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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子]大皇商-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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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完,完全不给杨中元回嘴的机会:“还有,我也能拍着良心发誓,我绝对没说假话,这虫子,就是从你这面里吃到的。”
杨中元见他态度十分笃定,便知道自己碰上了硬茬,他看到无论是屋里还是屋外的食客都用一种异样的眼神看着自己,心里就暗叫糟了。
这是有人存心要来整他,这个时候他无论怎么狡辩,说话多么好听,都没什么用了。
现在他能做的,唯有让事情赶紧过去,然后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样想着,杨中元努力让脸上露出笑容:“这位客官,我们也不说谁对谁错,可我家开门做生意,所有米面粮食,都是我自己亲自挑的。我相信有的客官也见过,这大锅里的鸡汤我还端给我爹喝过,难道我连我爹都坑吗?”
食客们听到他这么讲,都不约而同想起他在前面这里给自家人做饭的场景。
如果厨房里不干净,哪个店家会让自家人吃不干不净的东西?
杨中元这句话倒是说在点子上了,他本就问心无愧,说话掷地有声,有的食客见那汉子眼生,心里便有了计较。
那汉子见许多食客又纷纷拿起筷子,顿时就有些急了。
杨中元是什么人,他可是在永安宫里混迹十四年光阴,从一个最低等的小宫人混到最高一等的总管。他掌管御膳房那些年,整个御膳房三四十个大小宫人,没有一个不听话的。
此刻见那汉子有些迟疑,杨中元又加了一把火:“这位客官,瞧您不像是我们雪塔巷的街坊,刚从外城来吧?”
那大汉听他直接道明自己的来历,转了眼珠怒道:“怎么,你们丹洛城里人,还想欺负乡下人不成?”
他这么说,就是默认了杨中元的那句话,杨中元脸上的笑容慢慢浮现出来,他眯起眼睛,整个人看起来狡猾又睿智:“这大夏天的,您肯定是挑树荫底下走,那肩膀上掉那么一两个树上才有的小肉虫,也并不是不可能的事吧。”
这一句话,完全就是他的大胆猜测了。
他刚刚反应过来的时候就猜到这人是被雪塔巷的其他人雇来闹事的,因为是闹事,肯定不会用雪塔巷常见的熟面孔,那剩下的便只有外城人了。
雪塔巷周边村县很多,徒步走进城来也并不累,夏日炎热,但凡是个人都会往树荫底下走。
果然,这句话他说出来,那大汉立马僵住了。原本他趁着杨中元发呆的功夫抢占了先机,可他真没想到,杨中元这般有能耐,竟把事情猜得八九不离十。
这大汉到底是外城村中普通的农户,拿人钱财过来办事,一开始显得硬气点,但被杨中元几句话塞了回去,便也就软下了语气。
“厄,这个俺真没注意到,店家,对不住了,这是面钱,剩下的俺不吃了。”见杨中元态度十分坚定,而其他的食客也都疑惑地瞧着他看,那大汉终于扛不住了,连话都讲回了乡下土话,扔下十几个铜板就灰溜溜走了。
杨中元见他走了,这才觉得松了口气,他勉强朝同情地看着他的食客们笑笑,转身又开始忙碌起来。
他心里这会儿乱哄哄的,一个是因为程维哲至今未归,另一个也是因为,他觉得这件事并没有那么简单。
虽说他只卖一种鸡汤银丝面,但开店十来天了,生意一直都算兴隆,基本上每一日的鸡汤都能卖光,开店之前买的面也早就用完,昨个他才刚刚又去买了一批回来。
他这里吃面的人多了,那在这条街上其他食摊的食客势必要减少。自从他动了开店的念头,他就想过会有这么一天,他自己手艺到底好不好,没人比他自己更清楚。
可他真的没想到,这一天来得这样快。
在他还只有一种主打面,没有任何其他餐点的情况下,就被人盯上了,他简直有些哭笑不得。
眼皮子这么浅,还想做大生意挤兑别人?简直可笑。
杨中元心里嘲笑那个找人来他这里找茬的人,眼睛里却时不时观察着那些正在吃东西的食客。他见他们眼中多少有些不自在,少部分人也加快了吃面的速度,不由得还是叹了口气。
就算他已经拿话把那人堵了回去,可食客们到底各应吃的东西不干净。
想到这里,杨中元灵机一动,趁着没有人上门,便自己给自己煮了一碗面。
他给自己做的这碗面跟其他人的没有任何差别,一样的食材一样的锅灶,甚至连碗都是用店里面的青花海碗,只不过他给自己多加了一把青菜,然后就坐在锅台后飞快吃了起来。
有那么几个客人见他吃得欢快,便问他:“小老板,自己吃自己做的面,有啥感受?”
