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长旧-第3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差不多是五年前,墨轩刚刚获得自由,从囚犯减刑成了假释犯人,他就来找楼洵,指名道姓的向他要了知生惑死培养多年,又在临走前特意为楼洵留下的一对蛊虫,混杂着其他起辅助作用的药材制成了药粉。
为了试验效果,七王爷也曾经将一只老鼠的生命与自己捆绑在一起,并故意导致其死亡。
容陌的心中咯噔了一下,想到了刚刚遇到他的那几个月,他的身体一直不好。
在确认了它的药效无疑后,他又拜托了自觉欠他一命的林生黎,设法让皇上服下了这服药,一服就是五年。
说来也奇怪,知生惑死平生最为出名的技艺是蛊毒,医术以及算卦,却不传与外人,但是七王爷却一样也不曾学到。
知生一面预言他没有做皇上的命数,又一面说他用的到,而且总有一天,必须要学。所以,一直在悉心教导他。
而皇贵妃素来是不理会他们的课程的,所以七王爷在他们身边呆了将近十年,只学了一身好武功以及桀骜不驯的少年肝胆。
即使他早已知晓真相,心中却仍保留着一分幻想,但下一秒残酷的现实将它击得几乎粉碎:“这一对蛊虫又叫做‘同甘共苦’,它会将两个人的生命紧紧连接在一起。但是相对的,如果一方的生命力强盛,那么另一方的身体就会极其衰弱。而只要其中一方死去,另一方也会承受成千上万倍的痛苦。同时,他若是能活下,就会获得新生。”
容陌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来。所以说自己好不容易报仇雪恨,却让墨轩提早受尽痛苦了吗?
或许是注意到他的脸色流行,急忙安慰他的:“你小子别以为七王爷是为了你,他是在为了自己,公主和皇贵妃讨回公道。毕竟这也是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而且他也没你想象的那么不爱惜自己的性命,他还有很多事想做,还不至于交代在这里。”
容陌点点头,没有做声,就沉默的向回走去。
“你等等……”楼洵突然叫住他,容陌停下脚步,转过身,偏头看他。
楼洵哑口无言,他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想和他说什么。
他应该告诉他什么?
自己在十五年前,曾经接到了知生的紧急命令,去了木府,接生了一个七斤七两的男婴,而知生的命令则是杀死那个胎儿,并制造出难产而死的假象。
但是楼洵看着死死护住他的那个姑娘,便心软了,直接禀报他,自己做不到。
知生也没有责怪他,就收回了自己的命令。
还是应该告诉他,自己十一年前,再次接到他的命令,接应了秦盛和,将一个七岁男童与太子殿下换脸,但他仍然拒绝了,只是救活了那个陷入假死状态的太子殿下,并将男童的尸体伪造成了殿下的尸体,放任他们扔到了乱葬岗中。
但是最后,他还是什么也没说,只是苍白的笑了一声:“他会没事的。”
“我知道。”
容陌掀开了营帐的门帘,墨轩现在睡了一觉醒了,正保持着难得的清醒状态,见到容陌进来,也只是平淡的说了一句:“你来了,楼洵终究还是把信送出去了。”
容陌“嗯”了一声,在床边坐下:“我要是不来,你准备瞒我多久?”
“一直瞒到我再也瞒不下为止。”墨轩心不在焉的看着他。我死了,或是我再也熬不下去了。
容陌一瞬间就听懂了他话中有话,忍不住有些气恼,他竟没有想过,活着回去见他,只是一心求死。
但是,他又以什么立场来责怪他?
