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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政王2-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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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你最厉害
一歪头,沈斐眉头蹙紧; 似是难受的狠了; 撑起身子; 手臂垫在朝曦背上,缓口气后瞧了瞧四周。
十二史是死了,还剩下一些善后的黑衣人; 潜伏在黑暗里; 也不露面; 只在有人接近的时候打晕拖走,保这里一片宁静,不被打扰。
楼上那人不死心,含恨道; “主子,这一片都被咱们控制了,干脆一不做二不休……”
“蠢货!”屏风后的女人怒喝,“你想告诉全天下是我杀了宁王吗?”
宁王的身份特殊; 既是摄政王; 又是皇上的师傅; 还是保住大顺的英雄,呼声极高,朝廷七成的人心甘情愿被他控制,一旦她杀宁王的事泄露出去; 只怕自己的位子也坐不稳。
所以这事只能暗中做; 偷偷的做; 决不能让任何人走漏风声。
人越多,越容易暴露,可事到如今,已别无他法。
那女子朝窗外瞧了一眼,没想到啊,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偏偏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冒出个武艺高强的乡野村姑,坏了她的计划,可恨!
“这里闹得这么大,已经瞒不住,宁王的人很快就会知道,胭脂,你继续传递假消息,误导宁王的人,千万不能让他们找来。”
帘子后有一姑娘单膝跪地,叩了一礼后翻另一个窗户离开。
“至于你……”女子阴冷的笑声透过帘子传来,“我再给你一次机会,一柱香的时辰内杀了宁王,若是办不到,提头来见我。”
跪着那人当即跌坐在地,不是他没出息,是一柱香的时间太短了,他小命休也。
主子太谨慎了,不让请当地的杀手,也不放心花重金求来的,怕这些人出卖她,既然能为了钱杀人,自然也能为了钱出卖她。
况且很多杀手组织都有规矩,第一条就是不杀宁王,不敢杀,也不会杀,宁王是保住大顺的英雄,他们再没有道德,这点良知还是有的。
没办法只能动用从小培养的暗卫,少一个,主子便心疼一回,这些人都是万里挑一选出来的,不知道养了多少年,花了多少心血和银子,全折损在朝曦手里,别说是主子心疼,就是他也心疼。
他可是亲眼瞧见主子对这些暗卫多上心,给了最大的方便和支持。
初接触时这些人个个不屑,根本不受他控制,只听主子一个人的,主子给了他一面令牌,他们才听话。
都说有多大本事就有多大脾气,现在死了,还真是讽刺啊。
主子不知何时已经走了,无声无息,屋里只剩下他一个人,他爬起来,出了小屋,吩咐人过来,交代些事情。
好几次交手,他并非对朝曦完全没有了解,朝曦功夫再高也没用,她单纯,不晓得隐藏自己,暴露了很多东西。
譬如说无论再好的轻功,落地无声,隐藏,潜行的完美无缺,谁也发现不了的情况下,她居然每次都能提前知晓,并且做好准备。
本来应该他们在暗,登时变成了她在暗偷袭,攻个防不胜防,如此才会接连失败。
可她是怎么发现的?
