睡下了。

    上次结案时; 他胸口遗留的那道刀口很深的伤疤到现在还没有完全好,一旦出门在外; 一沾水便疼的厉害,但段鸮也不想继续涂抹药物了。

    因为有时候越是疼痛带来的不适,越能让他清醒; 他的脑子太多时候都需要一种保持紧绷状态; 这也是他素来养成的个人习惯。

    可一合眼; 他的眼前就又不自觉浮现了先前脑子里回想起来的那件事。

    之前他其实都已经不怎么去细想此事了; 但这番因为这红鞋女尸案来这处州后; 此刻又是夜深人静的,四下无人,也就让他回忆到这事。

    家族遗传性精神病。

    ——在历史上,关于此类疾病在药典中多有记载,最出名的一桩便是北齐高氏一门。

    在历朝历代的史书包括医学著作中; 多有提到高氏,北齐素有禽兽王朝之称,其从□□凶狠淫乱,动不动就能干些禽兽不如的行为。

    这其中,文宣帝高洋就是出了名的暴君,整日喜怒无常,还有严重的躁狂症和暴力倾向。

    一旦发病,他可以当着满朝文武肢解他人尸体,把妃子的腿骨做成琵琶弹奏,深情款款的时候则披发抱着尸体大哭,情绪变化只在短时间里完成起伏。

    前人善医者,早有论断认为北齐高氏所有成年男子,都可能患有一种名为精神分裂的遗传病症。

    此类病症,是一种以心理,思维和情感行为认定的分裂现象。

    它属于精神活动与环境的不协调为主要特征的一类最常见的精神病,也是重型精神病,至于在常人身上的表现大多数为偏执,常常伴有幻觉,多疑,被害妄想多见。

    此病多在中青年时期起病。

    表现为过度兴奋,言语失调,思维情感和行为不协调,一旦发病,就是彻底地沦为一个心理疾病患者。

    他的父亲段庆山,就是这样一个不折不扣的精神分裂病患。

    从段鸮有印象起,他父亲多数时候,看上去是非常正常的,风度极佳,世家出身,待人接物皆是好的。

    那时候在兖州府,段氏一族是出了名的书香门第。

    可他父亲白日里在人前传颂儒学,还给州府百姓捐书讲学,门下学子无数,到了夜里就会是时不时伴着严重的焦虑和狂躁症发作。

    他母亲对此什么都不知情。

    只时而会感觉到夫君有时候在外压力过大,就会举止异于常人,却不料那时候段庆山已是病入膏肓。

    他发泄自己心理疾病带来的痛苦的办法,多是折磨和虐待段鸮。

    但凡发病时六亲不认,还伴有严重的暴力和施虐倾向。

    每每这时,段鸮就必须要忍受自己生父带来的最残酷的折磨,那一根藏在段家住宅的铁锁锁了他十年,还每次要打的他皮开肉绽才能罢休。

    更糟糕的是,段家前后四代,但凡男子,无一不是身患此类疾病,连他自己最后也是不能幸免。

    正是这个缘故,他不能娶妻,更不能有子嗣。

    因为一旦他如常人那般娶妻生子,那么他自己身上的痛苦便会继续带给下一代,直到将这种精神方面的问题一代代遗传下去。

    他的异食之癖,就是在他少年时,就开始初步显露的。

    因为他父亲遗传给他,和那时候对他不间断的身体虐待,也因为段家固有的精神疾病携带惯例。

    习字读书,满腹才学,却也是一个如同不确定因素般的可怕疯子,段家一门各个聪明绝顶,却又大多因着分裂症而英年早逝。

    要想寻找办法治疗根治此病,如今来看,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了。

    因为他也已经是成人,关于心性方面已经成了定居,也是如此,从少年时,段鸮就从未在人前轻易表露过自己。

    他读书,习字,学棋,还精通礼乐杂学,最后考上功名,位极人臣。

    但是他内心深处却也很明白,终有一日,他也会不得不暴露出这样的家族疾病上的弊端,变成如他父亲那样的人。

    思索到这儿,深夜一个人闭眼不动的段鸮也是不作声了。

    若不是因为松阳这一次,他怕是这辈子都不可能和人成亲。

    幸好某人是个男子,他们俩也名不符其不实,这才少了许多麻烦。

