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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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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严江穿到了地狱模式。
身穿!秦朝!远在伊朗!
这是要他重走丝绸路么?
算了,走就走吧,棉花苜蓿葡萄甘蔗都带回去,哦,还有胡椒!
路上居然还有一只超可爱的猫——猫头鹰?
但为什么它那么霸道,硬要买汗血马乌兹钢就算了,还不许他养老虎,真想弃养啊……
——
秦王政五年,陨星现,坠咸阳,其色如血、形如凤,内吏拾之献予秦王。
十八岁的秦王自此每晚入梦,皆能化身为枭,遨游天际,然几日过后,所梦之枭便因不会捕猎而饿晕,落入人手……
…
带老虎回国的野外摄影师在秦朝搞风搞雨的日子。
注:
1、主角开局回国,路上的日子都在回忆里。
2、同人YY文,主角金手指很大,本故事纯属虚构,请勿代入现实。
3、主角的表述会用“我”“你”“公子”而不是“吾”“汝”“贵人”,毕竟不是真写古文,请大家谅解。
内容标签: 强强 穿越时空 种田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严江,陛下(嬴政) ┃ 配角:李信蒙恬李斯 ┃ 其它:
作品简评:野外摄影师严江穿越到公元前242年,养着里海虎在伊朗站稳脚跟后,便回到故乡中国,路途中遇到了一只猫头鹰,他带着宠物一路坎坷回到秦国,才知道这猫头鹰还有另外的身份——它是晚上入梦后的秦王赢政。他们一路相互影响,收集丝路的种子与知识,带回秦国,从此严江见诸子百家争鸣,见证秦王横扫六合,一统天下。这是个种田基建的强秦故事,从严江的经历侧面展现了秦国律法风俗,更从秦王亲政到统一天下的间隔中,详细介绍了秦王的早年经历与战国末年的风雨硝烟,书写六国的衰落与反抗,还有秦国统一的必然,作者以幽默的笔调书写了那段复杂的历史,极具备年代感,带读者走入秦皇光辉璀璨的一生。
第1章 仁政
长城风沙,秦关漫漫。
甘肃临洮,秦称狄道,至秦献公即位之时,灭西戎部狄族,立狄道关,乃大秦西方边境之极。秦昭王时,又于此地立陇西郡,狄道县自此为陇西郡城,为大秦抵御月氏、乌孙等西戎羌族前线。
然自商君变法后,奖励耕战,杀一敌既可得一爵,重赏出勇夫,边境守军无事也想生非,月氏乌孙东胡匈奴等皆在秦军手上吃过无数苦头,大多绕过黄河去骚扰赵地,狄道的烽火早已平息了数十年,如今已是异族前来通商的大城。
一日过尽,已是闭城时刻,明月初升,寒风吹起,守城门的士兵传染般打起哈欠,十分困倦,只有一名伍长还在厉声催促月氏胡人商队的财物快点通过,城门将关,秦法严厉,这支商队再不快点,便只能在城外过夜了,到时被大虫叼去也怪不得他了。
要不是这些商队带来皮毛干肉美玉马匹,带走盐绸漆器,是本郡的主要财源,马虎不得,他早就把人关在关外,早些回去喝口热汤了。
正想走神想着回乡时要带些皮毛回家,伍长却突然听见一名士卒大声惊呼,惹得人群一阵喧嚣,说是有生人来到,正回头呵斥,映入眼帘的情景却让他忍不住吸了口冷气。
他虽是小卒,但服役数年,算也见过世面,但却是真真第一次见到如此神骏的天马。
只见那马浑身金黄,身高体长,头宽颈细,驼着数百斤货物依然步伐轻盈,体态昂扬,让人望之倾心,恨不得上前去捏住那牵马青年的肩膀用力摇晃,或是一个闷棍让他清醒一点。如此宝马!怎么可以用运货,简直是暴殄天物,该诛三族!
