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魔王和魔王的幸福生活-第6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私下相处时也是少的,元绍心底一喜,手指不由得悄悄收紧。
  与他互握的那人却不安分,拇指往里一缩,蜷在他掌心斜斜划过一道,跟着换了个方向,又是斜斜一划。柔软的指尖和略带坚硬的指甲划过掌心,带起略略酥麻的微痒,仿佛每一下都挠在心口最柔软的地方。
  饶是知道凌玉城是在传达某些信息,元绍心头还是一跳。就这么一疏神,那只手已经往回一收,游鱼一般从他掌握中滑了出去。
  这是……什么意思?
  当着众人,凌玉城会这么不避旁人目光地和他亲近,要传达的事情,必然紧急、重大而又秘密。而眼前最重要的,也就是奚王的病症……
  元绍低头看了一眼被刺了几针,喉中已经微微有声的奚王,再向凌玉城露出询问的神色,果然看见凌玉城微微点头,跟着嘴角下弯,做出哀伤之色。元绍微微了然,也是握了握凌玉城三指,再握住他整个手掌,抬头望了望天,又低头看了一眼脚下的地面。
  这次,凌玉城眼角微微一弯,任元绍握着自己的手,再不挣开。
  这么说,奚王少则三天、多则五天,就要呜呼哀哉了么。
  明知这时候应该全神贯注思考对策,元绍还是忍不住冒出来一个念头:
  给凌玉城安排的武学课目里,有关提升内力的部分,可以稍微缓一缓。不会传音入密其实也挺好的……
  这样想着,手掌便又紧了紧。看到太医说完了话,满头大汗地跪在面前等着吩咐,元绍轻轻一叹,问道:
  “这么说,奚王的病症不大好?”
  “陛下圣明!”
  “要多久才能康复?”
  康、康复?太医都快要哭出来了:刚才我那么一长串话白说了?能吊住命就不错了!但是这时候绝对不能说“奚王肯定治不好了”,叩头禀道:
  “回陛下的话,奚王殿下是急症,来得凶险。幸好奚王贵人多福,等熬过这几天,开了春,多半会有起色,接下来就是徐徐调治的工夫了。仔细治个一年半载,应该能恢复如常。”
  这也是太医应付贵人询问的常例,按太医黑话表翻译过来就是说,多半连这几天都熬不过去——什么事儿,扯到病人的福气上面,都是其他的啥都靠不住,只能靠命数的意思了。
  “你们尽力救治。”元绍一脸关怀,慷慨大方地吩咐,“需要什么药材,尽管到朕这儿来取。”跟着转向康王世子,忧心忡忡地叹了口气:
  “既然太医说得凶险,朕看,还是让你的兄弟姐妹们都回来一趟吧。老人家得了病,最想看到的,就是儿女们都在跟前……”
  他一副长辈的口吻,奚王世子年龄其实比他还大两岁,直听得脑门上青筋都在乱窜。然而形势比人强,这时候也只能低头下拜:“陛下关怀,臣等感激不尽……”
  “那就这样好了。”元绍一摆手,淡淡截断了世子的回答:“传旨,让奚王的所有儿子儿媳、女儿女婿都回来一趟,孙儿孙女,能带的,全都带回来。有一群孩子在面前蹦蹦跳跳的,老人家心里高兴,病也好得快些。”
  ……这是要一网打尽的节奏咩!
  虽然这么想很是大不敬,奚王世子的脑海里,仍然不由自主地冒出了北凉那位开国皇后,在太宗灵前杀得血流成河的场景。
  冷静,陛下应该不至于这样的……
  “对了,奚王的兄弟姐妹们,能来的也都来一趟吧。雷勇!”