    但他虽多年来不显,却也实在不算个正常人,要是哪日,他身上真正隐藏的问题不慎被那人看出来,那或许……才是一桩真正的麻烦。

    段鸮这么想着,缓缓睁开眼睛。

    想到明早还有正经事要做,他只面无表情地低头看了眼自己那双白的略显惨淡的手,却也不多说什么,许久方侧身睡过去了。

    ……

    第二日,一大早,天才亮。

    门外传来几声扣门之声,段鸮一睁眼起身的功夫,那捕快马自修就又上临时官邸来找他们了。

    早上起来,用过一杯茶。

    他看上去已经恢复如常,旁人见了也不会看出段鸮昨夜有任何问题。

    按照今天官府那边派来的人的安排,富察尔济会和那马自修去看那四个分布开来的案发现场。

    因为处州府的义庄恰好就在这座的官邸附近,出门不用坐马车就可去,就另由一位名叫乌林珠的仵作学徒领着自己去义庄。

    他们三人约好了中午再见的时间。

    走时,富察尔济和段鸮这两个人之间也没多说什么,只一副公事公办,互不干涉的态度就兵分两路了。

    去义庄的路上,那学徒乌林珠一路挺恭敬地带着他往前走,手边带着自己的箱子过来的段鸮和他时而聊两句。

    这乌林珠年岁不大,倒是口舌颇利落。

    他说张吉捕快如今确实极为伤心,他早年办案,好不容易得一女,如今女儿被害,他却是一蹶不振难以原谅自己。

    此外,他告诉段鸮,张梅初遇害那日,他是跟着官差们亲眼去看的。

    当时是处州府底下一位县衙里的老仵作在河床现场给亲自捞的尸体,要说这女尸捞上来大多大同小异,但梅初姑娘这具尸体之惨状却也把乌林珠吓个不轻。

    “段爷,您不知那凶手是有多禽兽不如,那日……几个船夫,并有衙役一起从小船上用鱼叉往上捞上来时,那尸体已经泡坏了,不仅被挖了些器官,那尸体丢到河道底下已是胃里积水变得死沉一路到了底下,若不是那双脚上红鞋穿的牢,还正好挂在了那船沿上,怕是沉在底下几日都不会有人发现……”

    “所以,那双红睡鞋一直在梅初姑娘还有其他三个死者的脚上吗?”

    段鸮问道。

    “对,一直在。”

    乌林珠也回答道。

    听到这话,段鸮也没多说什么,若有所思地眯了眯眼睛,这次继续往前走了。

    也是到了那义庄外,二人一块伸手推门进去,此案中那四具一直在此等着他验的尸首才算是被他第一次目睹了。

    这么看,松阳县到底不比这处州府。

    因为是州府衙门,所以这义庄里头设的就比小县衙里要好许多,光是这停尸的地方就明显大了不少。

    眼前,那四具之前在此案中被害女尸均并排着,赤裸着以生前最后的姿态躺在那处州府的义庄。

    因为仵作和一般人不同,尸体在仵作眼中,多是没有男女之别。

    所以眼见这四具女子裸尸死状各有各的凄惨,面无表情的段鸮却也没什么反应。

    他在外间换了身衣服,又从自己的箱子里取了惯用的骨锯,开骨刀,止血钳,大弯针和舀勺等几样工具才出来。

    “乌林珠,可否找张纸笔在一旁帮我分别记录下四具尸体的体征?”

    “行,段爷。”

    那站在一旁的学徒也和他拱手这般道。

    闻言,段鸮点点头,接着擦拭过双手,

    等把那擦手布放下,他这才走到那尸体的近身处看了一眼。

    眼下,这地方还算大屋子四面拉着黑布,里外都点着苍术和蚝壳灰驱散尸臭。

    官府衙役为了方便辨认,将四具尸体标注了甲,已,丙,丁,而段鸮便可以按照这个时间顺序一一对其进行再次验尸。

    这四个人中,张梅初是最早被发现的,死时就被抛尸于城外的一条河沟之下。

    阮小仪是被勒死的,死时亦是浑身赤裸,被扔在了处州县以下的一处夜香所后面。

    曹孙氏是唯一生育过的女子。因为育有一子。

    她的骨盆是其中最大的,另还伴有一些常见的妇科疾病和宫坠之病。或许就是这个缘故,那个变态凶手唯独没有奸污的就是曹孙氏,还把她的下阴和子宫给割下来了,扔在了曹家府邸后头。

