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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如此多娇-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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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她同意,肖途会亲自为她发放真化府军帖,他可以保证,只要拿着这张军帖,在大昭的任何地方,都不会有人质疑她女子从军的身份。
  因为真化府的军帖,也被称为大昭含金量最高的军帖。
  大昭朝仍延续前朝的府兵制,将一部分百姓划为府户,给予免除赋税的优待,闲时务农,战时从军,是军中的主要战力。平时负责管理这些府户,培训府兵的便是折冲府,所谓的“军帖”,便是点兵入伍的凭证,府户有了军帖才能从军,军中接纳来报道的府兵,首当其冲便是查验军帖。
  目前大昭朝共有六百三十三座折冲府,由南衙十六卫中的十二卫遥领,遍布天下各镇,其中,只有真化府和匡道府设在长安城内,匡道府归京兆府管辖,真化府却被单独划分出来,直接受命于北衙禁军。
  众所周知,北衙禁军以左右羽林军为首,屯兵于宫城以北,是皇帝的私兵。
  所以这真化府,其实是皇帝直辖下的折冲府,与其他折冲府不同的是,真化府名下并没有具体的府户,但它的军帖却可以下达到全天下任何一座折冲府,以最高优先级调遣府兵,直接为皇室募集天下英才。
  裴元德当时敢把她塞进步兵营里保护起来,也真是冒天下之大不韪了。
  林菁考虑的时间很短,只用了不到一天便决定去从军。
  跟纵横沙场一比,人生的一切都变得寡淡无味,或许林家人的骨头里,天生就流着将血,不安分地召唤着她。
  遗憾的是,在与余家沟通的时候,并不顺畅。余令行接受不了一个从军的儿媳妇。
  “我从不后悔当初救你,林元帅对我的恩情,我一辈子都还不清,当初我与你姑姑约定好,你嫁进余家后,我会让阿迢跟你搬出去,你们小两口可以过自己的日 子,你不用伺候翁姑,不用打理俗务,可以继续做林家的家主,这与做我余家的媳妇并不冲突,别人给不了你的自由,我给,也给得起。阿迢从小就只认你一个人, 说句不中听的话,他五岁后,我不是把他当儿子在养,而是当成林家的姑爷在培养,惟愿他能帮得上你,不拖累你……可我不能接受你从军,菁娘,我比任何人都知 道军营是个什么样的地方,你如从军,我亦不阻拦,只是请你原谅,余某尽力了。”
  余令行垂下头。
  在军营那样的地方,莫说跟着打仗,寻常女子只进去一天,就是了不得的名节问题,谁家好姑娘会去那种地方?
  军营,是热血勇武之地,但同时,也有着男人龌龊肮脏的一面。
  哪怕大昭朝已比前朝开放许多,女子仍以遵守《女诫》为美德,抛头露面是轻浮,学武是不安分,与男人结交是大忌。再说了,古有花木兰从军,亦是男扮女装,前朝岭南边陲出了冼氏女将,可她本就是部族首领出身。
  林菁却要从一个小兵做起,任何一个有头有脸的家族,都无法接受从军营底层走出来的女人。
  林菁跽坐在余令行对面,躬身拜了下去。
  “是我对不起余家,何谈原谅,倒是耽误了余迢寻觅良配,是我对不起余将军和余迢。他可还好?”
