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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故人戏-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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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侗文把沈奚拉到身边坐下,一双眼定定地望着她:“陪三哥喝一杯。”
  他是得意的,人生得意须尽欢。
  片刻欢愉,他都能品咂的有滋有味,更何况是五弟得救,六妹归家这种大喜事。
  沈奚“嗯”了声,托着下巴回望他。
  经过傅侗文在屋里的安慰和劝导,六小姐傅清和已经平复了心情,只是经过一场大变动,难免魂不守舍,食不下咽。傅侗文让万安伺候她先去睡,在厨房里喝了会儿酒,上楼去,借着酒劲,拉着沈奚坐在窗边说话。
  他敞着衬衫领口,倚着窗沿,一会说霞飞路上的车吵人,一会又说屋檐下筑了个燕子窝,想叫万安来掏掏看,有没有什么鸟蛋……沈奚哭笑不得,守着他这位喝醉的三少爷,来回跑了几趟洗手间,绞了一块热手巾给他擦汗。不是说喜酒不醉人吗?
  他指燕巢:“一个月前发现它,三哥就晓得是个好兆头。”
  “指不定是个空巢,”她猜测,“从没见有燕子回来。”
  “有的。”他肯定。
  “你见过?”她奇怪。
  “我说有,就会有。”他笃定道。
  ……好,不和你争。她放弃论辩。
  “央央是不是真以为三哥醉了?”他问。
  嗯,醉酒的人,都要和人家争辩自己没醉。她才不上当。
  她解开他的衬衫,手绕到他后背上,给他擦汗。她是抱着纯洁的思想,怕他汗湿衬衫,对身子不好。可擦了两下,两个人都思绪飘着,往别处去想了。
  她要收手,傅侗文两手捧她的小脸,压着声音问:“三哥真没醉,只是想等着天亮了,好出门去买东西。”
  ……这还没醉?他个少爷身子,何时买东西还要亲力亲为了?
  “嗯,你要什么,吩咐万安去就好了。他要不会挑,我去也行。”
  他一笑。
  沈奚只当他说买东西是醉话,被他笑得心里泛酸,收回手,把手巾叠得四四方方,掩饰心里的难过:“你高兴就好,我还怕你为昨夜……”
  “到现在了,你还以为是三哥吃亏了?”
  他长叹口气,把手巾从她手里拿走,扔到桌上。
  “你只瞧见他在吃我的車,却没看出我在将他的军?”
  沈奚想了想,摇头。
  他靠在窗边,吹着夜风,提点她说:“三哥是最不怕摆酒谢罪的,他们才会怕。你再仔细想想,三哥若摆酒,会摆在何处?”
  他是设宴的人,是主,自然是要回京城,这是老辈儿的规矩。
  可若真是去了京城——
  那时黄老板才会陷入两难的境地。他在上海如此为难傅侗文,难道不怕自己北上赴宴,会是一场鸿门宴?可若是怕了,选择不去赴宴,到时候南北两地的人更要瞧不起他。
  难怪傅侗文一说要摆酒,那老者当即否了。
  经他这一引导,她想明白七八分,心里的不快也少了。
  沈奚趁着月光,看半个人影都没有的霞飞路,看树叶沙沙,看燕巢的影子,只觉得是样样都好。她替傅侗文扭上衬衫的纽扣。
  她的欢喜落在傅侗文眼里,逗得他不行:“这就笑了?”
  “嗯。”起码不堵心了。
  “那三哥再给你讲讲,你那一杆烟枪的作用。”
  她被他勾起了兴趣,等他讲。
  “你也知道,我和大哥斗了许多年,迟早要分出输赢胜负。自从父亲病逝,我一直在想,如何能让黄老板不再掺和傅家的事,只怕我先提,他会狮子大开口。”
  傅侗文摸她的头发:“连我自己都犯愁的事,一杆烟枪就解决了,见证人都是他请来的,这是天赐的机会,”他停了会儿,再道,“当然,他们是不会想到傅家的事还有后话,也不会想到今日赢了颜面,却丢了日后敲我一笔的机会。”
  沈奚听得高兴。
  “还认为三哥吃亏了吗?”他轻声问。
  她抿嘴笑着,摇摇头。
  “白心疼你了。”她笑,掉头走。
  “这可是冤枉——”他作势要拉回她,“三哥这些年很是艰辛,只剩下央央能说心里话了。你不要省着这份心疼,多多益善。”
  “……我去给你另绞一块手巾,”她嘘了声,“你轻点声,吵醒他们了。”
  他只笑着,瞧着她离开。
  等沈奚绞了块热手巾来,竟听到窗外有阁阁蛙鸣。
  “我头次在这里听到蛙叫,”她探头看窗外草丛,“怎么会有青蛙?”
