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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政王2-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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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人相互拜了一礼。
“送入洞房。”
有人拉了拉她的袖子,要送她回去,朝曦走到一半,突然顿住脚步。
不行,她不在沈斐被人欺负了去怎么办?
朝曦盖头一掀,走过去将沈斐抱起来,四周哄乱了一下,都来阻止她。
刘大娘挥着手帕过来,“新娘快放开新郎,没有这个规矩。”
朝曦胳膊一举绕过她,“现在有了。”
四周人很多,七嘴八舌,手上硬拽,朝曦像过关似的,硬生生杀出一条血路,将沈斐抱进了屋,往床上一搁,连忙去将跑过来救新郎的人赶出去,门一杠,才回头瞧掀开被子坐上床的沈斐。
方才挤来挤去,这厮怕被她摔了,搂的很结实,也一声不吭没说一句话,比她还像新娘子。
朝曦理了理凤冠,发现跟耳环缠在了一起,难怪这么疼,位置太偏,她看不见,解也不好解,反倒拽疼了自己,痛的倒抽一口凉气。
沈斐无奈一笑,“过来。”
语气中带着说不出的儒雅和宠溺,“怎么这么笨,这都能缠上?”
朝曦抱住他的腰,“方才人太多了,我甩头甩的。”
沈斐身上好暖,像……娘的怀抱。
朝曦的娘早逝,她对娘一点印象也没有,只听师傅说过,据说她在乱葬岗的时候还小,饿成了皮包骨,她娘为了保护她,把她压在身下。
那时候朝曦便在描绘娘的模样,恍惚发觉跟沈斐一模一样。
“沈斐,你是不是我娘的转世?”朝曦不假思索说出来,“我没见过我娘,不过我感觉我娘就是你这样的。”
沈斐身子僵了僵,半响苦笑,“为什么不是爹?”
朝曦摇摇头,“师傅说她后来勉为其难调查了一下我的身世,我爹是个花心烂渣的男人,考取功名后抛弃了我娘,这种烂人我可不认。”
考取功名?
“他叫什么?”沈斐问。
朝曦摇头,“师傅说她忘了,我也没记住,反正是个鸟人就是了。”
提起他朝曦忍不住抱怨,“朝廷没一个好东西,专养狼心狗肺的东西。”
沈斐挑眉,“不能一棍子打死一船人吧?”
“你怎么还帮着那些鸟人说话?”朝曦坐起身,“搜刮民脂民膏,专抢民间美女,上回有个官差可威风了,不给钱还说我给他医治是我积了八辈子的福。”
“你就受了?”沈斐问。
“怎么可能。”朝曦有些得意,“我给他的药里加了生蛇胆,蛇胆不能生吃,会得病,有他受的。”
沈斐的反应跟别人不一样,别人会说她大胆,不想活了云云,沈斐只淡淡点头,支持她,“这种人活着也只是祸害别人,你当初怎么没弄死他?”
“我倒是想。”朝曦也有原则,“但是我听说他有妻儿,全靠他一日养活,若他死了,这一家几口日后怎么过?”
沈斐拨了拨她的秀发,“心存善意是好,不过有些人不值得同情,至于他的妻儿,既然享受了他用暴力得来的方便,自然也要承担后果。”
朝曦眨眨眼,“这样吗?”
“嗯。”沈斐点头。
朝曦又问,“那我可不可以杀了那个狗官?就是我那个挨千刀的爹,他抛下我娘,让我们母女俩流落街头,母亲尸□□葬岗,罪大恶极,我杀了他也是他活该吧?”
“嗯。”沈斐还是点头,“抛妻弃女,确实罪大恶极,杀了也无妨。”
“那我还要替天行道。”朝曦十分认真,“凤凰山的背面也有人住,那里闹了饥荒,朝廷派人送粮,送的都是糟糠和掺了石头的米,有一回我去行医,病人太多我就住了两天,有人帮我打了一碗粥,我喝的时候没注意,险些把我的牙崩掉。”
沈斐抬手捏她的下巴,“崩掉了吗?”
