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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权女侯爷-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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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文无涯温润浅笑,终于转入正题道:“三丫姑娘,我能问下,你跟方才那一男一女可是有深仇?你既已打算退婚,又何以设计这场戏,毁他二人声名?”
一男一女?他说的是杨钧和王雪儿?阿墨一凛,脸上的笑容收敛了些,在香宝斋前的一场戏,这人都看在眼里,而且看出是她一手设计的,连她早有退婚之意也一清二楚。
这般想着,阿墨眼珠一转,却又突然笑了起来,大方承认道:“是,有深仇。”
“哦?”宇文无涯显然对他们三人之间的故事很有兴趣。
这声哦却让阿墨有种幻想破灭的感觉,这样一个神仙般的公子,居然跟三姑六婆一样,对这种破事感兴趣。
暗自撇了撇嘴,阿墨目光一转,落在一旁当隐形人的青衣男子身上,眼睛一眨,狡黠笑道:“要听故事可以,答应我两个要求?”
这话大出主仆二人的意料,青衣男子木着脸瞪着眼睛,宇文无涯倒是洒然一笑:“好。”
她还没说出要求,他就答应了?是对她的故事有多大的兴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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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两个要求
阿墨撇了撇嘴角,将背在背上的剑拿下来,解开布,边递过去,边道:“第一个要求,帮我买了这把剑,三两银子。”
“买剑?”宇文无涯脸上的表情僵了下,接着饶有兴味地大笑道:“好,这个忙,我帮了,葛权。”
葛权也被阿墨的要求也呛了一下,公子可是不轻易许出承诺,这个小姑娘得是多实诚才会放过这么一个大好机会,就为了买出一柄破剑?
听到公子叫他,他从怀中掏出一块银子扔给阿墨,道“买剑的钱。”
阿墨一把接过,一看,是个小银宝,足足有十两,双眼瞬间就亮了,嘿嘿一笑,直接放入衣袖内,干嘛不收?明买明卖,对方既然自觉提了价,她自是收得理直气壮,傻了才坚持什么价格公道,硬要只收对方三两。
收好钱,阿墨随手就将剑扔给葛权。
葛权瞪大眼睛,傻愣愣地接过剑,这姑娘不是实诚吗?怎么收钱收得那么自然流畅,十足的小奸商模样,她到底是真实诚还是扮猪吃老虎?
“第二个要求呢?”宇文无涯唇边勾起一抹极浅的笑意,这薄唇弯起的优美弧度,犹如醉人的春意。
阿墨只觉得呼吸一紧,也跟着傻乎乎地笑了,然后指着葛权道:“我要他教我武功。”
宇文无涯和葛权再次一愣,这个小姑娘总这么出人意料,那颗小脑袋里到底装着什么呢?
宇文无涯微笑着没有说话,葛权虽一直叫他公子,但他无权干涉他是否收徒的问题,能不能学到他的武功,就看这小姑娘入不入得了他的眼了。
葛权面色严肃,上下打量着眼前身材瘦弱高挑的小姑娘,忽而身形一闪,立在阿墨的面前,拉起她的手捏了捏,时而惊讶地挑了挑眉,时而又疑惑地蹙着眉头,好一会之后才遗憾地摇了摇头道:“骨骼清奇,是习武之才,可惜不知为何,你的经脉严重堵塞,修习几手外家功夫还行,内功却是无法修炼,我师门功法讲究内外兼修,你修习不了,所以我不能收你为徒。”
经脉严重堵塞?是先天还是后天?
