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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枭雄-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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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元庆一愣,他回头盯着杨思恩缓缓问:“你是怎么知道?”
杨思恩嘿嘿一笑,站起身拍拍屁股向河边走去,老远听他的声音传来,“你送我的马,上面刻有大帅的官职和编号。”
第十一章 发现主力
杨元庆等四人返回森林时已是黄昏时分,他们找到了昨天的山洞,赵明胜等四人正在烧烤羊肉,杨思恩和刘简饿坏了,各抢过一只羊腿便大嚼起来。
“火长,猪儿呢?”赵明胜脸上露出担忧之色,张锦缎之死让他成了惊弓之鸟。
“他……有事去南方了。”
杨元庆含糊说了一句,他见脚步有一副突厥人的弓箭,随手拾起,张弓搭箭,向山洞深处射出,不行,弓体是单弓,弦也很软,扭劲不大,射程最多只有四五十步,杨元庆知道,历史上唐朝突厥人的弓箭水平迅猛提高,不亚于中原,那是因为隋乱时,突厥人从马邑郡掳走了大量善于制弓的良匠,马邑郡自古就是出良弓之地。
他扔掉弓箭,此时他更关心战俘的供词,“他说了吗?那个粟特人。”
“嗯!全说了,他是个商人,商队在伊吾被突厥袭击,同伴都死了,他因为会说突厥语和汉语,才被留了一命。”
赵明胜一努嘴,“在那里!”
山洞转弯处蹲着一个黑影,正是那个粟特人,杨元庆瞥了他一眼,又问:“那他怎么交代,突厥主力在哪里?”
“他说就在山的另一面,咱们是东面,越过这座山,突厥主力就在山的西面,和咱们直线相距只有两三里。”
杨元庆吃了一惊,他这才明白,那个突厥火长为什么向东跑,原来是想引开他们。
他快步走到粟特人面前蹲下,昏暗的光线中,他感到这个粟特人内心很恐惧,又尖又长的大鼻子在微微颤抖,杨元庆练武多年,对武人的气质已经有一种敏感,这粟特人身上一点练武的感觉都没有,确实有一种商人的胆小和谨慎。
“你叫什么名字?哪里人?”
“我……叫康巴斯,康国人。”
他声音很小,语气也哆哆嗦嗦,康国是粟特九国之一,粟特九国是指阿姆河和药杀河之间的九个小国,康国首都就是著名的历史名城撒马尔罕,粟特人以善于经商而出名,从两晋南北朝时代开始便往来于著名的丝绸之路,中唐的安禄山也是康国人。
这个叫康巴斯的粟特人显然害怕被隋军灭口,他跪在杨元庆面前合掌哀求,“我是商人,经常去西京,去年十一月在伊吾被突厥人所掳,和突厥人只呆了两个多月,我家里还有妻子和孩子,求将军饶我一命。”
“我暂时不会杀你,假如你敢说假话骗我,那我就拿你人头去报功,明白吗?”
“我……我明白!”
杨元庆拉着他来到火边,赵明胜等人用石头搭了一个简易炉子,就算在夜间烧火,火光也会被遮住,外面看不见。
杨元庆取出地图在石头上摊开,他仔细寻找,找到了他们山洞所在,便指着山洞处问粟特人,“现在我们在这个位置,那你告诉,你所知道的突厥人大营在哪里?”
粟特人战战兢兢看了半天,他一指山脉的另一边,“在这里,一座很大的山坳内,我记得大营旁边有一根笔直朝天的大石柱,足有几十丈高,很显眼。”
“那你什么时候离开的大营?”
“前天中午,说是可能会有隋军探子,所以出来巡逻。”
旁边杨思恩道:“那我们要立刻上山,突厥人在一个地方最多呆两三天。”
杨元庆点点头,他一指尉迟惇,“我、大熊、老刘还有尉迟,我们四个人去,其他人都在山洞内等候,明天天黑前我们若不回来,你们就自己回大营。”
他又指了指粟特人康巴斯,对赵明胜道:“暂时不要伤害他,给他吃饱肚子,但要小心他逃去报信。”
康巴斯连忙道:“我逃离突厥人欢喜都来不及,怎么会去报信?”
杨元庆却没理他,他一挥手,“我们走!”