“没有。”朝曦纠正他,“是差点崩掉。”
她虽然没崩掉,但是有人崩掉了,刚长了牙的幼儿,女人,老人,崩掉了还是要喝,饿。
“等我以后有空了我就去京城,把当年赈灾的官员一个个揪出来。”
“嗯。”沈斐静静的听着。
“第一个就是摄政王。”
???
“摄政王怎么了?”沈斐好奇问,“据我所知摄政王并没有参与赈灾一事。”
“他长得太好看,把我师傅的魂都勾走了。”
沈斐:“……”
第40章 啥时候补
沈斐无奈; “这也算罪吗?”
“当然算罪了。”朝曦叉腰,“他一个摄政王,长这么好看; 影响大臣办事,手下分心; 勾的万千女子动心,这不是罪吗?”
沈斐脸上越发无奈,“那你打算怎么处置他?”
“先查查他有没有做坏事,如果有; 我绝对不会怜香惜玉; 如果没有……”
“没有怎么样?”沈斐那双眼流光溢彩。
“问问他愿不愿意跟师傅好; 不愿意的话就算了; 这种事也不能勉强。”
“然后呢?”
“哪还有然后啊,没有了。”不愿意她还能勉强不成。
“万一摄政王看中了你; 想跟你好呢?”沈斐表情微妙。
朝曦愣了一下,半响摆手; “怎么可能。”
“万一就是发生了呢?”沈斐很肯定; “你会不会像你父亲似的,抛弃我; 投入摄政王的怀抱?”
朝曦连忙摇头; “不可能; 他肯定没你长得好看。”
“那这么说他如果长得比我好看; 你就抛弃我; 投入他的怀抱?”沈斐眯起眼。
这是一道送命题; 朝曦还没有察觉,只本能道,“那我也可以作弊,说你长得最好看,反正在我心里就是你最好看。”
沈斐满意了,“外面酒席开始了,你忙了一天,早该饿了,去吃吧。”
朝曦摇头,“吃饭不急,咱们先入洞房吧?大娘说成了亲就可以入洞房了。”
沈斐失笑,“大白天就想着入洞房?怎么也要等到晚上吧。”
朝曦有些懵懂,“一定要等到晚上吗?”
“大白天所有人都在,你想让全村的人都过来听墙角?”沈斐挑眉。
朝曦有些蔫,“那晚上再洞房,现在亲一下。”
这个要求小了许多,沈斐拒绝不了,叹口气接受,被朝曦亲了又亲。
朝曦说话不算话,说好亲一下,亲了好几下,离开时沈斐嘴唇被她咬出牙印,用手擦了擦,还带着点点血丝。
他埋怨的看了朝曦一眼,朝曦将他推倒,“你先睡一会儿,我去去就来。”
吃酒席的人都是村里的,沈斐不怎么认识,出去了尴尬,不如让他留在屋里,朝曦给他带饭进来。
她没走正门,跳窗出去的,怕别人挤进新房,打扰沈斐,男的倒也罢了,若是个女子,根本抵抗不了他的美色,朝曦算是不动如山,六根清净的那种,也没能经住,更何况别人。
她出去后很快回来,手里拿了两个碗,打开窗户翻进来,本想叫沈斐吃饭,转头发现沈斐缩进被子里,睡的香甜。
他脸色还是有些苍白,隐隐透着无力,虚弱似的,瞧着无端惹人心疼。
朝曦将饭菜放在桌子上,走过去蹲在床边,盯着瞧了一会儿,觉得不对劲,她出去又回来才多大功夫?沈斐睡眠又不好,只要有人走近就醒,几乎从无例外,要说昨晚一夜没睡也不对,早上刚眯过两个时辰,不该这么困才是。
伸手一摸沈斐的额头,坏事了,他发烧了。
朝曦早该想到,咳嗽本来就是风寒发热的并行症,但沈斐是个不配合的病人,刻意掩饰,她以为不严重,还想着成了亲后再给他熬药,没成想这么急,洞房还没入他就病倒了。
这个洞房入的是一波三折,每次都出事,就跟故意与她作对似的,始终不让她如意。