  “……他会好的。”
  她随军出发的那一日,明明已经离开长安十里,余迢仍纵马追了上来。
  他拦下了她坐的马车,斯斯俊秀的脸上带着说不清道不明的笑,周身一片暖融融的阳光碎芒,仿佛镀上了一层金。他看着她的目光很干净,没有掺杂令人不适的浓烈情感,也没有侵略性,很容易让人放下戒心。
  “我等你回来。林菁,我等了快十五年,也不在乎继续等下去,陛下总有放你回来的那一天。我就是来告诉你这个的。”
  余迢的双眼依旧清澈,让林菁分不清这究竟是承诺,还是太过直接的表白。
  “不必了。谢谢。”她这么回道。


第39章 合作
  你从五岁开始; 就等着一块属于你的糖; 在很多个日夜里; 你在脑子里描绘糖的形状,你想象它的口感; 你并不知道它到底有多甜美,可因为它的存在,你的生活也仿佛蒙上了一层蜜一样的色彩。
  想到它,繁重的功课也可以忍受下来; 不想读的书,不想学的武; 都可以坚持下来。
  一切的苦都是为了那一口甜。
  就这样,不知不觉中; 它已经将全部的甜美都渗透进你的生活。
  然而十五年后; 在你即将拥有它的时候,你父亲告诉你,你再也吃不到这块糖了,它不再属于你。
  余迢失笑; 他垂下头,脸隐在半明半暗之中; 让人看不清他的表情。
  “是我家对不起你; 让你难堪了。”
  林菁沉默。
  余家当日即与她退亲,但是第二天她出门准备买军备的时候; 便发现有些人在暗中打量她,还伴随着窃窃私语。@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隔日出去改装铠甲的时候; 她一推开门,外面居然聚集了一群地痞,还有许多面容模糊的路人。
  “这就是那个不安分的女人,没想到这么年轻。”
  “是啊,这么年轻就耐不住了,想去军营找野汉子。”
  “这种有伤风化的女人,怪不得会被退亲。”@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要是我啊,也不敢要这样的女人……谁能受得了这样胃口大开的姣婆。”
  “哎呦,这模样去了军营,可不是便宜了那群军汉。”
  “小娘子,要不要考虑下我啊,器大活好包你再也不想去军营!”
  “哈哈哈哈,让女人去打仗,谁信啊,还不是去做……”
  林菁将明光铠放在马背上,牵着火炼从人群中走了出去。
  她垂着头,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却没落下。
  在军营里受到的攻击,她早在长安城就经受过了一次,不稀罕了。
  有女子要从军的消息几乎在一夜之间传遍了长安城,认识的会在背后指指点点,不认识的会把她从军又被退亲的事当做谈资。
  她成了人们的消遣和肆意辱骂的对象。
  余家派人来道过歉,原来是余令行的独女,余迢的亲妹妹余馥去外面“不小心”说漏了嘴,被人听见,传扬了出去。
  这道歉根本没意义,余馥早就在打铁铺门前等着她。
  “我早就看出来了,你根本配不上二兄,但凡你有心为他想一想,就不会答应去从军,你不喜欢我二兄还耽误他那么多年,林菁,你太无耻了!枉费我阿耶救了你这白眼狼!”
  林菁第一次感受到选择走这条路,原来是这样的难。
  她深吸一口气,对余迢道:“我欠余家的情,一定会想办法还上,这辈子不行,就下辈子,可我不会把自己当做报恩的工具,余迢,我不想嫁人,我有自己的活法,因为跟别人不一样,我也不知道是对是错,但这条路,我走定了。”
  余迢逆着光看着她,眼眸闪动,压抑着某种情绪。
  原本,她未来将是余家的主母,也是林家的家主,如果没有意外,他会跟这个女人睡在一张床上,吃一个碗里的饭,兴许还要生上几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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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别急着拒绝我。”他扣着车把的手指关节都已经发白,可语气仍然慢条斯理,半点都看不出不妥,“你既然要从军,就该知道林家现在势单力薄,你想往上 爬,不张网搭伙是会吃亏的,余家与你知根知底,我今年过了书判拔萃科,明年会被推荐做检校尚书户部郎中,你自己想想,要不要一个朝堂里的帮手,我不会害 你,你知道的。”
  林菁难以言喻地看着他,十七岁过了明经,被封为探花使,二十岁的时候考过了比进士更难的书判拔萃科——这跟要守选的进士完全不同,考过这一科的人在大昭凤毛麟角,皇帝和吏部会重点关注,并直接授官职。
  这到底是什么人啊,真的不是神仙下凡吗?
