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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情浓处薄-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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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口和尚:“少说,多肯定,让他们自己说服自己。你若是总不肯钻研,我怎么能放心你离京去开分庙?”
哭口和尚:“师兄,我还是跟着你干吧,我是没有吃这门手艺的天赋。”
……
哑奴既然决定要躲避来安城清查的人,就停了去做工,也没有多此一举的去告诉雇工自己不做了的事。他没有攒下钱,不过既然决定这段时间不再外出,那有钱也花不出去。既然没钱,就囤不了米面粮食,哑奴就干脆沿着一条富人街从头顺到尾,从这家拿点米,那家拿点面,这么凑吧凑吧也凑出来不少。他找的都是看管不严的富人家,又特意从仓库里面拿着陈米陈面,想必这些东西消失了,他们也发现不了。
东西都备齐,哑奴就打算和景言在家里安静的呆着,等着风头过去,反正武伯侯的人不可能一直在这里耗着,一旦他们确定这里没有他们,就会前往下一个城市,总是耗不过他们。可景言却不打算赞同哑奴的意见。别的都可以,但是他要去何家。
何袖那天说,三天就能做出第一批牛奶干,叫景言到时候去拿了。
所以景言听到哑奴叫他哪里都不要去后,就不开心了。他对哑奴的解释完全不满意。是,何大人是这次行动的负责人,可他怎么能想到自己要找的人会潜入他家拿牛奶干呢?再说,景言想,就算他现在没有以前那么厉害,可仍然很厉害啊,怎么都不会被抓到的。哑奴再怎么说,景言这次也拗上了,大有哑奴不答应,他就要在地上打滚的架势。
哑奴还能说什么呢?他只能叫景言答应他,到时候不要单独行动。这点景言倒是无所谓。
三天后,景言顺利地拿到了牛奶干。牛奶干的味道和他第一次吃的比起来要更好吃。何袖对他说,那是因为之前用的是从安城送到京城的牛奶做的,送过去后总是没那么新鲜了,而现在都是现做的,自然味道更足了。
何袖这次做了很多很多牛奶干,给父亲母亲和弟弟妹妹都各送了一包,剩下的都送给了景言。景言抱着这些牛奶干回来的时候,脸上的笑意就没收拢过,嘴角开得大大的。何袖还答应他,等他想吃了,可以随时去找她,她都会给他做。
何袖那句话说完后,这个长相美貌却没有攻击性的温婉少女,瞬间超越了魏康裕在景言心中的地位。景言是个惯性很强的人,有时候他不爱变化,有时候又喜新厌旧。他迅速习惯了安城的生活,迅速的习惯了没有魏康裕的生活。再这样下去,他连魏康裕的名字都不会再记起。
不出现在生活里的人或事物,除了被抛之脑后,难不成还要每天刻意去怀念么?