朝曦没法子,将炉子搬进屋,在房间里熬药,外头都是人,吃着酒席,不好败他们的兴。
药熬好冷了一会儿,将昏睡中的沈斐弄起来,给他硬灌了下去,许是知道是她,这人全程没睁眼,只配合的启唇,将一碗满满的药尽数喝完。
朝曦粗鲁,这种灌药方式除了她不会有第二个人,所以沈斐很放心。
朝曦难得体贴了一把,想着这人是她的夫君,不能委屈了他,药喂完塞了俩蜜枣。
酒席只有一顿饭,最多两个时辰,吃完大家该走的走完,只剩下几个关系好的留下来陪她打扫院子。
桌椅,美酒,盘子全是酒楼的,被他们带走后整个院子一空,只剩下丢在地上的残羹剩饭。
朝曦尽数用油纸捡起来,喂村里的野狗野猫,实在没肉的,带刺的扫出去,又泼了几盆水刷了刷带油的地,连同被小孩子推倒的篱笆扶好,才回去看沈斐。
沈斐还在睡,睡不醒似的,朝曦怕他饿着,又把他弄醒一次,喂了些清粥,瞧他还不想醒,干脆放下让他继续睡。
睡太久了,中午一直睡到晚上,朝曦十分怀疑是不是故意的,怎么这么能睡?而且什么时候睡不好,偏偏在大喜的日子里睡成这样,洞房也没入成,好气啊!
朝曦脱了新娘装,下地摘菜,准备做晚饭,一边摘,一边抱怨。
沈斐肯定是故意的,他还是接受不了。
说起来奇怪,都说男人才是最容易冲动的,朝曦也觉得是,她可见过不少听说自己得了急症,骂她庸医的人,急得狠了还想动手打人,通常都是女子在后面拉着。
她耳朵灵,有时候半夜出门能听到不少有趣的声音,基本都是男的急得跟色狼一样,女子矜持,怎么到她这里完全相反,沈斐一点不着急不说,还有意无意故意拖着,就是不肯入洞房。
生病是一回事,故意拖着肯定也是一回事。
朝曦很无奈,这种事又不能操之过急,只能徐徐图之慢慢来。
慢慢来慢慢来,慢慢来个鸟了,现在就去把沈斐给办了。
朝曦菜一丢,撸起袖子进屋,准备对沈斐来粗的。
总觉得不早点生米煮成熟饭,沈斐还是会跑!
不能让他跑,早点攥在手里踏实。
朝曦噔噔噔几步进屋,手撑在沈斐脑袋两边,将枕头摁的陷进去,沈斐的脑袋稍稍偏了些,脖子扭着。
这个姿势似乎不舒服,他微微蹙眉,朝曦松了手,那枕头重回原样。
沈斐舒服了,紧蹙的眉头展开。
他烧的有点重,脸上发白,脖子上又有微微的红,朝曦摸了摸他的耳朵,有些烫,如果真的风雨之欢,体温上升,这人搞不好烧的更严重,算了算了,不折腾他了,让他好好睡吧。
朝曦给他换了床薄被,头上盖了块凉方巾去温,自己蹲在门口继续择菜,简单做了点饭自己吃,熬了一锅稀饭,煎了份药,先喂了沈斐稀饭再喂药,完了手伸进他后背处,发现出了许多虚汗。
本想简单擦了擦,怕发烧没好又冻着,烧了些热水倒在刚买的浴桶里,扒光了赶忙放进去,沈斐睡着,身子软软的往里头沉,朝曦想了想,不要脸的将自己也脱了,进去跟他一起洗。
还有些小羞涩,左右沈斐没醒,那一点小羞涩也消失不见,大胆的搂住沈斐,先给他擦,再给自己擦。
着实在里面泡了一会儿,玩了一会儿的水,沾了沈斐的光,在水里加了一些草药,平时她是舍不得的,但是给沈斐舍得,药材用的恰当好处,才待了一柱香时间便觉得皮肤滑滑的,沈斐更滑。
瞧了一眼沈斐,还睡着,这样折腾都不醒,明显有猫腻。
朝曦坏心眼的将手伸进他身下,摸了摸他平时不让碰的部位,这人还没醒。
不可能。
换了个地方继续洗了几把,这人还是没醒。
真的困成这样?