  “臣在——”
  “你辛苦一下,多派几路人马出去。三天之内,朕要看到所有人到齐!”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更新不上去,所以今天两天的分量一起更了


第142章 一枰黑白终何若(下半节大改过)
  塞外之民,以放牧为生,逐水草而居,顺天时而动,历来居无定所……这最后一句,其实是忽悠不明真相的种地群众的。
  事实真相是,就算是游牧民族,草场也是划到各部各族、乃至各家名下的。贸贸然越境到别人的草场放牧,那好比擅自去别人的土地上种田,还把种出来的东西卷包跑了。给主人抓住,那真能人头打出狗脑子来。
  只不过,放牧所需要的地盘,那比种地广阔得多。养活一头羊需要二十亩草场,一头牛或者一匹马就要一百亩,而一户牧民,若是富庶的,多半会养有三五百只羊加几十头牛马。这么着,一户牧民占的草场,几乎就相当于内地的一个村落。草原上大大小小的部族,小的几十上百户,大的成千上万户,依着季节迁徙起来,难免让依靠两条腿跑路的种田人摸不着头脑。
  但是在游牧民族自己眼里,什么时候,哪一族大概在哪片地方,都是有迹可循的。特别是冬天,水草丰美、能避风雪,适合一个部族聚族而居的地方,也不过就是那么几个。所以元绍一声令下,金吾卫使者立刻四出,顶着刀子一般的雪片,奔向一个又一个越冬的聚居地。
  而各路使者中,都有一身黑衣黑甲,怀揣司南和空白地图本的玄甲卫士卒默默掩在队伍里,抓紧途中任何一个休息的空隙写写画画,头都不抬一下。凌玉城表示:冬天商队不好走,有这个机会摸各族的越冬营地,那是果断不能放过!
  这些都是后话。奚王一倒,原本的宴会自然开不下去了。虽然还没到需要罢乐辍朝以示哀悼的地步,可这边奚王病得命悬一线,那边吹吹打打吃吃喝喝,到底不太好。元绍能做的就是赐医赐药,而后轮流召见奚王在场的子女们,一个挨一个的温言安抚。
  这一轮召见,比从早吃喝到晚的一整天大宴还累!
  打发掉最后一个臣子,元绍揉着眉心踏进寝帐内间。这些天风雪呼啸,便是中午也暗得跟黄昏一般,更不用说此时已经到了申初,不点灯根本伸手不见五指。帐中牛油大蜡点得明晃晃的,凌玉城俯身桌前,正在全神贯注地挪动着什么,直到元绍从背后一拍他肩头,才整个人惊跳起来,手忙脚乱间,几乎把桌上的东西挥落在地。
  “在干什么呢?”元绍在凌玉城的肩膀一按,把人压回锦凳上,越过他的肩头倾身去看。大方桌上杯盘笔砚全都不见,一张舆图占满了整个桌面,黑白两色的棋子错错落落,毫无规律地纠缠在一起。元绍只看了一眼,眉头就不由自主地纠了起来。
  “这是……”
  “金吾卫、羽林卫,”凌玉城把舆图上的所有棋子都扫到棋篓里,复又拈起三颗黑子,放在图上,跟着又是三颗挨着落下。“玄甲卫,”一颗黑子落下,“天策卫、飞骑卫,”再一颗黑棋,最后抓了一把,稀稀疏疏地在老远的地方撒了一条。
  “奚王。”元绍跟着叹气,抓起一把白子,“鹰扬卫、豹韬卫、飞熊卫。”疏疏落落地撒了个圈子,那地图中心,簇在一起的白子,赫然比黑子多了数倍。外圈,还有一大片白子虎视眈眈,把关外的黑子们挡得严严实实。
  两个人默默对望一眼。当初跟随北凉□□起事的时候,奚族自己分为五部,各占一方。七八十年分分合合下来,现在的奚王虽是奚族的族长,占着最好的草场,拥有最强的战士和最多的奴隶,可他这一部,直属的不过是鹰扬卫这一支。
  “飞熊卫和豹韬卫离得远,再说,奚王世子也许诺不了他们足够的东西。”凌玉城手一抹,远处零散的白子们全都抹消不见。“就算有人动些不该动的心思,也不过是疥藓之疾,成不了大患。”
  “所以,要注意的,只有鹰扬卫。”
  元绍点了点头,从舆图上取走一颗白棋,随后出手一顿乱划,把堆成一堆的白子们打散,东一群,西一簇。即便如此,最大的一簇白子,看起来也比黑子多了不少。