没瞧见她与外人交涉,单单纯纯一个人,买不着消息,他们的人也都很可靠,不可能自投罗网告诉她自己几时偷袭,那么问题一定出在她身上。
她有什么远超常人的能力,比如说听力过人。
并非没有这种人,他以前见过一个嗅觉特别灵敏的人,他一进门便知道他干了什么,从哪条巷子进来的,早上吃了什么,尽数猜了出来,厉害异常,如果所料不错,朝曦也是这样的人。
到底是不是他还不确定,不过马上就知道了。
朝曦遇到了一个麻烦,有人敲打兵器,不停的干扰她的判断,她使的是暗器,需要在听力的配合下才能百发百中,叮当叮当的响声让她无法安心,已经失手好几次,失手一次,便代表着俩人多一份危险。
她毕竟只有一个人,还要护着沈斐,怕他们伤着沈斐,不敢站出来,始终靠着墙走。
虽然有可能被人包饺子,但是好歹不用腹背受敌,后面是安全的。
“朝曦,把我放下来吧。”他的腿还没好,两只手要搂住朝曦,空不出手帮朝曦,如此只会拖累朝曦,不如将他放下,“我坐在角落等你。”
朝曦不肯,“我还要突围呢。”
这话更像笑话,人这么多,她还带着沈斐,又刚经历了一场大战,身上挂了彩,体力严重消耗,架不住这么多人的车轮战,那些人还拿捏了她的弱点。
说是弱点,其实也不是,因为没了听觉,她还有嗅觉。
自小闻遍百草,需要辨别各种毒和药的少女嗅觉也十分灵敏,就像人的左手和右手一样,左手受了伤,使不动,还可以换右手,朝曦深吸一口气,指尖登时冒出几根银子,快速朝身后射出。
这些人跟刚刚在屋里的那些完全不能比,那些人扛了许久才中针,这些就像撒豆子似的,刷刷刷倒了一片。
她的银针上抹了剧毒,药效极快,没人救治当即便不行了。
他们没有沈斐命好,有个朝曦不要钱似的往嘴里塞解药,他们中了针几乎相当于判了死刑,只能默默等死,然而即便这样,还是有人源源不断冲上来,不怕死似的,补替上死的那些人,几乎朝朝曦扑来。
人实在太多,朝曦真有些招架不住,额头上的汗越来越多,糊了眼睛,也不敢擦,只偶尔甩头时将汗水甩飞,因为带着沈斐,无法做出大幅度的动作,严重拖了后腿。
沈斐自己也知道,一只手揽在她脖间,一只手去解朝曦胸前的结,用的是衣裳系的,四个角兜住,将他兜在里面,结很大,也很好解,他两只手配合,用力一拉人便掉了下来。
脚下有些虚,扶住墙也只能勉强站起,撑不住很快倒了下去,坐在墙根。
“你干嘛?”朝曦忙着制敌,没空管身上,不小心就让他下来了。
沈斐轻轻一笑,“别担心,我在这里你也能保护我。”
朝曦还是担心,步伐都乱了。
沈斐叹息,“信不过我,总该信你自己吧?”
那双碎星一般的眼睛望着她,“我等你。”
朝曦受了鼓励似的,身上疲惫全消,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她若是死了,沈斐也会死,所以绝不能死。
人实在太多,朝曦用掉了大半银针,一摸身上,发现所剩无几,这样下去根本撑不住。
百忙之中回头,发现沈斐背对着她,扶着墙钻进了屋内。
骗子,说好等我的!
朝曦不知道他去做了什么?只配合的挡在外面,给他拖延时间,沈斐的腿伤还没有好全,走上一两步就会跌倒,爬起来继续走,再跌,再爬,没多久又从里面出来。
身后燃起熊熊大火,他把铺里的几盏油灯洒了,这种灯只要烧起来,轻易浇不灭,扩散的速度极快。
许是完成了使命,这人又坐回朝曦身后,静静瞧着四周,脸上跟平时一样,没有半点变化,还是那样淡然,平静,亦如第一次见他时,也是如此这般,像旁观者似的,丝毫不知道危险的人是他。
他对待生命随意的有点像路边的石头,可有时候又觉得珍惜的像一块宝玉,叫朝曦分不清哪个是他,反正都是他就是啦。
朝曦的银针很快用完,她强撑着身子顶在外面,知道自己坚持不久,正打算拼着以伤换伤的打法也要保护沈斐的时候,远处突然传来一声长长的口哨。
这些人听到哨声,竟齐齐停手,还活着的搬动死了的尸体,麻溜退去,当着他们的面收拾战场,什么东西都不留,大街上顷刻间空了,冷冷清清,只留下斑驳的血迹证明这里发生过一场大屠杀。
雇佣他们的雇主真的好谨慎,一点线索都不留,来的及时,走的也及时。
