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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徒-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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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刘阚那谨慎的性子,清醒时万万说不出这样的话语。
也是这酒后失言,失却了往昔的那般小心。程邈闻听此话,不由得激灵灵打了个寒蝉。
目光一转,落在了灌婴身上。
却见他,神情肃然,非常认真的看着刘阚,许久后举起酒盏,“阿阚兄弟,我敬你!”
第七十三章 范阳术士
一夜大雪,使得个天地白茫茫,好一派寂寥。
当清晨的阳光照进了房间的时候,醉倒在榻上的刘阚微微一动,发出了一声痛苦呻吟。
睁开眼睛,犹自感到天旋地转。
还好,这副身子骨不差,再经过片刻的呼吸调整,总算是撑过了那难熬的痛苦。
晃晃悠悠的起来,见灌婴还所在客房一角的被褥里酣然大睡,刘阚不由得偷偷的笑了。
这个家伙……醒来怕是要难受一下子了!
出门找到了客栈的主人,请他准备了一些食材,然后在客房门口燃起鼎炉,在上面摆上了一个陶盆,滚开水之后,做了一盆子的酸辣汤。秦时还没有醋的这个概念,不过已经有了老醯(音xi,一声平)这种足以代替醋的物品,所以喝起来还是勉强够味儿。
古时,人们把醋称之为醯,或者叫做酢(音cu,四声,同醋)。
相传已经有四千多年的历史,早在帝尧时期,就已经出现。不过这时候的醯和后世的醋不一样。不是液体,而是一种类似于酱的调味品。食用起来的话,味道非常的冲。
刘阚喝了一大碗酸辣汤,发了汉之后,那头晕目眩的感觉,减轻了不少。
正好这时候灌婴也醒了过来,刘阚端着一碗酸辣汤,强迫着灌婴喝下去,总算是让他清醒了。
程邈从屋外走进来,不自觉的抽了一下鼻子。
屋子里弥漫着一股很浓的酸味,让他多多少少的感觉有些不适。不过,很快就平静下来。
“东主!”
程邈说:“您出来一下,我有一件事情想要和您说一说。”
看着程邈神神秘秘的模样,刘阚有些奇怪不解。于是和他一起走出了房间,“程先生,什么事?”
“恩,还是昨天那个命数的事情!”
刘阚已经记不清楚昨天晚上说了些什么,只是隐隐约约的有那么一点印象。
“还有什么不妥吗?”
程邈说:“以观气推运而言,我不过是略知一二。昨晚我想起了一件事情,我有一友,名叫安期,原本是琅琊人,如今就居住在距离此地不远的范阳。此人师从河上公,乃故齐一等一的人物。安期有大本领,能观人成就……东主,我们何不去找他来看看?”
刘阚一蹙眉,“没这个必要吧。”
“怎么没必要?很有必要……安期不禁精通术数,还专擅黄老之学,有经天纬地之才。
反正我们还要在张县停留两日,何不趁此机会前去求教?
这边的事情,交给灌婴打理就好。等他收拾妥当了,咱们差不多也该从范阳回来,然后启程,不会耽误东主的大事。总之,小老儿以为,东主您最好还是亲自去看看再说。”
刘阚不禁感到奇怪。
今儿这程邈是怎么了?竟然如此坚持要自己去见那安期?
不过,刘阚已经知道,这程邈也是个有本事的人物。有本事的人,往往做事都有深意。既然他如此坚持,想必一定有他的用意。如今程邈是自己的隶奴,可以说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想必也不会做出对自己有害的事情……恩,既然如此,且听他一次吧。
“既然先生这么说,阚敢不从命?”
刘阚说:“不过我们要先弄醒了那醉鬼,然后再说去范阳的事情……灌婴,灌婴,起来了!”
那灌婴在喝了酸辣汤,出了一身的汉以后,手脚发软,又倒在了被褥里。
刘阚走过去,把他摇醒。
“灌大哥,我和程先生有事情要去一趟范阳,最多三天就回来。采购的事情,就由你来负责,三天后我们返回动身……马我们骑走了,你有没有什么事情要交代给我们呢?”
