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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美人谋[高推]-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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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不如就在家里吧。”宋初一道。
  季涣去屋内找了两张席来,放在院中树下,又去烧了一壶开水。籍羽则保护卫江去周围看看。
  “以茶代酒。”姬眠端起茶碗。
  宋初一亦端起茶。因着茶水太烫,两人都只轻轻抿了一口。
  “别来无恙?”宋初一放下茶碗,询问道。
  姬眠笑道,“无恙。”
  宋初一看他这神情,便知道,可能在巴国变法的事情有了眉目。她叹了口气,“我啊,难得想说一句正经话,你听还是不听?”
  “听!你一贯说正经的也像不正经,这回倒教我瞧瞧如何。”姬眠端正身子。
  言下,并没有多少认真的意思,但是宋初一还是收敛起平日的不着调,肃然道,“巴蜀根本不可能变法,尤其是巴国。”
  姬眠头一次见他如此严肃的模样,微微愣了一下,旋即也认真起来,“为何?前日我才打通关系,我有把握能让巴王感兴趣。”
  “你可知,七雄国均历经变法,为何只有秦国深彻变法,其他六国却只流于表层?”宋初一问道。
  姬眠沉吟道,“因为秦国当时已经残破不堪,亟待有人力挽狂澜,商君正如救命稻草,秦孝公自然紧紧抓握。”
  宋初一摇摇头,“你所言并非根本。”
  她顿了一下,缓缓道,“根本在于‘破而后立’四个字!而老子曾曰‘治大国如烹小鲜’,哪一国君主不是小心翼翼?自古以来有几人有担起‘先破’的魄力?”
  鱼肉酥嫩,烹时必须小心翻动,不能乱来。这个比喻很生动,姬眠点头认同。
  “这只是其一。其二,各国之所以变法不深彻,也因氏族势力繁杂。除此之外便是‘民’,民是否能够接受颠覆已习惯的规矩?”宋初一说到这里,顿了一下,不再关注姬眠的神情,转而看向土墙外的景,“譬如周,民皆知周法,倘若贸然将周法全然推翻,岂能不乱?当初秦国法制混乱,山河残破,秦人虽野蛮却能明是非。商君变法,占了天时地利人和尚且如此艰难,更何况其他?”
  巴蜀是从上古时期便有独立的文化传承,且与中原文化迥然,鬼神信奉不可撼动,规则是在那些大巫的手中。现在的大巫虽然已经渐渐衰落,却依旧并非众之力可以撼动。
  “悟寐,‘天时’已经过去,莫要强求。”宋初一回过头,看着姬眠。
  你且看吧,法家术士的时代已经过去,未来将由策士接掌。宋初一这句话再看见姬眠不认同的神情之后,又吞了回去。
  “罢了,法家人就是执拗,我且说,你且听,倘若觉得有道理便往心里去,倘若觉得无根无据便当大风刮过。”宋初一笑着端起茶碗,“久别重逢,我敬你。”
  
  第185章 白刃君归来
  
  两人喝了个水饱。
  宋初一掏出一袋金放在几上,微微笑道,“我在巴国不会呆太长时间,还要去四处看看,这算是我送你的新婚贺礼,虽然俗气些,但实用。”
  姬眠也不矫情,直身拱手道,“怀瑾此恩,悟寐若有出头之日,必当报答。”
  “你和南祈在卫相助,我岂不是也要思报?”宋初一咧嘴笑道,“原本打算糊弄过去就算了。”
  “哈!你呀!”姬眠无奈的摇摇头。
  “天色不早,我就不做那讨人嫌的讨酒客了。”宋初一看见籍羽和卫江已经回来,便起身告辞。
  “何日再见?”姬眠问道。
  他话音还未落,宋初一已经走到大门处了,听闻此话,头也不回的摆摆手,“有缘自会相见。”
  卫江正迎上宋初一,微微躬身道,“谢先生大恩。”
  宋初一眉梢微挑,微微倾身还礼,“大恩不言谢。”
  籍羽和季涣取了马匹,三人翻身上马,门前二人拱手施礼,策马飘然而去。
  才走出几十丈,季涣道,“先生,那小畜生还跟着呢。”
  宋初一回过头,果然看见那只小黄狗跟在后面。方才他们行速不慢,这瘦瘦弱弱的小狗竟然能跟着上来也不容易。宋初一翻身下马,携起气喘吁吁的小狗,扯开嗓子朝姬眠喊道,“悟寐,为了省你们家口粮,这狗我勉强带走了!”