朝曦一直紧盯着他们,怕是什么阴谋诡计,她体力不支,那些人收拾战场的时候没阻止,任他们打扫,等他们全走完才放松身子,挺不住似的,整个人朝后倒去,没有摔在地上,被沈斐接在怀里,隐隐听到沈斐倒抽一口凉气的声音,想必压着他了。
“沈斐。”朝曦有些骄傲,“我把他们打跑了。”
事实上跟她无关,是沈斐点火烧房子的行为救了他们,他的下属已经循着烟火找来。
他们正在到处搜查沈斐,任何动静都会过去瞧瞧,怕是沈斐找他们发出的信号,也因此屡屡被骗。
那女子和她的属下很狡猾,好几次弄出假的动静吸引他们过去,一来拖延他们找到沈斐的时间,二来就像狼来的故事,几次之后他们便不会相信,也会错过沈斐真正的信号,怀的是奸诈之心。
好在他们有个明辨是非的领将,在数人打斗和大火之间选了大火,成功见着了他们日日夜夜想见的人。
宁王怀里抱着一个人,细声柔语道,“嗯,你最厉害了。”
朝曦听到了想要的答案,安然睡了过去。
第35章 二中选一
听说人快死时会瞧见自己的一生; 走马灯似的; 往事一幕幕冒出。
不知是不是太累,还是真的要死了; 朝曦做了一个梦; 梦见她三五岁时的模样; 被师祖关在一个四周全是黑暗的屋子里; 让她给线穿针。
屋子太黑; 她的眼睛完全看不见,只能摸索着从匣子里拿出针,一根一根的穿,穿的很慢,一整天也才七八根而已。
她在黑暗里行走自如的能力并非自愿去学; 是被逼的,不学就没饭吃,不学就不放她出来,朝曦迟钝,不会哭,单单逆来顺受似的,觉得这是应该做的。
她一个乱葬岗捡来的孩子,能活着已是十分幸运。
不奢求什么,不代表不会做梦; 梦做的多了; 险些有点分不清现实和梦境; 总以为自己梦里的那些是真的; 其实揭开假象,真相很残酷。
她从小到大都被关在屋子里,每天有人给她拿各种各样的东西识别,训练她。
师祖自己完不成的愿望,全部寄托在她身上。
师傅将她带回药谷时,一眼就被师祖相中,从那天起同龄人都喊她师叔,连师傅都对她敬而远之。
朝曦问她‘师叔’是什么意思?师傅便说你长的太急,人家以为你十七八岁,跟我一般大小,都喊你师叔,是长辈的意思,惊不惊喜?
朝曦那时候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惊喜,只觉得有些怪。
同龄人喊她师叔,师傅喊她师妹,她喊师傅叫师傅,这辈分乱的,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谁,依旧每天喊师傅叫师傅,师祖是师祖,但是在别人嘴里,她真正的师傅变成了师祖。
她去问师祖,师祖便冷冷瞧她,瞧的她浑身冒冷汗,师祖一句废话都没有,除了医药上的事,其它根本懒得教她。
朝曦不怎么识字就是因为她没教,她认为识得医书便是,其它的朝曦过来问她,便老僧入定似的,理也不理。
朝曦就是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没有一句夸奖,也没有一句温暖的话,整个谷里的人见着她便躲,仿佛她是恶魔似的,唯独师傅稍稍例外一些。
朝曦觉得师傅是不一样的,每次师傅出谷,她都想着法子跟在师傅后面,亦或者藏在她的马车里,一躲一两天,不吃不喝就这么趴在马车的座椅下,听师傅翻来覆去的折腾,瞧见谁就勾搭谁的娇笑声。
等到了地方,木已成舟,不愿意待在山谷,想让朝曦自己回去,朝曦打死不回,没办法只能搁在一边,自己办完事再送她回去。
朝曦有限的几次游玩都是跟着师傅,总有办法混到师傅的马车上。
这样的局面一直到她十五岁,师祖给她改名一鸣,寓意一鸣惊人的意思,还打算把谷主的位子传给她,吓的她办完仪式立马偷偷潜进师傅的马车上溜了。
临行前师傅上上下下检查过,就怕她再跟过来,但是朝曦也有法子,躲在马车下,攥住底下撑住的木架,一路坚持到谷外,瞧见差不多了才出来,位置从底下变成了上头,躺在马车的顶上。
她长大了,马车座椅下躲不进去了。
说来有些羞涩,她对这个把她从乱葬岗带回来,又愿意跟她说话,虽然老是叫她小拖油瓶的师傅有着深深依赖,即便师傅把她抛给了师祖,老是觉得她拖累,从来没有自愿带她出来过,她依旧喜欢她。
喜欢到自己骗自己,把那些不美好的去掉,编织成美好的回忆,其实哪来的美好?
