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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君,别忘记休我-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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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夫君,别忘记休我
作者:周乙
文案:
赖账却死不承认的腹黑男主+迟钝不开窍白莲花,
六岁成亲那天开始,简珩一直谋划休妻,最后他忘记了。
1、双洁,1V1,暖虐路线的宠文,女主被男主养得太娇气
2、喜欢的不要大意的收藏~
3、蠢萌VS毒舌,架空历史,豪门世家
内容标签: 虐恋情深 江湖恩怨
搜索关键字:主角:薛玲珑/简珩 ┃ 配角:荀殷/辛世瞻 ┃ 其它:各种配角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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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冲喜小新娘
嫁到简家那年薛玲珑刚好六岁。
云歌城大旱六个月,饿殍千里,为了糊口,老百姓不得不卖掉幸存下来的牲口和闺女。
薛玲珑的买主在雁安一带算大户人家,给了爹不少银子,爹千恩万谢。娘有些不乐意,毕竟是自个儿身上掉下的肉,然而怀里十月怀胎生下的心肝儿子让她不得不忍痛舍弃赔钱的丫头。
小孩子的心很敏感,薛玲珑早就察觉不对劲,爹爹全然不顾她的感受,还是将她塞给一个陌生人。
薛玲珑拽着爹爹衣袖不撒手,小嘴瘪了瘪,眼泪却被吹胡子瞪眼的爹愣生生吓了回去。
好歹父女一场,玲珑爹瞅着唯唯诺诺的闺女不禁有些心软,叹口气,哄着她,“弟弟还小,爹又养不活你,走吧,孬好有口饭吃。爹希望你平平安安的,到了别人家多干活,说好话。”
“多干活,说好话”,薛玲珑一一记在心里,还来不及抓着爹胳膊商量“我以后多干活,少吃饭,可不可以不要卖我?”,爹已经把她塞进了简家的马车。
初到简家,薛玲珑呆呆坐着,不吃也不喝,眼瞅着快不行了,被红娟姐姐强行灌了碗稀饭,半夜的时候却尽数呕光。
朦朦胧胧间,她听见大人的叹息:
“这哪是给我儿子冲喜,简直晦气。”
“慧朗大师选的人不会错,这该怎么办?”
“老爷夫人,我觉得这个小丫头是伤心过度,想开了就没事,毕竟这么小就离开父母。”
“实在不行就请慧朗大师再卜一卦,就不信除了小丫头没人了。”
“夫人别急,丫头可怜,这么小就被卖来卖去,以后不知要遭遇什么磨难。即便咱们不要这个儿媳妇,留下来做个粗使丫头也是好的。”
“就你老头子心软。”
“夫人也是心软的刀子嘴呀。”
对话的声音很小,薛玲珑竖起耳朵勉强听见“卖来卖去”,“刀子”,顿时毛骨悚然,发了一身冷汗,病也好了大半。
翌日,红娟姐姐端来清粥小菜,还有四喜包子,薛玲珑不再反抗,吃着吃着胃口上来,吃相也就略略难看。
早已记不清上次吃肉的时间,此时清香的米粒,浓稠的肉汁征服了她贫瘠的味蕾,本就是对未来模糊的年纪,薛玲珑在这一刻只知道乖乖的吃饭。
吃完饭,红娟姐姐问她叫什么,会些什么?
