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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如此多娇-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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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姑的话仿佛仍在耳边,林菁从床铺起身,理了理头发,轻轻叹了一口气。
时间这样紧迫,她连伤心难过都得节省着来。
昨日刚到幽州大营,忙着录事和安顿,她只来得及搭帐篷,什么都未准备,这次被人闯了空门,算她倒霉,再有下次,定让来人付出代价!
军营的帐篷大小都得按照制式来,兵卒都是十人大帐,普通军官两人一间帐篷,校尉级别才能有单人帐篷,在生活作息的基础上,还得满足平日办公需要,所以还算宽敞。
林菁本是将床铺放在里面,用行李箱当做案几居中,靠近门口的地方存放铠甲武器等,现在得重新布置。
她将床铺居中,行李箱紧挨着床头,铠甲放在床尾,所有行李都放在了一起,然后掏出解结锥,沿着床铺四周挖了一道沟,袖口一抖,将黑色的粉末洒入,再取过木匣,用捡来的树枝杂物和暗器,一口气做了十多个机关,暗暗埋在沟里,将土铺平。
林菁若无其事地走出帐篷,左侧的十人大帐便是她所在的火,此时正是早饭时间,帐篷外的炉子上架着一口大铁锅,里面煮着黍米和蔬菜,一名黑脸汉子正在旁边用木勺搅拌以防止糊锅,看到她来便道:“林菁,取你的碗来。”她带来的九斗炒干饭、两斗米都已经交入火里,从此便由火长来安排每日饭食。
林菁捧着一碗菜粥坐在帐篷外,正吹着碗边的热气,便看见有人赤着上身掀开帘子,一边舒展筋骨一边笑道:“黄老九根本赢不了我,今早还是他去收拾茅坑,哈哈哈!”
火长潘良原本就黑的脸一下子更黑了,他用木勺敲了敲锅边,眼神示意毕安年看向帐篷边的林菁。
毕安年身形高壮,一身泛油花的腱子肉,浓密的胡茬几乎遮住了嘴,看上去像是个年逾三十的大叔,但人家……正经是个没摸过姑娘手的年轻后生,他一看林菁坐在旁边便呆住了,从脸到胸口,瞬间红得如同煮熟的螃蟹。
这大兄弟忽地抱住膀子,飞也似的窜回帐篷,从里面传出充满羞愤之意的嚎叫。
“啊啊啊啊啊!”
第4章 为人
潘良暗唾,白长这么大个子,瞧他这点出息。
倒是林菁面不改色,十分理解地道:“这天是挺冷的。”
“嗯……”潘良接不下去,他从嗓子眼憋出几声咳嗽,然后语重心长地道,“值夜后不必操练,大家走了之后就剩你自己,多加小心。”
林菁心里一暖,明白火长的好意。
“今夜还是我值哨吗?”
“让毕安年和黄老九去吧,你昨日刚到大营,要不是他们俩临时被骑兵营的人拉去干活,也不至于让你顶上,今天只管休息,出力气的时候还在后面。”潘良说完,忍不住叹了一声。
大昭军队的战兵分四大兵种:骑兵、弓兵、弩兵、步兵,兵卒在折冲府登记之后,要按照自己擅长的项目进行考校,合格之后方可以进入该兵种作战,其中骑兵、弓兵的技术要求相对较高,弩兵其次,通不过考校和身无所长的人都进了步兵,又因为与突厥作战时步兵不受重视,所以平时军营里有什么脏活累活都由步兵承包,就算不操练也十分辛苦。
为了调动步兵的积极性,军营里也有破格提拔的机会,在胜仗之后的庆功夜里,只要在调选擂台上连胜三场,便可以获得一次重新选择兵种的机会。
根据昨日她刚入火时潘良的介绍,毕安年和黄老九都是准备通过调选擂台进骑兵营的,而且这俩人当初进步兵营的理由也很奇葩——买不起马。
林菁端起碗,有心将这粥喝的慢一些,闲谈似的向潘良问道:“昨天在堠楼,我不小心遇到了左队正,听说他原本是骑兵营的校尉,不小心得罪了人,才被降为队正?”
