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骄宠(九月)-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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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你提醒。我也提醒你两句:谨记三爷的吩咐,哪一点做不到,你们父子两个就会生不如死。”高进摆一摆手,“安心修行,明年我会来接你。下去。”
顺昌伯小心翼翼地打量他一眼,拱手道辞。
沉了片刻,沈云荞走到他近前,审视着他的神色,“嗳,你到底是相信了,还是根本当做耳旁风了?”
高进轻笑,“我只当没走这一趟。”
“……”
“不管他的话是真是假,行程不会更改。当然,你要是相信,可以劝说章大小姐不要前去,你们在这儿等我们回来更好。”
“那怎么行?”沈云荞挑了挑眉,“我们两个为人处世太嫩了,应该跟着你们开开眼界历练一番。放心,我今日只是跟你四下转了转,没来过这儿。”
要是好话,回去还能跟洛扬说说,偏生一句好话都没有,她还是自己消化掉算了。
高进早就猜到她会是这态度,笑着起身,“走吧。”
沈云荞抬眼看了看天色,“已经是正午了,好歹吃点儿东西再往回走吧?”
“享受不了斋饭,这儿的斋饭尤其难以下咽。”高进阔步往外走去,“带你去别处吃好的。”
“行。”沈云荞喜笑颜开地跟他离开寺庙。
上马之后,高进指着远处,“看到那片小树林、三间房没有?”
沈云荞顺着他手势望过去,“看到了。”
“五个弟兄住在那儿,每天变着法子弄野味儿,去尝尝?”
“好啊。”
“走!”高进一拍马背,骏马一溜烟儿地跑远。
他们运气不错,今日五个锦衣卫要做烤鱼、烤野兔和叫花鸡。
五个人见到高进,言行随意而亲昵,知道高进是过来蹭饭,都忍不住笑,其中一个道:“都知道你绝不肯在那儿吃斋饭,哥儿几个特地去给你弄了几条鱼,就等你来露一手了。”
高进笑得露出一口白牙,“这到底是我来蹭饭,还是你们专等着我给你们烤鱼吃呢?”说着话,已经转去洗手。
几个人见到沈云荞,笑着见礼,“沈大小姐今日算是有口福了,高大人做的烤鱼可算是一绝,别人给他多少好处他都不见得给做。”
沈云荞记得,在航程中见过他们,也不拘束,笑道:“说的跟真的似的,我可不信。”
“你就等着瞧好吧。”一个人拍着胸脯保证。
沈云荞笑出声来,“你们怎么跑到这儿来了?哦,要是不方便说,就当我没问。”
“也没什么,就是看着那父子两个。万里还有个一呢,盯紧一些都踏实。”
“这么说来,你们不用跟着往前走了?那可是好事,赶路太辛苦。”
“我们怎么都行,听三爷和高大人安排。”
有人给高进升起火,还像模像样地搭了个架子,烤野兔、烤鱼都交给高进了。
沈云荞走去一旁,坐在一个草垫子上,看着六个大男人说笑忙碌。
有人说这好几天都在忙着弄野味儿,都弄得不大好,算起来是一顿像样的饭也没吃成。
“不是有厨子么?”高进卷起袖管,漫不经心地帮忙收拾鱼,“怎么,打算改行当厨子了?”
