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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喜-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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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摸着那行云流水般的字迹,静静坐了半日。
  我嫁进徐府时,身无长物,离开的时候,也一样身无分文。这一路来,也是蒙得徐家处处照拂,我素有自知之明,不管愿是不愿再有任何瓜葛,此事也算是徐家对我有恩,当还人情。
  如此,我就在阳溯的庄子待了下来,只等京中派来新的管事,再走亦不迟。
  这庄子上下一百多人,铺子二十间余,我终究年轻,他们也不知我之前是什么身份,下头自也有不服的人。好在,我曾跟随张袁学过管家,又和他一起行走三月,虽不能学得十分功夫,只有六分,管理这小小的庄子,也是绰绰有余了。再者,张袁留下的两个仆从,也很是能干,到底是总管调教出来的人,说句实话,我也不过是沾了他二人的光罢了。
  然而,我未曾想,这一耽搁,便又是好几个月。
  转眼,又到了年末。
  我刚谈完了一桩事,便趁着城门关上之前,由邻县回到阳溯城。我坐在马车里,手里捧着个暖炉,正出神之际,马车忽然一震。
  “怎么回事?”侍儿撩开帘子,头探出去问道。
  车夫慌道:“刚才蹿出了个不要命的——”
  侍儿唤了声“沈爷”,我道:“下去看看。”没多久,他就回来复命道:“沈爷,是个孩子,还好停得及时,人应当无碍。”
  闻言,我起身,从车里下去。雪地里,一个七八岁左右的小少年站着。他身形单薄,在寒风里瑟瑟哆嗦,一见到我,就“噗通”一声跪下,求道:“求求沈爷救救我阿爹!”
  “你阿爹是谁?竟要惊动我家沈爷,可真真是好大的面子。”僮仆一听,不由挖苦他道。
  那少年一听,当下就涨红了脸,却壮着胆子道:“小、小人听说,锦绣庄的沈爷是个大善人……”接着又磕头,“求沈爷发发慈悲,救救我阿爹!小人愿给沈爷做牛做马,以报大恩!”
  我拦住侍从,不让他再说下去:“做牛做马就不必了。”我说,“来人,随我去看看。”
  方才,我便有留意,那少年唤的是“阿爹”。寻常而言,孩子唤生父为父亲,阿爹这个称呼,则多见于孩子和尻父之间。
  我跟着少年,到了一间草棚里。那棚屋四面漏风,里头竟比外面还要冷。只见,那炕上躺着一个瘦骨嶙峋的男子。
  他见着我等,眼里流露出惶恐,以为是孩子闯了祸,还未开口求饶,就重重咳了起来。我环顾此处,又看他如此,暗生恻隐,遂命人去请大夫,又叫下人搬来炉子生火。
  那男子喝下药之后,脸上总算多了丝血色。他缓过来之后,便要朝我下跪:“小人谢……谢过大人……”
  我也不怕传染病气,扶住他道:“不必谢,我不是什么大人。”
  少年拍着父亲的背,说:“阿爹,他就是沈爷,他们都说,沈爷是个大好人,果真是如此。”
  “沈……”那男子喃喃,两眼忽而一亮,“阁下……可是沈氏的公子?”
  我一怔,没想到此人竟知道京中的四家七氏。他想是激动太过,又咳了起来。我拿来热水,让他喝下,便看他唇色青紫一片,只怕时日不多,然而目中却闪烁异光。
  “小人……小人原是京中范氏正夫,当年……小陈后一案,范氏亦、亦受到了牵连……”他断断续续地道。我听到此,也不免诧异,原来此人曾是范氏的尻妻。据说当年,是范修容亲手端的毒药,害死了小陈后,因此谢氏抄家,范氏虽不过是京中小户,即便无辜受累,也在劫难逃。范氏全族人遭到流放,身为尻妻的正夫,命运可想而知。
  只看,他年不过二十几,面目却如四五十岁般苍老。
  其实,这世道,并非只对尻不公。归根结底,凡是身份低微,命就不由自己。可身而为尻,落到这副田地,就会更加悲惨。
  他陡地抓住我的手腕,豁出去般道:“小人、小人有一不情之请。”他将身边的孩子推到我眼前,央道,“此儿……本为范氏楔子,不求富贵,只求沈爷……赏他一口饭吃!”