宇文无涯微微眯起眼睛,幽深如碧潭的双眸深邃如渊,有异光划过,却又似被一层迷雾给掩盖住,让人无法探究。
葛权本来就没打算收对方为徒,但是想到挺好的一个苗子竟然无法习武,也觉得挺可惜的,可以想像小姑娘此刻一定深受打击,可是当他将目光移到她身上时,却又再次莫名地愣住。
只见这位小姑娘清俊的小脸上没有一丝受打击的痕迹,此刻正睁着一双澄澈明亮的大眼睛,像看傻瓜一样地看着他,嫌弃地撇着嘴角道:“我什么时候说过要拜你为师啊?不过就是让你教我几招实用的功夫而已,喂,可是你家公子亲口答应的,你别找什么借口啊!”什么骨骼经脉,内功外功的,对阿墨来说就跟听天书一样,至于拜师什么,她更是没想过。
好吧,被个小姑娘鄙视,葛权再次被打击到了,一张刚毅的脸瞬间就黑了,怎么着,听这话,拜他为师还委屈了她不成,真是不可爱的小姑娘。
“哈哈。”见葛权大受打击,宇文无涯开怀大笑,直接拍板道:“我们会在这里留半个月,你从明天起每天辰时过来。”说着见阿墨的小脸涮地一下垮了下来,瞬间取悦了他,脸上的笑容又扩大了几分,接着道:“好了,你的要求我都答应了,现在可以把故事讲给我听吧!”
“哼,还真不忘了听故事,是不是男人来着啊?竟有这种癖好。”阿墨不爽地嘟囔着,天啊,每天辰时过来,那她不得半夜就出门?
不爽归不爽,阿墨还是遵守承诺的好孩子,当即就把自己和杨钧还有王雪儿之间的事当故事讲给有特殊癖好的宇文无涯听,当然只仅限于三人之间发生的破事,可不会傻得把自己的底都给交待了。
不过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她怎么觉得其实宇文无涯真正感兴趣的是王雪儿,她和杨钧不过是顺带而已,难不成他跟王雪儿是另一个狗血故事?
一边说着故事,一边YY宇文无涯和王雪儿之间可能不得不说的故事,阿墨并没有注意到宇文无涯如玉般的手指轻轻点着自个的膝盖,葛权却是知道,这正是公子在谋划布局时无意识做的动作。
讲完故事,哼着歌,快快乐乐地朝着花家村走去的阿墨没有想到,她在及笈这一日会过得这般轰轰烈烈,宇文无涯,这个意外结论的绝世公子会以那样的方式,将她平静的人生搅得天翻地覆。
后话不提,且说阿墨回到家里就把十两银子交给花大娘,跟她说是卖了那把剑得来的,喜得一家子热泪盈眶,有了这十两银子,他们一家总算能好好渡过这一年了,退了婚,花大山也不用去营里服役,只是委屈了阿墨。
一家子并不知道阿墨做的事,只当是她去杨家退了婚,直到过两天听到杨钧和王雪儿的流言,他们也不知道这些都是阿墨一手策划的,只当是老天长眼。
听说那个李副尉当真是个嫉恶如仇的汉子,完全不给杨百夫长的面子,硬生生地划掉杨钧常备兵的名额。
大梁皇朝的兵役制度有两种,一种叫做常备兵制度,常备兵是军队的基干,他们是自愿参军,应招经过考选而成为军人,凡选中之人免除全家的赋税和徭役,地位比一般的平民高。
另一种叫做征兵制度,规定皇朝男子自十八岁起就必须服兵役,一生两次,每次三年,但如果家中只有一子,即可以钱税免除兵役,当然有钱有势的人家即使家中不止一子,也有的是办法免除兵役,这一类一般称做卒,有正卒和戍卒之别,地位低下,属于闲时当苦力,战时当炮灰的悲催之人。
至于王雪儿,听说第二天,她老爹就刚好来到平乡镇,本来是激动人心的重逢时刻,却在听到流言后,霎时变成狂风暴雨,有小道消息说,王雪儿差点被她爹给打残,最后残没残不知道,只知道王家一行急匆匆地在隔天就离开,临走时还将找上门的杨家人给狠狠羞辱了一顿。
前途、名声、美人,本来都唾手可得,现在全都飞走了,竹篮打水一场空的杨钧气得呕血三升,缠绵病榻,没过几天,杨家人就全家搬走了,说是去给杨钧找名医去了,其实原因到底是为何,就没人知道了。
花杨两家的恩怨也至此落下的帷幕,结局对花家来说还算欢喜,毕竟杨家人若不搬走,谁知他们会不会再仗势对花家做出什么报复行为,唯一让花家人愁眉苦脸的是,杨家并没有遵守诺言让县衙将花大山的名字从征兵名单上撤掉。
这一点,阿墨早就有预料到了,凭她对杨家人的了解,就算她不毁了杨钧和王雪儿,他们也不会遵守诺言的。