杨中元笑笑,说:“我忙了一大早起,到这会儿已经饿死了。要说自己吃自己做的东西,大概感觉没有看到家人吃得高兴那样满足。但东西是我自己做的,我一边吃啊,一边会觉得‘哎呀,我真是太厉害了’,哈哈,见笑见笑。”
他人岁数不大,面容清俊,每次笑起来的时候,一双凤眼眼尾看起来更是弯成月牙,是个顶好看的年轻人。
这样说着俏皮话的时候,整个人看上去比平时开朗多了,一时间店里面气氛又有些缓和过来,食客们也都不再那么安静,纷纷开始没话找话同杨中元说起来。
有的问他还会做什么菜,有的问他是从哪里学得这门手艺,杨中元把早先编好的话笑眯眯讲出来,顿时博得更多人的同情。
一个年轻人没了父亲,在家乡过不下去,背井离乡带着重病爹爹讨生活,这一段经历听起来就十分感人,加之他看起来就很老实,所以食客们纷纷赞扬他一番,然后才意犹未尽留下面钱离开。
等人都走光了,杨中元也放下手里那碗面,他收敛起所有表情,一个人木然地洗完了碗擦干净桌子。他今天能做的也就这么多了,只希望当时不清楚店里面情况的人不会道听途说,店里生意不要一落千丈就好。
可是愿望是美好的,现实却始终非常残酷。
等到了中午时,杨中元看着店里零星那么几个食客,还是觉得低估了百姓之间传播流言的速度。
有时候,事实的真相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人们想要听到什么样的话语。
当时的情况确实是那个人找茬,许多食客也看到了,可是架不住外面的人搞不清状况,一个原本很小的事情,甲讲给乙听,乙又添油加醋说给丙和丁,于是,事情原本到底如何,就被掩盖在五花八门的流言之中了。
这一日中午杨中元只卖了十碗面,因为碗不多,所以他很快就干好了后续活计,然后一个人溜达着去医馆给爹爹拿下一个阶段的药。
也就是这短短一段路程,他就听到各家铺子里传来关于自己和那个肉虫之间五六个不同的故事。最离奇的,还有人说那个大汉是他家乡的大哥,特地过来找他跟他爹索要长辈留下的珍贵遗产,然后他心里不愤,所以才给那个人投毒……
投毒?这话编的有些太过了,杨中元虽然觉得有人会相信才见了鬼,可中午的生意冷淡却是真。
这样假的流言蜚语也有人信,真是太不可思议了。杨中元心里感叹着,这才终于明白,那个幕后人的真实目的,其实都在这些流言上。
是他太轻敌了,宫里人都要求谨言慎行,许多事情他们只敢偷偷私底下含糊讲那么一两句,他离开外世太久,到底低估了百姓们的厉害。
杨中元面无表情扭头看了那铺子一眼,却刚好看到孟条坐在自家人满为患的铺子里舒心地笑。
他扭过头去,眼中闪过一道寒冰,心里盘算起这件事到底要如何解决。
不就是流言吗?你行,我也行的。
