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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徒-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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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郡,我倒是听说过。”

阚夫人沉声道:“若真的如你所说,有乱世会来,那里倒不失为一个好去处。娘在年轻时,曾听人说过孟尝君狡兔三窟之事。如今想想,阿阚你未雨绸缪,能用此计,倒也不失妥当。

巴郡可为一窟,楼仓乃你根本。

至于沛县……说实话,不管是你,还是阿嬃的家里,在那里根基都不甚深厚,倒不如另辟一方土地,作为你立业之地。东门阙煮海的事情,我原本不甚赞同。不过听你刚才的那番话,倒不失为一个建立根基的渠道。那里地处偏僻,恐怕是很难入他人的眼,你正可取之。”

在大多数时候,阚夫人给刘阚的感觉,是一个循规蹈矩的老妇人。

但在这一刻,阚夫人侃侃而谈,颇有指点江山之情,倒也让刘阚、吕嬃不得不刮目相看了。

阚夫人笑道:“你莫这么看我。当年未嫁给你父亲的时候,娘也是雒阳一带的才女,读过不少书,听过不少事。”

说着话,已呈现老相的面容,竟浮起了一抹红晕。

刘阚朝吕嬃使了一个眼色,然后说:“阿嬃,你去告诉释之,让他连夜回转沛县,见审食其之后,让其哥和无伤立刻从沛县动身,在郯县和我回合……恩,让释之也一同去郯县汇合。”

吕嬃点点头,走了出去。

“巨,去外面给娘看着,娘要和你弟弟说些事情。”

刘巨憨憨点头,随着吕嬃也出去了。

“小猪,给我记住。到了沛县之后,不许回家,不许和任何人搭讪,见到审食其之后,立刻随他们走。

你今天听到的事情,不许传扬出去。

如果让我知道半点风声,不管是不是你说出去的,我都不会饶你,听明白没有?”

官署门前,吕嬃寒着脸,瞪着吕释之。

小猪,是吕释之的小名。吕释之用力的点头,“二姐你放心,我谁都不会说,就算是爹娘也一样。”

“快点去吧。”

吕释之应了一声,牵上一匹马,打马扬鞭而去。

吕嬃在官署台阶上,长出了一口气。刚才在房间里,刘阚所说的那些话,让她到现在还晕乎乎。

冷风拂过,多多少少让她清醒了些。

抬起头,看着繁星璀璨的夜空,吕嬃嘴角突然一翘:大姐,你果然没有看错人,阿阚……不是凡人。

※※※

吕释之出发了。

刘阚和阚夫人,仍坐在房间里。

只是气氛比之刚才,却显得沉闷了很多。不管刚才说的如何激动人心,但阚夫人也好,刘阚也罢,都不是那种热血一涌,蒙着头就往前冲的人。相反,他们知道,这条路是何等艰辛。

“母亲,孩儿准备借秦家的大旗,在东海组建私军,您看如何?”

阚夫人轻轻点头,“这当然是个好办法……可问题是,能不能瞒过秦家的人?她们能有今日之成就,可不是一般人。也许,你能看到的问题,他们也能够看出来,你不可以不防啊。”

“孩儿,明白!”

和阚夫人商议了整整一晚,刘阚这心中,多多少少,已经有了一个大概的计划。

三天的时间,一晃就过去了,眼看着就到了那秦曼约定启程的日子。

这一天,刘阚整理好了装备,内穿兕皮甲,外罩一件大袍。王信牵着两匹马,一匹是刘阚的赤兔。嬴壮返回相县,从徐县搬家路过楼仓时,让邵平给刘阚送来了六十匹西域的羌马。

比之刘阚廊中早先的那些驽马来,嬴壮出手自然不凡。

之所以送这么些礼物,嬴壮是有自己的考虑。其一,刘阚将负责楼仓淮汉一线的粮道,的确是需要战马来护持;其二,嬴壮也的确是非常看重刘阚,希望能以此战马,拉近之间的关系。

楼仓之重,也是泗水之重啊!