  喊罢,也不管人答不答应,直接上了马。
  “哈哈哈!你这个无赖,也有走眼的时候,那是一头山中狼!”身后传来姬眠的声音。
  宋初一皱眉看了怀中的小东西一眼,怎么看都觉得是狗,遂大吼道,“姬悟寐你他娘的太操蛋了。狼都被你养成了狗!”
  反正,她是不会承认自己认不出来的。
  马匹飞奔,在黑夜渐渐笼罩的暮色中,还能隐隐听见远处姬眠的大笑声。
  约莫走了两刻。籍羽环顾四周苍茫山野,问道,“先生,我们接下来去何处?”
  “只能露宿一晚了。”宋初一放慢马速,叹道。
  籍羽无语,无处可去还走的那么潇洒,在部落里。即使不住姬眠那几间草房,也至少能寻个避风处吧?
  “先生,不是说此处靠近巫城吗?为何不去城中住?”季涣不解道。
  宋初一道,“我倒是想去,但巫城从不在夜晚收留人。那些大巫古怪的很,我可不愿去招惹他们。”
  在巴国,大巫要是无视你,那是最好不过了。倘若被大巫盯上,才真是掰扯不清。而且,有些大巫的确神秘。宋初一这个还魂的人可不敢去他们眼前晃悠,万一被当做妖孽给烧了,她找谁喊冤去。
  山风越来越大,三人便寻了个干净避风之处歇着。
  季涣去捡来一堆枯树枝,顺便检查了一下周围环境,确定没有危险,才升起火堆。
  借着火光,宋初一将那头小狼揪了过来,放在脸前面仔细瞅了瞅。那小狼一动不动,连眼睛都不眨一下。就这么呆呆的与宋初一对视,像是被吓到,又像是淡定到懒得有丝毫反应。
  “分明还是狗。”宋初一左看右看,不禁咕哝道,“据说山狼中有一种王族,通体是金色。莫非你就是山狼王族?”
  宋初一嘿嘿笑着,把小狼翻了个身,拨了拨那处还不甚明显的地方,“啧,是个公子啊。”
  籍羽刚打了七八只兔子、山鸡回来,便看见宋初一如此猥琐的动作,一时觉得脑袋发疼,遂坐在一旁默默处理猎物。
  那只木头似的小狼闻见浓重的血腥味,微微有了动作。
  宋初一见状,便放下它。
  小狼试探性的慢慢靠近籍羽,在他面前停留了一会,见对方并没有要驱赶的意思,便再往前靠了靠,如此多次试探,终于大胆的张嘴咬了一口籍羽抛在一旁的动物内脏,一见无人阻止,立刻开始猛吞起来,那副凶狠的模样,与吃肉干时全然不同。
  宋初一这回真正相信它是一头狼,并且是一头聪明又尤为嗜血的狼。
  山中狼多诈,与雪狼很是不同。雪狼一旦认主,便终身不离不弃,但山中狼是哪里有好处便往哪里去,它们只忠诚于自己族群中的狼王。那么,狼王又会不会对谁产生忠诚?
  宋初一不禁感慨,她这辈子可真是招狼。
  籍羽将清理好的肉架到火上,不一会儿便肉香四溢。那头小狼还在埋头猛吃。
  待到肉烤熟,小狼肚子也已经变得圆滚滚,正在优雅的清理脸和爪子。
  “样貌挫了点,还挺有气质啊。”宋初一啧道。
  籍羽递给宋初一一只兔腿,她接过来正要往嘴里塞,一处树丛忽然沙沙作响,籍羽在另外一边,季涣丢下烤肉猛的拔剑,却还是晚了一步,那条白影已如闪电般把宋初一扑倒在地。
  宋初一感觉的到这窜出来的玩意正用湿湿的舌头舔她的脸,立刻喊道看,“住手!”