  只是,现在的数量差别,已经让两个人同时舒了口气。
  “奚王一旦不能动,他的儿子们但凡有几个成器的,能把鹰扬卫各拆了一块去,这就稳妥了。”元绍的目光在零零散散的白子上扫过,“虽说他们未必敢做什么,还是稳妥一点好。”
  就像猛虎,强大的时候可以号令群狼,然而狼群一旦占了数量上的优势,也敢于扑上来撕咬。或者,当猛虎露出疲态和伤口的时候……
  “臣担心的倒不是这个。”凌玉城轻轻一叹。“陛下,从关内运送补给的队伍,本该在昨日上午抵达。算算时间,差不多已经迟了两天了。”
  元绍给了三天时间,事实上从第二天中午开始,就有人陆续急匆匆赶来。到得第三天早上,整个聚居地的营盘已经足足大了一圈,仿佛是雷雨之后的夏日草原,绕着金顶大帐以及其外的奚王王帐,一朵又一朵帐篷蘑菇一样错落地长了出来。
  这三天,元绍也没有闲着。
  除了不间断地召见奚王的各个成年子女,以及鹰扬卫、飞熊卫、豹韬卫的大小将领,元绍亦对奚王的病况时时存问,一天至少也要亲身前去探访一次。至于派去给奚王看病的太医,那更加忙得马不停蹄,一天到晚除了为奚王诊治,就是往返于奚王王帐和陛下寝帐的路上,每次都要带些陛下特赐的珍贵药材回来。
  这样的恩典,便是奚王一天有大半天时间不省人事,醒转过来也是口鼻歪斜,舌根强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也不禁是浊泪满腮。在元绍前来探视的时候,他便是转动不能,也强要世子扶着他侧过身,用额角连连碰着枕头。至于寸步不离在父王面前侍疾的奚王世子,更是在一边热泪盈眶,恨不能粉身碎骨,以报君恩。
  第三天晚上,王帐再次急报,奚王病势转重,大有一口气上不来就此了账的意思。虽在深夜,元绍还是急急披衣而起,和凌玉城一起,顶着刮面如刀的寒风赶了过去。
  王帐里灯火通明,人声喧哗。从帐门口到奚王躺卧的软榻,不知道多少人穿梭也似来来去去。元绍摆手止住了门口的卫士不要通报,自己放轻脚步走了进去,只见里面端药的,倒水的,绞布巾的捧漱盂的,以及奚王那堆哭的哭喊的喊,想要在父王榻边争抢一个好位置的子女们,整个就是一团炸开了的蜂巢,到处都是嗡嗡嗡的人在乱冲乱撞。
  “快快,针!那根最长的!”
  “让开让开!别挡着光!”
  “王爷厥过去了!”
  元绍分外庆幸,刚才进来的时候没有让人通报。否则所有人跪下来一通磕头见礼,奚王立刻就得挺尸在这儿了。到时候说起来都是他闹的……
  不是每个医生都是杨秋啊,照顾起病人来,连他这个皇帝都可以无视掉的。
  咳,害死奚王的罪名,他这个皇帝并非担不起,可平白无故地担了也没必要不是?
  这会儿,元绍不但没有往上凑,还悄悄朝边上避了避,看着眼前那一团兵荒马乱。凌玉城也跟着他往边上蹭了几步,这一闪,就挨到了帐顶垂下的软帘。
  哪怕这儿只是王帐里被毡帘隔出来的一个区,靠边的地方,都十分不引人注目。凌玉城稍稍挪了半步,从元绍肩头看着那一团大人哭小孩叫,正在默默记忆谁哭得真心伤痛,谁纯粹就在应景干嚎,脚下忽然一重,低头一看,立刻僵住。
  脚面上,一个五彩斑斓的小肉团子巴在那里,一手搂着他的小腿,另一手还抓着他大氅下摆,狠狠擤了把鼻涕。见他低头看来,忽然气沉丹田,亮开了一把带着奶味的脆嗓子,放声大哭。
  凌玉城:“……”谁家的熊孩子,快来拿走!
  此刻床尾挤挤挨挨站着十几个大人,再往外就是一溜的小萝卜头,大的十岁左右,小的刚刚会走。得到奚王病危的消息,他的子女们都想方设法把自己的孩子都带了过来,若是奚王最后能清醒片刻,也好看在孙子、外孙份上,多分他们些好处。要不是还得留给大夫抢救的地方,凌玉城敢发誓,他们能用小肉团子把奚王床前堆满了!
