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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人同人之美杜莎-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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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听见库洛洛站起身,慢慢走到我的面前。
静默了一会儿,听到他淡不可闻的一声叹息,伸手抬起我的下巴。我的眼睛被迫看向他的双眼……
“你到底,要我怎么对你啊!”库洛洛的眼神炽热的让我看不懂,在我还在思索他眼神的含义的时候,唇上传来的柔软触感把我拉回现实。
怎,怎么回事?他,他在吻我?这是什么惩罚?
库洛洛不满足浅尝即止的温存,他伸出舌头挑开我的双唇,在我微微张嘴的时候将舌头伸了进来。带着火热的欲望,他的唇舌与我的不断纠缠在一起,这种与他平时完全不符的热情把我吓到了,我呆呆地任他轻薄。
深吻过后,库洛洛的轻微喘息声在我耳边显得犹为清晰。他把头靠在我肩上,把我紧紧拥进他的怀里,在我耳边不断地重复一句话:“你是我的,我不会让任何人把你抢走;你是我的,我不会让任何人把你抢走……”
突然之间,一种异样的情愫在我心里悄悄生根。我跟不少男人接吻过,除去幼时和金玩笑式的接吻不算。西索的热情狂野,伊路米哥哥冷冷的温柔,都是十分吸引人的,不过,我好像天生对西索不来电,而伊路米又是我的亲哥哥,我更无法对他怀有兄妹之情以外的感情。
而库洛洛的吻不同,冷静中带着霸气,又不失温柔,那种感觉……
和库洛洛一起生活了十二年了,我一直以为我对他的感情是兄妹之情,甚至是父女之情。可在遇到伊路米哥哥以后,我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兄妹之情,那和对库洛洛的感觉是不一样的,可我又说不出不同在哪儿?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我开始心心念念的都是库洛洛。知道酷拉皮卡可能伤害到他的时候,我差点控制不了自己出手杀了酷拉皮卡。我一直引以为傲的自制力在那一刻差点崩溃……
终于,到现在,我肯定了对库洛洛的感情,那不是亲情,不是友情,那是……爱情。
对,是爱情,那是比前世更强烈的多的爱情。不知何时早已悄悄变质的情感,在这一刻如黄河般不可收拾,我陷进了名为爱情的陷阱里。
终于知道,为什么看见派克诺坦深情望着库洛洛的时候会生气,看见街上对他抛媚眼的女人时会恼怒了!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吃醋吧?不过,我不敢向他告白,因为在他心里,哪怕再喜欢我,也不可能高过旅团。旅团的利益高于一切,就算是他自己,为了旅团也是可以随时牺牲的。
我勉力收起眼中的爱恋,装出一副和往常一样的小女孩神态,抱住库洛洛的脖子,撒娇道:“库洛洛,对不起嘛!你不要生气了,反正已经惩罚过我了嘛!大不了,我以后都跟着你,不随便乱跑了,好不好?”
“这可是你说的,再也不许离开我身边。否则下次我就会亲手杀了你……”无法忍受失去重要东西的痛楚,还不如亲手了断自己的短处比较好!
PS:这一章里的语言层次有点乱,我是想到哪儿,写到哪的类型,所以文章内容会比较散。大家看得懂就行了。本来这一章想写H的,可是有的书友说进展太快了,还有人要去管理员那去揭发我……什么嘛,归归明明写得超级CJ的啊!人家那么多H文都不告发,就揭发我,太过分了吧!
呜呜……我好可怜啊……
第三十五章 团长的惩罚
“恩……啊……好痛啊……”
“忍忍,一会儿就好!”
“可是真的好痛啊,我不要了啊!”
“乖,第一次总是会痛的,咬咬牙,一会儿就好……”
“为什么——!!!纹身怎么会这么痛啊?!啊啊——”
啥?纹,纹身?没错,是纹身。这就是库洛洛对我的小惩罚,在我的身上纹
上属于他的印记。
可是痛也就算了,为什么要把纹身纹在胸上?