  我转向那个少年。却见他瞧了瞧自己的亲爹,接着又怯生生地朝我望来,小声地叫了叫:“阿爹?”
  那声“阿爹”,让我眼前一花。
  恍惚之中,我竟好似看见那艳红色的襁褓,耳边还模糊地听见了,那清脆的咯咯笑声……
  “沈爷,人带来了。”
  我心头一颤,睁开眼来。外头下着白雪,庄子里的下人领了个孩子过来。他披麻戴孝,两眼红彤彤地垂着。一看见我,他就跪了下来,对我深深地下拜。
  “起来、快起来罢。”我走过去,将这孩子扶了起来。
  他隐忍着泪,哽咽道:“我阿爹走了。”
  我抬起袖子,擦了擦他眼里的泪:“我知道。”
  我收留了那个孩子,自范氏获罪之后,他便随他阿爹的姓,改名唤孟清。我将孟清留在庄子里,予他吃饱穿暖,也让人请了个先生来,教他读书认字。楔子天生聪颖过人,他又遭逢巨变,便比一般孩儿沉稳懂事,我也将他视作义子般,从不在吃穿用度上委屈他。
  自打开春,就传前线连连告捷。到了来年六月,乌虚汗王退兵北方,派使臣送来良驹粮草,两朝议和。
  “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
  秋叶潇潇落,屋子里,传出少年的朗朗读书声。
  我走过长廊,不由驻足,看那读书的孩子看得出神,直到侍从唤了唤我,我才缓过神来。
  侍从体贴地问:“沈爷这阵子,常常走神。可是有什么心事没有?”
  我只管笑着摇头,那侍从望了望里头,说:“这小子也真是勤奋。”庄里人皆知,孟清学习十分刻苦,每日四更不到就已经起来练字读书。侍从惋惜道,“可惜是个罪人之子,要不然将来保不定也能有个出息。”
  我并未应他。孟清到底是范氏遗孤,便是已经改名换姓,终其一身也不能入京,更遑论是考取功名,入朝做官。然而,放眼古今,流放孤子当中,也并非没有出人头地者,端看自身造化罢了。
  中秋月圆,我给下人都放了假,让他们出去看灯。我独坐屋内看账,听见脚步声,就知是孟清他们回来了。
  “沈爷!”孟清刚来庄子时,安静谨慎,我一扭头,就见一个少年拿着个莲花灯跑来,难得孩子气地高举着,喘喘地道,“沈爷您瞧,这是我赢来的花灯!”
  仆从笑话说:“这小子花了三十文,才猜中了个谜底,直接买个灯,也不过十文钱呢。”说罢,就戳了戳孟清的脑袋,“可真是个败家子儿。”
  孟清闻言,顿时局促起来。他自知寄人篱下,便比旁人都小心翼翼。下人不过一句玩笑,他就能当真的来听。我唤了一声:“挑云。”
  侍从自知失言,忙欠身道:“小的说错话了,请小孟公子勿要见怪。”
  孟清涨红了脸,胡乱摆手,接着就抓住我急道:“挑云哥哥说的不错,是孟清愚笨,猜了几次都没猜到,求沈爷不要怪罪挑云哥哥!”
  看他如此紧张,我不禁莞尔。侍从暗暗推了推孟清,少年这才想起来般的,将莲花灯递给了我,憋红脸道:“沈爷,这个灯,送给您。”
  “送我的?”
  他点头如捣蒜:“嗯!”
