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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他-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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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齐慎径直往殿里走,在灵位前坐下来。当年他是端端正正地跪坐,如今随意得多,双腿舒展,不像是跪拜先祖,倒像是在自己寝殿里闲坐。
  对着一排不会说话的灵位,他彻底放松下来,开口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曾经深埋于心的怨恨:“听见消息时,其实我很开心。弃我于长安城,又命人杀我,终归活下来的是我。”
  “我从没想过要从他们手里抢夺什么,也从没想过爬到那个位置去。皇帝只是机械而已,塞在那个壳子里的,又有几个有好下场呢?”李齐慎微微抬头,视线一个个扫过灵位,上面用金粉书写的名号在史书上能拉出一长串,史官洋洋洒洒地赞美,民间则怀着既崇敬又好奇的心思,揣测他们隐秘的旧事,最好能找出些和女人纠缠不清的蛛丝马迹。
  但没有一个有好下场。说是寿终正寝,再不济也是因病而亡,不至于夜半被人砍杀,但等到晚年,又有谁是舒服的呢?在太极宫和大明宫之间辗转,大明宫的地势那么高,都不能缓解风湿和头风,少时再是潇洒恣肆,死前终究是困在一方小小的天地,放眼望去只有朱红的宫墙。
  李齐慎知道自己也逃不开,他做了这个决定,注定也是这样的结局,“我曾想过离开这里,哪怕去吐谷浑放马,也比在这里舒服。可惜他们不让,总觉得我和他们想的一样,不扒在皇座周围就浑身不舒服。”
  “有人总喜欢打压我,生怕我知道些他不知道的事;有人暗地里给我使绊子,生怕我能走远……说起来都是恨我。可我又做错什么了?”他又想起慕容飞雀,那场滂沱的大雨再度在耳畔响起,风里带着濡湿的血腥气。李齐慎的声音还是压得低低的,除了自己以外没人听得见,语气却忽然强烈起来,凶猛仿佛质问,“错在我生来流着一半鲜卑人的血,还是错在我生在陇西李氏?!”
  他紧紧盯着灵位,深吸一口气,把涌起来的怨恨吞回去,眉眼一松,刹那间又是风轻云淡,神色平和,像是尊冷丽的玉雕。李齐慎轻声开口,像是在说和自己不相干的事,“既然如此,那也怨不得我。我总归还是想活着的。”
  他最后看了灵位一眼,轻松地笑笑,起身往外走。
  负责打扫玄元殿的内侍退出去后就一直候在外边,看见李齐慎走出来,还愣了一下:“……郡王?”
  “无事,该回去了。”
  内侍莫名其妙,完全不知道李齐慎来这儿一趟是干什么,但他也没那么不会看眼色,不至于追问,只低头行礼:“恭送郡王。”
  李齐慎应声,从内侍身边走过,往长生殿的方向走。
  等到他走远,内侍回想起刚才偷偷瞥到的那两眼,总觉得有哪儿不对。
  李齐慎来时神色肃穆,眉头微微蹙着,眼神遥遥地落在玄元殿里,像是有万千忧思说不出口,但他走时一脸轻松,好像终于想通了什么,又好像彻底不在乎。同样一张脸,些微的神色变化,仿佛彻头彻尾换了个人。
  内侍想到些没头没脑的异闻,打了个寒碜,抹抹脸,进殿去了。
  **
  长生殿。
  毕竟是天子寝殿,先前乱军压城时进出是一回事,现下局势平复,再进殿就是另一回事。崔适以为李齐慎会移回清思殿或者干脆回郡王府,没想到他依旧在长生殿住着,还有点想不通,在他对面坐下时没忍住:“你怎么还在这儿住着?先前不是还和我抱怨不愿睡你阿耶的榻,嫌恶心,只能在桌后边打地铺,硌得你浑身不舒服吗?”
  “会写诏书吗?”李齐慎没理这茬,抛了个问题回去。
  “诏书?”崔适莫名其妙,以为自己是听错了,“中书省起草的那个?”
  “对。”李齐慎瞥了他一眼,“中书省会写,你会不会写?”
