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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狂医倾天下-第1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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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冷闵皓,谢谢你的关心,但是,逃婚,我目前还没有这个打算,他文天佑糟蹋不了我的,我又不是纸糊的,哪那么容易就被人给糟蹋去了的?”火绯月冷冷地道,“其实糟蹋,就跟周瑜打黄盖一样,需要有人愿意打,有人愿意挨的,如果女人不想被糟蹋的话,是没有男人可以糟蹋得了她的,其实很多时候,女人之所以受到羞辱与践踏,真的是自找的。我不是那种女人,所以,你完全可以放心,希望今日一别,便是永别,也请你早日放下挽晴,放她的灵魂早日投胎,再见。”
    火绯月话音一落,便再也不顾冷闵皓的任何反应,淡定从容地渐行渐远。
    再见,永别了濮阳寂香,你说得对,以你那冷静得近乎冷血的理智,任谁都无法糟蹋你的,确实,很多时候,被糟蹋,的的确确是自找的,相信即便没有文天佑的爱,你依然可以活得灿烂,活得开怀。冷闵皓在心中默默地道,颀长的身躯伫立在风中,看着火绯月愈行愈远的身影,最终变成一个小黑点,彻底消失在了白茫茫的雪夜之中。
    就在火绯月的大红花轿吹吹打打地赶往文府的时候,文府上下也都忙翻了天,当然,除了新郎文天佑之外。
    文府的正厅内,文夫人和文老太君正为了新郎逃婚的事情伤透脑筋。这个文老太君,也就是文夫人的婆婆,文老爷的母亲,文天佑的亲奶奶。
    “什么?用雄鸡来代替新郎拜天地?母亲,这怎么行?这样做,岂不是太委屈寂香了么?”文夫人一听文老太君的提议,马上跳出来第一个反对。
    “不然怎么办?天佑不在家里是无法改变的事情了,总不能让新娘自己跟自己拜天地吧?”文老太君轻叹一声道,用雄鸡代替新郎拜堂,他也不想的,可是,不这样做又能怎样做呢?她又不是神仙,变不出一个新郎来。
    “母亲,我想让天衍代替天佑拜堂,你看如何?”文夫人扬眸建议道。
    “媳妇啊,不是我这个做婆婆的刻意要刁难你,这从古到今,弟弟代替哥哥迎娶新娘倒是见得多的,但是,让弟弟代替哥哥拜天地我却还是头一回听到,这拜天地,可不能随便乱拜啊,搞得不好就乱了伦理纲常。”文老太君摇头反对道,“再说了,天衍一大早便被国君传入宫中,据说是国君突然之间想要狩猎,找天衍作陪,你说国君早不狩猎晚不狩猎,偏偏选择了在寂香公主即将进门的时候狩猎,摆明了是在帮天衍摆脱你这种不切实际的安排。”
    “母亲,我还有其他儿子呢,就算天佑躲去了温柔乡,就算天衍有国君庇护着,另外几个呢?总不至于都逃走了吧?”文夫人一脸不信邪地道,她就不信了,在她最需要儿子们的帮助的时候,她的儿子们一个个全都撇下她逃走了。
    “媳妇,你自己生的儿子,应该自己知道才对,就你那荒唐的安排,你的哪个儿子肯顺从啊?”文老太君轻叹一声道,“虽然说用雄鸡代替天佑确实是委屈了公主,但是,眼前实在没有什么更好的法子了,咱们做父母的,永远都是斗不过孩子的啊。”
    “我的那些个儿子,真的全部都逃走了?”文夫人气得浑身发抖,“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这些个白眼狼,老娘十月怀胎容易吗?老娘把他们养那么大容易吗?现在老娘想要用一用他们了,居然一个个全都过河拆桥,好样的,算他们狠,他们不要我的儿媳妇,那我就帮儿媳妇找一个更好的男人,后悔死他们。”