“要改行也是你高大人,我们这不是太清闲了么,没事儿也要找点儿事情忙活。”
高进就道:“有这闲工夫,不如把屋子拾掇拾掇,省得天冷之后喝西北风。要是懒得动,我帮你们找工匠过来。”
“不用不用,三两下就能做完的事儿,你就别惦记着了。倒是你,赶路时注意点儿,旧伤尤其要惦记着,半道复发太麻烦。”
“乌鸦嘴。”高进笑,“就不能盼我点儿好?”又转头对沈云荞道,“那边儿树底下不是有椅子么?你去那儿歇会儿。”
沈云荞举目四顾,果然看到了一棵树下有一张醉翁椅,好像是新做成的,笑着走过去,心说这几个人的架势,倒像是要在这儿过日子了。
落座之后,发现椅子不能灵活地摇动,定是哪一个现学现卖没做好。她暗自笑了一会儿,半阖了眼睑,视线还是不离高进等人。
这会儿的他,倒是怎么看怎么顺眼。以前根本无从想象他这种人下厨是什么样子,见到了又略觉惊奇——
他举止一直显得漫不经心,不知是太过熟练,还是根本就没当回事。
偶尔她能看到他的正脸,细看之下,发现他眉宇间透着点儿疲惫。
这几日他的确是忙得不轻。
胡思乱想着,她闻到了烤鱼的香气,立刻来了精神,起身跑了过去,站在高进身边,眼巴巴的看着他正在烤的鱼,“第一条给我,我要饿死了。”
像足了饿得不轻的猫。
几个人都笑起来。
“就你一个女孩子,第一条不给你给谁?”高进慢悠悠瞥了她一眼。
沈云荞逸出满足的笑,又抱怨:“你以前都没跟我说过你会做东西吃。”
“我就会做三两样,换个地方就轮不到我动手。”高进扬了扬眉毛,“再说了,你吃惯了章大小姐做的饭菜,哪儿还看得上别人这点儿伎俩。”
“这可不是一回事。”沈云荞辩解道,“她以前又没机会来外边,不会做这些。”
“那你就当我怕你吃上瘾,不想让你知道。”高进笑道,“这种东西,只能是偶尔尝尝鲜。”
“明白。一个大男人,不到逼不得已的地步,才不愿意让人知道自己会做饭。”沈云荞理解地笑,顿了顿,转移了话题,“你这几天忙坏了吧?赶路没问题么?”是记挂着方才听到的话。
“没问题。”高进道,“回去之后能睡个好觉,明天就缓过来了。”一面说话,一面把串在竹钎上的鱼翻转,又漫不经心地刷上点儿调料。
“真奇怪。”沈云荞啧啧称奇,“看你这架势,真不像能做出美味的样子,可是……”她深深呼吸,“好香啊。”
高进被她的样子惹得笑起来,抬手拍拍她的头,“这馋猫相。”
沈云荞却是心心念念地挂着眼前美味,“你专心点儿,糊了就不好吃了。”
“糊了也归你,我可不管。”高进反过头来关心她,“回去好好儿清点行李,我们也总有考虑不到的地方。再有,过段日子是章大小姐的生辰,你准备了生辰礼没有?到时候别失了礼数才是。”
“我知道。”沈云荞心生暖意,“已经准备好了。拿不出太贵重的,可好歹是我的心意。就是担心路上过糊涂了忘记,你方便的话,记得到时候提醒我。”
“记下了。”
两个人说了一会儿话,鱼身已经变成金黄色,香气诱人。
另一边的叫花鸡也取出来了。
高进拿起备用的干净棉布包裹住竹钎,这才递给她,“小心别烫到手。”
“嗯。”沈云荞笑着接到手里,当即尝了一口,“天啊……”她睁大眼睛,“怎么这么好吃呢?也没见你做什么。”
真的是很好吃,鱼外表酥脆,鱼肉鲜嫩,调料里有一点儿辣子,太合她的口味了。
“去一边儿坐着慢慢吃。”高进的笑容分外柔软。
几个锦衣卫看了,交换个眼神,无声地笑了笑,随即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招呼沈云荞到矮桌边,“吃完鱼,再尝尝叫花鸡。”
“好啊。”沈云荞笑靥如花,转身之际还不忘记叮嘱高进,“一条不够,再给我烤一条。”
高进轻声揶揄:“吃货。”
沈云荞当做没听到。
在今日之前,她没想过,自己与六个男人一起吃饭会是这么开心。吃的是她很少有机会尝到又做得分外美味的食物,喝了一些酒——烈酒。
高进说准备了不少这种酒,每个人都要随身带一小壶,用来驱寒。
她吃了两条烤鱼、一个叫花鸡腿、一块野兔肉。
有人啧啧称奇,女孩子如她这样太少见。
“可惜啊,不能经常吃。”沈云荞很遗憾的样子。
高进伸个懒腰,“歇会儿再往回走。”
“嗯。”沈云荞回到那张醉翁椅上,勾过一个小凳子,将双腿安置好,闭目养神。期间看了高进一眼,他倒是厉害,就躺在一条长凳上,枕着双臂,也不知道能不能睡着。
吃饱之后她就乏得厉害,不想睡,还是堕入了梦境。
是高进把她唤醒的,他摇着醉翁椅,“心真宽,这会儿把你卖了你都不知道。”
她立刻醒过神来,撇撇嘴,“谁家又不缺姑奶奶。”
高进哈哈地笑,“该走了。”
“嗯。”沈云荞站起身来,整了整身上已经皱了的宽松锦袍。
返回途中还是那样,高进没说几句话。
沈云荞则记起了先前的打算,看了他的背影好一会儿,觉得不需要了。
他不管是因为什么,都没再催促她的意思。
她上赶着说这说那的,算是怎么回事?