这是几年没睡了?
朝曦无奈将人抱出来,擦了擦搁上床,没给他穿衣裳,他出虚汗厉害,左右床单今天要换,不如物尽其用。
浴桶里的水倒进去容易,弄出来麻烦,朝曦自己简单套了件外衣,将水一桶一桶提出去,浴桶推出来洗了两边又推回去。
抽空看了一眼沈斐,还是老样子,没醒,他不醒,朝曦一个人好无聊啊。
把俩人的喜服搁在一起洗了洗,挂起来,再回去看一眼沈斐,嗯,依旧没醒。
朝曦又去将屋子打扫了一下,学沈斐看书,看不了多久搁下,趁着守沈斐的功夫去厨房剁了肉馅,准备包饺子。
这个天饺子不会坏,可以多包一些,朝曦包了两个案板,沈斐还没醒。
好无聊啊!
一直等着奇迹发生,沈斐烧退了,俩人入洞房的朝曦在打蚊子,虽然已经是冬天,不过偶尔还是有生命力那么顽强的蚊子没有死。
朝曦门一关,爬上爬下四处逮,逮了前半夜,后半夜有些困,给沈斐擦了擦身子,床单被单换掉,自己也上了床,搂着沈斐睡了一夜。
第二天一大早起来,摸了摸沈斐的额头,已经退烧,离醒来不远,知道他要醒,朝曦已经给他擦完脸和手,饭菜做好,熬煎好,刚一进屋,发现这人躺在床上,一双点漆似墨的眼睛一眨不眨看着她,“朝曦……”
“哇!”朝曦有些激动,“你终于醒了!”
她丢下药碗过去抱沈斐,“你睡了一天一夜。”
沈斐轻轻‘嗯’了一声。
“错过了入洞房。”
这个才是重点,朝曦期待了很久,本来以为上回可以,结果出了事故,这回又出。
她都洗好了澡,做好了完全准备,只差东风,东风一直不来。
“什么时候补上?”
第41章 你是谁啊
“等我的腿好……”
“嗯?”用力捏拳。
“等我的病好之后就补。”
“嗯。”朝曦终于满意。
腿好和病好可不一样; 腿成这个样子,康复期很慢,最少一两个月才能行走自如; 但是发热只是个小病,今天退烧; 过两天就好。
如此便能快点洞房花烛夜。
“沈斐,咱们今天去看看平安吧?好一阵子没看见它,不知道它怎么样了。”平安一只熊在山谷里,朝曦还真不放心; 怕它胡来是一回事; 也担心它以为他俩出事了; 下山来找。
虽然山谷底下没有出口; 但是上面有,只要翻过山就能出来; 一只熊出现在村里,不用想也知道结果; 肯定会被人类捕杀; 所以时不时还是需要上山看看它,阻止它做傻事。
原来是没有条件; 走不开; 现在她与沈斐成亲; 沈斐也与那些人断了联系; 不用担心有人将他带走; 可以好好到处逛逛。
“顺便泡泡温泉。”怕沈斐不答应; 加了一个条件,有温泉可以泡,这厮肯定答应。
果不其然,沈斐点头道,“也好。”
方才一直一声不吭,考虑的事情必然不少,比如腿脚不方便,天寒地冻,发热没好全,尽管他也挺想看看平安,毕竟他与平安关系也不错,但是架不住有这么多不能去的理由,然而只要一提到泡温泉,那些乱七八糟的事都不是事,没有泡温泉重要。
相处两个多月,朝曦已经对他非常了解,天大地大,不如他泡澡最大。
“我去准备准备。”准备的东西还跟以前一样,被子必不可少,其它也要一应俱全,毕竟是去山谷,还要从山谷去泡温泉的地方,绳子也带了一条,万一平安在,让平安拉着沈斐,她可以省省劲。
俩人说去就去,吃完饭,医馆一关,朝曦推着轮椅出门,下山好下,上山不容易,费劲许多,朝曦到的时候有种整个人虚脱的感觉。
看来泡温泉和看平安这俩事要分开做,一天做不了,累。
朝曦先去了小木屋,小木屋许久没住人,有些潮湿,隐隐还有被翻过的痕迹,财物倒是没损失,朝曦知道是谁翻的,也不在意,稍稍收拾收拾,趁着天晴晒晒被子,然后推着沈斐去找平安。
到处喊了一下没熊回应,她又去了熊的窝,意外在里头瞧见提前冬眠的平安,许是没人陪它,这厮没良心的自己冬眠,不管朝曦。
朝曦担心的事也没发生,太高看这厮,其实它根本不可能翻山越岭跑下山找她。
朝曦绕着它走了一圈,很快发现不对劲,平安身上有伤,一股子浓浓的血腥味蔓延,那血早已干在毛上,说明不是近期流的,平安不是主动冬眠,是被迫才冬眠的。
谁伤害了它?