当然了,这六十匹西域的羌马,自然无法和赤兔相提并论。

刘阚拨了五十匹马给灌婴,让他组建出一支骑军。想要组织骑军,可不是容易的事情……战马是关键,还要有精于骑术的人。这需要时间,非一蹴而就的事情。刘阚并不很心急。

当然了,他还留着一招杀手锏,不到关键时候,不会使用。

就在刘阚准备的时候,秦曼领着一队护军,从远方施施然而来。

不同于大家闺秀,秦曼也是骑马,而且看上去骑术非常的精湛。还是那天看见的一身打扮,青衣绿袄,不过身上多了一件青铜轻甲。秀发挽髻,黑丝带抹额。马鞍上,横着一杆铜矟,腰中配一柄短剑。黑色的披风,猎猎而动。胯下一匹白马,的确是别有一股飒爽英姿。

护队在距离官署还有三百步的距离时,齐刷刷停下来。

秦曼催马来到刘阚面前,微微一欠身,“大人,可曾想好了答案?”

刘阚抬起头,淡定一笑,“三日之前,刘某已经给出了答案。只不晓得,曼小姐可否满意?”

对付这种心比天高的女人,你必须要比她更高傲,更有自信。

秦曼眼中闪过了一抹戏谑之色,轻声道:“曼自出川以来,尚未见有人如大人这般的狂妄。

大人给出的答案,很有意思。

但是最终是否能令家祖满意,曼还需禀报之后才会知晓。

不过看在大人的答案如此有趣,曼倒是很想知道,大人这份信心,又是从何而来?

这样吧,若大人有兴趣,不妨随我先往东门阙一行。不过曼不敢保证,家祖会同意和大人合作。”

“我想……清老定会同意!”

刘阚说完,翻身上马,“曼小姐,请先行。”

第一百三十一章 走马郯县

秦曼随着护队,策马而行。

一双美目,饶有兴趣的打量走在前面的刘阚。这个外表粗豪,但内心实际上很细腻的家伙,让秦曼感到无比的好奇。奶奶说,这个人有贵人相。可不管怎么看,她都没有看出贵气。

如果是别人,秦曼肯定会不屑一顾。

但据自己的祖母说,评价这句话的人,是浮丘仙长的师叔,大名鼎鼎的徐市。奶奶对徐市做的事情,非常看不上眼。但对于徐市的道行,却又非常佩服。那一首占蓍(音shi,平声)之术,已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对于观气望气之法,更称得上是这大秦治下的第一人。

想必不会看差了吧!

秦曼对自己说:自己不懂得观气,所以也无法看出这家伙究竟是那里有贵气。

不过,此行路途漫漫,正可以暗中观察。一个小小的仓令,居然有这么大口气,倒是少见。

而刘阚,对于秦曼的这种心思,丝毫不觉。

他和王信在前面开路,策马徐徐,观赏沿途风景,倒也逍遥自在。

如今的王信,已十一岁了。

身长七尺,俨然一个小大人模样。他所学颇杂……和刘阚学过拳脚,也练过太极,跟着灌婴学骑术,箭术也小有成就。跟刘巨玩耍,打熬力气;和曹无伤学习使矟,连曹无伤也非对手。

一杆一丈八尺长的铜矟,重六十余斤。

王信所缺少的,只不过是历练,真真正正的战场搏杀。

用曹无伤的话说:再过十年,等这小子长大了,天下能制住他的人,恐怕是屈指可数。

对此,刘阚也颇为期盼。

不晓得这个傻小子,在未来会闯出什么样的名号呢?

从楼仓出发,需经僮县,渡泗水,从下相和凌县之间穿行,过司吾(今马陵山畔)后一路北上,就是郯县所在。这一路,倒也平静,未发生什么事情。这也难怪,这年月能成群结队,全副武装的在官路上行进,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做到。就算不是官军,谁又敢出面招惹?

