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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兵天下-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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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植物人儿

【由文,】

正文



太阳已经西斜,残阳如血,苍山如海。西风猛烈,吹起一地的尘土。

刘峰站在队伍中,一头一脸都是尘土。然而他却毫不在意,睁大眼睛,遥望着对面。

刘峰身上的衣服破烂不堪,仅仅只能遮体而已。他身边那些汉子也是差不多的装束,很多人的衣服都快烂成了布条。这些人每人手里都拿着一根削尖了的木枪,排列成一个方阵。谁也不说话,脸上的表情很是木然。

这难道是军队吗?

答案是肯定的,这是军队,而且是官军。

与他们对面大约五百步的地方,也排列着一支军队,刘峰所在的官军虽然衣衫褴褛,但是至少他们的衣服还是相同颜色的号衣。而对面这支军队,服色却各不相同,队列也不整齐,里面的兵士也是嘈杂不堪,骂骂咧咧,与这边的沉静截然不同。

刘峰是一个杂兵。

而排列在他前后左右的战友也同样是杂兵,整个前军都是杂兵。

所谓杂兵实际上就是炮灰,用来消耗敌人的弓箭或者是兵卒的炮灰。虽然刘峰所在的军队是官兵,但是这官兵与对面所谓反贼的军队比起来,也差不多,甚至更坏一些。

刘峰握紧了手中的木枪,也许等一会儿,自己就不用在这个世界上受罪了吧。

杂兵是死亡率最高的兵种。刘峰所在的什,除了他,全什十个人已经在前几天的战斗中,全部阵亡了。刘峰不认为自己的运气还会这么好下去,虽然他已经成为了什长。

刘峰实际上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他本是二十一世纪的一名高中生,没有背景,学习成绩也不佳,郁郁不得志。突然有一天发现自己能够凭借着梦境预测未来,从此在前世混得风生水起。(详细情况,请查看本人上一本书《掌控未来》)在最后一次与他的老对手争夺南汉刘晟宝藏的斗争中,不知道触动了什么机关,居然穿越了。醒来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已经不在二十一世纪了,而是突然变成了一个不知道什么年代的也不知道什么身份的一个普通人。

也就是说刘峰穿越了。刘峰在前世看过很多穿越的书籍,看到主角们一个一个,穿越了都变成了身世显赫的高人,然后运用后世的知识,在这个世界呼风唤雨,或赚得金银满仓,或率领兵马统一天下,娇妻美眷在怀,天下大权在握。这是怎样让人憧憬啊。

然而也许刘峰比较倒霉,在他发现自己确实不是做梦,而是真正穿越了之后。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因为自己占据的这副身体只不过是一个倒伏在路边的身着粗麻布衣服的普通人。

这个普通人,头上有一个血包,身无分文。刘峰也融合了这个人的一些记忆,这个人叫赵大狗,父母早亡,是附近村子一个普通的二十多岁的种田汉。除了个子高大,相貌尚可外,不过是老实巴交守着祖辈留下来的几亩薄田过日子的村里人。从来没有出过村子半步。

近来,该郡突然出了反贼,这些反贼路过了他们村子。反贼们本也是穷苦出身,可能是没有给养,就对他们这些手无寸铁的百姓下手了,全村几十户人家上百村民全部被屠杀,东西被抢光,连房屋都被烧光了。

赵大狗上山砍柴才避过这一劫,等他回到村里,村里什么都没有了。没有了粮食,待在村里只有饿死的命,所以赵大狗只好出村逃荒。没想到还没走出多远,就被反贼发现,一棍子给打倒在地,死了。

如果是真正的历史,赵大狗到了现在就已经死了,以后也不会再有他什么事。然而不知怎么搞得,上天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把二十一世纪的刘峰的灵魂给转移到了这个赵大狗身上,于是这个世界就多了一个本不该出现的人物——刘峰。

然而成了赵大狗的刘峰刚刚从地上爬起来,活动一下手脚,确认一下自己是不是做梦,就又遇到了倒霉事。官兵来了。

按说反贼来了老百姓怕,那是正理,这官兵来了怎么也是倒霉事呢?