她这一生五分之一都在师傅的嫌弃下度过,五分之一自己出来独过,还有五分之三是在师祖的残酷训练下,不让她与任何人接触,怕她心里染上尘埃。
那日沈斐一口咬定,她习的便是九鸣针法,还说了习性和条件,朝曦便懂了。
她习的确实是九鸣针法,师祖从小将她关在屋里,训练她的听觉,嗅觉和视觉,就是希望她能心无旁贷练习九鸣针法。
只有没接触过世界的人才能做到,恰好朝曦的世界一片空白,她又刚好喜欢学医,是最佳人选。
师祖的教导没有白费,朝曦学了出来,如果所料不差,三年前她出谷时就学会了,所以师傅没再将她接回谷,师祖也对她不理不睬,从来没派人找过她,叫她着实迷茫了一阵。
努力了这么久,到底有什么用?还不是被人抛弃了,没一个人过来找她,明明她就在师傅的不远处住着,师傅也知道。
如果没有沈斐,再过段时间她可能就要灰溜溜的回去了。
突然想起村口大爷的牛,那牛不是懂事,是怕自己被抛弃,所以没有栓绳子,它也不跑,一直等着主子。
即便给它搁在再远的地方,它也会自己回去,因为知道自己只是赚钱工具,不重要,不敢任性而已。
朝曦也不敢任性,她只是贪恋外面的世界,就像放飞的鸟似的,飞一段时间才愿意回去。
所以她能理解沈斐,沈斐也是鸟,一只暂时落难的鸟,迟早要飞回自己的栖息地。
正因为理解,才会难过,不敢醒来,怕一觉睡醒,沈斐已经不见了。
他的亲人已经找来,怕是早把他接走,她醒来就会看到空荡荡的屋子,小二或是谁告诉她,哦,你说的那位公子啊,他早就走了,让我带话给姑娘,保住身体。
想一想那个场面便觉得心如刀割,可惜她身体实在太好,根本没睡多久,已经隐隐约约有了些意识。
不知是谁守在身边,拿了帕子给她擦汗,动作轻柔温和,似乎还有轮椅转动的声音,又似乎没有,朝曦猛地睁开眼,没顾着身上,先四处打量了一眼。
她躺在一个熟悉的屋里,窗户的朝向,墙角摆放的家具,床头柜上的水杯,整整齐齐的书架,都跟她在村里的房间一模一样。
细细一闻,一股子她喜欢的药香味,居然真的是她在村里的家。
她是怎么回来的?沈斐真的不管不顾,把她一个人丢在这里了?
朝曦想坐起来,牵扯到身上的伤口,疼的倒抽一口凉气,屋外正在修剪花枝的沈斐听到动静,撑起身子站起来瞧了瞧,“你醒了。”
他倚在窗台上,手里还拿着剪刀,白皙的指尖稍稍染了些青色,因为用了些力扶住窗户,手背上青筋微微凸现,更显鲜活。
朝曦眨眨眼,有些不敢置信,“你没走?”
沈斐淡然一笑,“我一个人怎么走?”
一个人?
什么情况?
朝曦有些摸不准,“你的那些家眷呢?”
“哪来的家眷?”许是撑不住,沈斐挪了挪,坐到轮椅上,那轮椅矮,人当即消失不见,只有声音隔着一堵墙传来,“说什么胡话呢?”