  她想了想道:“这么说来,我们是合作关系?”
  “我阿耶年纪大了,在军中已是荣养状态,这一次东突厥南下,陛下未派他御敌便可见一斑,我兄长虽然在军中,可他为人太过老实,能取得的成就有限,所以,我为什么不与你合作?必要的时候,我也可以算是你在长安的一双眼睛。”
  “那我需要做什么?”
  “一往无前。”余迢松开了手,他一步一步向后退,将官道让了出来,“让我看看当年那个‘还没猫大’的姑娘,能走到什么地步,再谈我们的合作。”
  嗯……这就是她在长安城的眼睛。
  监察御史陆君南是余迢的同窗,千里迢迢带来的信里,洋洋洒洒写了他在长安看到的雪,看到的花,看到的月,看到的河……风花雪月,一腔废话,满纸不知所言。
  林菁想了又想,怎么都觉得余迢不可能是这么不着调的人,最后,她还是将那揉得皱巴巴的信摊平,用另一种角度来看这信,才发现了端倪。
  “圣人欲换甘州军使。”原来余迢用这种方式送了消息给她!
  林菁立刻站了起来,将信纸塞进了衣袖中。
  她来回踱步。
  韦胥的事还没有解决,他既然是父亲的旧部,她说什么也不能直接动手,再说了,朝晖知道了韦胥谋反这件事,就等于皇帝知道,该如何解决已经不用她操心,只要提防韦胥狗急跳墙就够了。
  昆仑寨的流民还在坚持,最多到春天,裴景行就会逼甘州官府招安,有了抵御西突厥的战绩,大部分流民会对驻军重拾信心,而且林菁笃定很多人抵抗不了重新分田的诱惑。
  她自己趁这一票捞到了不少军功,但就算是云骑尉,也离她的目标太远,要不然更换陇右道军使对她来说是个利好。
  范允麟实在太过平庸,也正是他刻意保持无功无过,以至于连韦胥的小动作都没注意到,引起了皇帝的不满,再加上裴景行带头御敌,在昭军连败的情况下,赢得 了一个满堂彩,越发显得范允麟无能……可惜的是,接任甘州军使的人不会是裴景行,他二兄裴至礼已是关内道军使,皇帝不可能现在安排裴景行出任这样重要的职 位,更遑论他还太年轻。
  这条消息,余迢能拿到,裴元德应该也能弄到,他至今没有任何表态,也说明了问题。
  她决定按照余迢的格式来回一封信,询问一下详细。
  与此同时,陆君南在军营开始核对军功。
  这仅仅是个开始,在军功上报,监察御史核实后,再由吏部的司勋郎中审核,皇帝盖章之后,兵部下发“告身”,还要经过宰相、审验官员……在纸上盖满了印章,最后拿到“尚书吏部告身之印”,才算完活。
  林菁要过上裴景行嘴里“四百亩地,每个两贯钱,七十多石禄米,四个役力”的腐败日子,至少得俩月以后……那还算快的。
  居延海之战胜利后,兵部又从南边调来了一些新兵来驻防,大约两千人,没给守捉,全被裴景行接收了。
  林菁有时候走过校场看到新兵操练,突然也生出自己是“老兵”了的感慨,可见战争的确会让人成长。
  而且成长的不止是士兵的勇气,还有跳荡团对她的态度。
  公布报出军功后,所有人看到她排名第一的斩敌数量,都没了言语。
  万熊当即让出了“跳荡团第一人”的位置,今后,林菁所在的小队也会跟着她排在队列正中。
  蒙辙拍着林菁肩膀大笑道:“女儿更胜英雄,我带了半辈子跳荡团,都没见过这等凶悍的身手,你们啊,都学着点!”