原来官兵来了却要抓壮丁,看到这个正在路边蹦蹦跳跳地刘峰个子不小,正是一个合格的壮丁,不由分说就把他抓了起来。发了一身黑色号衣,刘峰就正式成为了一名光荣官兵战士了,当然只是杂兵。

刚刚当上杂兵,可把刘峰给郁闷坏了。原来这官兵队伍里是分等级的。杂兵是最低等级,这些杂兵都是抓来的壮丁,都没有经过训练。他们吃得是官兵里最差的伙食,每天不过是两顿快能照见人影的稀饭,但是却要承担最重的劳务,包括打前站、扎营、修筑工事都是他们的活。原本在二十一世纪虽然受过特种兵训练,但是总还是能吃饱肚子,哪里受过这个苦?连饿连累差点要自杀。要不是赵大狗常年劳动身体素质很好,刘峰还真撑不下来。

刘峰还发现自己的力气很大,大得有些惊人。也许是赵大狗本身力气就很大,也许是穿越造成的某种没人能解释的现象,反正刘峰现在可以说力大无穷。修工事的时候,自己一个人能搬动好几个人一起都搬不动的巨石。然而遗憾的是,刘峰在前世一身的武功一点都没有保留下来,不过他师父教授他的武功倒是都记在脑子里,有时间倒是可以再练回来。至于前世用梦境预测未来的能力,就更别提了。这几天刘峰又累又饿,每天倒头就睡,一点梦也没做,所以根本就谈不上这个本事了。

刘峰的伍长是一个粗俗的中年男人,只会欺负他手下的四个小兵,不是骂就是打。刘峰也在被欺负之列,第一天当兵就被伍长打了。那时候刘峰还没搞清楚状况,也不熟悉自己的身体情况,看到官军中长官打骂士兵的事情数不胜数,也没敢反抗。

但是到了第二天,刘峰知道自己这副身体力大无穷之后,伍长再次打他的时候,他可不愿再沉默下去,一反手就把伍长给摔了个狗吃屎。结果并没有他想像中的遭到官兵镇压,而什么事情都没有。打过伍长之后,其他士兵看他的眼神反而充满了敬畏,而那个伍长再也没敢找他麻烦。

直到后来他才知道,杂兵队伍都是被抓来的壮丁,根本没有太多的军纪,所有的伍长什长都是由上官指定的。也就是说看谁顺眼谁就是什长伍长了。这样的队伍里,兵卒互相之间的斗殴无法禁止,长官也不想禁止,似乎觉得这样可以保持军队的血性。也就是说在这种队伍里,谁的拳头大谁的话语权就大,谁就是头。这就是刘峰打了伍长,不仅没有受到处罚,反而得到很多兵卒的敬畏的原因。

到了刘峰来到这里的第三天,他们这屯杂兵就被拉出去与反贼野战了。

刘峰虽然身体强壮,力大无穷,然而他本质上不过是个二十一世纪的人,那里见过这样的真正的冷兵器时代的肉搏场面?战场上的两军撞在一起,立时血肉横飞。双方都是杂兵,都使用木制的兵器,当然那些金属的兵器,不是他们这些杂兵有资格使用的。然而就是这些木制的兵器杀起人来也不比金属兵器差。那些木枪照样可以扎穿人体,那些粗大的木棍照样可以把人的脑袋打成烂西瓜。

刘峰在前世当然杀过人,而且不只一个,但是相对于现在的大规模的肉搏场面,前世的记忆中的杀人简直太小儿科了,让第一次上战场的刘峰立刻被吓住了。当一个士兵的脑袋被对方砸成西瓜,那些红的白的液体溅了刘峰一头一脸的时候,刘峰吓呆了。第一个反应就是跑腿就跑,然而双腿却如千斤一样硬是拔不动。那个高大的贼兵显然看出了刘峰是个才上战场的雏儿,立刻挥舞着木棍向刘峰冲来。木棍呼啸着向刘峰的脑袋砸来,刘峰却傻愣愣地站着,不知道用手中的木枪去格挡,也不知道躲闪。眼看着刘峰才来这个世界三天就要挂了。

就在这个危急的时候,那个曾经打骂过他的伍长却从斜刺里冲过来,硬是用木枪架住了贼兵的木棍,大叫道:“刘峰,你个软蛋,快刺!”