她掰着手指一一回答,“我叫薛玲珑,姐姐喜欢叫我阿珑,红娟姐姐若喜欢也可以这么叫。我会的东西很多,比如洗衣服、劈柴、割草喂猪,种地等等。”
“我可叫不得姑娘阿珑,那是留给小少爷叫的。”红娟觉得小姑娘挺淳朴的,笑嘻嘻捏了捏她的小脸。
谁叫都一样。
玲珑不在乎这些,还在念着爹的六个字“多干活,说好话”。
别看她年纪小,洗衣做饭,烧水劈柴样样精通,用做饭婆子的话说:简直能当头小牛使唤。红娟姐姐却笑着拉她回屋,“各人有各人的分工,姑娘要做的不是这些。”
她点点头,一一记下自己该做的。
洗漱干净,穿戴一新后,她就去给老爷夫人磕头。
老爷夫人真年轻,看着不比姐姐大多少,样子也好看,好似年画里的人物。
乍一看薛玲珑,还真是个小黑孩,干瘦干瘦的,虽然不丑,却也看不出哪里好看。简夫人微微皱眉,简老爷却笑呵呵的。
“怎么这么黑?”简夫人小声道。
“听说原来不黑,从云歌城那么远走来,晒得。”简老爷似乎很喜欢眼神淳朴的薛玲珑。
似乎要印证简老爷的眼光,好吃好喝的供养了半年,玲珑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白净圆润起来,嫩的几乎能掐出水,红尘无垢般的清眸盈亮亮的,最特别的是她右脸颊有个甜甜的梨涡,梨涡中央还有颗鲜红欲滴的小痣,奇怪的很,却也动人的很。
简夫人这才放下担忧,接受了这个童养媳。
小少爷在寺院祈福的日子圆满结束,不日就要归来。
身为女主角的薛玲珑被放进洒满干花瓣的浴桶里泡着,里外穿戴一新,末了,头上还被盖了个红纱,害的她走路都磕绊,又碍于大人的威严不敢乱动,最终像个木头似的被人挪到新房。
新房红烛高照,到处贴着大红的双喜,被窝还藏着许多零嘴儿,有红枣、花生、桂圆、莲子等等。
总觉得哪里不对劲,这下薛玲珑才恍然大悟,我成亲了!
红娟姐姐安慰她不用紧张,小少爷命格不好,需要她来冲喜,将来也不会亏待她的。
紧张倒不至于,就是有点突然。
夫君比她小两岁,旅途疲乏,也不用来新房,她自己守着就行。
跟着爹娘的时候,玲珑从没睡过床,都是草苫子就地打铺,也没吃过足有八种馅料的水晶糕,每天不是野菜便是窝窝头,就这个还吃不饱,睁开眼还得赤着脚上山砍柴。
面对现在的好日子,她竟也说不上开心,但也不难过,只是有一点淡淡的失落。
翌日天微亮,雄鸡报晓,玲珑就穿戴整齐,用冷水洗了把脸,在红娟姐姐的带领下去照顾素未谋面的夫君。
☆、第2章 婚后生活二三事
四岁的简珩(音同横),漂亮的无法形容,活像一尊精致的陶瓷娃娃,让薛玲珑爱不释手,那种怜爱至纯至臻,毫无瑕疵。
每每捏着他的小手小脸,玲珑就会想起自己的弟弟,对简珩不由得又亲近了很多。
然而这辈子再也见不到弟弟了,爹娘早已带着他远走高飞。玲珑想哭,却用力微笑,乌黑的眸子温柔的盯着天真无邪的简珩。
简珩不怕陌生人,尤其还是一个漂亮的小姐姐,他笑眯眯的,完全就是个惹人怜爱的小可人。
五岁就开始照顾弟弟,面对四岁的简珩,薛玲珑显得得心应手,比大人想象的要熟练许多。
简家宅子特别开阔,光是花园就比寻常大户的两个还大,人口却十分简单,除了老爷夫人小少爷,便是两个大丫鬟,两个二等丫鬟,三个做饭婆子,六个粗使小丫头,还有两个小厮,再加上薛玲珑,一共十九口人。
相处久了,玲珑才慢慢觉得怪异,准确的说是神秘。
夫人喜欢清静,很少邀请客人,偶尔来一个,也是个披着袈裟的怪和尚,或者举止奇怪的美人儿。
美人儿喜欢简珩,总笑眯眯的喊着“乖孙子,快些长大,跟奶奶回岛上过日子”,每逢此刻,老爷就会一脸紧张的夺过宝贝儿子,不乐意的喊“娘,您这张千年老妖的脸会吓到孩子”。
玲珑大骇,美人儿怎么看也不比老爷大多少,老爷怎么喊人家娘?
