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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朝纪事-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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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我听说,”嘉语慢慢地说,“听说世宗前,对殿下十分宠爱。”
    对于一个皇后,用“宠爱”这个词,原本是不合适,有不敬之嫌,但是嘉语实在也找不到第二个词,能够形容世宗与周皇后的感情。周皇后并非世宗发妻,在她之前,还有于皇后。于皇后曾为世宗生下了嫡子。
    那时候周皇后才刚刚进宫,封的贵人,据说光艳非常——虽然时隔多年,今非昔比,嘉语也可以想象她当时的盛容。她进宫不久,于皇后就失了势,再之后,皇子染疫身亡,于皇后郁郁而终。
    于皇后过世,周皇后即时上位。
    ——所以嘉语完全能够理解为什么世宗驾崩、新旧交替的关键时候,于家会毫不犹豫地支持姚太后,而不是位份更高、更名正言顺的周皇后。
    那之后,世宗并非没有过别的儿子,只是都养不大,听说与周皇后有关。一直拖到世宗年过而立。燕朝之前的数代天子,都没有活到四十——世宗也没有——世宗着急起来,才有姚太后上位。
    世宗对这个唯一的儿子,疼得如珠如宝。
    这些旧事,周皇后平时很少想起,她平日里想得最多的都是恨,恨姚氏那个狐媚子,不对,就她那惨淡的容色,骂她狐媚子都是抬举。恨那个小崽子,先帝看得那么重,都不许她亲近,若非如此……
    “你是在责怪我,就算看在先帝份上,也不该怨恨陛下吗?”她问。
    “不敢。”嘉语嘴上说不敢,表情却不是那么回事。
    “你是觉得,先帝对我,已经足够好吗?”周皇后笑了起来。
    她长年累月被囚禁于此,最初的时候,她和自己说话,狭小的地方,一天一天都回荡着她的自言自语,你知道时间有多长吗?长到她开始厌倦自己的声音,厌憎自己的声音,恐惧自己的声音。
    她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之后的许多年里,她都习惯了小声说,小声笑,避免被自己的声音惊吓到。但是这一次,她竟是忍不住大笑出声,笑出眼泪来:“小娘子,你到底知不知道,怎样才算对一个人好?”
    。。。。。。。。。。。。。。。。。。。。。。。。。。
    嘉语从百鸟园出来,天色已经全黑。
    回到屋子里,茯苓过来禀报,说嘉言和姚佳怡还在捡瓷片。嘉语说:“到了点,就叫她们去歇着,和她们说,东西几时拼完都可以,要是不听话去歇着,就是拼完了,我也不会把海上方交给她。”
    茯苓应了一声,苦着脸,欲言又止。
    “还有什么事?”嘉语问。
    “姑娘,”茯苓支支吾吾地道,“那个……那个,要是万一,六姑娘和表姑娘真把那东西拼成了,姑娘可从哪里弄张海上方给她们?”
    瞧茯苓这为难的样子,这个问题怕是在心里反复琢磨过许久了。嘉语笑了起来,这个傻丫头:“怕什么,到时候,阿言自有办法。”——事情是嘉言编出来的,不要告诉她嘉言没想过怎么圆谎。
    半夏备好纸笔,和茯苓一起退了出去。
    嘉语就和往常一样,把周皇后说过的名字,一一都写在纸上,反复默诵,直到能够背下来。之后丢进火盆里,一瞬不瞬地盯着,直到最小的纸片都在火光中化为灰烬,火光照亮她的眼睛,熠熠生辉。
    “姜娘回来了吗?”嘉语略略提高声音问。
    “婢子回来了。”姜娘的声音。她回来有一会儿了,只是嘉语没有发话,不敢叩门。
    “进来。”嘉语说。
    姜娘进了屋。嘉语盯着她脚下,小块的阴影,半晌,方才问道:“……去看过了?”