景言津津有味,每天数着牛奶干过日子。他并不贪吃,这一包牛奶干是五十粒,他每天只数着吃五个。吃牛奶干的时候,他可以什么都做,就只是坐着,全心全意地含着它们。
不含牛奶片的时候,景言就用之前买的材料编小东西。他编小包、小动物、花朵还有各样的首饰盒。他觉得自己好厉害,总能做出来很漂亮的东西,可能他在这种东西上很有天赋吧。
做这个一是为了打发时间,再就是,他也想赚钱了。总不能老让哑奴出去做苦工,景言去看过哑奴做的活,虽然哑奴做起来毫不费力,可是怎么说,做这种活也显得太磕碜人了。
景言没多久就把所有的材料用完了,编出来一篮子小玩意。景言跃跃欲试地想出去试着叫卖,当然,是哑奴叫,他卖。结果哑奴一提,他才想起来,现在还不能出去呢。他催着哑奴快出去打听下消息,看看外面的清查结束了没有。
也是不凑巧,哑奴出去没多久,景言蹲在地上,扒拉着装满自己做着的小玩意的篮子时,就听到外面传来脚步声,细小的声音传到他耳边时却如此清楚。
“何大人,这间屋子的情况是主人外出寻找被拐了的小孩,房子空置几年,这一间也是安城最后一间可能藏匿犯人的屋子了。”
景言站起来左右一看,这来时荒草丛生,尘埃遍地的小屋在他和哑奴的努力下,已经变得干净整洁了,房屋一角还堆了两颗大白菜,处处充满着住人的痕迹。景言没有多犹豫,他的牛奶干被自己随身携带着,别的也没有好拿的,于是拎起手里的篮子,带上自己的斗篷就跳上了屋顶,顺着一个方向就跑了出去。
等着外面的人闯入这屋子后,就只能找到几件换洗衣服和吃剩下的东西。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其他线索。
很快,城主就调来捕快仔细研究这房屋,可是,他们连个脚印都没有找到,这犯人在这里暂住也是十分谨慎。
在发出要清查无户籍和无路引的人口的公告后,他们这两天兵分两路进行寻找,一是去找突然消失的被雇佣人员,二是去久无人居住的房屋查找是否有居住的痕迹。其中这两路都找出不少可疑之处,不过这暗地里的老鼠总是摆脱不了,这一清查起来,安城也是乱糟糟的,不管这一遭能不能找到,城主也只想快点结束此事。
而他们几乎都放弃了的屋子,却成了最有可能的线索。可是,里面的人跑哪里去了?这是最使他们迷惑的,看样子这间屋子已经被他们住了一段时间,人却能在他们来之前先行离开,莫非是有什么人告密了不成?
何大人心里沉甸甸地回到何府,心里却是想着另外一个问题。
他在那个院子里,闻到了一股很淡很淡的牛奶味。何大人自小嗅觉就很敏锐,即使是极淡的味道都能闻到,这次其他人也没有闻到,而他之所以不做声张,却是因为这股味道是如此的熟悉。他回到书房坐下,从一个盒子里拿出来了女儿给他的牛奶片。
以前户部工作繁忙,何大人一个月总有半个月是直接住在户部的,又因为男女有别,他和女儿何袖极少见面,何袖主要由何夫人照顾。前几日何袖做了牛奶干送给何大人,何大人不爱吃甜食,吃了几片就放牛奶干放在了书房没再动过,可这个味道,他却没有忘记。
何大人想到武伯侯的人是从京城来,追查的是从京城中逃出来的犯人,而何袖从京城来此遇到了那种事,又一直没说救她的是什么人,还有这何袖亲手做的牛奶干的味道,怎么会出现在那里?
他踟蹰了一会,还是使人把何袖叫了过来,只父女俩在书房谈话。
何大人温言询问何袖:“这些日子,还忘记询问你那恩人的事。不知道他们如今身在何方?我们总要好好感谢人家。”
作者有话要说: 哭口和尚:师兄,你好像成了天下的罪人。
笑口和尚:嘘,我什么都没说好伐。
——
尴尬,洗了半□□服回来一看没人评论好失落,然后发现我忘记设定发表时间了QAQ上章增加了一千字,没看的读者可以回去看看~
40、四十〇章 。。。
听了父亲的问话; 何袖楞了楞。她并不知道外面的事情,也并不知道父亲这话的意思。倒是刚刚,景言和哑奴突然出现,从她这里又取走了一些牛奶干; 那个沉默寡言的男人还告诉他说他们要离开了; 牛奶干不必做了。因为想到这个,何袖脸上就带出来异样; 本来她之前是想隐瞒着不说,然而父亲突然问了; 她也露馅了,只好含糊着说:“恩人们淡泊名利,不在乎这些; 救下我和丫鬟就走了。”
“们?”何大人一楞,又问:“救下你的是几个人?”