而且秦曼也颇通晓事故,沿途行止,很有章法。

路过州县时,总会派人先行拜访。而且从不扰民,大都是在野外宿营,倒是让刘阚暗自点头。

有如此身家,又能不骄不躁,的确是很少见。

只是,心里又多了分顾虑。虽然说让自己随行,但能不能和秦家搭上关系,目前还不一定。

刘阚并没有急于告诉秦曼把花雕迁入江阳的事情。(文*冇*人-冇…书-屋-W-Γ-S-H-U)

这并不是一个多大的筹码,只有在天平倾向自己的时候放上去才有用处。冒然提出来,反而会让人家觉得你上竿子和人家凑近乎,也就落了下乘。好钢要放在刀刃上,正是这个道理。

在司吾停留了一日之后,护军继续行进。

两日后抵达郯县。

郯县这个地方,在春秋时曾是郯国所在。姓已,是少昊帝后裔。郯国曾有一位国君,大大的有名。姓名已经无从考究,人们尊称其为郯子。据说这位国君学问广博,在一次前去鲁国朝见国君的时候,鲁王就向他请教了关于少昊以鸟为官名的缘故,这位郯子回答的很详细。

这件事被载入了史册,留下了关于古代官名官制形成演变的重要资料。

儒家圣人孔丘当时只二十七岁,在听到了这件事后,更坚定了求学的信念。以至于在后世唐宋八大家之一的韩愈,在《师说》之中,留下了‘孔子师郯子’的语句。如今,郯国早已不在,郯子尸骨也难以寻找。但是秦曼在抵达郯县之后,还是在郯国宫门外,拜了三拜。

这叫做尊师重贤。

在刘阚前世生活的时代里,尊师重道已经变成了一句空话。

学生可以打骂老师,老师呢,对学生不闻不问。都说后世是发展,但在刘阚看来,后世……远不如今朝。

他没有听说过郯子这个人,但秦曼还是很耐心的向他解释了一番。

刘阚亦肃然起敬,在国宫遗址前,有模有样的拜了三拜,权当作是他对先贤们的一种尊重。

却未想到,这很平常的举动,却让秦曼好感大增。

“阿阚,阿阚!”

在郯县城门口外,审食其曹无伤已经等候多时。在接到了吕释之的通知后,三人急急忙忙的赶到了郯县。这也是自刘阚离开沛县后,第一次和审食其见面,自然少不得一番寒暄。

“仓令大人,这就是你说的朋友吗?”

秦曼走上前,看了一眼审食其和曹无伤,而后一笑道:“曼不打搅你们团聚了。今晚我们在郯县留宿,我拜会了县长之后,就在城外扎营。明日卯时动身,还请仓令大人,莫要忘怀。”

“这是自然!”

刘阚点头答应。

秦曼在四个家臣的陪同下,直奔县衙而去。

审食其看着秦曼那曼妙的背影,忍不住‘啧啧’了两声,一把攫住刘阚的手臂,“阿阚,这妞儿是什么来头?”

“怎么?动心了!”

审食其嘿嘿一笑,“你是不晓得,当年咱四兄弟,你已成婚,阿厉也已定亲。如今就连老曹这家伙,也订了一桩如花似玉的美眷,只说待来年,就要成亲了。只我一人,尚形单影只。”

曹无伤的脸,有点发红。

“阿其,你莫说我……你自己不争气,若不是整日流连奚馆,这沛县多少好女子,不抢着要嫁你?”

刘阚,不禁哑然失笑。

“其哥,我急急忙忙叫你来,是有要事和你商议。”

审食其也收起了嬉笑面孔,“我在城中已包下了一间客栈,正好可以商议事情。走,我还带了几瓿好酒……嘿嘿,刚出窖的四年窖酒,咱们兄弟边喝边说话,也有好长时间未能一醉了。”

“甚好!”

五个人就这样,结伴进了郯县,直奔一家客栈而去。

客栈的主人,见到审食其的时候,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活脱脱孙子状,把五人领进店中。

“阿阚,你不知道!”