  傅侗文扶她的头,扭她去看头顶的屋檐。一只灰扑扑的燕子正飞落到燕巢边。
  “这回真是燕还巢了。”他低声说。
  这是在一语双关,傅家弟妹也都还巢了。
  “没想到真有燕子啊……你可千万不要让万安去掏燕窝。”她忽而想到他的话。
  “随口说说的,”他说,盯着那燕窝看了半晌,忽然问,“天是不是快亮了?”
  鸦青色的天,哪有亮的征兆?
  他借月光看怀表:“是要亮了。你在屋里等着,三哥这就去买回来。”
  “真要买东西?”
  “何时骗过你?”他从衣架上摘下西装上衣,摸口袋里皮夹是在的,“等着我回来,不要睡。”
  “你现在出去,没有店铺会开门的。”她追上他。
  “让人敲开,多给十倍赏钱。”他的皮鞋踩踏着楼梯,一步紧似一步,人到楼下,开锁出门,一气呵成。



第54章 第五十三章 浮生四重恩(4)
  沈奚来不及追下楼,站在楼梯当中,透过门边的窗户,看到傅侗文的黑影一闪而过。随之而去的,还有形影不离跟随他的几个男人。沈奚摸黑下楼,进厨房间,虚掩了门,才打开了壁灯。水池子的银色铝盆里堆着昨夜的碗筷,万安平日里是不会剩到第二日收拾的,因为要给六小姐腾出一楼客厅的沙发,准备临时床铺,才会堆积在这里。
  沈奚算着时间,万安也该醒了。
  于是她将铜壶灌入冷水,打开煤气,烧烫碗筷的开水。火苗舔着铜壶底,烟火气升腾在心间,窗外架子上的葡萄藤叶拥挤在玻璃前,轻摇晃着。是晨风。
  “沈小姐?”万安披着小褂子,在门边打着哈欠,因为热,少年还光着膀子,“是你饿了,还是三爷饿了?这儿也没吃的了,我去外头给你们买吧?就是不大干净……骆驼馄饨和排骨年糕,可以吗?”
  小小年纪的男人,跟傅侗文久了都养成老妈子的性子,絮絮叨叨说到最后,才瞧见沈奚笑眯眯地,捏着昨日剩在厨房里的胭脂鸭脯,吃得下唇都是油,望着他笑。
  “哎呦,您怎么吃这个啊,”万安愁眉苦脸,夺下来,“夏日里隔日的东西,不能吃,我是留着给自己解馋的。”
  “你吃得,我就吃不得了?”沈奚小声逗他。
  万安胸闷:“一个三爷就够让人操心的了,”轻叹,再嘟囔,“您也不是个省心的主儿。”
  沈奚一个劲儿笑。
  估摸是被傅侗文的情绪感染过,心境大好。
  “万安啊,你原名叫什么?”她喜好用这个逗他。
  “您别问了,这辈子您也不会知道的,”万安打着哈欠说,“我就叫万安,愿我家三爷万事平安。”
  天从鸦青到青白,到大亮了,傅侗文还没回来。
  谭庆项先醒了,厨房里万安成了打下手的,给他递递拿拿,沈奚无事可做,搬了个小板凳,抄了窗边的一本书到藤架下,托腮候着。公寓里随处可见的书,尤其是一楼客厅里,堆满了书籍和各国报纸,窗台上这本是工程学的杂志。翻开十几页,见一枚书签,手写着“顾家老六,工程学”。顾义仁?他提到过他在家是排行老六的,而确实他也是工程学出身。
  当初傅侗文也看医学杂志,说是因为四弟学医……手里的这本书,应该也是他看到了,想到有位救助的学生是同样专业的,才用钢笔在书签上如此标注吧。
  他是个内心矛盾的人,她始终知道。
  眼前,是一双熟悉的皮鞋和西裤裤腿。
  沈奚故意不抬头,弯腰,扯他的裤角:“出去时下雨了吧?万安又要说你糟蹋好裤子了。”