四人简单收拾一下,只带上刀和弓箭,便离开了山洞,尉迟惇打个唿哨,猎鹰飞下,落在他肩头,他们顺着山麓奋力向山顶攀去。
他们所处的这座山,只是于都斤山的支脉,并不很高,却十分陡峭,山脚是森林,而山上却没有一棵树,都是荆棘灌木覆盖,杨思恩攀在最前面,刘简紧随其后,杨元庆在第三,尉迟惇却落在最后,他是鹰奴,虽然武艺不高,但必须要跟去。
夜幕中,他们默默地攀登山脉,谁也没有说话,刘简经历了白天的突厥女人事件后,显然格外沉默,但偶然看杨元庆时,眼中却会不自觉地流露出一丝感激。
他第一次克制住了自己,这对他来说,就仿佛一次重生。
他们用一个多时辰翻过了山顶,向西面下山,西面的山势比东面更陡峭,杨元庆纵身跳下一块陡峭的大石,这里是绝壁尽头,下面已经无路,是一段长达数里的绝壁山崖,脚下非常狭窄,稍微过一点点,就会坠入深不见底的石缝隙中,非常危险,杨元庆把手伸给尉迟,“拉住了!”
尉迟惇迟疑一下,握住他的手,跳了下来,险些没有站稳,吓得他一把抓住杨元庆的胳膊,惊呼一声,“好险!”
杨元庆却感觉他的手很细腻,指节圆润、光滑似水,完全不像一个士兵的手,他心中微微愣了一下,就在这时,右前方传来杨思恩的低低呼喊声,“火长,看到了!”
杨元庆心中大喜,他已经顾不上尉迟惇的异常,几步便窜了上去,伏在杨思恩身旁的大石上,探头向下望去,只见下面是一个巨大的山坳,山坳内星星点点,俨如天上星辰,无边无际,旁边一根黑黝黝的山体石柱,俨如宝剑,直刺天穹,康巴斯没有骗他们,下面果然是突厥主力大军的营地。
作为隋军斥候,他们的任务并不仅仅是要找到突厥主力在哪里,他们还要侦查敌军人数、装备、士气状况,以及突厥主帅情况,在黑夜中是无法探查这一切,他们只有等待天亮。
一夜无话,天渐渐亮了,杨元庆第一个醒来,发现尉迟惇依偎在他身旁,头歪枕在他肩上,睡得很香甜,杨元庆忽然想起昨晚握他手时的细腻感觉,他心中一动,低头细看他,尉迟惇本来长得就像女人,身材、皮肤都很女性化,这也并没有什么问题,很多男人就有点娘娘腔,所以刘简才会在背后议论他是兔儿爷。
但杨元庆和他相处了近二十天,确实发现他有些异常的地方,比如他睡觉总在营帐最里面,从未见他上过厕所,大家在草原上大大咧咧撒尿时,他总是有别的事情,晚上睡觉时,他会借口照顾猎鹰而离去,还有昨天突厥女人之事,刘简骑女人身上撕扯衣服时,尉迟惇明显有些失态了,那种只有同类才会有的愤怒,难道他真的是……
都说睡觉中会暴露出平时隐藏的秘密,杨元庆仔细观察他,越看他越像女人,杨元庆慢慢伸出手,拨开他总覆盖在耳朵上的一络头发,竟然是青丝,不是男人的粗发。
果然,他发现了尉迟惇的秘密,他的左耳垂上有一个小眼,杨元庆的心怦怦跳了起来,她怎么如此大胆,混迹在男人军队中,难道她就是传说中的花木兰?替父从军,家有长姊幼弟,可是她姓尉迟,并不姓花。
杨元庆忽然感觉自己多了一个负担,他不由苦笑一声,他干嘛要发现尉迟的秘密,如果什么都不知道,那就和他无关了。
虽然这样说,但尉迟很信任他,他其实也是替父从军不久,天天和一群粗鲁男子睡在一顶帐篷内,他的压力可想而知,估计他也是疲惫之极,居然靠在自己身上睡着了,这也说明他内心还是比较信任自己,这种信任使杨元庆觉得负担又变成了责任,使他一阵头痛,唉!以后再说吧!