曹无伤打起小报告,“这家伙如今风光的很,走到那儿都摆出他泗水花雕主人的身份。你看,这小客栈的主人家一听他的名号,干脆把整个客栈都晴空了。娘的,你别听他胡说八道,他那是包下了客栈,是人家根本不敢收他的钱两。如今只这酒肆中还在营生,嚣张的很呢。”

刘阚这心里,却没由来的一沉。

越风光,怕是越不好说动啊……

将心比心,换做自己,如果不是知晓一些未来的事情,怕也会满足这种风光的生活吧。审食其也是如此……别看曹无伤说的酸溜溜,只怕对于如今的这种风光生活,也是非常的惬意。

怀着心事,在靠窗的位子上坐下。

吕释之和王信一人两瓿花雕,摆在了酒桌旁。

那店主人很识趣的将屏风拉开,形成了一个独立的空间,以方便刘阚等人谈论事情。这几位爷都不能怠慢了。伺候的好,人家从指头缝儿里挤出点东西来,都够他这个小客栈受用。

“阿阚,急急忙忙的把我叫到这里,究竟有什么事?”

和吕雉说过的话,可不好对审食其说。

刘阚沉吟片刻,喝了一口酒,轻声道:“其哥,我这次找你过来,是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讲。

恩……我想停了沛县的酒场,迁到江阳。”

审食其若无其事的说:“好啊,那就停了呗。”

吕释之瞪大了眼睛,看着审食其,轻轻推了一下,“其哥,阚哥的话,你到底有没有听清楚。”

“我当然听清楚了,不就是停了酒场……慢着,停了酒场?为什么?”

审食其这才反应过来,一下子变得激动了。

一旁曹无伤也不解的看着刘阚,“阿阚,好端端的,干嘛要把酒场停了?还有,你说的江阳,又在何处?”

刘阚叹了口气,“我就知道,你们不会同意。”

审食其急了,“阿阚,不是我不同意,只是,只是……江阳在哪儿啊!你若是说,想把酒场搬去楼仓,我也没有意见。可这江阳……我连听都没听说过。还有,好端端的,为甚停了?”

“江阳,在巴郡!”

噗……

曹无伤一口酒喷出来,剧烈的咳嗽起来。

“巴郡?”

他惊叫道:“阿阚,你开甚玩笑?咱沛县四通八达,好好的生意不做,却要跑到那巴郡作甚?

巴郡……我可是听说过,距离泗水隔着万水千山呢。而且道路崎岖,很不方便,去那里作甚?”

刘阚很苦恼。

“其哥,我不能说。”

“是不是为了那个小妞儿?”

审食其说的‘小妞儿’,指的是秦曼。

刘阚苦笑道:“你看我像是那种为了女人,什么都不顾的人吗?把酒场迁入巴郡,的确是有她的原因,但是却很小……这个女人的身份,想必你们也看出不同寻常了吧。事情是这样……”

刘阚一五一十的把秦曼的来头解释了一遍,只听得审食其和曹无伤,目瞪口呆。

“具体的原因,我不想解释,也不能解释。把酒场转入巴郡,不仅仅是因为要和秦家合作。

事实上,人家愿不愿意和咱们合作,还不一定。

以秦家的财力,咱们赚的那点钱,在人家的眼中可能根本不值一提。就算不能合作,我也要把酒场转到江阳。其哥,无伤……这酒场有你们的一份子,我只想问,你们同意不同意?”

审食其和曹无伤,都沉默了!

吕释之的心砰砰直跳,看着刘阚,那眼中的意味又有不同。

秦家的势力可真的是可怕……估计自家老爷子那点家产,和人家一比,连根毫毛都算不上。他不是惊讶秦家有多大的背景,而是惊奇于刘阚,居然能和这么大的家族说上话?而且还是合作……我的个天,若是换成自家老爷子,怕是早就上杆子去了,可是阚哥还能冷静。

刘阚在吕释之心目中的地位,又噌噌的上了一个台阶。

虽然说大姐的男人如今在沛县干的也不错,可是比起阚哥来,简直一个是天,一个……唔,连地都不是。

“话,我就说这么多,你们怎么说?”