    “看过了。”姜娘说。
    “还有十天,就是陛下的成亲大典。”嘉语说。
    。。。。。。。。。。。。。。。。。。。。。。。
    “还有十天,就是陛下的成亲大典。”宋王府里,大大咧咧闯进来的少年,萧阮头也不抬,“你倒是清闲。”
    “连宋王殿下也都闲着呢,我怎么能不闲。”十六郎笑嘻嘻地说,浑不在意的样子,“在看什么,咦,又是三娘子!你的那位三娘子,可真会多管闲事啊。随遇安——随遇安是谁?”
    “从前是崔九郎养的门客,据说很擅长下棋。”萧阮静静地说,“但是眼下已经不是了。”这个消息,贺兰氏并不曾告诉他,大概是她也不知道。
    萧阮并不是个缺乏警惕心的人,他这样的身份,处在这样的境地,如果警觉性不够,早死过两百回了。所以前日收到桃花笺之后的第一个念头,是有人找死。第二个念头却是:这字迹恁地眼熟。
    到多看几眼,悚然而惊:这字,分明与他一模一样!
    那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只要他稍有大意,只要上头对他起了杀心,只要适逢其会,这人就能轻而易举,置他于死地。
    不,对方要置他于死地,根本不必来这封信提醒,出其不意,效果更佳。
    这个念头让他收起了轻视,慎重对待信笺里的内容:通天塔顶,阿难尊者。三娘子是不必这样藏头露尾的,何况他见过她的字。
    也就是说,除了他、郑忱和三娘子主婢之外,这世上有了第五个人,洞悉永宁寺通天塔顶的秘密,而且,已经怀疑到了他身上。
    萧阮深吸了口气,他就是带着这样的心情去会的贺兰——当然那时候他还不知道是她。
    会面在雾月馆。雾月馆比邻金陵馆。前些年南北交战,失手被俘而不肯投诚燕朝的南人,多半被安置在此。为了避嫌,萧阮并没有进去过。最多也就打马从门外经过,隔墙能看到石榴累累的枝。
    能离它这么近,说起来还多拜匿名信所赐——这是个非常了解他的人。
    萧阮疑惑之余,也很有些啼笑皆非。他走进雾月馆的时候,夜色已经很深了,初夏的月挂在梢头,葳蕤的草木,树影婆娑,花的香气,也许是茉莉。映在水里的清光,桥影,湖心有亭,亭中有人,娉婷。
    白绫细褶裙,裙面上单绣一支腊梅,除此之外,别无纹饰。
    莹白小巧的耳垂,垂一对莲心珊瑚坠,红得像滴血。素色帷帽,轻纱从头一直垂到脚,只露出软底芙蓉鞋尖尖。
    一盏琉璃莲花灯,灯光里水汽与雾气氤氲地,从足底升起,晕绕她周身,飘飘然恍若藐姑射仙子。
    简素到了极致,也艳丽到了极致。
    萧阮瞬间想起永宁寺里嘉语,发髻上的珊瑚簪。莫非他想错了,来的就是她?萧阮心口百味杂陈:她是几时临摹了他的字迹?他这片刻恍神,亭中女子也没有开口,只翦水双瞳盈盈地看住他。
    不是她……萧阮也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察觉,少女并没有掀开帷帽,也没有说话,只是站在那里,他忽然就从她营造的氛围中挣脱出来——以三娘子的性情,不会营造这样、这样暧昧的气氛。
    她……她从来都是横冲直撞的多。萧阮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意识到的,那就像是写在掌纹里一样,明明白白。
    那会是谁?萧阮脑子里迅速浮起一些京城名媛的姓氏。要仔细看,才能看出这名少女比嘉语身量略高,腰身袅娜,微微向上斜掠的丹凤眼。萧阮沉吟片刻,说道:“贺兰娘子约小王到此,可是有话要说?”
    他果然能够认出她!贺兰袖心里涨满了欢喜:他果然是记得她的!
    这时候的萧阮,还远没有后来的积威。后来……后来他就不再涉足她的寝宫,她几乎没有机会再见到他。她想不明白,她是什么时候失去他的,那种挫败感——让她觉得,她又输给嘉语了。
    明明她死在燕朝,死在了距离他的国度一江之隔的地方,是他的情人亲手杀死了她,他与她再没有见过面——但凡他对她还有一丝怜惜,当初就不会丢下她,只带了她和苏卿染南渡。
    但是这一世,一切都重新来过了,他为什么会向嘉语提亲呢?那就像是一根针扎在她的心上,明明知道没有他向嘉语提亲,她就不可能得到他的婚约,但是那根针,那样尖那样利那样……疼。
    她必须拔掉它!