  傅侗文一手将她拉起来,把那本书丢去窗台上:“雨倒是没下,被邻居泼了一身的水。”
  “这么惨?”她笑。
  瞧见他单手抱着两个纸包,鼓囊囊的。
  “上楼再说。”他道。
  傅侗文拉她的手,径自走入,对厨房里的人丢下句话:“把手都洗干净了,一会我叫你们,即刻上来。”
  “你不吃早饭了啊?”谭庆项俨然从私人医生转职成了私人管家。
  “先办正事。”他说。
  窗边上垂挂着竹帘子,还没顾上卷起来,阳光穿过竹帘投到地板上,是细密的白金色的线网。他踩着反光的地板,到书桌旁。
  拆开第一个纸包,是全新的毛笔和砚台:“介不介意替我研墨?”沈奚摇头,用茶杯接了清水,掬几滴清水在砚台上,为他慢慢研。
  傅侗文鲜少用毛笔,或是他用在少年时,而她无缘一见。所以同样的,他也从未见她研墨,不免多看了会儿。
  “好了。”她放下砚,反剪了手在背后,看他。
  也是期待他要写什么。
  傅侗文难得说话还要酝酿,对她招招手:“离近一些。”
  她笑,立到他身旁。
  “我是个名声不好的人,连累你,和我在一起也不能大张旗鼓地操办什么。”他撕开第二个纸包,里头放着个长柄状圆纸筒,纸筒侧面是“良缘永缔”。
  这是——
  他又打开一叠几份的绢纸,每一份上边都有不同的图画。有四周绘着祥云龙纹的,有绘着桃花和枝头喜鹊的,还有绘着鸳鸯的,都是正中留白。每幅画下有画师的印章。
  “这是最好的几份婚书纸了,作画也都是叫得上名号的先生,”傅侗文低声说,“心里急,也挑不好,只好样样买一份,你看你喜欢什么,我们就用什么。”
  她没见过,可也猜出这是婚书。
  晨风打竹帘,一晃一晃的,光线变换不定,晃得她眼花。
  ……
  “墨干了。”他看干涸的砚台。
  沈奚机械地眨了眨眼,虽说他早说要订婚,可因为他父亲的病情一日比一日严重,她不肯听他的话,在家里摆酒,宴客宣布。结婚的事反倒是他这个风流少爷比她急切,而今还是这样,急火火地买了这些东西回来。
  她耳边声音嗡嗡的,觉得自己失去了听力似的,远远近近,楼上楼下,都闹得很。
  熙来攘往的霞飞路上,电车当当地响。
  “这半月发生不少的事,”他说,“三哥年纪也不小了,再经不起日月蹉跎。”
  竹帘尾端被风吹得,一下下拍打着窗台,像踩着她心跳的节拍。
  “宛央,我是真心爱你的。”他说。
  他低声又说:“今日是,以后也是。”
  傅侗文托她的下巴,让她双眼和自己相对。在这寂静的一霎里,像回到胭脂巷。在冬日苍白的日光里,爆竹声响连四壁,盖住了他的心声,白烟弥漫,遮住了他眼底的留恋。
  虚度的光阴,人一生经得起几载。
  “你不要以为我还醉着,再喝也醉不到这个时辰,”他轻声道,“还是这里的婚书样式都不喜欢,不喜欢的话,我再出去买。”
  她摇头,泪水晃到眼眶里,突然就笑了:“喜欢,我都喜欢……你买的都喜欢。”
  方才哽了喉咙,说不出话。
  这一旦开口能说了,反反复复都在重复着“喜欢”。
  “这便好。”他说。
  “我倒不怕多写几份,”傅侗文心下松快了,“只怕证婚人要多签几个名字。你也晓得庆项那张嘴是惹不起的,你让他多签几次,他能拿这件事说你一辈子,”他看门口,“是不是?我们的证婚人?”