那青年却是微微一笑,他眉眼清秀好看,望着关口的眼眸都是满满的笑意,伸手推了推马背上的一个皮兜,轻声道:“小陛,我们到家了。”
一只猫头鹰懒懒地从口袋里爬出,在月光下越发犀利的眼神带着轻蔑,漫不经心地落到那“陇西”两字上。
仿佛被强光照到,它整只鸟都僵硬了。
然后啪叽地一声摔到地上。
“怎地这么不小心,”青年轻笑着把猫头鹰抱起来,“别怕,这就是大秦国,我们以后要生活的地方了。”
揉捏着仿佛从幻梦中惊醒的猫主子,他上前走向那名领头士伍,用才学不久的生疏的秦话询问这里收不收汗血宝马。
伍长有些恍惚了:“收,怎么不收。”
……
严江受到了此地守将的召见。
按理,一名卖马的胡商在强秦军士面前可说是无足轻重,但奈何这马太优秀贵重了,严江清楚地记得在百年之后,汉武帝耗费十万大军,两度出兵,行军四千余公里,就为了得到汗血马。
大月氏盘踞秦国以西,垄断商路,严江能从那里带出如此好马,如果能更多些,便是大妙了。
守将名曰李珵,四十许人,满脸风霜,对着马匹爱不释手,心思却十分缜密,言谈之间,皆在询问西域诸国之事,严江也不隐瞒,细细说了去,并提起想入秦之事。
“江精通边塞之语,又有才学,何处不能安身?你一心入秦,不知有何原由?”李珵一摸胡须,感觉事情并不简单。
“将军有所不知,江父母本是北地郡人,数十年前为东胡人掳去为奴,辗转西域,流落大宛国,因一手巫祝游医之术为国主所用,这才脱了奴籍,虽心念故土,奈何年事以高,路途遥远,只能命小子将血脉归国,成其心愿,还望将军体谅。”严江一脸悲凄,看得他身边的猫头鹰一脸冷漠。
李珵目露思索,并未一口答应,只是说要考虑一下,便让他退下。
严江心知这关算关过了,秦朝户籍虽然严苛,但并不禁止外来人口,定居的外国人也有不少被秦王重用,只要有个缓冲时间,就够他熟悉环境逃之夭夭了。
来到客舍,用一块盐与驿者换了热水肉食,严江坐到猫主子身边,熟练地给它撕肉喂食:“怎么了陛下,你好像从醒来就神不守舍的,是不是又乱吃东西了?”
鸟是他在里海岸边捡到的,这猫头鹰挑食脾气暴躁且不会捕猎,也不知是怎么活这么大的,喜欢看地图听故事,白天怎么喊都不会醒,一到晚上就不让睡,喜欢吃熟食睡皮毛,简直像个皇帝,所以严江给他起名“陛下”,有人时就叫小陛了。
陛下对这个名字非常满意,得到这名字后肉都多吃了一块。
陛下没理他,只是180度地将头扭来扭去,看着周围房屋装饰,仿佛在确定什么。
严江微笑着给它梳理了羽毛:“别害怕,我们不会在这里久留,这里是秦国,律法严苛,行动不便,到时我们如以前那般伪造验传,去别国就好。”
陛下猛然扭头,仿佛听到了什么天大不敬之语,王霸之气四溢。
“齐楚燕韩赵魏秦,可以先去赵国,李牧是战国名将之首,也不知是何等人物。”严江有些小兴奋,没注意到大怒的猫主子已经准备飞龙骑脸,强行按住撸了一把,又接着道,“其实最想见的还是秦皇,不过见暴君的危险性太大,以后有的是时间,且先苟住罢。”
…
咸阳宫,清晨的阳光透过窗棱,散落案前,让持竹卷的青年阴鸷的眉目有了些许缓和。
旁边的赵姓侍者几乎不敢呼吸,从今晨醒来,大王便十分不悦,但分明前朝传来的是好消息啊?持续一年多,长安君成蟜在上党屯留的叛乱终于平息,大王一手提拔王翦将军带回叛军首级数万,得军功至上造,消息一出,咸阳欢呼,除此大患,为何不喜?
如今还反复翻看那封军情,难不成是顾念与长安君的兄弟之情?