    她必须从他心里拔掉它!
    贺兰袖定定神,说道:“冒昧约见陛……殿下,是有事相询。”
    “哦?”
    “通天塔顶的阿难尊者,殿下怎么看?”
    如果不是十六郎碰巧留意到两个举止失常的羽林郎,他又循着这条线索逮住了半夏,萧阮想,他这时候该在千方百计接近郑忱,贺兰袖抛出这个诱饵,就算他明知道有蹊跷,怕也会先吞下去再说。
    这个贺兰氏!她不但能够临摹他的笔迹,还非常了解他,非同寻常地了解他——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留意他的?什么时候临摹了他的笔迹?她小小年纪,又怎么会有这样可怕的洞察力?
    难道真如三娘子所说,她心仪于他,只是他没有察觉?
    萧阮心里惊涛骇浪,表面上却还能够维持微笑:“天色已晚,贺兰娘子是单身一人出来吗?”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世宗在的时候,周皇后说得上三千宠爱在一身……
    据说她长得非常美。
    当时迁都嘛(高祖从平城迁到洛阳),到世宗,洛阳的宫殿还在装修,所以比较早的时候,皇帝一家子住在金镛城,后来宫殿修好了,世宗就很欢乐地带着皇后搬家了。
    其他妃嫔被丢在金镛城……很多一直到死都没有进洛阳。其中不乏高门贵女。
    但是皇后就是没有生儿子(命吧)
    原型其实是晋升了太后的,同年十月,星象有异,就被拖出去祭天了。那之前她也确实住尼寺里。
    PS:后面两章之前发过公众章节,看过的就不要再点啦,特别134,就是千余字的小散文,是我存稿时候手抖,不得不放出来凑数的。倒是135是个甜番外,没看过的不要错过了。
    小周:就是作者君施恩放我出来证明一下存在感……
    表姐去见前夫君了,哎~~
    
………………………………
134。洛阳伽蓝
    写这个故事; 源起于林志炫唱的《烟花易冷》,我忘了我当时在做什么,是忽然听到的声音,“繁华声/遁入空门/折煞了世人”,惊艳如破空而来的箭; 那声音里仿佛有着金属的光泽; 是银白的颜色; 熠熠。
    习惯听一首好歌,写一个故事; 只是很久; 都没有听到好歌了。
    那歌里唱“雨纷纷,旧故里草木深,我听闻; 你仍守着孤城”,那歌里唱“那史册; 温柔不肯; 下笔都太狠”,那歌里唱“千年以后; 累世情深,还有谁在等,而青史岂能不真; 魏书洛阳城。”
    一朵牡丹; 在洛阳的朝雨里绽放。
    千年以后; 那些斑驳的沧桑; 在月影里疏疏浮起,泛着青铜的晕。
    循着时光的河流回溯,到洛阳最辉煌的时代去。持续整整四百年的乱世,有木兰当户织的叹息,也有孔雀东南飞的徘徊,鲜血,白骨,红颜,一层一层累筑,最美丽的佛寺,最慈悲的神佛,最悲悯的眼睛,漠然这个尘世的苦难。胡尘,汉月,最后孕育出隋唐繁华。
    一个花团锦簇的时代。当盛世的牡丹盛开,谁还会记得,牡丹花下的孤魂。
    其实仔细说来,南北朝并不是一个太陌生的年代,因为我们都读过《木兰诗》,读过《孔雀东南飞》,读过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那都是南北朝的作品。
    南北朝时期,南北以淮河为界对峙。占据广大中原地区的政权叫魏,因为要区别三国时候曹操建立的魏国,所以一般称之为北魏。
    北魏是一个鲜卑人的国度。