  “……当然会啊!”崔适一口气差点上不来。他不会武,也不爱这个,能在长安城里安身立命,靠的就是一支笔,诗词大赋,没有哪个是他不会的。
  现下李齐慎这么一句,还把中书省拉出来,崔适觉得李齐慎有点看不起他的意思,难免有点恼,“说是要过门下省和中书省,也只是该走的程序而已。若是只说上边写的东西,无非是四六骈体,有什么不会的?别说我,你也会啊。”
  “我懒得写。”李齐慎确实会,但他不爱写这种花里胡哨的东西,在军中写檄文都写的是极尽简略的散体。他把桌上的纸笔推过去,“来,写。”
  “写什么?”
  “写个诏书,能让我把我阿耶榻上的被褥换成我自己的。”
  崔适大惊,猛地抬头去看李齐慎:“你……”
  “纸笔都有,先在纸上拟个草稿?”李齐慎很平静,语气清清淡淡,顺手把桌上卷好的帛也放到崔适面前,“或者崔郎君妙笔生花,直接在帛上写?”
  “……不是,郡王,你真……真打算要这样?”话说到这份上,崔适再听不懂就是傻,他浑身僵硬,舌头都动不利索,磕磕巴巴地说,“陛下还在成都,你……若是他闹起来,场面就……你想好该怎么办了吗?”
  “这卷诏书下不下,他都会闹起来,与其等他回来,还不如抢占个先机。”这么多年下来,李齐慎大概琢磨透了李承儆的心思。
  如今叛军犹在,只不过是暂且退却,本该对内休养生息,对外继续追击平叛。但以李承儆的狭隘心思,一旦回长安城,最先下的令恐怕是杀了李齐慎和守城时支持过他的节度使。等到了那一步,叛军大可卷土重来,李齐慎没那么大的心,说不出自己是为了天下万民,但至少他不愿让在城外怀着必死之心一往无前的将士白白丧命。
  “现在太子已死,直系只剩下我一个,你说我是自己来,还是去宗室里找个好控制的幼童?”李齐慎问了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没等崔适回答,“写吧。”
  “诏书得落印,现下玉玺不在,丹华大长公主印又太小了,落在上边不像话。”崔适有点犹豫,“这又该怎么办?”
  “落不落印的,还有什么要紧?我不是要让他们看上边的玉玺,我是要让他们知道。”李齐慎懒得管落什么印,“反正都是谋权篡位,你还真想得这么正经?”
  崔适一愣,悟了。李齐慎压根不是正儿八经继位的,管他程序如何呢,先爬上去再说。
  他想了想,看看桌上的纸笔,再看看李齐慎,又有点犹豫。
  李齐慎没懂崔适在犹豫什么,懵了片刻,忽然想通了。虽说他能保证大致不会出什么差错,但万一有了什么变数,他当然是一死,写这诏书的崔适也得跟着人头落地。
  他叫崔适入宫来写这卷诏书,纯粹是少时一同读书的习惯,他不爱写繁复铺陈的骈体,一贯丢给崔适。崔适一向仿得惟妙惟肖,有几回还让许胥光夸奖过。
  但如今不是当年,李齐慎知道这一支笔有多重,沉默片刻:“不想写就回去吧,放心,我绝不会为难你。我自己写。”
  眼看他要去拿笔,崔适赶紧一把夺过笔,他刚才连腹稿都打了一半了,哪儿能不写。他清清嗓子,看了李齐慎一眼,再看看还空着的砚台,充满暗示:“郡王,您看……”
  李齐慎懂了,但事到临头,只能让崔适占这个便宜,他提起砚台边上的小壶,往里边倒了点水,拿起墨锭:“行,我研墨。”


第109章 商议
  崔适笔上的本事是真的信得过; 本该是极尽铺陈的四六骈体,他一卷诏书写得留白处正好,字迹清晰风骨天成,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什么练字的习作。字写得好,内容也好,硬生生用这么几行字写出高屋建瓴跌宕起伏的意思; 写得李齐慎属实万不得已乃受天命,仿佛有异议的都会被一个天雷劈死。