朝曦瞧不见他便心慌,连忙掀开被子下床,蹬蹬几步走到窗台旁,伸出脑袋看了看,恰好看到沈斐进屋的背影。
“咱们在城里时你点燃了房子,引来了你的家眷。”朝曦有些糊涂,“你怎么不记得了?”
这么大的事都能忘?
“我什么时候点过房子?”沈斐在她身后说话,“咱们一直在村里从来没出去过。”
朝曦不信,“怎么可能,那我这身伤是怎么来的?”
“你摔了一跤。”
我摔了一跤能把自己摔成这样?
朝曦张嘴就想反驳,突然止住,沈斐为什么要这么说?
这么明显的谎言,一下就被拆穿,她亲自背着这人跑去城里,一路护着他,受了那么多伤,银针都用完了,还能分不清现实和噩梦?
沈斐明明知道,为什么还要撒这个谎?
他撒谎的目的是什么?
朝曦想了半天,一直没想明白,不过沈斐假装没那回事,她便也当没那回事,安安心心养伤过日子。
时间似乎真的回到了从前,刚施针成功时,没有遇到偷袭,沈斐还跟她那般好,她看诊,这人在后院里浇花除草,偶尔走出来喊她吃饭。
他还是站不稳,饭后朝曦有空便陪他练习练习,顺便给他活动一下筋骨,让他恢复的更快,夜深人静时撸沈斐。
将他从头到尾摸个遍,那手每次都被她捏的发红才放开。
沈斐还是老样子,只要不打扰他看书,不摸他的关键部位,其它随她由她任她。
纵容的有点像宠。
他的家眷也再没出现过,就像真的没出过城,没见过面似的,日子一片祥和。
朝曦后知后觉反应过来,沈斐之所以骗她,是想就这么留下来。
假装没有刺杀,他的家眷也没有出现,就他们两个,生活在一个与世无争的山村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真好啊。
这么过去第四天,朝曦发现了一个问题,很严重很严重,严重到她不得不丢下医馆,亲自熬药,然后端到沈斐面前。
“给你两个选择。”朝曦手里还有一瓶药膏,也搁在桌子上,与药碗并排,“要么喝药,要么抹药。”
沈斐坐在床上,岁月静好一般,手里拿了一本书看,闻言表情微愣,“我好好的,为什么要喝药?”
还撒谎,“你都四天没上过茅房了当我不知道吗?”
第36章 不要乱穿
自从那天中午醒来; 朝曦一直以为是泡沫; 每天都盯着他,一定要看到他在身边; 亦或者他活动; 在院里的声音; 几乎从来没让他离开视线; 一不小心观察出另一个细节; 这人好几天没上茅房。
虽然神似谪仙,温文尔雅,如玉般的贵公子,哪哪都完美,但毕竟不是真的神仙; 正常人要做的事他都要做。
“快点。”朝曦催促,“外用和内服,必须选一个。”
其实最好是外用和内服一起效果好,内服倒是简单,外用的话这人自己不方便,还是要朝曦动手。
也没什么好害羞的,反正他前前后后里里外外有哪里朝曦没看过?
知道他爱干净,原来给他擦澡,每天都会擦到; 后来这人腰以下有了感觉; 坚持不让她碰; 宁愿去街上的澡堂子洗; 也不愿意搁家里擦洗,实在避不开便努力自己洗。
还是不方便,有一次滑了一跤,整个人摔在地上,椅子也被他碰倒,磕到了膝盖,好半天没爬起来,最后还是朝曦抱的。
“墨迹。”朝曦去掀他的被子,“我都不介意,你介意什么?”