☆、038梦想
第二日;面铺子里的生意果然冷淡了下来,他一天大概也就能卖出三十多碗面,比以前可是差了一半。
不过这个收益也刚好让他不会亏钱;杨中元暗暗压下心里的着急;对于父亲的疑问,他只轻描淡写道:“无妨的爹,大概人们吃腻了面,不爱来了吧。”
周泉旭虽然把家里的事情全权交给儿子管,但他也并不是傻子,街坊四邻到底说什么;他偶尔出去遛弯,也能听到一二,于是皱眉问他:“小元;要是生意真的出了差错,你也别硬撑着,跟爹说说吧。”
因为生意不忙,不是饭点的时候杨中元都是懒散坐在后院跟父亲看书喝茶,这会儿他正跟父亲一起品尝程维哲送来的白庭,果然周泉旭喜欢这个味道。
“爹,你就别瞎操心了,又不是什么大事,反正现在也不赔本,先这样凑活几天,等阿哲回来再说别的吧。”
“哦,小哲还未归?”周泉旭听到儿子这样一说,不由眯起眼睛。
说起程维哲,杨中元不自觉就打开了话匣子:“爹,你说他会不会有危险?我虽然好些年没回来,但也记得程家人没几个好东西,他是带了伙计去外城,可万一猝不及防被人暗害了可咋办?”
周泉旭端起茶杯喝了一口,默默等他继续说下去。
“阿哲也真是的,那个家还有什么好回的?爹你看,咱们两个离开家生活多好,自由自在的,再没有那么多堵心事。可我也不知道要怎么劝他,他爹的孝期还未过,想起来就难受。”
周泉旭这边听着儿子絮絮叨叨,那边走神想着铺子里的生意到底要怎么回暖。
他跟儿子不一样,他是正经在市坊里混大的,对于这些民宅长巷里的门门道道都很清楚,他等儿子一口气说完,才缓缓开口:“好了,小哲比你稳重得多,爹看他是个有主意的人,你就不要瞎操心了,再说你们也不过就是竹马好友,有些事情,你不要过界。”
不知道为什么,杨中元觉得爹爹口中的“竹马好友”以及“过界”两个词十分刺耳,他只觉一口气仿佛堵在喉咙里,好半天都没说出话来。
周泉旭见儿子那样子,心里多少就有了成算,他给杨中元续了一杯茶,这才慢条斯理说:“小元呐,你觉得是谁家来咱们铺子捣乱?”
说起生意上的事情,杨中元顿时精神起来,他把刚才心里想的乱七八糟事都扔到一边,张嘴就说:“我想了,多半是孟记那个瘦高条,米铺老板告诉我,以前这雪塔巷里还开过两家面铺子,不知道咋了最后都开不下去,倒闭回了乡下。你看如今雪塔巷里只有他们家有拉条子,他人又十分小气,除了他没别人了。”
周泉旭听了他的话,想起了孟记那一家子的情况。
杨中元见爹爹认真思考起来,便也不再打扰他,从空屋里取了两个桃子,洗干净后一人一个啃了起来。
七月的水蜜桃非常甜,一口咬下去,满嘴都是桃子甜蜜的味道。周泉旭眯着眼睛啃桃子,沉吟片刻道:“我记得孟条从他父亲手里接下生意后,孟记生意才好起来的?”