朝曦第一反应是沈斐的家属,平安很不幸跟那些人碰面,两两打了起来,可看平安的伤口也不像。
它身上的伤口是用石头砸出来的,还有些是钝器砍出来的,更像农具,沈斐的家属个个带着剑,是练武的一把好手,剑不离手,他们如果伤了平安,伤口一定是细小的剑伤,不该是这样的。
难道平安出山找过他们?受了伤才回来?
还是说这里被旁人发现,有人进来伤了它,如果是第二种,它不可能还留在这里冬眠,除非它已经将外来的人弄死。
平安性温,不发生冲突,别人不主动攻击它,它是不会主动攻击别人的,既然敢主动攻击它,说明不是一两个人,一两个人第一反应是跑,绝对不会跟熊正面冲突,人多死的就是平安,它还活着,而且在这里冬眠,说明这里是安全的,所以朝曦怀疑是第一种。
平安真的跑了出去,找他们两个,受了挫才回来。
朝曦登时有些心疼,还好平安还活着,它要是死了,朝曦会内疚一辈子。
说起来这只熊跟她待在一起久了,居然会自己用药,那伤口处抹了青汁,是平安用牙齿嚼碎后敷上去的。
仔细一看,药居然没有用错,就是止血消肿的药,平安还有这种能力,朝曦没有想到。
平安的自愈力很强,再加上处理及时,用了药,那伤口已经好得差不多,只是身上比较狼狈罢了。
朝曦用温水给它洗了洗,动作很轻,加上马上将毛擦干,这厮没醒,让它继续睡吧,吵醒了它这个冬天都别想安宁。
至于食物问题,大不了来的勤快些,一周来两回,给它运鱼过来,免得它因为食物短缺被迫结束冬眠,出来捕猎。
冬天抓不到猎物,又天寒地冻,很容易饿死。
这一个两个都是病人,朝曦要来回跑,给沈斐熬了药后过去看平安,平安闻到熟悉的草药味,睡的更香。
朝曦是大夫,身上长期一股子药香味,微微的苦,又淡淡的香,她闻了十几年非但没有腻,反而越发喜欢。
想了想去取了些类似的草药,搁在平安身边,让它睡深。
许是对她放心,朝曦伸手摸了摸它的肚子,鼓鼓的,看来这段时间过得滋润,用不着太担心它,就这个肚子可以撑小两个月,难怪它会提前冬眠,原来也是觉得自己可以了,能熬过冬天。
既然能熬,就先让它熬着吧,熬不住了再帮它,每次都替它把事做完,平安会有依赖,变成家养的熊,不适应大自然。
朝曦瞧了瞧洞口,用东西堵住,让它在里头不必受寒风摧残,怎么说都身上有伤,须得注意一下。
弄好平安,已经是下午,来不及去泡澡,俩人暂时在小木屋住下。
沈斐病还没好全,一摸他这人就低声咳嗽,提醒她注意一点。
朝曦无奈老老实实抱着他待了一夜,第二天吃过饭后去温泉泡澡,能明显感觉沈斐兴致很高,一路问了她好几次是不是快到了?