抬眼看了看碧空白云,她唇角翘了起来。这一日,所得不少。
回到贺园,见到章洛扬的时候,沈云荞若无其事地说只是出去吃了顿好吃的。顺昌伯那番话,到了该说的时候再说,现在是一定要忽略的。
章洛扬见她眼角眉梢盈着喜悦,不疑有他。
随后,贺园的针线房送来了几套衣物、几双靴子。两个人逐一试了试,尺寸没错,并且穿着很舒服,想到日后,心绪不同,却都很期待快些到达风溪。
孟滟堂的心绪则与她们大相径庭。
他过了太久养尊处优的日子,曾经学过防身的拳脚,现在忘得一干二净。而最要紧的是,他这副身板儿能经得起漫长曲折又艰辛的日子么?到时候要是连随行的几个女孩子都比不过,他可就成了笑料了。
因此,一想到俞仲尧,他就恨得牙根儿痒痒,怀疑那厮就是想累死他。
简西禾哪里不清楚孟滟堂的心思,劝道:“听说风溪是世外桃源,苦一些也值得。”
孟滟堂呻吟道:“要真是世外桃源,记得劝劝俞仲尧留在那儿。他要是没那份心思,也早告诉我,我留在那儿——惹不起我躲得起。”
“实在不情愿的话,就跟俞三爷商量商量,让他找个地方安置你。”
“他才不肯。”孟滟堂没好气,扇柄敲打着座椅扶手,“我也不肯。除非章洛扬肯陪我。”
“做梦。”
“还用你说?”孟滟堂一副万念俱灰的样子,起身躺到大炕上去,“以后连睡大炕的日子都少了吧?你去给我找根儿绳子,我以死明志算了。”
简西禾牵了牵唇角,“那就不如跳井了。”
“歹毒。”孟滟堂坐起来又倒下去,“这叫什么?落毛的凤凰不如鸡,王爷做到我这地步,肯定是祖坟上冒黑烟了。”
简西禾由着他抱怨,手里一刻不停,帮他处理公文、写回信。
俞仲尧到底栽没栽到章洛扬手里,简西禾都不能确定,能确定的是孟滟堂彻底栽到那女孩手里了。
相识多年,他从没见过孟滟堂这样消沉过,真是不打算过了的意思,什么都是兴致缺缺。那么抵触来日的行程,还是要去,就为了能每天看到章洛扬。
这不是跟自己有仇么?每天看着她被别人照顾着宠着就那么好受?关键是那身板儿的确不怎么样,病了甚至死在半道上算谁的?就让俞仲尧关个一年半载的,不是挺好么?他偏不,死活都要去。
忙碌了一阵子,有心腹进来,低声禀明了高进和沈云荞的去向,除了两个人与顺昌伯见面的情形不得而知,别的都是遥遥看得一清二楚。
简西禾颔首,“知道了。下去吧。”一面整理着案上的东西,一面消化着所听到的一切,过了一会儿,剑眉轻蹙。
怎么想怎么别扭,甚至是恼火的。
孟滟堂轻轻的笑了起来,满脸的幸灾乐祸,“好事,总算有人跟我作伴了。”
简西禾睨了他一眼,“跟着你就是有这点儿好处。”走运的事轮不到,堵心的事没完没了。
孟滟堂不以为意,坐起来宽慰道:“你这情形跟我不一样。我拿俞仲尧没法子,你简先生还对付不了一个高进?”