何袖老老实实的回答道:“两个。”
两个人?何大人松了口气,又提了一口气。没错; 武伯侯传来的消息是追捕一个人,救何袖的是两个; 那个小院里的生活痕迹也是两个人的; 所以应当不是同一人。可即使这样; 女儿亲手做的食物却出现在陌生男人的住处; 这又怎能说得过去?他们提前离开,是不是也是何袖从他这里偷听来,又去通风报信的?
既然这事不牵涉到正事,何大人就摊开来质问何袖; 把随身携带着牛奶干扔到桌子上,问道:“那这是怎么回事?”
已经成功和哑奴汇合的景言并不知道何府中何袖刚被她父亲扣下一顶“私通男人”的大帽子。
他带着东西从房顶里跳出去后——说起来以跳房顶的方式来逃跑可真是方便快捷啊。哑奴已经在短短的时间里已经走得很远了,所以才会和前来清查的何大人一行人错开。景言以自己的直觉去追,跑了没多久就追上了。
景言从后面拍了拍哑奴的后背,哑奴差点要跳开回击,不过还是忍住了,回头一看,果然是景言,再看看他手里抱着的家当,顿时明白了。
“他们追来了?”
景言点点头。
“那我们快走吧。”
景言先摇摇头,拉拉哑奴的手,拉着他换了一个方向跑。哑奴认出来这是通往何府的路,不禁摇摇头,陪着景言先去找何袖。
景言明白要离开后,恐怕就不会再来了,这里毕竟离京城太近了。只是他十分舍不得牛奶干,可舍不得又能怎样呢?他们居无定所,连用来邮寄的地址都没有,世上总是没有两全其美之之事。他叫哑奴告诉何袖他们不会再来了,叫她不必做了。
真走了,景言反而抛弃了这些无所谓的情绪。
在安城生活了一段时间,除了牛奶干,他们也不是一无所获。哑奴在码头上做工,在这人流混杂之处听到许多真真假假的事情和市井见闻,知道在离京城足够远的地方,有很大一片地方,官府的势力微弱,江湖的势力兴盛。
其实,也不能说是官府的就微弱了,倒不如说是官府刻意微弱,而把足够的空间留给江湖人士。江湖上有行侠仗义的,也有枉顾徽朝法律做恶事的,朝廷管不过来,也不愿意把有限的力量都去管这些屁事,索性划出一块地方,让江湖人士有恩有仇的都在那边自己解决,别碍着朝廷的眼。当然了,说是自己解决,但是也不是没有限度的,朝廷的底线就是江湖的恩怨不要牵扯到普通人的性命,可以说很宽松了。
就算是这么宽松,每年还是有不少犯了戒的江湖人被逮住关到大牢里。
那个地方,江湖人对它有个很泛泛的名称,它就叫做“江湖”。
所以说,“我要到江湖去”这种想法是十分容易达成的。而现在,景言和哑奴就要去江湖了!