曹无伤扭头看了一眼审食其,又看了看刘阚,“既然阿阚这么说了,我没啥意见。阿其要同意,我就同意。”

“其哥,你一句话。”

审食其闭上眼睛,喝了一口酒。

半晌之后,他突然笑了,“阿阚,我知道你这家伙不一般。当初兑换秦币的时候,我就知道。

你既然这么决定,一定有你的原因。

咱们当初一起干的时候,我和阿厉就说过:小事情我们处理,大事上,你来做主。

你要把酒场迁入巴蜀,我没有意见。但是一个问题,我和无伤怎么办?去江阳,还是去楼仓?”

刘阚想了想,开口回答说:“我以为……”

这话还未说完,突然间听到酒肆大堂中传来一声怒吼。

哗啦一声响,似是食案被人掀翻在地。紧跟着有人怒声喝骂:“你这店主人好没有道理。明明有好酒,却不肯卖给我们?怕我们没有钱付账嘛?如此欺人,实在是可恨……气煞我也。”

“这位客官,看您这话说的。若有好酒,我怎能不卖?”

“还说没有好酒?”

刘阚几人疑惑着,正准备起身观瞧。

却见身后的屏风轰的一声倒塌,一个大汉,显出了身形。

第一百三十二章 好汉钟离昧

好一个大汉!

刘阚看清楚那大汉之后,忍不住在心里暗赞一声。

身材并不算高,大约八尺上下。一张国字脸,浓眉虎目,相貌堂堂。看年纪,大约在二十一二岁,虎背熊腰,魁伟异常。一件黑色大袍,腰扎虎皮带。跨弓背箭,掌中一根青铜棍。

说是棍,又不是棍。

约儿臂粗细,近两丈长短。

一头是柄,一头却呈现出一个椭圆形的弧度,好像冬瓜锤似地,但在锤头又拉出一段突刺。

这玩意儿可以当棍,可以当锤,也可以当枪使。

看份量,应该有八十斤左右。如果施展起来,绝对是杀伤力惊人。

大汉还算心细,没有推倒屏风,而是拉到了屏风。这也让刘阚对他多了几分好感,轻轻点头。

可刘阚称赞此人,却不代表其他人也会称赞。

曹无伤立刻暴跳如雷,“好你个家伙,想要打架不成?”

这汉子看清楚刘阚等人后,也有点后悔了。刘阚五个人当中,有三人享有军功爵。刘阚呢,倒是没有戴冠到处招摇。可审食其和曹无伤,都顶着进贤冠呢。这些人,可不是普通人!

汉子见此情况,有心道歉。

曹无伤已然跳了过来,二话不说,挥拳就打。

大汉闪身让了开去,口中还说道:“这位兄弟,我不是要和你打架,是这店家太欺负人了……”

“废话少说,看拳!”

无端端被人扰了酒兴,曹无伤怎肯轻易把守,横里一个跨步,这叫做跨涧逐虎,摔膀子就是一招铁门闩。大汉也不是个善茬子,只是刚才看见审食其和曹无伤带着黑冠,不免示弱。

可曹无伤连续两招,却也激起了他的怒气。

“你这汉子,毫不讲理……既然如此,休怪我无礼。”

说着话,甩掉手中的青铜棍,双臂交差一起,恶狠狠的和曹无伤撞在了一起。

要说,曹无伤这两年本事可比以前高出了不少。特别是拳脚上的功夫,虽距离刘阚还有一大截子,可在沛县,除了樊哙和周勃之外,也只有夏侯婴能和他平分秋色。蓬的一声,曹无伤却是马步虚浮,连退两步。心道一声不好,他立刻明白了,眼前之人的力气,可比他大。

那汉子身后,还跟着十几个人青壮,紧张的看着两人,但没有人站出来帮忙。

五百年春秋战国的动荡,培养出了一种刻在骨子里的尚武之气。即便是儒风极盛的齐鲁之地,也同样有这是崇敬英雄好汉。虽然,秦法严禁私斗,可在市井之中,一言不和大打出手的事情,却屡禁不止。只不过,如果不是什么深仇大恨的话,基本上是不会拔剑相向。

“这家伙倒是个好汉,没有用兵器。”

刘阚笑着对审食其说:“不过依我看,老曹不是对手。”

审食其自顾自的斟上一杯酒,喝了一口后笑道:“废话,用兵器的话,那可不是普通的斗殴了。”

王信突然闷声道:“五个回合?”