潘良挑起眼皮看了林菁一眼,给自己盛了一碗粥,在锅边坐了下来,“你打听对人了,前几天那件事发生的时候,我和丁永正好在大门挖壕沟,亲眼看见姜虞侯伏在马背上被人带回大营,不知受了什么伤,血断断续续滴了一路,就没停过。”
事情要从林菁到大营的三天前说起。
军队开拔,水草为驻营大事。
水,为水源,大营附近必须有洁净的水源之地。
草,为草场,方便军队就近喂养马匹。
大昭以骑兵为主力,非作战时期亦要养护战马,因此设专人掌管放牧之事。这差事并不轻松,为了保持战马的机动性、保护营地周围的草场,经常要跑到几十里以外的地方放牧,万一遭遇敌袭,不仅损失士兵,还会损失大量战马,因此每一次放牧,至少遣六队骑兵负责保护。
每队十火,每火十人,放一次牧,就得浩浩荡荡跟着三百人。
幽州大营共分中军、左军、右军、左厢军、右厢军、左虞侯军、右虞侯军等七个军,驻军时期的水草事宜都由自己军中打理。
随着天越来越冷,好的草场越发难寻,右厢军的虞侯姜泓得了主将命令之后,这一次足足点了七个骑兵队随行,吩咐众人带上足够的军粮,做好了离营三天的准备。待找到合适的草场时,已经是日暮时分,大家随意吃了些干粮,搭帐篷歇下,在天边刚泛鱼肚白的时候,他们被突厥人袭击了。
好在战事有惊无险,草原部族的大部分青壮都被可汗征入南伐的大军中,这一次夜袭的突厥人还不到八十人,战败后全被割了脑袋,打成捆挂在马背上,算作军功。
突厥人不会无缘无故地跑来袭击他们,姜泓派人出去搜查,果然在距离草场不远处,发现了一个规模不大的草原部落。如果不是今夜被袭击,等到明天放牧时,他们一样能发现这里,这么一想,也就明白突厥人发动袭击的原因,他们不过是想要拼一把,为部落其余人的逃亡拖延时间。
男人被杀之后,部落里只剩老人、女人和孩子,他们甚至来不及收帐篷,只带着牛羊和粮食,匆匆忙忙地上路。这样的队伍自然逃不远,他们很快便被姜泓的人发现,奔驰而来的铁骑将其团团围住,马鞍下还挂着他们父亲、丈夫、兄弟、儿子的头颅。
左平同样也领了中军的放牧差事,他比姜泓迟一天出发,附近的草地荒芜得厉害,他只得不停驱马前行,阴差阳错地来到姜泓所选的草场范围。
当他看到大昭军旗的同时,也嗅到了空气中隐隐的血腥气。
左平带着属下穿过马群,越过温顺吃草的牛羊,在明晃晃的烈日下,他看到满地尸体,十来个底层军官聚在一起,几乎每个人都抱着一名束住双手的突厥女人,围着姜泓和他□□半死不活的少女,纷纷叫好。
“虞侯神勇,可还能再来一次?”
“不在话下!”
众人正是作乐得起劲,就算看到左平的人马也没停下手,姜泓甚至还对左平笑了一下,招呼道:“左校尉见谅,恕下官暂时不能见礼!”他用手指了指身下,做了个无可奈何的手势。
猥琐的笑声此起彼伏。
虞侯这官职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虽然只有正七品,但负责执法、巡逻等事,在军营中是不错的实权官职。河北道大家族旁支出身的姜泓,实实在在地熬了三年,今年才领到这个肥缺。
看着初入军营便做了校尉的左平,他心底里难免升起一丝不服来。
其实不止他,幽州大营里看着左平不爽的大有人在,可他们没人能说出一个“不”字来,盖因侍奉在圣人身边的千牛备身,本就是正六品下的官职,左平任校尉都还算是屈就。
可这么一想,反而教人更加看他不顺眼!