青梅竹马表面上是一个令人浮想联翩的词汇,可是如果你的青梅清楚的见证过你变成男人之前所有的糗事,记得你未发/育好的身材,甚至还比你大两岁……每每想到此,简珩暗恼,一定要想方设法甩掉薛玲珑这个“糟糠之妻”。
简珩活泼好动,却不像一般小孩那样爱哭闹。玲珑和丫鬟每天都会陪他在花园嬉戏,渴了就喂水,饿了喂糕点,累了抱一抱,日子简单却充实。
在简家,她的见识也比跟在爹娘的身边增长好多,惊讶的发现世上原来有那么多好吃的好玩的。
玲珑的个子一天天长高,始终乖巧听话,简夫人越看越满意,觉得玲珑一定会成长为理想的贤淑儿媳妇,代替她与老爷服侍儿子一生。
殊不知在简珩的带领下,薛玲珑已经离淑女的道路越来越远。
简珩六岁就带着薛玲珑上房爬树,有回裤子被树枝刮破了,还是玲珑给他缝好才躲过红娟姐姐的审查。
两个人迷上弹弓,这可巧了,薛玲珑很擅长做这个,在乡下,每个小孩都会玩,而且打的也准。
“看我,用这个,嗖的一下,就能瞄准树上的小鸟。”玲珑开始教简珩。
简珩提醒她,“你都嗖了两下,怎么一个也没瞄准?”
“我再打一下。”她的准头素来还不错,却也难免有失手的时候。
这回总算瞄准,薛玲珑心中溢满骄傲,不用回眸,也能想象出小屁孩对她无与伦比的崇拜眼神。虽即如此,她却故作淡然,“一年多没练,手有些生……”
话音未落,弹弓已被简珩拿去,小小的他在正午明辉的剪影里眯了眯眼,当着玲珑的面两弹齐发,连中三只麻雀!
玲珑使劲揉了揉眼,呆住。
“你确定之前没玩过弹弓?”她不信。
简珩点头,“不就是瞄准目标嘛,慧朗大师教过我弓箭。”
弹弓和弓箭能放一起比吗?原来他经常去寺庙就是学这个,薛玲珑哑然。
这一年的简珩六岁,老爷正式授课。
只睡了午觉的功夫,薛玲珑就发现院子靠东的一间空屋,已经焕然一新,书桌木椅,琴棋书画,还有四排酸枝木的大书架,整齐的摆放着旧的发黄的书籍,呃……旧的发黄,不会吧,老爷该不是生活拮据了?
八岁的薛玲珑还不明白这里随意一本最不起眼的书都能买下一个简府。
简珩在老爷的熏陶下性格内敛很多,开始人模人样的写字背诗,广受雁安知名先生的好评。
薛玲珑大字不识一个,对读书没兴趣,老爷也不勉强她,想学便教,不学也罢。
简珩与她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肆意玩耍了,经过短暂的没有小伙伴的空窗期,薛玲珑又寻回新的乐趣。
每日在书房弹弹灰尘,添添茶水做完一天必须的工作,她就溜出去与隔壁的阿胖斗蛐蛐儿,简珩顿时心里不平衡了。
“爹,一个人看书很无聊。”
“我也正打算给你买个书童。”
“娘喜欢清静。”
“那我陪你?”
“可是谁陪娘?”
“薛玲珑。”
“你不觉得这样的安排很诡异?”简珩问。
对呀,干嘛让儿子的媳妇陪我的媳妇,而我要陪儿子呢?于是父子俩很有默契的剥夺了薛玲珑快乐的童年。
迎接而来的将是吹毛求疵且不停逼迫她读书写字的简珩。
感情他自己过的不好也得把她拉下水啊!
说来也怪,什么苦都能吃,天生缺少苦神经的薛玲珑独独害怕念书,这样的逼迫没少让她受折磨。
有薛玲珑的陪伴,读书的日子真是充满乐趣。简珩感觉看书的时候踏实许多,哪怕薛玲珑很多时候都在打瞌睡偷懒。
日子溜的很快,眨眼又是两年,八岁的简珩练出一手好字,十岁的薛玲珑又将一张写满大字的宣纸揉成团扔掉,重新趴在书案上奋笔疾书,磨蹭半天,总算写了一张最为拿得出手的。
“这是我写的最好看的一张,可以放我走了吧?”她含着讨好的笑。
简珩撇过脸,无视那张被称为写的最好看的字,“拿回去重写二十遍。”
二十遍!薛玲珑惨叫,“你就饶了我吧!”
