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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冬-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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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冬》作者:小夜微冷
文案:
沈晚冬先是跟死人“成亲”,被逼守寡
后又被卖进暗门子
全都因为这张祸水般的脸
不过,沈晚冬后来发现
长得好其实挺有用
一切也没有那么糟糕……
◆◆◆◆◆
红颜祸水,锦上添花
颠倒众生,吹灰不费
收你做我的迷
——————《芳华绝代》

内容标签: 宫廷侯爵 种田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晚冬 ┃ 配角:荣明海、唐令、章谦溢、吴远山 ┃ 其它:戚文珊、李明珠、楚楚、翩红等

    

第1章 逼嫁
  正文
  快过年了,在这漫天飞雪的夜,呼啸的北风乎哧哧地吹打在纱窗,仿佛要将屋里那盏昏暗的小油灯吞没。屋子里倒暖得很,地上摆着个正燃着的碳盆,从澡盆里一股股一阵阵飘散出来的氤氲水气和兰花香味,足以让人心神荡漾。
  沈晚冬掬起捧水,打在脸上,她低头,痴愣愣地看着自己沉浸在水中年轻而又诱人的酮体,纤长双腿,杨柳蛮腰,紧实丰满的柔软上有好些齿痕和嘬印,而左胸那抹红被咬的有些破皮,疼,却让人酥麻麻的。
  真是个属狗的。
  沈晚冬笑着啐了句,脸上登时泛起团好看的红晕。随后,她用指尖划过依旧平坦的小腹,尔后手掌附了上去,轻轻地摩挲。月信有两个多月没来,又添了些恶心干呕症状,身子越发困乏惫懒,应该是有了吧。
  一个守寡三年的女人忽然有了身孕,而且孩子还是那个年轻俊美小叔子的,呵,怕是要沉塘浸猪笼的吧。
  她姓沈,叫晚冬,名字是父亲取的。父亲生前是个小有名气的经师,因太过孤傲,时常抨击本朝空疏学风,崇尚朴实汉学,因此得罪了好些了不得的人物,以至于后半生潦倒,一贫如洗,甚至快入殓时,家里人都买不起一口薄棺。
  直到她嫁人时,家中的光景似乎才好了些。
  这门亲事,是堂哥给她订的。听堂哥说:这吴老爷是戊戌年的举人,以前做过官,如今是咱们寒水县一数二的乡绅。他家大爷除了身子骨稍差点,模样品行哪儿都好,也是个会读书的,况且吴家家底颇厚,你瞧瞧人家送来的那两箱子聘礼就晓得了。小妹你嫁过去就等着享福吧,总好过跟我和婶娘在地里受苦。
  真是这样么?
  轻描柳眉,慢点朱唇,一身红嫁衣,两支金步摇,在喧嚣的锣鼓和唢呐声中,她坐上了花轿。沿途有很多人在瞧热闹,也有很多人在小声议论:
  “沈家那个漂亮丫头终于出嫁了,总算断了这十村八乡里男人们的邪念。哼,天天偷摸着去瞧,有甚可看的。”
  “照我说,女人就不能太美,放在家里迟早要出事。”
  “张嫂子你不知道吧,我昨儿进县城,略打听了下,原来沈姑娘的男人是……”
  轿子颠簸,后面的话,她再也听不见了,她的丈夫是什么?
  在黄昏的时候,她终于被抬到了吴家大门口。她紧张极了,将荷包上的穗儿都拽断了,弯腰去捡,谁知盖头却掉到了脚边。正在此时,有人将花轿的帘子掀起,她下意识抬头,印入眼帘的是一个相当英俊的男子,他很高,剑眉入鬓,眼窝极深,薄唇随便一勾就让人心动不已。
  他,就是吴家大爷?