‘嗯!’一声,尉迟惇醒来了,他发现自己竟靠在杨元庆的肩头,吓得他连忙坐起身,理了理头发,掩饰自己的失态,“火长,现在什么时候了?”
“五更左右,下面被雾气笼罩,什么都看不见,得等太阳出来才行,你再睡会儿吧!”
“不睡了,都快冻死了。”
尉迟惇见杨元庆将一颗朱红色的丹丸用酒服下,不由有些好奇地问:“那是什么丹丸?”
“这是我练功的丹丸,每天都要服用,一早一晚,可惜这里没有河,否则我还得去水底练刀,尉迟,你怎么不学武?”
“谁说我不学武,只不过没有名师罢了,我和哥哥一起跟村子里的一个退伍军士学了几年,只会一点简单拳脚,不像你,还要服用丹丸,火长,什么样的丹丸,给我瞧瞧?”尉迟惇很好奇。
杨元庆取出一粒丹丸送给他,“服用这丹丸后就不怕冷,你冷的时候掰一小块嚼碎,可千万别全服下,你会热得穿不了衣服。”
尉迟惇脸一红,他掰下一小块放进嘴里,咀嚼后咽下,片刻,他点点头笑了起来:“身体内果然热了,火长,这可是冬天的行军宝贝啊!”
杨元庆心中一动,他确实从来没有往这方面想过,倒有点道理。
“火长,雾气好像开始散了!”悬崖另一边,杨思恩也醒来了。
第十二章 血战突围
“呜~”低沉的号角声在山坳中回荡,一声接着一声,山脚下开始喧闹起来,雾气变得稀薄,已经渐渐消散,勉强可以看见山脚下突厥大营内的情形,但对于目力敏锐的杨元庆和杨思恩来说,则没有任何障碍,他们位于七八丈高的悬崖之上,敌营内的一举一动都可以看得很清楚。
一顶一顶的突厥穹帐密密麻麻排列,延绵十几里,至少有三四千顶,突厥士兵们纷纷出帐,一个个盔甲整齐,每人都拎着睡觉用的羊皮卷,马匹就拴在大帐边,他们直接将羊皮卷和其他物资搭在马背上,看他们的样子,是准备迁营了。
而这个时候,正好是观察敌军的良机,“五十人!”尉迟惇低声道,他已经观察五六顶营帐,基本上都是五十人,杨元庆点点头,他也数对了,一队百人住两顶穹帐,那就是说,下面的突厥军队有十五万人左右。
其次是察看敌军装备,这也是斥候最重要的一项任务,当然,这一点他们已经知道,现在只是要确认。
前晚袭击突厥巡哨时,从巡哨身上就可以看出突厥军的装备,作为突厥军的精锐,巡哨必然是最好的装备。
巡哨穿的都是皮甲,这可以理解,毕竟突厥没有那么强的国力,人人都披铁铠,但穿熟牛皮做成的皮甲却是可以轻易办到,连隋军都不是人人明光铠,起码一半士兵都是用南北朝留下的筒袖铠和两裆铠。
现在杨元庆看到的,基本上都是皮甲,有的粗糙和有细腻,不过也有铁铠,那就是突厥可汗的亲兵,在一顶竖有金色狼头大旗的巨大穹帐四周,分布有数以千计的铁铠士兵,都是清一色的两裆铠。
此时杨元庆的注意力集中到了那顶巨大穹帐之上,那应该就是达头可汗的大帐,和他相距是如此之近,不足三百步,杨元庆扭头看了一眼杨思恩,恰好杨思恩也在看他,两人目光相触,流露出的,都是一种决然的勇气,干掉达头可汗。
但是他们没有机会了,一名身穿金甲的突厥首领从大帐内走出,四周爆发出山呼海啸般的喊声,他翻身上马,一挥手,数千铁铠骑士护卫着他向大帐深处走去,一路上都是无数士兵的跪拜呼喊,渐渐远去。
杨元庆又看了一眼杨思恩,这时他俩流露出了都是一种苦笑和遗憾,刘简猫腰奔了过来,“火长,可以整理情报了。”
杨元庆点点头,取出一张薄薄的绢纸,用一种特制的芦管细笔,蘸上淡墨,在薄薄的白绢纸写情报,人数、装备、士气、主帅,现在的驻扎地,粮草就不用写了,情报并不是杨元庆一个人看到,需要大家交流,达成共识,如果有分歧,还要继续探查,还好,他们的见解都一样。
杨元庆一挥而就,轻轻将墨水吹干,这火士兵中,只有杨元庆和胖鱼识字,杨思恩也勉强认识几个字。
“火长,你的字好工整!”尉迟惇在身后低声赞道。
杨元庆回头微微一笑,“尉迟,要我教你认字吗?”