    “我说媳妇啊,到底谁才是你亲生的啊,怎么我觉得你对这个未过门的媳妇比对你的亲生儿子还要好啊,难怪你的那些儿子们全都要逃走了,就连我这个老婆子也都要看不下去了。”文老太君摇头轻叹,然后一脸正色地对着文夫人道,“不管你有多么不愿意,但是眼下,除了用雄鸡代替天佑之外,咱们实在是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了,我看还是叫下人们先去准备好雄鸡,否则等到公主进入花厅的时候,咱们就真的只有干瞪眼了。”
    “好吧,就依母亲的话去办吧。”文夫人无奈地摇摇头,银牙磨得咯咯响,恨恨地道:“天衍这个臭小子,前阵子还跟我说,什么都听我的安排,现在眼看着公主就要进门了,他倒好,陪国君狩猎去了,拿国君压我们,我们确实是没有办法,等这个臭小子回来,看我不扒了他的皮。”
    “媳妇,你是不是搞错了,首先应该要扒皮的,应该是天佑才对,毕竟,公主是他的媳妇。”文老太君抗议着替文天衍打抱不平,摊上这样不讲道理的亲娘,真是可怜啊。
    “母亲,天佑那孩子,我已经对他彻底绝望了,我放弃了,再不当他是我的儿子。”想起那天的情景,文夫人恨得咬牙切齿,都说父母跟孩子斗是怎么都斗不赢的,其实为人子女的,还不是仗着父母对自己的宠爱任意伤害父母的心,如果为人父母的,能够比当子女的心还狠,他就不信斗不赢。
    “你啊,都已经是那么多孩子的母亲了,性子还是那么刚烈,哎,可怜的天衍。”文老太君的脸上满是心疼,天衍那孩子,乖巧懂事的很,现在居然被自己的母亲如此设计,她看着真是心疼,幸亏逃走了,逃得好,逃得妙,逃得顶呱呱啊。
    “天衍可怜?”文夫人一脸不服气地指了指自己的心窝道,“母亲,最可怜的是你的媳妇我啊,我原本对天衍寄托了最大的希望,我原本以为,就算我的所有儿子都逃走了,天衍他也是不会逃走的,从小到大,就属他最懂事最乖巧最听话了,现在好了,我最贴心的儿子都忤逆我了,你说我这日子过得……等天衍回来,看我怎么收拾他。”
    “阿嚏!”文夫人的话音一落,京城的一片森林中,一个清俊修长的男子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天衍,看来,有谁正在疯狂地思念着你,你这出来也没多久,就已经打了好几个喷嚏了。”一个雍容华贵,绝色风华的男子一脸戏谑地调侃道。
    “陛下,你就别再取笑天衍了,今天这种日子,还能有谁思念我呢?除了我的那位奇葩母亲之外。”文天衍甩了甩被狂风吹乱的满头青丝,一脸无奈地道。
    国君闻言扬唇轻笑,天衍的母亲确实是个奇葩,普天之下,他还真没有见过这样的母亲。
    “天衍,既然出来了,就别想那些不开心的事情了,听说北岳国的公主长得绝色倾城,你哥哥是因为早就有了心上人了,所以才死活不肯迎娶公主进门的,你说你干嘛这么抗拒呢?要我看啊,反正你也没什么心上人,既然你母亲喜欢,你就娶了算了。”国君一边策马扬鞭,一边忍不住哈哈大笑着继续调侃道,这么好玩的事情,也就只有文夫人才能够想得出来。冬日的寒风吹拂起他那满头的青丝,抛卷起一道道美丽迷人的弧度。若是此时有少女经过的话,必定会惊艳得尖叫起来。这便是瞭月国的国君,那绝色的姿容,总能够在不经意间撩拨起无数少女的春心。
    “陛下,虽然我现在还没有遇到自己喜欢的人,但那并不代表我以后也不会遇到啊,如果我现在随随便便娶了一个女人回家的话,这不但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也是对我未来的心上人的不负责任,就连对公主,那也是极其不负责任的,既然不喜欢她,何必将她娶进门呢?那不是糟蹋了她么?”文天衍一脸正色地解释道,对于感情,他向来认真,不像时下的花花公子那样,他从不乱搞男女关系,但也从不耍酷对女人不屑一顾,对于女人,他是尊重的,弱水三千,只取一瓢,他的爱情观,非常健康。