“因为那是心脏的位置,我要你永远把我放在心上!”库洛洛好像是这么回
答的,我当时就被这句话迷得七荤八素的,迷迷糊糊的就被剥光了衣服。
虽然知道是纹身,可是被一个你心爱的男人在你的胸部摸来摸去,任谁都会
紧张地心不停地狂跳吧!
我羞得满脸通红,不敢去看库洛洛的脸,把头转向一边,盯着墙角,忍受着
胸口传来的刺痛和肌肤摩擦产生的阵阵快感。
“恩~~~”我忍不住呻吟出声,库洛洛刺在我胸前的与他额头上一模一样的十
字纹身终于好了,在收尾的时候特别痛苦,那一针一针都仿佛刺进了骨头里。
库洛洛停下了动作,静默了好一会儿。
“好,好了吗?”我怯怯地抬起头,问道。
只感觉身上一沉,库洛洛的身体压在了我身上,他轻轻地吻着我的纹身,仔
细地舔去最后那几针扎出的血珠。温柔如水般的舔吻,让我的身体不由自主地热
了起来。由于刚才纹过身的关系,我的身体比平常更加敏感。
女骇视若珍宝的胸部被一个男人肆意轻薄,让我的身体整个烫起来。我保持
着最后一分理智,使劲推开压在身上的库洛洛。
“库,库洛洛,你要干什么?”我抓住床上唯一的一条毛毯,狼狈地挡住玲
珑的身躯。
库洛洛看着我,舌头轻轻地舔过下唇,性感的动作惹得我猛咽口水。他靠近
我,一手撑在床上,一手伸过来勾住我的下巴。
“你受伤了啊!唾液能帮助伤口快速愈合,这是书上说的。你是我最心爱的
收藏品,我怎么舍得让你受伤呢?”
说着,又不老实地吻上我的额头,我的眉,我的眼……我的唇。
该死的,库洛洛仿佛有意勾引我一样,仅仅是舔吻,轻咬我的双唇,根本没
有进一步的意思。我心里一阵火起,可恶,总是让你欺负,这回,看我主动欺负
回来。
我一边伸出右手勾住他的脖子,让他更加贴近我,一边主动伸出小舌进入他
的嘴里,轻轻舔过他的唇齿,最后与他的舌交缠在一起。学自西索的吻技用在了
一贯冷静的库洛洛身上,一样有用。在他被我挑起欲望,开始回吻我的时候,我
突然撤退,离开他的双唇。
我收回勾住他的手,像猫儿偷腥一般舔着唇角,侧身躺在床上,用闪着挑衅
的目光看着库洛洛。
“库洛洛,我的味道……甜吗?”
库洛洛的眼神晃了晃,没说话,只是站起身来,坐回对面的沙发上。
没看到他的反应,我也不恼,只是抱起毛毯围着身子进了浴室。然后又露出
一个脑袋,笑着对库洛洛开玩笑:“我要洗澡了,你可别偷看啊!”
库洛洛唇角向上挑了挑,这小妮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大胆了?也变得更美
味了……(汗,怎么感觉好像是西索大大会说的话)
团长陷入了回忆之中……
第一次见到小丫头,她才三岁吧!就已经有了强大到可以瞬间杀死上百人的
实力,那一刻,我想我是被震撼到了。在垃圾山下找到她时,她又纯洁得像一个
天使,睡梦中把我当成了别人,主动窝进我的怀里,在那一瞬间,我的心里突然
衍生出了一种不知名的感动。
后来发生了些有趣的事,小丫头的能力很特殊,看到她的眼睛就会被石化。
我在清楚地感觉到自己身体僵硬的同时,还在感叹她那双无与伦比的美丽双眸,
就算变成石头也不后悔看到的吧!
是什么时候开始放不下她的呢?是在她离开我,整整三个多月没和我联系的
时候?还是在她软软的身体整天窝在我怀里的时候?
不,都不是!恐怕早在她为了解开被石化的我,小嘴第一次吻上我的唇的那
一刻起,我就注定这辈子都不会放手了。她是我的,我一个人的东西,我决不让
任何人把她抢走……
PS:内容好像越写越无聊了,不过放心,归归已经有了好的构思,在以后的
章节里会全补回来,期待精彩的内容吧!
