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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门怡梦-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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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王爷,咱们后会有期。”忆蝶做了最后的道别。可是别也道了,凤倾城却还是一动不动站在那儿。
  忆蝶瞅了瞅楚府的大门和夜色,提醒道,“王爷,您该走了。”
  面对明显的赶人之语,凤倾城却稳稳地站住,贴心地道,“太晚了,本王还是看着你进去吧!”
  “前方就是府门,不会出事的!”忆蝶冲天翻了个白眼。
  “不行!本王今日可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你给救了出来,你若是现在出了事,本王岂不是白费气力,往后连找人讨救命之恩,都找不到主儿了吗?你若是害怕父母长辈责骂你回去的晚,本王也可以为你从中周旋一番。”
  说着,凤倾城尽然往楚府大门迈步而去。忆蝶紧忙追上去,暗自把他骂了三百八十遍。
  “王爷万万使不得!”忆蝶拉住凤倾城的袍袖,阻住了他的步伐。
  “你这是为何?”凤倾城满脸无辜,好似非常疑惑忆蝶为何这般不识抬举。
  “王爷,您忘记忆蝶乃是偷跑出来的吗?”忆蝶压着嗓子,就怕引起不远处府门内的小厮们的注意,“忆蝶这般回去,岂不要受父亲母亲的责罚吗?”
  忆蝶一脸的可怜像。
  凤倾城假意一拍脑门,道,“看看本王的记性,尽然把这件事给忘了!”
  他瞅了瞅府门,道,“你不走正门,那要怎么进府?难不成钻狗洞?”
  “王爷您真会说笑!”忆蝶暗自不知翻了多少次白眼,暗道,你才钻狗洞呢,你们全家都住在狗洞里面。
  “那本王倒是要看看你是怎么出的府门?难不成是收买了府中的下人?”凤倾城见忆蝶摇了摇头,就更加感兴趣了。
  其实忆蝶原本也有想过要走收买府中下人的路,但是一来,府里看门的丫头、婆子和小厮,少说也得五六人,很难一次性全部摆平,而且就算能用钱打点过了,也保不了将来那些下人会不会用这件事作为要挟来胁迫于她。她可不想落人把柄。
  凤倾城满脸兴致,忆蝶赶又赶不走,无奈。之下,只好把他领到了楚府西南墙外的死胡同里。
  忆蝶对着墙内高高的阁楼吹了声口哨,那口哨好似夜间啼叫的鸟雀般悦耳。
  哨音响起不过片刻,但见一根长而粗的绳子自墙内伸出。忆蝶感谢地看了凤倾城一眼,抓起绳索,如猴子般灵巧地攀岩而上。
  不过半刻钟,她便爬上了墙头。眼见忆蝶就要跃入院里,不见踪影,凤倾城扯住了绳索。
  感觉到凤倾城的拉扯,忆蝶回头瞧去,但见凤倾城双唇轻启,无声地说道,“今日的救命之恩,本王一定会回来索取的!”
  之后,他露出了那足以倾国倾城的妖艳笑容。忆蝶不觉看花了双眼,差点流出口水。
  妖孽啊!妖孽!若非墙头的另外一面,春桃已经扯住了她的一截衣衫,她只怕会控制不住撒开手中的绳索,跳下去,摸一把那俊美的容颜。她单手捂住了双眼,好一会儿才从他的美貌的诱惑中走出来。随后,她再也不敢看他一眼,翻身,进了院子。
  站在院墙下的凤倾城把忆蝶的表情和动作看得清清楚楚,却没有生气,反而觉得有些愉悦,只觉得她刚刚的表情十分逗人有趣。
  即便她的人已经消失在墙头,她那懊恼却又有些不舍的表情依旧萦绕在他的心头,久久不能散去。
  他在墙外站着,直到听到院内的人平安落地,脚步声渐渐远去,他才提步离去……

  ☆、第31章 活字印刷

  “小姐,您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啊!”春桃眼睛都急红了。小姐清早出得门,如夜还没回来,怎么不叫她担心。
  “别担心了,我的好春桃!”忆蝶安慰地拍了拍春桃的肩膀,“小姐我这不是回来了吗?”
