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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气宝宝:带着娘亲闯江湖-第10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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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只老虎再次往前一步,逼近了邓灵儿。
邓灵儿看着面前的两只虎头,终于害怕了,她嘴巴一咧,像一个正常的孩子一般咧嘴哭了起来,可是因为邓灵儿没有了力气,便连她的哭声都变得如此羸弱。
当然,老虎并不会因为邓灵儿临死前害怕的哭泣而放弃到嘴的美食,他们仍旧在前进着,很快就来到了邓灵儿的面前,猛虎们嘴巴一张,正打算将瘦弱的邓灵儿撕裂的时候,猛然间身后的树丛中传来了沙沙的脚步声!
接着,一只全身灰色,尾巴竖立,比猛虎足足小了一半的狼出现在不远处的小山坡上!
两只猛虎顿时一愣,也不敢吃邓灵儿了,对准了狼做出攻击的姿势,低声嗷呜一声。
那只狼优雅的站在山坡上,倨傲的仰着头,那望着两只猛虎的狼眼里闪烁着幽光,而如果认真去看,又能从那小眼神里看到一丝……蔑视?
两只老虎更加害怕了,心慌的后腿在地上来回摩擦。
大灰狼等了片刻,神态有些不耐烦,当下往前迈了一小步,猛地仰头,伸长了优雅的脖颈长吼一声!
“嗷呜……!”
声音响起的那一瞬间,两只老虎的身躯顿时宛如受惊一般啧啧发抖,等到大灰狼的吼声落下,再次轻蔑的望了两虎一眼后,两只老虎终于匍匐在地上,不敢动弹!
大灰狼鼻子里喷出一口不屑的气,神态极为倨傲,而那两只老虎则好似看懂了大灰狼的意思似地,立马频频点头,接着身躯一转,一溜烟就跑的无影无踪!
大灰狼这才看向仍旧在抽泣着的邓灵儿,仰着头,迈着优雅的步伐来到邓灵儿面前,喉间发出轻蔑的一声,“啊呜!”
邓灵儿登时破涕为笑,两手紧紧抱住大灰狼的脖颈,张口喊出大灰狼的名字:“小灰灰!!你终于来了,我们一起去找元宝哥哥好不好?”
第312章 优乐坊
大灰狼听到元宝两个字,瞬间浑身颤抖了一下,撒开脚步就要开溜,可猛地跑了两小步,却没听见身后邓灵儿的祈求,大灰狼愣住了,扭头便看见邓灵儿竟然躺在地上……睡着了!
额……
想他小灰灰……额,呸!不是,是想他狼王驰骋丛林好不快活,干嘛还要去找那个小阎王?不过……真的可以将这么可爱的小姑娘留在这里?主要是……小阎王知道他的小女友因为自己的不理会而被野兽给吃了,小阎王会怎么对待自己?
大灰狼只要一想到元宝那带着笑意的脸颊,便顿时浑身打了个冷颤,只好回身,将邓灵儿钓起来,垂头丧气的离开,离开之前回头望了一眼黑黝黝的丛林,满脸不舍,狼眸含泪:
告别了,我潇洒肆意的狼王生活!