  她登时就羞红了脸,急匆匆地将盖头捡起。她心里百转千回,老天爷待她不薄,夫君,夫君竟这般才貌出众。她低头,唇角含笑,耳朵火热非常,正要重新将盖头盖在头上时,她的“夫君”轻声说:“大嫂,我是远山,吴家的老二,特意替大哥来迎你进门。”
  他,他竟不是吴家大爷。
  她的笑登时冷住,可是,她还没来得及收拾那零碎的情绪,从宅子深处忽然传出声凄厉地尖叫,紧接着就是绝望地哭号声。二爷吴远山眉头紧皱,急忙拧身奔了回去。
  周遭看热闹的人们搓着手,踮着脚尖往里瞧,不住发出无奈地揣测:
  “哎,听着声儿,怕是大爷没了。”
  “这冲喜也没来得及啊,是个短命的鬼。”
  “那这新妇又该如何?连门都没进呢,总不能一辈子守着个死鬼吧。”
  “……”
  死鬼,冲喜,这四个字如同一条长满倒刺的锁链,狠狠地缠绕住她的脖子,让她无法呼吸。
  她不会真如此薄命吧。
  那天夜里,她和母亲、堂哥被吴家人安置在客栈,母亲一边给她拆头上的钗缳,一边哭天抹泪:“我的儿,你的命咋就这么苦,还没拜堂呢,夫君就没了,你以后可怎么办呦。”
  蹲在地上、抽旱烟的哥哥听了这话,将烟锅子在鞋帮上磕了几下,揉了揉发酸的眼睛,恨恨道:“先前听做媒的说这吴家着实殷实,两位爷都是会读书的本事人,能配的上妹妹,我这才同意的,谁成想他们竟是让妹妹来冲喜!反正没成亲,大不了咱们将聘礼给吴家退了,总不能让小妹嫁给个死人!”
  她眼中含泪,伏在母亲身上哽咽。事到如今,她一个十五岁的女子能有什么主意?长兄为父,爹爹死后,她和母亲便投奔去了堂哥家。哥哥嫂子以租种桑田为生,再老实本分不过了,待她和母亲极好,所以此番总会帮她做主的。
  门被人从外头用力推开,寒风带着打着旋儿的雪花冲进屋里,她下意识抬头,看见从外面一前一后进来两个男人。走前面的那个上了年岁,两只手缩进袖筒里,双眼通红,憔悴异常,老态十足,正是吴老爷。而跟在他后面那个年轻男子,她认识,是吴家二爷,远山。
  吴老爷将大氅脱下,冷眼斜扫了下她,便开口说道:“我们吴家不会亏待沈姑娘,你还是长房长媳。”
  堂哥不敢得罪县里有钱有势的老爷,他心里虽急,却哈着腰,站在吴老爷身边,用哀求的口吻说道:“老爷,可是我妹妹连花轿都没下呢,这门亲事,”
  “这门亲事当然作数了!”吴老爷直接打断大哥的话,冷漠地说:“这事没得商量,沈姑娘今夜就得进我家门。”
  她一愣,没抑制住情绪,哭出了声。
  “爹,要不算了吧,何苦委屈人家姑娘一辈子呢。”
  这个声音,是那么的好听动人,以至于在日后无数个寒夜,每每想起了,都会暖热她早已冰冷的心。当时,她痴痴地抬头,看着五步之外站着的二爷,把这抹高大俊逸的身影,刻在了心里。
  “放肆,这里哪有你说话的份儿!”
  吴老爷登时大怒,起身反手打了儿子一巴掌,他似乎受了很大的打击,身形有些晃动,待稳住后,斜眼觑向她们母子三人,冷笑:“若不是看着沈晚冬是出了名的品貌俱佳,像你们这样的低贱之人,也高攀得起我们吴家,别做梦了。且不说我们吴家在这县里是大户,单论我家和知县大人的交情,都不是你们这等人能攀扯到的。当初你收了我家的聘礼和四十亩地,就相当于把姑娘卖给了吴家。打官司?哼,十倍还来,否则我们有人陪着你死。”
  民不与官斗,要为她做主的哥哥听了这话,登时萎了,手使劲儿地锤脑袋,头低了好久,丧气道:“老爷别生气,我们立刻给妹妹妆扮,今夜,今夜就送进吴家。”
  她哭,她恨,她发脾气,她恨这张脸给她带来的噩运,可是能有什么办法。