  “小姐,您下次出去还是把春桃带上吧!这般担惊受怕的,奴婢实在是承受不住。倘若您出了什么事,让奴婢还活不活了!”
  看着春桃着急的样子,忆蝶知道是自己想得不够周到。她虽然不怕在外面遇险,但是她若是真出了事,父亲母亲只怕不会轻饶了春桃,说不定还会有生命危险。可是,她来回楚府都需要借助绳索,院内若是没有春桃作为接应,她就没法回府。看来她得想个保春桃的万全之策才行。
  “春桃,假若小姐我下次出门超出一夜未归的话,你就自行借助院内的绳索逃出去吧。你若是在外面恰巧遇上我了便罢,若是没遇着,那你就带着小姐我的私房银子找个地方隐居吧!我的私房银子虽然不多,但也够你生活好些年了。若是你运气好婚配个好的夫婿,两人做些小买卖,也能保你饱暖一生了。”忆蝶也想不出什么更好的法子了。
  “小姐若果真有难,奴婢怎么能拿小姐的私房银子逃跑呢?这样是万万使不得的啊!这不是落进下石吗!奴婢断断是不能做出那样的事来的!”
  “这不过是最坏的打算,若是咱们够幸运的话,说不定咱们能一直非常地顺利呢!小姐我还要为你选一个好夫婿呢!到时候春桃你可不能有了夫婿就忘了小姐我了啊!”
  “小姐你说什么呢!”
  “小姐我哪里胡说了,难不成你还打算一辈子跟着小姐我吗?你愿意跟,小姐我还不敢要你这老姑娘呢!”
  “小姐!”春桃有些无语了。
  可也正是因为忆蝶的胡乱瞎扯,春桃紧张的心情也变得开朗许多,因为在春桃看来,自家小姐能有心情开玩笑,想必在外面没有什么遇上危险。她素来就是个只看眼前,不想长远的人,也不愿意费脑子思量那么多事,跟了小姐那么多年,她也愿意相信小姐的判断。
  之后,春桃伺候忆蝶打水洗漱睡觉休息。
  担惊受怕地等了大半个晚上,春桃刚一沾枕头就睡着了,可是忆蝶却是怎么也睡不着。
  她的脑子里一直不停地思索着白日里在街上的所见所闻。这里的书籍因为基本靠手抄,古代识字的人本就不多,再加上还要挑那些字迹工整,家庭贫困的书生,就更少了,手抄出来的书贵也属正常。
  至于用木材制作雕版进行印制的书籍,则因为雕木板耗时多,出现错误还不方便修改,用雕版印制出来的书籍自然贵比黄金。
  忆蝶努力回忆在现代时候,她在历史书籍中看到的有关于活字印刷的内容。毕昇貌似用胶泥先做成一个个规格一致的毛坯,在一端刻上反体单字,字划突起的高度象铜钱边缘的厚度一样,然后把毛坯用火烧硬,成为单个的胶泥活字。
  每个字的毛坯都会备下几个甚至几十个,以备同一版内重复的时候使用。遇到不常用的冷僻字,如果事前没有准备,就随制随用。为了便于拣字,他把胶泥活字按韵分类放在木格子里,贴上纸条标明。排字后把需要的胶泥活字拣出来一个个排进框内。
  排满一框就成为一版,再用火烘烤,等药剂稍微熔化,用一块平板把字面压平,药剂冷却凝固后,就成为版型。
  印刷的时候,只要在版型上刷上墨,覆上纸,加一定的压力就行了。为了可以连续印刷,他还用两块铁板,一版加刷,另一版排字,两版交替使用。印完以后,用火把药剂烤化,用手轻轻一抖,活字就可以从铁板上脱落下来,再按韵放回原来木格里,以备下次再用。