此时此刻,姜泓终于与左平遇上,心中却突然觉得快活起来。
他这一次歼灭了突厥人的小部落,缴获了几百头牛羊,乃是上获之功!班师回朝后,只要家族里帮着疏通一下,必能进折冲府做校尉,也不比他左平差到哪去!
姜泓志得意满,身下动作更大。
权利和欲望,都是令人疯狂的东西。
左平下了马,一言不发地向姜泓走去,所到之处,兵卒们纷纷低头让路,只觉得眼前人气势如一柄出鞘的利剑,令人心中发寒。
直到左平走到姜泓面前,将其一脚踹飞,众人都还没回过神来。
“按大昭军规,奸人/妻女者,斩之。”
左平抽刀。
姜泓从地上跃起,他衣衫不整,武器也未在身边,一边后退一边叫道:“不过是突厥女人而已,突厥人算得上是人吗?姜某未犯军规!”
这条军规并没有明确说明,对应的是大昭人还是突厥人。
对很多大昭人来说,突厥人根本不能算是人,而大部分突厥人也是这么认为的。
对突厥人来说,在南方丰沃土地上生活的大昭人就像是他们的天然仓库。
没粮食了,抢!
没女人了,抢!
高兴了,抢!
不高兴了,抢!
大昭的边境线上,时有屠村的惨案发生,甚至有些凶蛮的部落会烹煮人肉食用,将大昭人当做两脚肉羊。
血仇之下,人,便不能成人了。
“突厥人不是人?那么,侮辱突厥女人的你,又算是什么东西?”左平持刀冲了上去,冷笑道,“被狗咬了,你就学着狗去咬人?学着畜生的行径,不过也是个畜生!”
左平没有为突厥女人打抱不平的兴趣,他只是不能忍受自己所在的族群会出现这样不堪的行径,姜泓个人的行为会影响军队风纪,他绝不宽恕!
姜泓也不是束手待毙之人,接住亲信扔去的横刀,索性与左平斗了起来。姜泓毕竟出身大家族,手上功夫不弱,放在平时,也是人中翘楚。
可他遇到的是左平,论资质能力,放眼大昭,除了天潢贵胄,有几个及得上他?
左平拼出了真火,将姜泓打了个半死,令余下的突厥人充作奴隶,将马匹留给副手,领着一队人马回营领罪。
从理义上来说,左平没有错。
但他犯了众怒。
没人去想他行为背后的意义,众人所看到的,是他为了保护敌人残害自己人,是他仗势欺人!
姜泓的伤太重,舆情太恶劣,左平被大总管连降两级,成了中军骑兵营的一名队正。
林菁想起在堠楼初见左平时,他眉间是散不去的郁色,仿佛有一层肉眼可见的阴霾,将这年轻俊朗的天之骄子压下了凡尘,有一种美玉蒙尘的颓唐之感。
她对左平的行为不置可否,反而问了潘良一个无关紧要的问题。
“可有人知道,被消灭的部落,属于哪支草原部族?”
广袤的草原养育了马背上的游牧民族,庞大的突厥汗国是近百个大小部族联合在一起形成的部族国家,除了可汗部阿史那,可敦部阿史德,四贵族:舍利吐利部、苏农部、执失部、拔延部,还有九姓铁勒、九姓回纥、三姓骨利幹、九姓乌古斯等等,生活习性都不一样,甚至有些部族专攻一项特长,比如阿史那家族曾是从前柔然帝国的“打铁奴”,可见其部族擅长锻造冶炼之工。
一百年前,突厥汗国以金山为界,分裂成东突厥、西突厥两部,东突厥共三十个部族,故东突厥可汗也称三十姓可汗。
目前与大昭打得水深火热的,便是东突厥。
潘良摸了摸下巴,纳闷地道:“有什么区别吗?突厥人不都长得差不多吗?”