……
鉴于夜一不敢告诉叶瑾夕邓灵儿消失的消失,所以到了晚间,叶瑾夕一行人歇在驿站的时候,仍旧不知道,自己的身后已经多了个尾巴。
大灰狼在丛林里一向善于隐藏,并且离马车很远很远,所以叶瑾夕与步非宸都没有发现不正常。
夜间,步非宸写好了一个小纸条,绑在一只纸质的青鸟身上,接着修长的手指在青鸟身上一摆动,小青鸟便立马向外飞去,速度堪比真鸟。
做完了这些,步非宸回头便看见烛光下叶瑾夕正好奇的看着他,步非宸嘴角微勾,一抹炫目的笑容便出现在他冷硬的脸庞上,接着声音低沉的解释:“给第一医说一声,让他到了京都,记得去看一下神法师。”
听到步非宸的解释,叶瑾夕叹了口气,明明这么关心神法师,却偏偏面上要表现的十分强硬,这两个人的相处啊……
一夜无话,第二日天一早,几人继续上路。
从大秦前往楼兰白马寺,需要经过两个国家,一是东凉,穿越半个东凉,在前往白马寺,还需要经过天启的三分之一国家。
几人一路上没有惊动任何人,低调的宛如任何一个商客,慢悠悠走了十来天,终于到了大秦边境,也是叶瑾夕初见慕容凌墨的小城镇,边疆干城。
越往这边走,入目越是荒凉,远远的便看到那个陈旧却结实的城市矗立在那里,干城仍旧如以往一般,抬头望去,满目黄沙,一路上民风彪悍,朴实。
来到这里,叶瑾夕便自然而然的想到了那个翩翩如玉的男人,距离当时第一次看见慕容凌墨便赖上他的时间,已经过去很久,可只要想起来,事情就好像发生在昨日。
夕阳西下,马车上,叶瑾夕看向仍旧沉睡者的元宝,心疼的想,如果元宝醒着,知道马上就能看见他的慕容叔叔,该有多么高兴?
这样想着的时候,马车突然停了下来。
步非宸磁沉的声音传出去:“怎么了?”
暗影立马恭敬回答:“主子,优乐坊的车队,正在进入干城,干城城门堵塞,需要等一会儿。”
优乐坊?
叶瑾夕眼睛一亮,这个乐坊可以说乃是大秦有名的乐队,在古代没有现代网络或者电视那种工具可以欣赏歌曲,然而古代的人们对于音乐的追求也没有丝毫减弱。
京都里就有各种乐坊,专门为人演唱,甚至达官显贵家里,都会养着几个伶人,随时传唤他们唱歌。
而这样的情况下,优乐坊便渐渐出了名。
传说优乐坊的伶人们个个嗓音宛如天籁,他们谱唱出来的歌声,宛如仙乐,让人陶遂其中不能自拔。
而优乐坊最红的当家人正是这几年红遍大江南北的小百合,而像优乐坊这样的地方,往往会被请到外地演唱,而凡是小百合出入的地方,往往万人空巷,鲜花水果相迎。
小百合的名讳,以及可以造成的轰动效果,已经隐隐可以比拟当年在京都慕容凌墨的受欢迎程度,也难怪优乐坊出现在干城,入城的道路便拥堵起来。
叶瑾夕掀开车帘,好奇的向外看去。
此刻他们的马车还有一些其余进城的马车停在路边,给小百合的车队让路。
这位小百合经常在京都,所以叶瑾夕穿过来几年都未曾见过,而她好不容易去了京都的这些日子,又赶上了小百合的巡回演唱会,这还是叶瑾夕第一次看见这个时代的明星。
小百合的车队很多人,浩浩荡荡一眼看去足有百辆车辆,前面开路的明显是武士,一个个穿着铠甲,手拿大刀,骑着高头大马。
中间部分则应该是小百合这群伶人的所在,马车奢华亮丽,胭脂气十足,足有十几辆过去后,后面的马车这才换了样子,这一匹却是驴车,车上也没有车棚,一辆车上大约坐着五六个穿着明显比不上前面人的衣裳,一个个身强体壮的,有男人有女人,而在他们的车上,还有着各种锅碗瓢盆,显然是这些人是打杂做饭的人。
车队之后,又是武士们殿后,而中间还有几个骑着高头大马,背后负者宝剑,明显是修行者的人,在来回巡逻,保证车队的安全。
这小百合的仪仗,可真是够足!
百辆马车进入干城,足足用了一个时辰!而等在路边的步非宸,伴随着等待的时间,脸色越来越黑,最后冷哼一声将车帘落下,不悦开口:“一个伶人,竟敢让本王给她让路!”