  毕昇的活字印刷术忆蝶虽然能把大概的步骤理出来,但是理论毕竟是理论,没有经过实践的检验,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能不能把理论变成真真的印刷品。
  如果直接带着技术去找那些制书卖书的商人,自然会容易很多。可是,忆蝶又有些担心。
  商人都是无利不起早的人。倘若忆蝶只是带着几句理论去找那些商人谈判,她若是有所保留,根本就没法说服那些狡猾的商人,若是和盘托出,那些人完全可以选择单干,根本就没有必要与她合作。
  她现在的财力还不能独立撑起一家书局。不能单干,她就必须要慎重选择合作伙伴。而且必须找到如何说服合作者的方法。
  忆蝶思索了许久,觉得与其拿几句苍白的理论去谈判,不如带着样品去来得更好些。再者,她需要先尝试一下,保存在自己记忆中的理论是不是真地能转化成现实的印刷品。
  思索半夜,天将将泛白,忆蝶就起身了。打定主意后,她只恨不得立即做个试验。
  没有惊动春桃,她提着个木桶,来到院子里的草地上,开始挖泥土。
  这里的泥土粘性很好,只轻轻几个捏转,手中的泥土就如现代的橡皮泥般柔韧而富有弹性。
  挖了足足一桶泥,忆蝶开心地回到阁楼。
  “小姐,您这是干什么啊?怎么弄得满身是泥?”被忆蝶地动劲吵醒的春桃揉着眼睛。
  “我去院子里挖了点土回来。”忆蝶浑然不在意身上的脏污。
  “小姐您挖这么多的泥土,是要种花养草吗?”春桃紧忙接过自家小姐手中那装得满是泥土的木桶。
  “不是!”忆蝶擦了一把额上的汗,捏了一把泥土在手中,把它塞在茶杯底部的凹槽里面,弄出一个毛坯的雏形来。
  随后,她拿起书桌上的文房四宝,开始研墨,挑了一支最细的毛笔,沾了墨,开始在毛坯上写字。
  “春桃,你去帮我找把雕刻用的小刀来!”忆蝶手下继续如法炮制着第二个毛坯。
  待那些毛坯的形状变得坚固后,忆蝶开始按照毛坯上所描绘的字迹雕刻。
  “小姐,春桃虽然不识字,但小姐您写的这些字应该是有些问题的吧!”春桃指了指毛坯上的字体,迟疑了一会儿道,“这个字和奴婢平日里见到的不一样,好像写反了。”
  “小姐我是故意反着写的。以后你就知道它的用处了。”忆蝶神秘地冲春桃挤了挤眼角,示意她别着急。

  ☆、第32章节 第一本书

  虽说忆蝶在现代写字都是用的钢笔,但是她曾上过半年的软笔书法课,所以毛笔字写得还不错。可是,在成型的胶泥上刻字却把忆蝶给难住了。
  她连续刻烂了三个毛坯,刻第四个毛坯的时候,她觉得手指灵活了许多,可是刻出来的字却深浅不一,若果真用这样的模板来印制书籍,书本上的字只怕会歪扭的不成样子,甚至出现断笔。
  “小姐,您若是想雕刻印章,大可以找人给您刻一个。女子的私印大多会用上好的美玉作底料。小姐您是吏部侍郎的嫡长女,怎么能用这种泥制的印章呢!”春桃觉得小姐又不是不招人待见得庶女,干吗要用泥巴做的印章啊!这也太有**份了。
  “我不是在做私印,等我做出了成品,你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忆蝶仍旧忙着手中的活。
  “啊!”刻刀划破了忆蝶的食指,忆蝶嘴含着伤口,露出懊恼的神情。刻刀还真是锋利了!