    鲜卑这个民族,千年以后已经完全融入了汉族,但是就算是不很熟悉历史的人,大约也听过这样一些姓氏,比如慕容,还记得那个绝色的慕容冲吗?比如长孙,唐太宗的长孙皇后和长孙大舅子相信大家都耳熟能详。
    ——这些都是鲜卑的姓氏。
    再比如拓跋。
    北魏皇帝复姓拓跋。在孝文帝之后,改姓元。有一句很美丽的诗,说“曾经沧海难为水”,它的作者元稹,就是拓跋后裔。
    北魏孝文帝拓跋宏是一个伟大的君主,他汉化了他的国度,改汉姓,说汉语,习汉字,他把京城从偏安的平城迁到洛阳。洛阳,是天下之中,那时候通行于我华夏大地的语言,被称之为“洛下正音”。
    后来……洛阳的美丽通常让我们想起牡丹,想起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一代女皇,但是洛阳最美丽的时候,还是在北魏。那时候的洛阳,是刚刚被建筑师们规划出来的一座新的城池,就仿佛旭日东升,其道大光。在它之后,邺城、长安,一个一个的城市仿照它的样子,被复制出来。
    在北魏的末世,洛阳被付之一炬。
    多年之后,有人路过这座被烧毁的城池,写了一本书,叫《洛阳伽蓝记》,纪念他记忆里最美丽的都城——这时候的京都,已经迁到邺城。
    那是又一场乱世的开始。
    当然整个三国两晋南北朝,在大多数人的眼里,都是乱世,但是乱世里也有偶尔的安宁,如昙花一现。因为生与死的间隔这样近,繁华与废墟,青丝与白骨,以至于佛教大行于世,仅洛阳,就有佛寺1367所,皇家和贵族舍出自己的家宅,以为佛寺,是当时的风气,这种风气,一直延续到隋唐。
    伽蓝,就是寺院的意思。
    暮鼓晨钟,奢侈无度的贵族低眉敛容地朝拜,那些虔诚与祈求,最后都零落成泥碾作尘。
    
………………………………
135。番外后来
    兴和三年七月。
    周乐从外头回来; 没看见他娘子,问左右侍婢,说在通波阁。信步走过去,远远瞧见灯火通明。侍婢要出声通报,被他摆手制止了。
    通波阁四面皆琉璃; 隐隐看得见人; 穿得极素; 挽着袖,头上也未见珠钗; 就只松松梳了个髻。周乐在门外看了片刻; 推门进去,阁中置冰,十分清凉。他脚步轻; 她也没察觉。
    一直走到跟前,方才发现铺在她面前的纸; 纸上画了一半的人儿; 周乐定睛看时,不由失笑:“娘子这画的谁?”
    嘉语受惊; 险些滴了墨,也不回头,只嗔道:“驸马如今是越来越放肆了; 进门都不通报一声……”
    周乐凑过来笑道:“原来娘子是真个会画。”
    嘉语丢下笔在他脸上抹了一把。周乐拉开她的手看; 但见手心乌黑; 便知道自个儿脸上也是一团污。也不擦; 反凑过来贴她,嘉语左躲右躲就是躲不开去,被他狠亲了几下:“……前儿问你,你还说不会。”
    嘉语闷头不作声:他前儿问她,是想在身上刺幅花绣,央她画个样子。她素日里不过自个儿画着玩玩,说不上好,怎么有脸拿出去。况他想绣个狼——要绣只猫儿狗儿她心里还有三分底。
    “……却又背着画我做什么。”
    嘉语不答,只问:“郎君不是说今儿去五叔府上赴宴,晚上不回来吗?莫非是落了东西在家里?”她想不出宵禁之后周乐绕大半个城跑回来的理由。
    周乐笑道:“不能是我想你了?”
    嘉语从青瓷碗中拣了颗葡萄塞进他嘴里。这人嘴是越来越甜了。又听他说:“我要不回来,怎么知道娘子背地里画我?”
    嘉语面上发红:“我就是拿郎君试试手罢了。”
    周乐道:“当真不是娘子舍不得我远征,画了来作念想?”
    “当然不是!”
