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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子]大皇商-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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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维哲有点惊讶于徐小天这样问他,他回过神来,扭头看向徐小天。

    却见小小的孩子满脸都是严肃,于是不由也跟着认真起来:“小天,我跟你元叔啊,是天底下最般配的人,你元叔这么好,当然只有我跟他能成为伴侣,你说是不是?”

    徐小天被他自夸的话震惊到,好半天才缓过神来,说:“哲叔,我以前觉得你是个成熟稳重的人,结果……”

    程维哲好奇问他:“结果什么?”

    “结果发现你真是脸皮太厚了。”


☆、067爱情

    程维哲没想到徐小天还会这样顽皮一句;顿时笑了:“对;你哲叔我别的不行,就是脸皮厚。”

    徐小天一直少有表情的漂亮脸蛋难得因为这句话扭曲了一下;程维哲笑出声来,伸手拍了拍他后背:“你啊;年纪还小;活泼一点多好。”

    他这一次说得倒十分温情,徐小天难得有些不好意思,他伸手环住程维哲的肩膀;小声说:“我不能,也不敢。”

    程维哲很诧异,在他看来,小孩子本就应该无忧无虑、天不怕地不怕的,并没有什么不能或者不敢这样的事情。

    他看了一眼认真蹲在摊子前挑选碗筷的杨中元,不由摇了摇头。

    就算出门来,为何还是围着这些食具打转?

    徐小天也回头看了一眼,见杨中元没有注意他跟程维哲,于是终于咬牙道:“小时候,父亲不在家上工去,我听到有人在外面说‘这家的孩子长得可漂亮,弄去出卖了,肯定能卖大价钱’,我害怕,后来也不敢在外人面前笑了。”

    孩子的声音很稚嫩,可就是就是这样稚嫩的嗓音,却说出之前那一番话来。程维哲不由抱紧他,心中跟着有些难过。

    大人们或许不觉得,自己一句略带着恶意的玩笑话,会让一个孩子记忆尤深,会让他战战兢兢,不敢笑也不敢哭。

    “小天,以后家里这么多人,有我,有你元叔,也有爷爷,我们都会保护你,你不用再害怕了。”

    徐小天把头埋进程维哲的肩膀里,闷声道:“哲叔,你别告诉元叔,他心软,会难过的。”

    他说完,想了想,又补了一句:“也别告诉爷爷,他身体不好。”

    “好,”程维哲轻轻拍着徐小天的后背,继续道,“这是我们两个人的秘密,我不会告诉别人。”

    这边叔侄俩说得起劲,那边杨中元也终于不再盯着瓷器摊子瞧,回过头来叫他们:“你们两个玩什么呢?快走了。”

    周泉旭回头冲程维哲笑笑,他大概是听到了徐小天的话,却什么都没讲。

    这孩子命途坎坷,却极为纯善。他话少,总是冷着脸,却知道心里疼惜别人。他同样还很敏锐,知道这个家里,有什么话可以对程维哲说,而另外一些话,却只能对杨中元讲。

    他是个很有分寸的孩子。

    周泉旭对他好,他也对周泉旭十分孝敬。这样的人,才值得掏心挖肺,才值得放心去关怀。

    一家子走走停停,几乎把半条街都逛完了,杨中元十几年没出宫,回来以后又忙着带着爹爹离开杨家。后来开了铺子,更是没有时间。

    如今难得出来逛一圈,他看什么都有趣,瞧什么都喜欢。

    周泉旭依着他玩,而程维哲更是不会说什么,他只是仔细抱着徐小天,在他旁边答话,给他提提挑选意见。

    左胳膊抱麻了换右胳膊,酸了再换回来,半句累都没讲。

    徐小天也难得来逛一次街,他年纪小,一开始还有点拘谨,但是程维哲态度一直很纵容,他也就放开了胆子,四处看了起来。

    他看上什么,周泉旭就拿起来给他玩,但他喜欢什么从来不说,不过周泉旭却能看得出来,不等他放下,就会主动买下来。

    一开始徐小天十分不好意思:“爷爷,我不要,别费钱。”