就在花家人收到征兵军帖后,苦着脸忙着为花大山收拾行李的时候,阿墨每天都是昼出夜归,每次回来都累得边吃饭边瞌睡,整个人被摧残得看不出人形了。
时间如水流逝,很快就半个月过去了,宇文无涯和葛权离开了,阿墨……也是时候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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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应征入伍
丑时已过,阿墨侧耳倾听四周的声音,确认家里人都还在睡梦中,霍然从床上翻身而起,脱下里衣,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白布包将自己略平的胸部裹紧,再把从花笙棠那里‘借’来的男装穿戴起来,最后狠了狠心,拿起剪刀就朝自己一头乌黑的头发剪下去,然后如男子般束好,如此扮好,她又弯下腰,从床底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包袱和一张军帖。
夜凉如水,阿墨悄然打开门,看向爹娘所住的屋子,想到此去还不知是否有机会回家,心中酸楚难当,白玉无暇的小脸滑下两道泪痕,映着蒙蒙的月光,折射出淡淡的光辉,双膝一弯,跪了下去,端端正正地磕了三个头,然后起身,头也不回地离家而去。
吱呀!隔壁家的木门打开,花笙棠的身影在月光下显现,看着在夜色下足迹渐行渐远的身影,清朗的眉目凝着严肃之色,眼底那抹桑沧深沉完全不是他这个年纪该有的,张了张嘴,似乎说了句什么话,只是没有发出声音,最终化为一声悠长的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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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了一天的路,傍晚时分才到达平阳县衙,阿墨按照告示找到县衙专管军政方面的兵房。
虽然天色已晚,兵房仍是人头攒动,除了应征入伍的人,大部分还有前来送行的家人,他们或抱头痛哭,或沉默以对,或叮咛嘱咐。
轮到阿墨上前登记,那个负责登记的少吏接过军帖,抬头看了她一眼:“花家村花大山?”
“是。”阿墨的声音有些紧张,怕被看穿身份,毕竟她本就只有十五岁,还是个女孩子,无论从哪一方面看都不像是个二十岁的男子,虽然她早有准备,偷偷顺走了花笙棠研制出来的一种药水,涂在脸上,把自己白嫩的一张脸变得黝黑如炭,除非用专门的另一种药水,否则是洗不掉的。
同来应征入伍的人都没觉得她不对劲,难道会被登记的官爷看出来?
幸好,那名少吏只是诡异地又看了她一眼,然后提起笔登记造册,暗自松了口气的阿墨并没有注意到,少吏将花大山的资料独自登记在另一本册子上。
戌时,登记完毕,所有入了伍的士卒都前往城外临时搭建的营帐而去,条件很差,二十人一个帐蓬,各种汗臭味充斥其间。
阿墨不适地紧蹙着眉头,心中忐忑不安,虽然从小跟男孩子玩在一起,但跟十多个赤着臂膀的粗鲁汉子同住一间帐蓬,对她这个黄花大闺女来说,还是挺恐怖的。
踌躇了一下,最后还是深吸了口气,跨步走到最角落里,把包袱作枕,合衣躺下,闭着眼睛,耳朵却警惕地听着帐内的动静。
帐中闹哄哄的,各种荤话粗语不绝于耳,大部分人是第一次入伍的,还有几个年纪大些的是第二次入伍,正以长辈的身份向后辈传授经验,当然少不得吹嘘自已所谓的英勇事迹。
阿墨正听得津津有味,忽而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帐中安静得只听见呼吸声和……脚步声。
正疑惑间,阿墨感到一股劲风朝着自己袭了过来,心下一惊,身体已自动做出反应,腰一挺,轻松弹跃起来,躲过袭击。
哪个混蛋居然敢袭击她,当她好欺负吗?