景言还挺激动的。他们赶路全靠两条腿,跑得比马车快多了,当天就出了安城的范围,又开始走小路赶路。景言激动地晚上都没睡好,睁着眼睛一直想事情。他脑子里浮现出了种种从魏康裕那里听来的关于江湖的话本故事,那些策马奔腾,快意恩仇的故事情节击打着他的心。不过,他只想旁观,并不想参与。
第二天,他们继续赶路。这次真的是赶,几乎都没有停下来。他们想快点到江湖去。
为什么如此着急呢?因为哑奴怕武伯侯和皇家的势力一路追过来,而江湖中人士的扮相千奇百怪,如景言这般带着个斗篷的,根本算不得什么。
……
梦娘坐在上首,听着侯府当铺的掌柜汇报,听的时候,她就用手摸索着手里的玉环,若有所思。
“这玉环是下面小店里送上来的,说是一个长相普通的男人拿起当的珍宝,小的拿来一看,这不是去年当铺送给公子的生辰礼么?小的就急急忙忙来见夫人了。”
梦娘笑着说:“是你有心了。前几日康裕还念道这玉环不见了,我还以为是他粗心丢哪里去了,也没在意,却没想到侯府里竟然还有胆子这么大的,竟敢偷了主人的东西去卖。”
掌柜的哪里还敢接话?总不能说是夫人管家无方,所以只是嘿嘿笑。梦娘三言两句把他打发走,再看手里这个玉环,正想它丢掉,可想想最近魏康裕看似正常却透着诡异的举止,还是起身到他的院子去。
在路上的时候梦娘也很发愁。她现在知道景言很小的时候就去拐带了魏康裕的性子,魏康裕小时候忽喜忽怒,情绪大变都和他脱不了关系。现在这个蛊惑魏康裕至深的孽种离开了侯府,魏康裕怎么也不该是这种样子。魏康裕要是同他们闹,或者情绪变了也罢,做父母的也放心些,可他越是同平常没有任何区别,梦娘就越是提着心,总觉得魏康裕心中燃着一把幽幽的火,等时机到了,那把火被点燃了,他这个人也就毁了。
所以梦娘带着这个玉环过去,就是为了试探魏康裕。
梦娘去的时候,魏康裕刚外出会友回来。他的朋友中最近多了几个文人圈的,是那种浪子模样,却很受京城大姑娘小媳妇欢迎的骚客,魏康裕跟着他们还混进去几个诗会,一开始张口做的诗还惹出几个笑话,到现在也能像模像样的做几句诗,而不会惹人嘲笑了。
最难得的是,魏康裕现在完全能控制住自己的脾气,安分许多,不会一言不合就暴起伤人了。要单从这点讲,梦娘觉得,景言离开也是有好处的。怕就怕在魏康裕只是强行压抑自己,压抑不住了就不是伤人,而是出人命了。
梦娘到的时候,魏康裕还在换衣服。梦娘有嗅到他衣服上有香粉的味道,再看他脸色虽然如常,可身上还有酒气,不由得埋怨道:“你可别跟着那几个去那种地方。”
梦娘可是知道魏康裕新交的朋友是什么德行,虽然他们有几分才气,很受不懂事的小姑娘的追捧,可他们却都是浪荡性子,夜宿青楼是常有的事,时不时还要为他们青楼名妓、戏楼名怜写个诗做个小曲儿,以被传唱为荣,梦娘这种出身于正经文人家的,最不耻这种作风。
魏康裕嘻嘻一笑,侧着头看她,满不在乎的样子:“我今天就去了,一点意思都没有,也不明白母亲你忌讳什么。”
梦娘一惊,接着就是一怒:“你怎么能去那种肮脏地!我早就告诉过你,不要你去,你怎么就不听我的话呢!”
“母亲,你消消气。现在哪有男人不去呢?我不去,他们还在背后笑话我呢。”
“哼,你也不怕染上病来。”梦娘怒极,连这种话都说出来了。
“没事,我只要干净的。”魏康裕顶了回去。
梦娘胸膛剧烈起伏起来,不由得抚住胸口大口喘气。她这是被气急了,来的路上就很担心了,现在再看,魏康裕分明是自暴自弃了!
她也不去管别的了,把手里拿着的玉环往魏康裕的方向一扔,转身就气冲冲地大步离开了。
魏康裕眼明手快地接住了梦娘扔的东西,拿到面前一看,脸色就变了。这是他送给景言的玉环,而且多次确认景言一直随身佩戴着,可这玉环却落到了梦娘的手中,莫非……
他迅速跑了出去,堵到梦娘前面,把梦娘吓了好一跳。突然跳出来的魏康裕还不算什么,最让梦娘惊吓的,是魏康裕的神情。
只见魏康裕的脸几乎皱起一团,脖子上青筋暴起,脸色涨红,眼睛里全是红血丝,看着她的神情噬人般的恐怖。他厉声问:“母亲,这是从哪里来的!”