  我笑意更盛,接过那只莲花灯。只瞧这一盏灯做得惟妙惟肖,烛火淡淡如萤光,我看着它,渐渐走神,隐隐约约之中,眼前好似浮现出一张清俊容颜……
  这时,那系着灯的线,不知为何就断了。莲花灯掉落在地上,转眼就烧了起来。
  “啊!”下人一惊,忙抬脚将火给踩灭了去。
  见未酿成火灾,几人都松了一口气,只有孟清面上略显失落。待下人将这残灯收拾后,我便都让他们去歇下了。
  那一晚上,我总心神不宁,回回惊醒,都出了身热汗。
  翌日一早,我就收到了京中的急信,上头只写了一句话:三弟病重,速归。
  一点说明:
  张袁甩了两个人跟三喜,还说三喜不要他们就卖掉,意思就是三喜真不要这两个人也不能回徐府,三喜才留下两个人。有他们跟着三喜,三喜确实想吃苦都很难毕竟三个老婆放老爷出去过清苦日子,不符合逻辑对吧?他心里肯定有感念,但是这个恩情和好意还不足以让他回到牢笼(对他那时候来说确实是)里去,他后来留在庄子,也有点还报的意思(当然徐家巴不得他留下来)。三喜是因为不愿锁在内宅里,不想最后跟三姨娘和小陈后那样子,才想出去,外头有好有不好,他看尽人间繁华,看尽悲欢离合,心境成熟开阔之后,才能慢慢强大起来,更理解人之间缘分的不易。这时候纠结他离家花还花徐家的钱,先不说我有没有必要写三喜明着死活不要徐家一个子儿还要徐家费心不着痕迹地左右照拂,再说,三喜现在基本就是行走的信用卡,他自己还没开口,人家就先把他给刷了,另外他也不能非出门摆摊风吹雨打生活苦惨才能体现出自己的气节吧。我感觉后者更让人不省心更作更矫情啊。他的性子来看,没有徐家也不会让自己过得穷困潦倒,有了徐家照拂,就会过得更好,仅此而已。


第70章 
  那一日,匆匆打点好了上下,就让人备了马车。离庄的时候,阖府出来送我,我留下了挑云和瑛玉两个侍从在庄子里,将来他们若是不回去上京徐家,也能在这庄子里谋个主事来做。
  孟清和下人们站在一处,去前,我不由抚了抚他的脑袋。稚儿抬眼,纵是羸弱,却也刚韧。他虽有不舍,却也懂事地合手躬身,和下人们一齐道:“沈爷一路慢走。”
  阳溯城距离京城有上千里,平日快马加鞭也要大半月,更何况是坐马车,即便是我们路上没有半分耽搁,走了十几日,总算是赶到了咸阳,可距离上京,仍有三四百里的路程。
  我们一行人到咸阳城时,已经过了申时,来不及进城,城门就已经关上,正思量下一步如何,便有个衙役模样的人骑马过来,问:“阁下可是阳溯来的沈爷,正要赶往京城去?”
  我下了马车,抱拳应道:“正是。敢问这位是——”他不等我问话,便自报身份,“在下受咸阳城长吏之命前来接应,请沈爷随我等到驿站暂歇一日。”
  我们便跟着衙役去了城外的驿站,在那里换马稍作歇息,等天亮再启程。
  这阵子连日赶路,好几夜都宿在马车上,本该是极累,可我沾到了床,却也没能合眼,便是好容易睡了,但凡有点风吹草动,也会惊醒过来。其实不只是这几天,自我离开徐家,这两年来,便鲜有安稳地长睡一夜的时候。
  我辗转到夜半,忽而听见外头传来一连串马蹄声。想是有官员夜途中赶至,有些动静,也是见怪不怪。我由床上坐起,拿起灯烛,不为如何,不过是深夜惊醒,难再安睡,便索性起了。
  我走下木阶,这阶梯应当是有些年头,一踩就发出“吱呀”的声响,伴着外头淅淅沥沥的雨声,显得极响。就在此时,忽闻一阵脚步声,“砰”的一声,驿站大门冷不防地被推开来。
  风雨灌进,手里的烛火暗了暗。来人倏地望来,我也总算是看清了他的模样。
  便看他轮廓硬朗,如雕似刻,比起当年初见时,好似无多大变化,又好似截然不同了。只看,他淌湿的鬓角一片斑白,右半张脸上还戴着一个皮面罩,遮住了一只眼。
  雨水从披风滴落,鞋履尽是泥泞,像是连夜从何处赶来。他胸口微喘,目光却紧锁在我身上,久久都未眨一次眼。
  “将军,”此时,一个差役过来,恭敬道,“房间已经收拾好了,请将军上楼歇息。”