半晌,秦王放下书卷,平静道:“传孤制,使屯留庶民西迁陇西狄道戍边,无故不得返。”
内官应是,立即起笔书召,心中虽有疑惑却不敢问,屯留县的百姓可算是叛军之民了,不是杀头也应全数发卖做为奴,大王竟网开一面,果然是仁君之相。
秦王略略勾起唇角,居然敢诽谤寡人暴君,简直当斩,便让你见识一番何谓仁政。
第2章 陇西
马,在古代从来就是重要的军事物资,马匹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军队的机动速度、战斗力,从赵武灵王开始学习胡服骑射手,骑兵更是开始取代战车,成为左右战场胜负的王者。
汗血马耐力极强,一整天不喝水带上骑士也能跑上四百里,受得住五十度高温,经得住长途跋涉,便是在数千年后,也仍然是世界最顶级名马,被各方广泛引进用以改良品种。
这样的名马,如同明珠,根本没人能掩其光芒,一晚的功夫,就已经传遍了整个郡城,引来无数目光,纵然李珵身为郡尉,管理整个郡城的将士,依然没能保住这绝世好马。
年过六十的陇西太守李崇,乃是秦昭襄王亲封的南郑公,陇西李氏一脉的家主。此刻这位须发皆白却依然枯瘦有力的老头正拿着拐杖,想把不成气的孙子从马上打下来。
奈何十六岁的小孙子宛如长了宝马身上,硬生生抗上了所有棍棒,硬是要这好马成为自己的坐骑,而这匹良马似乎见过了大世面,任风吹雨打巍然不动,悠然嚼着他们送来的上好黄豆,清亮的眼眸里仿佛还带着一丝鄙视,这让围观者更加心动了——刀兵加身却能不受惊扰,这简直是战马中的王者了。
最后李崇太守也真舍不得打死孙子,只能苦口婆心告诉他,这马可以先骑几天,但这样的东西家里是留不住的,必然会上供给王室,你有这个心,不如给它多找几匹母马,到时生些优秀小马,便能是你的了。
围观群众也点头应是,他们纷纷带来了最好的母马,几乎是顷刻就把宝马围住,全然不顾这季节根本不是发情期。
小公子再年轻气盛也不敢和王室别苗头,悲伤的不行,抱着马脖子大哭一场,突地想到什么,摸了把脸便起身匆匆离去。
陇西李氏在此地经营百年,早已经从地头蛇进化成地头龙,只花了半盏茶的功夫,就问了到了那卖马人的住处。
于是昨晚被那只猫主子闹了他大半夜,本想睡到了日上三竿的严江,就这样被一名不速之客扰了清梦。
他也不生气,既然要在陇西住上些时日,那与地头蛇拉好关系便是必要,而且,走完整个丝绸之路,他也有许多货物要出手。
“汗血马远在费尔干盆地,”严江坐在案前,沾水画出路图,“若想得到,需西出狄道,入大月氏,沿祁连山下的河西走廊进入塔克拉玛干盆地,沿途可经楼兰诸多城过绕山而行……”
“为什么要绕那么大一个圈?”陇西家小公子李信问。
“中间是大沙漠,无水无草,险恶至极,有进无出……”严江给他讲了沙漠里的流沙、尘暴、高温和严寒,听得李信一惊一诈,大月氏盘踞河西走廊,阻断商路,严禁透露西域事物,年轻的小公子听着大秦之外还有如此精彩的故事,不由心驰神往,恨不得亲身走上一趟。
严江又讲到在西域的香料特产,重点讲了一种紫花苜蓿的植物,耐干旱冷热,是马匹牛羊最喜欢的食物,就是靠吃苜蓿,才培育出汗血马这种优质马种。
中间讲得饿了,他又提起西域的胡椒孜然辣椒是羊肉牛肉的绝配,吃过一次绝对忘记不了,李信将信将疑,立刻让手下奴仆去宰了一头肥羊——牛是不敢杀的,那是重罪。
古代的羊肉毫无添加,切块后用木签串上,放碳火上很快溢出油脂,在炭火上吱吱冒烟,激发出一股让人欲罢不能的滋味,再撒上一点辣椒粉、精盐与孜然,只尝了一口,李公子便说不出话来,只顾昨上埋头狂吃。