第三十六章 目标——泪水晶
今晚,正是旅团计划抢友克鑫拍卖会的时候,也是关于旅团的剧情进入高
潮的开始。
虽然知道窝金、派克诺坦会死,西索会背叛,库洛洛会被抓……可我对这即
将发生的一切无能为力。归归给我下的契约是要我不能插手我所知道的未来。偏
偏因为对旅团、对库洛洛的重视使我把旅团那部分情节记得一清二楚。所以,对
于接下来会发生的事情,我只能旁观。
讨厌这种什么都做不了的无能为力的感觉,我趁库洛洛出去的空挡,偷偷离
开了临时基地。
风,从未关上的窗外吹了进来,吹落了一张放在桌上的白纸。一双擦得乌黑
油亮的皮靴走进房间,半晌,皮靴的主人弯腰捡起了落在地上的白纸。
“库洛洛:我还要完成不少家里的任务,先走了!下次见面的时候,我会给
你带礼物的,记得要想我呀! By:你的小公主…芙莱雅^…^”
芙莱雅……你到底要我怎么样啊?
………………
离开友克鑫以后该做什么呢?我的脑子空荡荡的,什么也想不起来。去找遗
迹,挖宝物?算了吧,我才不去抢死人的东西。反正下次见面还在很久以后,不
如现在去做些自己喜欢的事吧!出发!目标——珠宝之乡雷尼尔特市!!!(归
:瞎掰的!)[小说下载网·电子书下载乐园—Www。Qisuu。Com]
雷尼尔特市是全世界最著名的珠宝之乡,不是因为这里盛产珠宝,而是因为
世界上所有稍有名气的珠宝商会在这里都有总店或者分行。雷尼尔特市每个季度
都会举办一次珠宝展览,展出各种稀有的、名贵的珠宝。也因为这些珠宝的魅力
,这里又是举世闻名的女儿之乡。所有喜欢珠宝的女人都会来这里游览,并购买
适合自己的珠宝。
女人喜爱珠宝是天性,就算是我也不能免俗。所以,在用了一个星期时间,
乘车慢慢观赏过路上的风光后,我终于到达了我的目的地——雷尼尔特市。
因为离下一个季度的珠宝展还有好一段时间,所以现在的雷尼尔特游人并不
多,走在街上也体会不到什么传说中的繁华景象。对此,我感到很满意,毕竟,
我并不喜欢和一群疯女人凑到一起欣赏珠宝。
我来这里除了来观光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目的,拿走上一季度的压轴珠宝
,传说中的人鱼的眼泪——泪水晶。因为泪水晶是无色透明的,所以它并没有列
入世界七大美色之一,但它的美丽却是不输给任何宝石的。
我曾在网上看过泪水晶的图片,几乎是看到它的那一刹那我就被它迷住了,
甚至不由自主地伸手触摸电脑显示屏上虚拟的图片。从那一刻起,我就发誓一定
要把它得到手。
可惜的是,我一直也找不到泪水晶的下落。百般无奈之下,我只好去拜托侠
客帮忙,结果被敲诈了五千万戒尼,心疼死我了!好在侠客不愧是侠客,仅用了
两天就查到了泪水晶的下落。
据说,泪水晶是人鱼流下的眼泪结晶而成的,全世界一共就两颗,一颗是左
眼流下的情泪,一颗是右眼流下的恨泪。死去的人嘴里含住恨泪水晶,可以保持
尸身千年不腐;而死去的人在死亡的一个星期之内,或者服过恨泪水晶的人再服
下情泪水晶就能死而复生。不过,这只是传说,谁也不知道真假。恨泪水晶的功
效在数年前就已被世人知晓。数年前一座千年古墓被发掘出来,躺在棺木中的少
妇竟然栩栩如生,仿佛还在生一般肌肤饱满水润。有人不小心碰撞了一下棺木,
只见少妇嘴中吐出一颗水晶,不出三秒钟,少妇的身体边迅速腐烂,干枯,最终
变成一具骷髅。后来专家证实,那少妇嘴中吐出的水晶,便是传说中的泪水晶。
而那颗泪水晶在后来便成为了历史文物,收藏在联合国秘密历史藏库里。
而上一季度在雷尼尔特室展出的那颗,据说是从未见过的情泪水晶。撇去它
的观赏价值不说,光是它那种传说中能够起死回生的能力就足够让全世界的人疯
狂了!可是这情泪水晶偏偏有种奇异的特性,除了在特殊的容器里以外,普通人
是碰不到它的。也就是说你可以看见它,却摸不到它。 就好象在看立体电影一
样,如果你不被情泪水晶认可,你就永远也碰不到它。
因此,那次展出时,是用特殊的器皿装着情泪水晶展出的,也因为这个原因
,无数盗宝人都刹羽而归。连摸都摸不到水晶,那抢来有什么用呢?