“我想想再说。”
?
☆、第43章
? 这会儿,章洛扬听下人提了几嘴孟滟堂的情形,转去找俞仲尧了,问:“你可以不让二爷随行的吧?”
“说起来是容易,但是不到一定地步,我不能将他软禁。”俞仲尧给她解释其中的厉害轻重,“在燕京的时候,我若是如此,言官和诸多学子会拼命反对,极力宣扬此事,皇上也要跟着进退两难。在外面,我若是如此,他当真闹起来,又是一番扰攘,朝堂也会跟着动荡一番——他平日行事不似在你面前,必然留了后手。说到底,他是皇室贵胄,而我则是朝臣,名不正言不顺的事情,能免则免。没了他,便有别人站出来与我为敌,那样一来,我情愿与我对峙的人是他,起码知己知彼。”
章洛扬用了点儿时间琢磨,并不能完全明白,“这些我也不懂,反正你的决定一定是最妥当的。”
俞仲尧摸了摸她的脸,“幸亏我身边的幕僚不似你,否则我每日被人这样捧着,早就飘飘然忘乎所以了。”
“那以后就不夸你了。”章洛扬捏了捏他的手,“我当哑巴。”
俞仲尧失笑,“本来就话少。”随即打量着她一身簇新的装扮,“可还合身?”
“嗯!”章洛扬笑着点头,给他看脚上的小马靴,“靴子做得尤其好,材质应该特别耐磨,而且穿着特别舒服。好几双这种靴子,是不是做得太多了?”
“这可不是我故作大方。”俞仲尧笑道,“难行的地段有淤泥、积水,走上三两日靴子就会烂掉。”
“怪不得。”
正说着话,小厮通禀,高进过来了。
“你们说正事,我回房去了。”章洛扬知道今日他的事情更多,便笑盈盈出门,见到高进,屈膝行礼。
高进见她笑盈盈的,便知沈云荞只字未提去见顺昌伯的事,颔首一笑。进门见到俞仲尧,他说起的是关于孟滟堂的事:“二爷先前安排了一列精锐铁骑,意在半路伏击。而昨日,铁骑已然撤离,正在赶回京城的路上。”
由此可见,孟滟堂之前根本没打算走这一程,起码是不肯安安分分走出边境。而到今时今日,则是安下心了。因何而起,谁都明白。
俞仲尧颔首。
高进问了一句:“行程再无更改的可能?”
“自然。”
“那就好。”高进笑道,“顺昌伯危言耸听,看来是不需放在心上了。”
“他的话十句能有一句属实已然不易,别理他。”俞仲尧吩咐道,“回房去歇息,最好找个半路给你煎药的。”
高进笑出声来,“我要是到那地步,三爷岂不是要让人抬着去了?”