叶瑾夕看着步非宸闹小别扭,觉得可笑,“人家又不知道你是王爷,谁让我们现在不能表明身份呢?等会儿就等会儿吧。”
步非宸叹了口气,“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想,凡事从来都是过犹不及,奢及必败,我大秦如今连一个伶人都如何奢华,实在是让人不得不担心。”
叶瑾夕听着步非宸的话微微一愣,她倒是从来没有想过这些问题,可是接着她面色便肃然起来,步非宸不是普通的男人,所思所想都跟她不在一个高度,但是对于大秦的喜爱,步非宸比她只多不少。
叶瑾夕沉默了一下,握住了他的手,“不要担心,毕竟向小百合这样的,也只是少数。大秦……一定会很安全的。”
步非宸垂下头,深邃的眸子盯着叶瑾夕,声音略显凝重:“希望吧。”
说完这句话,便将叶瑾夕楼进怀中。
小百合的车队进入干城后,道路终于通了,天已经大黑,而这段时间,暗影也打听清楚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是东凉皇室邀请小百合去东凉演出,这一路上,竟然大约有四五天的时候,都是与叶瑾夕和步非宸一路的。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叶瑾夕与步非宸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算计。
出了大秦,东凉乃是天启大神观的地盘,他们在东凉就要开始隐瞒身份,然而她们出来的消息,肯定已经传到了天启大神观,他们无论多么低调,只要单独行事,被注意到的可能性就会很大!
而如果跟着小百合的车队的话……却反而更容易遮掩!
因为小百合声势浩大,但是小百合只是一个伶人,步非宸与叶瑾夕身份高贵,没有人会想到他们竟然跟在车队之中!
“打听一下,小百合住在哪里。”叶瑾夕还未开口,步非宸已经命令道。
其实一路走来,步非宸与叶瑾夕身周都跟着他的暗卫,这命令自然是对那些暗卫下的。
几人进入城镇,两旁摆摊的都已经回家,很快就要到达宵禁时间,所以他们必须马上找个客栈住下。
暗卫们的消息还是很灵通的,很快就把消息传来,小百合一行人进入了这个小城镇唯一还算得上体面地客栈。
于是乎,马车向那个客栈缓缓驶去。
到了之后才知道,客栈已经被小百合给包了,外人不许入内。
步非宸拧着眉头,扔出去一块金元宝,客栈老板一看见金子眼睛顿时亮了,可接着又十分懊恼的看向小百合一群人,小百合一群人包这个客栈可都没有这么多钱!
不过客栈老板还算是公道,只能认命的金子往步非宸面前推了推,“客观,真不好意思,多少钱今天晚上也不能住了啊……”
步非宸不擅长这些,叶瑾夕趁机将金子往老板面前推了推,开口道:“老板,麻烦你去问问小百合姑娘,能不能给我们一家腾出两间房间来,外面已经宵禁,我们实在是没地方可去了。”
老板看在金子的份上,屁颠屁颠就去了,不一会儿的功夫,老板就黑着一张脸回来了,显然碰了壁,老板将金子推到叶瑾夕面前:“这位夫人,小百合姑娘不同意……”
老板这话刚刚落下,一名大约十四五岁的小丫鬟,梳着双丫髻,穿了一件绿色锦缎裙子走了出来,接着便尖声嘲笑起来:“呦呵,真当我们优乐坊全是傻子不成,告诉你们,我们走南闯北的见识的人多了去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的想法,不就是自以为是的以为多拿些钱就能住进来,想跟小百合姐姐来个偶遇?!哼,想见我们小百合姐姐,就放足了诚意,真有那么多钱,那就请我们去演唱啊?!”
步非宸听到这话,一张脸更加冰冷。
叶瑾夕则是冷笑一下,这小百合走南闯北的,竟然连这点气度都没有,可真是让人吃惊,不过不同意?
嘴角一勾,她叶谨夕有的是办法让小百合求到自己头上来!
第313章 与小百合交友
步非宸这辈子还没被人指着脸痛骂过,而那骂人的小丫鬟一出来就开骂,显然泼辣的很,可是骂完之后这才发现站在客栈一楼的一行人,虽然穿着普通,然而气势十足,尤其是步非宸,那张脸阴沉的就好似刚从地狱爬出来的修罗!
小丫鬟顿时心虚了,瞥了步非宸一眼,便吓得低头不语,心中暗暗腹诽,这男人到底是谁,怎么如此可怕?