  在走之前,哥哥偷摸对她说:“好妹妹,先委屈你去吴家,哥哥家去后想办法,总要把你从吴家赎出来。这姓吴的老头子看着已然打定了主意,若咱们今夜再争辩下去,怕是我和婶子都不能囫囵个儿的走出这客栈。”
  她愣住,百善孝为先,更何况,她只是一个女子,在这男人主宰的天下,又能怎样?她欠堂哥一家的情,太多了。
  泪将红妆一遍遍冲掉,头上簪的金凤冷漠异常,耳上的明月珰随着风雪轻轻摇曳。喜堂上的龙凤红烛换成了白蜡烛,两个仆人将那具已经冰冷的尸体,抬进喜房。
  那个夜好长,她的“夫君”安静地躺在绣床上,她蜷缩在墙角,连头都不敢抬。吴家人将婚房反锁了,不让她逃,叫她守着尸体,洞房花烛。她害怕那具颜色青白又毫无生气的死尸,她哭,一直哭。
  后来,门外传来阵脚步声。
  “沈姑娘,是我,远山。”
  她心里划过阵暖流。
  “你别怕,今晚我在门外守着。”
  她感觉,眼中流出的泪,好像变热了。
  后来,她成了吴家的长媳,住进了狗尾巴巷子的最角落那个单独的小院里,而隔壁就是婆家吴宅。
  老爷从乡下给她买了个丫头,名唤春杏,他说:“我们吴家不会亏待你,你以后要恪守妇道,不要做出有辱家门的事。”
  她知道春杏其实就是用来监视她的,好么,这跟坐牢有什么两样。心里虽有千般委屈,却只能小声说:“知道了,老爷。”
  她的朱颜玉色,也只有自己和贴身伺候的小丫头春杏欣赏,再就是街头巷尾的男人们痞笑着叹气罢了。叹什么,一个貌美如花的黄花大闺女被强迫守寡一辈子。
  庭院虽深,可她却不寂寞,因为有他。
  二爷时常过来给她送些吃的用的,隔着门和她说会子话;每回他到外地跑公差,回来时都还会给她带些时兴的小玩意儿,装在扣子里的胭脂、雕成玉兰花样的发簪、檀木小香扇……
  这些东西,她从来都舍不得用,全都藏在箱子里,只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拿出来贴在胸口,感受他的关切。伺候她的小丫头将这事告诉了老爷,老爷狠狠地将二爷打了一顿,后来,二爷再也没敢进来过。她见不到他,只能在深夜坐在大门口,隔着门板,听巷子里他熟悉的脚步声,知道他回家了,那也安心。
  在她嫁进吴家的不久后,二爷要成亲了,新妇是老爷的旧友之女。自从大爷走后,老爷就没笑过,如今小儿子成亲,他那张如死灰般的脸上,多少有了些春风。
  全家都在忙,擦银器、准备龙凤烛、腌制牛羊肉……她也要忙,给小叔缝补喜服。不用量,她也知道他的尺寸。她心里好酸,因为他穿上这衣裳,不是给她看。一个没留神,针刺破了她的指尖,血登时冒出来。
  疼?真的好疼。
  她眼泪一颗颗掉下来,咬着唇,无声抽泣,她将指尖的血,写在衣裳的里面: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
  或许,那本就是个她不配想的梦。
  谁知在成亲前夜,他翻墙进来,在她的窗前站了良久。

    
第2章 刻骨
  她紧张地心咚咚咚直跳,头皮也阵阵发麻,本以为他会说点什么,谁知他咳嗽了声,说:“大嫂,多谢你帮我,天冷了,被子盖厚些,早些睡吧。”
  当时,她周身仿佛被冰笼罩,痴愣愣站了半天,忽然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手附上脸,一片冰凉,原来,绝望了。
  喜事办的很热闹,可跟她有什么关系。洞房花烛夜的第二天,她见到了新妇,这女孩儿叫凤凤,才十六,白净面皮,生的娇憨可爱,两只水灵灵的眼睛到处乱看,瞧见她时,小跑几步过来,抓着她的手,脆生生地叫她嫂子。