  这事儿说起来也不新鲜; 历朝历代干这个的不少,长安城里的世家权贵倒是不怕天雷,但他们怕的是李齐慎握在手里的军权。能调动至少五镇的节度使,他又和前面几任皇帝的性子截然不同,言谈举止确实是皇家出身的优雅; 却不见慈柔多情; 反倒凶猛暴烈,像是只饥肠辘辘时逡巡的猛兽。
  李齐慎没行登基大典,只一杯薄酒算是祭天祭祖; 为了节省; 连天子礼服都没做,第二日上朝时也穿的是常服,穿得端正,从布料的颜色却看得出有些旧了; 至少是去年年初做的衣裳。底下有人暗自笑话他寒酸; 但他落座; 俯瞰他们的瞬间威仪具足,别说这身端庄的常服,就是披块破布,他也是盘踞在帝国最顶端的君王。
  左仆射上前,奏的是已被平息的江南叛军的事。江南一场大旱,叛军多半是实在无路可走的饥民,长安城发来赈灾的粮食遭层层盘剥,不反就是死路一条。领头的倒和他们截然不同,纯粹是吃饱了赈灾的钱粮,想趁着叛乱再捞一杯羹。
  “诸士卒降者皆不杀不罪,原样放还归乡。”李齐慎倒是难得展露出点柔情,没为难那些不得已的饥民,“东西两道免赋税两年,休养生息即可。”
  左仆射没想到李齐慎会这么说,愣了一下,刚想意思意思说一句“陛下圣明”,李齐慎却又开口,声音清朗,还是那个清清淡淡的语气,却说得他毛骨悚然。
  “至于先前贪墨钱粮的州城长官,埋进土里便是。”李齐慎想起叶简当时提到的人,微微一笑,“既然因一时贪欲致使生灵涂炭,那就让来年的粮食长在他血肉上,算是归还万民。”
  左仆射浑身一凛,想劝,憋了半天,又不知道该从何劝起,只能应声退后。之后又陆续有奏,李齐慎一件不落地回应,依旧是那个凶残的说法,仔细一琢磨又觉得处理得不错,或许真是最优的解决方法。
  由此,朝上诸臣无异议,就当这是李齐慎改不过来的路数,除了头两天总出一身冷汗,后边倒渐渐习惯了,横竖铡刀没落自己头上。新任的皇帝则把敕令发往四面八方,调动兵马一点点编织罗网,要把叛军扼死在网中。
  说来容易,做起来难,李齐慎让人撤了长生殿里多余的装饰,天子寝殿朴素得像是军帐,他在殿里处理政务,一盏油灯点到半夜,看着都让人心疼。
  谢忘之不通政务,帮不上什么忙,好在长安城里的粮食肉菜渐渐能送上来,食材一多,变着花样能做的夜宵也多一些。今晚她用晚膳剩下的面粉做了份细面,以滤过两遍的鸡汤做底,以往十来碟的配菜是弄不出来了,只能压了几筷子清水烫熟的绿叶菜,配了一只溏心的荷包蛋。
  李齐慎对吃食向来没什么特别的喜好,又是面这样横竖挑不出什么错的东西,且还出自谢忘之的手,他还能有什么不满意的,几筷子把面和配菜吃尽,喝了打底的鸡汤,就差舔个碗。
  一碗鸡汤面入腹,他把碗筷放下,乖乖坐在桌边的谢忘之当即动手,把碗筷放回食盒里,原样盖上盖子。
  这几天她一直来送夜宵,从不多说话,李齐慎忙时顾不上,这会儿在灯下看,灯火镀在女孩白皙的肌肤上,衬得莹润如玉。谢忘之长长的睫毛垂落,耳侧留出的发丝也垂落,整个人像是墨笔信手涂出,清清淡淡,是《诗经》里宜室宜家的样子。
  李齐慎心里微微一动,没忍住,伸手抚在她脸颊上,指尖拨过睫毛,果然有些略微的痒,就像此刻心尖上的感觉。
  “怎么了?”谢忘之没管他胡来,还以为他有什么事。
  “没什么。”李齐慎收手,朝她笑笑,真心实意地说,“这两天我顾不上你,反倒让你来送夜宵,辛苦了。”
  谢忘之一愣,旋即笑笑,顺手把落到肩前的几缕长发拢回去,摇摇头,认真地说:“不辛苦,顺便而已。”
  她没有吃夜宵的习惯,厨房里的宫人和她不熟,哪儿有会点名让她做夜宵的,李齐慎只觉得她是想让他宽心:“这有什么好推的?说一声辛苦而已,又不是要给你黄金万两。”
  “不,真的是顺便。”谢忘之更认真,“今晚的鸡汤用的是剔了肉的鸡骨炖的,骨上的肉剔不干净,炖完汤后我就给煤球吃了。反正煤球也得喂,顺手而已。”
  李齐慎:“……”
  他沉默片刻:“照你的意思,我和煤球……吃的是一锅?”