就算她写的不如他好看,可也不至于差到他老人家多看一眼就会瞎的地步吧?
“其实不想写也可以,比如……”他故意停顿一下。
“比如什么?”
“下回出去,你得像张家的小书童那样,可不能拂了我的面子。”
薛玲珑不乐意了,“我是你娘子,为什么要像张家的那个狗腿子?”
小爷我就是想要你当狗腿子呢。简珩小脸一板,“警告你啊,以后不准说是我娘子,太丢人了!”
“反正我不要做狗腿!”她小声咕哝。
张公子总是把书童当马骑,被欺负的小书童一边哭一边讨好张公子,比小狗还听话。她可不想被简珩那样欺负。
“那就抄一百遍!”
“哼,我找老爷说理去!”
“告状精,没用的家伙。”
“你没用你没用!”
“你以为多说一遍就能改变事实?”他两手一抄,淡定的问。
薛玲珑气结。
薛玲珑的字确实难看,连最疼她的老爷也不愿意把目光多放在她的本子上一眼,于是监督她学习的使命就交给了简珩。
简珩拿鸡毛当令箭,没少欺负薛玲珑。薛玲珑想不明白,曾经那么可爱的少爷怎么一天比一天面目可憎了。
在抄写《诗集》一百遍与当狗腿之间,薛玲珑选择了后者。
不就是因为之前跟阿胖斗蛐蛐儿的时候没带他一块么,这个小心眼。
又到了樱桃成熟的季节,张府的小少爷张云给镇上几位颇有头脸的家族下了帖子,邀请年纪相仿的小伙伴出来踏青摘樱桃。
张员外家的樱桃园附近还有一片桃花林,每到这个时节,绯云一片,是雁安最好看的风景。
薛玲珑一只小手拎篮子,另一只则拿着樱桃往嘴里塞,小小的红嘴巴,珠圆玉润的大樱桃,吃的不亦乐乎。
本来简珩不想来的,他比同龄的小孩早熟,不太爱与他们玩,薛玲珑为了吃樱桃连哄带骗把他拐出来。
简珩抄着两只小手,跟个小大人似的,幽幽道,“吃吃吃,就知道吃!看看人家多秀气,你就不能给我留点面子?”说着目光飘向十米开外的秦家小姐秦如眉。
秦如眉是本镇最漂亮的姑娘,而且还有个神仙似的的爹,一家子都好神秘。
秦如眉也发现了简珩,立刻一瘸一拐的迎上来,“珩哥哥好。”
“秦妹妹,你怎么一个人站在这里?芳茵呢?”他一说完,薛玲珑就要吐了,还秦妹妹,她还是比较习惯他真实的嘴脸,这副斯文败类的样子实在……
“我摘樱桃的时候扭了脚,她去给我娶冰。”
“让我看看严不严重。”
薛玲珑很不习惯的一哆嗦,这还是她认识的简珩嘛?
没有肿起来,就是擦破了点皮,不算严重。简珩捏了捏秦如眉的脚踝就猜出大概。
“珩哥哥,你扶我去那边歇一会吧?”没想到能碰上简珩,秦如眉特别开心,也特别想支开薛玲珑。
简珩对漂亮的女孩子格外有耐心,果真扶着人家走了。
那我怎么办?薛玲珑不喜欢被忽视的感觉,叉腰道:“等等我!”
简珩忽然想起薛玲珑,笑道,“差点把你忘了!过来。”
她屁颠屁颠走过去,谁知简珩将秦如眉往她身上一放,“你背她过去。”
“为什么不是你背?”薛玲珑与秦如眉几乎异口同声。
秦如眉更想要珩哥哥背,而薛玲珑气的要命,你要讨女孩子开心干嘛不自己背?