  罢了,既然二爷都成亲了,有了正经的娘子,那她就不能给这小两口添堵。
  后来,她索性不踏出小院一步,即使过年过节的时候不得不见二爷,她也低着个头,少说话,将全部爱慕藏进心里。她听见二爷叹了好久的气,也知道他不痛快,但有些事,终究有缘无份。
  有时候,痛苦的日子过得实在漫长而无尽头,她想着将这三千烦恼青丝剪掉,去庵里当姑子去,一了百了。
  可凤凤哭着抓住她的手,说:嫂子,是我伺候的不好么,你为何会有这种念头。要不我去求老爷,让他把你放了,然后你就去嫁个比二爷更好十倍的男人。哎呀,你这么年轻漂亮,总不能老死在吴家吧。总之,我舍不得你这般苦熬着,却也舍不得你离我远了。你答应我,以后你要是嫁人了,就住我隔壁,还当我嫂子。
  傻姑娘。
  她笑着哭,这话,也只有这生性天真烂漫的姑娘敢说了。
  因着这番话,她开始真心结交凤凤,这颓废无味的守寡生活,因这小姑娘,仿佛有了点滋味。
  日子久了,她发现凤凤真的很好,才半大的孩子,却把吴家打理的井井有条,敬奉长上,宽待下人,进出账目没一笔错的,处理田庄之事比个男人都厉害。家里仆人私下常议论:咱们这位新奶奶说话办事透着爽利,只是一点,性子有些忒好强。
  忽然有一天,凤凤在半夜哭着跑进她的小院,泣不成声:“嫂子,二爷要休了我。”
  她愣住,耳朵瞬间滚烫,脸烧的简直无处安放,难道二爷是因为她才要休了凤凤?这,这可如何是好。她连忙捞起瘫软在地的凤凤,紧张地问:“为何呀?你,你和二爷不是挺好的么?”
  凤凤往地上啐了口,银牙咬破了下唇,血腥气登时涌出:“哼,只怪我没个当县太爷的爹!我的好嫂子,那李大人原和咱们老爷是同年,有点交情的。他家的小姐李明珠看上了二爷,非要嫁给他不可。咱们老爷又是个势利眼,一心想要攀高枝儿,给他儿子谋个好前程,我,我,”
  居然有这样的事?
  “那二爷怎么说?”
  “他?”凤凤将唇边的血恨恨抿去,抽泣道:“自嫁进来后,他一直待我冷冷淡淡,后来我就晓得他心里是有嫂子你的,因为他喝醉酒常喊你的名儿,说你为何不理他不见他,他想你想的好苦。我也怨过,可当我看见嫂子你一直守礼自重,从不肯介入我和二爷,我就不怨了,更敬重你了。听说那李大人家的姑娘不是好相与的,在二爷心里,锦绣前程远比一纸婚约来的重要,我,我怎么办呀?”
  怒从心起,她拉起凤凤,就往隔壁走。
  二爷不在,去李家赴宴了。老爷在。
  这老东西用银剪子挑了下烛花,那满是算计的老眼斜瞅了下她和凤凤,不置一言。
  “老爷。”她将哭泣的凤凤护在身后,挺直了腰板,力争道:“究竟凤丫头做错什么了,怎么才嫁进来不到两年就要休了她?不义富且贵,何苦为了那虚无飘渺的东西,拆散一个家呢?”
  她永远记得,老头子面色沉静,似乎连眼睛都没抬一下,只是淡淡说道:“媳妇不顺父母,为何不能休?行了,这事已成定局,谁说都不顶事。”
  这就是老头子,他决心要做的事,谁劝都没用。
  后来,凤凤的老爹愤怒不已,一纸诉状将吴家上告,可换来的却是一顿板子和牢狱之灾。没半个月,吴家强休媳妇的好事在大街小巷传了个遍,面上,大家都和和气气的打躬作揖,可一扭头就戳脊梁骨的骂吴家。
  为了给大儿子冲喜,强行让沈姑娘守寡至今;
  为了高攀县太爷,竟无故休了媳妇儿。真真是读书的人家,哼,圣贤的礼义廉耻都念到狗肚子里了。
  二爷已经有一个多月没回家了,听说住进了李府里。也是,事到如今,他怎么敢回来见无辜的原配妻子?