刘峰这才反应过来,原来是伍长救了他的性命。他听得伍长叫喊,双手下意识地用木枪向前一挺,结果木枪毫不费力地刺入了贼兵的胸膛。贼兵不敢相信地瞪大眼睛,眼神由惊讶变成了绝望,接着就暗淡下去。身体也失去了力量,跪倒在地,接着倒在刘峰面前。

刘峰内心没有丝毫在战场上立功的喜悦,反而是巨大的恐惧。看着抽出木枪的贼兵的胸口向外汩汩冒血,刘峰蹲倒在地,干呕起来。也许是这幅身体从来没有杀过人,对此极度不适应,使得刘峰极度反胃。

伍长上来就给了刘峰一个嘴巴:“妈了个巴子,你个软蛋,要不想死就站起来。”

伍长的话刚说完,刘峰就看到伍长的胸口多了一个木枪的枪头,伍长的眼睛瞪得如同铜铃,满脸的不甘,但是很快他就倒了下去。

“啊——”刘峰这才清醒了,伍长刚刚救了自己一命,现在又再点醒自己,而他却为了一个打自己嘴巴的动作付出了生命。因为他为了点醒自己,把后背卖给了贼兵。刘峰感到一股血气直冲大脑,他双目如血,一声长嚎,木枪先是一拨,接着疾刺。刘峰的力量是那个偷袭的贼兵所不能挡的,立刻贼兵的木枪就被拨到了一边,露出了胸膛。

然而刘峰却听见那个贼兵慌张、恐惧而又稚嫩的声音:“妈妈啊——”

刘峰看到的是一张惊恐的有些扭曲的少年的脸,这个孩子最多才十二三岁,个子不到刘峰的胸口。天啊,贼兵居然把这样一个小孩子都派上了战场,然而正是这个孩子刚才要了伍长的命,而现在面对眼睛里能冒出火来,凶神恶煞一般的刘峰,居然吓得叫起了妈妈。

刘峰是个二十一世纪的人,即使在这样一个你死我活的战场上,他也对这样一个孩子下不了手,即使他刚刚杀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在刘峰的原来的世界里,十二三岁的孩子还在父母的怀里撒娇耍赖,而在这里居然拿着木枪与自己拼命。这他妈的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世界啊!

刘峰的手一偏,木枪从孩子的肩头划了过去,他故意刺空了。

然而这个孩子却没有丝毫的犹豫,趁着刘峰木枪刺空,他的木枪却一下扎进了刘峰的大腿。

“嗷——”刘峰疼得大叫,也许是孩子的手劲不大,也许是孩子的战斗到现在劲力不足,木枪扎得不深,但是却疼痛异常。

强烈的疼痛让刘峰明白过来这是战场,战场上你不杀人,人就杀你。任何的慈悲心怀出现在战场上唯一结果,就是自己变成一具冷冰冰的尸体。刘峰用力回抽木枪,用枪杆砸在了孩子的脑袋上,这个孩子“啊”地一声惨叫,倒在了地上。虽然刘峰枪杆距离孩子脑袋很近,力量不大,但是也不是一个孩子能够受得了的,这个孩子立刻晕倒了。刘峰挺枪向他刺去,然而最后还是长叹一声,没有刺下去。

他瘸着腿,丢下孩子,又向前面的贼兵杀去。

。。。。。。

第1章 战斗

刘峰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七天了。在这七天里,刘峰一共参加了三场战斗,加上现在这一场马上就要打响的战斗,应该是第四场了。

这短短地三场战斗,让刘峰从一个患得患失的二十一世纪的人,成长成为一个心智坚毅,信奉铁血的男人。从第一场战斗让他放过那个孩子之后,再也没有放过任何敌人,不管敌人是孩子还是成人。残酷的战斗和身边一个接一个倒下的战友让他心中再也没有了任何怜悯,任何怯懦,他只要一上战场就只知道杀戮、杀戮、再杀戮。