他们共同的目的已经达到了,而且墨轩还活着,自己也没死,按理说,这已经是最为完满的结局了。
出去了一趟,听了楼洵的一番话,容陌冷静了下来,却还是满身疲惫。
他也无非是气墨轩不跟自己商量,以身试险而已。
但墨轩这样似乎也无可厚非,他开始布局时,自己根本不在意他的存在。
而且,墨轩当年被毒瞎,自己也心有不甘。自己报复容曙时,何尝不是像当年他杀死母亲那样,他们一直是同类人。
互相理解,又互相无法认同对方。
想到这里,容陌故意捧着他的手,咬了一口。
墨轩似毫无所觉,眼中毫无聚焦。
容陌竟在他的手中摸到了一手的冷汗,墨轩转过头看了一眼他们交握的双手,猛然甩开了。
容陌心中一沉,知晓它的药效开始发作。
自己被游念坑害时,也是拼了命地瞒住对方。但是,仅是见墨轩一手的冷汗,他就火大。
也许他们两永远也没法在这个问题上和解,彼此都不愿让对方知晓自己的痛苦,这算是什么劲?
容陌探出身子,突然叼住了他的唇,掀开了他的被子。
此时正值夏日,他的身上却盖满了几大层的棉被。
几个月不曾见过面,身体和吻技都生疏了不少,亲吻却称不上多加克制。
容陌咬着他的耳垂,含糊不清道:“你到底想要什么呢?”
你究竟想要什么?
你到底想要从我身上得到什么呢?
一颗真心,一个情深意重的拥抱,还是一个恰如其分的亲吻?
无论你想要什么,只要你愿意留在我身边,我都给你。
“我……”墨轩死死地攥住了容陌的前臂,几乎落下泪来。他又欲盖弥彰地偏过头,掩盖住自己的狼狈不堪。
我这人贪得很,我想要我国繁荣富强,万国来贺。
我想要边境和平,敌军再不敢来犯。
想要,你一辈子都记着我,再也不会忘记我。我总不是无私,被你接连忘记了两回,我这一辈子也不会原谅你。
也想要,让你承认我是你的唯一,这辈子再也不会爱上其他人。我也不想和你说这个,因为你我的身份经不起这般大的承诺。你若是一个普通人,我就带着你隐居山野了。
但你若是走了,谁对黎民百姓负责?我担不起这个责任。
更想要,生生世世都与你纠缠在一起,根本找不到可以解开的绳索。
但似乎也不可能,毕竟黄泉碧落走一遭,再见也不过是相见不相识。这般纠缠着,有什么意思呢?
我这辈子曾在你最需要我的时候,离开过两回,我也无法原谅我自己。
而说到底,我做了那么多,也不过就是想要,你爱我。
那些无法宣之于口的感情,容陌全都懂了。
于是,容陌低下头,抵住了他的前额,低声道:“如你所愿。”
只要你能活下去,一切都会如愿以偿,我答应你。
墨轩闭眼,眼角泛红,做了那么多,其实也就是想要他跨越过千山万水,告诉我:“一切如你所愿,我愿许你今生不离不弃,生死相依。”
几个时辰之后,墨轩又沉沉睡去,但出了一场汗,气色总归好了很多。
容陌套好衣服,走出门,向炊事兵要了一盆热水,又端回了一碗药。
容陌抱着一身青紫的墨轩,开始擦拭着他的身子。
其实也是自己在不安,他们了两个人明里暗里地算计着人,最后还是空落落的没有底气。
墨轩睁开眼,不想理会他。
容陌见他醒来,急忙扶着他起身,为他喂药,边在心里算了算他的尺寸,不由皱眉,太瘦了,穿着喜服的话,就撑不出骨架感了。
墨轩不想动弹,由着他伺候,卧在他怀中,又想打盹。
容陌急忙轻手轻脚给他调整一个舒服的位置,心惊胆战的让他靠着。
他现在手上捧着一面上好的琉璃镜,他在其中看到自己,也看到了幸福。只是,现在的拥抱无法维持太久。
楼洵蹑手蹑脚地走了进来,对他招了招手。
容陌当即会意,轻轻地将墨轩放回到被窝中,又将自己的玉佩放在他的床边,就跟着楼洵走了出去。
楼洵也未多说,就直接切入正题:“你还能打仗吗?”