  “小姐,要不还是让奴婢来吧!”春桃递上了一块在酒中浸泡过的干净帕子,接着道,“奴婢虽然也不会雕刻,但奴婢皮糙肉厚,划几下没事儿,可是小姐您手上若是留了疤痕,夫人老爷都会心疼的。”
  “你怎么说得好似自己没人疼一般。你小时候时运不济,受了许多苦,却并不代表你这一生都不会有人关心你,爱护你。以后你的夫婿,你的孩子们都会疼你护着你,到时候只怕你的嘴都要笑得合不拢嘴了。再说,你伺候我多年,你我之间,是主仆亦是姐妹,往后我自会照抚你,以后切不可再做此等哀叹了!”忆蝶有些心痛春桃。
  “能遇上小姐这般好的主子,奴婢真不知是几辈子才修来得福气。在这楚府里,别说夫人的主院,单是二小姐院里的秋月,奴婢就多次见她躲在角落里偷偷哭呢!奴婢还听说,二小姐心情不好时经常拿丫头们撒气。小姐您对奴婢不但十分宽容,就算奴婢有时候躲懒,您也未曾责骂半句。奴婢这一生只希望能一直伺候在小姐身边。别说是划破手指这样的小事,就是为小姐您去死,春桃也不会有半句怨言。”春桃拿起了刻刀,开始在毛坯上刻字。
  或许是春桃经常做绣活的关系吧,春桃刻出来的字比忆蝶好了许多。而且当她刻第三个毛坯的时候,毛坯上的字已经基本达到了印版的标准。
  “春桃,你的手真是太巧了!”忆蝶夸赞地拍了拍春桃的肩膀。
  “奴婢的脑子不怎么好使,也就这双手还能顶些用!”春桃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了。
  毛坯和雕刻的问题都解决了。忆蝶去了趟父亲的书房。父亲听说忆蝶要借书,既惊讶又开心。他也没有多问,直接从书架上抽出了一本书给忆蝶。
  忆蝶开心地接了过来,可是当她看清楚封皮上的书名时,忆蝶的眉毛立即皱了起来。
  父亲给她的书尽然是《女则》,封建男子用来束缚女子的教条经典。她本意是要借一本科举必备的书籍。可是转念一想,自己身为女子,在女子无才便是德的男权社会,父亲是不可能同意她看类似《国策论》的书籍的。
  最后,忆蝶只能退而求其次,勉强按照《女则》里面的内容制作相应的活字毛坯。
  之后连续三日,忆蝶都在阁楼里制作毛坯,刻字。
  她和春桃一人制坯,一人负责刻字,两人配合非常默契。只不过,毛坯越来越多,院子里的草坪被她们挖出了好大一块,若是再挖下去只怕就要露馅了。到了后来,她们只得去花园里面偷泥土。
  又这样重复了七八天,忆蝶终于制出了一千枚刻了字的泥坯。她在集市请人做了一个炉子。那炉子虽然不大,却非常实用,忆蝶愣是用粗糙的工具制造出了效果还不错的印刷模板。
  新的一天又开始了,这一天也是令人开心和兴奋的一天。
  古代第一本用活字印刷术印制出来的书籍就要出现了,忆蝶怎么能不激动。
  “小姐,咱们真地能成功吗?”春桃简直不敢相信自家小姐告诉她的。那些贵得要死,只有男儿和主子们才能有权利阅读的书籍真能用那些泥土做成的毛坯印制出来吗?她怎么觉得有些像戏曲里面演得神话故事呢!
  “能不能成功,小姐我也不敢说呢!不过,我确实是按照古书上的记载做的,应该不会有错。”忆蝶也有些担心。
  忆蝶把墨汁涂抹在雕版上,然后铺上备好的白纸。当白纸与雕版贴合在一起时,忆蝶和春桃都紧紧地闭上了双眼。
  世界仿佛都安静了,忆蝶和春桃甚至能听到沙漏中沙子滴落的声音。时间流逝地真慢啊!两人等啊等,好像过了很久,又好像过了不过片刻,等到忆蝶睁开双眼时,她的手心已经被汗水给浸湿了。
  “啊!我们成功了!”忆蝶欢快地叫了起来。
  她一把扯住春桃的手臂,摇晃着她的手臂,嚷着,“春桃!春桃!我们成功了!”
  春桃睁开双目,往桌上看去。
  只见那张书本大小的白纸上,此时密密麻麻地满是春桃不认识的黑体字。纸上的字虽然不是很工整,但却和雕刻版上的字一模一样。
  “小姐,您真是太神了!”春桃抱着忆蝶的肩膀,差点没跳起来。
  忆蝶已经激动得说不出话来了。她怎么也没想到从制作雕版到印制出第一本书籍,尽然会这般顺利。古人用了千年的时间才掌握的技术,她却花了不过半个月的时日就做好了,看来站在伟人的肩膀上就是比较方便啊!