“你还想不想吃樱桃?”简珩提醒了句,心里却骂玲珑白痴。
“明明你的力气比我大,为什么要我背?”她还不服气。
“走,跟我回家练字。”
“背,我背还不行。”她立刻妥协。
面对残酷的选择,根本就不需要过多思索,薛玲珑认命的弯腰,吃力的背起比她还高一点的秦如眉。
一来不想练字,二来夫人特别疼爱简珩,如果发现简珩使唤不动她,那可就不妙,她可不想再过吃不饱穿不暖的苦日子。
这厢秦如眉有些难过的咬着下唇,楚国虽然民风开放,但是作为女孩子,她也不好意思强求珩哥哥背着她。
三个孩子来到专供休息的凉亭,这里有专门煮茶伺候的小丫鬟,安排的十分周到。不一会芳茵就寻过来,给秦如眉冰敷脚踝,又拿了药膏涂抹,她的伤处渐渐不那么疼痛。
出了大力气的薛玲珑捧着杯盏喝了好几大口茶,忽然瞥见程家的小少爷往这边赶来。
程绍凡与简珩天生互相看不顺眼,大概是一山不容二虎吧,本来程绍凡是雁安最聪明的小孩,却被不知从哪冒出来年纪还比他小的简珩夺了风头,能高兴才怪。
她赶紧拉着简珩道,“喂,快看快看,他来了。”
“看见啦。”简珩没好气的夺回自己的袖子,附在她耳边咬牙道,“真后悔带你出来。”
为嘛?她一脸的无辜,眨了眨黑琉璃似的眼睛。
因为简珩最怕别人知晓他小小年纪就成亲,而程绍凡恰恰是掌握这个秘密的家伙。
终于想起这点的薛玲珑忽然有了不妙的预感!
☆、第3章 承诺对他好
程绍凡迈着小方步朝这边走来,紧跟其后的是他的小厮程福。
今年十一岁的程绍凡长相俊秀,个性却很张扬,一般的小孩子都不敢惹他。
前面那个不是简珩么?程绍凡清楚的记得就是这个家伙,总是一副很淡定很从容的样子,却抢走了所有属于自己的风头。再一眼,又瞥见粉嫩可爱的薛玲珑,他计上心来。
“简少爷,许久不见!”程绍凡走过来,人模人样的打招呼。
“程少爷。”简珩拱了拱手。
秦如眉起身,微微屈膝见礼,“程少爷。”
这帮少爷小姐互相寒暄的时候,薛玲珑作为跟班老老实实躲在后面,觉得大腿有点痒,她挠了挠,就听程绍凡忽然说,“这不是弟妹么,简兄好雅兴,今天把小娘子都带出来了。”
果然,程绍凡逮到机会就要说出来,而刚一接收这个消息的秦如眉好半天才根据字面的意思理解了内容,震惊的捂住嘴巴。
简珩问,“你有意见?”
程绍凡噎了下。
见简珩依然是那副抄着小手,镇定自若的模样。
没有收到想象中的效果,他不禁怒火中烧,“想不到你们已经如此恩爱,公然出双入对。”
简珩一口打断他,“你哪只眼看到我们恩爱?”
“你又怎么证明你们不恩爱?”
“我为什么要证明给你看?”简珩笑道。
程绍凡的脸黑了,秦如眉还有另外几位被吸引过来的小孩子震惊之余,逐渐被简珩的从容吸引,猴急猴急的程绍凡被他的气度衬托的好似一个小丑。
这也是薛玲珑最佩服简珩的地方,这么小就能做到喜怒不形于色。
“你怎么可以这种无所谓的态度,秦妹妹都要哭了!”程绍凡大义凛然,俨然忘记挑事的人是自己。
秦妹妹哭不哭关我家简珩什么事!薛玲珑偷偷腹诽,冲程绍凡翻个白眼。
对了,有段时间简珩跟老爷商量休掉她,被回绝之后还愤懑的问:既然随便娶个人都能冲喜,为什么不是秦如眉?