    周泉旭就佯装生气,捏捏他的下巴:“那可不成,你是咱家最小的孩子,必须想要什么买什么,家里还是爷爷做主的。”

    等到杨中元终于尽兴,想起他们此次出来是买冬衣的时候,太阳已经略微有些打西了。

    杨中元这才哎呀呀叫起来:“快点快点,买了衣服还要回去蒸馒头呢。”

    程维哲好笑看着他,走到人少的地方把徐小天放下来,让周泉旭领着他走前头。他活动一下手臂:“你啊,跟个小孩子似得。”

    杨中元这会儿还有些兴奋,讲话就不怎么走脑子:“我这不是小时候没玩上嘛,到了这个岁数才好歹逛次街,多不容易……”

    他说到后面,才突然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忙住了嘴,偷偷看了程维哲一眼。

    程维哲心里又酸又软,酸的是他只有这样不经意间才会说一字半句经年旧事,软的是他说完害怕自己听到,偷偷瞧上一眼。

    这个人,真是让他疼到骨子里,也爱到心坎里。

    “你啊……”程维哲叹了口气,借着串流而过的人群,把杨中元堵在街边铺子的角落里,狠狠与他交换了一个甜蜜的吻。

    在这样一个环境,他却吻得十分虔诚,仿佛杨中元是最喜爱的珍宝,需要捧在手心细细呵护。

    大概是他太认真了,杨中元竟有些忘记此情此景,他不由自主张开嘴唇,任由对方跟进一步的亲昵。

    这是他们第一次这样亲吻,这种感觉似乎比唇瓣之间的轻微碰触更让人心绪缭乱,杨中元觉得自己心跳猛然加速,“砰咚、砰咚”,让他整个人都跟着沸腾起来。

    而作为主导者的程维哲,却也越发觉得有些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他们的气息紧紧的纠缠在一起,带来了两个人更温热的接触。

    直到杨中元觉得喘不过气来,才猛地推了一把程维哲,自己往后缩了缩头。

    程维哲觉得颇有些没有尽兴,但这里人太多,他也不好再有其他动作,只能稍稍分开彼此接触的唇瓣,低头盯着杨中元瞧。

    杨中元脸颊很红,而刚才使用过度的嘴唇更是看着异常湿润,他急促地喘着气,抬头白了一眼程维哲。

    只消这浅浅的一眼,就叫程维哲呼吸更重。

    杨中元眼神乱窜,就是不好意思看程维哲,他提醒他:“大街上,注意点。”

    程维哲不经意地去牵他的手,杨中元缩了缩,却还是被他紧紧握住,一路追赶周泉旭与徐小天。

    天很蓝,人很多,他们两个牵着手,仿佛刚定亲的小青年一般,一个走在前面偷偷笑,一个跟在后面咧着嘴。

    他们年少相识,人生的前十年是磕磕绊绊一起走过的。他们跟别的小伙伴打过架,也因为顽皮被爹爹们责骂,一起下河摸过鱼,也偷过田里的地瓜。

    可没有哪一次,像如今这样,让他们既觉得不好意思,又想进行下去。

    哪怕这条路永远都没尽头,但他们牵着彼此的手,便能一直一直走下去,不停歇,不放弃。

    这世间的缘分何等其妙,以前日日都在一起,他们从来都没想过分离。

    可久别重逢,他们却看到对方最吸引人的另一面。说他们两小无猜也好,一见钟情也罢,他们自己也说不清楚,这情是何时而起,又或者是何时而深。

    牡丹亭里唱,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

    是谓生死无常,而情不变。

    如果有人问程维哲,你牵的这个人,你是更喜年少时,还是更爱青年样?

    程维哲想自己一定能毫不犹豫回答出来,他会说:“我只爱这个人,无论年少,无论年轻,不过都是一个人罢了,何来分多少?”