灌婴这时候已经清醒了,只是浑身发软,全身没劲儿。
“好端端的去范阳做什么?”
灌婴嘀嘀咕咕的说:“不过昨晚那么大的雪,估计想要赶路,一时半会儿也是不可能了。
把酒留下来,你们就去吧。
对了,三天……你们可不要一去不回,把我一个人丢在这里啊。”
“神经病!”
刘阚笑骂了一句,然后带上了些钱两,收拾了一下东西。正午时分,和程邈离开张县。
这一次,他们是骑马走的。
刘阚的骑术在这一路上,经过灌婴的调教后,颇有成绩。虽然马匹是平鞍无镫,却已经无法难倒刘阚。不过,若说想要骑马打仗,那是绝没有可能的事情,至少现在不行。
“娘的,回头一定要弄出个马镫来,再把这马鞍改进一下,否则真的是难受。”
程邈是老秦人,骑马自然也不成问题。
二人离开了张县之后,打马扬鞭,朝着西北方向而去。
这范阳(今河北省定兴县境内)是一座新城。始建于秦王政二十一年,距今不过七年的时间,是一座县城。
距离张县并不算太远,中午动身,大约在子时前就能够到达。
不过,依照秦律,戌时就会关闭城门,不在放人通行。刘阚程邈二人,在抵达范阳之后,只好在距离县城外十几里的一个村落中先安顿下来。一夜无事,第二天直奔范阳。
范阳有人口大约一万两千户,共近六万人。
新建的城市,街道错落有致,以经纬格局而建,颇有一番气象。
一场大雪过后,气温陡降。但是对范阳却没有产生太大的影响。街道上,依旧热闹非凡。
程邈老马识途,带着刘阚穿过了几条街,很快就找到了安期的住址。
这安期,在范阳也算是小有名气,提起来后大都知道这个人的存在。可是呢,刘阚他们来得不是时候,安期家大门紧闭。据邻居说,早在一个月前,安期就一个人出门远游了。
似安期这种人,行踪飘忽,难以琢磨。
兴之所至,是想到哪儿,走到哪儿,根本就不会留下确定的归期和方向。
刘阚和程邈,看着紧闭的大门,相视苦笑摇头。
“东主,都是小老儿的错……没想到这家伙竟然……不过还好,总算是没有搬家。”
“那我们该怎么办?”
程邈说:“似安期这样的人,行踪不定,很难说他什么时候能回来。要不这样,我们先回去,等办完了事情,回来的时候再来看一下。说不定那个时候,这家伙就回来了。”
似乎也只有如此了!
刘阚挠挠头,想了想后说:“程先生,要不我们留个书信,请他的邻居转交给他。免得他回来了,不知道咱们来找过他,不两天又出游了……您也说过,他那种人,兴之所至,难以琢磨嘛。”
“东主所言甚是!”
程邈想了想,从怀中取出了一块木简,在上面刻了一个很奇怪的符号,然后请安期的邻人到时候转交。刘阚也没有追问,程邈这样的人,身上肯定有自己的秘密,何必多问?
办完了事情之后,刘阚突发奇想。
这么急匆匆的来,急匆匆的走,实在是有些不妥。
所谓既来之,则安之。干脆在范阳停留一天,顺便还可以看一看这里的风土人情,也算不虚此行。想到这里,刘阚和程邈说了一下,两人就在范阳大街上找了一家客栈,住了下来。
待安排妥当之后,二人施施然走出客栈。
沿着大街漫无目的的游荡,东看一眼,西看一下,不时就这范阳的风情做出些评论。
不知不觉,已经是正午时分。
刘阚正准备找一家酒楼吃饭,可没想到,拐过街道,就看见远处有一群人围成了一圈。
“好像有热闹看啊!”
刘阚和程邈打趣道。这两个人,一个背负了两世记忆,一个饱经沧桑。对于这种街头的热闹,都不甚有兴趣。于是相视一笑,准备置之不理,先找地方填饱肚子才是正经。
“谁能给我三千钱,我的命就是他的!”