    “天衍,经你这么一说,我倒是忍不住好奇起来,将来会是什么样的女子,能够虏获你的真心,我开始有点期待了。”瞭月国国君那犹如深海夜明珠一般的璀璨眼眸半眯着,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那祸国殃民的姿容,就连身为好友的文天衍都有点失神了。
    “我说陛下,你这张脸,美得也太人神共愤了点,我看我迟迟遇不到心仪的女子,跟陛下你的这张脸有着莫大的关系。”文天衍反守为攻,化被动为主动,轻笑着调侃起国君那美得令女子汗颜的容颜。
    国君闻言,性感丰润的红唇扬起一抹优昙般的弧度,轻笑着道:“真要有你说得那么迷人就好了,可惜,我至始至终都没有迷倒过她。当我丑得令天下人纷纷闪避的时候,她待我就像是对待一个正常人一样,既不同情我,也不可怜我,更没有像躲避瘟疫一样避开我,当我美得令天下人惊艳的时候,她还是待我就像普通人一样,她待我,始终都像对待普通人一样,既不因为我的丑而厌弃我,也不因为我的美而讨好我……”
    国君长睫微垂,思绪跌入了回忆之中,在淡淡的倾诉之中,隐含着浓浓的思念之情。
    文天衍默默地聆听着,从国君的字里行间,他仿佛见到了一个淡泊宁静的绝色女子,清雅脱俗,安详静默,不为世俗的繁华美景所惑,仿佛这冬日里的腊梅花,以她独特的芬芳,傲然开放在这寒冬腊月之中。
    “陛下,如此淡定从容的女子,你怎么就没有将她娶进门呢?莫非真的如同坊间传说那般,你的心上人,她,另有所爱?”听完国君的倾诉后,文天衍忍不住好奇地问道。
    “此事说来话长,喜欢她的男子,不但实力超群,而且,还是个无赖,我们差点就要成亲了,在拜堂的时候,那个该死的男人闯了进来,以死相逼带走了她,我想,她对我,也是有感情的,只是被那个男人以死相逼着,她的心太软,最擅长救死扶伤,最怕见到鲜活的生命从她眼前消失掉,所以,最终,那个该死的男人带走了她,我,只好选择成全……”瞭月国国君轻叹一声,一提起往事,他心中的思念便犹如野草一般疯长,他,多么渴望再见她一眼啊,可是,他不敢,他狠下心逼着自己不去见她,就是怕自己一旦见了她,便再也舍不得放手了。
    “好卑鄙的男人。”文天衍愤愤不平地道,“陛下,你该将她抢回来的。”
    “天衍啊,你还没有遇到自己真正喜欢的人,你不会明白那种感受的,我若是强行将她抢回来,她不会快乐的,我不想自己以爱的名义绑架了她,我希望她能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国君苦涩地一笑,扬眸道,“现在跟你说这些你也听不懂,总之,因为爱她,所以我就要成全她。”
    “陛下,我是不懂,既然你已经选择了成全,选择了放手,那为何你的后宫中至今没有一个女人?如果你真的打算放手的话,你就该为自己的终身大事好好谋划了,而不是一味地空等,你这样毫无意义的等待,她又不会知道,难道你要一辈子空等下去吗?”文天衍的心中一酸,小心翼翼地建议道,“陛下,你是不是该立后了?”
    “立后?”国君苦笑着道,“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天衍,我的后位,永远只会为她留着,不管她知道不知道,我的后宫也不是没有女人,而是,就只有她一个女人,三宫六院之中,全部都是她的画像,就像她永远陪在我身边一样。”
    “陛下,你……”文天衍的声音有点哽咽了,他和国君,虽说是君臣关系,但是私底下他们其实是非常要好的挚友,如今见自己的挚友为情所困到这种地步,他这个为人好友的,心中除了苦涩还是苦涩。
    “好了,天衍,你那是什么表情,明明是在说你的事情,怎么突然说到我的头上来了?”国君扬唇轻笑着道,“你也别为我难过了,这样的等待,虽然很苦,但却也充满了幸福,人生就是这样,苦涩中夹杂着幸福,我甘之如饴,就算这辈子我注定了要错过她,但是至少在等待的过程中,我的心是甜的,是满怀着希望的,有这份希望伴随着我度过今生,那便已是值得的了。”
    “陛下……”文天衍只觉得眼眶一红,清月般的眸子笼上一层雾气,他努力地眨了眨眼睛,控制着满眶的泪水不要落下。