梦娘委屈极了。就因为这种事情,我怀胎十月的孩子来质问我?可她又气不起来,心中已经把魏康裕不同常人的性格和脾气都归咎于景言身上。她尽量让自己的声音不要发抖,镇定地回答:“这是当铺里回收的。如果这是你送给景言的,那大概是他缺钱了。”
魏康裕长长叹口气,刚才耳边嗡嗡的回响慢慢消失了,那是血液急剧上流带起来的聒噪声音。他逐渐恢复了平静。
作者有话要说: 青楼名妓:从未见过如此清新脱俗的男子,来青楼只是为了喝酒。
想着要努力更新好赚小钱钱血拼双十一和黑五的我,发现现实好残酷。
——没有努力更新,也没有小钱钱QAQ
41、四十一章 。。。
景言缺钱了?这并不意外。魏康裕想; 景言走得时候是那么的急,他送给景言的东西都没有带走,这个玉环大概是景言身上唯一值钱的东西了。
在见到这个玉环之前,魏康裕觉得景言在外面过得很好。他那么厉害; 怎么会过得不好的呢?可是现在; 景言突然意识到,他一个人在外面; 怎么能过得好呢?
景言孤身在外,没有金钱; 只能居无定所,漂泊无依。外面的世界那么复杂,景言单纯的心性能适应得来么?他吃得饱; 穿得暖么?他没有身份证明,他出去后,只是关在里面的幽灵流浪到外面而已; 自由就是流浪,就是受苦。
魏康裕忍不住回想起被自己照顾得很好的景言; 他身体表面虽然凉凉的; 可脸色却很健康; 虽然神情慵懒; 却十分精神。那时他身上穿的,嘴里吃的,手上玩的,都是他精挑细选送上去的。可在外面; 景言什么都没有,又无法说话,连求助都无法。
一想想景言可能过的悲惨日子,魏康裕就觉得自己无法呼吸,心揪成了一团。可同时,他又隐隐觉得自己脑子里想的东西非常危险——他希望景言能记住受苦的日子,从而对比出他魏康裕对自己的好。
魏康裕有时候觉得自己太宠景言了。太宠了,人就不知道体谅,不知道退让,只会越来越习惯。他真希望景言在外面吃多了苦,就会回来。
不,不,魏康裕急忙摇头,改变了主意。这样的武伯侯府,景言回来了又怎么样呢?也许他在外面过得更愉快些。魏康裕真恨自己太年轻,能做的太少。
……
离开安城不久,景言终于遇到打劫的了!他高高兴兴地耍弄了对方,并且从对方那里获取了第一笔反打劫银。已经知道各种面值的钱币能买什么的景言,对拿到手里的小手指大的碎银子也不嫌弃,只是,怎么打劫的人会这么穷呢?看来这不是一种好职业。
景言想把这块碎银子换成铜钱,那样沉甸甸的的拿在手里,还会有钱变多了的错觉。
景言和哑奴赶了一个星期的路,终于来到了被统称为“江湖”的地界中。徽朝地大物博,也格外大方,江湖占了好几个大城。还没进城,景言就看到了穿着千奇百怪的人群,他扶了扶自己的斗篷,又往下压了压,就和哑奴往城门的方向去。
这里不要入城费,倒是给景言省了一些钱。除了带着个斗篷外,并不奇怪的景言,果然没有引起其他人的注意。透过斗篷上的面纱,景言好奇地打量着这个城市。真是很热闹!