他力大无穷,大开大合,与他交战的反贼杂兵确实没有人能挡其一击。他自己也不知道这三场战斗自己究竟杀了多杀人,只不过身上的号衣从黑色被染成了褐色,还有一块块的血茄在衣服上,远远的就能闻到一股浓重的血腥气。

他原本所在的那一什,除了他,所有的人全部战死了。他也顺理成章地成为了什长。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什长,但是他走到任何地方,都会有人恭敬地喊一声刘大人。倒不是因为他的职务,什长根本算不上什么官职,也根本不能被成为大人。而是因为他一上战场犹如疯虎,常常杀透敌阵,每次回来浑身上下都往下滴着血肉。军旅之中最为敬重勇士,刘峰正好就是一名不折不扣的勇士。所以他在普通兵卒心目中的地位甚至比他的顶头上司一位姓唐的队率还高。

也许是刘峰转了运,也许是刘峰真正勇猛难挡,自从他在第一场战斗中被那个孩子扎了一下腿之后,就再也没有受过伤。上次受的伤并不重,那个孩子扎得不深。刘峰的身体也许经过了穿越比较特殊,不知怎么得这才几天,伤口就已经开始结疤,毫不妨碍战斗了。

有时候他也会想他的那个伍长,虽然很粗暴,也打过他,平时一无是处,只知道欺负兵卒。但是却在他第一次上战场的时候救了他的命,并在他不能适应残酷的战斗的时候,抽身点醒他,结果却为此身遭不测。很遗憾,刘峰甚至没来得及知道这位伍长的名字,因为他们平时都叫他伍长。这个人打骂士兵,却在战场上为救他而死,刘峰都不知道应该怎么评价他。可见人这种东西是很复杂的,绝对不能简单粗暴地用好人或者坏人去区别。他只能非常敬重他的伍长。以后到了年节得给他上注香,也算是刘峰的一番心意了。当然这得看自己能不能活过这场战乱,也许今天这场战斗自己就要去地下陪自己的伍长了呢。

到现在为止,刘峰都没有搞清楚自己处在什么朝代,或者什么地方。但是有一点是清楚的,那就是周围这些人,不管是贼兵还是官军或者那些百姓,都是后世中华民族的一员。他们都说着同样的语言,身着古代汉族人的服饰。也就是说自己没有穿越到外国去,或者什么陌生的星球,还在中华大地上。对面的反贼竖起的旗子上面写得是一个大大的“马”字,可能反贼的头领姓马吧。自己这边官军的旗帜是一个大大的“刘”字,也就是说官军的统帅应该姓刘。

至于什么朝代,对面的反贼为了什么成为反贼,官军又是来围剿的,自己就不清楚了。一是因为来此就一再作战,没有时间也没有熟人询问,稍微熟一点的人,下一场战斗就战死了;二来,他自己也不太敢随便乱问,万一引起别人对自己身份的怀疑就不好了。赵大狗的记忆也都是些片段,再加上他本身就没出过村,所以从他的记忆里也没有找到答案。

又是一阵西风吹过,尘土打在脸上生疼,然而刘峰却没有逼上眼睛,因为反贼大军开始前移了。刘峰感到有些荒谬,自己居然身处在不知道什么年代,不知道为了什么而战的战场,也不知道为了什么而杀人。一种无法掌握自己命运的无力感,涌上心头。

“傲——”在刘峰胡思乱想的时候,对面的反贼的军队已经进入了一百步范围,开始嚎叫着冲锋了。

一般这个时候,上官会命令他们这些杂兵冲锋,然而今天却非常奇怪,上官没有对他们下达任何命令。就连他的顶头上司唐队率都在频频回头去看他的上司屯长的号令。

官军的兵制以二与五的倍数为计算。最基础的单位为伍,即每五个人有一个伍长;两个伍为什,每十个人有一个什长;五什为队,每五十个人有一个队率;两个队为一屯,每一百人有一个屯长;两个屯为一个曲,每两百人有一个军侯;两个曲成一部,每四百人有一个军司马。通常每五个部为一个营,即为一独立的作战单位,通常统军者乃将军或是校尉。