  “小姐,有了这个,咱们是不是就能挣很多的钱了啊!”春桃虽然从没进过学堂,但她也知道市面上的书籍都很贵,尤其是那些与科举相关或是脍炙人口的书籍,更是贵得非常离谱。今日她们既然能印《女则》,他日她们就能印制出同《国策论》一样的书籍。到时候她们还不挣翻了啊!
  “钱,钱,钱!”忆蝶一指戳在春桃的脑门上,道,“瞧你那财迷样!”
  “奴婢这不也是替小姐您高兴吗!”春桃乐得嘴都快合不拢了,“小姐,咱们这本书您打算卖多少钱啊?”
  “暂时不拿去卖!”忆蝶把玩着那本薄薄的书籍,陷入了沉思。
  有了这个样板,她就可以寻找合作对象了。她到底该选谁做为合作对象呢?

  ☆、第33章节 阳光男子

  在现代的时候,忆蝶只是个培训师,没做过买卖,但她身边有不少创业的朋友。
  聚会时,她时常听那些朋友说自己的合作伙伴多么狡诈,多么不好相处等等。所以,选择合作伙伴必须谨慎再谨慎,否则就会赔得血本无归。
  这日,忆蝶揣着刚印制好的《女则》从院墙的缝隙出了楚府。
  有了上次的探路之行,这次她直奔阅书楼所在的街道。
  虽然她很早出发,可是毕竟全靠两条腿徒步行走,她到达阅书楼时,已经是正午十分了。
  为了避免同上一次般被地痞流氓劫掠,她这次特意在自己的肚腹间放了个薄枕头,这样别人看见她即便不会错认为她是孕妇,也不会再打抓她去卖钱的主意了,毕竟一个身材走样了女人即便要卖也卖不出多少钱。
  她身上穿得多,又戴了斗笠,在夏日正午的太阳底下一晒,她满脸汗水,湿漉漉的,十分难受。
  “凉粉!卖凉粉了!山泉水浸泡过的凉粉,祛暑解热!”
  忆蝶望向叫卖声的来源处,只见街道尽头的右侧角落里有个凉粉摊。那凉粉摊虽然不大,却坐着不少人。凉棚里的客人每人面前都放着个大碗,看样子都是来这条街买书,来这里避暑的人。
  忆蝶想也不想就快步走向凉粉摊,要了一大碗凉粉。
  “真是太舒服了!”一大口凉爽的凉粉下肚,忆蝶只觉得全身都舒畅了不少。虽然没有经过冰镇,没法像现代的冰棍那般冰凉爽快,但是在大热天,尤其是流了满身汗后,吃到这样解暑的东西,忆蝶已经十分满足了。
  凉粉摊虽然位于街道的角落里,但这里的视野非常好,不但能看见阅书楼门前的情况,还能看见几家比阅书楼稍小的书店的大门。
  来之前,忆蝶就已经想过了,觉得阅书楼肯定是要被排除在外的。齐大非偶,就算阅书楼的老板觉得她的技术有前途,人家也不一定愿意同她这样没身份没地位的女子合作。
  但是忆蝶也不打算选那些小型的书店,毕竟船太小了,承受风浪的能力就相对差很多。所以在剩下的书店里,能让忆蝶挑选的合作人也就不到十家。
  在凉粉摊对面的街道上刚好就有三家经济实力非常不错的书店。
  忆蝶决定坐在凉棚里,好好观察一番。于是,她又要了一大碗凉粉。一个女孩子,一连吃了两大碗凉粉,即便凉棚的桌椅有限,摊主也不好意思说出赶人的话来。
  那三家书店,正中的一家名为尚书楼,牌子烫金的招牌,高大宽阔的门厅,非常气派,华丽程度直逼阅书楼。
  尚书楼的左侧的书店名叫藏书楼。藏书楼的招牌虽然不如尚书楼的那般华丽,厅内的装饰也不如尚书楼奢华,但是整个书店总体给人一种亲切温和的感觉。同尚书楼同在一条街上,藏书楼就像一名站在贵妇身旁的小家碧玉般,虽然不够华贵,却一样惹人注意。
  尚书楼右侧的书店名为博书楼。博书楼的门脸虽然挺大的,但是厅内的装饰和站在门前的小厮都有些不符合书店的气氛,只注重华丽外表却没有半分书卷气。
  大中午的,来这里逛的人,要么窝在书店里看书,要么就在街上的小摊的凉棚下休息,很少有人在大街上晃动。
  忆蝶也看不出到底哪家书店的生意更好些。
  忆蝶正有些意兴阑珊时,一辆马车从街道的拐角驶出,停在藏书楼的门口。
  拉车的是两匹通身雪白的马儿,即便在炎炎夏日,仍旧十分精神。马车车厢外表华丽却不张扬,给人一种舒服的感觉。
  无聊得令人昏昏欲睡的中午突然出现这样的马车,坐在凉棚里差点打盹的客人们都不由地好奇地看了过去。
  当众人看清马车的主人时,众人心中不由地暗自赞叹,“好一个美男!”