  徐长风似突然回神,轻一点脑袋。
  这时,烛火明灭了一下,我亦蓦然清醒,方惊觉自己确实不在梦中。那眼前的人,便是真的……
  “吱呀”的动静一声接着一声,他站在两步远之下。我握着烛灯的手微微颤着,也不知相望了多久,便听他唤:“三喜。”
  这声叫唤,这两年来,只出现于午夜梦回之中。直到他又一回唤起,我这才想起,原来世间上,还有人记得我这个名字。
  我的眼眶不知为何一热,但却是干涩的。
  当年执意分别,我便自知,自己再无颜占着徐家少君的名份,代管庄子,也是视作人情,本想日子久了,彼此皆会淡忘,不再执着,直到今时放明了,说的再多,我到底不过是自欺欺人。
  好半晌,我才压下由心口翻搅到嘴里的苦涩,张了张唇,仍只叫了他一声:“大少爷。”
  徐长风闻声,脸色未有变化,只有掌心微微收拢。我心思紊乱,遂说了句“天色已晚,我先去歇息了”,便别过身去。刚上楼,就听后头响道:“两年。”
  我怔住,不禁回了回头。
  “你我渡口一别,到今日,”他沉吟道,“正好是两年。”
  那日,我整夜未眠。
  只要一想到,我和徐长风之间的距离,不过一墙之隔,便如何都合不上眼。
  卯时不到,我便起身了,草草洗漱一番就下了楼。刚踏出驿站,就看见那男人牵了两匹骏马过来。
  徐长风怕也是一夜没睡,披风还带着些许潮意。他走过来道:“从咸阳坐马车到京城,再快也还要六天。你和我骑马回京,路上没有耽搁的话,三日便可到。”
  我想也不想,便同意了这个主意。
  见到徐长风时,我便已经猜到,他出现在此绝非凑巧,可也未想到,他半月之前路驾马出京,本已经到了阳溯,后听说我已经启程,便一路折返追赶,好容易才赶上。莫怪他看起来风尘仆仆,眼里也布满血丝,不知几天几夜没睡。
  有徐长风护送,自然不需要其他护卫。我翻身上马,回头就见徐长风看着我,接着,他亦跟着跨上马背,骑马越过我事,嘱咐了一句:“小心别摔着。”
  这两年,行走在外,除了徒步或坐车,也有不得已驾马时。尽管我骑术平平,可管道毕竟比山路好走得多,就算是一路驰骋,倒也不显得十分吃力,加之有他在,行经哪处都衙役敢拦,不过一天,就已经快到淮扬。
  是夜,又下起了雨。
  雨势渐大,不便赶路。我们便寻到一家农户,付了点银钱,暂作歇息。
  农家简陋,即无多余的空房,房间里也只有一张木床。我和徐长风放下行囊,简单地用过了膳,之后,他说:“你去床上睡,我来守夜。”说罢,他就掀开门帘走了出去。
  我将衣服摊开铺在床上,就躺了下来。外头雨声渐渐,隐隐的,好像能听到另一个人的呼吸声。我知道,他没有走远。
  黑暗里,我蜷了蜷身子。
  骑马赶一整天路,身子比我想象中的困乏得多,很快就睡着了。然而,我却又了做了噩梦。
  梦中惨景交织,我亲眼看到,那三人浴血,我拼命伸手,却如何都够不到他们。雷声一震,我霍地惊醒过来,一睁开眼,就见到了徐长风。他想是听到我梦呓,赶紧从外头进来。
  “三喜、三喜。”他摇晃了我几次,才将我从噩梦里唤醒。我怔怔地看着跟前的男人,背后大雨倾盆,雷鸣阵阵。他也凝视着我,目中流露出一丝忧色。
  我抬了抬微颤的双手,碰到了他的面庞,出神似的呢喃:“让我、让我看看你的脸……”
  徐长风顿了顿,下意识地一躲避,我却将他拦住,攀住他急促地说:“你让我看看,快让我看看——”声音,不自觉就哽咽起来。
  末了,我还是将那皮罩给揭了下来。又一声惊雷,一瞬间恍若白昼,也让我看清了他的容貌。就见那右脸上,一道狭长的伤疤从额头横过,划过右眼,直至面颊。伤口该是曾经化脓过,看起来又深又黑,几近狰狞。而他的右眼,瞳仁已是一片灰白,对光芒没有丝毫反应。
  我愣愣地瞧着他,一时之间,只觉好似有刀子朝心口狠狠捅来,连痛都感觉不到……
  末了,我指尖轻颤,拂过那垂落 下几绺的发梢,指腹小心翼翼地拂过他脸上的伤处,红着眼,愣怔地问:“你为何不告诉我?”