    周乐道:“娘子是越来越不肯与我说实话了。”
    嘉语略低头不语。
    和大多数夫妻相比,他们实在说得上聚少离多。特别上次……差点没把她吓死。她如今是很怕见不到他。他也是知道这个,才鲜少在外头过夜。如今又要走。她心里头未免有些闷闷的。其实他从前也出征,近是一月两月,远则一年半载。她父亲、兄长当初也是这样。
    她原道自己并不像一般女子那样惧怕离别。却原来也是怕的。
    周乐道:“娘子索性也给自个儿画一幅,让我带着。”
    嘉语摇头:“我画得不好。”
    周乐看了看案上,画中人骑在马上,阳光照着他的铠甲,恍然若金。他于书画上无甚鉴赏力,看不出什么技巧,只觉得画中人眉目里神.韵流动,生机勃勃。因笑道:“娘子总不至于除了画我,别的都不会了吧?”
    嘉语道:“还会画个猫儿狗儿什么的。”
    周乐:……
    周乐很坚决地道:“我要绣个狼!”
    嘉语:……
    “洛阳又不缺画师,却赖我做什么!”
    周乐瞟她胸口,低头咬住她衣襟,就要往边上扯。嘉语打了他一下,那人亦不松口,只歪头冲她笑。
    嘉语下手抓住衣襟,哄他道:“大将军天生丽质,原不需这些。”
    大将军“嗷”了一声。
    嘉语道:“要画出来像狗——”
    大将军又“嗷”了一声。
    嘉语哭笑不得:“……就不怕人笑话?”
    周乐哼哼道:“长公主大作,谁敢说不好,先拖出去赏三十大板再说!”
    总算不学狼嚎了,却还是不肯松口,嘉语无可奈何道:“出去不许说是我画的!”
    周乐笑而不语。他这位娘子也是傻,他身上多了纹身,不教人看见也就罢了,教人看了去,却不是顶尖的画师手笔,谁猜不到其中缘故?却扯开衣襟,在胸口比划问:“娘子觉得绣在哪里为好?”
    嘉语转身去提笔蘸墨,然后左手扶住他的肩,右手持笔,在他胸口点了点。
    周乐登时叫道:“好痒!”
    嘉语一脸无辜:“是郎君自个儿讨的——别动,动就乱了!”
    “这哪里能忍得住不动!”
    嘉语冷笑道:“我这会儿不过用笔,到时候有人用针,郎君要忍不住,保不定给人扎个大王八出来!”
    周乐满不在乎地道:“扎针不痒。”
    “但是痛啊。”
    “你郎君我又不怕痛。”
    嘉语:……
    笔下却是一滑——这人肌肤原是滑的,也不吃墨,全浮在上头,嘉语不由又叫了一声:“别动!”
    周乐止不住躲道:“实在忍不得——娘子还是在纸上画了吧。”
    嘉语眼珠子一转:“有办法了!”
    却不叫人,搁下笔,走到门口,低声交代了婢子几句。一面说一面往里看,那婢子面上表情便有些微妙。周乐心里觉得有点不妙,待嘉语走回来,勉强笑道:“娘子又要做什么?”
    嘉语环抱住他的腰,下巴抵在他胸口,笑吟吟道:“郎君不是要狼吗?我今儿就给你画一个。”
    周乐舍不得推开她,转了几个念头,试探着问:“三娘是叫连环去取东西了?”
    嘉语点头。
    “取……针?”
    嘉语便摇头。
    “取……刀?”
    嘉语“噗嗤”一下笑了,斜着眼看他道:“我看出来了,郎君是真不怕痛。”
    周乐还待再问,外头传来婢子的声音:“公主——”
    嘉语欢快地奔了过去,又小心阖上门,转身来,周乐看得清楚,她挽在手里的,是老长一截子白绫——也不知道连环从哪里寻来。
    “娘子这是要……绑我?”周乐有点不敢置信。嘉语眼睛亮闪闪地点头。周乐但觉得好笑,果然伸手来让她绑,她却又摇头,拉了他到梁柱边上,一圈一圈绕紧,竟是将他五花大绑了个结实。
    周乐:……
    周乐眼睁睁看着他娘子恶意满满,在他胸口敏感处刷刷就是几笔。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三娘——”
    “嗯?”
