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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门怡梦-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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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蝶不觉冷笑一声,“王尚书这是打算把楚府的人一锅端呢!”
“您是说王尚书故意把老爷调到吏部,好收拾咱们?”春桃这才醒悟过来,进而大叫一声,“这可咋办啊!要不小姐您把实情跟老爷说一说,也免得老爷到时被王尚书下了套还不知情!”
“这样的事情就算告诉父亲也不一定顶用,反而引他们担忧。不过,咱们不能坐以待毙,得想办法对付王尚书。”忆蝶四处看了看,有些丧气的道,“这院子里外好几层墙,怎样才能出去啊?”
“小姐想出府?”春桃瞅了瞅院墙,道,“咱们这院子虽然不如正院那边严苛,但二门外都有小厮婆子看守,没有夫人的允许,他们是不会放行的。”
“哎!”忆蝶叹了口气,自语道,“难不成我们真地只能在此坐等王尚书杀来吗?”
忆蝶和春桃商量了许久,却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后来,忆蝶干脆跑到墙跟底下,盯着院墙发起呆来。
“要是能挖出一条地道就好了!”忆蝶盯着泥地,恨不得用眼神剜出条道儿来。
“奴婢以前虽然在田间见过母亲父亲在地里干活的场景,但仅凭小姐和奴婢,只怕挖个一年半载也挖不到府门外!”春桃不认为自己小姐能有那般的毅力。
“难道真的是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了吗?”
“除非是长了翅膀的鸟雀。”春桃话刚落,还真见一只小麻雀从头上飞过。
忆蝶那个羡慕,嫉妒,恨呢!
“这府里有没有狗洞啊?”忆蝶突然眼前一亮,古装电视剧中不是常有女主从狗洞偷溜出府吗!只要能够出门,哪怕狗洞她也要去钻。
“钻狗洞?小姐您不会是急疯了吧!再说咱们府里也没养狗,哪来的狗洞啊!”春桃真是服了她家小姐了,连钻狗洞的法子都能想得出来。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我总不能真地插翅膀飞吧!”忆蝶瞅了瞅高高的院墙。
“要不小姐您去求一求夫人?”这是春桃唯一能想出的办法。
“不行!母亲不可能同意的!”若是出去一天半天的,母亲或许会应允,但若是每日都外出,除非古代封建体制被整个儿颠覆了。
或许因为不甘心,忆蝶尽然进屋搬来了一架梯子,靠在院墙上。两人趴在梯子顶端遥望着院子外的世界。
突然,忆蝶在府里西南角的上空看见了袅袅青烟,忆蝶指着西南方向问道,“春桃,你可知道那座院子是谁的住处?”
春桃凝目望去,道,“小姐,那是水月庵,以前宅子的主人建的。老爷买下这座宅子后,见院子都还够用就没拆。如今,只有一个粗使婆子在那里打扫,每逢初一、十五夫人会去那边上香。今日正好是十五,想必夫人刚上完香,不然不会有青烟冒出。”
忆蝶仔细打量了一下水月庵的地势。虽然那庵的正门在二门内,但它背靠西南院墙,或许以前的主人真心信佛,那庵尽然修得足有两层楼那般高,又或许是为了方便内外院的人进庵里去上香,水月庵尽然不似别处的院子被内院的围墙隔开,而是位居了内外院的中间地带,成了背靠外墙,面朝内院的格局。
“春桃,倘若我跟母亲说要搬去庵里住,你说母亲会不会同意?”虽然是问句,但忆蝶已经打定主意要搬过去了。
“小姐,一般只有了结尘缘的人或是诚心向佛的老太太才会住在庵里。您还这般年轻,若是去水月庵住,只怕会影响以后议亲。”春桃觉得小姐的主意很不好。
“如今命都快没了,哪里还管得上那些事!”忆蝶心说,要是一辈子都嫁不出去才好呢!她就可以自由自在的生活了。
“小姐您确定您要搬过去住吗?就凭咱们的力量,真能打倒王尚书吗?”春桃实在是为她家小姐担心,就怕最后事没办成,反而耽误了小姐自己的亲事。
“放心好了!即便不成功,那里离外墙最近,若是王尚书真地杀来了,咱们不也能逃得更快点吗?”出府有望,忆蝶突然有了说笑的兴致。
“好吧!”春桃算是没有言语了,“小姐您说怎么办就怎么办吧!只希望上天能眷顾咱们楚府,让小姐和主子们都化险为夷!”