  道理是这个道理,谢忘之原本觉得没什么,但这话从李齐慎嘴里出来,怎么听怎么奇怪。她有点别扭,想了想:“唔……算是吧。”
  “……算了。”李齐慎懒得和煤球置气,好好一个人,和猫争像什么话,他叹了口气,拈起先前想好的话题,“我有……”
  “我有点事儿想和你说。”谢忘之却先他一步,把他剩下的话堵了回去,她愣了一下,看看面前的郎君,挠挠脸,“不好意思,断了你的话,你先说吧。”
  “无妨。”谢忘之不常主动开口,李齐慎不急,打算先听,“我的事不着急,还得再想想。我听你说。”
  “那我先说啦。”谢忘之不推辞,顿了顿,“我得回家一趟。”
  “怎么突然想着回家?”
  “我是这样想的,先前叛军围困长安城,事急从权,城内城外乱成一团,我住在公主府也好,住在宫里也好,反正没人管得了我,他们的心思也不会在我身上。”谢忘之接着说,“但现在局势定下来,又该从边边角角抠规矩了。公主要出嫁,我总不能跟着她去回纥,留在长安城里占着她的府邸更不对。”
  李齐慎心说这有什么为难的,刚想开口,谢忘之看了他一眼,直接断了他的念头:“住在宫里也不行。”
  “有何不可?”
  “……你是皇帝了呀。现在还住在各殿的,不是你阿耶的后宫,就是……”谢忘之不好意思把这话说出口,憋了一会儿,低声说,“唔,就是你的后宫呀。我怎么能住着?”
  “哦?”李齐慎强忍住笑意,勾起谢忘之的下颌,指腹顺着精巧的脸颊轮廓抚过去,“你不是朕的后宫?”
  他这人朝上朝下分得挺清,从来没在谢忘之面前这么自称过,这会儿乍听见这么一句,谢忘之鸡皮疙瘩起了半身。抬着她下颌的人确实是皇帝,偏偏语气是十足的调笑,连带那个本该庄严肃穆的自称都变了味儿,不像是平定天下的明君,倒像是皮影戏里胡来的那种。
  谢忘之压根不怕他,瞪了李齐慎一眼:“松手。”
  “那我当时和你说的话,你还记得吗?”李齐慎迅速收手,连姿势都变了,双手规规矩矩地按在膝上,就差在脑门上贴个写着“乖巧”的字条,“我说要去你家提亲。现在我问问你,你是想让我立刻去,还是再缓两年?”
  谢忘之大概猜到他要说什么,嘴上却故意怼他:“怎么,陛下是想先充实两年后宫,再去找我阿耶吗?”
  “那我怕是要被你打得英年早逝。”李齐慎随口说,自顾自笑了一会儿,认真起来,“长宁要嫁去回纥,陪嫁的金帛珠玉必不能少,一是为了显示我朝威仪,不能落了面子,其二则是若是东西不够,回纥那边也不会满意。说来也是局势所迫,不得已才如此,此外还有军饷要发,各地平叛后也得重建,光是整修就要花不少钱。”
  “……嗯。”
  “我活到今天,袖子里还是空的,拿不出什么钱,先前在天德军里攒下来的一点军饷,也原样退去军中了。若我这时候去你家提亲,就是两手空空,之后也办不了封后成婚的大典。”李齐慎加了最重的码,“且为了稳定民心,即使日后国库充盈,我也不会补办。我现在什么都拿不出来,你还要这时候嫁给我吗?”
  “那你连登基大典都没办,又该怎么说?”