  季涣的剑已经落到它颈部,闻言硬生生的收回,踉跄的退了两步,定睛一看,爬在地上的却是一头巨狼,体长一丈余。它趴在那儿竟是全然看不见宋初一。
  “白刃!”宋初一怒吼一声,努力把手抽出来,将兔子腿塞进它嘴里,“起开!”
  白刃似乎听懂了般,嚼着肉,往一旁挪了挪。
  “你可真是不经念叨,昨天才提了一句,今儿就跑来了!”宋初一抹着脸,训斥道,“你若是下次再这么玩,保不齐那一剑便砍在你的狼脖子上!”
  白刃瞪着乌溜溜的眼睛,发出呜呜的委屈声。
  “我的娘诶!”宋初一无奈,伸手揉了揉它的头,“光长个头,不长脑子!”
  忽然见到白刃,宋初一心里很是高兴,只是让她禁不住有点想知道赵倚楼此刻在何处。
  宋初一知道白刃只吃半熟的肉,便让籍羽烤两只半熟的兔子。她抱过那头小狼,放在白刃身边,“看,爹给你找的媳妇。”
  籍羽拨动火的手忍不住抖了一下,首先,宋初一顶多只能称得上“娘”,其次,这头山狼是公的,白刃……也是公的。
  白刃扭过矜贵的脑袋,居高临下的瞅了它一眼,算是给了宋初一面子,然后果断扭头去看籍羽烤肉。
  “咳,白刃,你看它虽然长得丑了点,但架不住有气质,是吧,娶妻娶贤,你要不喜欢,以后还可以纳美人。”宋初一盘膝坐下,竟是比白刃矮了半个身子。
  如今,就连体格魁梧的季涣也比白刃矮许多。
  宋初一撕了一块兔肉吃了起来,没看见白刃趁她没注意,后爪一扬,将小山狼踢开足足一丈远。
  那小狼默默爬起来,晃悠悠的走到了宋初一另外一边趴下来。本就灰暗的毛色更加脏乱。
  “咦,怎么搞的。”宋初一看见小狼浑身沾土,安静的趴在她腿侧,立刻看向白刃,“你欺负媳妇了?”
  白刃扭头,一双乌溜溜水汪汪的大眼,一派天真无邪。
  “哈哈!这白刃有意思,把先生的性子学三四成。”季涣大笑道。他方才可是亲眼看见白刃把小狼给踢飞了的。
  其实白刃也未必就是在装无辜,它天生就长着一张天真的狼脸。
  “你抬举它了,它可不是装傻,是真傻呀!”宋初一叹道。她预感今后日子怕是不得安宁了。
  白刃吃了两只兔子,还只是垫吧垫吧肚子,眼见没有烤的东西了,它便主动窜进林子里,片刻便叼着十来只小型的动物跑了回来,全都丢在籍羽面前,眼巴巴的看着他。
  动作做的这么熟练,显而易见,平时赵倚楼怕是都这么宠着它的。
  籍羽也没想到这头狼如此自来熟,面对这么殷切的目光,他也只好将这些猎物清理好,然后架到火上。
  对于抓什么样的猎物,白刃很有经验,有一回它贪吃,去捉了一头野牛回来,结果赵倚楼光是清理这头牛都花了半个时辰,急的它打转。于是以后便全都捉小的,处理的快,又容易烤熟。
  只可怜籍羽和季涣,一个埋头烤肉,一个得不断的去捡柴。折腾了大半宿,宋初一醒了两回,那项才堪堪作罢。
  白刃吃饱喝足,乐颠颠的凑到宋初一身边,神爪把那头小狼拨开,自己趴了过去。
  次日清晨,宋初一醒来时便不见了小狼,直到快出发时它也不曾出现。
  “涣,那头狼呢?”宋初一记得是他守的下半夜。
  季涣看了白刃一眼,“给它叼扔了。”
  “啊?”宋初一道,“你知道扔了,为何不去找回来?”
  “我怕得罪它。”季涣一边解开马缰,一边抬起下巴指了指白刃。他深深明白,小人不能得罪,小心眼的狼也不能得罪。
  “你这操蛋玩意,不会给我弄死了吧!”宋初一朝白刃咆哮。
  她琢磨着,人家本来好好呆在姬眠哪儿,结果跟来之后第二天就死于非命,这简直是对她能力的侮辱啊!