    最凄惨的莫过于那个妓女马凤凰。

    因为她的尸体唯独在死后依旧被虐待了很久,以致下半截身体被刀砍的血肉模糊,被发现时想被完整地一整个尸体不分家地抬回衙门都十分困难。

    此刻,段鸮这第一具,尸体表面烂的最厉害,已经看不出原本模样的赫然就是十四岁的张梅初。

    她的身体原也是其中发育最稚嫩的,肩骨,腿骨和胯骨还没长开。

    胸脯有平常在家用白布束胸的痕迹,骨架子小而弱,单薄的样子一看是个十足的小女孩家。

    因为高度腐烂,又时隔一个月,她半风干的整张脸上已经看不清楚五官了,唯有那颗痣,才使她当时一眼就被认了出来。

    那发黑的面部如今只能看出朝上翻起的鼻腔,和嘴巴上的一个肉都已经烂到一起的吸壶式豁口。

    这症状多是是鼻子里呛水。

    段鸮只用一只手上钳子伸进她口腔中探了一下,果不其然口腔和咽喉处有和鼻子里一样的河泥。

    这说明,她被凶手那一晚丢进河里时该是有活着的。

    当时,她遭受了奸污,又被凶手虐待,但却保留着意识直到被扔到了河沟里,沉下去时,她大口吸入了不少喝水,最终溺水而死。

    头发因为捞上来时沾了河泥污水。

    处州府的仵作没有将其完全清理,而是为了保留证据用白布裹着,眼下,段鸮一手揭开白布时,用一块帕子捂了下口鼻。

    一股烂肉腐尸的恶臭味扑鼻而来。

    也是如此,为了能分辨这个味道,他也将帕子挪开,俯下身仔细闻了闻那尸体的气味。

    这气味闻起来混着有股河藻泥土的味道,另还搀着些奇怪的粉末味道,段鸮思索着令乌林珠在一旁记录下来,又往下看了眼张梅初的手。

    她的手上依旧带着当初被捞上来时,两节长长的凤仙花汁水的红指甲。

    这漂亮又香艳无比的指甲。

    段鸮方才已看过了,如乌林珠所说,和那红睡鞋一样,四个女子身上死前都有。

    但按照处州府这边第一次尸检的结果显示,她们生前又均没有染指甲和穿红鞋的习惯。

    除那第二名死者阮小仪和第三名死者曹孙氏外。

    张梅初和马凤凰都是贫苦女子,加上阮小仪家原也是布坊出身,多要做些针线,这染了指甲便也只能什么都干不得了。

    这间接说明了,这就是那个凶手每一次故意留在她们身体上的。

    尤其,这指红甲也就算了,这红睡鞋一说却是奇怪的很。

    因为这女子的红睡鞋原不是普通的布鞋。

    而是自古以来,专为春闺女子睡前所穿的鞋子,为了能在熟睡之时,女子也能使自己的一双金莲足保持美态,所以才要穿上的红睡鞋。

    可偏偏本朝自入关后,朝廷有明文禁止过女子裹小脚。

    因八旗子弟家的姑奶奶们原都是大脚,所以也只有江南地带现在才偶尔可见这缠足之风。

    但因缠足是明令违法的,若有发现便会被官府缉拿。所以这用红睡鞋缠足的的事就只有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少数官家女子,内院女眷,另还有些烟花柳绿之地专供此乐的妓子。

    凶手煞费苦心地给四个女人都装上了红指甲,穿上了红鞋,这一点便和其他杀人者不太相似。

    也是这一番里里外外的一番尸检,段鸮用了近两个时辰,

    除了基础的尸检流程,在快结束,他还令让乌林珠帮他做了一件事,也是这有些怪异的举止,果不其然便被他发现了一点。

    因为这四具女尸,除却性别,皆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她们的脚,竟然都是一个大小的。

    四双女尸的脚,都是寻常人手掌大小。

    且未经过缠足,是天生的小脚姑娘。

    听了段鸮口中之言的用一旁的公尺量仔细反复地过了,真的就是一样大的四双脚。

    这一幕倒是令人有些瞠目结舌了。

    尤其是这种仿佛用尺子丈量好,不差分毫才才寻找到的受害者,原就是凶手下手的精准目标,这么思索着,段鸮只听一旁早已表情惊呆了的乌林珠问了句。

    “可段,段爷……这不对啊,为什么,这个杀人凶手单单要找这些小脚姑娘,然后故意杀死她们穿上红睡鞋呢?”

    听到这话,心中已经有了一番思索的段鸮也面无表情地低头看了眼这面前的四具女尸,这才缓缓开口道,

    “显而易见,因为这个凶手,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恋足之人。”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十二点要上收藏夹,小破文想名次稍微好看点t t

    所以今天先更一章哈,今天评论区留言的都有一个小红包~明天正式开始固定时间更新,啾咪啾咪!