从那时候起薛玲珑就隐约猜到简珩喜欢秦如眉,这下可糟了,她跟他的jian/情,啊呸,是隐情,被秦如眉知晓,简珩和秦如眉这对苦命鸳鸯怕是要孔雀东南飞了(读书少就不要乱用词啊薛玲珑)
“程公子,我看是你自己喜欢秦妹妹吧!”薛玲珑立刻挡在秦如眉身前,也挡住了程绍凡的目光。
揭短,谁不会啊?她暗笑。
秦如眉登时面红耳赤,求救的望向简珩。
简珩抚额,如果薛玲珑死了,那一定是嘴快死的。
“哎呀,你拉我做什么?”薛玲珑十分不情愿的被简珩掀到身后,只见他抄着手对秦如眉道,“秦妹妹不要介意,她一向口直心快。”
秦如眉两靥绯红,却不想简珩为难,轻轻摇了摇头。
简珩又用只有程绍凡才能听见的声音道,“欲盖弥彰。”
程绍凡脸色大变,结结巴巴嚷道,“简,简珩,你胡说什么?秦妹妹,你别听薛玲珑瞎说,我不喜欢你,啊,不对不对,我不是不喜欢,我的意思是……”
越解释越口干舌燥,感觉说什么都不对,且也不是个解释的场合,程绍凡不得不气哼哼的甩袖走人。
原来小小年纪的程绍凡也很不单纯啊。
“你看,要不是我他能走这么快?”薛玲珑不服气撅起小嘴。
简珩不理她,辞别秦如眉就甩袖离开,薛玲珑气哼哼跟在后面。
“我有的是方法打发他,而你却用了最差的一个,女孩子的名声很重要,你当众揭穿程绍凡,秦妹妹只会难堪。”似乎觉得有必要给她上一课,简珩斜着眼对她说。
啊?那我可要向秦妹妹道歉。薛玲珑知错就改,可她又疑惑道,“可你那句‘欲盖弥彰’不也肯定了我的话?”
“反正已被你说穿,再说什么都多余,我也就不妨给你的话润色润色。”简珩挺厚颜无耻的。
“那我也是女孩子,程绍凡喊我弟妹,你怎么不削他?”换成秦妹妹你就紧张啦?薛玲珑还是不服气。
“难道你不是?”简珩反问。
薛玲珑挠了挠头,对哦,她本来就是他娘子嘛!但是她又想起另一个不服气的地方,“你还当众否认我们恩爱,我也很没面子。”
“谁跟你恩爱了?你懂什么叫恩爱?”简珩险些破功。
“就是关系好呗,我可是掏心掏肺的把你当自己人。”薛玲珑不假思索的回答,既然是自己人,为什么要拆自己人的台?
其实八岁的简珩早已有了朦胧的男女意识,出于小男子汉的尊严,有个长得不如自己好看的媳妇并不是什么光彩事!
此时又见薛玲珑两条土土的麻花辫,以及颜色俗里俗气的花布裙子,母亲为什么就不能好好打扮下她,再想想进退有度仙女似的秦如眉,他顿时头疼,越看薛玲珑越不顺眼。
可惜被人看不顺眼的薛玲珑还毫无所觉,回去的路上一会拔根草,一会摘朵花,甚至像往常一样与简珩手拉手。
可是这一次,简珩把手一缩,板着脸道,“以后没我应允,不准碰我。”
什么人呀,喜欢牵手的是你,如今不要牵的也是你,毛病真多。薛玲珑随他高兴,“好好,遵命我的大爷!”
谁知走了两步就看不到他人影,薛玲珑扭身不解的望着他,他立在原地,小小的身体却将广袖衣袍穿出了种超然的气度,谁又知道十年后的他将成为六国竞相争抢的第一谋士。
“阿珑,你可要记得今日所说的话。”他抬眸,薛玲珑不禁愣住,仔细想想,又不明白有什么可吃惊的,不就是那双眼睛白的地方若湛湛晴空,黑的地方如夜幕星辰么。
她挠了挠头,忍不住问,“我说的哪句话?”这就是话痨不好的地方,说的太多,不知道哪句对哪句。
“你掏心掏肺的把我当自己人。”他对薛玲珑这个白痴的耐心一向好的出奇。
“这句啊,绝对不忘,我一辈子都会对你好。”薛玲珑拍着胸/脯保证。
当初不情不愿的被卖给简家,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薛玲珑越来越明白,正是如此,才在乱世当中活下来,也在这世外桃源般的雁安享受了难得的安逸。
她的一切包括命都是简家给的,理所当然对简珩有着坚不可摧的忠诚与拥护,这是简夫人对她的要求,也是她坚持不懈的原则。
“包括有天我发现你不适合我,转而跟别的女孩子成亲,你也不得离开我。”简珩补充。
虽说如此有些自私,可简珩觉得反正薛玲珑也没地方可去,更无亲人可寻,留在他身边才是最好的选择。
她的性格,做妾倒也没问题。
薛玲珑不假思索的点头,“当然,你就是我的家人,我为什么要离开你?”当不成夫妻就当姐弟,无论哪个她都没意见。
简珩嘴角略微抽了抽,薛玲珑比他想象的还要单纯,不,是蠢啊。可他喜欢的正是这种心宽且毫无心机的个性,将来无论发展成何种关系,他必定会待她好,呃,好吧,这个有点困难,还是尽量待她好吧。
“那么现在,”他清了清嗓子,板着脸伸出小手,说,“过来。”
就知道你忍不了太久!薛玲珑笑嘻嘻蹦过去,豪爽的抓住他的手,两只小手一样大,一个胖一个瘦,不用说,那只胖乎乎的肉爪子是薛玲珑的。
“你怎么这么胖?”他问。
“我还没嫌你瘦呢!”