突厥部族的区别,莫说普通兵卒,就连为将者都不一定分得清楚,反正都是敌人,只管砍杀就是了。
林菁放下碗,对着潘良微微一笑。
“当然有。”
谁掌握了草原部族的秘密,谁就能找到突厥王室的牙帐。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可能看出来了,这篇文属于架空唐朝,一是剧情缘故,二是唐朝跟突厥的关系实在是太混乱了,李唐皇室对突厥的喜爱真是超乎想象,嗯……
至于文中的突厥和西域民族,一部分史实一部分虚构,原因是,作者君去找了相关资料阅读,然后发现自匈奴起,草原部族的分分合合简直乱成一锅粥,所以作者君决定在草原上放飞自我了(啊哈哈哈你们来追我呀~)
第5章 牙帐
林菁没有任务在身,用过早饭后便找到圈养牛羊的地方。
在草原上,每一个部族都有自己独特的标识和烙在牲畜身上的印记,他们凭借这些印记来分辨自己的牛羊,在枯草期来临前,向牙帐进贡的时候,也是通过印记来区分各个部族的贡品。
幽州大营迄今为止还没有出征过,从幽州带来的牛羊身上不会有烙印,那么有烙印的牛羊,一定是那个倒霉的小部落所养。
她仔仔细细检查后,又去奴隶营探望了那些被俘虏的突厥人,心中便有数了。
为难的是,怎样把消息传上去,又如何使人相信她。
表面上,林菁是右仆射陈恪请出山的林家家主,但明眼人都看得出,没有皇帝李茂的许可,陈恪没这个胆子启用罪臣之后,直属皇室的真化府也不会给林菁作保,向一个女子下军帖。
问题在于,皇帝隐在背后,陈恪也不会明目张胆的支持她,裴元德因为种种原因,根本不待见她,所谓“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远离长安城的幽州大营里,裴元德就是说一不二的土皇帝。
军营等级森严,她一个小小兵卒别说见大总管,连中军主帐所在的营地边儿都摸不到。
林菁不知道裴元德究竟跟自家有什么渊源,她担心的是,如果自己不能在军营立功,让李茂看到她的价值,从而破格擢升,又何谈让那些害得林家满门屠尽的凶手血债血偿?
她想到了一个人。
“我有一个让你官复原职的办法。”
左平看着一脸严肃地站在他面前的林菁,突然觉得有点好笑。
她大概不知道自己现在的样子有多么违和,一个刚及笄的小娘子,正是女子含苞待放的年纪,青嫩得几乎能掐出水儿来。她应该在龙首原踏青,应该在灞桥送出写满女儿心事的莲花灯,应该在闺房绣着自己的嫁妆,而不是出现在鸟不拉屎的幽州,用一种天真得可怕的语气,说出这样幼稚的话。
左平正在校场旁边看着自己小队操练,他有点不耐烦地道:“行军打仗不是儿戏,想报仇也不只是从军一条路,林菁,这里不适合你,回长安去吧。”
林菁也没指望他一开始就相信,她戴着襥头,压低了帽檐,将大半身体都藏在校场边的旗台后,低声道:“我知道突厥牙帐在什么地方。”
“嗯,很厉害啊,牙帐在什么地方?”左平笑着问道,漫不经心的语气透着高高在上的姿态,分分钟就能让那些不服他的人抓狂。
果然欠收拾。
林菁闭了闭眼睛,压下一口气道:“我不是跟你开玩笑!”