  “诶,这时候我最好说话,”倚靠在门边上的谭庆项,丝毫没有偷听的愧疚,反而大大方方给沈奚支招说,“你让他多写几张,傅三的字也是有名的,只是没人求得起。婚书不是一式两份吗?多给我证婚人一张,我以后落魄了,也能叫个好价。”
  “三爷,万安给你们研墨。”万安挽起自个的衣袖,开始干活。
  沈奚根本没留意,谭庆项、万安和培德是何时上来的。
  但看他们的笑意,该是听到不少。
  傅侗文把她揽到身旁:“挑你最喜欢的。”
  沈奚翻来看去,最后把两份的双飞燕抽出,望一眼他,好似拿不准主意,还想要他一个点头。“就这个,”他说,亲自铺在桌上,“你再挑下去,我就准备去买红纸写了。”
  他高兴时就喜欢逗她,一句跟着一句。
  沈奚双手背在身后,紧紧搅着自己的手指,凝眸,看他落笔:
  沈宛央,傅侗文
  竟然是先她的名字……这是入赘的规矩吧?她不确定地看他。傅侗文没觉任何不妥,继续写:签订终身,缔结白头之约。
  她简直心跳都停了,屋里的钟摆也好似停了。
  墨黑的毛笔尖,悬在婚书上,他忽然问:“还想写什么?”
  没有调侃,没有逗趣,难得一本正经征询她的意见。
  傅侗文作势把毛笔给她,沈奚轻推回去,小声说:“我的字和你差远了。”
  十一岁后都没用过毛笔,如何能写。
  “你再想想,还是要想出一句,这婚书可不是我一个人的。”他说。
  这是为难她。她的古学问没他好。
  沈奚踌躇着,旁观的谭庆项笑着说:“你们两个的婚书,你怕什么啊?”
  “我古学问不好。”她坦白。
  “我才不好呢,小时候学得勉强,后来出国留洋回来,全靠跟着侗文学说话,在琉璃厂旧书摊上找书看学句子。”谭庆项安慰她。
  她也差不多,没机会学。
  沈奚想了会儿,掂量着,询问他:“山河无恙,这句好吗?”
  这是他的心愿,写在婚书上是个纪念。
  傅侗文曲指,敲着她的前额说:“好。”
  于是他落笔,正文收尾,是写的:
  愿使,山河无恙,百年永偕。
  他在写完这一份后,偏过头,对着她笑:“写得好吗?”
  沈奚难见的忸怩,轻“嗯”了声,看他笑得仿佛是金榜题名日,洞房花烛夜……若在桌旁摆上两根红烛,就只差掀盖头,鸳床同梦了。
  傅侗文拿起相同的空白婚书,照抄了一份。
  他先落自己的名字,轮到沈奚,她紧张地攥着笔杆,手心生生逼出了汗,仔仔细细写了沈宛央,这个陌生的名字是父母所赐,她十余年没用过它落款。
  “这回真是三少奶奶了。”他耳语。
  他随后将笔递给谭庆项:“证婚人来。”
  “可算轮到我了,”谭庆项接过毛笔,挥毫泼墨的架势,沾了墨说,“沈奚你别怕,我这名字还是认真练过的。”
  谭庆项笑吟吟写完。
  “万安,你来。”
  “啊?”在一旁偷偷抹眼泪的万安犯了傻,“来什么,三爷?要拿出去装裱吗?”