刘峰他们的最高指挥就是一个刘姓的将军。也就是说他们这只队伍最少也有二千人。只不过刘峰不知道正规兵有多少,而像他这样的杂兵有多少。

至于对面的贼兵有多少,处于刘峰这个最前沿的位置是看不过来的,只能是数不胜数。反正看到今天反贼士气很胜,一反常态地向官军进攻,那么反贼的兵力一定不会少。

当贼兵刚冲到八十步,就听得杂兵队伍后面一阵整齐的“啾”的声音,刘峰回过头去,就发现本来夕阳西下,那被晚霞染得如血般的天空霎间一暗。仔细一看才发现是弓箭。刘峰自从参加官军以来,第一次看到官军射出了箭雨。箭雨把天空都给遮挡住了。

这蓬箭雨在天空中滑过了漂亮了弧线,到达了最高点,然后调头开始下落。霎间就扎入了正在冲锋的贼兵队伍中。金属的箭头发出渗人的呼啸声,切开了贼兵的肉体,带起一朵朵灿烂的血花。

那些身上只有布片,手里只拿着木枪木棍的贼兵们,如何能够抵挡这箭雨的杀伤?贼兵就像被割倒的稻穗一样,立刻倒下一片。嘶嚎声,惨叫声,传遍整个战场。

刘峰冷冷地看着乱成一团的贼兵,他知道这是官军欺负贼兵没有成建制的弓箭手,即使有弓箭,也不能像官军这样奢侈地使用弓箭。做为贼兵在装备上是不能和官军比的。当然他们这些杂兵不算。

官军最低级的兵种就是杂兵,接着是刀盾兵,刀盾兵有金属的武器和木制盾牌,生存能力大增。与刀盾兵差不多的是长矛兵。不过杂兵拼完,刀盾兵和长矛兵就要上了,也谈不上多么高级。最好的兵种就是弓箭手了,弓箭手要求臂力强大,射箭准确,往往都排在后阵,有杂兵和刀盾兵保护,所以生存的几率最大。至于骑兵,那对刘峰这些杂兵来说,是传说中的兵种。他们只看到几个高官如将军、军司马有坐骑,就连他们曲的军侯都没有马呢。所以他们什的那些兵卒最大的愿望就是拼命厮杀,好立功成为一名刀盾兵,然后得到晋升成为弓箭手。现在他们的愿望仅仅是活下去而已。

官军舍得对贼兵使用弓箭手,这说明,贼兵的数量大大超过了官军。就算他们这些炮灰杂兵,官军也损失不起。这才会动用弓箭手给予贼兵最大杀伤。

在官军两轮弓箭的打击下,贼兵的前锋已经乱套了。但是他们不敢撤退,因为他们的后前跟着刀盾兵,也是他们的督战队,那些胆敢回头逃跑的人全部被那些刀盾兵砍下脑袋。但是前方是官军用箭雨形成了一道死亡之墙,进去就是死。然而他们没有选择,只能硬着头皮向前冲。他们原本就是消耗品,消耗官军的弓箭和杂兵的消耗品。没有人会怜悯他们,也没有人会在乎他们的生死,他们只能不断地加快脚步,希望冲过官军的箭雨,自己仍然是活的。

在刘峰看来,这个时候是他们出击的最好时候,那些贼兵能够冲出箭雨的并不多,大部分身上还插着箭支。这个时候,如果率队上前厮杀,可以很快把这些人斩尽杀绝。然而没有任何命令,他们只能在阵地上耐心地等待着敌人冲来上。

终于贼兵的前锋杂兵消耗了官军大部分的弓箭,官军也架不住这样的箭支消耗,弓箭手接到命令,中断了射箭。

很快官军杂兵部队的出击命令到了,随着他们这一曲的军侯的剑向贼兵一指,官军的杂兵们,吼出了最大的声音“杀——”