  李齐慎一愣:“这不一样。我无所谓,但你……”
  “那我也无所谓。”谢忘之笑笑,轻轻捉住他的手,双手合拢,抚过略显粗糙的指腹,“我是嫁给你,不是嫁给聘礼,也不是嫁给那个大典。都是身外之物,有没有那些东西,都是我和你成婚,那又有什么要紧的?”
  李齐慎觉得有理,想想又觉得不对,他到底有点男人的狭隘心思,总想着要用珠玉绫罗堆在喜欢的女孩身上:“要不还是再缓缓?”
  “你再说,我就要觉得你是不乐意,还舍不得把地方腾出来给我住了。”谢忘之面无表情。
  “好。”李齐慎赶紧答应,低头在谢忘之的手背上吻了一下,“那我明日就去,若是你阿耶阿兄要拿扫把赶我,还得劳烦你救我一救。”


第110章 新婚
  当晚那一句当然是玩笑; 如今早就不是开国前世家看不起皇族的时候,历任皇帝有意无意地打压世家的势力,朝中又不断冒出寒门新贵,所谓的世家荣光不可避免地渐渐衰退,早晚会变成史书上洋洋洒洒的赞美,说起来好听罢了。
  如今李齐慎再落魄穷酸; 名义上也是皇帝,手里还紧紧握着调度镇兵的虎符; 又有长宁公主和宁王的支持,就算谢洲心里再不满,面上也得端着笑,说这是天子亲临光耀门楣。
  好歹是提亲,穷归穷; 李齐慎还是挤出点吃饭钱; 剩下的全靠这两年在长安城里交游认识的郎君。尤其是褚二那群浪荡子弟,靠不住归靠不住,对朋友却是真交心; 先前拿了一半私房钱补军饷; 现下把另一半也拿出来,凑钱给兄弟娶媳妇。
  “陛下,咱们认识这么久,姑且说句真心话。您可千万就娶这么一个吧; 要是再娶第二个; 我们几个恐怕要去当铺里卖裤衩了。”凑钱的那天褚二热泪盈眶; “另外还有件事儿,如今长安城里这样子,我们长到这个年纪,也没个正经事做,能不能通融一下?”
  “放心,我绝不再娶。”李齐慎也热泪盈眶,十分感动地拍拍褚二的肩,“你们先多背背书,再去科举,就选明经科,那个容易考上。”
  褚二:“……”
  凑钱的兄弟们:“……”
  总之李齐慎拼拼凑凑,按长安城里的规矩凑齐了聘礼,该有的样样都有,就是数目少了些,有些格外贵的只是意思意思放了一个,全个礼单罢了。
  这聘礼实在寒酸,谢洲和谢匀之在心里大骂,奈何谢忘之一根绳子吊死在李齐慎身上,他们只能捏着鼻子答应,给她准备嫁妆时还格外上心,恨不得用金玉珍宝给谢忘之做身衣裳,让珠光宝气去打李齐慎的脸。
  谢忘之知道父兄这是赌气,觉得实在没有必要,一是虽然家底殷实,经了小半年的动荡,家财散出去不少,她不好意思因为出嫁取这么多;二是以李齐慎不要脸的路数,根本不至于因为这笔丰厚的嫁妆脸红,说不定还要调侃她几句。
  她劝过阿耶和阿兄,当然挑的是冠冕堂皇的理由,不过谢洲和谢匀之执意如此,王氏也额外添了妆,谢忘之也没辙,最后嫁妆装起来还是有十几只箱子。
  既然想好了一切从简,旁的规矩也用不着在意,太史局占卜出的吉日近来就这么一个,两边都不想再拖,婚礼就定在和长宁出嫁同一日。
  长宁的嫁妆是真的足,加封长公主,在名义上享万户,嫁妆封箱后装了长长的一列马车,浩浩荡荡得真有点十里红妆的意思。箱内装着成卷的帛,用黄金压箱,连同长宁这个人一起,当作衔羽可汗领着回纥军从遥遥三千里外赶来的报酬。
  少时就有过一面之缘,后来又在府上住过,谢忘之知道若是不出什么大乱子,长宁这一去不会再回长安城,启程前的这一面就是永诀,她多少有点舍不得,送长宁上马车时依依惜别,捏在手里的扇子半天都没递过去。