杨中元点点头:“我问过这边的老住户,早先雪塔巷和蓝鹤巷人都不多,这几年大梁越发繁荣,许多附近的村人也搬来城里居住,这地方人气才旺起来。说是孟记生意从那时候好起来,其实也不尽然,应该是从那时候雪塔巷所有铺子生意都好。”
周泉旭了然点点头,然后笑着问儿子:“你本来想了什么法子。”
说到这个,杨中元不由有些窘迫,他这几日十分担忧程维哲安危,对铺子里的生意就不太上心,现在爹爹问了,他才含糊答一句:“我原本想着,他既然用流言赶走了我们的客人,我们也可以用流言赶走他的。可我尝过他家的拉条子以后,我就不那么想了。”
“哦,你什么时候吃的?”周泉旭很诧异儿子吃过孟记的吃食,自打搬来雪塔巷,他们父子同吃同住,杨中元可没有哪顿不是在家吃的。
“我……”杨中元有些窘迫地看了一眼爹爹,然后小声道,“那天那个孟条来店里吃我做的面,说话不太好听,我怕他动什么歪主意,就找了个小子帮我也买了碗拉条子回来,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嘛。”
周泉旭可不知道孟条曾经来过,此刻见儿子忐忑的表情,便觉得十分好笑。
“你啊,什么事都藏心里,让爹也替你分担一二吧。”周泉旭摸摸他的头,许多年了,他一个人跪坐在佛像前,手里捻着一颗颗冰冷佛珠,想的却是儿子毛茸茸小脑袋。
虽然如今儿子已经长成高高大大的青年,但在他心里,那个可爱顽皮的傻小子,依旧不会消失。
杨中元抬头冲他爹笑笑,然后道:“其实咱们在这雪塔巷待不长,我也懒得分心去对付他,可别人都欺负到咱们头上来了,是个泥人也要生气。爹,论做饭的手艺,他真比不上我,现在他生意好,不过占着吃食种类多,铺子时间长的优势,如果我不怕费事,多家那么几样点心,生意肯定会比以前好。可是爹,难道我们就一辈子开小食摊吗?”
他说着,抬起头望了望院外的天。丹洛位于大梁北部,夏日不及南方炎热,少雨多风,冬日却比南方寒冷,多雪少雨。这里的天比帝京更蓝更高也更苍茫。
“爹,你有什么梦想吗?”杨中元问。
周泉旭见儿子一脸认真,跟着笑出声来:“我啊?你爹我是农户出身,小时候家里吃不饱饭,我那时候就想将来长大了挣了钱,我买上它一百亩好田,请人给我种地。十来岁……我去了杨家,一开始我想着,等以后攒够了月银,我就来这里开个小铺子,然后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后来,我有了你,我每天每天都盼望着,你能长成一个好孩子。”
他身体仍旧没有好起来,声音轻轻慢慢,却仿佛夏日里的甘泉,流进了杨中元的心田。
“你看,你现在长成了好孩子,我们也有了属于自己的家。小元,爹已经没有其他的梦想了,我现在唯一盼望的,就是你自己过得幸福,你高兴了,爹就高兴。”
他这一席话,说得杨中元眼眶都湿润起来,他有些哽咽道:“爹……我高兴,我现在每天都高兴,等你治好了病,我们就离开这里,天高水长,哪里都能成为故乡。”
是的,当曾经的家园不想归去,那不如自己给自己找一个故乡。
杨中元打一开始从宫中出来,就已经有了这个想法,现在他自己靠手艺活吃饭,又有程维哲答应与他一同创造事业,他曾经藏在心底的朦胧想法,也渐渐成为了他的梦想。
“爹,我见过这世间最奢华的一切,”杨中元轻声说着,他嗓音没有多少怀念,更多的,则是对那些极致的富有与权力的向往,“爹,以后我带你去永安宫瞧瞧,进了那个地方,我才知道杨家祖宅有多么小,我才知道丹洛其实不过是一个北方城市。”
年幼的时候,杨中元以为丹洛是世间最富饶的城,他从小锦衣玉食,也总认为杨家是世间数一数二的富有。
可是一遭进宫,却彻底改变了他的眼界。原来,大梁幅员这样辽阔,原来,皇宫那样富丽堂皇,更原来,世间有那么多大商贾,他们宝马香车,他们金玉满身。
于是,曾经故乡丹洛的那个小小的杨家,仿佛只是一个小城里的暴发户,它困于丹洛,也只能在丹洛偏安一隅。