  这名男子的美不似凤倾城的美艳绝伦,也不如凤逸臣的温润如玉,却足可夺走所有人的思绪,因为他的样貌实在太赏心悦目,就好似炎炎夏日的一湾清泉般,浸人心脾,润人心肺。一袭藏青色的长袍穿在他的身上,让他略带瘦削的身躯显得那样挺拔,俊俏。
  男子的马车刚在藏书楼的门前停下,书店里的掌柜就跑了出来,只听掌柜低叫了一声“东家”。
  众人才回过味来,这名男子尽然是藏书楼的老板。这般年轻就拥有这样一家书店,真真是少年英雄啊!
  忆蝶不是花痴女,即便是面对凤倾城那样的倾城的美貌,她也没有昏头,可是看着眼前的男人,她尽然无端地生出了奇异的信任感,觉得那个男人肯定是个正人君子,是个可以相信的人。
  忆蝶甚至在一瞬间就有了冲动,决定就选择这个男人作为自己的合作伙伴。
  忆蝶反反复复自安慰着,自己这不是在冲动行事。藏书楼的经济实力正是自己所要找的,找一个看着舒服,为人正直的人作为合作伙伴,总比选那些脑满肥肠,一看就是见钱眼开的人强得多。
  想到这里,她的双腿尽然不由自主地站了起来,缓缓向藏书楼的方向走去。
  “这位公子,请您留步!”在那名男子快要消失在藏书楼的大厅时,忆蝶开口阻止了他的去路。
  掌柜和男子同时回头瞧去。
  眼见出声的人是个穿着普通,长相更普通的女人时,掌柜不由地皱了皱眉,有些担心地看了眼站在身旁的东家。
  貌美的东家此时却十分镇定,就连脸上的表情都没有什么变化,仍旧温和有礼,带着股让人欢喜的书卷气,尤其是那似笑非笑及其柔和的嘴角,让人有种即便你是个乞丐,他也不会因此嫌弃你的错觉。
  “这位姑娘,不知你叫的可是林某?”林姓男子礼节性地冲忆蝶笑了笑。
  “是的!冒昧打扰,还请林公子见谅!”忆蝶这才意识到自己到底在冲动地驱使下作了什么,但是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这位姑娘,你找我们东家有事儿吗?”站在一旁的掌柜眼中露出一丝轻蔑。
  藏书楼的东家相貌俊美,又是少年才子,每次出门不知迷倒多少少女,被女子搭讪这种事,他们见得多了。只是,像眼前这般长相的女子尽然也来勾搭他们东家,掌柜真不知该说这女子胆大还是不知天高地厚了。

  ☆、第34章节 震惊

  忆蝶在心里暗暗啐了一口,感情这掌柜真当她是花痴女了啊!