  长宁倒还是那副浑不在意的样子,她长得冷,上了新嫁娘的妆容,眼尾飞红,也不显得娇媚,反倒有种冷艳的肃杀,似笑非笑地瞥了谢忘之一眼:“怎么,还把这扇子捏手里?再不给我,别人还以为你要抢人。”
  “……胡说什么呢。”谢忘之忍住心头的那股酸涩,生怕哭出来不吉利,把扇子递给长宁,“那就给公主了。”
  长宁笑笑,从她手里抽了扇子,半遮着面,端正地坐在马车上。执扇遮面是长安汉人的规矩,女孩一旦拿团扇遮了面,就是出阁的意思,随行的侍女瞄了一眼,当即打落车帘。
  车帘垂落,遮去一身绿衣的女孩,那个瞬间谢忘之听见长宁轻声开口,无悲无喜:“珍重。”
  她想回答,但不知怎么噎了一下,等她咽下一口唾沫,长宁坐着的马车已经走了,再说也听不见。谢忘之终归没能把那一句“珍重”还回去,没能给长宁一点出自长安城的东西。
  虽然是送嫁,也没有追上去的道理,马车一走,陪着谢忘之的宫女上前,迟疑片刻该怎么称呼,最终还是选了个不会出差错的:“娘子,差不多了。”
  送走了长宁,接着就是她的婚事,谢忘之把那点酸涩压回去:“好,走吧。”
  “请娘子跟奴婢来。”宫女低头应声,引着她往蓬莱殿的方向走。
  谢忘之走了几步,不知怎么,忽然转头看了一眼,正好看见个熟悉的身影。
  一身礼服的郎君孤身一人站在远处,遥遥地看着排成一列的马车去往丹凤门。隔得太远,谢忘之看不清李齐慎的脸,只看见风吹起他漆黑的长发,灌进大袖里,吹得那身玄色的礼服仿佛天人羽衣。
  **
  蓬莱殿。
  这回的婚礼是真的简,设宴只用了个麟德殿,请的人不多,用作新房的寝殿也没怎么装饰,只换了被褥床帐,桌上压了对鲜红的喜烛,算是给屋里添了几分喜气,看得出这是新人要共寝的地方。
  宫里刚整顿完,大半的金帛珠玉让长宁带去回纥,连把像样且合适的团扇都找不出来,谢忘之手里用来遮面的那把还是崔适临时画的扇面,画的是云破月来,清清淡淡,只在角落里染了几点桃花,倒和她没怎么上妆的脸很搭。
  寒酸是真寒酸,谢忘之却觉得挺好,她见识过世家嫡女的极致奢华,也曾在宫里挑灯对着账本盘算,富贵贫贱都经历过,于她而言钱财都是身外之物。她和李齐慎曾经在刀锋上行走,等着明天太阳升起,落地的要么是压在心里的石头,要么就是人头。
  生死间走过这一遭,再纠结聘礼和嫁妆,纠结一场可有可无的仪式,实在是没意思。哪怕李齐慎一件聘礼都拿不出来,指着天上月明江上清风来求娶,她也能一口答应。
  不过以李齐慎直来直去的心思,大概压根想不到这些,要真是两手空空,天知道他会弄出什么来。
  谢忘之抚过团扇上的花月桃花,没来由地笑了一下。
  笑意还没收回去,屏风外边投出个修长挺拔的人影,谢忘之一看就知道是李齐慎来了,赶紧收起团扇遮面,一颗心砰砰乱跳,等着那个身影绕过来。
  李齐慎过来时看见的就是这么个场景,一身绿衣的女孩坐在榻上,榻边半垂着绣有鸳鸯莲花的床帐,红烛照得屋里影影绰绰。本该富丽喜庆,谢忘之遮住半张脸的团扇却素淡,露出的眉眼也淡漠,只在眼尾抹了些淡淡的红,像是给天女点染几分凡尘气。
  总说女儿家最美的时候就是出阁,现下一柄团扇遮面,压根看不出全貌,然而李齐慎被那双眼睛一看,呼吸都滞了一滞,难得慌张地摸了摸领口。
  “……怎么了?”谢忘之没看出他身上有哪儿不妥。
  成婚时郎君该穿红衣,他穿的却是件玄色的礼服,正是给长宁送嫁时穿的那身。看样子他还刚沐浴过,长发微微濡湿,一身礼服松松垮垮披在寝衣外边,这么一打扮,又有些少时落拓风流的味道,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流连平康坊的纨绔。