  “快找找去。”宋初一对季涣道。
  她这厢话音刚落,便见那小狼从树丛中钻了出来,不紧不慢走到宋初一脚边,然后就那么木愣愣的站着。
  宋初一要携小狼上马,白刃就偏要往马上爬,这几匹马性子实在温顺,又没见过什么世面,见着白刃这么个庞然大物竟连嘶鸣奔跑都忘记,白刃这一扑上来,更是腿软趴倒在地了。
  
  第186章 急赴葭萌关
  
  白刃狗皮膏药似的巴着那匹马,任凭宋初一怎么吼都不听。
  季涣和籍羽悠哉的围观暴躁的宋初一,心中不由得对白刃又生出几分好感来,能让宋初一炸毛的事情可不多。
  折腾半晌,直到宋初一妥协把小狼交给季涣,这才得以出发。
  正是出游的好季节,宋初一在巴国很少入城,风餐露宿,但宋初一心情不错。
  每天早晨醒来的时候,小狼必然是被白刃叼扔了,但小东西总能自己摸索着找回来,十分省心。宋初一为了让它显得威风点,给它取名金戈,与白刃的名字相对,但从目前来说,两只体型上的差距一时半会改变不了,金戈还是只有被欺负的份。不过,经过一段时间的生肉喂养,金戈原本浑身黯淡的土黄色皮毛逐渐有了光泽,通体泛着金铜色,已经隐隐能窥见几分凶猛。
  这也证实了宋初一的猜测,金戈的确是山狼王族。
  山狼普遍比雪狼小很多,只有王族才有健硕高大的体型,想来到了成狼时期,金戈不会比白刃小多少。
  在巴国呆了一个月,宋初一正准备去巴国都城,却收到张仪传来密信。
  信中并未说有何急事,但嘱咐她不要距离蜀国王城太远,倘若没有要紧事情,最好能赶赴霞萌关附近。
  宋初一看着信沉默了片刻,决定三天之后,赶往葭萌关。
  樗里疾作为秦使,在子朝和众多财物未曾运入蜀国之前是不会离开王城,而张仪不同,既然他能在大街上四处逛荡,说明未向蜀国透露其身份。葭萌关,是宋初一认为最佳的突破口。又经实地勘察,才确定实施计划。
  那里是未来攻蜀的关键,绝不能出半分差池。
  离开巴国之前,宋初一令籍羽在巴国都城阆中小范围散播消息,将秦国向蜀王送大批美人财物的事情抖了出去。
  眼下巴国正在与楚国对峙。时下消息传播速度又慢。可能一时半会还没有得到消息,但此事不是秘密吧王知道也是迟早的事情。宋初一把所送财物夸大了一些,众口相传,指不定传到巴王耳朵里时就变成金库了。到时候他再得到〖真〗实的消息。多半会疑心蜀王故意隐瞒。
  做完此事,几人便立即离开阆中,马不停歇的前往霞萌关。
  白刃隐隐感觉到宋初一的严肃,便老实了几日。总算没有再把金戈扔掉。
  一路上,宋初一多方收集消息。得知葭萌关栈道已经开始搭建,蜀王携几名美人出游,预计五月才会返回王城。那两名越女把蜀王着实迷的不轻,捧在心尖尖上的宠,倒是四位美艳的秦女成了陪衬。说起来,两名越女也并非生的如西施、郑旦那般绝色,但蜀王好这口,看着她们柔弱的模样,听着轻言细语的撒娇,即便不懂越国语言,但糯糯软软声音真是让人浑身都酥了。
  而子朝既不是秦女,也非越女,而是出自卫地,蜀王还未曾见识过卫地女子是何等风情,更何况据说眼前这几个美人连子朝的一根头发丝都比不上。
  这段时间蜀王心情大好,因此蜀国上上下下也都一派祥和。
  对于蜀国来说,春耕是头等大事,在杜鹃啼血声中,朝臣大都忙着春耕相关事宜,国民亦早已开始下田劳作。
  举国上下,也就蜀王一个闲人。
  宋初一也不禁感叹,同样是国君,差距还真是大啊!赢驷日理万机,连睡觉的时间都少的可怜,看看人家蜀王,多么懂得享受生活!