  徐长风却望来,轻轻握住了我的手腕,将我的掌心往他的脸贴去。“我一直害怕,”他叹了一声,道:“我这副鬼样子,会吓到你。”他的声音里,带着微不可察的颤意。
  我紧紧搂住了他。
  后半夜,雨势渐弱,天还没亮我们便上路了,又走了一天一夜,终于在第三日的清晨,到了城门口。这个时辰,城门还未开,徐长风亮出令牌,门卫便将城门给推开,发出沉重的声音。
  我们直接赶回到了徐府,远远就看见大门外,张袁早已掐准了时候,带着几个管事候着。
  我下了马,将绳子交给下人,抬头看着眼前这两扇漆红门扉,还有牌匾上的“徐府”二字。两年后的今日,我重回到这里,竟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张袁走了过来,朝我俯身一拜:“小人恭迎少君回府。”
  我扶起他,便看张总管头上白发交错,比起两年前,又苍老了不少。我心一动,不忍道:“这些年,你辛劳了。”
  “不敢、不敢。”张袁欣慰笑了笑,之后便忙领着我们进去。
  我直接跟着张袁,一路疾步去了三房。离开徐府两载,这院子比之当年,好似又更加清冷了些。路上,张袁告诉我,徐老爷致仕后,便带着大夫人返乡。姜氏不肯跟他去,一直和儿子留在京中。
  “到了,少君快请。”我一随张袁踏进屋中,便闻到了那股熟悉的药香,这里的每一物、每一景,我竟都不曾忘记过。
  我穿过外堂,走了几步,便撩起珠帘,从那里头隐约地传出女子抽噎的声音。
  姜氏回头一见到我,眼里便流露出喜色。这不过两年光阴,她便白了半边头,脸上的妆容也不复精致。她不及招呼我,就转头对床上的人道:“鹤郎,你快睁开眼看看,是谁来了?”
  我越过下人,一步步走近,慢慢地,就来到了床边。
  床上,躺着一个人。
  只看,他面颊消瘦憔悴,两眼深陷,脸色灰败,露在被子外的手掌瘦骨如柴,已经是一副病骨支离的模样。
  我两眼不眨地凝视着他,他似是有所感念,缓缓睁开眼。那双眼,宛若拢着秋水,温柔如初。
  徐栖鹤定睛瞧着我,良久,轻喃喃道:我梦见……桃花开了。”
  我握住了他的掌心,摇头说:“不是梦。山庄里的桃花树,已经都开花了。”
  徐栖鹤虚弱地颔首:“我知道。”他慢慢地露出了一个让人心碎的微笑:“我说过,我会等你,便不会食言……”
  他喘咳起来,我轻揉着他的胸膛,他却支起身子,指了指旁边的柜子。下人会意过来,赶紧走过去,接着就将几样物什取来给我。
  那是一叠已经泛黄的信笺,还有皮弹弓等等一些旧物。
  我看着它们,轻道:“我还以为,你早就把它们都扔掉了。”徐栖鹤抬手,指腹抚过我湿润的眼角,将我落下的头发,温柔地别在耳后。
  “它们毕竟……是你的心爱之物。”他阖了阖眼,嘶哑道,“我终究,还是舍不得。”
  我守着徐栖鹤喝下了药,待他睡熟了以后,方小心地将掌心抽出,将床帘放下来。
  我一个人,走在阒然的长廊上。
  恍惚之间,好似有无数人影从身边走过,耳边还模糊地听见那虚幻的莺声燕语,还有不知是谁发出的晴朗笑声。那些,许许多多的声音,许许多多的影子,或近、或远、或清晰、或模糊。纵观人的一生里,有谁来过,有谁离开,可到底不过是命中的过客。我倾尽一生,想要活得明白,却到最后才理解到,我们每个人,费尽心思,机关算尽,其实也不过是想在彼此的时间里,多停留一瞬。
  清风吹拂,我听到了“叮叮”的风铃声。抬头一觑,就见到屋檐上,悬着一个小小的木牌。
  我执住木牌,翻过来一看,就看那上头有着斑驳的墨迹,已经看不出,究竟是一条金鱼,还是一朵清莲……
  我将它放开,一抬眼,便看见前方的尽头,站着一个男人。他眉眼深邃,身着暗色官服,却是临风玉树,下摆处的云雀也栩栩如生。
  却看,那两眸瞅来。它们曾经热烈似火,如今,却如烟波一般沉寂悠远,转瞬,又是沧海桑田。
  我久久不动,他亦然。
  忽而,从我身后,传来一声清亮的呼唤:“父亲!”