景言对京城的印象只是惊鸿一瞥,记不深刻,只记得那络绎不绝的人群和从不止息的人声,和空气中混杂的食物的味道。
安城呢,景言是住了一段时间,可他还要躲着人,所以极少出去,也没有像现在这样,大大咧咧走在人群中。安城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它的名字一样,安安静静的,人们来往很有秩序,哪怕是闹市,也是闹不起来的。
可江湖呢,却和京城、安城都不一样。这里的声音是嘈杂的,繁闹的,有人说话声音很大,有人说话时只有嘴唇在动,有人举止狂放,有人举止内敛,有人状若疯癫,有人温文尔雅。不过,他们有一个共同点,他们都是江湖人,身上或多或少带着功夫。
比哑奴厉害的只有那么几个,真打起来就未必。而景言觉得,比他厉害的是没有的,就是这么自信。
景言的斗篷上上下下的动,那是因为藏在斗篷里的脑袋也在不安分地摇动着。这很难让人忽视,毕竟,我们都知道的,戴着斗篷想要遮住自己脸的家伙,是不会做出这么夸张的举止的。可景言会在乎么?当然不了。
和视线平行的事物都被景言看明白了,于是他抬起头上继续往上看。街边最高有四层小楼,其中有一个三层小楼,就在景言的旁边,散发着食物的芬芳,其中靠窗的位置上坐着一个白衣人,当景言抬起头来看他时,他也回看着景言。
那个白衣人景言是认识的,就是那个有两个名字,又叫“苏公子”,又叫“主上”的白衣人,还被他偷听到了一些不明所以的内容。那次偷听时景言在树上,从上往下看就只看到白衣人的衣服,看不到他的脸,可就算这样,景言依然认出了他。
这白衣人的相貌竟然很俊美。景言之所以用了一个“竟然”,是因为他是拿魏康裕的相貌来和他对比的。在他见得很少的人中,魏康裕的相貌是当之无愧的第一,景言出来后,也逐渐认识到,像魏康裕那样的相貌是少有的,大部分人,长得普普通通,叫人提不起精神来认识他们。而这个男人,相貌却是不输于魏康裕,虽然两人不管从气质还是从举止上都不相同,不过他们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他们都是世上少有的人,和普通人区别就像是普通的牛奶干和何袖做的牛奶干那样大。
在景言看着这个白衣人时,白衣人也看向了他。
白衣人原本坐在靠窗的位置上喝茶,目光自然望向外面,从这条街上走过的人,都被他收到视野中。戴着斗篷的景言,在这些人中并不突出,可白衣人却发现这斗篷制作得非常精美,虽然用的材料劣质,可这手艺却把这材料升华,让它更像是一件艺术品,只是它的这种艺术美十分低调内敛,白衣人想,也许只有他发现了这顶斗篷的美。
因为这顶斗篷,白衣人自然而然地注意到了景言,也注意到了景言停了下来,戴着斗篷的脑袋一会儿朝这儿转,一会朝那儿转,像是图个新奇的孩子,加上景言不高的身量,白衣人突然觉得这人这种动作挺可爱的。
透过面纱,景言和白衣人的视线对上了。景言看了看他,心中仍然对他那天说的话感到好奇,可是并没有追根究底的欲。望,所以又把头转了过去。
白衣人朗声笑道:“下面的朋友,有没有兴趣一起喝个酒?”他举起了自己的杯子,做出了邀请的姿势。
景言动了动鼻子,忍不住用怜悯的眼神看着白衣人。这杯子里面明明装着的是茶嘛!他却说是酒,好像脑子有问题。
不过,景言虽然觉得这人脑子有问题,可摸摸自己兜里的小小块碎银子,还是抬步进了酒楼,先蹭顿饭再说。
酒楼里机灵的小二把景言和他身后的哑奴带到了白衣人坐着的位置。景言在白衣人对面坐下,哑奴却站在他身后。这三楼也是大堂,只是多了些隐隐约约的屏风,景言一路走来,看到这酒楼上座率有一半了,也有随从是站着的。
哑奴站着却让景言格外不自在。
景言并没有接受过主奴应该如何相处的教育。他只是习惯了被哑奴照顾,却并没有非要区分开二人身份的意识。他于是拉了哑奴一把,把哑奴拉的坐到了他旁边。
白衣人注意到了这个细节,并没有在意,示意小二拿来一壶酒给他们倒上,同时把自己的茶杯放到一旁。他自我介绍道:“小兄弟,我叫苏钦,刚才见你,觉得我们有缘,邀你来一起喝酒,你不会觉得冒昧吧?”