  就这样,大夫进进出出的时候都得特地注意脚下,免得一不当心就踩到了谁家的宝贝疙瘩。大些的孩子也还罢了,两三岁、三四岁甚至更小的孩子懂什么?半夜被吵醒抱了过来,觉又不能睡,熟悉的奶娘嬷嬷又不在,那还不一个个扯足了嗓子乱哭?
  一眼瞧过,凌玉城立刻横了元绍一眼。王帐里不会跑出奇怪的东西来,元绍又走在前面,他就没有留神周遭。可他没注意,元绍这样眼观六路耳听八方都成了本能的主还能不留意?居然让这么个小娃娃直滚到他脚下,元绍一定是故意的!
  “朕还以为你喜欢孩子……”嘈杂中传音声细细入耳,凌玉城越发狠狠瞪了过去。
  “臣不喜欢别人家的孩子!”
  “哦……原来朗儿是咱们自己家的孩子啊……”
  现在咬他一口还来得及么?来得及么?
  正在纠结,元绍已经轻咳一声,叫道:“来人!”他这一声略用上了点内力,音量虽是不高,却是每个人都觉得震响在自己心底一般。当下人人循声望去,片刻功夫,大帐内就哗啦啦跪倒了一片。
  这么多人便是报名见礼也要折腾一大会儿,元绍只点点头,冲着一头大汗的大夫道:“先看顾你们王爷。”跟着扭头去看凌玉城,所有人追随着他的目光,视线立刻集中到了凌玉城脚面上的那个小肉团子。
  立刻就有个男子冷汗滚滚而下,挣扎着试图膝行上前,无奈人堆实在是太密集,一时半会儿爬不出一条路来。十几步之外,那孩子就坐在凌玉城脚面上放声大哭,哭几声,还拿凌玉城的大氅下摆擦一把脸。
  凌玉城笔直地僵在那里,要来个蹴鞠的动作,把脚面上的小肉团甩出去,哪怕不是在众目睽睽之下,他也下不了这个手;要弯腰把孩子抱起来再交给他父亲吧,他也实在拉不下这个脸来。就在左右为难的时候,脚面上一热,一股异味飞快地飘了出来。
  居然、居然尿了!
  诚然他们穿的是防雪的皮靴,不至于渗到袜子上,可是、可是……
  它恶心啊!
  凌玉城整个人都不好了!
  他敢对天发誓,当年朗儿遇到他的时候如果再小几岁,给他来这么一出,哪怕长大了再乖再懂事,他也不会收这孩子当学生的!
  正在孩子的父亲要挤挤不过来,凌玉城又不敢把孩子踢出去的时候,元绍弯下腰,揪住孩子的衣领朝外一甩。那个花花绿绿的肉团子划过一条弧线,正正落入孩子父亲的怀里,边上的人多少沾到了些奇怪的液体,当着皇帝又不敢擦拭,只好老老实实地跪在那里。
  那个当爹的都要哭死了!这小子,哪怕抱陛下大腿,也比抱皇后大腿好啊!还撒了一泡尿……你说皇后要是个女的还好打个圆场,说句沾了童子尿早生贵子啥的,现在是个男的……
  难道说恭喜您喜当爹?
  正在为难,视野里一双靴子大踏步地迈了过去,紧跟着又是一双。他紧紧抱着大哭不止的宝贝儿子,就听不远处一个低沉的声音传了过来:
  “你们王爷如何了?”