    杨中元消失那天起,程维哲一个人在丹洛生活,他去问去找,没人给他答案。

    后来,除了周泉旭,也便只有他年年记挂,年年等待,仿佛时时刻刻,杨中元都会从哪个转角走出来,笑着同他道:“我回来了。”

    在看到杨中元高高瘦瘦背影的那一刻,程维哲才突然了悟,原来自己一个人默默努力,独自生活,等待的不过是他最恰好的那个回眸。

    只用一眼,十四年光阴转瞬成空,他依然能清晰认出杨中元,而杨中元也依然能认出他。

    你为什么能坚持到回来?这句话程维哲始终没有问,因为他心里清楚。

    以杨中元年少时那顽固傲气的个性,一年年一日日在异乡熬着,他回来不是为了杨家那些财产,他是为了周泉旭。

    或许,在他心底里,还想寻找那个年少时日日陪伴在侧的身影。

    那时天天在一起,从不觉得两人会分离。可后来一个远离故土,一个留在原地,他们才猛然发现,身边没有那个人,他们会不适应,会觉得一切都很陌生。

    那是第一次,程维哲学会想念。

    那也是第一次,杨中元懂得忍耐。

    如果他不忍耐,就没有他再回来这一天。

    这一刻,在人头攒动的丹洛商街,他们借由那个短促而意外的接触,两个人心里都想起很多。

    杨中元以前在宫里的时候,他曾经觉得睿嘉帝君是天底下最倒霉的人。

    这一个大梁帝京世家的公子,一夕之间亲族俱亡,他颠沛流离,先是在上虞艰苦生活,后来进了宫,却做了最下等的宫人。

    做宫人过得是什么样的日子,杨中元是跟睿嘉帝君一起亲身经历过的。

    后来,他们各奔东西,去了不同宫所,一年到头里,也只有春节那几天,他们能在御花园的灯会上悄悄讲上那么几句话,问问对方好不好。

    他在宫里基本上没有什么朋友,除了这个一开始就同宿同食的人,其他人他也不甚关心。

    每年那个时候,他会从御膳房偷偷拿些点心给睿嘉帝君,而睿嘉帝君则给他主子们赏下来的内衫衣物。

    做衣裳实在太难,睿嘉帝君没有这个手艺,他也没有。

    最初刚在锦梁宫的那一段日子,他们两个总是捡着领子袖口最整齐的衣裳穿,然而在宫装掩盖之下,缝得磕磕巴巴的地方比比皆是。

    这个小小的秘密,也偶尔会成为他们俩难得的趣谈。

    宫里生活寂寞枯燥,他们日复一日擦洗御书房永远都崭新光亮的摆件,冬日手总是烂了又好,好了又烂。

    然而就算是手疼,也没人可以不用干活。

    那些年,杨中元几乎是咬着牙过来的,他觉得自己都这样,那曾经身份更高贵的睿嘉帝君,到底是用什么样的心情聊以度日?