  宋初一这次要去的葭萌关,其实在苴国境内。第五代蜀王封其弟于汉中,号苴侯。这位苴侯的名字便叫葭萌,葭萌关因此得名。它位于嘉陵江与白龙江会合之处,陆路上通汉中,下至蜀国王城,顺嘉陵江而下,可达巴国阆中,这里也是秦国入巴蜀的最佳通道,其地理位置之重要,显而易见。
  宋初一一行站在距离葭萌关不远处的半山腰上,能隐约看见一座低矮的城楼,坐落在土夯的城墙之上,这关门看起来并不怎么气派,可是放眼望去,关前关后,重峦叠嶂,危岩峭壁,树海萧森,组成一道气势磅礴的自然之门,曲折陡峭的小径顺山体蜿蜒而上,树冠重重掩映中若隐若现,直通到城门,这座低矮的建筑孤立关上,以周围天然屏障为延伸,竟也生出凛然不可侵犯之势。
  “峰连玉垒,地接锦城,襟剑阁而带葭萌,踞嘉陵而枕白水,诚天设之雄也!”宋初一不止一次来到这里,但每一次都是忍不住赞叹。
  从这里看过去,籍羽也觉得,葭萌关之于巴蜀的重要性,就如同函谷关之于秦。
  “先找个地方落脚吧。”宋初一领着白刃和金戈一起下山。
  刚至山脚下,便见两骑迎面奔来,宋初一连忙领着两头狼往边上靠,谁知那两人竟渐渐缓了下来。
  待靠近百丈,宋初一才看认出其中一个中年男人是司马错。
  司马错胯下战马警觉性极高,感觉到狼的气息,在远处打转,死活不肯前行。战马在战场上从来只有往前冲的道理,一般根本不可能受惊,但白刃和金戈张着大嘴对人家流哈喇子,不惊恐也难。
  宋初一伸手,一狼给了一巴掌“出息!”
  司马错无奈,只好翻身下马,徒步走了过来。
  “先生。”司马错拱手施礼,看了一大一小两头狼一眼,心中惊奇“这是?”
  宋初一还礼“这两个是我养的小宠,白刃,金戈。张兄呢?”
  “张子在附近发现一匹烈马,忙着驯马去了。”司马错道。
  “他不会叫我来看马吧!”宋初一笑道。
  司马错哈哈一笑“哪能啊,君上召张子回去,此间事宜,交由先生全权处理。某从旁协助。”
  “那边不是有一干大臣和策士犀首吗?何事要招张兄回去?”宋初一奇怪道。
  “密探传消息,韩国蠢蠢欲动,图谋攻秦,这边秦魏战事尚未结束,大秦危难。”司马错忧心忡忡。他认为宋初一提议攻下巴蜀的想法实在是切中要害。可是两国夹攻的话。秦国纵然能顶得住,怕也没有余力攻下巴蜀了。
  的确是件大事啊!宋初一道。“先去见见张兄吧。”
  宋初一转身,却没看见白刃和金戈,连忙朝司马错坐骑那边看过去。果然瞧见那两个家伙围着马匹转悠。那两匹马都是历经百战。身上肌肉紧实。体型健硕,肥瘦适宜,根本不是一般马匹可比。可把两个家伙急坏了,尤其是金戈。口水都险些流到地上。
  “见笑见笑。”宋初一朝司马错干干笑了两声。
  几人上了马,白刃乐颠颠的跟在司马错的马屁股后面。没想到此行的目的地是马场,它〖兴〗奋到失控的在空地上乱窜,连欺负金戈这么重要的事情都忘记了。金戈则是被众多“肉食”震惊,呆呆的盯住一头鲜嫩的小马驹。
  “这两头没见过世面的!”宋初一扶额,心里决定收回对金戈的评价,其实它不仅没样貌,也没什么气质。
  “怀瑾!”张仪从驯马场中大步走出来,一身泥土,形容狼狈至极。
  “张兄,你这是被马欺负了?”宋初一调笑道。
  张仪方欲回答,看见白刃和金戈,惊叹道“原来这狼是你所驯养!”