  我只来得及看见一个小小的影子从身边跑过去,就见眼前的人渐渐展颜,就像是寒雪化开,春暖大地。
  “圜圜,让父亲抱一抱——”他俯下身接住了跑过来的孩子,将他给举起来。
  我目不转睛地看着他怀里的孩子,那孩子有两岁般大,长得如观音座前的小金童一般。他吮着拇指头,乌溜溜的眼睛转了转,也好奇地盯着我瞧。
  燕声婉转清扬,如梦一样。
  徐燕卿抱着他,目光盈盈地看了看我们,低声对孩子说:“走罢。”
  他说:“我们去见一见你爹爹。”
  ——(完)——


第71章 番外(一)
  宁武十七年,三月三日。
  齐王小世子李鸿由云穰亲自护送徐家小姐,回到上京徐府。此时距离徐璎珞离京,已过去七年。
  当年徐璎珞到齐王府时,还只是个八岁的小姑娘。李鸿尚记得,当年也是自己去迎接这个小表姐。老齐王妃出自将门虞氏,是李鸿的亲祖母,他和徐璎珞年岁相当,出生时不过晚了她几日,就无奈吃了当弟弟的亏。
  李鸿长这么大,这回还是头次进京。徐璎珞坐在轿子里,他驱马走在队伍前头,一路从城门关到徐府,也算是开了眼界。他们比预定的时辰到得要早,徐府的总管和管事一大帮人出来迎接。
  那徐府的总管姓张名袁,已经有些年纪,人胖胖的,但是很精明。李鸿想,能当得了大总管的人,还真没见过不精明的。
  李鸿一上前来,张袁便躬身拜道:“拜见齐王世子。”后头的一拨人也跟着跪下来。
  李鸿被这么大个阵仗吓了一跳。
  这时,从轿子里传出咯咯的轻笑声。不等丫头搀扶,就见轿帘一掀,一个少女姿态娉婷地走了出来。她的模样虽谈不上花容月貌,但眉眼生得十分英气,很是伶俐聪敏的模样:“免礼罢,我们乡下来的世子,可担不起这么个大礼。”
  云穰远在千里之外,规矩自然不如京城来得讲究。张袁等人见到少女,便又一拜:“恭迎大小姐回府。”
  徐璎珞说了声“起来罢”,她看了眼眼前的一圈人。张袁会意过来,解释道:“侯爷正在朝上,小姐回来的时辰早,院君去了铺子,刚接到消息,正在赶回来的路上。”
  宁武十二年徐大将军退敌有功,今上赐封为镇平侯,食邑一千户。徐璎珞倒也未发难,只挽过齐王世子的手臂:“我家到了,这就带你这土包子进去瞧一瞧。”
  云穰偏远,但也算是数一数二的富庶之地。李鸿身为王爷世子,自认为见识不算小,他未到上京之前,也听说过京中世家的气派,等到如今亲眼一见,方知徐璎珞说他是个“土包子”,还真不能算是冤枉。
  先不说眼前这雕梁画栋,每一样的物件都精细雅致,连个喝茶的杯子都大有来头。李鸿见过不少精妙之物,可鲜有看到能将这每一个事物都恰到好处地糅合在一起,不由暗中惊叹。
  不多时,下人便来道:“院君回来了,在前头恭候世子和小姐。”
  李鸿便同徐璎珞,跟着那下人到了徐府前堂。还未到京城之前,李鸿便已知京中徐家有三位爷。徐璎珞出自大房,是镇平侯和前妻洛氏的独女,镇平侯虽是个常人,功绩却不逊楔子,还是圣上亲封的镇北大将军。二爷则是当朝的刑部尚书,官拜正二品。不出仕的三爷乃是上头钦点的皇商,还兼修圆造林,也算是个富贵闲人。这二爷和三爷都是金贵的楔子,院君沈氏则出自七氏里的沈家,嫁给三兄弟为尻妻,成婚至今已近十载。此外,府里还有个小少爷,正是那沈氏所生的尻子,年不过六岁。