    他猜不到,也不用去猜。

    他一直很佩服睿嘉帝君,能在那样的环境一步步走到今天,得到睿帝独一无二的尊重,也同样收获了世间最珍贵的爱情。

    以前杨中元并不相信爱情,那时候看到睿帝同睿嘉帝君那么幸福,他也只是有些羡慕。

    可是如今,当身前这个人稳稳牵着他的手,他却突然发现。

    原来爱情,真的存在。


☆、068逛街

    等到一家四口到了成衣铺子;程维哲才终于发现杨中元的喜好跟以前比,简直大相径庭。

    小时候杨中元喜欢长相非常漂亮别致的东西;比如穿衣服只要锦羽斋的芒锦彩绣;虽然这一种并不是非常昂贵;但是看起来是相当出众的。

    而现在,程维哲看杨中元不停看那些浅灰深蓝的棉袄;就觉得自己有必要管一管他。家里又不是买不起,当然要选最好的穿。

    程维哲给徐小天使了个眼色;指了指挂在铺子里的一身浅蓝祥云纹夹袄。

    虽然是夹袄;但是用了最好的芒锦,里面的棉花用得极好,普通一件夹袄,竟然用了广袖长衫的式样;看起来却一点都不臃肿。

    程维哲对衣裳没多少研究,但他爹是走镖的镖头,虽然因为非要同他父亲成亲的缘故跟自家镖局已经几乎断绝了关系,不过别家还是愿意聘他。

    谁叫他人好,功夫佳,眼光独到。

    说起来,程维哲一直觉得他爹是个极有能力的人,只可惜……可惜识人不清。

    林少峰对儿子即温和又严厉,日常生活总是事无巨细地给他操持,而学习上又对他要求严格,从来不放松一丝一毫。

    程维哲在他的教育下,眼光也渐渐好了起来。对许多东西,虽然他都没有往深里研究,却能略通一二。

    就比如衣食住行里的衣这一项。

    自然,大梁最好的布都出自淮安,淮安也以淮安缎、梁染与雪纱而闻名天下,这两种程维哲是最先学习到的,其次便是芒锦、杂锦与各种锦缎这些日常所见的上等布匹。

    寻常人家,一般只有年节才换一身芒锦衣裳,平时不过棉麻混穿,夏日凉快,冬日暖和。棉麻贴身也极为舒服,还耐脏不易破损,是最好的衣裳材质。

    但实际上,杂锦质地软绵,用作内衫,最好不过。

    这件衣裳,便是外用芒锦,内为杂锦。

    虽说这两种都适合做夏日外衫或者内衫,但如果里面加了白棉,却也十分保暖而轻便。

    所以一进这间成衣铺子,程维哲一眼就看上这件衣服了。

    徐小天自然不知道这衣服里面有多少门门道道,他只是看上面祥云纹样十分漂亮,觉得穿在杨中元身上会非常好看,于是便跑过去拉了拉杨中元的衣摆。

    杨中元一开始只是大略看了几眼自己的衣裳,这会儿已经在研究给家里另外三个买什么好了,猛地被徐小天拉了衣摆,忙低下头看他:“小天,你喜欢哪一件?跟叔说,咱们都买回去。”

    瞧这话说得,可真够财大气粗的。

    当然,杨中元那小铺子不说日进斗金,可一天忙活到晚,几两银子也能赚的了,买几件衣服根本不成问题。

    徐小天知道他每天忙忙碌碌辛苦,挣了钱特别舍得给一家老小花,自己却有点舍不得,买什么都犹犹豫豫,总觉得自己凑活一下就能过了。

    他其实也不是多节俭,只是这么多年在宫里凑活惯了,现在离开了,还是沿袭着宫里的旧习惯。

    “元叔,你看那件衣服好不好看?”徐小天顺从地让杨中元把他抱起来,然后拉着他指了指程维哲看上的那件衣裳。

    说实话,杨中元的品味好不好?那自然是好的,宫里什么都不缺,雕梁画柱,锦衣玉食,就连御膳房做出来的饭,都别致得不像是菜肴。

    他也一眼就看到了这件衣服,心里盘算的却是要买给程维哲穿。

    在他看来,把程维哲打扮的体面精神,他自己也有面子不是。

    “好看好看,小天眼光真好,我们买给你哲叔好不好?”杨中元笑着说。

    徐小天被他这话搞得愣住了,不由回头看向程维哲。

    程维哲见他出师不利,忙走上前道:“小元,最近茶铺子生意好,我买件衣裳送你吧。”

    杨中元见他们一大一小不停挤眉弄眼,心里顿时明白了起来:“你们啊,就别给我操心了,我成天围着锅灶转,买这么好的衣服做什么?”