容陌翘了翘嘴角,反问到:“你们西北是没人打仗了吗?什么事都要主将出手。”
说起这个,容陌又是窝火。他刚刚看过墨轩身上的伤了,明明才走了几个月,全身上下就没有一处好皮肉,大大小小的伤痕,狰狞的爬满了腹部,腰腿,甚至连脖子上都有一块疤,在白皙的皮肤上格外可怖。
楼洵的脾气也不好,正巧也是一肚子火气,就立刻呛了回去:“你以为我门面对的是谁呀?他可是宸墨啊!我们和他们打了十多年的仗,没有一场打赢的。他要是不拼,怎么对得起朝廷交给他的任务?”
容陌自知失言,楼洵也无心与他再掰扯下去,相对无言。
容陌突然道:“主帅的盔甲在哪?”
楼洵转过身,为他指了个方向,容陌就顺着他指的方向走过去。
散国联军驻地——宸墨点燃了烟斗,轻轻的吸了一口。
他当时答应墨轩,若是十多天不曾见过他带兵打仗,那么,他们就是要准备打最后一场了。
不得不说他确实估计的很准,因为那个小皇帝同意给他的物资的确是是不够了。
但是墨轩搞错了一点,他这场仗就没打算赢过。
他的母亲当年不让自己的原因无非是两个:一是不想将他扯进来,随他们一起上断头台;二是不愿让他起报复之心,自不量力地想要向皇上报仇。
可是她忘了,他这辈子从未认命过,他只学过想死,才能活下来。
这几个月,自从墨轩来了之后,自己一直节节败退,但这十几日又频传捷报,若是再输一次,皇上好像也不会太过大惊小怪。
而且,他在对方军营中安插的探子告诉他,即将要登基的祉国皇上来了。
输给皇帝,也不算太丢人吧。
宸墨放下烟斗,向营帐外走去,他今天带出去的人,皆是曾经对将军府冷嘲热讽,落井下石过的人。
因为近日连连取胜,他们就对此毫不戒心,又着急着想要打一场胜仗,向皇上邀功请赏,所以,自然是自行请命,想要随他出征。
宸墨吹着口哨,难得想要借用一句话:“一切都要结束了,我们快赢了。”
这一场仗,堪称宸墨军旅生涯中,最为惨烈的一仗。五千人全军覆没,除主将外,无一人生还。
而容陌刚刚走到营帐,就收到了西北递来的降书。
他虽然对此心存疑虑,但是降书上盖着的章确实是散国的传国玉玺,不疑有他,容陌也就干脆的签了。
宸墨在请辞书上签下了最后一笔,不由嗤笑一声。多年前一时心血来潮,让皇上写的圣旨,竟然是派上这个用场了。
宸墨起身,一个士兵冒冒失失的走了进来:“将军,营帐外有一个人说要见你,说是受两位师傅所托,特来见你。”
宸墨一惊,会在这个时候算准了,来找他的人,只有那两个老疯子了。
他急匆匆的走了出去,营帐外果然站着一个白衣道士。
谢尘转过身,对他行了一礼:“道友,贫道谢尘,受知生惑死两位家师所托,特来教化。”
丰生十三年七月十五日,祉国内乱平息 ,史称“乙寅之乱”。同日,庆历帝驾崩。
丰生十三年九月十七日,其子宣泽帝即位,改号“熙恒”,并封其叔,七王爷为摄政王。
熙恒元年,宣泽帝从反叛失败的恭亲王膝下抱养了一名世子,并力排众议,立其为储君。
宣泽帝一生未娶,后世皆猜测他与摄政王敬为夫妻,且其平生不曾否认过这些风言风语。
历史重又翻过波澜壮阔的一页:宣泽帝一生为祉国开拓了四万里疆域,佑祉国六十年平和,但其操劳过度,且左右臂左相卫宪,右相言歧相继离世,终卧病在床,并提早退位。
次年摄政王病逝,宣泽帝自愿为其守陵,直至逝世。
幼帝容纪继位,承接先辈的功绩,一统半块大陆,与散国划江而治。
无论如何,我们都回不去那波澜壮阔的时代,再做一回千秋大梦。