“没事,我长这么大,还没小娘子敢跟我开玩笑,甚是新鲜。”左平说的是实话,作为家中嫡子,早已被安排好日后的人生,他是以举族资源培养出来的未来首领,长辈们怕乱了他心性,五岁便离开内院,跟着贴身侍从在外院修习文武艺,平日也没机会跟女子打交道,等长大去了圣人身边,宫中规矩更大,左平自持身份,从未有过孟浪轻浮之举,他的骄傲不允许,他的家族更不允许他沉溺儿女情长。
林菁算是他少有接触的同辈女性,出于对她武力的认可,令他有了听她说话的耐心。
“那就请你认认真真的听完这个玩笑,可以吗?”林菁第一次感受到送好处都送不出去的憋屈,暗暗咬牙。
左平站得笔直,微微侧头看着林菁,好整以暇地道:“请。”
“我可以确定突厥牙帐的位置,但这个位置的准确性只能保证五天左右,所以你觉得这个玩笑好笑的话,必须尽快采取行动。”林菁摒弃杂念,快速地说道,“大昭军方测算不到突厥牙帐的位置,一是因为游牧民族的帐篷本就是逐水草而移动,二是分不清突厥人各部族的特性,我看过你们这次俘虏回来的牛羊和奴隶,可以断定,这一次你遇到的小部落,是可敦部阿史德的一支。”
“不可能,那小部族的标示十分生僻,中军帐都没判断出是哪个部族,绝非阿史德部的标示。”左平下意识的打断她。
“他们的部族标示的确与阿史德不一样,因为这支部落的使命,是为阿史德家族出身的可敦培养可靠的女侍卫,得以另赐标示与其他户奴区分,如果你仔细观察这个部落女子的帽子,就会发现她们的帽顶不同于其他部族的白色,上面缀了红缨穗,象征着草原女英雄萨尔玛珂可敦的鲜血,以表示对可敦的忠诚。这个部落会在枯草期来临前,将训练好的女子随贡品一起进献给牙帐,所以这个时候,他们出现在这里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向王室阿史那进贡。”
草原的首领被称为“可汗”,他的妻子则被称为“可敦”,为了神化可敦的形象,草原里到处流传着女英雄萨尔玛珂可敦的传说。
左平的眉头渐渐皱了起来。
林菁斩钉截铁地道:“灯下黑的道理不用我多说,突厥牙帐就藏在幽州大营附近,如果等枯草期来临,牙帐转移到草原深处,就算派出成千上万的斥候也找不到!”
左平略一思索,猛地抬头看向幽州西方。
“阴山?”
“如果没意外的话,嗯。”
“阴山是斥候最先打探的地方,不可能发现不了。”左平第二次说出“不可能”三个字,他皱着眉看向林菁。
林菁道:“阴山山脉绵延几千里,地形何其复杂,再老练的斥候,也不敢保证会将阴山都搜查一遍,阴山南北两坡不对称,只要找到合适的位置,就可以巧妙地隐藏在山地之中。”
“化不可能为可能,难怪幽州大营一直找不到牙帐的位置,这群突厥蛮子什么时候这么会躲藏了?”
“兴许有高人相助。”林菁说完之后松了一口气,她知道左平已经信了。
十五年过去了,林家在军中的威望已不在,可论起对突厥人的了解,林家自称第二,便没人敢称第一,林菁知道,左平信任的不是她,而是她身上的林家传承。
左平终于正色道:“你想我用什么来交换这个消息?”