  “小女子找林公子确实是有事相商,不知公子能否借近一步叙话。”忆蝶转头打量了一下大厅里看书的顾客,示意不太方便。
  或许那位林公子真的拥有宰相般的肚量,又或者是他也觉得在大厅里公然同女子说话多有不便,他尽然微微点了点头,示意忆蝶跟着他进内堂去细谈。
  忆蝶乐了,满意了。这位林公子,不仅相貌出众,肚量还这般好,她这次真的没选错人。
  进了内堂,林公子却不急着询问忆蝶的来意,反而让人沏了壶上好的铁观音,邀请忆蝶一同饮茶。
  林公子的举止文雅,带着一股淡淡的悠然自得,那小小的茶杯在他修长的手指间轻轻地转动,忆蝶不觉有些看得痴了。
  “这位姑娘,不知可否把斗笠摘下来?”半盏茶过后,林公子终于开口了。
  他那如琴音般的嗓音是那样动听,忆蝶差一点就听从他的话,摘去斗笠了,当手碰到斗笠边缘时,她猛然清醒过来。她恨不得扇自己一个嘴巴子。刚刚她还大言不谗地说自己不是花痴女呢,这会儿就来个现世报。
  她稳了心神,道,“并非小女子有意隐瞒,奈何小女子样貌实在不堪入目,只怕公子瞧了见笑。”
  林公子静默了片刻,随即释然地笑了笑,道,“姑娘你既然有难言之隐,林某也不强求。可姑娘总该告诉林某你的姓氏,也免得林某失礼。”
  “这个自然。小女子姓楚,林公子可以称小女子为林姑娘!”忆蝶这般说,是为了避免他再追问她的名字。在不知道是否有合作机会前,她不打算透漏太多自己的信息,以免惹来灾祸。
  站在一旁的掌柜脸露不愤。这个女人到底怎么回事,自己的东家都已经给她面子,一再礼让,她却摆谱,连名字都不愿意透漏,难不成还担心他家东家缠上她不成!
  莫说掌柜的生气,就连林公子自己,此时心中也有些不是滋味。不过转念一想,他又微微松了口气。
  其实,在大厅被一个陌生女人叫住时,他也有些忧心,担心她如同以前那些使诡计接近他的女人般,打算当众往他身上泼脏水,进而赖上他。
  这也是他尽然会同意带她进后堂谈话的原因。可是,她尽然不但不愿让他看见她的样貌,就连全名也不打算让他知晓,可见应该不是来痴缠于他的。
  林公子再次妥协,道,“好吧!那不知楚姑娘今日找林某有何贵干?”
  问到正题上了。忆蝶有些愉悦,同时又有些紧张。她昨晚思索了一夜辩论词,尤其是面对拒绝时的应答,她在心中假想了十次不止。
  “不知林公子可有扩大藏书楼的打算?”忆蝶本意想用顾左右而言他,抛砖引玉的法子,可是一转念,觉得自己的做法无异乎在脱裤子放屁。
  林公子虽然年轻,却能坐上藏书楼的第一把交椅,他的手段和心计绝不可能似他外表看起来的那般。只怕说不定他也是个腹黑的。与其同少年有成的人比心计和口才,她还不如直来直去,说不定反而能夺得先机。
  林公子盯着忆蝶看了好一会儿,嘴角扯出了一个温和的笑容,“身为商人,哪有不愿意买卖做大的!只是现在世道不好,买卖难做,有些事,不是林某想便能做成的!”
  “小女子这里倒是有一个法子可以帮到公子,不知公子是否有兴致听上一听!”忆蝶抛出了诱饵。
  “哦?”林公子给自己倒了杯茶,却不饮。
  “当今的书籍大多是手抄本。手抄本不但耗费大量的人工,而且每逢旺季,抄书工的价格就会涨一倍,甚至数倍。这样一来,手抄本的书买卖时,价格就必然会非常高。价格一高,买的人就会变少。人一少,卖出去的书就少,卖的书少了,银子就挣的少。再者人工抄的,总难免出现抄错,漏抄的情形,这样也会损害书楼的声誉。声誉受损,来买书的人就会再次减少,这样恶性循环下去,书楼就有濒临关门的危险。”忆蝶一口气说了好长一段话。
  林公子陷入了沉思,就连一直抱怀疑态度的掌柜此时也开始思索起忆蝶的话来。
  藏书楼虽然开设不到五年,但这几年,他们也曾见过不少书楼连本都赔光了,最后只得关门回老家,靠着几亩薄田过活的。
  林公子甚至曾深刻地研究过原因,发现那些赔本的书楼失败的原因确实如忆蝶说的那般,先是因为价格太高而没了客源,后来为了降低书的价格,不得不雇那些不太入流的抄工来充数,结果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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