  当年,徐府正处于动荡的时候,镇平侯自以为看管不好女儿,便将徐璎珞送至齐王府,由老王妃亲自管教。如今,徐璎珞年近二八,已是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这才回到了京城。
  李鸿亦知,这小表姐性情刚直,那还是说得好听些,他听人道,徐璎珞和表舅不睦的由头,多少和那位沈氏有点关联,然而当年的是是非非,其实也没人说得明白。
  等到了前堂,徐璎珞便规矩起来。这些年在云穰,她受姨婆管教还有几个姐妹的影响,性子已经大有收敛。二人跨步而入时,李鸿下意识地一抬眼,前堂久候的人便回头觑来。
  那是一个模样极清俊的男子。他身着月白常服,青丝以玉冠束起,腰间别着一个玉佩,看起来儒雅俊逸。
  此时,徐璎珞便福身,规规矩矩道:“璎珞见过院君。”
  闻言,李鸿不禁一愣。
  他还当眼前这位是徐家哪房的主子,没成想,竟然正是徐氏的院君。李鸿曾偶有见到其他王侯家中尻子,便是男子,也天生相貌阴柔,姿态多如小女儿一般,装束也很眼前之人大大不同,往往一眼就能看出来。徐家这个院君,且不说相貌,单是举止来说,不知情的人来看,只怕会以为是京中哪个大门大户的贵族子弟。
  ××××××××××
  先短小更一发,明天继续写,保证甜甜甜,保证日更,有车有二胎。


第72章 番外(二)
  男子见到二人,面上便一莞尔。一时之间,李鸿脑海里只想到八个字——翩翩君子,温雅如玉。
  他先上前来将徐璎珞虚扶而起,温润目光端看着跟前俏丽的少女,温柔笑意愈盛。他感慨道:“珺儿……长大了。”
  徐璎珞垂了垂眼眸,继而便带着几分俏皮道:“珺儿是长大了,院君却一点都没变,还是那么好看。”
  沈敬亭闻言,浅笑地摇了摇头:“我实不知,珺儿也如此嘴甜。”
  尻者成婚多极早,徐家的这个院君年二十有四,正当年轻,为人却持重沉稳,一手操持着整个徐府内外庶务,俨然是个厉害人物,单看表面,实难想象他已经嫁做人夫。李鸿正着无边际地瞎想之时,那院君便已过来,拱手道:“徐沈氏见过齐王世子。”
  李鸿一回神,忙还礼道:“晚辈不敢,表舅夫只管叫我李鸿便可。”
  论身份,徐家的院君乃是侯爷正夫,又是尚书正君,宫中赐封的二品诰命,而论辈份,沈氏可是他亲表舅夫,他作为晚辈,是该同他见礼的。
  “不错,只管叫他李鸿、鸿儿,还是——鸿鸿?”徐璎珞嘻嘻一笑。
  “你——”李鸿顿时涨红了脸,王府里亲祖母总在一众孙女儿面前唤他鸿鸿,徐璎珞便常常拿这件事儿调侃他。
  沈敬亭瞧着这对少年人打趣,也觉得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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