  还记得凤凤走的那夜,外头正下着大雨,风呼哧哧地乱刮。
  “嫂子,多谢你往日的照顾,替我出头。”凤凤盈盈跪下,磕了个头,手一个劲儿地揉心口,恨道:“我对这个家一点留恋都没了,太让人寒心了。可这口气,我实在咽不下去啊。”
  她当时也跪到凤凤面前,搂着这可怜的女孩,一起哭。这丫头不到十八,可仿佛老了有十岁,眼珠儿红的让人心疼。
  “是嫂子对不住你,我去府衙找过二爷,可,可”
  “他根本不见你,对么?”凤凤凄然一笑,摇摇头:“亏他还是个束冠的男子,连一点担当都没有。好嫂子,从今儿起我就去了,吴家就是虎狼窝,父子俩全都是忘恩负义的王八蛋,你不该被他们绑死在这儿,胆子大些,找个机会逃了吧。以后对男人,千万别把自己的整颗心搭上,那剜心之苦,真的太疼了。”
  “都是老爷闹的,其实二爷也……”也有苦衷。
  后面的话,当着凤凤的面儿,她说不出口。因为心里有他,所以想替他辩解两句,但,好像真的觉得这个男人变了,已经不是两年前在门外守她一夜、那个有情有义能暖人心的二爷了。
  凤凤悄无声息地被老爷在雨夜赶出家门,老头子吩咐下去,谁都不许迈出房门一步,也不许非议半句,尤其是老大家的,千万看紧了,别叫她随便出去,惹人笑话。
  雨整整下了一夜,到天快亮时才停。正在万籁俱寂之时,街上挑担子的货郎发出声惨叫,惊动了仍在睡眠中的人。
  凤凤死了,在吴家大门口上吊自尽。她身上的红嫁衣一直在滴水,小脚直邦邦的,脸上的脂粉被雨水和愤怒的泪水冲刷干净,黑发紧贴在惨白的侧脸,眼珠瞪得老大。
  死不瞑目。
  往事如烟,荒唐又让人刻骨铭心。
  水渐渐凉了,好闻的兰花香气亦消散的无影无踪。时间过的可真快啊,不知不觉间,凤凤已经死了一年多了。
  沈晚冬摇头叹了口气,双臂环抱住自己从澡盆里出来。她用棉巾子将脸上的泪擦去,又把身上的水珠儿抹干,穿上素净的月白色棉袍,让小丫头进来将澡盆收拾了,随后从柜子里拿出元宝蜡烛和纸钱,朝着东边的方向点了三炷香。
  正在倒水的春杏瞧见沈晚冬又在拜祭,慌忙丢下手中的活计,小跑出去将大门插上,回头嗔道:“我的奶奶,快把香掐了吧,若是叫老爷知道,又是一顿好骂。马上就过年了,何苦给自己个儿找气受呢。”
  沈晚冬佯装没听见,仍一张一张往铜盆里烧纸钱,灰烬如同蝴蝶般翻飞,腾起的烟钻进眼里,熏得人忍不住流泪。自打凤凤死后,吴家惹上了人命官司,所以就将二爷的新婚事暂且搁置下了。不过按着官府的说法,那吊死的女人系自尽,是个糊涂的,与他人无尤。
  可怜呐,人都死了,还要背这种骂名。
  二爷比老头子还稍微多了点良心,抱着凤凤的尸体狠狠的嚎哭了两回,私下里过来找她,给她强塞了包银子,嘱咐她交到凤凤家的姨娘手里,千万不要说是他给的。
  回想到这儿,沈晚冬不禁冷笑数声。
  还记得当时,她将那包银子砸在二爷身上,拧过身子不看他,恨道:“现在倒记起凤凤了?亏你舍得从李家小姐那里回来。”
  二爷面有愧色,耷拉着脑袋,闷声说:“你是知道的,明珠她爹虽只是个县官,可她舅舅却是朝廷里的吏部尚书,眼看着就要入阁当首辅的。我之前给凤凤说过,暂且休妻,先瞒过明珠。等将来我经过舅舅的提携,在朝廷站稳了脚跟,依旧把她接回来。我以为我们都说好了,可,可没成想她的气性这么大。”
  “胡扯!”当时她就恼了,噌地一声站起来,指着这男人的脸面怒骂:“你仰仗裙带往上爬,为了那点子富贵,跟你爹一起做出这种无情无义的下作事,就算以后让你做官,你能给百姓当父母?”