整个杂兵阵线立刻向贼兵冲去,很快两个阵线像潮水般地互相撞在一起。贼兵的杂兵被官军的弓箭手杀伤太多,冲出来的也大多带伤,所以刹那间就被官军的杂兵吞没了。

然而跟在杂兵后面的贼兵的刀盾兵上来了……

第2章 唐队率

仗终于打完了,刘峰仍然幸运的活着。虽然一个刀盾兵在他的左胳膊上划开了一道半尺长的口子,但是刘峰仍然还是活下来了,并且用一根木棍把对方的脑袋砸开了花。

这一仗官军还是不出意外的赢了,不过由于反贼的数量太过,大大超过了官军,使得官军损失惨重。在反贼被打败后退之后,官军占据了反贼的营寨,在此获得了难得的二日修整。

按照官军的军功制度,一名杂兵只要能杀死十名以上的敌人,就应该被提升为刀盾兵,使用金属武器。四场战斗下来,刘峰也不知道自己杀了多少敌人,没有五十怕也有三十了。然而在官军里,杀敌兵是要用人头来记军功的,刘峰是二十一世纪的人,杀人也就罢了,杀了人还要割人家的脑袋,刘峰实在有点接受不了。何况在战场是只顾厮杀,哪里还能想到这一点?等到他想起来,手里只有木枪,也不好割取人头。结果人头都被那些后面拣便宜的刀盾兵给割去了。所以现在刘峰只算杀了五个敌兵,还要五颗人头才算可以升任一名刀盾兵。

与对方刀盾兵作战时,自己很快杀死了一名敌兵,抢了他的长刀,又砍杀了数人,抢了面盾牌,这才在混战中只受了点轻伤。一道半尺长的口子,在这里已经算是轻伤了。

至于他缴获的金属武器,自然上交了。下一场战斗,他仍然得用木枪。

刘峰用在战场上扒下的死人衣服,在取水的时候,在附近的小溪里清洗干净。然后又把伤口用这清冽的溪水好好清洗了一番,这才把死人衣服撕成布条,包裹在自己的左胳膊上。

据他所知,官军中没有医官,也没有药物,所有受伤的士兵都得依靠自身的身体硬扛。所有的士兵都没有经过伤口清创包扎训练,更不知道这么做有什么作用。那些受伤严重的只能在哀嚎中慢慢死去,受伤轻的也很容易死于伤口感染。刘峰曾经在二十一世纪受过特种兵训练,自然知道如何包扎。而且二十一世纪的人多少知道一点医学常识,知道破伤风是会死人的。所以他不能指望别人,只能自己给自己清创和包扎了。当然严格地说,清创需要消毒水,包扎的布也需要高温消毒,然而刘峰没有这个条件,只能这样将就了。

清创自然很疼。不过这短短的七天时间,已经让刘峰知道了什么才叫乱世人命不如狗。比起那些已经死去的人来说,他算是非常幸运的,经过了四场战斗,也只是两次轻伤。更何况他的身体很强壮,上次的伤口很快就结疤了。

他包扎完毕,把两只盛满水的硕大的水桶,挑在肩上,走回了营寨。

本来他已经是什长了,这种活他完全不必干,只要吩咐手下的人去干就成了。然而不幸的是,这一场战斗,让他手下的杂兵,再一次伤亡惨重,十个人死了七个,还有两个负了重伤,正躺在营地里哼哼等死。兵员补充还没有下来,所以上官派给他们这一什的活只能由他这个算是受了点轻伤的什长干了。

刚刚进了营寨,还没有走到自己的驻地,他就被自己的唐队率拦住了:“刘峰,你来一下,我有事找你。”

唐队率是他们这一队的队率,虽然他已经算是官军的下级军官了,但是却对他们这些杂兵并不太坏,甚至不怎么打骂他们,所以大家都他的印象还不错。

在杂兵里担任像队率屯长这样下级军官的都是从刀盾兵里选出的佼佼者,大小也算是一个官。举个例子,屯长领着一百人,大约就相当于现代军队的连长,队率领着五十人,大约就相当于现代军队加强排的排长,而什长可能就算是班长了。按照道理这些选出的下级军官都应该是刀盾兵里的尖子,其实完全不是这样。因为杂兵是一只永远战斗在第一线的消耗品队伍,他们的下级军官也是要亲上战场拼杀的,虽然他们有金属武器,甚至有亲兵护卫,但是他们的死亡率在官军军官里是最高的。稍微有点关系,有点实力的刀盾兵都宁愿在刀盾兵队伍里当一个小兵,也不愿来杂兵队伍里当一名队率。要想在杂兵队伍里把一个下级军官当长久,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必须要有过硬的拼杀功夫,一流逃避危险的嗅觉,敏锐的头脑,以及相当的运气。