    “轻点?”嘉语难得占次上风,甚为得意,果然下手轻了,却是用笔尖毫毛略略扫过去。
    周乐龇牙,觉得自个儿浑身上下寒毛都竖了起来——难不成他岳家不是将门,是刑狱出身?不然怎么他娘子会精通这个?偏嘉语还笑吟吟执了笔在他面前乱点:“郎君这回自个儿说,是轻点还是重点?”
    周乐苦着脸道:“轻也行,重也行,娘子自个儿拿捏——快点最好。”三娘说得对,谁叫是他自个儿求的呢。嘉语见他苦得脸都皱了,不由大乐,凑上去亲了亲他——他这会儿动弹不得,全由她调戏了。
    调戏得够了,才下笔作画。其实自他提起之后她也想过几个构思,只是想不出哪个能配得上他。这会儿他一副任君宰割的模样,倒是给了她灵感,刷刷刷地往下画去,耳朵,眼睛——
    忽地那人动了动。
    “别动!”嘉语画得顺手,头也不抬,呵斥道。
    就听得那人干咳了一声:“娘子差不多了吧。”
    嘉语擦了一把额上的汗:“哪里有这么快。”
    “那娘子不妨歇会儿,明儿再画。”
    嘉语听他这口气不对,抬头一看,不由呆住:分明她方才是把他五花大绑,确定了动弹不得,这里不过半个时辰,如今这白绫却收到了他手里,正在她眼前晃荡——他怎么给自己松的绑?
    她还在发呆,周乐已经从她手里抽出笔来:“……今儿该轮到我了。”
    嘉语“啊”了一声:“你要做什么?”
    周乐眼疾手快,一把拽住她的手腕,就往回拉,嘉语整个人都摔进他怀里,就听得他附耳低声道:“为夫画工不好,娘子多包涵。”
    嘉语不由呜咽一声:“不要!”
    周乐倒转笔尖,挑开她的衣襟:“我不绑你……”
    “……你不动,我就不绑你……”
    “……你要是动,就不要怪我……”
    他声音一次比一次哑,周围的空气热度也在上升,他推开宣纸,将她放平在案上。她原本就生得欺霜赛雪,肌肤柔嫩,肌理细腻,比缎子也不差什么。周乐喉头略动,咽了一口唾沫,提笔道:“我……给娘子画朵牡丹。”
    这回换了嘉语束手无策,眼睁睁看着他蘸饱了墨,落在她胸口,却听那人问:“……娘子是要轻点,还是重点?”
    嘉语额上刷地流下汗来,什么叫自作孽不可活,她得承认方才是她玩过火了,不由求饶道:“郎君——”
    “嗯?”
    那人口里应着,耳中已经全听不进去,手底下却十分用心,笔尖轻一点重一点地拨弄她。
    其实周乐又不是那等风流才子,哪里会画什么,只贪看她动情光景,硬着头皮一笔一笔画下去。他原不如嘉语能控制笔尖轻重,嘉语受不住,他画一笔,她求饶一声,到后来,已经全然哑了。
    周乐这才撂了笔凑过来亲她,但笑:“娘子这会儿知道轻重了?”
    
………………………………
136。雾月相约
    萧阮会岔开话题; 在贺兰袖意料之中,既然他这么问,她也就配合回答:“……是。”
    “出来这么久,怕是府上该担心了。”萧阮说。从始平王府到城郊的雾月馆,距离并不太近。
    “殿下真不想知道?”
    隔着面纱; 萧阮也能感觉到; 这时候贺兰袖脸上; 该是笑非笑的表情。她不信他的话,她笃定他是想知道的。
    “知道什么?”萧阮一脸无辜。
    “知道……”贺兰袖怔了怔; 改口道; “殿下是担心我别有所图吗?”
    “贺兰娘子多心了。”萧阮道,“小王只是觉得,无论是出家人的事; 还是皇家的事,都轮不到小王来操心。”
    这种话; 她信了才见鬼; 贺兰袖想。明明心里想知道得要命,偏推三阻四; 无非就是不信她。当时冷笑一声:“怎么,殿下怕了?”