阿墨愤怒地瞪向行凶者,只见那人皮肤黝黑,身材极度槐梧,胸脯横阔,站在那里活像座小山一样,浓密的胡须遮住他半个脸,一条从左额横跨到右颊的疤痕活像条大蚯蚓般趴在他的脸上,更凭添了几分凶恶之相,一双微眯的眼睛偶尔掠过的精光,让阿墨知道,此人绝不是靠蛮力横行的有勇无谋之辈。
这头熊一样的家伙难道就是方才听到的那个能一拳打死老虎,营中无人敢惹的黑熊?
在阿墨打量黑熊的时候,黑熊也在打量能躲过他一脚的小个子,看她瘦不啦叽的单薄样子,想不到警惕性倒是不错,动作也挺灵敏的,这不得不让他讶异。
他哪里知道,能在短短时间内把身体练得这么灵敏,那简单就是不忍回忆的血泪史啊,葛权那个变态绝对是在报复,功夫她倒是没学多少,抗挨打本事倒是厉害了不少,几乎天天被揍,能不厉害吗?摔。
“这个位置是我的。”黑熊的声音跟他的身材一样,绝对有足够的震慑力,尤其是他在有意施压的情况下吼出来,轰隆隆地,势若惊雷啊,震得帐中的人痛苦地捂着耳朵,龟缩在一旁,动都不敢动一下。
阿墨也被震得耳朵嗡嗡直响,掏了掏耳朵,看着刚刚自己躺着这个位置,又看看黑熊那副随时还要再动手的样子,估摸着形势比人强,无奈地只能缩了缩脖子,另外找地睡。
她都主动退让了,那只黑熊还不满地朝着不屑地瞪了一眼,嘴角冷笑道:“长得跟个小鸡崽似的,估计毛都还没长齐呢,敌人还没举刀,估计小命就吓没了,还打仗,哼,送死吧!”
心里一阵闷火,阿墨顿住脚步,抱着包袱的双手紧紧攥成拳,真想回身一拳往那头黑熊的脸上招呼过去,凭她的力气一定能把这头熊给揍成猪。
帐中静得针落可闻,其他人带着看好戏的目光来回在两人之间移动,这个身板单薄的小子也真够倒霉的,谁不好惹惹到了凶名在外的黑熊,不死也得脱成皮。
就在大家等着阿墨像个愣头青一样冲上去挨揍的时候,阿墨却奇异地冷静了下来,当作没有听到黑熊的话,在营帐门口靠边的地方寻了一个位置,离那头黑熊远远的。
“吁……没用的孬种。”看不到好戏,帐中的其他人都失望地发出不屑的嘘声,哄然笑闹着,对着阿墨各种人身攻击,欺软怕硬是人类的本性,黑熊那座大山他们不敢惹,这个新兵小蛋子,可不正是可以用来欺压取乐的对象。
阿墨始终不哼声,那边黑熊已呼噜呼噜打着如雷般鼾声,众人说着说着也觉得没意思,又怕吵到黑熊惹怒他,渐渐便也息了声。
背对着所有人,阿墨蜷着身子,缓缓地睁开双眼,清澈明亮的双眸盈满泪光,却倔强地不让它流下来,贝齿紧咬着嘴唇不让自己发出声音,双手在脑前紧紧环住,怕自己一下忍不住这口恶气就找这些人打架发泄。
打架,她不怕,哪怕她不是那头黑熊的对手,被打死打残,她也认了,但是她不能,一旦闹起来,她女扮男装代兄从军的秘密就保不住了,到时连累的是全家人。
花离墨,你不能就这般轻易地被这一点委屈和挫折给打败,忍,再大的委屈和苦难也要忍着,既然选择了这条路,就要坚强勇敢地走下去,即便这是一条注定了要流血流泪的不归路。
☆、第九章 押送粮草
一夜无事。
次日清晨,板着一张脸的尉曹掾史带着一队人马将所有人全部唤醒,清点人数,命他们列队站好,然后拿出一本册子,朗声念道:“张二蛋,李小强……”
被叫到名字的人出列在指点的位置站好,足足叫了有百来人,然后就有一名军吏将这些人带走,接着曹掾又开始叫人。如此这般,应征入伍的人员被分批带走了大部分。
想起昨晚听来的规距,再看眼前的情况,阿墨暗自点头,果然如此。
大梁皇朝的兵制,第一次入伍的新卒会被安排在地方上服兵役,主要进行军事操练和剿剿匪,平平小暴动什么的,对性命的威胁较小,相对来说,立功的机会自然也就少了,称为正卒;第二次入伍的都是老兵了,一般就需要到边疆那样的苦寒之地,称为戍卒,立功机会多,自然对性命的威胁也大得多,可以说是九死一生,还有些有门路的,被分到京都,那就是卫士,机会多对生命也基本没什么威胁。
渐渐的,阿墨越发地觉得不对劲了,初入伍的新卒都被带走,已经开始分配那群老兵了,可是依旧没有念到‘花大山’的名字,直到老兵也全被带走,空荡荡的诺大空地上,只余下她和黑熊。
怎么回事?