    “天衍,你快看,那只兔子跑得好快,咱们还不赶紧开弓,比一比看是谁先射中了那只兔子。”国君指了指前方飞奔而过的兔子,英姿飒爽地冲了上去。
    文天衍一见,急忙收敛起所有的情绪,努力跟着追了上去。
    瞭月国,文府
    火绯月盖着红盖头,在丫鬟夏新荷的搀扶下,一步一步踏进喜堂,她一边走一边在心中盘算着,她火绯月自然不会随随便便跟人拜堂的,要不等会儿叫落雪假扮刺客,在拜堂的关键时刻进来捣蛋一下,那拜堂也就跟着不了了之了。
    就在火绯月打算传音入密通知花落雪的时候,突然听到一阵咯咯咯的鸡叫声,火绯月心中一惊,急忙掀开红盖头,扬眸望去,见一只公鸡正站在她的边上准备与她拜天地。
    火绯月大吃一惊,气得浑身发抖,手中内劲暗暗凝聚,素手一挥,二话不说便朝着那只公鸡狠狠一劈。
    那公鸡哪里承受得了火绯月盛怒下的一击,咯噔一下瞬间便没了气息,死得不能再死了。
  
  ☆、第七十五章:锋芒大盛

文天佑身为一国丞相,虽然没有出席这次大婚,但是,文家祖宅中,依然是宾客满堂,有真心祝贺的,也有存心来看好戏的,不管是什么目的,整个文府祖宅中,府里府外全都聚满了人,当火绯月突然间撩起红盖头的时候,所有人都惊呆了,即将要拜天地的新娘子自己将红盖头撩起来那可是犯大忌的,然而,大伙还没来得及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又一个个被火绯月那绝美的容颜给迷得七荤八素的。
    此时的火绯月,身穿一袭大红色新娘礼服,婀娜的身姿亭亭玉立着,满头青丝高高盘起,青丝上,十三根精致华丽的金步摇轻轻摇摆着,闪烁着晶莹的光芒,将火绯月整个人烘托得高贵而端庄。
    黛眉好似笼着一层烟,又似蒙了一层纱,那双琉璃般璀璨的眸子,更是溢满了火焰,仿佛要将眼前的一切焚烧殆尽,肌肤莹白如玉,泛着珍珠般皎洁的光泽,红唇若丹,唇角微扬着,噙着一抹冷漠的骄傲。
    这便是一国公主的与生俱来的尊贵,那样的绝色倾城,那样的傲然霸气,仿佛凝聚了天地间所有的灵气一般,只一眼,便能深深地吸引住所有人的目光,令人沉溺其中,无法自拔。
    所有人都惊艳得倒抽一口冷气,如此绝美脱俗,尊贵端庄,别说是丞相夫人了,就算是一国之后,也当之无愧呀,文家真是捡到宝了。
    然而,就在众人沉溺于火绯月的绝色姿容无法自拔的时候,却见火绯月素手一挥,当着所有人的面,毫不手软地将那个即将与她拜天地的公鸡给灭杀了,出手之快狠准,令人瞠目结舌。
    好不容易从惊艳中回过神来的众人,再一次陷入石化状态。
    美人就是美人,连杀人都那么雍容华贵,轻盈脱俗,令人赏心悦目,心旷神怡。只是……
    原本,杀鸡是一件非常正常的合法行为,但是,此时此刻,却成了一个女人非常重大的,不可饶恕的滔天大罪了,因为,在这一刻,公鸡代表的是女人的丈夫,女人的天。
    虽然这很好笑,很滑稽,公鸡也能做丈夫?那母鸡是不是也就可以做妻子了?公鸡是女人的天,那母鸡是不是也可以做男人的天了?当然,在这个以男性为尊的世道,迄今为止,还没有女人反驳过这么荒谬的理论过。
    然而,曾经没有人反驳,并不代表永远就没有人反驳,火绯月已经用实际行动向所有人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文老太君首先回过神来,气颠颠地走到火绯月的面前,手指还在不断地发着抖,指着火绯月的鼻尖道:“濮阳寂香,你居然敢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斩杀你的丈夫,那可是要浸猪笼的!难道你不怕死?”
    “哼!”火绯月冷哼一声,一脸无畏地道,“我只不过是杀了一只鸡罢了,何来杀夫之说?如果说杀一只鸡就要浸猪笼,那么,普天之下,不用浸猪笼的人还剩下几个?就说你吧,文老太君,难道你这一辈子都没有杀过畜生吗?”