  “证婚人两个,你来做另一个。”
  “使不得,三爷,这可使不得。”
  “三爷说可以,你就照办。”傅侗文拉起他的右手,毛笔塞给他。
  万安猜想傅侗文是在拿自己逗乐,可当他把空着的那个位置指出来,还亲自将两份婚书摊到他面前,像个书童似的伺候着,磨了墨,才发现傅侗文在当真。他抖着手,低头,眼泪大颗大颗地掉在布鞋上,从小跟着傅侗文,他晓得,三爷对自己人是极重情义的……对他好的,他加倍还回去,可毕竟是少爷的婚书,哪里轮得到他一个小厮落笔。
  哭了会,傅侗文实在等不及,威胁着催促说:“三爷能让沈小姐点头,很是不容易,你若要再耽搁,沈小姐不耐烦了,到时——”
  “沈小姐,你可不能反悔啊,”万安手背抹眼泪,急吼吼着说,“三爷对你的真心,我们全看在眼里,三爷可受不起您再走了。”
  沈奚哑口无言,埋怨地用手肘撞他的腰,掏出手帕给万安擦眼泪:“你给证了婚,我就不走了,谭先生是没这个面子的。”
  “你瞧你这没良心的。”谭庆项笑起来。
  万安的字是打小和傅侗文学的,并不差,可还是担心自己错写,在一旁的报纸上练了几遍,郑重其事地把傅万安落在最后的证婚人位置。
  培德不晓得这是什么,以为每个人都要在上边签名字,正等着轮到她,还特地把自己的长发挽到脑后,稳稳地扎了一个圆髻,结果发现傅侗文已经拿了婚书去风干。等谭庆项给她德语解释这是婚书时,她惊呼一声,双手捂住口,立刻抓着沈奚的手,不断去亲吻她的左右脸颊。沈奚在培德的热情里,回吻她的面颊:“谢谢。”
  傅侗文让谭庆项去打电话,请他们在上海的几个朋友来,准备今晚的家宴。
  在大家的欢声笑语里,六小姐上楼,被告知今夜是傅侗文和沈奚的喜宴,傅清和憔悴的双眼闪现出了喜悦的光,她快步上前,忽然就握住了沈奚的双手,眼泪涌出来:“嫂子。”
  话哽了许久,她再拉住傅侗文的手:“三哥,恭喜你。”
  “是该恭喜的,”傅侗文笑道,“你三哥总算是有家室了。”
  傅清和盯着沈奚的脸,百感交集,当年沈奚嫁到傅家,只有她一个人悄悄去看这位“嫂子”,也因为是听说了关于那桩亲事的市井传闻。那时她听母亲闲聊,小小年纪懂得不多,只猜想沈奚是红颜祸水,会害了家中最风流的三哥。
  昨夜他们在说,是沈奚救了五哥,又看出三哥对她的眷恋。
  今日……
  “嫂子,”六小姐说,“当年我年纪小,我的话……”
  沈奚心领神会:“嗯,眼下能说实话了。你三哥没杀过我丈夫,我也不是寡妇,”她望一眼傅侗文,逗趣说,“不过他让我嫁过去,是不是为了能日日和我见面,这就要问他了。”
  “自然是,”傅侗文接话道:“我给你写的‘一见成欢’,可都是真的。”
  “那时候明明还没有。”她辩解。
  “难说,我这个人的心事,寻常人是看不透的。”他笑答。
  众人笑。
  喜事临门,公寓热闹着,都开始准备晚上的家宴。
  谭庆项和培德去虹口菜场,万安唤门外的下人们进公寓,大伙想办法把在天台存放的大桌子搬下去,六小姐无事可做,竟也学万安整理着房间。
  大家都在刻意给两位新人留空间独处。
  沈奚在窗边守着风干的婚书。傅侗文的字气韵飘逸,只是约束在婚书里,行笔被规矩了。
  傅侗文双臂撑在她两侧,把她圈在书桌旁。
  “你写在墙上的字,没机会看到好可惜。”她遗憾着说。
  耳后被他呵得痒,一个劲儿地躲。
  他道:“我是悔不当初,留了这个把柄给你。你想看,写给你就是。”
  沈奚痒得不行,笑着用手捂耳朵,想挡开他呵的热气。傅侗文的唇落到她的手指上,仔细亲着,热气很快掠到颈窝里:“三哥人都是你的了,字还不好说吗?”