打定主意后,忆蝶和春桃便开始密谋如何让窦氏同意她搬去水月庵的事。
忆蝶没有直接去请求窦氏,而是走了迂回路线。她先假装每日都做噩梦,每日顶着黑眼圈去给窦氏请安,甚至在夜深人静之时故意假装被噩梦吓醒尖叫,把丫头婆子和熟睡中的母亲惊醒。
忆蝶日渐消瘦,不足半月便引起了父亲得注意。忆蝶这才讲出梦魇之事,提出想搬去水月庵住几日,辟辟邪。
父亲一开始不同意,就如春桃所说的般,担心会影响议亲,但出人意料的是,窦氏尽然举双手赞成忆蝶的决定。或许是因为窦氏也不想半夜三更再被忆蝶的凄厉喊叫惊醒了吧!就这样忆蝶和春桃搬进了水月庵。
水月庵虽然是庵,但庵里供奉的佛像大多在前主人离开时都请走了,现在庵里就只在大厅供了尊观音。二楼甚至有个阁楼,以前是庵里的储物间,如今却成了忆蝶的闺房。
父亲见小院子收拾的还算妥当,也没再反对。到晚上,忆蝶早早就睡了,夜里府里也没传出尖叫声,第二日忆蝶的脸上出现了久违的红润。父亲这才彻底放下心来。忆蝶也开始着手出府的事儿了。
☆、第23章节 出府
虽然水月庵一面靠着院墙,但墙体足有两层楼高,连扇窗户都没有。何况就算有窗户,忆蝶也不可能从楼上吊绳索爬出去。那样做一则会惹人注目,二来万一中途绳索断了,即便摔不死,也会变成残废。
忆蝶在院子里转了一圈,最终在阁楼与院墙的连接处发现了一条狭小的缝隙。或许是前主人搬走时有所损坏,父亲母亲搬来后没有修缮的缘故,那墙体的砖头尽然能够被搬动几块,刚好能容忆蝶侧身而过。
忆蝶真是欢心雀跃啊!终于能够有机会挣脱牢笼了,她怎能不开心。
“小姐,这缝隙这么小,奴婢根本就过不去!要不干脆再拆几块砖头下来好了!”春桃一见那狭小的缝隙就急眼了。说着就要去拆墙砖。
忆蝶紧忙阻止道,“你着什么急啊!小姐我又没说要带你一块儿出去!再说了,你我若是都出去了,谁在帮我看门把风啊!再者缝隙太大只怕会引来上香的丫头婆子们的注意!春桃你还是稳稳当当地坐镇在府里,等着小姐我的好消息吧!”
春桃寻思了一阵,无奈道,“好吧!谁叫奴婢是丫头呢!奴婢听小姐的。只是小姐您若是在外面见到了什么好吃的东西,可别忘了给丫头带回来啊!”
忆蝶手指敲在春桃脑壳上,道,“好个爱吃的丫头!你当你家小姐我是出去游玩么!再说了,你现在已经快成水桶了,难不成真打算吃成头猪啊!”