作者有话要说: 港真,我真的很喜欢谢尘和宸墨这对cp,而且宸墨真的还是大反派的剧本来着,但是就变成了一个逗比。
写尾声真的很烂,一点也不满意,留留改改,还是不行。我每回最讨厌的其实是推年份,不出意外,殿下和王爷是活到七十多岁去世,足够长寿,而且他们两个都有病,能活这么久,真的挺长了。我原本还想写四十年,五十多岁就死了的那种。
☆、番外(一)
付渝第一次听到墨秋凉这个名字,是在母后的口中。
当时,距离他与墨秋凉认识,还有四年。
他的母后这辈子的性格都是温婉大方,只有在寻找沈凌的下落这件事上,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强势与固执。
甚至在临终,交代后事时,也不曾忘却他,甚至还嘱托付渝继续寻找她的下落。
一向宠爱母后的父皇为了实现她的遗愿,决定与祉国重新建交,并开始壮大国势,开拓疆土。
付渝是皇上的长子,皇上膝下共有三儿二女,与他是同胞兄妹。
他们阙国的法律是推行一夫一妻制的,但也并未废除一夫多妻的制度,并不强制,全凭自觉,但绝大多数居民都是执行且赞同的。
因为阙国的国家人口稀少,女子的人数也少。
也就是说,连一夫一妻,也不太可能实现。
皇上作为皇帝,自然是可以纳妃的,但他一生就爱过母后一人。
所以付渝虽长了一副花花公子的纨绔样,却也是十分传统,深情的人。
当然,他早已自愿为了母后,放弃了纳妃的想法,索性也就娶了沈凌……不,墨凌的孩子吧。
于是付渝在去祉国参加宫宴的第一年,就在寻找墨凌的孩子,但是毫无线索,就好像所有人都忘记了这个人似的。
而且,他的行踪还被一个不过久岁的少年发现了,少年并未深究此事,付渝也因此多了一个小友。
第二年,付渝再去祉国时,小友的母后也同样去世了,不是自然死亡,反而是因为他的父皇忌惮他的母后的家是太过于强大,从而破害了她。
小孩怔怔的问他:“你也觉得我可怜吗?”
付渝摇了摇头:“并不。”
我反而觉得你的父皇可怜,因为世界上,再也找不到一个人会像他的母后,那样珍视他了。
小孩显然不想听这个,他只是笑了笑:“那就好。我会帮你找他的。”
付渝无奈,他对寻找他的下落,显然没有多大的执念,毕竟母后也不确定他是否还在人世了。
第三年,付渝没有去参加宴会。
容陌却遵守诺言,为他寻来了很多资料,但就是没有她究竟在哪的消息,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般。
第四年,付渝赌了一把,要是再找不到,就放弃吧。
毕竟那么多年也不曾有过他的消息,估计是死了。
但是他赌错了,付渝还正巧赶上了她的及笄礼。
晚宴上,他主动向祉国皇帝提亲,并且得到了应允。
结束后,他走上前,恭恭敬敬的向她行礼作揖道:“长公主,在下名唤付渝,字明衿。”
她勾唇一笑,轻声回道,:“在下墨秋凉。”
付渝一时被她灿若春花的笑容弄得有些走神,不由得在心中默念了一句:我早就知道了,我亲爱的小公主。
参加太子殿下的生日,却亲眼目睹了祉国丞相的死亡,付渝被迫再留下来一个月时间。
当然了,这其中也有他私心延长的时间。
他实在有些好奇,自己的未婚妻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究竟像不像母后曾经说的那样是一个十分热情美丽的人?