    “谁说围着锅灶转就不能买好衣服穿了?我的伴侣,自然要穿最好的,每天都要特别神气。”程维哲见小二还在别处忙,特别厚脸皮说了一句。

    杨中元白他一眼:“谁跟你是伴侣了,咱们是定亲了还是成亲了?程公子,您想太多了。”

    听到杨中元这么说,徐小天难得笑出声来。这大概是徐安走后他第一次这样开怀,程维哲跟杨中元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安慰与欢喜。

    一家三口站在铺子的角落里,程维哲偷偷揽住杨中元的腰,另一只手则摸了摸徐小天的头:“小天,你笑起来我跟你元叔都特喜欢看,以后咱们多笑笑,好不好。”

    徐小天精致的小脸上笑容灿烂,他眼睛很大,肤白唇红,鼻子挺翘,真的是难得的好样貌。

    尤其是笑起来的时候,让人打心底里觉得他仿若仙童,真的非常漂亮。

    他的头发乌黑柔亮,被周泉旭在头顶盘了一个圆圆的团子,看起来带了那么几分俏皮与可爱。

    他自己笑了一会儿,突然转身拍了拍杨中元的脸:“好啦元叔,买了吧,我觉得你穿一定好看。”

    杨中元见他高兴,不由自主点了点头,十分阔气道:“好,小天说买的,今个都买了。”

    程维哲见他们两个都高兴,一双手偷偷在背后交握一下,以庆祝自己一箭双雕,把一大一小都哄高兴,衣裳也顺利买到了。

    周泉旭刚才走得累了,这会儿一直坐在铺子另一角喝茶,见他们三个其乐融融,也没有过来打扰。

    寻常人家到了程维哲和杨中元这个年纪,一般孩子也都六七岁了,跟徐小天差不了多少。而徐小天因为这一年过得艰难,所以个头也没长,人也有点瘦,看起来也不过八九岁的样子。

    这样两大一小站在一起,远远看上去还真像一家三口,更何况他们三个样貌都很出色。

    程维哲召唤来小二,指着那件夹袄道:“小二,这件取下来,我们要试一下。”

    在商街混的小二们,多少有些眼力见的,虽然杨中元和徐小天穿得普普通通,可程维哲的衣衫确实是质地精良的芒锦,所以他态度非常殷勤地取下衣裳,张嘴便说:“哎呦三位客官,这衣裳可是我们铺子新做出来的样子,绣样都是今年帝京最流行的款,布也用了最好的芒锦和杂锦,您瞧瞧这棉,绝对是实打实的白棉,不掺假的。”

    程维哲轻轻摸了摸那衣裳,觉得摸起来质地更是细腻,于是便对杨中元说:“你去大概试试,要是不合适便叫铺子的裁缝给你改改,回头我来取。”

    他一没问价格,二没说杨中元穿上好不好看,就是看中这件衣服,不合适也要买下来。

    杨中元颇有些无奈,想要问小二衣裳的价格,可程维哲却推了他一把,叫他进了后堂去试。

    小二十分会看眼色,见他打定主意要买下来,便又张罗起徐小天的夹袄来。

    一般铺子里的孩子衣裳都很精致,因为用布少,绣纹也更少一些,所以总体来讲给人感觉比大人的衣服便宜一些,但也并不是太多。

    这不过是一个错觉罢了,如果仔细算的话,便知道孩子衣服其实是最贵的。

    小二给徐小天拿来的三套衣裳,都是用质地上乘的十二织锦为面,用杂锦为里,不仅比大人的衣裳更加暖和,外面也很耐脏,经得住孩子到处顽皮。

    这三套衣裳,有一套十分喜庆的浅红团花短袄长裤,一套青绿莲蓬长褂,还有一件竟然是个天蓝色的小斗篷,外面的面用的滚边绣,层层浪花浮在衣摆处,看起来就十分活泼。

    这家成衣铺子在丹洛十分有名,无论是款式还是用料都非常好,程维哲会直接领杨中元来这一家,也就是看上他们的好口碑。

    程维哲让徐小天摸了摸这三件衣服,问他喜欢哪一件。

    徐小天考虑半天,还是说:“哲叔,看起来都挺贵的,还是算了吧。”

    “那哪成,我侄子就得穿好的。这三套衣裳长褂和斗篷看起来都大一些,你今年穿完了明年还能穿,等你长高了,就收起来,以后留给你弟弟穿。”程维哲说着,越来越带劲。

    徐小天愣了:“弟弟?我哪里有弟弟?”