“小姐尽会欺负人,奴婢不理您了!”春桃一跺脚,跑进屋里去了。
第二日,给母亲请完安,忆蝶换了身灰色衣裙,带了斗笠从院墙的缝隙出了楚府。
忆蝶没学穿越小说里的女主们女扮男装,因为她认为,一个女人,哪怕是发育再不好,胸前一马平川,穿了男装也不可能扮作真真的男子汉。再者,女子的嗓音更是不可能像男子那般混厚。
与其弄得不男不女的惹人笑话和注意,还不如就做女子打扮,因为虽说古代女子大多不出门,但大多数人指的是家境比较殷实的女子。那些贫苦家庭的女子为了生计还是会出来干活。
忆蝶上次在街上就曾见到一些穿着粗布衣裳的女子,她们或卖菜,或贩水果,或是在鱼市售鱼,只要能挣钱,她们也顾不得是不是得抛头露面了,毕竟先填饱肚子才是最重要的。所以像忆蝶如今这般穿着普通,甚至可以说是有些寒酸的女子在大街上行走反而比男扮女装更不容易招人注目。
再加上她还带了顶斗笠,那斗笠做工粗糙,只露出了个下巴,忆蝶出门前特意在下巴左侧点了颗大黑痣,旁人猛一看虽然不会觉得恶心,但绝对不会把她同美女联想到一块儿去,这样也可以避开流氓和地痞的骚扰。
忆蝶一边走一边查看地形和各个市场及街道两侧铺面的情况。从楚府一路走来,店铺大多是些鞋店、裁衣服店、或是成衣店,再不然就是小饭馆。
忆蝶不免有些失望。在现代她是个培训师,所学的东西既不能补衣服,也不能纳鞋底,只怕古代从小学女工的女子的手艺都要强她百倍千倍,她若是开裁缝店,只怕会血本无归。
可若是开成衣店,她手头的银子又不够用。这里可是京城,她总得卖些时新的样式和料子,总不能店内清一色的麻布和粗棉布吧!
忆蝶越想越丧气,之后便低着头瞎逛。
逛着逛着,忆蝶突然来到了上次去尚书府时她和春桃路过的集市。
她看了一会儿杂耍,舒缓了压抑的心情,发觉腹中饥饿的不行。她就地在街边的馄炖摊坐了下来,要了碗猪肉馄炖。
忆蝶一顿囫囵吞咽,吃了个半饱,正准备付账离开时,临桌传来物件掉落在地的声响,紧接着是啪的一声脆响,之后便听到孩童的哭声。
忆蝶好奇地望去,但见一落魄的年轻书生揪着一个不过四五岁的小男孩儿不放。那男孩儿的脸上有一个红红的巴掌印,很明显刚刚那巴掌是那名书生扇的。
此时那书生正恶狠狠地瞪着小男孩儿,教训道,“你知不知道这本书有多贵重!秀才我好不容易才从王员外家借得这本《国策论》,连夜抄录了三日三夜,这才制成了这本书。秀才我平日里爱若珍宝,从未沾染脏污。你个目不识丁的穷小子,尽然把秀才我的书弄到地上,还沾上了汤水,弄得这般脏,你说你要怎么赔偿?”
“秀才老爷您就饶了小狗儿吧!”馄饨摊老板娘跑了过来,抱着那名叫小狗儿的孩子不停地祈求。
小狗儿似乎是被那一巴掌给吓到了,被老板娘抱在怀中尽然一动也不敢动。
“饶了他!”那秀才哼了一声,怒道,“好好的一本书就这样被你儿子毁了,还想陪个礼道个歉就算完事了。你们休想!倘若你们能赔本秀才一本完好无缺的《国策论》,本秀才就考虑看看!”
“秀才老爷!小民都是粗鄙之人,大字不识一个,上哪儿去弄书赔给您啊?”小狗儿的娘十分为难。
“不识字有什么关系!”那秀才说得轻描淡写,“阅书楼什么书没有,你们去那里买上一本,赔给本秀才不就成了吗!”
坐在一旁的忆蝶虽觉得那秀才责打年幼的小狗儿不对,但赔书一事儿,忆蝶觉得尚算在情理之中。可是,那秀才的话刚一落地,身旁便传来了抽气声,有的甚至有些惊讶的低叫阅书楼的名字。
小狗儿的爹听了那秀才的话,直接扑通跪在了地上,哭求道,“秀才大人您大人有大量就饶了小民和狗儿吧!小民就是把全部家当都卖了也不值一本阅书楼的书啊!”