他不认识路,朝曦便哄他,嗯嗯,就到了。
因为山上的路难走,轮椅推的很辛苦,上回平安开的路已经长满了杂草,一脚下去咔嚓咔嚓的响,除了杂草还有树枝断裂的声音。
偶尔朝曦累了,沈斐便主动要求下来走走,森林里尽是树,他可以走两步扶住一颗,走两步再扶住一颗,就这么断断续续能走上百米。
朝曦休息够了便推着他继续走,要照看平安,出来的晚,正好中午到,沈斐刚下去,还没来得及舒展身体,突然听到旁边响起哗啦啦的水声,朝曦也下来了。
他表情有些不自然,本能将头扭去一边,朝曦已经到了他身边,跟他坐一块石头上。
“沈斐,你转过去,我给你搓背。”朝曦带了搓背的工具。
能明显感觉沈斐松一口气,正待转身,朝曦又摁住他。
“还是转过来吧,先擦前面的。”沈斐越是介意,她便越要让他看,这样才好负责。
听说有些女孩子只要脚被看到,就要嫁给对方,更何况是身子,沈斐看了她的身子,想不负责都不行。
沈斐一脸无奈,幽幽叹口气,将头扬起,不看朝曦,不过也没阻止朝曦给他擦身子。
也不晓得是不是错觉,朝曦感觉沈斐有些不对劲,哪里不对劲又说不上来,只加快动作,很快擦完正面,开始擦反面。
擦反面沈斐有忌讳,不让她碰原来可以碰的地方,朝曦以为是俩人没成亲,男女有别,现在他俩是夫妻,应该可以擦了。
她手自然而然探过去,被沈斐一把打掉,“这里我自己来吧。”
“你洗的干净吗?”朝曦问。
沈斐面上稍稍有些不自然。
“咱们都是夫妻了,还不能碰吗?”朝曦觉得委屈,“你要碰我,我哪都给你碰。”
沈斐有些头疼,“不是这个原因。”
半响发愁似的唉叹口气,“你让我有点隐私。”
朝曦眨眨眼,“我不是给你留了一个吗?你要这么多隐私干嘛?”
有一个不就好了,都是夫妻了,干嘛对她留这么多隐私?
这说明他对她还有抵触,所以朝曦坚持,叉腰瞪了半天。
沈斐终于妥协,朝曦再去给他擦,他也没阻止,只身子僵了又僵,擦完俩人又泡了一会儿水,泡到皮肤起皱才上来。
朝曦想起自己在山下包的饺子,想吃,晚上没留在山里,去看完平安后便推着沈斐下了山,这回时间充足,没上回那么急,将被子晒晒,衣裳洗洗收进衣柜里,这样就不会出现发霉情况。
一切准备就绪后朝曦将门锁上,顺着来时的路,只花了一个多时辰到村,因为是下坡,轻松许多,到家后迫不及待往床上一躺,舒舒服服歇息了小半天,晚上去找她的饺子。
前天包的,本意是想让沈斐尝尝娘子的味道,娘子的手艺,然而计划赶不上变化。
饺子时间太长,已经泡糊,还隐隐约约散发一种酸味,不能吃,丢了又浪费,都是肉,不如将皮剥了,里面的肉留给隔壁刘大娘家的狗吃。
她家的狗贪嘴,肯定喜欢,朝曦去了刘大娘家,正好刘大娘家里来了几个熟人,大家打声招呼再聊聊天,不小心聊了小半天。
几位经验丰富的老人在教她怎么对付男人,朝曦听得入神,时间不知不觉过去都没发现。
沈斐还等着她回来一起吃晚饭,左等右等都等不到,正打算出门去找,那门突然被人打开,一个男人站在门口。
“你是谁?”