经过一个月的相处,付渝知道了许多。
例如,墨秋凉喜欢吃甜点,比如说长安城街上的商铺卖的桂花糕。
很久之后,付渝才知道这是墨凌喜欢的糕点,包括这个习惯。
她其实很喜欢酸的,而且不辣不欢,但是她又确实喜欢桂圆。
墨秋凉最为敬重的人是七王爷的两位太傅,最为亲近的人是七王爷,最讨厌的人是皇上,最喜欢的人是……付渝。
最后这句话是付渝私心的补上的,他得承认他确实对她有一些欢喜。
再之后,付渝与其父皇商定了婚期,备好了聘礼,就等着三年之后娶她过门了。
这几年来,付渝与墨秋凉,一直书信来往。记不了宫廷争斗,又不聊后宫的争风吃醋,就是扯一些家常小事。
付渝喜欢这般平淡,又岁月静好的感情,也喜欢文字背后,那个恬淡的人。
他的人。
付渝的心中升起了这个念头,他愉悦地勾了勾唇,开始料理起了自己的几个兄弟,他们一向对太子之位垂涎已久,且意图对他图谋不轨。
他不愿墨秋凉嫁过来之后,还要与他一同面对这些繁杂的小事。
不让自己的女人为自己受罪,这是底线问题。
三年之约很快就到了,付渝带着备好的聘礼前往祉国,迎娶墨秋凉。
到了长安城门口他,并不着急进去,反而是带着聘礼绕城一周。
原因无他,付渝就想让别人知道,墨秋凉会是分幸福的,不是他们的阶下囚,长公主,而是他的太子妃,皇后,他想宠一辈子的人。
墨秋凉坐在铜镜前,苏妙铃在她的身旁为她上妆,墨秋凉的眼神亮晶晶的,止不住的笑意。
苏妙铃:“还是我从小看着长公主与七王爷长大的,结果今天,也轮到我带着公主去成亲了。”
闻言,墨秋凉的神情低落了几分,耷拉着脑袋,托着下巴:“要是皇兄来得及赶回来就好了。”
皇兄与太子走了好几个月了,也不知道来不来得及回来,但愿赶得上。
苏妙铃娴熟的为她盘着发髻,插/上发簪安慰他:“公主不必担心,王爷一向疼爱公主,肯定会赶回来的。”
她将红盖头拿在手上,为墨秋凉盖上。
苏妙铃看了看铜镜中墨秋凉的妆容,忍不住满意的夸奖道:“公主这般美丽,一定会幸福的。”
墨秋凉摇了摇头,说道:“要是他只是看上我的脸,我嫁他作甚?”
“也是,长公主这样的人,谁会不喜欢呢?”
苏妙玲扶着墨秋凉起身,向门外走去,在跨过门槛的那一刻,一道清亮的男声突然响了起来:“姑姑,接下来的路,我来陪她走吧。”
墨秋凉隔着一层绸纱,看不清墨轩的脸,只能看到一个宽厚的背影,跪在她的膝前。
她微微阖上眼,之前从未有过的离别之感,突然鲜活了起来。
墨秋凉趴在墨轩看似瘦弱无力,又足够温暖,坚固的背上,忍不住抽了抽鼻子,强忍着眼眶中含着的泪水。
墨轩轻松的背着墨秋凉,从栖阳宫到长安城门口,共一千里路,他一步一步,毫不含糊的走着。
路程不算短,他又顾及着时辰,怕误了吉时,走的速度也极快,却不曾让墨秋凉感到丝毫的颠簸。
一路上,墨秋凉与墨轩都是沉默不语。
该说的话,在她前面十九年的人生中,早已说尽了。
还未来得及说的话,那短短的一两个时辰怎么会来得及说尽,那一句句轻描淡写的,就足够了。
墨轩将墨秋凉放在花轿上,为她整了整略微凌乱的鬓角,温柔的说道:“走好,到那里不要委屈自己,不用太过为他们难过。他若是对你不好,回来就是了,你是祉国的长公主,犯不着被他们欺负。”
墨秋凉皆是一一应下了,最后,还是忍不住说了一句:“皇兄你也要好好的,我一定会在那里混的很好的。到时候你要是受了委屈,我就给你撑腰。”
“起轿吧。”一直跟在墨轩身后,一声不吭的容陌突然低声吩咐道。
墨秋凉笑骂了一句,郑重其事地说道:“小殿下,你也要对我皇兄特别好的,不然,我就给你吹枕边风。”
容陌勾了勾嘴角,带着点笑意道:“好,一辈子也不会给你这个机会的。”
墨秋凉在花轿走出几十里路之后,眼泪终于忍不住夺眶而出。
她仰起头,咬着下唇,暗骂了一句,大喜的日子,自己究竟在哭什么呀?