一个清雅,但却很洪亮的声音从人群中响了起来。
刘阚停住了脚步,诧异的向那人群看去,“程先生,似乎那边有事情啊。”
程邈点点头,“东主,不如一起过去看看吧。”
二人当下转身走过去,来到人群外面,刘阚仗着身强力壮,带着程邈往人群里挤了进去。
“挤什么挤?”
有那被挤到一边的人不服气,开口想要咒骂。可是被刘阚扭头看了一眼,顿时闭上了嘴巴。
也难怪,刘阚生的膀大腰圆,体形魁梧。
加之经历过战场杀阵,身上带着一股子剽悍之气。手中还拿着剑,一看就知道不好惹。
被挤开就挤开吧,别逞一时的口舌之快,丢了性命!
人群中,一个年纪大约三十出头,身穿破烂的青粗布大袄,正跪在地上。在他身旁,横着一具死尸。是个老翁,看样子已经死了些时日,青白的脸色,给人一种可怖的感受。
“给我三千钱,我的命就是他的!”
文士很单薄,也非常的瘦弱,跪在尸体旁边,大声的喊道。
第七十四章 我名蒯彻
“蒯老儿不总是得意的说,他儿子如何如何嘛……哈,现在倒好,死了都没钱下葬啊。”
“是啊是啊……”
“谁会要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废人?什么都不会,整日里只知道摇头晃脑!”
“是啊是啊……”
人们在窃窃私语。
各种各样的议论层出不穷,刘阚听得是真真切切。
眉头微微一蹙,心里有些不太痛快。何必呢?人家卖身葬父,不愿意帮忙的话就走嘛,交头接耳的论人是非,不管怎么说都算不得是一个好习惯。
朝着那文士看去,只见他依旧倔强的挺直腰板。
“给我三千钱,我的命就是他的!”
“三千钱?”有人嘲讽道:“一个能干的奴婢也就几百钱罢了……彻,你值这个数嘛?要我说,随便找个地方,刨个坑,把你爹埋了就是了。这老头又不是金贵命,还三千钱?”
程邈轻轻扯了一下刘阚,“东主,我们走吧。”
“唔……”
“这种事情太多了,何必为此而伤身?吃罢饭回去休息一下,明天一早还要接着赶路。”
刘阚犹豫了一下,点头答应下来。
转身正要离去,就听文士突然大声道:“范阳人有眼无珠,只三千钱就可得瑰宝,却无人识得。”
“蒯彻,你他娘的少装神弄鬼。你要是瑰宝,老子就是神仙了!”
文士的一句话,让许多人顿时义愤填膺。
刘阚也停下了脚步,再一次仔细的打量那文士。片刻后分开人群,走到了文士的面前。
“你可会种地?”
文士摇头道:“不会!”
“那你可会经商?”
文士又摇头说:“不会!”
“骑马打仗肯定轮不到你,你总要会点手艺活吧。”
文士摇头说:“在下也不会。”
刘阚笑了,“这你也不会,那你也不会……三千钱买你,你能不能告诉我,你会什么?”
“我什么都不会,却有三寸不烂之舌。”
刘阚一开始还没有反应过来这文士所说的是什么意思。可是在他身后的程邈,眼中精光一闪。
忙在刘阚耳边道:“东主,此人怕是个策士!”