沈斐很爱干净,全身的皮肤都是白皙透亮的那种,那里也……
所以并不讨厌。
说起来这人真的受到了女娲照顾,人长的好看倒也罢了,身上也好看,是每一处都完美无缺的那种,寻常男人有的缺点,他一个没有。
沈斐死死捂住被子,“你看错了,我没有。”
分明就有,他虽然总在院里,不过起来走动什么的朝曦在前面都能听到,她的药馆前庭是走廊式,有一面直通院子,沈斐在院子里做了什么她都知道,即便没空看他,也能听到声音。
耳朵实在太灵,连他翻书的声音都能听到。
“那把药喝了。”朝曦最后还是没捅破那层纸,给他留个面子,“这药有化瘀清腐的作用,喝了对你有好处。”
许是怕不喝朝曦乱来,沈斐幽幽叹口气,还是接了碗,对这种过度的关心拒绝不了,只能接受。
他喝完没多久便坐不住,朝曦早就等着,当即将人抱走,虚脱后才抱回来。
晚上沈斐看她的眼神多了一丝怨念。
朝曦只当没看见,沈斐的腿恢复的很好,已经能慢慢走几步,朝曦又动了心思,想快点跟这人生米煮成熟饭。
东西早便买好,现在腰包里也有钱了,可以随意花,朝曦便想着办好一点,知道这人没以前那么抗拒成亲,干脆跟他一起采买成亲需要的东西,闲了一起布置屋里屋外。
红灯笼,红窗纸,和手牵,沈斐腿脚不利索,朝曦只让他剪剪窗花,这人手很稳,耐心的跟她学习如何剪,一遍就会,还会自己搞新花样,举一反三比朝曦聪明多了。
朝曦将红绸剪一段出来,缝成花,挂在门口,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新店开张。
也有人知道内情,走过来热情问她什么时候成亲?男人是谁?怎么没见过?
朝曦便大大方方指了指沈斐,说相公是他。
沈斐是新来的,加上人长的俊美,衣裳随便一穿便显得贵气,很受大娘大姐欢迎,明里暗里套他的话,想打听他的底,沈斐每次回答的都模凌两可,滴水不漏,久而久之这群人便也只能放弃。
朝曦心道她跟沈斐住一起快两个月了,对他还是什么都不了解,怎么可能被你们打探出来。
沈斐只说是京城来的,家里做些小生意,出来游玩时不慎摔成这样,被朝曦所救,日久生情,加上年龄到了,一合计便干脆成亲云云。
他说话时朝曦一直听着,前面无动于衷,唯有这个‘日久生情’,不知不觉挺了挺腰板,更认真的听着。
小心思不停的动着,猜测是说辞,还是真的日久生情?
还没来得及想出个所以然,沈斐便说他想出去,实在是被时不时过来串门的人烦得没边,一直问一直问,不想待在家里,想出去走走。
朝曦没告诉他外面人更多,他平时宅的厉害,难得想出去,自然不可能拒绝他。
朝曦去准备出行的工具,被子,点心,还有水囊,里面装的是热水,天冷了,塞进这人手里,能暖一整天。
病人不能任性,朝曦把他捂成粽子才出门。
这个季节靠老天爷赏饭,农作物刚种好,几天一次下雨,完全不用操心,闲了大家便聚在一起嗑瓜子聊天。
村里就这么大,别的事没有,大家话题绕来绕去,又绕到沈斐和朝曦身上,瞧见朝曦推着轮椅走来,远远打声招呼,“吆,包这么严实是要去哪?”
“夫君说屋里闷,带夫君上街走走。”朝曦随意回答,喊‘夫君’喊的顺口。
沈斐头扭去一边,全当没听见,不过‘夫君’这个词出现率很高,时不时冒出来,不断提醒他已经是朝曦的夫君了。
“夫君,今天有风,你冷不冷?”朝曦叫的实在顺口,对着沈斐也喊了声‘夫君’ 。
沈斐沉默了很久,半响才憋出一句话,“……不冷。”
于是俩人又继续赶起路来,还是担心沈斐冷,把轮椅下篮子里的毛毡拿出来,披在沈斐身上。
沈斐坐着轮椅,很容易成为众人关注的对象,他平时不爱出门也是因为这个,总有人可怜他,看他的眼神带着异样,还有人惋惜道,好好的人怎么就瘸了腿云云,很多声音。
“沈斐,你长的太好看,老有人看你怎么办?”