“滚。”俞仲尧笑着申斥一句,“别大意。”
“明白。”
高进回了下榻之处,和衣倒在床上。
这几日的确是很忙碌,他是故意的,要尽量约束自己,少和沈云荞腻在一起——腻在一起就管不住自己,就会心急地催她给自己个承诺。
那样是不行的,沈云荞不同于别的女孩,心急只能把她吓得躲得远远的。或者也可以说,每个女孩都是不同的。既然是这样,他只能将分内分外的事全揽过来,让自己忙得四脚朝天,几日下来,也就习惯不与她时时见面说笑的情形。
就算等待,也要讲究方式。
儿女情长里的弯弯绕,他得慢慢摸索,不求事半功倍,起码要确保不出错。
今日,还好吧?想到她喜滋滋地吃着食物的样子,便满心愉悦,心海似被暖阳笼罩。
那么可爱,是能为一餐饭而满足、欣喜的率真女孩,会让周围的人都感染到她的好情绪。
过了一阵子,他想到了简西禾。
简西禾一定会留意发生在他周围的大事小情,就如他也留意他一样。
同在一屋檐下,同在一条路上,想要划清楚界限,一来不可能,二来也小家子气。三爷是这心思,他和阿行等人亦如此。孟滟堂、简西禾那边更是一样。又有什么好遮遮掩掩的呢?闲来找点儿事斗智斗勇,日子才有意思,不然这光景就会变成一潭死水,毫无生机。
好战的,斗惯了的男子,都是如此。谁都怕寂寞。
但是,他不希望因为一个女孩闹出是非。
沈云荞又不是宝物不是物件儿,不该让人争来抢去的,那样就是不够尊重,更不够看重她。
希望简西禾也明白这道理。
**
每个人的心思都不同,目的也不同。
这样的情形之下,翌日,按照俞仲尧的安排,如期启程。
俞仲尧、高进、阿行、章洛扬、沈云荞各带了一名贴身随从,另有两人是负责传信等杂事的。
孟滟堂、简西禾、付琳亦如此,除去三个随从,另有一人负责琐事。
——这是十九个人,还有一个,负责看管以备不时之需或是驼运行囊的六匹骏马。
二十个人一早离开贺园,身着相同的玄色劲装,策马扬鞭,踏上悠长古道,融入黑山白水之间。
不论相互之间是爱是恨,是憎是喜,都要相伴走这一段旅途,共历一番红尘烟雨。
俞仲尧一直与章洛扬走在最前面。
不是两个人刻意为之,是两人的骏马绝尘、追风形影不离,不肯与别的骏马为伍。
章洛扬倒是没因此事不自在。他在何处,她离得越近,越是心安。再说了,这样的情形下,谁还有闲心顾忌那些繁文缛节?
而在路途上策马驰骋的俞仲尧,是她没见过但是更为之倾心的样子。
平日里的他总有着处理不完的大事小情,身在何处,不是要与手下议事,便是要处理公文信件。给人的感觉总是安静、寂寥、深沉。
在路上却是不同,所谓静如处子动如脱兔,说的大抵就是他这种人了。
这是他完全不同的一面,眼神里透着野性锋利的光芒,依然沉默寡言,整个人矫捷、敏锐,除此之外,还有着一份豪气。
如同从笼子里走出来的骁悍的兽。
有着致命的危险,亦有着致命的诱惑。
第一次,章洛扬只需对他一个侧目,便怦然心动。
俞仲尧偶尔看向她的时候,亦是满怀欣喜、欣赏。
她穿着与别人同样的黑色劲装,巴掌大的小脸儿更显白皙,眸子宛若熠熠生辉的夜空里夺目的星。环境的不同,让她的清艳、柔美转变成飒爽英姿。
怎样都美得让人不愿错转视线的女孩。
直到该刹那,俞仲尧才自心底承认,他的洛扬是万里挑一的美人。先前么,他是在美人的环绕下长大的,已故的亲人中不乏有着倾城美名的女子,包括他的母亲。所以,对洛扬动心,是被缘分牵引着,被她的单纯、善良、孩子气所吸引,容貌反倒是要放在最后的一个原因。