  有人吊儿郎当地道:“行啊,林队副讲讲心得,别藏私。”
  后面一阵哄笑,庄情不轻不重地踢了那人一脚,漫不经心地道:“学武是靠天赋,江湖人的身手,田舍汉学不来,蒙老大,你别强人所难,我可心疼。”
  这暧昧的“心疼”又引来怪笑连连。
  林菁转过身,她对庄情道:“不服气可以过招。”
  庄情换上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我的确有不服气的地方,不过得在我帐子里才能过招,菁妹妹来不来?”
  林菁无视他离开了。
  却没想到这之后庄情变成了狗皮膏药,每次必定跟她同日带队出操,她站在哪儿,他就站在她对面,一双邪气的眼眸偶尔扫过她的身体,像是一只嗅到了肉味的鬣狗。
  林菁被恶心得干脆请了假,她在裴景行这里有超然待遇,离开几日完全不成问题。于是她收拾了包袱,进甘州城买了两套成衣,还有伤药等物资,又给火炼买了一张毡垫,寻了客栈好好洗了澡,暖融融的睡了两夜,将给余迢的信写好,才容光焕发地回军营。
  她心疼火炼驮的东西太多,便牵着马走在官道上,眼看夕阳西下,星斗一个个现身,她正盘算着自己还剩多少钱,冷不防脚下被雪中的什么东西绊住,她正想低头查看,便觉脚踝被一只手抓住。
  天色昏暗,四周寂静无人,脚下不知是什么玩意,一股冰凉刺骨的感觉从足底窜了上来。
  林菁寒毛倒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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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附赠小知识:
  唐朝的话,考进士挺难的,三十岁考中可以算是年轻有为了,而且考中进士也不是直接就能做官,要“守选”,运气好得个校书郎,运气不好就外放了,起点低一辈子都抬不起头。二者都是九品。
  当年白居易就得了个校书郎,你们看他美滋滋写道:
  三旬两入省,因得养顽疏。
  茅屋四五间,一马二仆夫。
  俸钱万六千,月给亦有馀。
  既无衣食牵,亦少人事拘。
  简直是“事少钱多离家近”的标准赢家日常。
  余迢小哥哥也是逆天男主模板,书判拔萃科过了,等着他的是青云路,玩个现在流行的奸相什么的轻而易举。
  看评论里,小天使们看到这种男配阵容都有点方,其实这是很正常的,这篇文不走常规宅院、宫廷路线,要在军营打拼,遇到的就是各种男人。
  目前戏份最多的女配是韦胥的老婆刘氏,我也很绝望啊!


第40章 活着
  林菁给自己提胆; 大喝一声:“什么装神弄鬼的东西!”
  她足尖用力一踢; 竟然没有踢动; 好像那雪下埋着的东西还不小,她咬牙用力; 带了内劲出来,再一甩,便觉得自己像拔萝卜一样,从雪里把一个庞然大物带了出来。
  借着星光一看; 居然是个人形,她大惊失色; 纵身一跃,在对方自由落体之把人接住; 上了手才发现; 那人脸色惨白,气若游丝,几乎是半个身子入土的架势了。
  她也没来得及仔细看这人的容貌,只觉得对方身高跟自己差不多; 搞不好是个女儿家,便赶紧将抱起来放在马背上; 用轻功御马; 趁城门还没关,又迅速回了甘州城; 找了个离城门最近的客栈,抱着人进去; 张口就要热水。
  把人往床上里一放,她将炭火盆挪远了些,先让屋子里的温度把人的体温升上来。
  她怀疑这人已经被冻伤了,这时候不能瞎听老前辈说什么用雪搓身子,更不能泡热水澡,得一点点让人缓过来。
  稍顷,店家送了一桶热水,她兑了些冷水,试了试水温,才去脱那人衣服。
  灯火下,容颜看得分明,这险些成了冻死鬼的人是个年纪不大的少年,模样清秀,脸上还有没褪去的婴儿肥,恐怕也就十来岁,身高倒是长得很猛。他头戴着毡 帽,身上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的羊皮袄,剩下别无长物。她也没跟对方客气,左右不过是个毛孩子,将人扒得只剩底裤,用温热的帕子擦拭上身,又卷起裤腿去擦那冻 僵的双腿和脚。
  也多亏她有了那一次雪夜的经历,这一次照顾人还像模像样的,换了两次热水之后,再盖上被子,等人醒来。
  直到天过正午,那少年才睁开眼睛,可他一句话也没说,漠然地看着前方。
  林菁端来了食水,他视而不见,林菁又问道:“你是谁,为何被埋在官道积雪下面?可有路引?可有人投奔?”