可是,就是忍不住嘛,就算知道皇兄有容陌在管着,自己还是会舍不得他。
感情那种事,怎么可能那么容易舍下呢?
就是因为这般,自己才会那么讨厌离别的。——“多情自古伤离别。”
舍下了祉国,远嫁了阙国,墨秋凉她,从今往后就是付渝的人。
无论荣华富贵,贫贱难忍,自己皆随他了。
墨秋凉勾了勾唇,这样的日子,似乎也不错。
作者有话要说: 十分短小,十分精巧,写言情就是很想沙雕。
☆、番外(二)
宸墨一回到朝廷,就受到了皇上的宣召,他知道这是免不了一场诘难了。
小皇帝现在才不过十多岁,未到七寸的身高,在宸墨的衬托下实在有些娇小,但他身上的气势——因是皇族而有的贵气——却与宸墨的气势旗鼓相当。
宸墨看着他从小长大,对他尚存有一丝哺育之情,但也不算深。
毕竟小皇帝刚把权力把握在自己手中之后,第一件做的事就是削了他的职。
小皇帝脸色阴沉的翻看着手中的降书,忍不住发问道:“这是什么?”
宸墨没有和他跪下来求情的心思,瞥了一眼他桌上放着的那张废纸,语气平淡道:“皇上继位的晚,应该是不知道这封信。这是前朝皇帝专门为本将军写下的降书,并准许我随时使用。”
看惯了两人君臣和谐的太监,见他们之间剑拔弩张的气势愈发强烈,急忙出声作证:“这确实是先帝自愿为将军……为他留下的。”
小皇帝转过头狠狠的瞪了一眼胡乱插嘴的太监,又看向波澜不惊的宸墨,质问道:“你究竟想做什么,与你一同打仗的人都是世家子弟,现在几乎全部阵亡,要不就是落下残疾。你想让朕如何向他们交代?”
宸墨嗤笑了一声:“这可就是皇上您的事了,您大可和他们诚实的说:‘自己养的儿子自己心里清楚,学艺不精,又好大喜功,自不量力的敢去送死,怨得了谁?’”
小皇帝脸色一僵,怒极反笑。
他抬起头冷冷的说道:“你行军打仗了10多年,唯独这次输的这般惨烈。朕若是不罚你,恐会不服众。”
宸墨简直要被他气笑了,自己虽然一直想要叛道负国,但好歹也是为他们兢兢业业的打了十多年的仗,自认没有什么对不起皇上和朝廷的。
他倒好,飞鸟尽良弓藏,走兔死,走狗烹,这一招招,卸磨杀驴的毫不留情。
宸墨专门回来,也不是为了看小皇帝的脸色,给自己找罪受的。
宸墨没有理睬他,将早已写好的请辞书放在小皇帝的桌前:“老子不伺候了,爱谁谁吧,也犯不着你来为难我了。”
小皇帝被他这番话气得脸色直发白,宸墨懒得理他,就向宫门走去。
小皇帝站了起来,想都不想就直接扔了一台方砚过去,宸墨没有躲闪,生生挨了一记,算是赔罪,便向他摆了摆手。
小皇帝气得嘴唇发白,眼睛里红得几乎要滴出血来,声音嘶哑道:“你今日若是走出这扇门,就别想回来做官了!”