    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纳木错的白石头 20瓶;天鸢潋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七回(上)

    因一早上就兵分两路去了河床边。

    他们三人在府衙安排的住所那头分开后; 富察尔济就先和这处州捕快去了第一案发现场; 处州府河床边。

    那一条在城门外贯穿本府四面的河床; 原是世宗八年才挖的。

    因要处理城中日常排污之事; 断断续续积攒着不少当年的淤泥; 但凡雨季,便水涨船高,又离正城门颇远; 想来是个绝佳隐蔽的抛尸之所。

    一路上,隔着那帘子; 富察尔济坐在马车的时候; 都在暗自观察这城外河沟离这东侧城门的距离。

    可与此同时,他也在心里一心二用地琢磨着一件事。

    昨晚; 回去之后,他睡得其实也有点迟。

    因为在此之前,他都习惯一个人在松阳县那个破旧的探案斋哪儿也不去; 闲来买醉; 荒唐度日; 也是一副从来对他人不管不顾的混蛋做派。

    若不是这次红鞋女尸案主动找上门来; 他也不会有这个心情跑到这处州府来。

    算一算那关鹏一案了结; 也有差不多快半个月了,此前,富察尔济也在松阳县呆了快几年了。

    回想那年,他的眼睛刚坏了。

    又一个人初到松阳,那时这世上可还没有什么奇奇怪怪的探案斋; 只有那间破破烂烂的棺材铺是还好好在那儿。

    原本那一晚,他是打算随便在本地找个地方躺上一晚的,

    他一身是血的倒在地上不想动,只想这么找个没人能找到他的地方自生自灭。

    谁想睁眼再一醒来时,他竟被人给意外救了,那救他的人,便是四年前的札克善和棺材铺的上一任主人。

    他当时衣衫褴褛,看上去不人不鬼,身上还仿佛是受了什么重伤数日未醒。

    竟被这夜晚巡逻的捕快当成了乞丐搭救了一把,加上那棺材铺原主心善,还以为他是遭了什么变故,看他一只眼睛竟连光都见不得了,就从此收留了他。

    他本就是来路不明的人,要是没有这一场收留,应该早已在那时就静悄悄地死在了这世上的某个地方。

    结果这一留下,便是整整四年多。

    最开始,眼睛坏了的富察尔济连一句话都不和别人说。

    札克善等旁人还以为他是脑子坏了,所以才总是这么看上去那么古怪。

    但久而久之的,他也习惯了在这松阳县一天天的日子。

    在此期间,他不和外人多来往,算是和这世上的人半与世隔绝着,自然也就没动过四处乱跑的心思。

    加上他本也就个什么都做不了的半废人,想想也真的没什么好再四处多管闲事的。

    活成一个普通人的样子,不再去想以前那些事,便是卸下了那些曾经压死人的枷锁,不用去再去回想以前的自己。

    富察尔济本以为,他一辈子都不会想说主动去触碰‘那些事’了。

    可谁让之前阴差阳错的,竟就又让他插手管了一桩‘闲事’,搞得如今倒是也不得不‘重操旧业’了起来。

    “……你既然已经主动出手了一次,这松阳县的石头菩萨案你也主动帮忙破了,那你打算何时回京城?”

    那一日,他那位远道而来的‘朋友’便是这么亲口问富察尔济的。

    他们自小认识,对方是将门出身,少年时两人就知根知底,若不是四年前,他谁也不告诉地就这么消失了,这人断不可能到现在才找到这儿来。

    如今,对方在京城得知他的踪迹那处过来寻他,自是想让他回原先那去处的。

    可富察尔济当时听闻这句话,也只是平常那副混账模样就张口给拒绝了。

    “走都走了,现在还回去干什么。”

    “哦?是么,那既然已经不想回去了,为何现在还要管那些闲事?”