吃完后,感觉精神得到升华的李信要求将严江手上的调料全部买了。
这自然是不行的,他还要靠这个打出口碑呢,于是他面露迟疑,缓缓说了一个价格。
小公子面色瞬间苍白,迟疑了一会,不舍地把剩下的几串肉串打包,说是要回去和爷爷商量。
严江自然恭送,送完回房继续补觉,睡前还看了一眼床上里团成一团的猫主子,它平躺床上正睡得香甜,也是很不猫头鹰了。
这主子从来不按一只好猫头鹰的习性那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睡,爱床铺爱骑马爱吃辣椒孜然烤肉,这辣椒还是自己当年从老家带过来的呢,眼看就要被吃光了,只剩下几十颗辣椒仔,刚刚又把最后一点辣椒粉给李信吃了,怕是起来要炸毛呢。
严江又点愁,唉,早知道要穿越,怎么着也该带点红薯土豆玉米啊,现在可好,只有辣椒了。
他睡了两个时辰,李信失落地找上门来,他没能说服家主,又想吃那美肉,便借询问西域诸事,两人又聊了一两个时辰,直至天黑,终于,李信露出自己的目的:“天色已晚,你我一见如故,我准备了好酒美羊,不如一起露天而食,把酒言欢……”
严江同意了,于是下手烹烤,拿了调料,微笑地提出自己的目的:“公子既然如此喜欢,江倒有一策,可以两全。”
“哦,江兄请讲!”李信立时坐直了身子。
“这些东西,江皆有种子,只是初来秦地,无地可种,若公子不弃,可以由江租种土地,收成按地均分,公子以为如何?”严江将烤好的肉串放入盘中,微笑着举杯相问。
秦国土地是国有的!国有的!私人不能买卖,想要得地,就得上战场立功得爵,然后才有土地分发给后人,否则便只能当雇农给别人耕种。数十年后,秦国统一没仗打,眼看平民再无出头之日,雇农陈胜对同行说“苟富贵,无相忘”,还被怼说你一佣耕“何富贵也?”这才有了那愤然的“燕雀安知鸿鹄之志”!
李信也是大世家出身,瞬间想通其中关窍,大笑干杯,道:“江兄既信我,必不负所托!”
陇西公候的家族,要多少地没有?
两人把酒言欢,各自畅饮,气氛越发火热,颇有一见如故之感。
突然,李信本能感觉一阵寒意,自少便在家族军中长大的少年有着野兽般的直觉,本能回头,便看到榻上一只足有手臂长的白色角枭正对他冷漠而视,那不怒自威的眼眸竟然让他有一种陪同父亲觐见大王的感觉——一定是喝多了,枭鸟虽凶猛,但如何能与大王相提并论?
正想着,那枭鸟竟大步而来,挥着翅膀就掀了酒樽,正要再掀盘子时被严江眼急有快地抱住,用希腊语苦口婆心地劝道:“你是才最重要的,但这个两脚兽关系到我能不能在这里种辣椒啊,他家才有地,还是这里的地头蛇,特别有关系呢,要是得罪了他,我们就得去赵国混了!”
他家主子特别聪明,才一两个月就和他一起学会了希腊语——亚历山大统一的北非中东西亚,哪怕帝国崩溃了一百年,他的三大统领瓜分出的国家依然统治了从地中海到印度河,都是希腊语可以通行的地方,直到最近,本地土著们才重新推翻了这些国家,建立起罗马、安息帝国、孔雀王朝、大夏。
猫主子还是不依,大有你不把他赶出去,我就和你分手的意图。
就在这时,李信也十分惊叹地观察着这只神俊的鸟儿:“这鸟简直奇俊,江兄,再过数月便是我十七生辰,需要入军中服役,若你肯割爱将它赠我,收益的事情我愿让出三成利。”
那胡人皆有驯鸟刺探军情之用,若他能得一只,便在战事上更添胜算,相比之下,一点小利何足挂哉,大丈夫便应上战场建功立业!