苏钦也是第一次如此邀人。接下来,该是对面自我介绍了吧,哪知道,对面一点声音都没有。戴着斗篷的家伙斗篷没有摘掉,也没有任何声音从这斗篷下传出。苏钦看向另外一位,这一位相貌普普通通,只是脸上连点小模样都没有,一看就是不善言谈。
苏钦又耐心地等了等,却只看到戴着斗篷的人拿过酒杯,掀起一角面纱去喝酒。苏钦眼神不自觉的跟着那只手,瞥见了一点下巴。极好的目力让他看到了那下巴的形状极其优美,让他心生惋惜,这样的相貌竟然被遮挡起来,真是暴殄天物——他倒是没有怀疑过,也许这人只有下巴能看呢。
景言不是第一次喝酒了。魏康裕没有拿酒给过他,可景言在安城里喝过。他在安城喝的就是普通人家喝的兑了水的酒,酒精味很淡,唱不出来滋味,景言只喝完哑奴买的那一份就不喝了。这次他也没有拒绝,因为灵敏的嗅觉告诉他,这酒可不是之前喝的那种能比的。
实际上,苏钦要的是酒楼里的招牌梨花醉,在这江湖中都是有名的酒酿。这一坛梨花醉,和一柄利器同样的价钱,口感清冽绵软,后劲足却不上头,不是烧喉咙的豪迈,而是会友时的最佳佐酿。
无酒不江湖,江湖中若是没有了酒,也就不是那个人人向往的江湖了。
作者有话要说: 实在码不动字了,因为……我长冻疮了。
学校太冷,农村地区没有空调暖气,家里也还没供暖,我恨冬天!
但是还有一更要写,求捂手!
42、四十二章 。。。
梨花酒一入喉; 景言就惊讶地坐直了身体。
他加起来就喝过两次两种酒,无从比较,可就算是这样,景言也可以断定; 能令他挑剔舌头承认的; 定是好酒。许多人第一次喝酒,根本品尝不到所谓的酒香; 而是先觉得很冲,再觉得很辣; 很苦,还会觉得那瞬间头晕脑胀。景言上次就没有尝出来酒香,只觉得这酒里好像水更多; 色泽浑浊还有沉淀,酿酒人的手艺实在糟糕。
而这第二次饮酒,就是截然不同的体验了。倒完酒的店小二已经离开; 苏钦虽然看不到景言的表情,可从他的姿势能看出来他是觉得好喝的; 于是适时介绍道:“这梨花酿是云客来的招牌酒酿; 虽然名字带着梨花; 可这酒却和梨花没有关系; 只是因为它色泽略白,口感醇厚又清冽似梨汤,闻起来香气淡淡若隐若现似梨花香,才有了这么一个名字。这梨花酿度数并不高; 小孩子也喝得,喝多了也不会头疼,所以极受人欢迎。”
听到苏钦的话,景言不由得低下头来观察酒的颜色,又凑近用鼻子闻,果然正如苏钦所说,酒水好看又略带香气。梨汁他没有喝过,也没有赏过梨花,可是凭着这杯酒,景言却勾勒出了“千树万树梨花开”的景象。
一杯喝完,景言去瞧哑奴。哑奴面前的杯子纹丝不动,他亦是坐得十分笔直。酒能醉人心神,他不敢喝。
景言拿起哑奴的那一杯,硬塞到他手中。此处十分安全,这个叫苏钦的虽然长得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实力却是他目前见的人中最强的,比武伯侯还厉害。当然,比不是这么比的,武伯侯的封号里虽然带着一个“武”字,这个武却不是个人武力,而是国之武力。
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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