策士,在后世还有另外一个许多人耳熟能详的称呼:纵横家。
在春秋战国五百年大动荡中,‘士’阶层日益壮大。他们为了所依附者的利益,四处奔走争鸣,以辩力为雄。而且,随着战争的规模不断扩大,各国诸侯也渐渐的认识到了一个问题。
所谓国力,军力固然重要,政治上的攻势和外交上的斗争也是必不可少的条件。
故而,孙子开篇就有: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而在两千年之后,欧洲人才旗帜鲜明的写下了‘战争,是政治的延续’这类名言警语。
策士就是伴随着这种社会环境而应运而生。
尤其是在商鞅变法之后,秦国崛起,成为山东六国的威胁。六国企图联合抗秦,而秦国则利用六国的矛盾远交近攻。于是,一场长达百年的合纵连横之争,就拉开了序幕。
策士在这种错综复杂的环境中大显身手。
他们有自己的主张,往往为了个人的功名利禄朝秦暮楚,见风使舵。
同时,他们熟知纵横之术,凭借机谋智慧,口才辞令四处奔走游说,周旋于各方势力之间。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人物,莫过于那苏秦张仪。
刘阚万万没有想到,逛街都能遇到策士。如今这策士的地位,已经大不如从前。原本,他们最善于借势,借他人的势而起。可随着六国被消灭,策士们也就失去了用武之地。
始皇帝也用过策士,深知这些人的厉害,故而刻意的进行了打压。
家境好一些的,还能安享晚年;若是倒霉一点的,或者站错了队伍的,就只能一辈子颠簸流离,穷困潦倒。
眼前的这名策士,怕就是属于后者吧。
刘阚沉吟片刻,“你叫什么?”
“我名蒯彻!”
刘阚扭头看了一眼程邈,却见程邈轻轻地摇摇头,表示没有听说过这么一个人的名字。
好歹,程邈曾经是朝廷官员,又是墨家弟子。
连他都没有听说过,那刘阚就更不用说了。至于前世的记忆,所记得的也只是那么寥寥几个名字而已。刘阚站直了身子,静静的看着那跪在尸体旁的文士,许久没有说话。
“给我三千钱,我的命就是他的!”
蒯彻仍坚持的叫喊着,努力的向人们推销自己。
刘阚挠了挠鼻翼,突然从怀中取出一镒金饼,放在了蒯彻的面前。
“从现在开始,你的命……是我的!”刘阚沉声道:“去好好安葬了你的父亲,我住在城南老客酒楼。明天一早,我们会动身离开,安排一下自己的事情,完了来找我吧。”
蒯彻眼圈一红,二话不说,邦邦邦磕了三个响头。
刘阚不再理睬他,和程邈转身离去。
这样的人,心里都有一股子傲气。平白无故的施舍,他们未必就会心甘情愿的接受。
刘阚也说不出为什么要帮助蒯彻。
是蒯彻的孝心感动了他?亦或者是自己的心肠太软了呢?
呵呵,也许兼而有之吧……
至于蒯彻是否会来找他,愿不愿意跟随他?刘阚并不在意。死者为大,且让他安息吧。
程邈轻声道:“东主,是不是太草率了?此人,不过无名小卒而已。”
刘阚说:“也许吧,但小卒往往会做成大事。这家伙很有个性,我能感觉的出来,说不定真是一个人物呢。”
本来就是投资,是赚是赔,还需要日后来检验。
虽然没有见到程邈所说的安期,但是能收获这么一个人,似乎也不算是白来了一趟。
二人吃过午饭,又在街上逛游了很久。
待到天将傍晚时,才回到了客栈。
客栈门口,那文士已经等候着。披麻戴孝,看样子已经为他那老父下了葬,肃手而立。
“小人蒯彻,见过主人!”
“家里的事情……都做完了?”
刘阚带着蒯彻回房,让他坐下来,笑呵呵的问道。
“都安排好了!”蒯彻说:“其实也没甚好安排,除我父之外,家徒四壁,再无一亲朋好友。午时得了主人的金饼,小人就换成了圆钱。我父下葬,花费了两千八百钱,早年间为供我读书识字而欠下的债务,共三千五百钱,也都一一结清……这是剩余的钱。”
说着话,蒯彻从怀中取出了一个钱袋。
哈,这个家伙……如果先前真的有人花三千钱买了他,只怕接下来,还要还上三千五百钱。
这条命,似乎不便宜,六千五百钱啊!
“为何不跑?”
刘阚轻声问道:“其实你大可不必如此。拿着剩下的钱,找个没人的地方,也能过上好日子啊。”
蒯彻的脸腾地通红,呼吸有些急促。
“我是策士,不是骗子!”