林菁笑了,这一次,她的笑容带着居高临下的意味,不徐不疾地道:“送你的。我想要的东西,会自己去拿。”
左平一愣,他稍微一想,便明白过来。
这小娘子真是狡黠,这个消息她自己吞不进去,也吐不出来,必须找一个能互相信任的人,才能传递出去。
这是一件对双方都有利的事。
林菁身份尴尬,她不适合领这件功劳,反倒是他,凭借这个消息,他在幽州大营可居首功,就算现在向裴元德隐瞒了林菁的作用,军中潜伏的百骑司一样能挖出真实的情报,传回长安时,林菁也完成了自己的交代,而且还低调得令人放心。
这才只是她来幽州大营的第二天,真是不可思议。
这个可以解决长安燃眉之急的消息,绝对值得左家未来家主的一个承诺,而她竟舍得拒绝,可见心性和胸襟,都在常人之上,令人不敢小觑。
可当得起“心思缜密,不骄不躁”八个字。
林家几近灭门,居然还能培养出如此可怕的人……而且还是个女子。
左平的胳膊上起了一层细细的鸡皮疙瘩,不是恐惧,而是棋逢对手时的兴奋感,这面目可憎的幽州大营,似乎也没那么无聊了。
左平道:“好,这件事由我来安排。”
“那我便等着大军开拔的好消息了。”林菁说完便走。
“等等。”左平不想白占了林菁便宜,他知道林菁现在最想知道的是什么。
“你可知裴元德为何将你编入步兵营?”左平问道。
按理说,拿真化府军帖之人,不仅可以向大总管自荐兵种,甚至可以直接从军官做起,而林菁却只是个普通步兵,知情人都看得出裴元德的心思。
林菁摇了摇头,大昭的官场对她来说,还是一片空白。
林家游离庙堂之外太久了,父辈的恩怨,仿佛已随着那一场大火散去,林家剩余的三个人像是被遗忘的历史垃圾,堆在长安城的角落,没被人扫去,已是万幸。
“裴元德骑了多少年的马,就被林帅压制了多少年,直到林家出事。”
有些话,点到为止,不必多言。林菁心里明白,裴元德不见得跟林家灭门有关,但也逃不脱干系。
“多谢相告。”
一个时辰后,左平率领两队斥候悄悄地出了大营。
两天后,裴大总管清点兵马,宣布找到突厥牙帐的踪迹,沉寂了许久的幽州大营,终于因为战事,疯狂地运转了起来。
与此同时,林菁接到的命令却是原地戍守。
潘良唉声叹气,火里人郁闷得连操都不想出了。
“凭地倒霉,偏偏要咱们团戍守,不知何时才能熬个军功出头!”黄老九是个一脸虬髯的壮汉,蒲扇大的手掌砸在地上,立时出了一个坑。
毕安年坐在一边垂着头,失魂落魄得像一条丢了骨头的野狗,口中不解地问道:“明明该轮到咱们了,上次就没让咱们出战,这一次总该轮到了,这事儿不应该啊!”
林菁站在后面,紧握着拳头。
如果可以,她真的想找裴元德问上一问,到底有什么仇,是她林家灭门都还不清的,让他至今耿耿于怀,公报私仇,不惜连累他人。
林菁冷冷地看着中军主帐的方向,心中百转,几次身形微动,最后还是迈不了一步。
她承受不起犯上作乱的罪名,根基太浅,现在还不是时候。
不能心急,不能心急……她一边默念,一边摸到挂在胸前的木头小鸟上。
“阿兄……你要等我。”
作者有话要说:
咱们菁菁的性子是外刚内也刚,所以会辛苦点儿,大家也别着急。
第6章 赭衣
这是林菁来到幽州大营的第五天,又轮过一次值夜后,今天照例是休息。
等找到突厥王帐,战事结束,班师回朝的那一刻,幽州大营都不存在了,当然不必继续挖沟布防。林菁呆不住帐篷,她第一次来军营,很多事情都需要熟悉。
绕着营地走了一圈后,她对幽州大营有了一个初步认知。
在这次与东突厥的交锋里,幽州大营被围后,又调兵支援长安,如今只剩下两万人。好在草原的兵力压在长安,牙帐方面,算上阿史那家族的五百户奴和护卫,充其量只有几千人,不深入腹地,仅仅用来守幽州和攻克牙帐的话,两万人绰绰有余。
但这里的兵不精。
大昭精锐尽在十六卫,即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有威卫、左右领军卫、左右金吾卫,只接纳府兵不说,因为贵族弟子云集,平时的待遇也比其他军府好。
幽州大营的兵,府兵和募兵各占一半,良莠不齐,也就是裴元德这样的老将,才能将军队整备起来。
不过,林菁越看越是纳闷。
这座幽州大营就像她在家看过无数遍的沙盘,处处都带着林家的痕迹。
如果裴元德真的跟林远靖有仇,那么……这比兄长靠记忆临摹出的林氏兵书还标准的驻营排阵方式,是怎么回事?