“真他妈的晦气!”那秀才啐了一口,“你们若是不赔,就同本秀才去见官。”
忆蝶非常惊讶。没有印刷术的古代,书籍的价格高,忆蝶不是没有耳闻。只是小狗儿家每日出来摆摊,所挣所得尽然还买不起一本书,让忆蝶有些不敢置信。
难不成在这个时空还没有活字印刷术?忆蝶心中突然燃起了希望的火苗,双眼亮晶晶的,好似黑夜的群星。
她悄悄往馄饨摊的锅里扔了一锭五两重的金锭,因为锅中有底料和骨头,加上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那名秀才和小狗儿一家三口的身上,金锭落入锅中的响声尽然没引起任何人的注视。
☆、第24章节 高价
就忆蝶看来,那秀才分明就是想借机讹小狗儿一家一笔,或是逼迫他们给他买一本阅书楼的新书。
那书到底有多贵她虽然暂时还不清楚,但一块金锭想必已经够了。并非忆蝶想做好事不留名,而是她明白独身在外钱财切不可露白,否则便会惹来杀身之祸。
结了帐后,忆蝶便离开了馄饨摊。
此时,她的目的地便是那秀才口中的阅书楼。她倒要看看那阅书楼的书到底有多贵!
当然她此行主要的目的是查看那些书局都用什么方法制书。
通往阅书楼的街道两旁随处可见买书的小店。忆蝶一间间看过去,发现这些书店卖的书尽然都是手抄本,价格自然是高得有些吓人。
有两家门脸颇大的书店甚至在厅里摆了数十张书桌,雇了数十名秀才当场抄写。若是有人去定书,伙计就把客人带到抄书人的桌前让顾客挑选自己中意的字体。这两家的书,字迹工整,所用纸张也颇好,价格就更高了。一本《国策论》尽然要花去二两金子。
之前,忆蝶在路上曾见有些人家悬挂出租房屋的木牌,上面写着一栋带有独立小院和铺面的宅子,一年的租金也不过半两金子。区区一本书却这般昂贵。忆蝶终于想明白那秀才为何会那般宝贝那本手抄的书了。
不过走进阅书楼后,忆蝶还是被里面的书的价格给惊了一跳。阅书楼最便宜的书尽然也要五两金子!
“你们的书怎么这么贵啊!”忆蝶不觉惊叫出声。
“咱们阅书楼每一款书都是请京都最好的雕刻师傅刻印的!”或许是楼里的客人不多的关系,阅书楼得伙计尽然耐心地给忆蝶扫起来盲来,“就姑娘你手中拿的这本《国策论》楼里请了十名最好的雕刻师傅,费时一年才制成了五十本。期间因为刻错毁版,不知费了多少人工和木材。举国上下,也就咱阅书楼能做到每本书绝不出现十个以上的错字。一本五两金子,这都算便宜的了!外边的街上倒是有便宜的书卖,但里面的错字多如牛毛。若是遇上个字迹不工整或是有始无终的抄工,那书简直就没法读了!”
那伙计翘着大拇指,可是神气了,好似天下的书店唯独他一家独大般!
“可是这也太贵了!”忆蝶还是觉得贵,就连她,一个官家小姐,归拢了所有的家产都买不了几本,何况是平民百姓。
“姑娘你手中的这本已经是最便宜的了!”那伙计指了指楼上,道,“楼上雅间的书才叫真的贵呢!一本二十两金子!但保管一个错字都没有!”
“我可以上去看看吗?”忆蝶心中有些没底气,这样贵的东西,一般都不会让人随便看。再者她穿得也太寒酸了,伙计能让她碰触这本价值五两金子的《国策论》已经算是给她留面子了。
忆蝶的问题一出口,果见那伙计连连摆手,“楼上雅间里陈列的书都是客人定下的,不可参观。”
忆蝶早就料到会有这样的结果,可是当听到这样的回答时,还是不免觉得有些遗憾。一本可比黄金的书,不能看上一看,怎么不叫她遗憾。
“既然不能参观那就算了!”忆蝶瞅了瞅楼梯的方向,带着遗憾准备离去。
招待忆蝶的伙计也不多说,或许是在他看来,忆蝶不过是进来过过眼瘾的;看完了自然是要走的。
忆蝶快要跨出门槛的时候,一张熟悉的面孔突然出现在门外。
凤倾城!忆蝶的大脑立即闪过危险的信号。她不由地加快了离开地脚步。
正准备进门的凤倾城原本不太留意路过的人,可是当那女子一见到他就加快脚步,甚至可以视为逃跑的时候,他不由地心中疑惑。他难道在不知道的时候变得面目可憎了?