“怎么?这回,我可没有九族给您诛了。”宸墨低声道,“盛清和,我养了你十年,你还是不懂啊。”
世界上比高官厚禄,青史留名重要的东西还有许多,比如说爱情,再比如说宸墨的钱。
宸墨不想当官的主要原因倒不是因为怕皇帝给会给他穿小鞋——毕竟皇上还是自己教出来的,他有几斤几两,自己心里也清楚——主要原因还是因为自己捞够本了,而且这十几年来都在打仗,自己甚至连数钱的时间都没有,简直想死他了。
宸墨对打仗当将军这些事实在是没什么兴趣了,毕竟很容易就死了。
而且自己既不是男女主,也不是什么特别厉害,有金手指的穿越者。
他既不知道剧情走向,也不知道什么特殊技能。
就连打仗这件事都得全靠天赋,都要自己摸索,若不是想为两位枉死的将军和将军夫人报仇,他早就遁逃,去找一个地方做生意,赚大钱了。
想到这里,宸墨又忍不住叹了一口气,还是什么都比不上钱实在,养了十几年的狼崽子,每天只想着压榨自己的劳动力,还想断了他的手足,不给他饭吃。
宸墨没有回将军府,都这个时辰了,小皇帝肯定已经派人去抄家了,自己犯不着回去受辱。
幸好自己有先见之明,每次出门征战或是收复疆土,都会在那儿的钱庄开一个钱柜,将银两分批寄放在其中。
这样的话,即使自己真的去四海为家,四处流浪了,也不会沦落到迫于生计,向人乞讨的地步。
只要自己手上有收据,就可以取钱了。
就是不知道小皇帝会不会直接写一张圣旨,告诉别人自己是一个罪人,那些钱庄的老板究竟会不会顾忌着皇家的威严,私吞了自己的钱?
宸墨暗自琢磨一下,还真有这个可能,一时心慌。
突然间一个人向自己冲来,宸墨一惊,急忙扯住了那人的衣袖,想要做一个利落的过肩摔,结果,转过身,竟然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妇人。
宸墨的手僵在半空中,迅速将她护在怀中,并夺走了她手中握着的刀。
那个老妇人愤恨的瞪着他,伸出手想要去夺她手中的刀子:“我的孩子啊,你怎么就这么命苦呢?”
宸墨皱紧了眉头,受家庭的影响,他其实根本就不在乎女人的哭哭啼啼,但他又很容易从老夫人的只言片语中,猜测出她是一个阵亡将士的家属。
他苦笑了一声,不用想了,小皇帝那人是真的敢说。
也不知道老狐狸和他家小殿下究竟向他开出了多大的求和条件,才惹得他这般恼火。
周围的百姓逐渐聚拢了过来,并对他指指点点的,不少眼尖的人早已认出了他的身份:“这不是宸墨,宸将军吗?怎么落魄成这样?”他说完,又不屑的笑了一声,轻轻打了打他的侧脸,尖酸道,“哎呦喂,对不起你现在不是将军了,仅仅是一个和我们一样穷酸的一介布衣。”
更有不少人在窃窃私语:“就是他呀,听说他是故意害死那么多人的。”
“绝对是他,我曾经还看过他游街的模样,就和现在一模一样,啧啧啧,他竟然还有脸出现在这里。”……
怀中的老妇人在不停的哭闹,并对他拳打脚踢,旁边又聚集了不少看热闹的百姓,这令宸墨头上的青筋不断的突突跳起。
所幸,他也早已习惯了众人的非议,流言蜚语对他来说无关痛痒。
但是宸墨颇有一些伤脑筋的,看着怀中痛哭的妇人。
人确实算不上他害的,但这个人,他也认识将军府失势后,第一个冲出来做伪证的人就是他们家。
宸墨捡起那地上的刀,递到了她手中,老夫人却不接,想在看什么瘟疫一样看着他。
“呵,”宸墨笑了一声,直接提刀,戳向自己的肩膀:“他被人砍的少了一只肩膀,你要是想要的话,自己提刀来取啊!”
老妇人这辈子锦衣玉食,哪见过这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