第55章 第五十四章 浮生四重恩(5)
  傅侗文把她的头扳过去,亲她的嘴唇。
  轻轻重重,或是深深浅浅,凡和他亲热,他的专心致志,他的心不在焉,都能把你的魂引到他身上。古人说是花前月下、男欢女爱,就是这般氛围了。
  尤其他亲上片刻,会有意停一会,眯着眼,盯着你瞧。你分不清他瞧的是什么,是妆容,是容貌,还是皮下的骨血,眼内的精魂……
  “怎么走神了?”他低声问。
  “想到你把我送去留洋,给我的那封信,说‘如无必要,不宜再见’。”
  “是要秋后算账了?”他笑。
  “没有,只是回忆初见,像游园惊梦。”
  他笑:“哪里像了?”
  “我在园子里胡乱走,你凭空出现,是不是很像?”
  “那是傅家的园子,”他道,“就算有人凭空出现,那也是你,不是我。”
  倒也是。
  她回忆:“你当初在园子里教训我的时候,想到过会有今日吗?”
  他摇头,坦白地说:“从未想过。”
  这个人,想听他真话他给假话,想听花言巧语,他又和你当真。
  “陪三哥睡一会。”他忽然暗示她。
  “不要了,楼上楼下好多人。”
  她推开他。
  “这也要生气?”他拽她的手腕。
  “你还不饿吗?”她挽起袖子,说,“谭先生和万安都在干活,也不要麻烦他们了,今日我来伺候你吃饭吧。”
  “我这一个大男人,要你伺候做什么?”傅侗文追上她,突然两手一抄,在她的惊呼声里,把她横抱着,走出去。
  万安听得惊呼,从天台探头下来:“三爷?”
  “三爷和三少奶奶吃早饭,忙你自己的。”傅侗文抱沈奚,沿楼梯向下走。
  “诶。”万安把脑袋缩回去。
  楼梯狭窄,还陡,她怕傅侗文脚下打滑,两人都要抱团滚下去,不能硬挣扎,只好由着他胡闹。厨房里用过早饭,两人被万安“赶回”二楼卧房,补眠到下午四点,万安急着敲门将一对新人叫醒。西装和衬衫熨烫好,她在衣柜里寻了件在纽约时订做的连身裙,这样的衣裳无法平日穿,今日派了用场。
  傅侗文请的朋友是那夜见过的,都是他的旧友和同学。
  等大伙陆续到了,全都围坐在一楼客厅里的圆餐桌旁,衣架上挂不下西装了,这些男人也不讲究,上衣要么搭在椅背上,要么丢到沙发里。
  沈奚跟着谭庆项在厨房帮忙,其实轮不到她,只是她怕应付这些公子哥,一个赛一个伶牙俐齿,稍有不慎被抓到把柄,就是一场调笑。
  “侗文,”有人道,“你在上海好几处的公馆,偏要住在这小公寓里,是图什么?”
  傅侗文把茶杯在桌上轻敲着,笑着说:“这公寓是我太太的,不是我的。”
  说话间,望一眼厨房门口。地上是个人影,裙角飘荡。
  “寄人篱下,很浪漫啊,侗文。”另外的人搭腔。
  在众人笑声里,傅侗文把茶杯放下,对戴眼镜的男人认真道:“你若有空闲,北上一次。”
  “怎么?是有要紧的事?”对方收敛了笑容。
  “两件事,一件公事,一件私事。”
  沈奚端了两盘菜,西湖醋鱼和青蟹年糕,是谭庆项拿手的菜。
  “你带我一张支票和两箱金条北上,给周礼巡,款项的数目太大,需得你亲自走一趟。”
  “这好办,我这两日就安排北上路程和火车。”对方答应了。
  旁边人插话:“这么大一笔钱,是要办大好事了?”