  他依然没言语。
  还带着稚气的脸上泛着一团死气,像是林菁只救回了这具身体,而灵魂早已下了地狱。
  林菁索性坐在床边,仔仔细细地观察他,这么一观察不要紧,她突然觉得这少年跟霍九有些相像。
  相像的自然不是容貌,霍九那张脸是高岭之花,她所见的人类里,也就她兄长能跟他比上一比,这少年与霍九相像的是脸部轮廓,都是又有些西域特点,又有些中原特征。@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简而言之,他们其实都是混血。
  她心里猜测过,霍九从长相上取了胡人和汉人的优点,而且他会唱汉人的歌,双亲的一方极有可能就是昭人。
  眼前这少年的容貌偏向昭人,长了一双暗绿色的眼眸,但她不能确定另一半的血统是胡人还是突厥人,因为突厥人中,也有一部分人长了一张高鼻深目碧眼的西域 面孔,这类人几乎都是突厥汗国的奴隶或者附属部族,大多集中在西突厥境内,在部族里的地位极其低下,上了战场也是炮灰。
  她想了想,用胡语询问了一次,少年没反应,然后,她尝试着说出了突厥语。
  那少年的眼皮动了一下。
  林菁闪电般出手,一下子卡在少年的脖子上,继续用突厥语询问:“你是突厥人,对吗?你听不懂汉语,所以装聋作哑,怕穿帮了被我发现对不对?”
  他突然笑了笑。
  “你杀了我吧。”他用突厥语回道。
  林菁冷笑,手上开始用力,那少年闭上了眼睛,面容反而安详了起来,他的头渐渐后仰,脸色通红,手本能地想反抗,但因为大量缺氧,已经抬不起来了,他可能很快就会抽搐,然后死在这张刚刚救活了他的床上。
  他的死志太明显了,甚至林菁松开手之后,还是不肯呼吸,被她左右开工抽了两个嘴巴,然后硬是撬开了嘴,才猛地一抽,空气突然涌进了肺管子,他急促地喘了起来。
  “我是突厥人,你不杀我,我迟早也会杀你的。”他大概刚开始变声,声音沙哑,像是指甲刮过砂纸。
  “我救了你,你不感恩吗?”@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我根本不想活,用不着你救。”
  “是吗?那是谁在雪地里用手抓住了我,你自己想死,但你的身体可是很诚实的。”
  少年不知怎么,爆发了一股蠢得神乎其神的勇气:“你不信,我死给你看!”他直直地扑下床,但冻伤后的身体起了一片水泡,撞在冷硬的地面上,让他疼得忍不住倒抽冷气。
  林菁提着他的裤腰,又把他塞回床上。
  “我好不容易救了人,还花了钱,你在我面前去死,是不是故意打我的脸?”林菁可没什么闲得发慌的仁慈之心,她一拳照着少年的脸揍了过去,“别挑战我的耐 心,现在,向我解释你作为一个突厥人出现在甘州官道的原因,不然我就从你头皮开始割起,让你知道死也是一件幸福的事!”
  这熊孩子明显分不清楚情况,在这个敏感时期,他是死是活并不重要,突厥人如果有心对边境渗透,才是她所担心的。
  少年捂着脸颊,他被打得有些懵了,没想到这看上去娇滴滴的小娘子居然这样心狠,他垂下头,说道:“我……我是一个逃兵。”
  林菁挑眉,“你是从居延海逃出来的?”