林菁最后来到了马厩。
在军营里,马匹统一由专人打理,伺候得比人精贵。
其中也分等级,骑兵的马是最优先级,无论是草料还是马厩,都享受最好、最便宜行事的上风上水位,弓兵、弩兵、步兵的马相对差一些,折冲府也不会强制他们准备战马,但火里至少要有六匹驮马或驴,在这里可以找到每一火的编号。
军营里对马匹的管理异常严格,每一匹马都关系到军队战力,所以林菁并不担心马匹被苛待。她只是有些想家了,在这陌生的军营里,从家里带来的东西,更显得弥足珍贵,尤其是跟了她三年的战马火炼。
核对了名字和军帖后,一名后勤兵带她进了中军马厩。
马厩一般位于营地的后方,紧邻营帐,食水分开,避免传染疾病。最靠近外围的是骑兵的马,因为使用频繁,方便进出,最里面则是步兵带来的马。
后勤兵将她领到地方后,喝了一声:“赭衣奴何在!”
在大昭,穿赭衣的大多是罪人,幽州又是流放之地,军营里征集这些人当奴隶再平常不过。
那人声音刚落,就听见有人低低应了一声:“小人在。”
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过后,一个有些佝偻的身影从马厩里钻了出来,半长的卷发脏兮兮地披散着,嘴边是浓密的胡须,眼皮恭谨地耷拉下去,可以清晰地看到有一道粗长的伤疤从眉间划过,除了能看出鼻梁挺直高耸外,基本看不清头脸。
“带她去找马,一会把草料拌了,再去挑水。”来人呼喝完毕,不客气地转身便走,留下林菁站在马厩边。
赭衣奴的背更弯了一些,低声说道:“三团七队的马都在这里了。”
林菁点点头,叫道:“火炼!”
“咴!”马厩里立刻响起了马的嘶鸣声。
林菁听到声音,眼中闪过喜色,立刻冲了过去。
当她经过那名赭衣奴的时候,不经意间注意到,尽管对方弓着背,却依然比她高出一个头。
林菁的身高不算矮,她比寻常女子高挑,在长安甚至高过许多男人。
就凭这卷发和鹤立鸡群般的身高,可以确定,这赭衣奴不是胡人,便是有胡人血统。
这念头在心头一闪而过,她已经看到火炼不甘寂寞甩着头,狂喜般咧着嘴的样子了。
火炼是一匹强壮的枣红马,它来到林菁身边的时候,只有六个月大。
对平民来说,马是奢侈品,尤其是战马的要求更高,一匹年龄合适的战马至少要三万钱。林菁那时候快八岁了,练习马术刻不容缓,她那不甚靠谱的师父装模作样地揣着钱去东市赚了一圈,只带了酒回来。在姑姑林妙真凌厉的注视下,他最后出了城,不知从哪里拐回来一匹刚断奶的小马驹,美其名曰“感情要从小培养”。
——两岁以上的马才能骑好不好!
林菁被迫跟火炼培养了两年感情,别说,还真的培养出默契来了,而且随着年纪增长,火炼的体态、耐力、爆发力都超出寻常马,它四肢修长有力,剧烈跑动后肩膀鼓起,有传说中“龙骨”,要不是没摸出汗血,林菁真以为是闻名天下的大宛良驹。
她也是后来才知道师父的良苦用心,一是他们没钱,别说三万,就是三千都得让全家喝几个月西北风,所以只能选择还没长好牙口的小马驹,因为不好相马,所以有了“捡漏”的可能;二是从小驯养的马虽然要多费两年草料,但确实容易上手。
唯独可惜的是,林菁十岁才接触马术,有些晚了。
火炼看着林菁走过来,身子拼命前倾,当林菁的手摸过来的时候,它又矜持地缩了回去,打了个响鼻,十分贞烈不可屈。
呦,闹脾气了。
林菁顺着它的鬃毛,一下下地抚摸,把脸贴在它脖子上,火炼慢慢安静下来,那一双含情脉脉的大眼睛水汪汪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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