“爹,杨家太小了,他容不下我,我也看不上他。”杨中元感叹道。
“爹,这个小小的食摊,也只是我重归外世的一个尝试。宫里生活久了,外面的一切对我来说都是那么陌生,你瞧我,连开张要放鞭炮都不知道,还多亏阿哲帮我记着。”
“爹,你说我开一个全大梁最好的酒楼好不好?”最后,杨中元扭头看着周泉旭道。
周泉旭面带笑容听着儿子一声一声说着,仿佛他说的所有梦想,都能成真一般。
“小元,你相信自己能行,你就能行。”
这一个下午,杨中元终于打开了心扉,他断断续续,给爹爹讲了许多宫里的事情。
这里面有艰难,也有喜悦,他认识了新的朋友,有了受人尊重的师傅,更学到了许多人一辈子也学不到的东西,看到了这世间的最极致的繁华。
那十四年的酸甜苦辣悲欢离合,仿佛一本厚重的史册,他自己偶尔翻看,仿若仍旧身处梦中。
到了晚饭时候,铺子里人依旧不算太多,但也并不是太少,杨中元一边忙着做面,一边洗干净一个桃子去壳,然后用淘米水闷在陶罐里煮起来。
桃子有股非常美妙的香味,这个味道跟鸡汤的鲜美不同,更多的是甜。
不一会儿那个小陶罐就发出水果特有的甜香,有的食客闻到,便好奇问杨中元:“小老板,您这是做什么呢?”
杨中元对于这些依旧会来他铺子里的食客态度更是好上几分,听罢忙笑道:“这个啊,我在做蟠桃饭。”
说罢,他也不等食客询问,便径直说了下去:“夏日食桃清肺,蟠桃饭做法也很简单,桃子蒸熟之后,便煮粥饭,等粥饭煮沸上涌,便把桃子放入一起闷熟就可以了。最近我爹有些咳嗽,我做给他食的。”
那食客听了,忙竖起大拇指,赞道:“小老板对吃可真用心,还这么孝顺,当赞,当赞啊。”
说话的功夫,桃子便熟了,杨中元换了粳米来煮,等到煮沸,便加入桃子盖上盖子闷了起来。
顷刻间,夹杂着桃子甜味的饭香便扑鼻而来,店里其他食客闻到了,纷纷道:“回家我也试试。”
杨中元笑弯了眼睛,一面收着面钱,一面还不忘嘱咐:“切记不要多食,桃子性热,食多容易生内火,隔三差五吃个一次尝鲜便是了。”
客人们得了他的好意,道着感谢走了,一时间偌大的铺子人声消散,只剩桃香陪着他。
就在这时,一把熟悉的醇厚嗓音从杨中元身后响起:“哎呦,我几天没来,今儿个又做什么好吃的?”
听到这个声音,杨中元眼睛一亮,扭头便喊:“阿哲?!”
☆、039心声
这个时候到面铺子的人;正是已经消失九天不见的程维哲。
他拎着一个竹篮走进铺子,先是吸了吸鼻子,然后颇有些怀念道:“小元;还是你做饭的味道香,你可不知道这几天我吃什么都没滋味;那些人的手艺可都比你差远了。”
杨中元忙扔掉抹布;过去接过篮子:“你怎么去了那么久;我可担心……”
他话刚说出口;就觉得有些过了,于是一张俊秀的脸顿时染了桃花色,程维哲几天未见他,也颇有些想念,如今见他这个样子;心里的那些冲动与难耐越发躁动。
程维哲不由自主伸手拍了拍杨中元温热的脸颊,然后才别过头去咳嗽一声:“恩,我不是好好的吗?你担心个什么劲。”
他不说还好,这话一说出口,杨中元更是不好意思,他把篮子放到一边,然后道:“晚上米饭不够,我待会儿下个面片汤算了,吃着也消食。”
两个人几日不见,再见竟都有些扭捏,一个别着脸讲话,一个手里忙东忙西就是不肯停下。
于是乎,两个人就就这样面对面站在铺子里,不言不语沉默了很久。
直到程维哲肚子里咕噜咕噜的叫声吵醒了两个发呆的人,他们两个目光终于对视到一处,深深看了彼此一眼,才不约而同笑出声来。
“你……”
“我……”
他们异口同声讲了一个字,然后又都纷纷停下,继续笑起来。
两个人的声音一个清亮一个醇厚,一高一低回荡在屋子里,竟分外合拍。
等他们笑够了,程维哲主动拉起杨中元的手,领他看自己带回来的东西。
“先不忙做饭呢,看我带什么好东西回来,我特地给你寻的。”程维哲掀开篮子的蓝色染布,映入杨中元眼帘的,是两个大海碗,一个里面正蹦着满满的小河虾,另一个则蔫蔫躺着一条鲫鱼。
鱼很肥,杨中元伸手戳了戳鱼肚子,然后抬头问程维哲:“带子的?”