客栈掌柜也被步非宸的气势所吓,不敢说话。
步非宸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冷着脸仰着头,不知道看向哪里,叶瑾夕知晓他行事杀伐果断,这小丫头不长眼睛撞到他身上,若是以往恐怕步非宸早就一剑挥了过去,不过此刻不是爆发的时候,且她心中已经有了计较,便立马笑吟吟握住了步非宸的手。
叶瑾夕的手柔弱无骨,娇小中带着凉意,在握上步非宸的那一瞬间,步非宸身上的嗜杀之气顿时消失,又恢复成那个存在感很强却沉默寡言的样子。
小丫鬟与客栈掌柜看到这幅样子都暗暗称奇。
叶瑾夕将两人的打量看在眼中,步非宸已经为她造出来了气势,那么剩下的便看她的表现了。
叶瑾夕微微一笑,上前两步,仰头望着站在二楼的小丫鬟,绝色的容颜在点了油灯却仍旧昏暗的房间里释放出炫目的光芒,接着她好听的声音便传了出去:
“红藕香残玉簟秋。
轻解罗裳,独上兰舟。
云中谁寄锦书来?
雁字回时,月满西楼。
花自飘零水自流。
一种相思,两处闲愁。
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叶瑾夕略有些清冷却含着靡靡之音的徐徐诵出这首李清照的《一剪梅》,她背诵的极富感情,诗词里面女人对丈夫期盼的心情被她表现的淋漓尽致,且诗词朗朗上口。
这首词在二十一世纪已经被人编排歌唱,具体的调调叶瑾夕也会唱,而之所以背诵这首诗,是因为现代的伶人歌唱的都是这类型的诗词,现代的流行音乐,根本就不是他们能够欣赏的。
客栈掌柜多少识了些字,只觉得这首诗未免太凄凉了些,虽然意境很佳,但是他并未觉得如何,反而奇怪为什么这个小娘子在此刻突然背诵处这么一首诗词?
而小丫鬟却是小百合身边的人,经常伺候着小百合的起居,对于小百合的爱好了若指掌!
这样的诗词……小百合必定十分喜欢!
她眼睛一亮,蹬蹬蹬从二楼跑了下来,这时候已经忘记了步非宸的可怕,只是深切的望着叶瑾夕,一把拉住她的胳膊:“这位夫人,这词,这词是谁写的?”
叶瑾夕微微一笑,疏离的将袖子从小丫鬟手中收回来,不回答这个问题却只对步非宸点头:“人家不欢迎我们投宿,看来今天晚上我们只能露宿街头了。”
她早就知道,一个能把歌唱的天下闻名的女人,必定极其喜爱唱歌,而喜欢唱歌之人,必定对音调、作曲极为感兴趣。
小丫鬟一听叶瑾夕的话果然慌了,急忙对着叶瑾夕连连福身,“夫人,夫人,是奴婢有眼不识金镶玉,错把夫人与那些心术不正的人联系到一起了,还请夫人原谅则个。”
经常闯荡江湖的人,自然端得起架子,又放得下颜面。
小丫鬟姿态做的极低,叶瑾夕却只是淡淡瞥了一眼二楼雅间,清冷的声音继续传出:“是我们的确不知好歹,小百合既然包了这个客栈,我们如何能冲撞了贵人?夫君,我们还是走吧。”
说完去挽步非宸的胳膊,小丫鬟急的要死,就在这时,一道极好听真正宛如天籁的嗓音蓦地响起:“夫人请慢走。”
接着,二楼房门打开,一名身穿粉色纱裙的女人婀娜多姿的从房间走出来。
房门打开的那一瞬间,叶瑾夕只觉得面前光芒闪现!
小百合不愧是素有名气之人!
她身段窈窕,肌肤白皙,虽面容被一块面纱遮挡,可却分毫不掩饰她的美。
而这位小百合浑身上下不带半分红尘之气,动作举止优雅高贵的宛如一位公主!