程邈一旁说:“但你之前,已经骗了……明明是六千五百钱,你却说只要三千钱。”
蒯彻淡定道:“知我者,十万钱又何妨?不知我者,恐怕连一钱也不会出。这里面何来骗不骗的说法呢?”
“这个……”
刘阚站起来,摆摆手,“程先生和策士做这口舌之争,却是有些欠思虑了。蒯彻,我也不管你有甚本领,既然我已经做了,也就不会后悔。一会儿去买个脚力,我们一早动身。”
说完,刘阚把钱袋又扔给了蒯彻。
“我累了,你也准备一下,顺便吃点东西,早些歇息吧。”
“小人,遵命!”
蒯彻欠身,深施一礼,退出了客房。
程邈似乎还想要再说些什么,可是看刘阚一副浑不在意的模样,当下也不再赘言了。
毕竟,刘阚才是主人!
正应了刘阚的想法:这笔买卖亏还是不亏?也许要到以后,才能见分晓吧。
第七十五章 道与技
入冬的晨光,总是来得很晚。
过了卯时以后,天边才泛起鱼肚白的光亮。
刘阚三人整理行囊,启程上路。蒯彻在骡马市上买了一头黑骡,非常的健壮,脚程也快。
事实上,刘阚给他的钱,也只能买下一头黑骡。
刘阚和程邈骑着马在前面走,蒯彻则跨坐黑骡背上,两脚晃荡着,优哉游哉的捧着一卷木简。他的行礼不多,一个褡裢,里面全都是书籍。黑骡很自觉的跟在马匹的后面,根本不需要蒯彻去操心。一件白袭,投过素巾,权当作是披麻戴孝,却别有风韵。
风掠过,卷起衣襟猎猎。
乍看上去,竟有仙人一般的出尘之气。
刘阚在马上转过身,看了一眼跟在后面的蒯彻,忍不住笑道:“这家伙,倒是会找乐子。”
程邈也忍不住点头说:“看他那模样,连我都有些羡慕了!”
※※※
由于蒯彻的加入,使得刘阚二人不得不放慢了速度。
原本半日光景的路,直到傍晚时分才赶到了张县。径直来到客栈,三人把骡马交给了门口的伙计,回到客房。这一路奔波,的确是有些疲惫了。灌婴这家伙又喝多了,早早的睡下。好在旅途中所需要的物件都已经准备齐全,看起来灌婴倒不是因酒而误事的人。
刘阚让店家烧了一盆的开水,痛快的洗了一个澡。
在后世,许多人以为古人并不是很注意卫生。甚至包括刘阚在内,也有这样的观念。
可来到这个时代才知道,古人其实对此非常注重。
洗头发用皂角和猪苓,洗澡也有专门配备的胰子和澡豆。甚至,在秦律中还有专门的律法。官府每五天会有一天的假期,被称之为休沐。按照律法,凡属臣民必须三日一洗头,五日一沐浴。如果做不到这一点,甚至会遭受惩罚,从鞭十到枷十日各有不等。
刘阚本就是个很注意卫生的人,自然对这律法非常在意。
先是用青盐漱口,然后泡了个热水澡。倒在被褥上,很快就睡熟了。
这一觉,一直到天光大亮。
刘阚换上一身衣服,走出了客房的大门。灌婴等人已经起床了,看得出来,程邈已经向他介绍了蒯彻的来历。此时他正一边套车,一边好奇的上下打量蒯彻,关注他的每一个动作。
“东主,都准备好了!”
“准备好了,那就动身吧。”
刘阚和灌婴还是坐在了车辕上,程邈一如早先的样子,在车厢里呆着。
蒯彻呢,则跨上了他那头黑骡。把缰绳往车辕上一套,就不再理睬,悠哉得取出一卷木简。
“阿阚兄弟,你这是从哪儿……找来这么一主儿啊。”
灌婴有些不满的说:“你看他那样子,比程先生还要牛。今天想和他说些话,也很困难。”
刘阚笑道:“有本事的人,都有脾气!灌大哥,你要是比我厉害,我也随你。”
“我没有你厉害嘛?”灌婴一脸诧异的表情,“论骑术,你不如我;论射术,也比不过我。你说说,你除了能赚钱,能出一些稀奇古怪的主意,步战能胜我之外,哪里能比得过我?”