PS:归归在检讨,深刻的反思。许多读者大大都说归归的文越来越走大众路
线了,有不少人已经和归归say goodbay了!为此,从本章开始,归归决定脱离
漫画剧情,走另类路线,改变一陈不变的故事内容。虽然不知道会不会写得好,
但请大家继续支持我!最后,因为最近归归开始打工了,所以文文会上传的慢一点,请大家多多包涵!!!
第三十七章 渔翁之利
虽然对于水晶的那种奇异的特性,我还是有点不太放心,但不知怎的,内心仿佛有一种声音在告诉我,去找它,去拿到它,它是我的,它是为我存在的……好像我就是那情泪水晶所等待的有缘人。所以,在到达雷尼尔特的当天晚上,我就造访了放置泪水晶的雷尼尔特市政大厅。(因为每个季度的珠宝展都是在市政大厅举行的)
因为雷尼尔特的众多珍贵珠宝,所以这里的保卫系统也是出了名的坚固。更别说这重点保护区,市政大厅了。
从市政大厅外两百米的地方就开始有各种探测仪,监视器,能量感应仪,红外线扫描仪等等高科技产品。靠近一点后,更是埋伏了数百名训练有素的保安人员,各人的身体素质甚至能譬美各国元首身边的保镖(当然是指不会念能力的普通人中的那些)。而从踏进市政大厅以后,就可以感觉到,整个大厅被数十个念能力高手控制起来。每一层楼都有一个人用圆笼罩起整个楼层,另外两个则自由活动,在任意地方突击检查安全。
其实说起来似乎很可怕的样子,可我进来的时候却是说不出的简单。
因为,在到来之前,有另一个念能力高手溜了进来,引开了大部分守卫的注意,一伙人在大厅里打得热火朝天的。
我的收藏品之中,有一件我很喜欢的小玩意,叫隐形斗篷。就像它的名字一样,它的功能就是隐形。(看过《哈里·波特》没,就是里面那一件的亲戚啦)靠着这件斗篷,以及我用念能力控制体温使之达到大气的温度,我一路畅通无阻地到达了我的目标所在地。
还没靠近市政大厅的大门,就先感受到了好几股不同的气在飞舞。我悄悄躲到了屋顶的吊灯上,向下观看了一场好戏。之前感觉到的气中有一股特别强大的气,应该就是下面那个正在被十几个会念的人围攻的那个小子吧!
那个小子其实也不算小了(比飞坦高),穿着一件把全身都蒙起来的黑色夜行衣。战斗时,每一拳、每一脚都精准无比,不但每次都会击中一个围攻他的人,并且不浪费一点力气的在最大的程度上重创对手。
从我出现看到现在,仅仅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围攻他的十几个人已经有七、八个失去了战斗能力,倒在了地上。虽然在我看来,那些所谓的高手也不见得厉害到哪里去,哪怕他们全都是领悟了念能力的所谓的高手。但他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里,用最准确的判断和精确的力量计算重创这些人,也让我感到吃了一惊。他的实力——不容小看。
不过,他是来干什么的呢?难道也是为了泪水晶?正想着这些事情,突然感觉到一阵心悸,低头看下去,发现……
原来,就在刚才,那个小个子闪过一人的攻击,却被另一个人偷袭得手,打掉了他一直挂在腰间的小袋子。袋子中的一个特制的木盒子掉了出来,并且把木盒的盖子震了开来。一颗闪耀着温润光芒的透明的水晶缓缓浮到了半空之中,那就是泪水晶吧!