到了这一日,动心转变为倾心。
爱煞了这样神采飞扬的她。
**
一行人里,脸色最差的莫过于孟滟堂、付琳。
两个人都是一面赶路一面盯着为首的一对璧人,暗地里已经气得半死。
孟滟堂在这之前并不能想象到,看着意中人与别的男子在形式上成双成对,是这般的锥心之痛。痛完了,就开始憎恨俞仲尧,不气才怪。
付琳则看着姐妹两个都自觉或不自觉地倾心、迷恋的男子。
到了朗朗天地中的俞仲尧,如同外表蛊惑人心的被放出笼的野兽,不需走近,也会被他的意态醉了心魂。
再心醉也没用。
有多心醉,便要承受多少心碎。
这是一个让她要承受万般不甘、挣扎、痛苦的男子。
她不该对他生情,甚至一直不愿细究,最终却只能承认。
在眼前,他眼里的女子,只得章洛扬一个。
到了风溪,便是情形往可喜之处发展,得到他的人是姐姐。
怎么样,似乎都已注定,他不可能是她的。
她可以争取的时间、机会都太少了。
付琳的随从,是一名她亲自挑选的王府侍卫。
侍卫见她越来越神不守舍,落到了最后,便等了等,之后恭维道:“付小姐这般风采不同于往日,却更是出众。”
付琳扯扯嘴角,“能有多出众?比起章大小姐、沈大小姐,要差一大截。”
侍卫却是摇头,不能苟同,“各有千秋。三位小姐的容貌不相上下,聚到一处赏心悦目,若是分开来,都是让人错不开眼的绝佳容貌。”他笑了笑,“行程必将沉闷枯燥至极,幸亏有您三位同行。说句僭越的话,时不时看看你们,才能有点儿精气神儿。”
付琳不置可否的笑了笑。她往后只能是个陪衬,别人不知怎样,起码在俞仲尧的眼里,她是可有可无的。
这行程自然是沉闷枯燥至极的,要是没有章洛扬和沈云荞……
她眼中闪过阴冷的光芒,弯了弯唇,逸出深缓的笑。
她的话,是不能信的。她其实并无多大兴趣到风溪看热闹,好坏不过是那样,结局再好也跟她没关系。
她一直以来的打算,是要么摧毁俞仲尧的心魂,要么毁了自己,早些解脱。
择日不如撞日。
这样的煎熬光景,一刻都嫌多。
?
☆、第44章
? 当日,一行人抵达栖身过夜的田庄时,已是夜色阑珊。
遥遥望去,点点灯光在黑暗中焕发着融融暖意。
这是当地一个富户的庄子,富户应是与俞仲尧、高进有些渊源,年事已高,一把花白的胡须,站在庄里的住宅外翘首盼望,遥遥见到两人,快步相迎,语气热络地寒暄着。
章洛扬刻意落后一段。她看得出,俞仲尧与高进对老人家的态度亦是亲昵中透着尊敬,似是忘年交,不该打扰。
老人家爽朗地笑着,引着俞仲尧和高进径自进了宅院。
俞仲尧和高进则先后回首,分别看向章洛扬和沈云荞,以眼神、手势示意他们要与老人家叙谈,让她们照顾好自己。
她们自是笑着点头,在庄子上的仆妇带路之下,去了安歇之处。
庄子上并没太多屋舍,是以,当晚两个女孩歇在一处。
晚饭说起来是四菜一汤,但都是蒸、煮而成的食物。已在大周边境,若非官宦之家,是吃不到精致的烹炒而成的菜肴的。
沈云荞这只馋猫因着疲惫、饥饿,连挑剔的心情都没了,大快朵颐之后,便躺到了床上去,长舒了一口气,“第一天就这么累,往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啊?”