“骑射,不过是小技!”
看书中的蒯彻突然插嘴,“陶朱公出则入相,退而能富可敌国。休小觑了这赚钱之道,却也是一桩大本事。主人若无眼光,怎可能令泗水花雕名扬天下。杜陵出兮天下乐。
你若能有主人这般本事,也算了得。”
灌婴顿时张口结舌,实不知道该怎么反驳蒯彻。
而蒯彻呢,说完之后,又低下头去看书。一旁刘阚心里直乐,“蒯彻说的好,说的好。”
“却是溜须拍马之徒!”
灌婴从牙缝里挤出了一句话。
“溜须拍马也要会察言观色,这也是一桩大本事。说的好,能出将入相;说的不好,则有性命之忧。灌先生却需小心才是,这溜须拍马之辈,最是容易记仇,且不可得罪。”
“你……”
灌婴咬牙切齿的看着蒯彻,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刘阚心道:你个家伙,居然和一个策士争辩。当年秦王何等人物,六国四公子也非等闲之辈。还不是被苏秦张仪二人玩弄于鼓掌之间?和这纵横家争口舌之利,一个字:死!
“那你说说,骑射如何就是小道了?”
蒯彻非常严肃的说:“小人从未说骑射是小道,我说的是小技……道与技的区别,君可知否?”
“啊,这个……”
“观君之气象,他日也是为将之人。若只知搏杀,不识大道,最终也只是个死无全尸的下场。小人这里有一部兵书,乃早年游学所得。故燕大将秦开所遗,君不妨试读之?
若能领悟一二,再与小人争辩。
若不能领悟……哈,恕小人尚要读书,实在是没有时间。”
言下之意就是说:你先读一下兵法吧,否则我连和你辩论的兴致都没有,差距太大了。
灌婴被蒯彻几句话憋得脸通红,却是有火发不出来。
那边蒯彻一脸真挚的从褡裢里翻出来了一卷木简,郑重其事的递给灌婴。
刘阚在旁边直笑得肚子疼……
什么叫做差距?这就是差距!
话语中不带半个脏字,直接就把你给鄙视了,然后你还要感恩戴德的去谢谢人家的指点。
灌婴的脸一会儿黑,一会儿红。
“算你狠!”他一把抢过蒯彻手中的木简,气呼呼的把马鞭和缰绳扔给刘阚,转身往车厢里钻。
蒯彻后面紧跟着说:“知耻而后勇,君他日成就必然不俗。”
这话说的是一个叫正经,正往车厢里钻的灌婴,险些趴在车上,一种欲哭无泪的感受,油然而生。
刘阚接过了马鞭,在后面笑道:“灌大哥,这就叫做宜将胜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啊,那个啥。”
“哪个啥?”