尉迟惇表情有些扭捏,他不好意思地笑道:“想是想,只是怕我没有耐心,我听说要背很多书。”
“就简单教你认识几百个字,又不是选你去做县官,背什么书?”
尉迟惇听说不用背书,他立刻欢喜道:“那可以啊!有空教教我,我也可以给爹娘写一封亲笔信。”
“火长!”
刘简在一旁挠挠头咧嘴笑道:“能不能也教教我,我琢磨着将来当团主,要看军令文书之类,不识字怎么行,别被人坑了。”
杨元庆哈哈一笑,“没问题,咱们回军营后,我给大家当先生。”
这时,他的绢纸已经干,他小心地叠好卷起,塞进一个小小的细竹筒,用白蜡封口,递给尉迟惇。
尉迟惇打一个唿哨,头顶猎鹰慢慢盘旋而下,最后停在他肩头,尉迟惇将细竹筒绑在鹰腿上,这时,杨元庆有些奇怪地问:“你怎么让鹰回军营?它不是只认你吗?”
尉迟惇微微笑道:“我的鹰经过专门的训练,我会发出一种信号,它就会向南飞,去寻找鹰塔,鹰塔就在大营内,颜色非常鲜艳,那边有专门接应的人,我爹爹在军府内训练它三年,才终于成功。”
“你爹爹也是府兵吗?”旁边刘简好奇地问。
尉迟惇却没理他,绑好竹筒,他取出一支短小的白色三孔骨笛,他吹奏出三长一短的笛声,反复吹奏三遍,只见他肩头的猎鹰扑翅而起,在空中盘旋几圈,振翅向南冉冉飞去。
杨元庆忽然想起被他射死的那只鹰,心中感到了一丝后悔,射死一只雄鹰,最后只拔一根羽毛,太暴殄天物了。
……
他们四人返回山洞时已经是下午,喝几口水,吃点干粮,又休息了片刻,该出发归营了,他们的任务已经完成,不需要他们再继续跟踪,他们归心似箭,一时一刻都呆不下去。
“火长,这是张锦缎的骨灰!”
赵明胜将一只陶罐递给他,杨元庆默默点头,接过陶罐,杨素治军极严,却不乏恩情,所有阵亡将士的尸骨都要送回家乡,文职官员须撰写事迹,若有懈怠,皆斩,而且微功必录,所以将士们也愿意为他效死命。
杨元庆将陶罐放进自己马袋,又对粟特人康巴斯笑道:“你跟我一起回大营,我免除你战俘的身份。”
康巴斯大喜,成为隋军战俘,他不知会有什么结果,免除战俘,就意味着他可以回家乡了,他跪下给杨元庆磕了个头,翻身上马,杨元庆却把张锦缎的盔甲和兵器给他,“穿上吧!我正好少一个手下,就由你来补充。”
康巴斯愣住了,闹半天,他还回不了家乡。
隋军斥候一路南行,黄昏时分,他们走出了森林,前方是莽莽草原,但事情往往不会那么一番风顺,就在他们刚刚走出森林,一支鸣镝从他们头顶掠过,发出尖利的啸声,‘咻——’
“鸣镝!”
斥候们勃然变色,他们被藏在树上的突厥暗哨发现了,他们调转马头便向森林奔逃,但是已经来不及,两支各百人的突厥骑兵从南北夹击杀来,其中一支分兵五十人冲入森林,截断了他们逃回森林的后路。
达头可汗的侄子阿史那伯力迟迟没有归营,引起达头的担忧,他怀疑附近有隋军斥候,便派出二十队数千骑兵出来四下寻找,隋军斥候们便遭遇到其中两支百人队。
“大家跟我来!”
杨元庆见已经难逃,他勒住马头,对手下喝道:“向南面突围!”