严江简直要控制不住猫主子了,又担心李公子强要了鸟去,便用秦语糟蹋自家枭鸟:“这不行的,我家小主娇生惯养,老鼠都不会抓,只在晚上起来吃饭,长得太胖飞上半时辰就要歇息……”
但不知为何,本应听不懂秦语的鸟儿似乎气得更厉害了。
“你怎么能如此养鸟,知道熬鹰么,不听话就该饿着!”李信大为可惜,“你这鸟都养废了,还不如烤着吃了……”
这下猫主子倒是不挣扎了,一双利眼牢牢盯着李信,仿佛要把他记下来。
于是严江打个哈哈,说和鸟儿主宠情深,没法分开,真不能给,这才把遗憾的李公子送走。
送走麻烦后,严江这才揉了一把主子:“陛下今天倒是好脾气呢,来,我再给你做一盘烤肉。”
他把桌上的肉放到一边,因为知晓主子从来不吃别人的剩菜。
陛下收着翅膀,享受着服侍,目光越发深沉。
…
初秋的咸阳城人流如织,一如往日。
秦宫之中,年轻的秦王淡然地放下了来自雍都的消息,再过一年,他将在雍都加冠亲政。
最近他新收罗了一位奇人,尉缭,以此人之才,当得大任。
另外,还有一件事。
“宣南郡李瑶。”秦王突然道。
内侍不敢怠慢,此时是已近正月(秦国十月为正月),正是南郡太守李瑶回咸阳述职的时间。
不到半个时辰,出生陇西李家,一门两侯的狄道侯李瑶匆忙来见。
“听闻你家有儿郎已是傅籍(服役)之年?”秦王悠然问。
这是要提拔我家儿郎了?李瑶心中一喜:“不敢欺瞒陛下,全族之中,小儿李信已过十六,一心报效,虽有年少轻狂,却用极是用心。”
秦王深深看了他一眼,道:“如此,便征入禁卫之中罢。”
“谢大王!”这可是大王的护卫亲信啊!李瑶大喜,跪拜叩谢!
第3章 种田
初秋的清晨已略见冷意,朝阳初升,槐树里的村民拿起农具,三三两两地走向田地里。
花婆子用茅草束起斑白的头发,看着冷灶空罐,叹息了一声,一名十来岁女孩裹着粗麻布,小心地走到婆婆面前,低声道:“我昨晚本想去捡些柴禾,让里门监遇着了,不许我去……”
“罢了,先收将粟米收些回来,你去隔壁借些麦饭。”花婆子心中有些愧疚,“我先去田间看着,最近多有贼人,你来送饭时仔细着些。”
离自家地里还有半个时辰的脚程,若是耽搁久了,到午时阳光强烈,便要多吃苦头了。
女孩应了声是,老太婆便提起耒耜,背上背篓,推开房门的一瞬,阳光有些刺目,让她抬手挡了挡。
她家是陇西李氏的佣耕,不只是她,整个槐树里都是李家的佣耕和隶臣妾,周围数百顷土地也尽是李家的田地,正想着,便又听见里正那熟悉的大嗓门,又提起他们李家的功劳,她都会背了。
“信公子,这便是当年李太守助昭先王打下南郡时得到的封地,足有六百多顷,我们槐树里的地大多都是下田,土贫水少,所以都种的是麦子,只是如今已是秋收,您要种什么,怕是都得等到明年了。”今天的里正声音却是很小心,虽然习惯性地大声,却带着颤音,让花婆子好奇地看过去。
却见一名高大威武的少年郎一身华服,不悦地道:“竖子大胆,怎么都是下田?定是匡我,这岂非有意在江兄面前落我颜面么,速速给我换了上田来!”