我的眼神完全被它吸引住了,身体仿佛着了魔似的,不由自主地想要靠近泪水晶,幸好,我还保持住了内心的最后一丝理智,利用下面几人打得不可开交之际,使用绝,配合着隐形斗篷,无声无息地靠近悬浮在半空中的泪水晶。
努力使自己的气息保持在与空气频率一致,让激战中的他们不至于注意到我。我轻轻地从斗篷里伸出纤细的手,猛得一握,感受到手心里真实存在的触感,我的心里简直激动地无法言语。
“谁在那里——”突然,一颗石子以不输给子弹的速度向我袭来。
我迅速握住水晶,把手缩进斗篷里,向大厅外冲去。
背后破空而来的凌厉的攻击,被我灵活地闪开。抽空回头一看,果然是那个小个子。他已经摆平了剩下的几个保安,发觉泪水晶不见,便向我追来。能根据我无意中泄露出的一丝气息发现我的所在,并凭着我移动中带起的微弱大气的振动判断我的所在,还能作出有效攻击,我对他的评价又高了几分。
突然有了结识他的冲动,我猛地停住脚步,跟在背后的他一下子收手不及,撞在了我的身上。
“哎哟——”的声音乘以二,从我和他的嘴里同时叫出。
咦?不对,这声音和刚才低沉的喝声不同,是一个稚嫩的女孩的声音。
抬头一看,只见小个子的头巾在追击中被风吹散,一头长长的蜜金色头发散落下来,衬托着一张可爱的女孩的小脸,显得我见犹怜。
可是,为什么我对她的长相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呢?好像有什么地方很不协调的感觉。是什么呢?难道是因为她的外表和她的实力不符吗?不会啊,我不也和她一样吗?到底是哪里不协调呢……
PS:大家猜猜看,她是谁吧!猜对没奖喔!很好猜的啦!
第三十八章 化敌为友
“把泪水晶留下!”小女孩气呼呼地喝道。
我挑了挑眉,没发觉自己的动作竟和库洛洛有几分相似。“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那是我辛辛苦苦抢回来的耶!”小女孩因为气愤而涨红的脸让我觉得有趣。
“错,那是我‘辛辛苦苦’抢回来的!”辛辛苦苦这四个字好像刺激到人家了。
“辛…辛…苦…苦???你辛辛苦苦把我辛辛苦苦抢到的东西抢走?”
“恩!你要是这么理解的话,我也没意见。”我装作很认真的样子点点头。
“可恶,去死吧!”饱含着怒气的一拳以譬美音速的速度向我击来。
我不慌不忙地躲过,却不小心把披在身上的隐形斗篷给抖落了下来。反正我不介意被她看见真面目,干脆把斗篷扯了下来,收进了手镯里。
“什么嘛!原来还是个小丫头!”小女孩竟用一种老气横秋的口气这么对我说话。
你不是比我更小吗?我这么想,也这么说出了口。
没想到,小女孩竟然一副趾高气昂的样子,高高地抬起了下巴:“本小姐今年芳龄五十七,绝对比你这黄毛丫头大,你就乖乖低头认错,叫我一声姐姐吧!”
“五十七?你确定你没发烧?都开始说胡话了!”我一脸担心的问,其实内心却很惊异地认同了她的话。
“才没有,我真的是五十七岁啦!”