上次出门是晚上,朝曦已经领教过了,这回还没到地方,突然推开沈斐的肩膀,将被他压在背后的披风帽子拉出来,陡然盖在他脑袋上。
“这样就不会有人看你了。”
帽子很大,能将沈斐严严实实包住,也遮住了视线,沈斐抬手扶了扶,不经意似的道,“谢谢你。”
朝曦给他盖帽子,单纯是不想让别人讨论他,其它都是她随便找的借口。
其实也确实有不想让别人多看他的想法,心里不舒服,朝曦不说而已。
俩人边走边聊,着实花了些时间才到街上,不是平常买菜那个,是更大的一条街,比村里附近那个热闹许多,一到地方,惊喜的发现今天逢集,有人搭戏台子,引来了不少人,有人自然有小贩,那一条街上尽数都是吃吃喝喝玩的东西。
这种小吃,小玩意只有乡下有,城里不一定买得着,尤其是沈斐,生活的圈子太高,不特意去找,根本接触不到。
朝曦还是担心他会走,现在已经抱着随缘的心态,不走最好,走也没办法,只在最后让沈斐过一段不一样的生活,留下些稍稍美好的回忆,别让他每次想起她,都是看他身子,占他便宜,将他虚弱一面尽收眼底的流氓。
朝曦很有自觉,有时候自己都觉得自己是个流氓,将流氓能做的都做了,说她是流氓一点也不为过。
好像大顺还从来没出过女流氓,看来她要做第一个了。
“沈斐你要不要吃棉花糖?”朝曦瞧沈斐眼睛落在棉花糖上,主动问道。
沈斐没说话,她便干脆买了两个,又连续买了糖人,串烧,烧饼,和臭豆腐,最后喝了一碗豆花,撑的俩人吃不下才老实去戏台,准备听戏。
那戏台搭的高,底下也有一些小贩,挂了好些彩灯,底下串了块牌子,牌子上有字。
“猜灯谜哎。”朝曦拉过一个看了看,“年终岁尾,不缺鱼米……”
以为自己自己能猜到,实际上并不可能的朝曦站了很久,依旧没明白什么意思。
沈斐都看不下去,她那副认真,又无可奈何的表情,极是逗人。
“鳞。”
说的太快,朝曦脑子反应不过来,险些错过,“你猜到了?”
她去拿花灯里的谜底,展开一看,果然是个‘麟’字。
朝曦一喜,连忙将花灯提去给小贩换礼品,换了块手帕回来,那帕上绣了花,端是好看,这也算是沈斐第一次送给她礼物,朝曦很喜欢,来回瞅了几眼。
沈斐似乎被她的情绪感染,难得来了兴致,抬头瞧了瞧挂了一排的花灯。
一柱香后,朝曦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跟在他身后,沈斐实在厉害,一个人包揽了整个灯会,将所有的灯谜都猜到了,猜的小贩险些哭了。
朝曦知道他生意难做,给了些银子,也没全部拿走,只挑了几样好拿的,挂满了整个轮椅。
沈斐怀里抱了几个,轮椅下的篮子,挂在后面的布袋里,装的尽是小礼品,没拆过,还不知道里面是什么?
想一想晚上才礼品的画面,登时笑开了花,一路心情都很好。
朝曦听完戏,与沈斐一道回去,路上竟发现还有几家店没关,卖的恰好是成衣,沈斐给她赢来这么多小礼品,她要礼尚往来,给沈斐买几身衣裳。
沈斐对这个不挑,他比较沉稳,看中的不是黑色就是灰色,米色之类的,而且不喜欢有过多花纹陪衬,更喜欢简单的。
古板,布料选的都很厚,以保暖为先,第二个选的才是美观,跟年轻人思想完全背驰。
就朝曦这样的如果有条件,也会以好看为先,她给沈斐买了衣裳,瞧着银票还很多,没忍住也想给自己买两身。
总要配得上沈斐吧?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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