里正满头大汗:“信公子,这是家主吩咐的,您有所不知,按《田律》,这些麦田便罢了,擅改良田是重罪,当罚一甲或是城旦,若是累犯,是要罚为隶臣妾的!哪怕是您也要夺爵来抵。”
秦律一出,信公子立时便有些悻悻然,甚是不好意思地对好友道:“实在对不住,是我失察。”同时给他解释,罚一甲就是一副铠甲,约是一家庶民半年的收入;城旦就是修城墙、修完为止;隶臣妾就奴隶。秦法里犯了罪,家人的军功爵位可用来抵消处罚。
“无碍,我素来喜食麦饭,此地正合我意。”旁边的公子笑道。
花婆子轻啐了一口,听不下去了,快步走开,麦饭何等割口,只有她们这些最下等的佣耕和隶臣妾会吃,这些公子哥儿,就会胡说。
山间路虽然不好走,但她熟悉地方,很快便来到自家的耕地,一片稀疏的麦田被阳光映成金灿的颜色,将耒耜拿起,她将麦草一丛丛挖出,不到半刻,便满头大汗。
她有些想念家里从前那把铜刀,麦草柔韧,宝贵的兵器才能割断,可惜她两个儿子参加了前些年的伐韩之战,将铜刀带了去,自此一去不回,媳妇带着孙子改嫁,只留下一个孙女,便只能无奈种麦。
麦虽难吃,却能远比粟米好打理,产出也多,麦杆是牛马喜欢的牧草,能抵做税,可是就是这麦草也太难收割了。
过了一会,孙女快步过来,将一碗麦饭给了婆婆,让她去一边歇息,自己拿起耒耜,帮婆婆收拾麦草,她力气小挖不起麦草,便将麦粒从穗上撸下,熟练地装进布兜里。
吃完麦饭,她又低头继续用耒耜挖草,就在这时,突然听见孙女的一声惊叫。
猛然回头,就见她的孙女挣扎尖叫着被一名男人抗在肩上,飞快向山里跑去。
一股热血猛然冲上头颅,花婆子拿起耒耜奋力冲了上去,用力向那男人脑门拍去:“遭瘟贼子!!你放下我孙儿!”
但她毕竟年老力衰,那男人熟练地闪开耒耜,一脚踢在老妇肚腹,飞快遁入山林,途留老妇人在田里撕心裂肺的大哭。
……
李信家中富有,少有下田,被山路折腾地气喘吁吁,严江几次劝他回去自己一个人看得了地,他也硬是不走——在小少爷看来,已经下了一次颜面了,若是不能看着,这些管事的不知会怎么应付呢,江兄走起来都那么容易,自己若是示弱,那面子往哪里搁。
里正在一边更是满头大汗:“信公子啊,此地山路难行,而且多有盗匪出入,您身份尊贵,还是先回去吧,我保证……”
“盗匪?我陇西军治下居然还有盗匪?”李信萎靡的身体瞬间被打入了鸡血,“我记得按律里擒拿盗匪是有赏十金,居然没有人抓吗?”
里正无奈地解释说陇西乃是边境,素来就是关中刑徒流放之所,逃掉那么几个进入山岭再正常不过了,虽然每年都有剿杀,可是总有那么些漏网之鱼熟悉山岭,大军难以入林寻觅,小队又找不到人。
正说着便听到有妇人倒于田间努力向山中爬行,哭得声嘶力竭,见有人来,也不知哪来的力气,生生爬起来:“求公子救下我孙女,她被贼人虏去了,山中无粮,那些贼人丧尽良心,抓了人去,是要吃食的!”
严江微微挑眉:“公子等我一会,我去去便回。”
“我与你同去……”有这等热闹,李小公子哪能放过呢。
严江没有拒绝,只是微微一笑,在山间的灌木杂草中略略分辨,就进入林间。
穿越之前,他就是能熟练追踪野生动物的优秀摄影师,来到这里后,更是一路从伊朗高原穿行回国,野外技能不输贝爷,只需看看细枝草间折断的痕迹,便能知晓对方种族体形方向数量,这种盗匪在他面前,真心没有一点技术含量。
哪怕这贼很奸诈地从山溪里逆行,水里的泥沙分布也能暴露他行迹,严江追上他时,对方只跑了数百米不到。
“小子,敢管闲事,就留下命——”那人一脸须发凌乱,看不清面目,只是拿出了一根尖锐木矛,猛然刺来。
然后,便见到一道白光,刺眼的仿佛清晨的阳光,又凛冽地像秋天的溪水。
“……来。”他将最后一个字说出口时,感觉自己高高越起,依稀看到一具无头尸体倒地。
严江熟练地收回乌兹刀,这才小心地半跪在女孩身前,轻声道:“有没有伤到?”