灌婴露出头来。
不可沽名学霸王!刘阚心里嘀咕:不过那位霸王,如今恐怕正活的滋润吧。
就这样,同行的旅伴多了一个人,使得这旅程变得热闹了许多。比起程邈的一本正经的说话方式,蒯彻的牙尖嘴利,让大家平添了几分欢笑。至少,刘阚就是这么觉得。
当然了,蒯彻不可能针对刘阚,所以火力都放在了灌婴身上。
而灌婴也是愈挫愈勇,每次落了下风之后,就立刻闭上嘴巴。待到片刻之后,又开始斗嘴。其结果嘛……自然就不用说了。百战百败的战绩,也成了刘阚笑话灌婴的资本。
不过这样一来,大家的关系,似乎悄然的拉近了许多。
秦开,故燕名将。战国时,北方东胡在辽河上游崛起,并对当时的燕国造成了极大威胁。
为避其锋芒,燕国以秦开为人质,入居东胡。
秦开趁机了解的当地的环境和东胡的虚实,并且掌握了东胡人所擅长的骑射战法。
在燕昭王即位之后,秦开逃回了燕国。用十二年时间,组成了一支极为凶悍的骑军,将东胡一举击溃。而后东渡辽河,取地两千余里,直达满番汗为界。那满番汗,就是后世的鸭绿江。
若论骑战之法,秦开算得上出色。
不过其后人就逊色了很多,最为出名的人,就是那随同荆轲刺秦的燕国勇士秦舞阳,就是秦开的后人。
刘阚偶尔也会翻阅一下这卷兵书,但是兴趣似乎不是太大。
前世出身于军人世家,家里面典藏了许多古兵书,刘阚也算是有过极其海量的阅读。
更多的时候,他会和蒯彻辩上一辩。
与对灌婴那种尖酸刻薄的口吻相比,蒯彻对刘阚倒是客气了不少。
这一路下来,刘阚的的确确是知道了许多他闻所未闻的事情,对于这个时代,更多了一分了解。
在聊城休整了数日之后,一行人过卫河,直奔巨鹿郡。
又十数日,在入冬后的第十九天,刘阚一行人,终于抵达宋子城。
斜阳中,看着那残破的古城,刘阚突然生出了一种奇怪的感觉,这座城……并不简单。
第七十六章 杜陵酒神
宋子,形成于战国初期,原本属于中山国治下。
后归于故赵所辖,秦王政二十年,最终被秦占领。
准确的说,宋子是一个镇。长约有三百丈(700米),宽大约二百四十丈(550米),周围有沃野千里,其繁华之程度,甚至丝毫不弱于当年故赵国都邯郸。不过邯郸如今经秦军屠杀,早已不复当年的那种热闹。这也使得宋子变成了巨鹿最繁华的地带。
一般而言,似一个小镇,人口能有一两千户,超过万人就了不得了。
可是宋子的情况却不一样,六千户,超过三万人聚集在这并不算太大的城市中,甚至比距离宋子不远的棘蒲县(今河北赵县)总人口也不遑多让,算得上是一个异类城镇。
为了这宋子的问题,丞相王绾和廷尉李斯还产生了巨大的分歧。
是否要在宋子安排官员?
由于六国士人的不合作态度,使得秦帝国的官吏出现极为匮乏的状况。能分派到县一级的官吏,都捉襟见肘。更不要说在宋子专门安排一个官吏,于秦帝国现状而言,无疑是一种浪费。可问题在于,宋子的人口太多了,而且聚集了故燕故赵遗民,不得不防。
在经过一番激烈的争论之后,宋子最终被提为县制,并且从老秦人当中选派出了吏员。
宋子县尉,姓徐,是栎阳人,大多数称他做徐公。
徐公年已四十有余,生的瘦小枯干。一双三角眼,眼白浑浊,让人会生出一种错觉:这不是一个官吏,看上去更像是老态龙钟的老人。但不要被他的样子骗了,在宋子,人们总是在背地里称呼他做徐毒。至于这‘毒’字的含义,想必无需再来多做解释了。
刘阚一行人进了城之后,持任嚣的鹰牌求见徐公。
毕竟这是人家的一亩三分地,想要在这里办事,总归是要先拜个码头。礼多,人不怪嘛!
徐公也很热情,在官署中设宴款待。
不要误会,徐公可不是款待刘阚……刘阚如今虽然有了上造的爵位,但在徐公的眼中,什么都不是。徐公是看在任嚣的鹰牌面子上,同时也是看在刘阚为他带来的十瓿花雕。
这窖酒,可不是有钱就能买来的东西。
即便如徐公这样的官吏,想要品尝一下窖酒,也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至于任嚣,虽然远在泗水郡,距离宋子十万八千里。可他那铁鹰锐士的出身,注定了不同于普通的官吏。更何况,任嚣得了始皇帝亲赠的佩剑,徐公多多少少也有耳闻。
刘阚持任嚣鹰牌求见,说重一点,他在某种程度上,也代表了任嚣。
酒宴非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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