  张仪不可能见过金戈,那他说的肯定是白刃了,宋初一道“张兄见过白刃?”
  “白刃,好名字!贴切!我在咸阳城外见过一眼,通体雪白,威武不凡,又通人性,实在灵气。”张仪赞道。
  宋初一冲正在发疯的白刃招了招手。
  白刃一阵狂风似的卷着尘烟就冲了过来,把两人呛的忍不住以袖掩住口鼻。
  待稍稍干净些,宋初一才道“白刃,这是你张叔伯。”
  “咳!”张仪刚放下袖子便被宋初一一句话呛住,连忙摆手道“不敢当,不敢当。”
  “金戈。”宋初一亦冲它招手。
  因着她常常用手喂肉干,金戈一见便兴冲冲的跑过来。
  “这是金戈,还是幼崽。”宋初一给两头狼都丢了一些肉干。
  “啧啧,你这两头狼都极好,我决定,我那匹马就叫青矛。”张仪道。
  宋初一问道“你怎么想起驯马?”
  “防身!”张仪笑道“咱们这样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得寻思自保啊!我从离开楚国之后就一直在寻找良驹,遇上什么事儿,可以跑快点。像白刃金戈这样通人性凶猛之物得靠缘分,想寻良驹就容易的多了。”
  的确,狼这种动物,除非是心甘情愿跟着认主,否则很难驯服,像雪狼和狼王族,是哪怕端几个狼窝都寻不见的物种。
  “我就把金戈给你吧。”宋初一道。
  “这……不太好吧。夺人所爱不是君子所为。”张仪虽这么说着,目光却仔细的打量起金戈。
  “又不是我媳妇,什么爱不爱的!”宋初一道“就这么定了,先说说正事吧。”
  张仪乐呵呵的道“那就多谢怀瑾了。”
  两人并肩回了屋内,白刃很尽职尽责的趴在门口守着。宋初一有些动容,这么训练它守门都是半年前的事情了,没想到至今还没忘。金戈见白刃没进屋,也就离它远远的趴着。
  张仪拭了拭手,给宋初一倒了杯茶。
  入座之后,张仪直接进入正题“想必怀瑾也知道前因后果了,我觉得两国夹攻,秦国难有余力取巴蜀,不如趁机趁机取韩入周,挟天子以令诸侯,称王图霸,如何?”
  
  第187章 内敛的豪气
  
  “张兄的意思是,放弃巴蜀?”宋初一微微蹙眉。
  如果有此动作,巴蜀方面必然对秦起戒心,也几乎相当于放弃攻下巴蜀。
  张仪点头,“不错,大秦称雄,意在中原,若能并吞列国,何愁巴蜀?”
  宋初一慢慢喝了几口水,并未急的接话。
  张仪见状,问道,“怀瑾不认同?”
  “张兄,你我学派不同,行事风格自然迥异,但我们目的一样,都是为了天下归一。张兄以为呢?”宋初一放下茶盏,看向张仪。
  “正是。”这也是张仪暂时不把宋初一列入竞争对手的原因之一。
  “如今七雄国实力虽各有悬殊,但总体差距不大,秦国以如今的国力能以一敌六?”宋初一顿了顿道,“张兄所言,挟天子以令诸侯的确是称王图霸的好法子,然,怀瑾愿闻长久称霸之法。”
  宋初一的意思是,灭韩入周,称王图谋霸业有一定的可行性,秦国也有这个能力,可是称霸之后呢?秦国就成了山东诸国的眼中钉,倘若他们联合对抗秦国,孰胜孰败?
  “我行纵横,凭的是一张口,纵横家信一言兴邦,利口覆国。”张仪道。
  “哈哈!”宋初一拍腿笑道,“兄之风度实令人倾慕。”
  士人有士人的骨气,策士必有策士的傲骨,正是这傲骨支撑他们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气魄。
  “这场豪赌,胜算几成?”宋初一微微笑道,“我却是少了这份豪气,我信走一步想三步,步步为营。”
  “愿闻其详。”张仪自信归自信,却终归不会过了头,尽管目光中满是狂热,但他的心永远平静。
  宋初一道,“挟天子以令诸侯。兄岂不知如今这周天子已经形同虚设?挟天子,能谋到实质性好处,实在少之又少。称王的下一步便是图霸,山东六国一向视秦国为蛮族异类。倘若秦国没有压倒六国的实力,日后可不安稳。”
  见张仪陷入沉思,宋初一顿了一会儿才继续道,“天子就在那里,什么时候想挟持,找个由头挑起韩秦战争便是,我认为当务之急是增强国力。而拿下巴蜀苴这三个富饶国家。是增强国力的最快办法。而且蜀国有水路直通楚国,谋楚指日可待!”