程维哲点头,然后十分期待地看着他:“小元,来做点好吃的吧?”
杨中元瞥他一眼,笑道:“你还说是给我带的东西,怎么反倒是你自己要吃?”
程维哲见他那笑模样甚是让人动心,便伸手一把揽住他的肩膀,凑他耳边道:“你的就是我的,我的也是你的,我们一家人,还分什么彼此?”
“你!”杨中元使劲挣脱一把,竟没从这个“读书人”手下挣脱出去,不由回头念他一句,“你哪来这么大力气。”
他这次话是讲完了,可却发现两个人搂在一起,面对面站得极近。杨中元失神地看着程维哲漆黑的眼眸,觉得呼吸之间满满都是对方的气息。
这一刻,他们无论是身体还是心,都紧密地纠缠在一处,就连呼吸都那么合拍,仿佛天生就应在一起。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静止下来,除了懵懂的心,还在扑通扑通跳动。
后院里,突然传来周泉旭的声音:“小元,客人都走了没?”
两个人仿佛从沉睡中被吵醒,程维哲不由自主松了手劲,杨中元一个轻巧转身,退了好远出去。
程维哲有些无奈,又有些好笑:“小元……”
可杨中元却并没有理他,他扭头回应爹爹的喊声:“爹,客人都走了,不过阿哲回来了,我正做饭,待会儿就能吃了。”
说罢,他又扭头吩咐程维哲:“去找个干净盆子把鱼养上,今个晚了些,来不及做,晚上先吃炒河虾行吗?”
他这话说得客客气气的,仿佛刚才两个人之间的小暧昧都不存在一般。程维哲抿了抿嘴唇,沉默片刻,却露出一个笑容来:“好,你说吃什么,我跟泉叔就吃什么,还有啥吩咐没?”
杨中元从篮子里取过那一碗小河虾,先用井水洗过一遍,然后拿了剪刀一个个剪去须子,处理干净的虾就扔到盛放清水的空碗里,等待待会儿的再一次清洗。
“原本我想做个红烧茄子,可是今个有了虾子,还是另外炒个素菜吧,你去屋里瞧瞧,想要吃啥洗干净给我就是了。”杨中元一边手上动作不停,一面说着。
河虾虽然好吃,但食材的处理却很麻烦,他看了看外面天色,加快了手上的动作。
不一会儿,周泉旭就跟程维哲一起从后院里过来,因为天热,也怕后院沾了烟火气对周泉旭身体不好,所以杨中元一直就是在前面铺子里做饭。
偶尔有晚归家的街坊路过,总会一边抽动着鼻子,一边笑着打趣:“小老板,又吃好的啦。”
每每这个时候,杨中元也会笑着回一句:“可不是嘛,忙一天了,可得弄点好的孝敬我爹。”
所以说,他这东西到底干不干净,街上的邻里是大多心里有数的。一个人到底如何,从他平时生活就能窥见一二,虽然前几天这个间小小的铺子被流言赶走了一半的生意,可街坊四邻却还是上他这里吃面。
对于杨中元来说,这无疑是对他手艺的肯定。
“晚上炒个空心菜吧,你不说要吃片汤?我拿了西红柿和小白菜,还要放什么?”