    程维哲笑笑,冲着内堂的方向指了指:“等我们成亲了,你可不就有弟弟了。”

    徐小天反应好半天才终于想明白这件事,顿时纠结起来……这俩人,谁来生弟弟啊?真是猜不透,猜不透哦。

    就在程维哲雷厉风行给徐小天定了三套衣裳之后,杨中元也终于换好了那件夹袄,掀开门帘从内堂走了出来。

    程维哲不经意间回头,顿时觉得呼吸都停住了。

    杨中元继承了杨家的好相貌,一双凤眼狭长而有神,由于比较瘦,他的下巴有些尖,却看起来并不突兀,反而让人觉得飘逸出尘。

    只见他穿着浅蓝绣祥云纹广袖长衫,鼻子高挺,双唇饱满,一头长发都用蓝色的方巾束在顶上,远远看去,好端端一个翩翩佳公子。

    程维哲还是第一次见他这样打扮,不由有些愣神,好半天才发现杨中元正满脸戏谑,看着他笑。

    很难得的,程维哲的脸顿时红了起来,就连不远处一直坐着观赏他们一家三口的周泉旭都不由笑出声来,觉得这一天真是十分高兴。


☆、069“约定”

    论起买东西;一家人在一起总是很开心。

    程维哲对杨中元试的那一套浅蓝夹袄非常满意,听到小二说还有一件款式类似的青碧松叶纹夹袄,便让小二取出看了一眼;试都没试就定了下来。

    同杨中元穿同款的衣裳,想想就心里就热乎乎的。

    等到天色渐渐暗了下来,一家人才心满意足定好全部衣服。

    杨中元除了那件夹袄,又买了两件样式极简单的浅褐色窄袖夹袄,他灶台里忙活,还是穿这种便宜。而程维哲就只买了那一件衣服;按他的话讲,每年入冬程家都要给各位主子准备新冬衣,他不要也是浪费;还不如回去直接拿来穿。

    而周泉旭则是定了两身颜色略有些暗的长衫夹袄;是他常年都穿的窄袖窄袖交领样式,外袍则选了锦缎团花,穿起来保暖又好看。

    只有徐小天因为人小长得端正,所以程维哲和杨中元给他挑衣服十分起兴,复杂的简单的一样都买了好几身,回家路上还在讨论要怎么给他搭配着穿。

    一家人高高兴兴回了家,谁都没看到成衣铺子对面的茶楼上,两个年轻人默默看着他们三大一小的身影,许久都没有言语。

    一直等到他们大包小包离开,个子略微高一些的浅蓝锦绣衣袍青年才沉沉开口:“佑夙,你也瞧见了,程维哲是真的有了心上人,你……你别难过。”

    被唤作佑夙的白衣俊秀青年正呆呆看着楼下,他原先听小厮帮他打听,他还是不肯信的,如今亲眼所见,只怕他不信也得信了。

    “维书,你说我哪里不如他?这个姓杨的小子不过是个街边卖面条的,说不定大字都不识几个,他怎么配得上大哥?”白佑夙略有些激动道。

    程维书听他这样夸程维哲,心里多少有些不太高兴,可他猛地想到爹爹对他的叮嘱,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脸上去表现出几分心疼来:“佑夙,你这是何苦?程……大哥他有了心上人,我们应当祝福他们。大哥已经离家多年,想来以后也不会回去,他们这样,不也算是门当户对。佑夙,你别再执着了,在我看来,你有千百般好,是大哥配不上你。”

    从小到大,白佑夙一直都知道程维书喜欢他,以前也听他讲过几次。可没有哪一次,程维书说得这样恳切。他没有直白讲出什么喜欢之类的话,却说他心里,自己有千百般好。

    这一次,就连一直都对他没有什么感觉的白佑夙也有些动容了。他张张嘴,感叹道:“维书,这么多年,还是你对我最好。”