  作者有话要说:  奚王痛哭流涕,在枕上磕头:
  求求陛下您别来了,让臣安生养病不成么……您来一次就是在折腾人
  ps:
  作者的修改癖又发作了……
  然后这一节本来不是要写这个内容的,要走正经情节,无奈总是有人出来抢戏……


第143章 右有孤儿贯犀革
  在陛下的亲切关怀下,在儿女以及孙儿孙女们的殷勤侍奉下,在大夫们的呕心沥血下,奚王终于再一次艰难地挺了过来。
  尽管,随着抢救时间的越来越长,随着奚王在每一根针扎下、每一碗汤药灌进去之后的反应越来越少,谁都知道,老王爷也就是这几天的事儿了……
  元绍和凌玉城足足在奚王床边站了有半个时辰,确定难关已经过去,老头子今晚不太可能又一口气没上来,这才被人跪送出帐。这么一折腾,已经完全没了睡意,元绍在帐门口深深吸了一口冰冷的空气,听着刁斗一声声打着四更,也懒得再回去睡觉,索性挑了一个方向,随意向黑暗中迈开了脚步。
  大雪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停了。离奚王王帐越远,灯火越是稀稀落落,四面黑魆魆的,只能勉强看到帐篷矗立在路边的轮廓。地面上雪花积得厚厚的,一脚踩下去,蓬松的新雪直没到小腿肚,再拔起来时,都要额外跺上一脚,才能抖落脚面上的积雪。
  元绍摆手让伺候的人不要跟得那么紧,自己放慢了步子,信步而行。身后踢踢踏踏,是落后他半步的凌玉城,每走一步,大蓬大蓬的雪花都从他脚尖飞腾起来。对比再后面亦步亦趋,却刻意收敛了动静的奚王世子,凌玉城这举动,可以说实在是张扬得紧。
  不知道为什么,元绍脑子里,就冒出方才那泡童子尿来。
  凌玉城这是……借机擦靴子那?
  如果不是刚才病危的奚王那里探视出来,元绍实在很想喷笑一下。而现在,他只有加快脚步,曲曲折折地绕过几排帐篷。
  整个聚居地以元绍的金顶大帐为中心,边上围绕着金吾卫、羽林卫和玄甲卫的帐篷,天策卫以及飞骑卫扈从圣驾的队伍住得更远一些。与金顶大帐遥遥相对的,是奚王的王帐,族人部属依照身份高低,围着王帐一层层向外铺开。
  元绍此时便是越走越偏。路边的帐篷一个比一个小,气味也越来越是难闻,黑暗中,半点值得他们多看的东西都没有。元绍正在想要不要回去算了,远远的,忽然传来一阵喧哗。
  这时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候,没有资格在王帐伺候的人都早早熄了灯,此刻睡得正熟。一片万籁俱寂的黑暗里,七八点灯火跳动着,聚散着,就这么闯进了视线。
  “咦?”元绍脚下一顿,毫不犹豫地改了方向。走得近了,才发现马嘶声此起彼伏地传来,七八个人举着火把,骂骂咧咧的,正四下里围堵一个衣衫褴褛的少年。
  虽在黑暗中,借着火把偶尔凑近的光亮,也能看到那少年的衣衫格外单薄。现在差不多是一年里最冷的时候,像元绍就是一件玄狐的长袍,外面披着貂皮大氅。其余诸人也是差不多的打扮,哪怕是站在最外圈的侍卫,皮袍之下,也厚厚地裹着棉袄,暖暖和和。
  而这少年,却分明只有一件破破烂烂的羊皮袍子,羊毛凌乱板结,偶尔火光一闪,还能看见撕开的破口之下露出的肌肤。脚上一双加起来能露出七八个脚趾的毡鞋,踩在雪地上,乌黑肮脏的脚印里,赫然带着点点鲜红。
  就是这样,少年的身形依旧灵活,在七八个大人的围堵之中,来来回回四下乱窜。一边逃,一边还屡出阴招,或是就地打个滚顺便踢起一脚,或是手上抓了一把雪劈面砸到人脸上,顺便就从围堵他的那个大人腋下钻了出去。元绍远远地站着看了有小一刻钟,才见那少年连续逃过几个帐篷,还是被人堵到了角落里,跟着就是劈头盖脸的一顿暴打。
  那少年似乎对挨打极有经验,脊背靠着帐篷,一只胳膊举起来护住后脑和脖颈,死死蜷成一团。围堵他的几个大人似是恨极,一边骂,一边毫不留情地连踢带打。“小贼”、“杂种”的骂声隐隐传来,却听不到半句惨叫尖呼,连压低了嗓子的闷哼也没有一声。
  这么大的动静,旁边几个帐篷里早就有人醒了,骚动隐隐,却没人出帐来看。忽而一声尖叫,众人循声望去,就看见一个瘦弱的身影踉踉跄跄地冲出了帐篷,没奔几步,就一跤绊倒在雪地上。那人却不顾自己,依然连滚带爬地急奔,一边跑,一边喊:“不要打了!不要打了!”