脖子被重重掐过的女孩说不出话来,只能用力摇头,眼睛里都是泪水。
这时,旁边传来重重的嘶声,李信倒吸了一口冷气:“江兄,你这战技,好生厉害啊。”
“过誉了,实在是这一路东归,兽匪多了些,”严江浅浅一笑,“熟能生巧而已。”
毕竟这一万里路,他可不是坐飞机过来的。
……
勘察一天,回到客舍,严江拿出笔记本,计算着今天看到的田地面积,思考着要用多少苜蓿种子,现在已经是九月,最好快些收割……
他又放下笔,思考着今天看到东西。
盗匪且不说,那耒耜不过是在树枝下方绑个磨薄的石头,就是个石铲子,用这种东西收割,效率可想而知。
若是有个镰刀……
他拿笔在指尖转了一个圈,画出一个鸡蛋样的图案,又加了两笔,很快,一个空心有隔层的丑陋炉子出现在纸上。
一边,醒来的猫头鹰度着步子,端着姿态,随意走来,熟练地坐到身边,看了一会,看不懂,于是用翅膀推他,见他不理,于是熟练地歪头看他。
严江被萌到了,愉悦地解释道:“这个啊,叫土法炼钢炉,一种比较过时的垃圾炼钢方式,就是出铁水比较快,一次能出个一两百斤吧。”
猫头鹰瞬间瞪大了眼睛。
这萌的的表情取悦了严江,让他又忍不住吸一口鸟。
虽然土高炉是一种被后世喷出无数花式的搞笑闹剧,只能练出一些劣质的生铁,可那也是铁啊。
再者说它的优点还是很明显的,炉身结构简单,比砌一个土灶难不到哪去,需要时一夜就可以立满大江南北,虽然闹剧过后被要面子的村支书们捣毁的差不多了,偶尔也能看到,严江老家就有一个漏网之炉立在后山,成为他小时捉迷藏的宝贵背景。
而在他长大后踏入穷三代毁一生的摄影行业后,偶尔还会在遥远偏僻的中东地区看到这种东西,往往给他带来一种诡异的思乡感,这种东西烧出来的略比不上锻打成熟的优质青铜武器,但优在可以做成直接把铁水用泥模子浇成铸件,给村民们磨一磨,就是一件好农具了。
“陛下还记得我们路过孔雀王朝时的乌兹钢吧?”严江摸了一把爱鸟,轻笑道,“可以铁件太沉,咱们没带多少,要是能与孔雀王朝贸易乌兹钢,那倒是一件好物。”
大鸟微微眯了下眼睛,在看到狄道关之前,它只把这当成一个连续两三年的一场大梦,但如今细细回想,那铁刀倒真是宝器一件,不输汗血马,可惜白天它要上朝议政,没能看到他是怎么去研究乌兹钢的炼法,但是——它看了一眼严江,一鸟脸高深莫测。
严江就喜欢他这种灵性的表情,一时忍不住抱住埋胸猛吸了几口,么么哒后这才继续画图。
陛下立在他身边,认真看着构图,神情越发凝重,仿佛在看天下大事。
严江微笑道:“陛下担心我又被扣住是不?放心吧,在秦王发现我的不对之前,我会先溜的,这种事情,我们俩早就经验丰富了不是么?”
第4章 锥公
次日,在一番“不敢当”和“应该地”中谦让一番后,李信将隗树里的六十顷地交给他,豪气地表示让他随便造,严江也大大方方地把自己从阿育王那带来的一块乌兹钢锭送给他。
作为世上最优秀的铁矿产地,乌兹钢价格几乎等重黄金,当时家里的陛下一定要这块钢,抓着不肯从天上落下来,为了不让主子累到,严江为这块乌兹钢花掉了他最后一颗快过期的抗生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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