在她老家,脾气好心眼好的人才会白白胖胖招人喜爱,简珩这种坏心眼的八辈子也胖不起来。
可惜这是古代,否则有个很好的词,非常适合简珩——心机表。
很多年后薛玲珑才后悔不迭,十岁她就被八岁的简珩忽悠着立下誓言,欺负她脑子不好使啊!
现在,她根本不识愁滋味。
回去的有点早,夫人和红娟姐姐正坐在靠窗的大炕上绣花,对她与简珩公然牵手的行为视而不见。
薛玲珑满脑子都是今天的趣事,一进屋就将简珩忘到脑后,屈膝对夫人见礼,就喜滋滋爬到炕上,口沫横飞的讲起来。
夫人虽然喜静,但喜欢听别人讲话,尤其是薛玲珑,听她讲完程绍凡的事,峨眉轻轻一蹙。
☆、第4章 岂知不是大智若愚
简夫人余光瞥了下门口,发现简珩早就离开,才对薛玲珑语重心长道,“秦家小姐出身名门,将来自是要入擎苍学院读女学,简珩对她十分爱重。”
这个她知道,擎苍学院嘛,将来简珩也会进去,反正她感觉简珩肯会是个非常了不起的人。
可是薛玲珑,你能不能关注一下最后一句啊,你夫君对人家爱重。
看着薛玲珑没心没肺的傻笑,简夫人忽然觉得自己的试探有点多余,这就是个十岁的孩子,感情方面完全没开窍,而且与秦家小姐一同侍奉简珩也算她的造化。
说到秦家小姐,薛玲珑经过简夫人的一番谆谆教诲,明白了一个大道理:女子当以言行饰己身。
不当的言行即使出发点是善意的,也会给别人造成困扰。
就好比秦小姐这样矜贵的美人,被她当众吆喝程绍凡喜欢她,得多羞恼,不是每个人的脸皮都如她一般厚。
薛玲珑从这件事学会了什么场合说什么话。
性格爽朗固然是好事,但是一言一行如衣服,不同场合便需要不同的衣服来表现,如此,才是个进退有度值得结交的好女子。
薛玲珑深有启发,同时觉得夫人也不讨厌她大咧咧的性格。
一言一行如衣服真真是发人深省,对她以后的成长也有莫大的帮助。
她端茶给简珩喝的时候,就央求他写个帖子给秦小姐,准备登门拜访。
其实就是两个姑娘拉着手说会子话,顺便道个歉。
简珩将毛笔丢给红娟,转而斜着眼看她,“你的爪子闲着干什么,自己写。”
“我写字不好看,拿去岂不丢咱们府上的脸。”她才不承认是因为懒,当然字不好看确实是个原因。
秦妹妹那么漂亮的一个人,又是远近闻名的才女,薛玲珑觉得自己还是不要用狗刨似的字吓唬对方比较好。
简珩想了想,指指自己的肩膀,薛玲珑会意,立刻跑过去,两只肉爪子十分卖力的给他捏起来,间或讨好的问,“舒服吧?”
“舒服。”
她又卖力的捏了会,憋不住的问道,“那你还不写?”
“写什么?”
“帖子啊,我给你捏肩,你给我写帖子。”
“我有答应过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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