  二爷始终低着头,一言不发,良久,他将手中的那包银子放到桌上,临走前叹了口气:“晚冬,我以为你懂我。”
  这是他头一次叫她的名字,晚冬。
  凤凤下葬后,那位李家的小姐就时常到家里来。她的派头极大,拿着千金小姐的款儿,如果吴家门前不拿水洗刷干净,不撒上香花汁子,就绝不下轿。不过能瞧得出来,这位千金小姐当真是爱慕二爷,晓得二爷因凤凤的事意志消沉,她竟也不恼,屈尊纡贵地下厨,给二爷烧饭做点心,百般体贴。
  老爷自然是要好好巴结这位未来的好儿媳妇,每回见着李明珠,都要斟酌半响。既要拿出做公公的威严,让李明珠敬他;可又不能太刻板,让人家怕了他。难难难,得,还是在儿子身上下手吧。于是叮嘱二爷千万不要冷落了明珠,要爱护她迁就她,大丈夫嘛,能屈能伸。
  一想到这些事,沈晚冬就忍不住发呕。
  在地上蹲了这半天,脚也有点发麻。沈晚冬让春杏将铜盆收拾了,把地上的灰扫净。她走到梳妆台那边,拿起眉笔仔细描画,如今的她,已经没了初入吴家时女孩儿家的稚气,因常年读书抚琴,气质里有三分妩媚,七分温婉,比往年更明媚动人。
  沈晚冬指尖划过侧脸,冷笑数声。而那位明珠小姐,顶多算是中人之资罢了,正如凤凤生前所说,有个当县太爷的好爹,真个比什么都来的强,脏事能做成有理的净事,你还不敢说半个错字。
  所以对李明珠,她从来没好脸色。
  李明珠虽说没嫁进来,可直接以吴家当家奶奶自居,从上到下全都翻新了遍,家里的老仆人多数打发了,而对于她,则“建议”老爷送回乡下老家静养。

    
第3章 狼心
  还记得李明珠特意带来了一套用各色锦缎拼缝的水田衣,几件精致金玉首饰,笑盈盈地走上前来,道了个万福,说:我与嫂子一见如故,真真喜慕嫂子的品貌。只是嫂子毕竟寡居在家,这街里街坊闲言碎语就会多,恐对嫂子清名有污;再加上我与二爷成亲后,来吴家作客的官家贵人定会不少,到时候怕那起不懂规矩的羞了嫂子。莫不如……请嫂子暂且回乡里小住些日子,等我将家里打理齐整了,再派人接你回来。
  这话说的可真周全,明明是要赶人走,偏生做出一副我为你着想的姿态。 
  每每想到此,沈晚冬的唇角都会不自觉地勾起抹讥诮的笑。凤凤生前说过李明珠手段颇高,是个不好相与的,果真是呢。
  老爷子当初之所以让她住在眼跟前,就是怕她跑了,将来没有才貌俱好的女人骨头和他那个死鬼儿子合葬。现如今李明珠如此赶人,老头子是敢怒不敢言,于是私下里把二爷叫来,说:“明珠容不下老大家的,多半是因为这些日子你冷落了她,姑娘家都是要哄的,两句贴心的话灌进耳里,还愁不听你的?” 
  二爷本也窝了一肚子气,连想都没想就去了,结果碰了一鼻子灰,李明珠三言两句就把这个大男人说的没脾气了:“怎么,你竟舍不得?我的爷,快别管这些无关紧要的事了,一切有我料理呢。别忘了,咱们正月还要去大梁给舅舅拜年呢。” 
  只是‘拜年’两个字,就把二爷打回了原形。你能说什么,你敢说什么,只要仰仗着裙带,就算你是七尺男儿也得矮上几分。
  从那之后,二爷眉眼间的郁郁之色更浓了,而街坊里又有了新笑话,那起尖酸之人当着面都敢开玩笑,给他起了好些难听的诨名,什么李家相公、明珠小相儿。他气的不行,可又堵不住人家的口,于是闷着头去找老爷,想要取消这门亲事。
  老爷一听这话,登时火冒三丈,怒骂道:“真是个没出息的,说话做事都不会过过脑子。明珠与你素日里亲厚,你若悔婚就是坏了人家姑娘的名声,已经死了一个,你还想另一个女人因为你死吗?再者,因咱们没有把凤丫头的事处理干净,以至现在风言四起,李大人脸上好没光彩。现在已经是骑虎难下,哪里还有后悔的余地。” 
  得,又碰了一鼻子灰。