杨中元手里不停,抽空抬头往他手上瞥了一眼,然后吩咐:“去拿块肉来,只剩一块最小的了,就用那个打汤。”
“得令!”程维哲说罢,转身就要走。
杨中元想了想,又忙叫他:“等下,我记得还有一袋子尖椒,那个不太辣,一并拿过来吧。”
等食材都备齐了,程维哲也主动都处理干净,这才百无聊赖坐在杨中元对面,低头看着他忙碌。
他这次带回来的河虾有些多,满满一大碗,杨中元干活仔细,就算加快了速度,这会儿也只干完一多半。
程维哲双手架在膝上,低头认真看着杨中元的发顶。
这个人小时候还多少在乎一下自己的外在打扮,现在大了,反而越发敷衍。
只看他一头长发都用一根简单的发带束,为了方便干活,他又把束好的长发编成辫子,盘旋着用方巾固定在发顶。
他这个打扮,倒有些像那些书院里的学生。
可他不是学生。
程维哲不由想到年幼时,小小胖胖的杨中元跟在他身后,同他一起去学院读书,偶尔被老师叫起来背文章,他也板着脸奶声奶气认真背诵。
这个打小娇生惯养的小少爷私下里总是跟他抱怨不喜欢读书,可无论是功课还是大字,却也能认认真真做完。
只有实在不会做的时候,才会耍赖从他这里偷了来抄,却连一丁点改动都不做。
这个人啊,也不知道说他傻气还是精明。
程维哲看他一双手熟练而又麻利地处理着河虾,心里的难受几乎要溢出来。他明明不是干粗活的命,生在锦衣玉食人家,就应当过最舒服的生活。
离开这几天,他东奔西走,为了生意焦急忙碌,吃着别家馆子做的饭食,心里反而越发想念杨中元。
杨中元消失的时候他才十四,当时年少,也没有那许多复杂心思,那些年里,他只偶尔想到杨中元,却也只是想知道他到底在哪里,过得好不好。
然而,十几年后再见,短短相处几日,相思却不知何时入骨。
程维哲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感情充沛的人,可这几日不得见杨中元,他却时时想念,无论吃着什么,都要念叨一句小元能做得更好。
他看到新鲜的食材就像买来给小元送去,看到好看的衣裳也想买来打扮小元,甚至见到别的食铺里有伙计在忙,他都想自己出钱请那么一个回去,不叫小元太过辛苦。
因为离开,因为这个人不在身边,他觉得浑身都不自在。
程维哲心中苦笑起来。
早先的十几年他把这个人当成最好的朋友。可分隔之后再见,他却觉这人已不能离开他的生活。
他的竹马,他的小元。
这些日子,程维哲心里百转千回,他终于搞懂了自己内心最深的想法,然后慢慢坚定了目标。
他始终觉得,他们生来就认识,便是上苍送与他最好的礼物。
可杨中元身上的防备那样深,那样坚固,程维哲无论想要说些什么,做些什么,都要慢慢褪去杨中元心里那个牢固的外壳。
然后,才能一起面对美好的未来。
原来自己一个人等待这二十四年,最后等来的,还是最初的那一个人。
程维哲低声笑笑,对于杨中元,他从来都很有耐心,也从来都很有信心。
杨中元有些莫名其妙抬头看他一眼,见他不知道为啥盯着自己笑得开心,不由打了个寒蝉,低下头继续忙碌。
程维哲咳嗽两声,默默看了杨中元好一会儿,突然开口问他:“小元,你不问我为何这么多天才归来吗?”
杨中元抬头看他一眼,他张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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