  傅侗文快意一笑:“要组建参战军,我们也想要出军队去西方战场了。”
  这是个好消息。这两年虽然一直在输出劳工,参与这场世界大战,但总会怕那些西方大国战后会抵赖,到时不承认中国的贡献。如果有参战军,再好不过。
  “你如此一说,我迫不及待要北上了,就明晚吧。”戴眼镜的男人欢喜不已。
  “我是最好你早动身的。”傅侗文答。
  “替三哥把清和叫来。”他对沈奚说。
  “嗯。”
  沈奚到厨房间,让傅清和到客厅说话。
  傅清和穿着沈奚的衣裙,两条长辫盘着,立在桌畔,还像是未出阁的大姑娘:“三哥。”
  傅侗文颔首,对戴眼镜的男人道:“这回是我借着父亲病故,才让清和到上海奔丧。不管是生是死,在那位司令心里,这笔账是要算在我头上的。”
  “这我明白,清和的夫家不会善罢甘休的,你这里会不会有麻烦?”对方说。
  他摇头:“我不怕别的,只怕她长久在我身边,会暴露了行踪。”
  “三哥。”傅清和因他成亲的欢喜渐散了。
  “听三哥的安排,”傅侗文让她先不要说话,“我让翰二爷带你回去,还会给你一封信,你到了北京,见到辜家小姐,把信给她。”
  “幼薇姐?”
  “对,她结婚后,要跟丈夫去法国做外交官。你自幼和她要好,其实不用三哥的面子,你和她的交情也足够了。”
  傅侗文把准备好的信,递给傅清和:“信里有张支票,你连信一起给辜家小姐,她会帮你处理好一切。只是清和,你要好学一点,长久在那里居住,是要学法语的。”
  他看向沈奚:“这一点你嫂子是榜样,她的英语就是到纽约学的,不过半年时间。”
  “逼一逼自己就好,”沈奚附和他的话,“生活所需的东西,学得很快的。”
  傅清和点头。
  远嫁过一次的人,对背井离乡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并不会过于忐忑,只是担心连累傅侗文:“若是他们找三哥……”
  “三哥是应付不来的人吗?”他反问。
  傅清和摇摇头,她最信任的就是他。
  “你没问题吧?”傅侗文看那位戴眼镜的仁兄。
  “小事情,”对方说,“明天我定了日程,电话给你说。”
  “好。”
  “我说,没正事了吧?”旁观的少爷们都等得急了,其中一位直接去厨房端了新菜上来,“快,快,我们是来吃喜酒的。”
  “没放香油呢!”谭庆项拿香油瓶追上来。
  谭庆项咕嘟咕嘟倒香油,另外一个自力更生开红酒,技术太差,万安瞧不下去了:“七爷,您交代一句就好,别糟蹋我们家三爷的好酒了。木塞烂了,回头怎么收啊。”
  “嘿!爷我替你干活,还被你教训啊?”
  大伙笑。
  开了红酒,傅侗文亲自给在座的人倒了一点:“昨晚喝得多了,今夜就这样吧。”
  “那不行,”不满的人撸起袖子,“来,有好酒都上来。”
  “他身体不好,要少喝。”沈奚脱口而出。
  “嫂子别急,他不能,我们能啊。”
  在笑声里,戴眼镜的仁兄举了杯,对沈奚敬酒:“今日也随侗文这里的辈分,叫你这姑娘一句嫂子。”
  “叫三少奶奶,这个好听。”傅侗文剥着盐焗花生,随口道。
  沈奚在桌下踢他的皮鞋,他咬着花生米,躲闪开。
  “好,三少奶奶。”
  沈奚端了酒杯,立身和她碰杯,她刚要喝,被对方压下杯口:“嫂子喜欢珍珠?”
  没来由的一句,她今天并没带任何首饰。
  沈奚不太放心地摸了摸耳垂,也是空的:“嗯,是。”
  “这样啊,”傅侗文右侧的人击掌,大笑,“找到源头了。”
  “我就说,一定是为了女人。”
  沈奚越发莫名,偏傅侗文镇定自若,啪地一声轻响,捏破花生,一低头,笑着剥。
  搞什么名堂?
  “嫂子是不知道,咱们傅家这位三爷,过去两年把北京城能见到的、值钱的珍珠都收走了,”有人为她解惑,“是——无所不用其极,手段卑劣至极啊!”
  “我们都知道,是为了个女人,”戴眼镜的仁兄接话道,“今日得以解惑,死也瞑目。”
  “那万一不是我呢……你们不是问坏事了?”
  “不可能的,一定是嫂子。”
  “前些日子我在北京,问过徐老四,他说了,当年在广和楼的送钱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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