    这话倒把他给问住了。

    因为就连富察尔济自己有时候也不明白为什么说好不回头了,如今却还是出手管了。

    “要不是你这次主动冒出来,那关鹏一案又被松江府报到京城,光看那卷宗上这奇奇怪怪的名字,我当真还以为自己认错了人。”

    “我知道你有心结,但当年那件事你已经尽力了,时隔多年,你不该还用此事来逼你自己。”

    “但你放心,我不会一直在这儿劝你回去,但你暂以一年为期,哪天自己想明白了,觉得终于可以想做回原本的你自己了,到时候咱们再另外相见吧。”

    这最后一句话,他那位‘朋友’撂下之后就也先走了。

    他们没有说好下次再有机会是何时见面。

    但两个人原本就都是这样的人,私底下见完这一次也就各自分开了。

    也是此刻这么想着,这段日子时不时总有些思索的富察尔济也才若有所思地望了眼外头的处州府不言语了。

    做回原本的自己。

    这话说的容易,又谈何容易呢。

    他这条命就如同那困在笼子里的蜡嘴鸟一般,早已失了自由,徒留妄想,活不出一点滋味来了。

    这一刻,从来都荒唐放肆,不愿和人说起太多从前的事的富察侦探却是不知道自己和另一个人一样遇上了人生中最重要,也相似不过的一个坎。

    这么多年,他们都难以找回原先的自己,更困在眼前这一局中暂时不得挣脱。

    接下来这一路,富察尔济却是都没再想起这事来。

    等到了那城门外的河边,已有一条小船在此早早地等着他们俩。

    不久之前这里才有杀人凶案发生,如今这里的船夫赵老爷也不敢天黑后来开船了,也是接了官府的消息,又是大白天的,这老翁才敢过来指引了一番。

    这是位处州府本地的老翁,鹤发龟颜,讲话颇有些地方口音。

    他家里供着这条小船,日常停在离城门外的这条河沟之外。

    事发之时,也正是因为张梅初脚上的红色鞋子勾在了他的船上,他才会意外发现河里被抛了尸体,竟还自己就这么漂了上来。

    按照以往这类涉及毁坏尸体的案子,但凡凶手犯下杀人之罪,多是会留下没有来得及,沾上血迹的衣服鞋子之类的证据。

    但从这第一现场的情况来看,凶手却是什么多余的痕迹都没有留下。

    “第一次命案发生时,我们当时在周围找了很多地方,都没有找到被遗弃下来衣服和鞋子,河底没有,城内各处也没有被抛弃,按理说这些衣物也不可能带走,所以这事衙门那边至今也没有定论。”

    马自修在一旁这般和他说道。

    “正常,因为这本就个行为谨慎敏感,还可能有某种洁癖的人。”

    看了眼这污泥遍布的河床和远处与其接壤的半块水面,富察尔济却突然这么回答。

    “谨慎,敏感,还有某种洁癖?侦探先生,您这话是何解?”

    还是第一次见识这样的本事,想到他师傅张吉曾说这就是这位侦探最拿手的本领了,这马自修也就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了。

    “第一现场没有任何衣服鞋子,证明凶手事后带走了这些东西,但这些东西一旦沾了血就成了躲不掉的罪证,一个真正厉害的凶手是不会做出这种留下把柄的行为的。”

    “会造成这样的原因,基本就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凶手在当晚杀人时,就实现脱下了自己的衣物鞋袜,完全赤裸地对被害者行凶,事后才重新穿回了衣服,镇定地抛尸之后逃走了。”

    “完,完全赤裸?”

    一听到这话,马自修瞪大了眼睛。

    “对,他能想到这点,证明他事先已经做好了杀人的打算,也许是思考了很久,连每一个步骤,关于如何杀人,如何抛尸都认真思考过,这才能够在完全不慌乱,还能将自己清理干净的情况下做到这一切。”

    “而且,按照他喜欢给女子身上加上固有配饰这方面的喜好,还有对四具女尸损坏的程度,其实也能看出这一点。”

    “毁,毁尸程度?”

    “马捕快,你不妨此刻重新去回想一下,那四具女尸从一开始到最后发现的那具,是不是尸体损坏程度越来越严重?张梅初是少女,未尽人事所以只是被奸污抛尸,阮小仪年岁大一点,家中已经定了亲,但还未成婚,所以被掐死后抛尸,曹孙氏是人妇,被割掉了生育器官,马凤凰是□□,所以遭受的待遇就是这其中最惨最暴虐的。”

    “因为凶手不喜欢他心中所认定的‘脏污’的东西,病态喜洁,所以但凡他犯下命案时也会完全遵守这种原则,这就是现场如此干净的原因。”

    这一番完全是从变态杀手角度出发的分析。

    结合眼前这现场的情况来看,极有可能真的就是那一夜,造成现场完全没有一丝多余痕迹留下的最有可能的原因了。

    一个变态的,脱掉了身上衣物,最后杀完人洗干净自己才扬长而去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