“喔,我知道了,那么这位老奶奶,我还有事,我先走了!”我的圆感觉到了追兵的靠近,所以我不得不放弃和她的关于年龄问题的讨论。转身飞快离开,并顺势又披上了隐形斗篷。
“喂,你别跑……”
……………………
回到了旅馆,我取出了丢进手镯里的泪水晶,透过早晨窗外照射进来的阳光,我着迷地欣赏着它变化多端的奇异光芒。据说,恨泪水晶是黑色的,而情泪水晶却是无色透明的。我手上这颗泪水晶的外表酷似一滴眼泪,大约有两厘米长短,在暗处会发出淡淡的温润的光芒。
它真的如传说中那样拥有神奇的功效吗?它为什么能被我碰触到呢?心里浮现出一个又一个的问题,搅得我心烦不已。
算了,不去想这些了,还是好好睡一觉,补充一下睡眠吧,我可怜的皮肤啊。我可爱的美容觉,我来了……
舒舒服服的一觉睡到了下午三点多,起床后发现肚子开始敲罗打鼓,无奈之下只得找地方觅食。
偷懒的我直接在旅馆楼下的餐厅点了分西餐,愉快地吃了起来。
只是,剧情发展到某主人公吃饭的时候,总是会发生这样那样的突发事故,比如说,现在……
“老板,能给我一份黄金炒饭和一个什锦杂菜汤吗?”
身后传来的熟悉的声音让我不由地身体僵硬了一下,该死的,我还是快点填饱肚子吧,再过一会儿,可能就吃不成了。
果然,在我以刀光剑影般的速度消灭掉我面前的食物后不久,就听见身后传来一声惊咦:“咦?你是……啊!是你!”
“把东西还给我!”昨晚对我穷追不舍了好久的小女孩(老女孩???)不顾手中翻落的食物,一脚飞快地向我踢来。
早就有所准备的我轻易就躲开了她的攻击,并且向门外冲去。“谁理你!老太婆!”我边跑还边向她做鬼脸。
“你别跑!站住,你说谁是老太婆……”
我们一跑一追地以飞快的速度在街上移动,一时之间忽略了身后餐馆里老板声嘶力竭地叫喝:“喂~~~,你们还没付钱呢——”
我把她引到附近的一处废弃的楼房里,停下了脚步。
“好了,好了,我们休战了,OK?”没理会对方是否听得懂英文。
我取出泪水晶,扔到了半空中,让它自由漂浮起来。“泪水晶在这里,想必你也听过它的传闻。它认可了我,所以我能拿得到它,至于你能不能得到它,就看你自己的了!”
“真、真的吗?它、它真的是泪水晶……”仿佛被魅惑了一般,小女孩悠悠地伸出了嫩白的小手,对着水晶紧紧地抓住。
“没有啊?为什么没有呢?不可能啊,我为什么碰不到它……”感觉不到手心的触感,女孩不死心地在半空中把手拼命地挥舞了几下,还是徒劳无功。
“果然,它不属于我啊……”拥有一张十一、二岁小女孩脸蛋和身体而真实年龄为五十七岁的老奶奶露出一脸惆怅的表情。
“那个,你看开一点吧!……”我也不知该怎么安慰她。“那个,我,我叫做芙莱雅,我们交个朋友,好不好?你叫什么名字?总不能让我一直叫你老太婆吧!”
最后一句俏皮的话语引得她一阵轻笑:“呵呵,好了好了!我们的帐就一笔勾销了!我叫做比斯姬,今后请多多指教!”
第三十九章 回忆——艾伦
我和比斯姬之间的相处,出乎意料的融洽。我们在雷尼尔特市逛了一圈,又转而向其他著名的旅游胜地进发。
短短一个月的时间,我们逛过了香水之都——夏洛迪城,服装之都——罗斯莱尔城等几个著名的女士天堂。当然,顺手也带走了不少当地的“土特产”,我们玩得不亦乐乎。
就当我以为自己快要把旅团,把库洛洛抛在脑后的时候,比斯姬无意中提起的某件东西勾起了我的回忆。
“贪婪之岛?”
“是的。听说今年友克鑫市拍卖会上拍卖的几套贪婪之岛都被同一个人拍下了。”
友克鑫啊!……好令人怀念的地方。按时间来计算的话,这个时候的库洛洛已经被封住念了吧。他现在会在做什么呢?……算了,想他做什么?反正,最后他还是会恢复的嘛,有什么可担心的。
不过,说起贪婪之岛,我的脑海里似乎有过相关的记忆。是什么时候的事呢?一年前?两年前?还是十二年前?