  声音清脆,赫然是个女子,听年龄也不甚大。少年终于有了反应,挣扎着想要起身,却被一拳砸了回去。那女子也不知道哪儿来的力气,竟然从几条大汉的铜墙铁壁里硬冲了进去,一头扑在了少年身上,颤声高叫:“别打了!”
  “阿依朵!别求他们!”
  尖叫之下,雨点般的拳脚果然停了。然而围住少年的圈子并没有散开,几个男子嬉笑着,抱着手臂,一边挨挨擦擦,一边你一句我一句地轮番点评:
  “哟……小丫头,这是你情郎啊?”
  “这么小的情郎,毛长齐了没有?”
  “还是让哥哥来疼你吧……知道了做女人的滋味,保管你不想着这小毛孩子了……”
  污言秽语中,那女子只是一声不吭,间或轻轻抽泣。反而是少年怒吼了一声,不知从哪里来的力气,用足力气甩脱了女子,跟着就是一头撞了过去。他身量本来就是不足,此刻又蜷在地上,一撞之下,只听见男子的声音大声惨呼,立刻有个人倒退两步,虾米样蜷在了雪地上。
  少年一击得手,却没有逃跑,返过身来拉先前救护他的女子。这么顿了一顿,其他几个男人哪里反应不过来,顿时又是一顿拳脚。这下女子再怎么护着也没用了,两个人紧紧抱在一起,不知道挨了多少下,那女子惨呼的声音都变了调,还是竭力把少年箍在怀里,高呼了一声:
  “他也是老王爷的儿子!你们怎么敢!”
  老王爷?
  是说奚王吗?
  这当口,奚王所有的儿子孙子、女儿外孙,但凡能赶到的都挤在了王帐里,怎么会有这样一个孩子,在远离王帐的僻处,深夜里被人殴辱嘲笑?
  元绍的目光已经冷电一样扫向身后。奚王世子心中叫苦,也只有硬着头皮上前。没来得及回话,远处男子的笑骂声,已经给了所有人一个答案:
  “蓝眼睛的小杂种!你也配?”
  这么一说就连元绍也想起来了。那是在他登基前几年,奚王偶然得了一个西域来的舞姬,肤白如雪,发色如金,一双蓝莹莹的眼睛回眸一转,便仿佛倒映了整个天空。跳起舞来,能以一足点地,另一只赤足高高指向天空,脚踝上拴的一串金铃从第一个开始鸣响,逐次增加,直到最后十八个金铃齐鸣,看得所有人都是矫舌不下。
  当时奚王宠她宠得无法无天,一刻也离不得,连大猎最后三天的九白之猎都要带着她进围场。虎贲将军纳木岩看得眼热,大宴上借着酒意开口,要用十个美姬、一百匹织金缎子外加心爱的一口宝刀交换,奚王不但不允,反而一拳砸在了他的脸上!