    “怕?”萧阮笑了,华丽如月光的颜色; “贺兰娘子; 这不是你该说的话; 你快回去吧。”
    “如果我不呢?”贺兰袖扬起面孔; 眉目浸在灯光里,在月光里,在水光里,如描如画。有魅惑的气息,魅惑中又别样倔强。贺兰袖知道自己的这个姿态很美——从前他就这么夸过她。
    “那么,小王该回去了——告辞!”萧阮也不多看她一眼,拱手为礼,就转了身,施施然竟走得远了。
    他竟然、竟然真就这么走了!
    贺兰袖目瞪口呆,看着萧阮的背影越来越远,渐渐就要看不到了,她意识到他不是在欲擒故纵,他是真的对她的话没有兴趣。一时竟急了起来,提着裙子紧走几步,叫道:“殿下留步!”
    声音在空旷的园子里,穿过夜幕与月色,穿过重重树的影子,尖得有些走音,不如平日清润甜美。
    从容,从来都是有条件的。
    她是不够从容、她也从容不起来——她不能让他走!
    上次永宁寺讲经坛遇挫就已经让她认识到身份的重要。从前萧阮能够凭借佛前十问震惊朝野,名声鹊起,她同样的举动,被谢云然一巴掌打翻在地,没有人为她出头,无他,地位使然。
    萧阮的身份,足以让太后在开口叫好之前三思。太后不开口,自然就不会有众人附和。
    然而她这晚,还是犯了同样的毛病——也许是急于求成了。她从前能够与萧阮合作无间,是她当时已经是皇后。当朝皇后,和始平王外甥女,不可同日而语。
    她如今没有什么能够拿出来与他交换,他当然可以不把她当一回事。在他看来,在大多数人看来,她不可能有比他萧阮更好的选择——因为并没有人想过,她,贺兰袖,原本是可以做皇后的!
    但是那又怎样,重蹈覆辙,做一个亡国之君的皇后吗,贺兰袖在心里苦笑,没有人知道大厦将倾时候她心里的惶恐,也没有人体谅她当时的奋力求生,他们只看到结果,只看到她再度封后的风光。
    如果不在早早让他意识到她的好处,那么成亲之后,她拿什么和苏卿染斗?那可是青梅竹马、生死与共的情分。她想得很清楚,所以才有这样不管不顾,不要颜面的恳求:“殿下留步!”
    萧阮原本是不想停,虽然他不知道贺兰袖约他来这里,到底有什么话要说。反正郑忱的把柄在他手里,郑忱受宠,他绝对有把握从中分到最大一杯羹,所以并不在意永宁寺塔顶的真相。
    只是贺兰袖喊得这样可怜,她在奔跑——这样失态,他只见过嘉语,贺兰袖的仪态远远好过她。萧阮对女人一贯的心软,就只叹了口气,背对着她问:“贺兰娘子还有话说?”
    “我……”贺兰袖呵了口气,跑得太急,要停一停方才能够流利地说话,“不管殿下信不信,这些话,我都一定要说,永宁寺通天塔顶,太后遇见阿难尊者,是有人设局,但设局的人不是郑三,郑三就是个绣花枕头,只要殿下派人到他身边去,就能够把他牢牢攥在手心里。”
    粗浅直白,连“绣花枕头”这样的俚语都用上了,萧阮怔住。
    一个没出阁的小娘子,在一个几乎完全陌生的男子面前非议另一个与她非亲非故的年轻男子——虽然已经定亲,但是没见过几面,和陌生人有什么区别——那无疑是非常不合适。
    这样做,除了让人怀疑她的品行以外,不会有别的结果。要碰上有洁癖的男子,甚至可能因此退婚。当然萧阮不是一般人,他不在意这个,他在意的是,她这是把她的软肋交到了他手上。
    原本他以为,贺兰袖不过是故作惊人之举,想要引起他的注意,博得他的好感,虽然方式有点不对头——当然他这样想也不算错。但是他也没有想到,贺兰袖的切入点,竟然这样惊世骇俗。
    选这样一个地点,说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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