虽然他打小就希望身旁的人惧怕他,不要总盯着他的脸发呆,为此他甚至习武养恶狗,可是这么多年来,除了知道他脾性或是在他手下吃过亏的人外,有不少人特别是初次见面的人,不惧怕他,或是忍受不住被他的外貌迷惑,站在距离他三步以外的地方盯着他瞧。像这样见着他,而且他还没皱眉头的情况下就逃离的人,还真是很少。何况,在他凤倾城的记忆里,从不曾收拾过一个十几岁下巴还长了颗痣的女子。
凤倾城不由地回头瞧了瞧已经疾奔而去的女子。这一看啊,凤倾城不由地皱起了眉头。
是她!他暗自低呼。
虽然那名女子的灰裙子又宽又大,甚至有些像尼姑袍,但她的背影他记得非常清楚,而且他很确定那女子从他身旁经过时,他闻到了一股熟悉的香味,虽然很淡,但由于当时在水中她给他留下的印象太过深刻,他大仇得报前肯定是忘不了的。
凤倾城不禁转身往忆蝶疾奔的方向追了过去。
忆蝶吓得小心肝儿差点蹦出来了。她怎地这般倒霉啊!每次出府都要遇到这尊煞星,而且好像每次都是她跑,他追,总是把她弄得狼狈不堪,外加吓得半死。
忆蝶一边跑一边寻思,自己到底是哪里露出了破绽才惹得凤倾城注意到她了。像凤倾城这样高贵的王爷,走到哪里不是都应该是高昂着头,漠视一切路边的小蚂蚁们吗?
忆蝶边跑边想,突然脑中一个机灵,想到了问题的根源,暗骂自己笨蛋。果真是心里有鬼就会慌张,一慌张就坏事。
想明白后,忆蝶突然停下了脚步。凤倾城已经追了上来,以她自己的脚程,哪怕是把腿跑断了,也不可能逃得出他的手掌。既然跑不掉,还不如与他正面交锋。
她现在的装扮就算是父亲母亲见了也不一定能认出来,何况是跟她只有两面之缘的凤倾城!
再者,这里人来人往,就是凤倾城也带了两名小厮。她若是抵死不认,她不信他回不顾男女大妨,当众掀她的斗笠!
眼见忆蝶停了下来,凤倾城也放慢了追逐的步伐,心中生出一丝喜悦。这个喜悦好似春雨过后偷偷长出的新芽,似乎随时随地都会茁壮成长。
他自己也弄不清楚自己为何会突然变得心情愉悦起来。他不是应该痛恨她,见到她就巴不得拗断她的脖子吗?她的步伐虽快,但对于对年学武的他来说就好似兔子和蚂蚁赛跑般,可是他不但没有直接抓住她,反而慢步跟在她身后。难不成是她欲逃又逃不了的无奈和丧气取悦了他?
☆、第25章节 被堵
当见到忆蝶停止逃窜,站立不动时,凤倾城又觉得有些气闷。
她不惧怕他吗?还是她又想到了什么怪主意来对付他!
“这位公子,你我素未谋面,你为何要跟踪小女子?”忆蝶压着嗓子,带着微微颤音,十足被吓得不轻的样子。
她的样子落在路人的眼中活脱脱是一个偶遇歹徒受了惊吓的弱女子,而凤倾城就是那心怀歹意的人。这样的事自然很容便引来路人的围观。忆蝶的话刚出口,刚刚从她身旁走过的行人不由地放慢了脚步。
凤倾城突然刹住步伐,站在了忆蝶对面。他要怎样回答的她的问题?难道说他认识她?那样问的话,倘若她拒不承认,他难不成还要当着众人把当日她对他的冒犯说出来吗?
“谁说本王在跟踪你了!”凤倾城无奈之下尽然冒出了这么一句经典而愚蠢的话。
他暗自咬了下钢牙,接着道,“这条街这么宽敞,难不成只准你一人走不成!”