小百合的形象,让叶瑾夕略感诧异,看那身段大约也就二十几岁的样子,小百合袅袅走下楼梯,来到叶瑾夕与步非宸面前。
视线扫过步非宸的时候,略显诧异,却那惊讶之色一闪即过,只是那抹惊讶,却没有逃过叶瑾夕与步非宸的眼睛。
叶瑾夕心神一荡,莫非这小百合见过步非宸?
被人认出步非宸的身份,可就完了!
可惜小百合那神色闪的太快,且接着便大方的对两人行礼:“这位老爷明显是个武人,却没想到夫人竟能写出如此惊才艳艳的词。”
这句话,解释了她的失态,接着小百合又抬起头,直直看向叶瑾夕,清澈的目光没有半分闪躲,倒让叶瑾夕觉得对方并不是不怀好意。
小百合如何爽快,叶瑾夕自然也不敢居功,只好言道:“姑娘误会了,这首词乃是一位朋友无意间而作,我与夫君今日初到干城,便听闻姑娘来到这里,而这首词意境非凡,在我手中实在是浪费了,这才想要与你见上一面,这世界上,恐怕也只有你能把这首词,唱出意境来了。”
小百合听叶瑾夕如此说,立马回头吩咐小丫鬟:“苗儿,还不快腾出三间上等房间,给贵客居住?”
那边名唤苗儿的小丫鬟再也不敢托大了,扭身就立马去张罗。
小百合并不去看步非宸,反而直接看向叶瑾夕,“不知道这位夫人可否有空,我们聊聊?”
知道小百合急着想要将这首词唱出来,且眼看她对着步非宸这种绝色的男子都不多看上一眼,极守规矩,叶瑾夕心里对小百合又多了几分喜欢,便立马点了点头,对步非宸使了个眼色,然后与小百合去了她的房间。
刚关上房间,小百合便笑出声来,“夫人,您不仅仅只有词,还有曲吧?”
叶瑾夕微微一笑,小百合便坐在了叶瑾夕对面,“您刚刚说的是,唯有我能把这首词的意境唱出来,并不是唯有我能谱曲,所以我猜夫人肯定有曲。”
小百合如此直白爽快,让叶瑾夕更加喜欢,只要点了点头:“不错。”
小百合瞪大了眼睛,她露在外面的那双眼睛很细很长,虽然不是凤眸却微微上挑,带着一种风情,十分好看,“夫人为何舍得让给我?”
“为何舍不得?”叶瑾夕开口,“你应该知道,像我们这种身份的人不可能出来演唱,而这首词被我烂在肚子里也实在是可惜,今日偶尔听闻小百合大名,所以便前来交个朋友。”
“夫人真是快人快语。”小百合更加欢喜,那双细细的眼睛笑起来弯弯的宛如柳叶,很是清纯,“那我们就快点吧,夫人快把曲子写下来。”
写线谱?
叶瑾夕摆了摆手,“我只会唱,不懂谱曲。”
小百合听到这话略显疑惑,第一次用打量的眼神将叶瑾夕上下看了几眼,最后笑着开口:“那夫人来唱,我来写。”
两人配合的很好,一剪梅这首词叶瑾夕一直很喜欢,且她清冷的嗓音唱出来,格外好听,只唱了一遍,小百合便学会了,接着将词曲写下,又对着叶瑾夕唱了一遍,她的声音好似宽度很大,能高能低,能粗能细,更将一剪梅的哀怨之气表现的淋漓尽致。
叶瑾夕暗叹此人果然是歌唱天才,不说别人,就连她这个听过原唱的人,此刻都觉得小百合唱的竟然更加好听。
两人越聊越晚,叶瑾夕婉转的表示自己与夫君,是打算前往东凉做生意的,并且她还有好几首诗词,并且做出一副若是有时间就可以把这些诗词都教给小百合,好不让明珠蒙尘的遗憾,小百合听着这些话,那双眼睛笑的更加弯了一些,漆黑的眼眸里,透着一种好似洞彻了叶瑾夕心思的情绪,可叶瑾夕细看,那些情绪又一闪即过。
小百合笑完后,立马邀请叶瑾夕与她一同前行,一路上也好有个照应。
叶瑾夕再三推拒后,答应了。
走出小百合房间时,叶瑾夕竟生生有种所思所想无所遁形,被小百合看透的感觉,可是她与步非宸都从未见过小百合,小百合应该不会知晓他们的身份吧?