    程维书难得听他夸自己一次,心里顿时翻起惊涛骇浪,可他牢牢记住了爹爹的教诲,竟隐忍着没有如黄口小儿那般欢呼起来,反而略有些伤感道:“这么多年,能得你这样夸我一句,也是值得了。佑夙,在我心里,你是最好的那一个。”

    虽然被他表白过许多次情感,可这一次白佑夙难得有些心动。

    他看着程维书年轻英俊的面容,一时之间竟不知说些什么,恍惚之间,他不由道:“维书,或许我一直以来,都是错的。”

    程维书见他这一次竟被自己说动,心里不由佩服爹爹的英明,嘴里却说:“佑夙,你别这样说自己,这样的事情,并不是你错了,而是大哥没眼光罢了。”

    他说的一直都是自己如何如何好,自己从来都是对的,白佑夙觉得仿佛有水沸在心中,一时之间思绪百转千回,竟觉得或许他跟程维书度过一生,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这个人永远都会让着他,听他的话,认为他做什么都对。

    这才应该是他应得的那个伴侣,不是吗?更何况,程维书样样都不比程维哲差,并且作为如今程家当家的长公子,他才是最有可能继承程家的那一个人。

    自己之前为何执迷不悟,低三下四去求那个已经几乎被驱逐出程家的人?白佑夙突然觉得自己似被鬼迷了心窍,那些言行都不应当是他所为。他是白家最出色的四少爷,只有别人求他,并没有他求别人的份。

    猛地想通之后,白佑夙突然抬起头,他认真看着程维书,目光里有着诚恳与释怀:“维书,看来这么多年我都看错了人,其实你,才是最适合我的那一个。”

    程维书听到他这样说,顿觉满眼都是春花,自懂事之后,他心心念念都是白佑夙一个人,无论他喜不喜欢自己,他都没有放弃过守候。

    到头来,兜兜转转,他们蹉跎了这么多岁月,他等了一年年春夏秋冬,终于等到了白佑夙这样一句话,何其难得。

    想到这里,程维书不由湿润了眼眶,他不想叫白佑夙笑话他,忙低下头偷偷擦了擦眼角。

    可他这一番动作,却被白佑夙看得清清楚楚,顿时心里更是柔软,觉得自己这个决定明智无比。

    程维书哽咽道:“佑夙,能等到你这句话,我这辈子都值了。”

    白佑夙难得笑笑,伸手握住他放在桌上的手:“傻瓜,我们这辈子还长,还有很多大事等着我们去做,对不对?”

    程维书点点头,终于忐忑道:“那,佑夙,你是答应我的求亲了吗?”

    同意了吗?白佑夙突然有些踟蹰,他不甘心于程维哲拒绝与他,却又不想放弃程维书这个等他许多年的人,一时之间,竟没有马上回答程维书的求亲。

    程维书见他这样,便知道他心里仍是放不下,心中顿时生起一股怨气。

    他比程维哲小一岁,从小到大,几乎听到的都是旁人夸赞程维哲的声音。

    他这个叔伯家的大堂哥,生就聪慧,少时能文,十步成诗,十来岁便考中秀才,几年之后就读到了举人。后来不读书了,却又去书院做了教书先生,博得了许多学子的好评。

    当时他教书的书院,刚好是程维书就读的。那一段时间程维书走到哪里都能听到旁人对他大哥的夸赞,自从程维哲回来之后,别人就再也无法看到他身上的光彩。

    明明,他也年纪轻轻就考到举人,明明,再读两年说不定他就是进士老爷了。

    可是,程维哲实在是珠玉在前,他便只能蒙尘在后,分不到半点夸赞。

    那个时候开始,程维书心里就十分怨恨程维哲,他把这个想法对爹爹说了,也不知爹爹如何办到,总之没过多久,程维哲就从书院辞了差事,自己跑去开了一间上不得台面的小茶铺子。

    程维书从小在父亲爹爹的宠爱下长大,在弟弟出生之前,他一直都是家里的独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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