第42章 不是好人
刘大娘和几位前辈跟丈夫生活了大半辈子; 很多小窍门,譬如生气的时候怎么哄?男人冲动的时候该怎么做?对朝曦这个新手来说都是宝贵的经验。
钱奶奶说她丈夫年轻的时候特别爱喝酒; 一喝醉酒就发酒疯,打人骂人,过后又忏悔; 屡教不改; 后来她抱着娃,从村口的桥上跳下去; 虽然落下了风湿的毛病,一到雨天骨头便钻心的疼; 但是她丈夫从此改掉酗酒的坏毛病; 努力赚钱,积极向上; 现在老两口儿女成群,孙子孙女满地跑,也是一种幸福。
朝曦想了想自己抱着娃从江上跳下去的画面,沈斐肯定不吃这套,你跳啊,跳下去嗝屁的是你。
想想还是算了; 而且沈斐并没有酗酒的毛病; 他很克制,除了爱洗澡之外; 几乎没有什么坏习惯; 用不着她跳; 关键她也没有娃,睡都没睡上。
“朝曦啊,我告诉你,男人没成家之前都是孩子,成了家,有了孩子才会慢慢成长,咱们做妻子的一定要包容。”
“嗯。”朝曦一板一眼的听着。
“孩子一定要跟上,有了孩子有压力,他才肯踏实赚钱。”
朝曦想了想沈斐那个样子,赚钱不太现实,他文质彬彬,温文尔雅,做体力活不适合他,最多当个教书先生,那也是以后的事,就这双腿没两三个月不用指望。
摔的时候就一下子,治疗的时候最少小半年。
“你那相公长的太俊了,不靠谱。”李大娘解释,“这以后要是被哪家的小姐夫人看上,保不齐就跟别人跑了。”
朝曦被她说的一愣一愣的,“这样吗?”
沈斐应该不是这样的,瞧他来时的衣着打扮非富即贵,都能为了她跟原来的家断掉,看不上那些小姐夫人吧?
“可不是吗?就我一个表姨家的闺女,嫁给了个小白脸,没两年人家就跟小富婆跑了。”
朝曦摇摇头,“沈斐跟那些人不一样。”
她还待说其它的,突然听到隔壁有动静传来,似乎是翻东西的声音。
沈斐在找什么?还是说又摔倒了?
沈斐腿没有好全,还是站不稳,时不时摔一跤,都是常事,家里能扶的东西上不能搁易碎的玩意儿,要不然一天能碎好几回。
他自尊心又强,只有累了才让人扶,不累的时候坚持自己练习,背着朝曦,不想让她看到狼狈的一面。
通常朝曦都等他练完了再回去,今儿也不例外,继续抱着二狗子听几位前辈谈论经验。
二狗子是刘大娘的二儿子,乡下讲究贱名好养活,所以她大儿子叫狗剩,二儿子叫二狗,今年才五岁,嘴特甜,每天喊朝曦漂亮姐姐,把她夸的神清气爽。
上回说她穿红色衣裳好看的也是他,小孩子没有假话,朝曦相信。
说起来好像忘了跟沈斐解释,她跟二狗子是不可能的,三年一代沟,他俩相差了三五个代沟。
*
“你在找什么?”沈斐坐在床上,抬眼警惕的瞧着屋里乱翻的人。
那人瞧见他床边的轮椅,知道他不方便,无视他一样,自顾自翻着屋子,似乎在找东西,将朝曦的小屋弄的乱七八糟,药材随意扫在地上。
朝曦折腾这些很辛苦,先去山上采,再蒸煮,揉搓,最后晒干,前后少说花上十天功夫,就这么被他糟蹋。
“银子在架子上的花盆里。”那花瓶轻的异常,迟早会被他发现,“花瓶里的花是假花,你拿出来,银子就在底下。”
那花是朝曦在山上采的,用了药水泡过,干的满天星,染了颜色,五颜六色倒也别有一番风味。
拿掉花就能找到里面的银子,是朝曦嫌麻烦,将零碎的银子和铜板藏起来。
银子重,一个大疙瘩带着也不舒服,不用钱的时候便塞进去,用的时候再拿出来,花瓶放的高,那花瞧着又像新鲜的似的,很多人以为里面有水,不会怀疑搁了银子,如此放了一个多月,竟也从来没丢过,说明真的安全。
架子高,手边又没有工具,那人一跃而起,轻巧跳了上去,将花盆拿下来。
有功夫。
沈斐微眯起眼。
似乎真的只是过来取财的,那人将银子倒出来,胡乱塞进怀里,花瓶随意搁在一旁便想走。
砰!
床头柜的茶杯被沈斐碰倒在地,他只淡淡解释了一句,“不小心的……”
这话说给三岁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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