这样想着回到房间,刚进去,腰肢便被某男人粗暴的搂住,接着将叶瑾夕紧紧抱住,凑到她的耳朵边上,声音沉沉闷闷的开口:“你都没给我唱过歌……”
某个男人吃醋了,于是叶瑾夕这一晚上接连唱了三首,才被放过。
第二日一早,众人整顿出发,叶瑾夕的车厢混迹在小百合的车队之中,立马宛如盐入海水,再也没人注意到他们。
步非宸长相太过惊艳,而他又不喜欢带上人皮面具,所以一直躲在车厢之中。
叶瑾夕带上面纱,这几日倒是与小百合熟稔了很多,很快三天过去,车队早已驶离干城,终于来到东凉边境。
远远望去,他们进入东凉的第一个城市乃是东凉老城。
老城并不老,乃是近几十年才发展起来的,老城作为大秦进入东凉的唯一官方通道,城门口处的盘查甚是严格,而还未靠近,叶瑾夕便发现,老城守卫之中,有修行者。
修行者地位如此之高,肯定不会被人派来守大门,这么说的话……叶谨夕瞬间了然了,东凉果然知晓她与步非宸,来了……
第314章 小百合身份成谜
马车中,叶谨夕不自觉的身体挺直,与步非宸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谨慎。
前方修行者,明显都是行修高境的修行者,虽然对于现在的两人来说,实在是实力很薄弱,可若是真的起了什么争执,会很快惹来东凉修行者的注意,引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他们低调的掺进小百合的车队中,就是不想惹麻烦而已。
小百合很有名,然而进入东凉老城的大门口时,小百合却遇到了一点麻烦。
在大秦一向顺风顺水的小百合,无论到哪里都是百姓竞相追逐,纷纷让路。
来到东凉,她们自然也是按照以往的作风,叶瑾夕本以为周围排队的人会给她让路进城,却没想到与守门侍卫沟通的那人跑了回来,凑到小百合马车前不知道说了什么,小百合马车里便响起小百合贴身丫鬟苗儿的尖叫声:“什么?!竟然让我们排队?!你没有把小姐的名号报出去吗?!”
小厮低着头,又不知道说了什么。
苗儿愤怒的开口:“东凉实在是欺人太甚!我家小姐就算进京为皇上演唱,也从来都是被当做贵客招待,可东凉老城的礼数,实在是太差劲了!”
“好了,苗儿。”小百合估计听不下去了,开口阻挡了一句,只是那语气里也能听到不悦,小百合虽然身为艺人,却据闻她生性高傲,从来卖艺不卖身,苗儿的话虽然托大了一些,可是叶瑾夕却听说,小百合进入大秦京都的时候,受到的礼遇堪称亲王礼遇。
所以小百合如此骄傲,倒是也有资本。
可惜……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小百合的嗓音,在大秦甚至是整个世界来说都是最好的,可是真遇到一个莽夫,只看重身份不看重能力,小百合也只能委屈自己。
一百辆车队突然加入了排队的队伍中,十分显眼。
足足等了一个时辰,才终于轮到小百合的车队。
叶瑾夕与步非宸都是十分有耐心的人,所以并未觉得不妥,两人依靠在马车内,舒适的闭着眼睛小憩。
可不一会儿的功夫,前面突然传来了一阵动乱。
苗儿尖锐的嗓音传了过来:“你们实在是太过分了!告诉你们,我家小姐这次是为了去你们皇室表演,你们怎么可以这样!检查马车也就算了,连女眷的马车都检查也就算了,竟然要我家小姐摘下面纱?!你们知不知道,我家小姐的面纱,从未摘下过!就连大秦皇帝,想要一睹小姐芳容,都未曾成功过!”