能够在历次战斗中在生存下来的杂兵的低级军官都不是凡角。唐队率就是这样一个人。

唐队率四十来岁,一双眼睛犹如刀子,脸颊如刀斧雕刻,常年的征战让他的皮肤黝黑而又粗糙。在战场上,他凭借一把钢刀,一个金属盾牌,常常杀得敌军鬼哭狼嚎。昨天那一战,刘峰亲眼看到唐队率一个人砍下了至少五个敌人的脑袋。

刘峰对唐队率这种一刀一枪拼杀上来的下级军官是很敬重的。他听到唐队率的召唤,连忙放下了水桶,跟着唐队率去了他的营帐。

唐队率很欣赏刘峰的骁勇善战,也知道这个诨号叫“刘虎”的家伙,每每战斗都冲杀在前,似乎眼睛里只有杀戮。他所在的什在什长的感召下也是如同猛虎,是他这个队的杀手锏,和尖刀什。他当然知道刘峰杀了远远不止五名敌兵,但是记功劳的事情是曲里面的军书记的职责,他也管不了。那些军书记是文职人员,个个识字,与他们这些粗人是不能相提并论的。军书记们只认人头,其他一概不管。所以刘峰到目前为止还只能是他手下的一名什长。这也是他能给予刘峰最大的官职了,毕竟他自己也只是一个小小的队率。

当然唐队率也是有私心的。他要想升官,脱离这么一个阵亡率高达百分之八十的杂兵部队,那么他所在的队必须要有战功。战功越大他升官的机会也就越大。任何一名想要有作为的军官怎么舍得放下手中这样一个骁勇善战的什长呢。所以他宁愿刘峰永远也凑不满十个人头,永远在他手下为他的功劳簿添光增彩。

刘峰看到唐队率如刀一样的眼神在盯着自己看,刚刚进入队率营帐的刘峰有些不自在,不过连忙一抱拳道:“什长刘峰奉命前来报道。”

这是刘峰在上一世在军队里养成的习惯,他身子挺得笔直,声音强壮有力。

大约刘峰的回答有些不符合这个时代的语言特点,让唐队率一愣。不过随即唐队率就对刘峰这样回答很满意。这样的回答简洁有力,实在是军人之间最好的语言了。唐队率冷峻的面容上甚至浮起了一丝微笑,他道:“刘峰,我知你善战,然我队经过昨日激战,五十人现在只剩下二十四人,还有十名重伤,你可有好办法?”

刘峰现在是唐队率手下的唯一一名什长了。昨日的激战,官军的杂兵部队正面与贼兵的刀盾兵对撼。手持木枪木棍,又没有经过什么训练,只能勉强排成队列的杂兵如何是拿着金属武器的敌军刀盾兵的对手?杂兵队伍死伤惨重。在刘峰看来,这些手拿木枪的杂兵未必干不过那些拿着金属武器的刀盾兵,只要杂兵齐心,排列的队伍整齐密集,刀盾兵是冲不破的。然而他只能想想而已,他没有时间也没有机会去教授自己的手下列阵,而且即使他的什能排成枪阵,面对成千上万的敌人有什么用呢?所以刘峰在战场上想得更多的是如何保全自己,而不是如何打胜仗。如何打胜仗这种事情是将军考虑的事情,不是他一个小小什长应该考虑的。

因为刘峰现在是唐队率手下唯一一个还能站在这里的什长了,唐队率自然而然地想起与刘峰来商量一下下面应该怎么办。

按照官军的惯例,杂兵消耗掉了,自然要抓壮丁补充,前几天官军就是这么做的。然而由于官军和贼兵在这一地区交战已经数日,该地区的老百姓死的死逃的逃,方圆百里之内实在找不到壮丁了。贼兵连那些是十岁左右的孩子都编入了军队,官兵虽然不至于如此,但是壮丁也是能抓就抓,美其名曰为朝廷效力。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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