………………
那时的我才两岁都不满,小胳膊小腿地走不快,偏偏金那个大混蛋没事老喜欢逗我,让我追着他到处跑,美其名曰锻炼我的脚力。可怜那时我才两岁啊……走路虽然不成问题,可跑跑跳跳却简直快要了我的小命。年龄小的时候,我的平衡感非常之差,几乎三步一绊、五步一倒,摔得凄惨无比。
这天,照例是在看我摔跤看笑话里度过的,金在前面跑得老快老快的,我辛苦地跌跌撞撞的跟在后面。
一个不小心,双腿不听使唤地绊了一下,身体惯性地向下倒去。
我认命地闭上眼睛,两手护住脸,准备迎接我今天摔的第三百零一个跟斗。却没想到,迎接我的不是冰冷的地面,而是一个温暖的怀抱。
我睁开眼,抬起头,发现自己被一个看起来很温柔的男人抱在怀里。
“你没事吧?小丫头?”很好听的声音,有一点沙哑,但很温柔。
“没,没事!”我呆了呆,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啊!是你啊,艾伦!你怎么来了,不在你的窝里呆着?”金的声音突然从身后冒出来。
“还不是窝里出了问题,来找你帮忙。”
“出了问题?怎么会,我们不是都已经检查过好几遍了吗?”金看起来似乎很惊讶。
“哎,别提了,岛上一切都好,没什么问题。可是最近附近来了一条黄金鲨,还是变异的那种,实力强的不象话。你也知道,现在就我一个人呆在岛上,而我又不是力量型的,根本没办法对付那头黄金鲨。如果再放任它不管的话,恐怕我们的心血就要被它毁了!”
“怎么会?那条黄金鲨放着就放着呗,让它在岛附近生活还能替我们赶走不少不速之客呢!”金不在意地挥挥手。
“放着就放着?亏你说得出口。你不知道,那条鲨鱼进化得飞快,原来还只能在海里游来着,上个星期却突然长出了四肢,竟然爬到岛上去觅食。幸亏岛上边缘住的都是我做出来的居民,没有多大损失。而且它好像也不能在岸上待太久,很快就得回海里去。我看,等它什么时候冲进岛中央,把你那些心爱的小家伙都吃了的时候,看你哭不哭!”
随后,大惊失色的金立刻带着我和那个叫做艾伦的叔叔用了不知道什么办法“飞”回了他们口中的窝——也就是日后著名的游戏贪婪之岛。
那条黄金鲨确实很厉害,连金都差点受伤,最后,一向心疼幻兽的金不得不狠下心把它打成重伤,又乘机封了它体内的气。(经查证,发现黄金鲨变异的原因是体内有一股不知名的气的存在。)之后,我们在岛上住了大半年,金则不断地改善岛上的各种道具。而我也逐渐了解到一些事情,比如说叫做贪婪之岛的游戏,再比如说制造这个游戏的十一个人……
艾伦是专门负责用念制造出岛上各种卡片的,虽然某些有特殊能力的卡片会需要别人帮助完成,可大多数指定卡片都是由他制照出来的。
就如我对他的第一个印象一样,艾伦是个极其温柔的人,他非常喜欢小孩子,所以他制作的大多数卡片都很卡通。可能是寂寞了太久的关系吧,(他为了贪婪之岛把自己生命中最宝贵的几年时间奉献了出来。)对于我的出现,他显得惊喜异常。他对我的喜爱,已经到了一种人神共嫉的程度。为了讨好我,他专门做了一枚特殊的戒指,从戒指里召唤出来的游戏之书有特别的功能。就是凡是放进这本书里的卡片,都能够带到岛外去使用。
只是当时他为了做这个戒指花了好多时间,等他做好送给我时,金已经要走了。我还记得当时他对我依依不舍的样子。
后来从金口中得知,艾伦不是人类,他是这个世界上极其特殊的一个种族。特里亚族的族人不能生育,他们每个都是无性别体,只有在他们二十五岁的时候有一次分裂生育的机会。他们可以把自己体内多余的能量聚集起来,化成几滴心血。用自己的心血每天浇灌特里亚族的本命花,每天一滴心血,浇灌满三十天的时候,花就会盛开,而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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