难道临时发现花大山是家中独子,不在征兵之列,所以把名字从征兵名单划去?
虽然觉得这个可能性太小太小了,但阿墨还是睁着一双清亮灵动的大眼睛殷切地看着尉曹,然而事实给了她一个重大的打击。
尉曹无视她的目光,阴霾看了两人一眼,也没说他们被分配到哪里,就挥了挥手,过来两个军吏伸手就要朝他们推去。
什么都没说清楚,就要推着他们走,感情是把他们犯人了?
即使一再跟自己说要低调,不要主动惹事,但眼前被这样不明不白地带走,未知的恐惧让阿墨还是灵巧地避开那两个军吏,朝着尉曹大声喊道:“我是来应征入伍的,不是来当犯人的,将军不觉得应该先说清楚吗?”
或许是将军两个字取悦了那名尉曹,难得他竟然好脾气地回答问题,虽然口气非常的不好:“北境战事吃紧,粮草不继,曹校尉奉命到邻县筹备粮草,人手不足,特调你们两人随行护送粮草。”
什么?护送粮草到北境?
阿墨一听,只觉得一阵天昏地暗,即使生活在小山沟里,她也知道北境毗邻汉元国,常年作战,每年战死沙场的士兵数不胜数,怎么会把她这个新兵调到北境?她可不认为只是护送粮草到北境后就可以回来,再说,邻县的事为什么要来调平阳县的兵?
她有满心的疑惑,可是看着尉曹的脸色,阿墨还是将疑惑咽入口,她只是个受压迫的小人物,质问带来的只会是辱骂和挨打,甚至暴露身份,改变不了已定的事实。
带着丝希望,阿墨转头看向黑熊,却惊愣地看到那头熊虽竭力保持镇定,但那微抖的身子和冒着精光的眼睛还是泄漏了他正处于无比激动和兴奋状态的事实。
好吧,这是一头怪熊,她不能期待他会像个正常人一样反抗,何况他本就是第二次入伍,戍守边境也是正常的,只是比较‘幸运’地被调到北境而已。
无力反抗,那就享受吧!
阿墨突然自我安慰地想到花奶奶某句据说是经典的话,跟着黑熊被军吏带着上了一辆偏幰牛车。
为了不耽误粮草护送之事,牛车以最快的速度往邻县赶去。别以为邻县很近,足足走了两天才到达。
牛车刚一停下,一道人影化为一阵风从车上跳了下来,蹲在路边吐得昏天暗地。
“没用。”耳边传来鄙夷的嗤笑声,阿墨虚弱的抬起头,正好见到黑熊精神抖擞地从她身边走过,丢下一个不屑的白眼。
不愿意被人看轻,阿墨强忍着昏眩直起身,脚步虚浮地跟在黑熊的身后走向营地,通报的士卒很快就就带着一名身着铠甲的校尉过来。
“曹校尉,他们……”带他们过来的两名军吏指着阿墨和黑熊,谄媚地冲着曹校尉点头哈腰说着。
曹校尉看都没的看那两个军吏一眼,不耐烦地挥了挥手,对跟在他身边的亲卫兵吩咐道:“拿两套军服发给他们,传令下去,整队出发。”说着转身就离开。
阿墨傻眼了,这个曹校尉脾性也太大了,一看就不是个好相处的,而且他们才刚刚到,立即就要出发了?