“信,你说什么?”审食其问道。

刘阚说:“信的意思是说,老曹撑不住五个回合!”

“不会吧,怎么着也能顶十个回合不败吧……”

审食其这边话还没有说完,那大汉突然猱身而近,招出一式黑虎掏心,快若闪电一般。

曹无伤躲闪不及,被大汉正打中了胸口。只觉一股巨力传来,一下子把他给砸翻在地……

“老曹,你真没用!”

审食其拍着食案大叫:“亏老子还说你能撑过去十招呢。”

“废话,这家伙的力气不比老灌的小,甚至还盛几分……我不行了,阿阚……给我报仇啊!”

刘阚噗的喷出口中的酒,很无奈的看了一眼曹无伤。

摇摇头,长身站了起来,迈步向那大汉走去。

足足比大汉高了一大截子,那浑实若山一样的身材,令大汉平生了一股莫名的压力。心道一声不好,连忙向后退了两步,守好门户,沉声道:“这位老兄,刚才只是一个误会,别……”

“那你先让我揍你一顿,然后我再说是误会,向你道歉如何?”

刘阚倒也不是生气,只是有些见猎心喜。再加上曹无伤在旁边装死狗,如果不出手说不过去。

大汉闻听,勃然大怒。

“你这老罴,难不成我还怕你?”

俗话说的好,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大汉健步冲上,故技重施,甚至比刚才还要迅猛。

如果是曹无伤,这一下子怕又要飞起来了。

可他现在面对的是刘阚,却毫不退却,跨步屈肘,同样是一招铁门闩,但力道却猛了数倍。

“开!”

刘阚口中一声喊喝,崩开了大汉的拳头。

“信,你说说,阿阚几招能胜?”

“十招!”

王信憨憨的说:“那个人的力气和灌叔差不多,但是比灌叔灵活。主人肯定能胜,不过却需费些手脚。”

说话间,刘阚和那大汉拳来脚往,已过了七八招。

暗赞一声这汉子好本事,不过手上却没有放慢,拳挂风声,呼的轰出。眼见那汉子已做好了准备,在中途又突然变招,身体腾空而起,屈肘下劈,蓬的把那汉子砸的连退了数步,一屁股坐在地上。

“主人,好一招斩葫芦!”

那大汉一个懒驴打滚,顺势抄起了青铜棍。

在他身后的青壮,呼啦啦涌上前来……

“喂,不要打了!”

刘阚却在这时候收手,笑着退回席上,“这大好的天气,打架多煞风景,不如坐下来喝酒吧。”

大汉一怔,有些犹豫的看了刘阚一眼。

摆手示意身后的青壮退下,同时把青铜棍交给同伴,上前两步一拱手:“在下伊芦(今连云港市灌云县伊芦乡)钟离昧,刚才是我莽撞了些,还请见谅。”

钟离昧?

刘阚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不由得微微一怔。

有点耳熟,但记太清楚了……钟离昧,好像是项羽的人吧……哈,难道还是名人不成?

曹无伤忍不住插嘴道:“伊芦在什么地方,我怎么没有听说过?”

“你不说话会死人吗?”审食其如何看不出,刘阚对这个叫钟离昧的家伙,产生了兴趣,忍不住端起酒杯,“喝酒吧,话真他娘的多。你这家伙,迟早死在你这张嘴上,喝酒喝酒。”

刘阚也不知道伊芦在什么地方。

不过他不会像曹无伤那样的莽撞询问,而是说:“好汉,刚才我们喝酒,不知怎得罪了阁下?”

“啊,这个……”

钟离昧有些不好意思,看了一眼那食案旁边的酒瓿。

这时候,客栈主人从柜台后钻了出来,陪着笑说:“客官,客官……事情是这样。这几位也算是我店中的常客,就住在郯县以东的伊芦乡,路途有点远,走路大约要一天的时间。平日里会打些野味,来我这里贩卖,还好两杯杯中之物。几位客官的酒好,他以为是我不卖他。

所以……误会了,真的是误会了!