  “对……我不想死在战场上,不想跟大昭人打,也不想回部族,我是个没有家的人。”
  少年名叫岚,今年十一岁,是这一次与甘州守军大战的拔塞干部奴隶。
  他的确是一名混血,母亲是突厥人,父亲是昭人。但从他记事起,就没见过父亲,甚至他母亲也不知道谁是他的父亲。
  他的母亲原本是部族平民,在一场边境战斗中被昭军掳了去,因为长相是难得的秀丽,被几名军官一同享有,如同军妓一般伺候着他们,过了将近一年,在她珠胎 暗结的时候,又爆发了战争,这一次昭军大败,她重新回归草原,却没想到被拔塞干部的贵族看中,成了部族里的奴隶,并被当成赏赐,奖励给了一个战功赫赫的奴 隶做妻子。
  那奴隶对他母亲很好,但对于她肚子里的孽种却十分不友好。
  “昭人的劣质种”——他的继父这么形容他。
  周围人也知道他是个野种,母亲不喜欢他,继父动辄打骂,尤其是母亲接连又生下了两个弟弟、一个妹妹后,他成为这个奴隶家庭里最底层的人,连家里养的牛羊都比他过得好。
  岚唯一的优点,便是身材魁梧高大,哪怕吃的是最低劣的残渣剩饭,居然也能长出一把过人的力气,他的继父渐渐对他生了忌惮,岚刚满十岁,继父就让他进了军队。
  这一次居延海大战,他趁乱逃了出来。
  他憎恨带给他痛苦的家庭,如果回草原,被人发现了逃兵的身份,他会被活活鞭死,所以他只能逃进大昭境内。
  没有食物,渴了只有冰凉的雪,他勉强捱了这么多天,只觉得自己生来便是苦的,冷的,漫天雪地没有一处可以遮风避寒,有了死志之后,那根绷着的弦断了,他终于体力不支倒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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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菁明白了,这是个真正不容于天地的人,他身上应该有奴隶的烙印,回草原是死路一条;在大昭,他不会昭人的语言,一旦暴露突厥人的身份,同样也活不了,如果继续向西,昭武九姓也不会收容一个突厥逃奴,恐怕只有大食能收留他……问题是他根本走不了那么远。
  她站起身,靠在窗边,让太阳照在自己身上,希望能驱散刚刚听到的这些人间黑暗。
  同时,她还有一层顾虑。
  每一个想法设法接近他人的间谍,都有一个凄惨的身世。
  想想那个在幽州大营做马奴的霍九,和用花言巧语欺骗贺伊的她自己。
  常年打雁,可不能被雁儿啄了眼。
  她沉声道:“我想收留你,前提是你必须说出实话,你到底是贺伊的人,还是拔延诃勒的人?”
  岚挣扎着穿上衣服,说道:“就算我不属于你嘴里说的那两个人,也是会出卖你的,因为我是突厥人,做坏事是应该的,背叛你也是应该的——你是这么想的吧?”
  “你也算大昭人,如果你在这里长大的话。”
  “我不是,我宁可在拔塞干部做一个奴隶,也不想做畜生的儿子。”
  不管是不是间谍,这小子的脾气都很对她的胃口。
  林菁走到他面前,她的指尖带回了阳光的暖意,抬起少年的下巴,对他道:“如果你真的不想活了,不如把命交给我,我可以给你一个容身之所,也可以保证你的安全,但从此之后,你就是我一个人的奴隶了。”
  她感受到岚在轻微颤抖。
  “我不想当奴隶了,我……想要自由。”
  林菁皱了皱眉,如果他是间谍,那可真是间谍里的一股清流。
  她吓唬他:“如果你表现足够好,也许我会给你自由,前提是我活着,如果我死了,你也要陪葬。”
  少年那如一潭死水的暗绿色眼眸终于有了些活气,他道:“好。”


第41章 慈悲
  “林菁!你给我解释清楚!你带一个突厥狼崽子回大营是怎么回事!你看着我; 我现在就要解释!”裴景行咆哮着; 帐篷顶上的积雪都被这声吼震了下来。
  “我都要当云骑尉了; 养一个奴隶不行吗?”