  想到这儿,沈晚冬不禁掩唇摇头轻笑,她放下眉笔,从抽屉里拿出一副白狐裘做成的手笼子,套上后慢悠悠走到房门口,斜倚在门框上,任由清风带着片片雪花往她面上扑来。
  “哎呦,这大冷天的,小心冻坏了您。”刚倒完灰的春杏急忙丢下扫帚,手反复在裙上擦了几下,过来扶住沈晚冬的胳膊往屋里走,嗔道:“头几日听见您咳嗽,二爷赶忙给了我些碎银子,让我去买些川贝炖在羊肉里。您嫌膻,怎么都不吃,这几日瞧着清减了不少,为此二爷把我一顿好骂。您老也心疼心疼我,别再冻坏了,否则我又得挨骂了。”
  “就你话多。”沈晚冬扬起手笼子,佯装要打人,她手轻附上肚子,淡淡地瞟了眼春杏,笑道:“待会儿你把炉子支起来,给我熬个瘦肉粥,往里头加上几勺牛乳,这样吃着香甜,现而今我可得把这小东西照顾周全了。”
  果然,春杏身子一顿,眼睛微微眯住,借着屋檐下的那盏小白灯笼的微光,有意无意地瞅了好几眼沈晚冬的肚子,眉头皱住,好似在盘算些什么。
  沈晚冬自然将春杏这些细微表情全都看在眼里,心里暗骂:这蹄子真是越发不简单了。
  春杏是吴家田地租客的女儿,家里孩子太多养不起,正好那年老爷要给她寻摸个贴身伺候的丫头,于是就买了下来。春杏刚从乡下出来,加之年纪又小,十分的惧怕老爷,所以她的一举一动甚至饮食脂粉,这丫头都会事无巨细地给老爷说。
  后来,这丫头逐渐长大,便有些嫌弃老爷的吝啬,每回报告都得不到赏钱。当摸索到二爷有些过于‘敬爱’她后,就很少往老爷那儿去了,因此着实得在二爷这里得了许多好处。再后来李明珠出现了,这丫头觉着得好好巴结这位未来的当家奶奶,便将二爷钦慕她的事给偷偷捅了出去,故又得了一大笔银钱。
  有些狼,永远都喂不熟;有些狗,怎么都贪不够。
  一阵寒风吹过,沈晚冬狠咳嗽了几声。正在此时,大门吱呀一声被人推开,从外头进来个身量高大的男人,他反手将门关好插住,疾步朝沈晚冬走来。
  是二爷,吴远山。
  “外头冷,快回去。”吴远山警惕地朝四周看了好几眼,随后笑着扬了扬手中那个鼓囔囔的布包,做贼似得低声道:“这是燕窝糕,最能补身子的了,晓得你晚上肯定会饿,我就多买了几块。”
  沈晚冬侧着身子,将吴远山迎进屋里。她从桌上那起鸡毛掸子,走上前将他披风上的雪花扫干净后,这才帮他宽衣。
  “春杏,去煮碗姜汤来。”
  待春杏出去后,沈晚冬开始慢悠悠地叠着披风,忽然被人从后头环抱住,那人身上散发着冬里的雪气,凉飕飕的,却又挺好闻。他比她高出一头不止,微微屈膝,从侧面轻吻着她的脖子,大手地在她身上游走,最后停在了她肚子上,摩挲着,温柔道:
  “我的两个宝疙瘩,今儿都好么?”
  沈晚冬闭眼轻笑,闻着他身上的淡淡酒香,身子酥了半边,仿佛都有些醉了。想想前些日子,二爷不仅在外头被人取笑了个遍,而且在内里还得受老头子和李明珠两边的夹板气。
  他有些后悔了,满肚子的郁闷没地方去说,晚上借着酒劲儿翻墙进来,瞧见她屋里灯灭着,不忍打扰她的清梦,于是就坐在门口吹了一夜凉风。
  次日早上她醒来,一开门就瞧见在地上熟睡的他,几缕发丝凌乱在高鼻梁上,眼底乌青,满身的颓废酒气,蓝色直裰皱得难看,活该!她心里还恨着,可瞧见他这副样子,忽然想起三年前刚到吴家的那夜,他也是这样在门外守着她,心就不知不觉软了下来。 
  当时他醒了,瞧见她在看他,头颓丧的低下,撑着墙往起站,叹道:“我知道你不想看见我,我这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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