“自然不是这么一回事儿!”忆蝶看了看渐渐围上来准备看热闹的人,暗自思量到底要不要把事情闹大,闹大了,围观的人多了,她就能趁凤倾城被围观的人堵住时全身而退,但也会大大加深凤倾城对她的厌恶,以后她的危险就更大了。
眼见有几个眼露好奇的路人抛来了异样的关爱眼光,忆蝶赶紧答道,“大路朝天,自然是人人都能走的。公子既说是没有跟踪,想必是刚刚小女子着急赶路,一时想差了,还请公子见谅。公子满脸急色,想必是有要事在身,您先请吧!”
忆蝶侧身让出了路。
凤倾城此时恨得牙根痒痒,却发作不得,只得硬着头皮装作没事人般从忆蝶的身旁经过,大步走向街道的拐角处。
跟在凤倾城身后的两名小厮惊得下巴都快掉下来了。他们何曾见到过自家主子吃过这样的亏啊!
走在前面的凤倾城气得双拳紧握,在转过那条街后,他一拳打在了一棵千年古树上,那粗大的树干立即崩裂开来。
忆蝶则在凤倾城的背影消失在巷子口时快步转入另外一条巷子里。
拐出卖书的巷子后,她撒腿跑了起来。她可不信凤倾城会这般轻易就放过她。明的不行,他肯定会来暗的,说不定派个蒙面杀手什么的半路劫杀她,那都是很有可能的。
忆蝶跑啊跑,直到双腿像灌了铅般一点气力也使不出时才停下步伐。刚刚因为疲于奔命,忆蝶只来得及稍稍观察地形,捡人多的街道逃,根本来不急思索她要往哪里跑。
等停下来时,她才发现,她所站的街道,她十分陌生,根本不是她来时经过的街道。
此时,太阳也已经西沉,街上的摊贩已经开始收摊,路人也都急着往家赶,再不复白日里热闹的场面。
忆蝶沿着街道往前走着,走着走着心中突然生出一丝不安来。因为这条街道虽然看着热闹,却鱼龙混杂,有些人一身的痞气。
忆蝶赶紧加快了脚步。她越是往前走,身旁的路人就越少,街道上有些店面已经开始在关大门准备打烊了。
她急得跑了起来。跑着跑着,街道上的人越来越少,顿时安静不少的环境下,她突然听到了脚步声,脚步声的来源好像就在自己身后。她回头一瞧,惊了一跳。
原来有两个满身匪气的男子不知在什么时候跟了上来。
忆蝶的第一反应就是查看身旁有没有可以求救的对象。可悲的是,在她十步以内的不是老头就是孩童,有些人甚至因为怕惹是非而避开她所站的方向往别的街道拐。
忆蝶不禁感叹,世风日下,即便是古代也没有人敢多管闲事。
忆蝶本想当回鸵鸟,假装这两人要跟踪的人不是她。她往旁边街道的方向跨了几步,可是失望的是,那两名男子也往旁边走了几步。很明显,这两个人就是冲着她来的。
难不成他们是凤倾城派来收拾她的?凤倾城也太卑鄙了,自己不敢在大庭广众之下动手,就派这样的流氓来对付她。倘若这两人真是凤倾城派来的,今日无论能不能全身而退,她都决定要鄙视他一辈子,不死不休。
那两名男子距离忆蝶越来越近了。忆蝶先假装非常害怕,双腿颤抖地不知如何是好,等那两人伸出手臂准备抓她时,她一弯腰,如泥鳅般直接从他们的腋下滑了出去,随后对着他二人的腰背一阵猛踹踢,之后便拼了命地往来时的街道方向跑去。那里的路人远比这边的多,说不定能撞上好心人。
或许是忆蝶的动作太突然,随后奔跑的速度又非常快,两名反应过来时,忆蝶已经成功地跑到了人多的街道上。
可是当她想大声呼救时,她的嘴被从肩膀上伸过来的手臂给紧紧地捂住了。
忆蝶一口咬在了嘴巴上的手指上,牙齿狠狠地咬住皮肉,鲜血都流出来了,身后的人臭骂了一声放开了手。
“救命啊!抢人了!救命—呜呜呜!”忆蝶的嘴巴再次被人给捂住了,有了上一次的经验,这次那人在手上遮了块布,忆蝶的牙齿即便咬上去也根本伤不着皮肉。