  “卧槽,四个役力不够吗?你就不能等等吗?你现在缺这么个劳力吗?你居然还让他住在你的帐篷里!我要给阿耶写信!”
  林菁鼓掌:“你这告状的方式真特别; 你是什么时候产生了你阿耶能管得了我的错觉?”
  “我给你姑姑写信!给你兄长写信!”
  “他们会很高兴有人伺候我的。”
  “我不会同意的!林菁,我知道你在做什么打算,你这是拿营寨的安全去赌!”
  林菁没给他留面子,直接道:“多新鲜呐; 大昭哪个军营没有间谍,只要不能保证里面的兵全都是拿了军贴的府兵; 就得做好情报泄露的准备。迄今为止,你连皇帝安插的百骑司都找不出来; 更别提其他世家的间谍了; 看看崔缇的反应,就知道人家的情报网比军部正经的斥候要厉害多了,哦对了,在幽州大营的时候; 突厥人连营寨里有几个后勤兵都一清二楚,这又怎么说?难道因为害怕间谍; 就不下达军令、不打仗了?难道因为害怕间谍; 就连人都不敢救了吗?”
  “你这是虱子多了不痒了是吧?”裴景行冷笑道,“我还想眼不见心净呢!”
  她好声好气地商量:“如果他是间谍; 我们就有用反间计的机会,而且如果别人想插间谍出来; 以有心算无心,你防不胜防,还不如留下一个容易提防的;如果他不是间谍,我就有了一个听话的奴隶,有什么不好?”
  “不好不好就是不好!”裴景行就像个从头炸到脚的炮仗,已经快把帐篷顶掀了。
  林菁突然伸出手,拉住了不停来回走的裴景行。
  他惊愕地看着她。
  “你信过我那么多次,除了第一次,我哪次坑过你?”
  “可这不代表你以后不会坑我。”裴景行的智商意外地在线。
  林菁安抚道:“我们是一条线上的蚂蚱,就算我要坑你,也得等我找好下家啊。”
  裴景行给她气笑了,怒道:“林菁,你就不能不坑我吗?给我一颗安心丸吃会死啊?”
  林菁故意气他,好顺理成章地给裴景行顺毛,柔声道:“我跟你坦白说吧,既然人是我救的,就不想眼睁睁看他再死一回,我……”她摊开另一只手给他看,“我这双手杀了太多人了,只想活这么一个。”
  没有人是天生的杀戮机器。
  她有时候睡不着,脑子里会不停闪回那些被她砍杀的人脸,狰狞的、悲伤的、恐惧的、呆滞的……一将功成万骨枯,她清晰地感觉到自己背负的人命越来越多,如有实质地压在她的肩膀上。
  当她发现自己从雪里扒拉出的是一个人的时候,心里突然升起一股强烈的冲动。
  想要救活他。
  在守着人的时候,她内心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宁静,不觉得累,不觉得烦,她甚至做好了一切打算,求爷爷告奶奶也好,得让这人能继续活下来。
  这是她亲手挽救的生命啊。
  没想到,睁开眼睛的是一个突厥小崽子。
  她杀了那么多突厥人,却救了一个突厥少年,像是进入了一个奇异的怪圈,让她再次正视自己手上沾满的血腥。
  岚讲述的身世,她并不在意,谎话说多了的人,已很难去信任别人。
  但是他年纪实在太小了,有那么一瞬,林菁是真的想狠心下手,灭了这让人心烦的小东西,可最后还是松了手。
  她愿意给岚一个机会。
  不仅是因为年龄,也是因为她听到自己内心在疯狂叫嚣着,那是压不下去的渴求,是在尸山血海里唯一捧出的慈悲之心。
  就活这一个,就任性这一次吧。
  若是这孩子真的背叛了她,就算永堕黑暗也不再挣扎。
  她看着裴景行,用眼神求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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