  谁料彩云易散琉璃脆,第二年,那个美姬就销声匿迹,仿佛从来就没有出现过。这等事在贵胄圈子里也是常见,再没有人多问一句。现在看来,原来是生了一个蓝眼睛的儿子,就此失宠于奚王……
  这么一愣的工夫,身边扑通一声,奚王世子已经跪了下去:
  “回禀陛下,那孩子的确是父王之子,只不过……只不过……”
  元绍垂目去看,只见奚王世子头埋得低低的,几乎要压到了雪地里。孩子遭到这样的虐待固然可以说父亲不慈,然而奚王此时病危在床,再说什么都没了用处。那么,所有的责难,必然会落到奚王世子一个人的头上……
  一顶虐待庶弟的帽子扣下,在这奚王即将过世、世子只想着安稳接位的当口,虽然不至于动摇即将到手的王位,可是,在势力的传承交替中,必然会增添许多不必要的变数。便是元绍自己,瞬间也冒出了十七八个法子,借这个机会从奚王的势力范围里割裂几块。
  心念乱闪中,他已经沉沉喝了一声:“住手!”大踏步走上前去。凌玉城跟在他背后做了个手势,从人们加快脚步跑上前来,灯火一盏盏挑起,刹那间,火龙蜿蜒而来,将黑魆魆的雪地照得宛如白昼。
  这样的声势,先前肆意踢打的汉子们早就呆呆跪伏在地,半个字也不敢吭。那个叫做阿依朵的女子蜷在雪地上,抱着少年只是发颤,脸颊上泪水肆意横流,都结成了闪闪发亮的薄冰。倒是少年轻轻推开她,挣扎了一下,却无力起身,只得在雪地上慢慢跪直了身子。
  “蓝眼睛?”元绍随意做了个手势,“抬起头来,让朕看看。”
  少年慢慢抬头。从额头到脸颊,再到嘴角,东一块西一块地全是青紫,看不出容貌如何。然而那双眼眸却是湛然生辉,哪怕在元绍的逼视之下也半点没有闪躲,火光下色作深紫,流光潋滟。
  夜中尚且如此,可以想见这样一双眼睛,晴空白日之下,会是何等明亮的澄蓝……果然是,当年那个舞姬的孩子么……
  只看了一眼,元绍便转过头去,望向默然站在身后的凌玉城:
  “怎样?”
  “尚可。”凌玉城缓步上前,目光在少年身上一掠而过。身负创痛,衣衫褴褛,寒风中瑟瑟发抖,却不肯在外人面前,弯下半分脊梁……
  十几年前,曾经有个孩子,跟眼前这个多么相似。
  “□□养的杂种!”
  “以为进了宫你就是贵人了?什么伴读,你给哥几个舔靴子都不配!”
  那时候,多少辱骂,多少借了练武时候切磋功夫,或者背了师长视线的殴打,都只为他的出身,和,从来倔犟着的,被怎么打骂都不肯弯曲半分的脊梁……
  “孩子,”呼啸的寒风和火把的噼啪声中,他轻轻开口:“他们为什么打你?”
  为什么?
  那少年明显瑟缩了一下,没有说话。阿依朵悄悄跪行半步,挨得更近一些,像是要用身体为他挡去贵人审视的目光,却到底不敢抬头。一片寂静中,男子粗嘎的声音忽然响了起来:
  “他是个小贼!偷东西!”
  偷东西啊……
  怜惜的目光大半都变成了鄙视。草原上的汉子,最轻鄙的就是偷东西的贼——牧民们的帐篷从来都不会拒绝客人,有主人一口吃的,就会有客人半口,可是。如果偷……
  很多地方,抓住窃贼的唯一刑罚,是割去用于握刀拉弦的拇指。
  那样的人,即便乞讨,也不会有人施舍他半块骨头。
  “不是的!”阿依朵一颤,立刻再次抱住了少年,“巴伦尔没有偷!巴伦尔一直是好孩子!”
  “好孩子?”男子轻蔑的笑声更大了,凌玉城分明听出那声音里有些心虚,是要在贵人面前摆脱围殴一个少年的罪责:“你看看他怀里揣的是什么!你问问他,他到底有没有偷!”
  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到少年胸前。不管是方才被几个大人围殴,还是此刻被贵人询问,少年一只手始终掖在怀里,紧紧捂着什么东西。看到女子明亮的目光落在自己胸口,他剧烈地颤抖了一下,始终挺直的脊背也慢慢地弯了下来:
  “姐姐,”他低低的声音里满是痛苦,“我真是偷了……”
  “啪!”
  一记耳光毫不犹豫地摔到了脸上。出手打人的阿依朵反而比少年更疼了几分,狠狠把少年推倒在雪地上,眼里泪花乱转:
  “你怎么能!巴伦尔,你怎么能!”
  “姐姐!”
  巴伦尔跪着膝行上前,想要拉住女子的衣袖,才碰到衣角,又被她重重一把搡开。这一次,他摔倒在雪地上,手掌努力一下一下撑着,却总是撑到半截便再次摔倒下去。
  贵人在前,这样的举动原本十分无礼。然而元绍看得津津有味,他不呵斥,旁人谁也不好抢着开口。眼看那少年最终无力地伏倒在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