不要啊,她还没缓过劲来,什么情况都不明白啊!
不管阿墨再怨念,军令如山,说出发就出发,于是还处于迷迷糊糊状态的她就跟着护粮队伍出发前往北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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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刚过,天气依然十分炎热,正午时分是一天中最热之时,火辣辣的太阳挂在正中,略带湿意的秋风吹拂,山间的动物都有些懒洋洋的,或躲在树荫下,或藏在山洞中,这种时节最容易让人泛困。
漓山东脉北峰属于大梁天朝歧州东部的某一条山道上,一队押送粮草的官兵缓缓前行,炙热的阳光晒得护送粮草的士兵懒洋洋的提不起劲。
阿墨掉在队尾,手中持着铁戟撑着地面,拖着疲惫的脚步一步一步地向前移动着,仰起头,明晃晃的骄阳刺得她眼前一片发花,整个人摇摇欲坠,好不容易缓了回神,虚弱地举起衣袖,往布满汗珠的脸上一抹。
“走快点,都没吃饭吗?延误期限,罪责当斩。”曹校尉骑在马上,冲着护卫在粮草两边的士卒大声喝道,手起鞭落,一鞭抽在阿墨瘦弱的背脊上,喝道:“尤其是你,走快点。”
背脊顿时传来一阵火辣辣的痛楚,阿墨痛得倒吸了一口凉气,精神一凛,倔强地抿紧双唇,不让那声痛呼溢出口,闷着头,快步地跟上队伍。
押送粮草的队伍已经走了半个月了,对于第一次走出平乡县的阿墨来说,从一开始的不愤忐忑,到后来慢慢接受现实,当真是包含着血与泪。
第一次入伍,她可以说什么都不懂,随行的士卒除了她之外,全是老兵,没有人专门给她讲解军规,还喜欢欺负她,使唤她,枯燥的行军生涯,她是他们取乐的对象。
曹校尉也不知是看她不顺眼还是什么原因,不仅对老兵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还每天以各种小事来找她的碴,时不时地给一鞭,还没到达北境,她已是伤痕累累,连日赶路,再加上吃不饱,睡不暖,也亏得她底子好才没病倒,但也差不多快到极限了。
距离北境的襄武城还有几天的路程,她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撑到最后,但她是绝不会屈服的,不管他们欺辱她的目的是什么,她绝不能让他们得逞,一旦她倒下,随之而来的必然是身份的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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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敌军劫粮
天色黑沉,薄薄的月华笼着漓山峰峦起伏的山峰,黑夜中的漓山万簌俱寂,突而呼哨四起,刀剑交击,惨叫声打破夜的寂静。
满脸血污的曹校尉带着剩下的士兵围在辎重粮车旁边,跟劫持粮草的汉元国人马展开激烈的厮杀。
就在一刻钟之前,这一支身着与他们不同军服的军队突然从两边的山道上冲过来,将他们给包围,当头一个将领模样的中年男子挥舞着铁背蛇矛,直指着他们下达残忍的命令:“粮草劫走,人,一个不留。”
接着双方人马就拼杀了起来,敌众我寡,加上对方早已埋伏在此,蓄势以待,而且都是骑兵,自己这一方长途沷涉,人困马乏,交手不过一刻,已死伤过半。
阿墨护在粮车旁边,持着铁戟对准对方的骑兵,面色淡淡,看不清表情,但那双持戟的手却是止不住地颤抖,苍白的嘴唇紧紧抿着,浓郁刺鼻的血腥味熏得她胃里阵阵翻滚。
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还没到达战场,她就先经历了一场战争,前一刻还活生生地站在身边取笑她的‘同伴’,此刻却已身首异处,血洒当场。
她到底是偷了老天爷的妻子还是杀了他全家啊,要这样把她往死里整,先是未婚夫君和好姐妹一同背叛她,然后把她和家人往死路上逼,代兄从军,却似从一开始就陷入了阴谋,被一路逼迫欺辱至此,好了吧,她好不容易坚持下来,又给她整出劫粮这一出。
眼前这情况怎么看都是必死的死局,就算她跟葛权学了几招保命的功夫,也顶不住对方人多而且身手并不比她差啊!难道她今天真的会死在这里?