现在他们唯一的机会就是在两支队伍没有汇合之前突围过去,他一策战马,战马斜刺里猛冲,他张弓便是一箭,箭去如闪电,百步外,一名为首奔来的百夫长惨叫一声,翻身落马,随即左面又是一箭,将另一名十夫长射倒。
手下纷纷放箭,隋军的弓箭射程要超过突厥军一倍,优势明显,眨眼功夫,便射倒了十余人,但突厥人速度极快,刹那间便包围而上,一名头戴银盔的突厥军官在大声叫喊。
“那人是什么职位,在说什么?”杨元庆回头问。
“他是千夫长,他说抓活的!”
杨思恩大吼一声,舞动马槊,向银盔千夫长冲过去,“擒贼先擒王,让老子干掉他!”
杨元庆喊之不及,他们是要从最薄弱处冲出包围,那名千夫长身边人太多,他们要吃大亏,他也大喊一声,“弟兄们,跟我从这边突围!”
他挥舞大刀,向一处最薄弱处猛冲而去,战马冲进敌群,长刀劈过,将一名突厥士兵劈成两断,刀势未尽,又劈飞一颗人头,在生死关头,他也豁出去了,将他的勇猛和刀法发挥得淋漓尽致,俨如猛虎下山,霎时间砍死七八名突厥士兵,眼角余光扫过,手下们都跟着他,紧跟他身后便是尉迟惇。
就在这时,只见一声惨叫,“火长!”
杨元庆一扭头,只见赵明胜被一根长矛戳穿了肚子,将他挑翻在地,突厥士兵一拥而上,赵明胜悲喊一声,“火长,兄弟先走了!”
他反手一刀插入自己胸膛,气绝身亡。
杨元庆眼睛红了,嘴唇都咬出血来,发疯似地舞动大刀,将突厥军杀得血肉横飞,尸横累累,他已经前后砍死了二十余人,浑身浴血,此时又听见身后一声长长的惨叫,另一名武艺稍弱的斥候贺六被绳索套住脖子落马,他拼命杀死一人,突厥军大怒,将他乱刀砍死。
这时,杨思恩也杀透重围汇合上来,两人皆武艺高强,互相配合,竟然渐渐杀出一条血路。
他们的突围只是短短片刻时间,两支突厥军开始合拢,为首的银盔军官从侧面杀来,他大声叫喊,指挥军队包围隋军,他是一名千夫长,地位颇高,知道抓住隋军斥候意义重大。
就在这时,尉迟惇瞅准一个空,拉弓一箭射去,千夫长躲闪不及,竟被一箭射中面门,惨叫落马,突厥士兵见首领落马,皆一阵慌乱,纷纷上前救助,阵型中出现一个裂口。
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被杨元庆抓住了,他大吼一声,连劈死四五人,和杨思恩一冲,竟然杀开一条血路,众人冲出重围,向南方狂奔而去,这时,突厥士兵见活捉无望,一齐放箭,乱箭齐发,奔在最后的王三郎和刘简同时惨叫一声,中箭落马,王三郎被乱箭射穿脖颈,倒地而死。
刘简的战马中箭,他本人也被射中肩部和大腿,他踉跄奔跑两步,一头栽倒在地,悲声大喊:“火长,救我!”
杨元庆的白云驹飞驰而过,单手舞动大刀拨打箭矢,数十名突厥士兵追上,杨思恩大吼一声,冲上前拦住了突厥士兵。
“快带他走!”
杨元庆一探身,抓起刘简的后心便调转马头疾奔,刘简太重,战马有些负担不起,杨元庆索性扔掉大刀,跑出数十步,他将刘简扔上另一匹马,众人狂奔而去……
当夜幕降临,漫天繁星挂满天穹,在一条玉带般的小河边,逃脱大难的斥候们终于筋疲力尽从马上摔下,他们挣扎着爬向小河,将头埋进河中大口喝着河水,每个人的身上都被血染成了红色。
第十三章 胜利逃亡
赵明胜阵亡、贺六阵亡、王三郎阵亡,再加上最先死的张锦缎,一共阵亡四人,刘简和马勺受伤,这就叫抽中死签,他们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有杨元庆和杨思恩两名武艺高强之人,否则他们将全军覆没,一个也活不了。
杨元庆跪在地上,向北方叩拜,为三名阵亡的兄弟送行,他无法拿回他们尸首,甚至不知道他们的遗愿。
“我杨元庆在此发誓,一定会去看望你们的父母妻儿,三位弟兄,请安息吧!”