紧紧捂在嘴上的布片带着一股鱼腥的臭味,直把忆蝶中午吃的混沌都快恶心地要吐出来了。
“还不快把她给老子拖走!”身后传来了男子粗噶的声音。
紧接着捂住忆蝶嘴巴的男人伸出手臂圈住了她的肩膀,把她的双臂紧紧地箍在了两侧,然后强硬地把她往后拖拽。
“大哥,今儿个这货色貌似还不错,想必能卖个不错的价钱。”身后其中一个男人透着股兴奋。
“还行吧!身材倒是不错,就是下巴上的那颗痣有些不讨喜。不过看在还是个雏的份上,应该能卖个好价钱。”另外一个声音粗噶的男子再次打量了一下忆蝶的身材。
忆蝶顿觉满身的不自在,好似自己就是陈列在架子上的货品似地。
街道上仍旧有不少行人,可是他们一见是两个身体强壮的地痞都低着头走自己的路,连一点声音也不敢出。
忆蝶被反着往后拖拽,她的双脚在地上一直不停地摩擦,只希望能赶紧增加他们拖拽的阻力。不过,拖拽她的可是一个孔武有力的男子,她的那点子力气和阻力在他们看来不过是杯水车薪。
眼看着自己被拖出了主街道,马上就要转到偏僻的小胡同时,忆蝶急地眼泪满了双眼。
突然,她再次看见了那张熟悉得令她害怕的俊脸。
☆、第26章节 死胡同
“凤倾城,救救我!”忆蝶眼露哀求。凤倾城有没有风度救人,忆蝶心中没有底。她更不敢再想绑架她的两个男人是不是凤倾城的手下,因为在这样绝望的时刻,能见到一张熟悉的脸孔,那怕那个人曾经三番五次要杀她,也好过面对那些或冷漠活或看戏的脸孔。
凤倾城本是追逐忆蝶而来。正如忆蝶判断的一样,他就没打算轻易放过她,尤其是在她再一次设计了他一次之后,他就更加要穷追不舍了。不过因为两人一开始分别的方向恰恰相反,她又多次转变逃跑路线,他来晚了一步罢了。
正当他寻找得有些心烦气躁时,他见到了那个让他憎恨至极的女人。她被两个身体壮硕的地痞劫持了,街上虽然还有不少行人,但都由于怕惹祸上身不敢上前帮忙。
想不到那样剔透,口齿伶俐的女人,每次都把他气得牙根紧咬的女人尽然也有这样无助的时候。可见女人终究是女人,即便再强悍、勇敢和机智,在面对男人的蛮力时,也不得不变成弱者,受其胁迫。
挟持她的地痞明显心怀叵测,说不定是要掳走她,进而把她给卖了。
如今,恐惧盈满她的双眼。能看到她这般恐惧、惊慌和无措,凤倾城本应该觉得十分解恨,欢天喜地再加一把柴火,让那两个地痞赶紧把她给处理掉,让她尝尝堕入地狱,受尽欺凌后再痛苦地死去的滋味。只有这样才能消除他心中的恨意。
凤倾城无数次告诉自己,这不就是他想要的吗!他现在应该立即转身大步离去,把这个女人和以往的一切都抛到脑后。
可是,当看见晶莹剔透的泪珠自那双乌黑发亮的目子滑落,当她双眼满含祈求,无声地向他求救的时候,他的双腿怎么也迈不开步。
就是这迟疑间,忆蝶已经被挟持她的地痞拖入了无人的小胡同。凤倾城那让她又惧怕又痛恨的俊脸像被一道墙壁硬生生给隔绝开来般,同时也打碎了她所有的希望。
难道这两个地痞真的是凤倾城派来的!她真地就要被卖了吗?她的人生难道就要这般轻易地毁在两个名不见经传的地痞流氓手中!她不甘心!她不甘心!
站在另外一面的凤倾城此时正在进行天人交战。他的理智告诉他,他应该对她此时的危险置若罔闻,可是他的脑海中不断闪现那含泪的双眼,虽然不是绝美,却在他的心中反复萦绕,那双目子里的恐惧甚至像不断攀爬生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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