“过几天就习惯了。”章洛扬应着,将灯烛移到桌案边缘,从自己随身携带的行李内取出针线活来做。
沈云荞草草看了一眼,满含钦佩地道:“你可真是精力旺盛,居然还有闲心做针线。天啊……”
章洛扬笑笑,没说话。
“我先睡了啊。”沈云荞胡乱脱下衣服,蹬掉靴子,翻身向里,不多时便沉沉睡去。
章洛扬在做的是给沈云荞的一件中衣,启程时只剩个小尾巴,便带上了,没多久便已做完。
连翘在路上负责照顾章洛扬,见室内还掌着灯,便走进来奉上一杯热茶。
“快去睡吧。”章洛扬笑着接过茶盏,“够辛苦了,不用照顾我。”
连翘笑着称是,“小姐也是,您看沈大小姐,都已睡了一觉了。”
“这就睡了。”章洛扬点一点头,待连翘出门之后,把做好的中衣收了起来,又找出一个樟木小匣子。
匣子里有两枚羊脂玉戒指,用帕子包裹着。
两枚戒指一大一小,是上好的羊脂玉。
这几年,她除了给自己添置些墨宝、古籍、作画用的颜料,很少添置价高的首饰,这两枚戒指是例外。
是一次难得出门,去玉石铺子里转了转,看到了这两枚戒指。
掌柜的见她侧目,便笑着说这两枚戒指还有个故事呢。
她就随口问了问。
掌柜的告诉她,这两枚戒指是前两年名噪一时的京城第一美人贺涛要他照尺寸打造的。彼时贺涛离成亲仅有三个月光景。却没想到,不过三个月的光景,贺家便天翻地覆——受一宗贪污案连累,贺家倒台,抄家、官职被夺、沦为平民。
与贺涛定亲的那男子并没伸出援手,坐视贺家落难,不闻不问,并且,退了亲。
贺涛经受了这样大的挫折,自是早已忘了定做的这两枚戒指,便是记得,也没心思更无银钱取回。
末了,掌柜的讪讪地笑,“有多嘴好事的人不知怎的知道这对儿戒指,且一味宣扬,唉……硬生生的落井下石,现在倒好,这对儿戒指成了京城诸多闺秀都知道的东西,常拿来说事,简直成了我这铺子的招牌。”是从本心不敢指望章洛扬会买下这一对儿戒指。
章洛扬却是不解,“这跟这对儿戒指有什么关系呢?玉都是有灵性的,被冷落会伤心的吧?”
掌柜的被说得一怔。
章洛扬只是觉得人与物件儿是该分开来对待的,犹豫片刻,问了问价钱,买下了这对儿戒指。一来是戒指的玉质很好,二来对京城第一美人那段经历实在是唏嘘叹惋不已,再者,花费的银子是自己卖绣活、字画赚来的,怎样花都心安。
末了,她又看中一块玉牌,照价买下。
回到府中,她才想起应该试试大小,便戴了戴那枚小一些的戒指,竟是十分合手。再合手也没用,这对戒指是成双的,该是两个人一起戴的,试完便摘下,倒是将那块玉牌随身戴在了颈间。戏谑地想,只当是自己送给自己的礼物。
此刻想到了这件事的原委,她不由怪自己当时怎么没多问几句贺涛家族落魄之后的情形。唉,那会儿的脑子真似木头做的。
来历曲折,这戒指却算是她很看重的随身之物了。她把玩片刻,放了回去,洗漱宽衣歇下。
入睡前,她忽然想到了贺园。
贺园,会不会与贺涛亦或贺家有点儿关系呢?念头一起,便笑自己胡思乱想。不可能的。她是对京城的事情孤陋寡闻,还有云荞呢,这么久了,可从没听云荞嘴里说出过贺涛的哪怕一点儿传闻。要是贺家又翻身得势,贺涛那样的人物,必会成为热议的焦点。
她翻个身,阖了眼睑。
一夜无话。
清早,一行人都被随从早早唤醒,洗漱用饭。
沈云荞睡了个好觉,起来时又是神采奕奕的了,匆匆用过早饭,跑去找高进。
高进还在用饭,脸色有点儿苍白,身上还有酒味。
像是宿醉未眠的样子。沈云荞这样怀疑着,问出了口。
高进点头,“我们跟老人家聊得高兴,不知不觉就到了清晨。”
沈云荞叹服,“你跟三爷这都是什么性情啊?明明是病猫,偏把自己当打瞌睡的虎。”
高进老实不客气地道:“伤病缠身也是不发威的老虎。”
沈云荞笑开来,“嗯,这话我信,只是担心你们半路躺倒闹笑话罢了。”
“常事,把心放回肚子里。”高进指一指对面的椅子,手里的调羹搅着粥碗,“坐下说话,你这么杵着我吃不下饭。”
“……”沈云荞觉得自己够没心没肺了,可是对这人开玩笑的方式有时候还是承受不来。
“对了,”高进喝了两口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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