他叩了三个头,慢慢站起身,这时他忽然感觉身后有一点火光,心中一惊,急忙回头望去,是康巴斯。
粟特人康巴斯非常幸运,他没有受伤,也突围成功,他和尉迟惇一左一右跟在杨元庆身后,虽然没有武艺,却逃脱了大难。
康巴斯点燃了一块布,他跪在地上念念有词,向火焰叩拜祈祷,他是祆教徒,信奉光明神阿胡拉马兹达,他在感谢主神保佑他逃脱了大难。
草原中不准点火,但杨元庆见火苗很小,转瞬即灭,没有管康巴斯,他走到马勺身旁,用自己的丹药给他治了伤,马勺只是皮肉之伤,问题不大,杨元庆安慰他几句,又向刘简走来。
刘简身着三箭,好在他筋骨强壮,没有伤到要害,也活下来了,只是流血过多,显得非常虚弱,杨思恩跪在一旁帮他包扎伤口。
“他怎么样?”杨元庆低声问。
刘简慢慢睁开眼睛,虚弱地咧嘴笑道:“火长,回京后我请你去百妙楼,那个花锦玉的〖私处〗真的是粉红色。”
“看样子不错,死不了!”
杨元庆笑着取出一丸丹药,塞进他嘴里,用酒给他灌下去,又拿出一丸递给杨思恩,“这个用酒调匀了,给他敷外伤,效果很好。”
杨思恩接过丹药,低声对杨元庆道:“你去看看尉迟,他好像也受伤了。”
杨元庆一惊,他站起身向四周望去,只见二十几步外,一个黑影正蹲在河边,杨元庆便慢慢走过去。
“是谁?”黑暗中传来尉迟惇警惕的喝声,鹰已经不在他身边,他格外小心。
“是我,元庆。”
杨元庆走上前,见他已经脱下铁甲,露出一截雪白的膀子,正在给自己包扎,见杨元庆过来,他慌忙拾起铠甲遮住身体。
杨元庆在他面前蹲下,笑了笑,“我来帮你吧!你不方便。”
“不!你别碰我。”
尉迟惇向后退一步,重心不稳,坐倒在地上,他眼睛里异常惊恐。
杨元庆暗暗叹息一声,只得低声道:“尉迟,我先告诉你一个秘密,其实我还比你小五岁。”
“你才……”尉迟惇惊讶地看着他,半晌,她的脸红了,低下头,小声说:“你已经知道了?”
“我今天上午看见了你耳朵上的耳洞,放心吧!我什么都不会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不是吗?”
尉迟惇想着他还是个少年,心中的紧张也放松了,她咬了一下嘴唇,“你可千万不能说,我会被他们害死的。”
其实她不知道,在军营里,像她这种类型的士兵,有点女人女气的伪娘和女人一样危险,若不是她有鹰,她早就被粗暴的士兵们侵犯了,她从军的时日不长,已经露出很多破绽。
“放心,我不会说,我给你治伤!”
杨元庆取出一丸丹药,用酒调匀,把她身上的盔甲拿开,她中了一箭,箭头已拔掉,伤口也已经洗干净,但还没有来得及包扎,伤口在她右臂上方的后肩窝处,血肉模糊,尽管她知道杨元庆是少年,但毕竟和成年人长得一样高大,尉迟惇还是有点难为情地低下头。
“咬紧牙,有点疼!”
他将药敷在她伤口,尉迟惇疼得浑身一颤,额头冒出冷汗,牙齿咬得咯咯响,这时远处传来刘简一声杀猪般惨叫,他也在上药。
杨元庆取出细麻纱布,迅速给她包扎,很快便将她伤口紧紧包扎好,又取出一颗丹药给她,“等会儿用酒服下,你只用服一半,能给你补血。”
“谢谢火长!”