  这样子自然好看,只是没个成婚的样子,谢忘之不嫌弃他,但毕竟是新婚之夜,她总有点女儿家娇怯和自矜,只稍稍动了动扇子,等着他先开口念却扇诗。
  奈何李齐慎这人傻起来是真傻,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居然缓缓低头,尴尬地抚平礼服上微微的褶皱,低低地说:“我就这么一身礼服。在丰州那几年没裁新的,清思殿里的那些又是十四五岁时穿的,如今穿不上。”
  谢忘之一愣,旋即知道了这郎君为什么驻足不前。
  李齐慎何其骄傲一个人,对着谁都不服输,看谁不顺眼能直接开口讥讽,这会儿正值新婚,站在红烛烧出的光里,他却怕谢忘之嫌弃他寒酸,嫌弃他穷得连做身衣裳的钱都舍不得花。
  “……笨死了。”谢忘之小声念叨,又稍稍抬高声音,“过来呀,傻站着干什么,又没人会夸你站得直。”
  新婚妻子发话,李齐慎哪儿敢不从,赶紧上前,犹豫片刻,坐在榻边,小心翼翼地看了她一眼:“你真不嫌弃我?”
  “我为什么要嫌弃你?”隔着团扇说话,谢忘之的声音闷闷的,“我和你一同在宫里过了这么久,又不是不知道手头有多紧。各地都要军饷,还得拨钱粮安定民心,若是你大张旗鼓地办,我才要恼呢。”
  “可别骗我。”李齐慎低着头,委委屈屈,“若是你为这个恼,不如现在说出来,免得将来闷在心里。”
  话是好话,但听着就是不对劲,谢忘之看看榻边同坐的郎君,总觉得这场面有点眼熟,让她想起少时戳破李齐慎身份之后的事儿。她总觉得这是个套路,但她就是吃这一套,一看见李齐慎的委屈模样,就恨不得把他一把按进怀里。
  “这身衣裳还挺配你的……”谢忘之屈服了,不和自己作对,“总之我喜欢就好啦,你快念诗。”
  李齐慎微微一笑,抬头时却又是略带忧思的模样,刚打算开口,一只浑身漆黑的猫从床帐里窜出来,一爪结结实实拍在了他脸上。


第111章 良宵
  李齐慎毫无防备地被黑猫抽了一爪; 还没反应过来,煤球另一只前爪也凑过去,在他另一侧脸上拍了第二下。煤球不知道是从哪儿滚过来的,肉垫脏得要命,李齐慎肤色又白,这两下拍完; 他脸上一左一右两个梅花印,倒是对称。
  谢忘之没忍住; 扑哧一笑,想想又觉得不太好,轻咳一声:“脸上脏啦。榻边上有帕子,先擦擦吧。”
  “……这猫怎么混进来的。”李齐慎却没管脸上的印子,一把揪住煤球的后脖子; 把它整只猫拎起来; 直接往窗边走。平常他不介意煤球胡闹,否则就凭刚才那两下,换个人能把煤球当场一脚踹墙上去; 但毕竟今夜洞房花烛; 他再心大,也不想边上蹲个活物。
  窗没关实,轻轻一推就开了,李齐慎单手开窗; 另一只手拎着煤球晃荡两下; 找到合适的力度; 把黑猫丢了出去,然后一把关窗,还顺手上了插销。一套完事,他没管外边愤怒的猫叫,转头回榻边找水盆,一瞥却瞥到了谢忘之的脸。
  他微微一愣:“怎么自己拿下来了?”
  “……觉得没意思。”谢忘之把团扇放到榻边,“煤球突然窜出来,或许就是让我别为难你。你都挨了这两下了,我再逼你作诗,岂不是太坏了?”
  作首却扇诗而已,以李齐慎的本事,算不上为难,但既然谢忘之自己开口说不用,他也乐得清闲,不给自己找麻烦,抽了帕子在水盆里绞了绞,确定水温正好:“先洗脸吧。”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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