如果注定真的要死,或许死在这里是最好的结局,不用担心会暴露身份。
这个念头一起,便不可抑制地疯长起来,阿墨清亮的双眸渐渐蒙上绝望的死意,也正在这时,好几个敌兵冲着她杀了过来。
眼睁睁地看着一柄明晃晃的弯刀高高举起,当头对着她劈了下来,阿墨却站着不动,反应似乎突然变得迟钝起来。
眼见就要被劈成两半,突如其来一股拉力将她的性命从大刀底下救了下来。
拉力有些过大,阿墨失神间被拉得踉跄了好几步才撞上一堵‘铁墙’,痛得她呲着牙倒吸了好几口气,还未站定,头顶便传来一声如失望至极的怒吼声:“在战场上,引颈待死是懦夫的行为,身为军人,哪怕战到只剩下最后一口气,哪怕流尽最后一滴血,也要和敌人死战到底,杀杀杀……”
一声声杀意凛然的杀字震得阿墨连灵魂也颤抖起来,透过眼前的血雾,她看到了救了她一命的人,竟是一开始就看不起她,欺辱她的黑熊。
他一边将她护在怀里,一边奋勇杀敌,铁戟在他的手中就像是一把大凶器,收割着一条一条鲜活的生命。
他的话震撼着阿墨的心,让她懵懵懂懂间意识到‘军人’两个字的含义。
噗哧,敌人的鲜血喷洒到她的脸上,瞬间激起了她体内的热血,从未有过的滚烫,让她急需找到一个宣泄口来宣泄溢满胸腔的杀意。
“啊!”一声大吼,阿墨手中的铁戟猛地向前一送,嗤,是利器刺入肌肤的声音,炙热的鲜血再次飞溅到她的脸上。
没有觉得不适,没有想吐的感觉,没有恐惧!
阿墨看着被她手中的铁戟穿过胸口,渐渐失去生命的敌人,目光淡漠无情,手下一动,嗤哧,神色不变地拔出铁戟,看也不看倒向地上的尸体,转身,手中的的利器刺向另一个敌人。
这是她第一次杀人,杀的第一个人,心里却没有半点恐惧与害怕,是一时被热血冲昏了头脑,还是她骨子里本就是冷血无情。
有了第一人,就有第二人。
阿墨大发神威,精神抖擞,一柄铁戟左挑右刺,上劈下撩,竭尽自己所学的一点武功奋勇杀敌,跟黑熊配合默契,杀得敌人落花流水。
但是敌人实在太多了,他们两人再神勇也无法以一敌十,很快,两人身上都挂了彩。
嗤哧,又一个敌人丧生在她的铁戟之下,阿墨微喘了口气,转眸正看到黑熊身边围着好几个敌兵,一个敌兵正举着弯刀朝他的背后砍下去,他正忙着应对身前的两个敌兵,没有注意到。
千钧一发之际,阿墨猛地一脚踹向身旁的一辆粮车的车椽,借力整个人朝着黑熊的方向弹跳而去,由上而下直直刺进那名敌兵的咽喉。
那名敌兵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他的刀只离黑熊不到一寸的距离,可再也砍不下去了。
黑熊也发现身后的杀意,身子一移,避开大刀,同时一个后踢将已经死去的敌兵踢开,身子一转,与阿墨背对背站着,没有开口称谢,抹了一把脸上的血迹,看着涌上来的敌兵,仰头大声笑唱道:“血洒沙场为国死,何须马革裹尸还。”声音悲壮跌荡,震撼心灵,带着赴死的壮烈。
“死什么死,我可还想活着回家呢!”阿墨冷哼了一声,好看的眉峰皱成川字形,两颗如同黑宝石般漆黑明亮的眼珠滴溜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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