尉迟惇谢了一声,迅速将衣服穿好,又披上明光铠,她有点后怕地叹了口气,“我以为今天死定了,没想到居然活下来,真是很庆幸。”
“不光如此,你还立了一功,那名千夫长是你射死的,我会给你报功。”
尉迟惇摇摇头,“我不要功劳,功劳给胖鱼,我还是要当鹰奴。”
“这个我心里有数,不会让你为难。”
杨元庆笑了笑,转身便走,尉迟惇咬一下嘴唇,低声喊住他,“火长!”
“还有什么事吗?”
尉迟惇走到他身旁,和他并肩而行,悄声道:“尉迟惇是我爹爹的名字,我叫尉迟绾,就你一个人知道。”
“哦!我明白了,放心,我会给你保密。”
两人一起走回来,杨思恩一直在注视他们,其实杨思恩也猜到尉迟惇是女儿之身,只不过杨思恩以为杨元庆看中了她,才保持沉默,他不是好色之人,更重要是他看中了杨元庆的身份。
他也有难言之隐,他原名叫杨恩,早已是军官,去年担任两百人长,随大军进攻高句丽,但因为军中疫病流行,他的手下病死大半,害怕之下他便当了逃兵。
回到家乡,他发现自己被官府通缉,无路可逃,只得和刘简改名,通过他从前的关系混进军中,企图立功赎罪,解除罪名,杨元庆是主帅杨素的孙子,对他来说万分重要,说不定还能博个前途,正因为这样,他才格外揣摩杨元庆的心思,杨元庆对尉迟惇另眼相看,他当然也要装糊涂,不仅如此,他还要约束住刘简,不准他坏自己的大事。
杨元庆走过来,见战马已经渐渐恢复,便对众人道:“咱们尚未脱离危险,大家上马,尽快离开这里。”
众人上了马,趟水过了小河,继续向南奔逃,很快便消失在茫茫的草原夜幕之中。
四天后,当隋军大营出现在草原尽头时,他们激动万分,一起欢呼起来,放开缰绳向军营奔去。
……
半个时辰后,杨元庆出现在中军大帐,大帐内有两人,一个是他祖父杨素,而另一人他没有见过,大约五十岁左右,长得身材魁伟,双臂极长,皮肤黝黑,眼睛里总有一种狡黠的笑意,若只看背影,很像鱼俱罗。
孙子平安归来,杨素绷紧几天的心松开了,眼睛里毫不吝啬地向元庆投去赞许的目光,他对自己孙子的表现非常满意,他已从鹰信中知道了达头可汗的情报,这对他战胜西突厥极为重要。
杨元庆上前一步单膝跪下,“末将杨元庆参见大帅!”
“起来!”
杨素按住他结实的肩膀,凝视着他道:“你能活着回来,我非常高兴。”
他又对旁边中年男子道:“长孙将军,这就是我孙子元庆,任第一军的斥候火长,这次就是他率领手下找到了达头主力。”
中年男子叫长孙晟,先祖是北魏皇族,他是大隋王朝对付突厥第一人,正是他实施的反间计导致突厥分裂为东西突厥,可谓居功至伟,他极善奇谋,颇得杨坚器重,他后来生了一个女儿,便是历史上的长孙皇后。
长孙晟见杨元庆虽是主帅之孙,却毫无浮华之风,举止稳重,顿时大有好感,又听说他抽中死签,亲赴草原腹地寻找突厥主力,更是欣赏他的勇气,他捋须赞道:“少将军以身为表,不愧是越国公之孙,我大隋又多一名少年英雄!”
杨素见元庆盔甲缝隙中血痕犹在,便猜到他曾遭遇突厥军,不由眉头一皱道:“你们遇到了突厥游哨?”
“是!我们遇到了一支两百人的突厥游哨,发生一场恶战。”
杨元庆便从发现山洞讲起,将发生事情都详细述说了一遍,最后道:“我手下十人,阵亡四人,伤三人,最后突围而出,请大帅记我手下之功,善加抚恤。”
第十四章 新的兵器
杨素默默点了点头,这是很正常,突厥人号称草原之狼,在草原上他们更有优势,这次派出了两百名斥候,迄今为止,只有不到五十人活着回来,杨元庆他们只阵亡四人,已是万幸。
“我会善加抚恤,你们的功绩也会一一记下,战争结束后一并封赏,我不会因为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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