钟离,你这小子也是,叔这里有好酒,难道还会不卖给你?这酒,是客官们自己带来的酒水。

知道这是什么酒吗?这叫做窖酒……我这小地方哪有可能进到?”

钟离昧面红耳赤,挠着头连连道歉。

“哈,这又算得了甚大事?”

刘阚过去一把拉住了钟离昧的胳膊,笑道:“钟离兄喜欢我们这自酿的酒水,也是我等的缘分。店家,莫要再解释了,我不会生气……哥几个若不嫌弃,我们不如同席而作,畅饮一番如何?”

说着话,刘阚对审食其说:“其哥,你带了多少酒?”

“没多少,十瓿而已。”

那店家忍不住咽了一口唾沫。十瓿,还不多?估计这酒在市面上,至少要三五千钱才能喝道吧。

“这是你酿的酒?”

钟离昧诧异地看着刘阚,“还未请教您尊姓大名。”

刘阚微微一笑,“在下刘阚,早先住在沛县,如今居于楼仓……怎么,你听说过我的名字?”

“你就是刘阚?”

钟离昧露出一抹惊色,失声叫喊了起来。

第一百三十三章 红豆生南国

事实上,连刘阚自己都不知道,他如今已经成了泗洪东海一带的名人。

且不说别的,单他在楼仓设计诛杀丁弃的一战,让许多人都记下了他的名字。在人们的口中,刘阚是个杀人不眨眼,吃人不吐骨头的主儿。特别是那些对刘阚恨之入骨的六国后裔,更变着法子制造谣言。虽然说还达不到那种能令夜儿止啼的效果,但也算是凶名昭彰。

东海郡,虽然是以移民为主,但作为齐鲁和故楚交汇之地,自然也不可避免的收到了影响。

好在,这钟离昧所在的伊芦乡,原本就是一块蛮荒之地。

距离郯县有些距离,大国的教化也并非特别的严重。虽然那谣言把刘阚形容的赤面蓝牙,若同鬼怪一般。但在钟离昧等人的心目中,只是觉得刘阚凶恶了些,倒也说不上什么仇恨。

不过如今一见真人,似乎和谣言里的不太相同。

有道是,谣言止于智者。钟离昧虽然没读过书,也不识字,可为人很机灵。

智者,不一定是那些饱读诗书的人。乃至于说,书读的多了,有时候还会变成愚者。钟离昧算得上一个智者。从一开始就不怎么相信那些谣言,如今见到刘阚,虽吃惊,却无敌意。

倒是那店家着实吓了一跳!

我的老天,这瘟神怎会出现在我这儿呢?

行为言语之中,就多了几分畏惧。刘阚看了一眼那店家,从怀中取出一块金饼,扔到了店家手里。

“有甚好吃的,只管上来,酒若是不够,就去别家里进。若钱绢不足,但说无妨。我要在这里请这些兄弟吃酒,你莫要再打搅。去把大门关上,损失多少金钱,我到时候一并补足。”

“够了,够了的!”

店家捧着那金饼,却好像捧着一块烧红了的铁块,心惊胆战的走了。

刘阚一摆手,“昧兄弟,刘某是老秦人。在你等眼中,也许属于那种穷凶极恶之辈,可敢与我同席?”

钟离昧扬眉一笑,“有何不敢?”

说完,他转身对那些青壮说:“兄弟们,今天杜陵酒神请客,把食案摆在一起,放开肚子吃喝。”

那些青壮,显然是以钟离昧唯马首是瞻。

闻听齐声喝了一句:“谢杜陵酒神。”

一群人动手,把食案拼在了一起。店家屁颠的跑过去收起了幌子,关上了大门。厨上流水一样的奉来菜肴,虽不是什么好菜,但也极为丰盛。一坛子一坛子的酒,放在了食案旁边。

钟离昧斟上一碗酒,“在下谢仓令了!”

他也知道,刘阚如今是楼仓仓令……

刘阚微微一笑,举起酒碗,一饮而尽。大家都很有默契的没有说别的事情,只是开怀畅饮。

“昧兄弟,伊芦在哪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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