  楚国一直是个巨无霸,纵使现在国力大不如从前,它依旧是列国中版图最大的一个国家。倘若真的能吞下巴蜀灭了楚国,那么图谋天下指日可待!
  张仪忽然甩开大袖,冲宋初一深深行了一礼,“怀瑾一言点醒梦中人,仪拜谢。”
  宋初一正身还礼。
  张仪咂嘴道。“还说你没有豪气,想想方才之言,怀瑾莫非是挖苦我!”
  宋初一的豪气是内敛的。不觉锐利,却令人震惊。
  “我发现你不仅记仇,还喜欢翻旧账。”宋初一鄙夷道。
  “哈哈,不旧不旧,只有旧恩哪有旧仇?”张仪哈哈大笑。
  一言道破世间人情,恩情会渐渐成为过去,可但凡能记着的仇恨,没有新旧之分。
  “来,以茶代酒,恭贺张兄!”宋初一举起茶盏。
  张仪会意一笑。“同贺!”
  韩国此时来犯,对于张仪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公孙衍战胜魏国,立下奇功,秦公视之若宝,倘若张仪能够兵不刃血说退韩国,才有与公孙衍抗衡的条件。
  而张仪之所以贺宋初一。也是因为同样的原因,若灭巴蜀,实在是不世之功。对于秦国来说,宋初一就是打下奠基石的人之一,将与商君无异。
  对此,张仪并不嫉妒,既然宋初一自愿成为打下奠基石的人,他便要踩着这一块块基石向上,成为功成名就的那一个。然而也有可能他也只是另外一块奠基石,将来会有人借着他搭建的阶梯迈向成功。
  有能力有自信的人,永远不会把心思放在打压他人之上。张仪便是这样一个人。
  就秦国未来的走向,两人达成共识之后,便让人去请司马错将军,移交并商量关于巴蜀事宜的进展。
  宋初一名义上是脱离了秦国,所以不能常常与司马错见面商量,所以最终一切由他自行做主,遇到重大变故与宋初一商量。
  司马错虽是武将,但其谋划能力并不弱,也极有远见,赢驷命他协助樗里疾,主要是怕引起蜀国的猜疑。
  次日一早,张仪便随着马场的车队出蜀,把金戈也带走了。
  白刃小半个月都忍不住撒欢,情绪已不能自控,闹腾的宋初一每天晚上做梦总是幻想一巴掌把它拍晕。
  至五月中旬,蜀中已经颇为炎热。
  蜀王终于游罢归来,对几个美人也有点兴致缺缺,樗里疾便呈了一份书简,与他说道了一件秦国的趣事。
  信中的大致意思是:我听说秦公最近得了一件宝贝,是一头庞大的石牛,这头牛是神物,无论吞下什么东西,都能屎金。我知道王上对我隐瞒身份事情很是恼怒,当初也是不得已,为求王上原谅,如果王上对这件宝贝感兴趣,我就想办法说服秦公把它献给你。
  语气诚恳,态度谦恭,还把蜀王嫉恨他长得俊美这么尴尬的事情,说成是因为当初隐瞒身份。
  蜀王看了之后,心里十分畅快。巴蜀之地极度信奉神灵,蜀王听说有会屎金的牛,自然万分好奇,想一窥究竟,于是立刻令人回话,说倘若秦公真有这样的牛献给他,他便不计前嫌了。
  两个月后,樗里疾果然说服了秦公。
  而这两个月蜀王也没有闲着,令人仔细查探了此事真假。结果自是不用说,秦国确实有这么一头牛。蜀王便高高兴兴的收了。
  再过小半个月,太子又让人回王城。他说已经派人去秦国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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