听到苗儿近乎失态的声音,叶瑾夕一愣,坐直了身体。
小百合虽然高傲,却为人处世还算老成,叶瑾夕注意到,她从昨天晚上开始,就一直戴着面纱,从未以真容见过众人。
叶瑾夕对小百合颇有好感,且她觉得小百合能够身处淤泥中而保持着高傲的本性,也实在是不易,所以听到这话不免蹙起了眉头。
东凉的人,有些欺人太甚了。
外面,一道猥琐的声音接着传了过来,“哎呀,不过是个艺人,还以为自己是皇亲国戚呢!哼,也不看看自己什么身份,就算是太子在这里,我们惊鸿剑派的长老让你摘下面纱,你也要摘!快点摘下来,给本小爷好好看看,看看你是不是盗贼假装的!”
这话说完,周围的人便立马猥琐的搓了搓手,那双眼睛好似看贼一样盯在小百合的马车上。
小百合名声震天下,与她的名声并驾齐驱的,乃是她的长相,并不是多么艳丽脱俗,而是因为她一直面纱戴在脸上,没人见过她的长相。
叶瑾夕不屑的冷哼一声,看慕容凌墨那般天仙一样的人物,怎么会有这么一群不着调的同门?
惊鸿剑派,名字倒是响亮,没想到里面竟然都是一群乌合之众!
叶瑾夕此刻正掀开车帘往外瞧着,一群人围住小百合的马车,小百合车队随行保护的修行者已经将小百合的马车团团保护住,跟东凉的修行者对峙。
小百合的丫鬟苗儿掀开车帘,露出一张愤怒的脸。
“哎吆喝,让小百合快点摘下面纱,让我们看看你是不是真的国色天香,哈哈!”
“就是就是!快点摘下面纱来!别让爷们等的太着急了。”
……
一群修行者,个个宛如小痞子一样调戏着小百合。
小百合始终坐在马车上,并不见慌乱,只有苗儿非常愤怒。
这时,叶瑾夕在那群修行者之中,瞥到了一个熟人,竟然是一直跟在慕容凌墨身边的小厮华庆!
华庆看着这幅样子,涨红了脸,可看了看带队的人,只是小声劝着:“三师叔,这,这不太好吧,他们毕竟是大秦的人,让大秦知道了,我,我们也会吃不了兜着走的。”
华庆不擅长说谎,明明是觉得这群人欺负一个弱女子看不过去,却说得冠冕堂皇。
那被他成为三师叔的男人,大约三十岁左右,听到华庆的话,把他一推推倒在地上,“去去去,这里哪有你说话的地儿?”
华庆面色愤然,却紧咬着下嘴唇不敢说话,眼睛里带着水珠,在华庆身后的一名与他长相差不多年纪也差不多的小厮,立马将华庆扶了起来,“你,你怎么能这么对华庆!华庆他好歹是大皇子的……”
“大皇子?”三师叔嗤之以鼻,“哦,你说那个废物啊?他在我面前也得恭敬地喊一声三皇叔,怎么,他的小厮竟然要摆起谱来了?”
这话一出,华庆的脸不知是气的还是羞得,一下子通红起来。
他长大了嘴巴,想要开口说些什么,可是话还未开口,便好似想到了什么似得,紧紧咬住了牙关,但是那双眼睛里,却流露出一抹愤恨与无奈。
大皇子在这群人面前都要忍气吞声,他一个小小的小厮,能说些什么?
华庆默默从地上站了起来,拉住了身后想要继续叫嚣的人,低着头,歉意的瞥了一眼小百合的马车,退到了一边。
看这幅样子,慕容凌墨貌似在东凉的处境,更差了?
叶瑾夕叹了口气,以他纤尘不染的性格,恐怕根本不愿意自己的双手沾染上献血吧?更不愿意让本就动荡不安的东凉皇室,更加不安。
华庆不敢说话了,那三师叔便更猥琐的看向了小百合的马车,甚至上前一步,搓着双手,好似下一秒就能将这位娇滴滴的大美人抱进怀里。
叶瑾夕握住了拳头,蓦地站直了身体,想要出去的时候,却被步非宸握住了手腕。
步非宸握住她的手腕,让叶瑾夕的行动一滞,接着,小百合的马车车窗处,便出现了一只纤纤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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