    一看文老太君所处位置以及年纪穿着,火绯月一眼便认出来了,在出嫁之前,濮阳家族曾经将文家的一些主要人物全部都绘成画像,让她熟记,以便知己知彼,所以只消一个照面,火绯月便能够将文家人一眼认出来。
    “什么畜生畜生的,那可是你的丈夫,濮阳寂香,你如此没有妇德,你的父母是怎么教育你的?”文老太君见状,原本发抖的手指抖得更厉害了。
    “文老太君,你口口声声说这只鸡是我的丈夫,有何证据?难道说,你们文家人模人样的,生出来的子孙居然是畜生么?”火绯月冷冷地道,她只不过是杀了一只鸡罢了,居然给她扣上那么大的罪名,简直就是神经病。
    闻言,那些围成圈儿看好戏的宾客们忍不住纷纷掩唇轻笑,眼前的公主,不但长得绝色倾城,就连骂人水平也是相当的高,还利用文家人自己的话来抽自己的嘴巴,真是高手中的高手啊。
    文老太君早就被气得牙齿直打哆嗦,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坐在正厅主位上的文老爷文夫人急忙站了起来,将文老太君扶到位置上坐好。
    “公主殿下,今天,你杀的这只公鸡,与一般的公鸡是不一样的。”文老爷试图跟火绯月讲一讲道理。
    “哦?有何不一样?不都是两只翅膀两条腿么?”火绯月一脸的虚心求教样。
    “公主殿下,明人不说暗话,我想,很多事情,你早已心知肚明,我想你也应该知道,你刚才所杀的公鸡,是代替你的夫婿文天佑与你拜堂成亲的。”文老爷索性打开天窗说亮话,反正天佑逃婚也不是什么秘密了,公鸡都上了正厅了,也没有什么好顾虑的了。
    “用公鸡代替丈夫与女子拜堂成亲?”火绯月一脸的“恍然大悟”样,“原来如此啊!你为何不早点说呢?瞧我,都把公鸡给杀了,这可怎么办?”火绯月装模作样的道,琉璃般的眸子中尽是得意之色,摆明了是气死人不偿命。
    所有人见状皆唇角微抽,这公主演戏演得也太假了吧,很明显她是故意的,之所以演这么虚假的一出戏,目的自然是为了气死文家人。
    在即将要拜天地的时候,新娘子身边出现了一只公鸡,谁都知道那是为了代替新郎用的了,哪里需要男方事先通知新娘子的呢?
    文老太君差点又要当场发飙了,却被文夫人“一脸孝顺”地强压回了座位上。
    “母亲放心,这件事情,老爷自会处理好的,你就别再生气了。”文夫人安慰着道,其实她心中早就已经乐开了花,她原本就是反对用公鸡代替天佑拜堂的,现在公主当众杀了公鸡,简直就是太和她的口味了,这个媳妇,不但长得倾国倾城,而且个性脾气也这般讨人喜欢,她真是越看越喜欢啊。
    “你看看,你这都选了什么样的媳妇啊?真是造孽啊。”文老太君轻叹一声,垂头丧气地道,也懒得再站起来找火绯月理论了,火绯月那气死人不偿命的本事她算是领教了,她还真是有点怕了,她怕自己一个不小心一口气上不来的话,就要红白喜事一起办了。
    如果文老太君知道此刻文夫人心中所想,那一定会气得直接爬进棺材里算了,像文夫人这样的婆婆,普天之下确实难得见上一个,面对这样的媳妇,正常的婆婆不气死已经算是厉害的了,她倒好,居然越看越喜欢,真是奇葩中的奇葩。
    文老爷深吸一口气,努力将自己的情绪调整好,这才虎眸微扬着对火绯月道:“公主殿下,所谓不知者不罪,既然你事先并不知道这只公鸡代表的是你的夫婿文天佑,那杀了也就杀了吧,鸡死不能复生,在这大喜的日子里,咱们也不纠结这些不愉快的事情了,为父这就命管家再去准备一只雄鸡便是……”
    对方毕竟是公主,为了两国邦交,就算他心中有再大的火气也得忍着,更何况,公主也已经给了他们文家一个台阶下了,那他也只好顺着台阶往下走了,总不能真的将公主浸猪笼吧。
    “且慢!”面对文老爷的妥协,火绯月却毫不领情,她冷冷地打断文老爷的话,扬眸问道,“文老爷,你们瞭月国的律法,似乎没有这一条吧?你今日用公鸡代替令郎与本公主拜堂,不知道用的是哪朝哪代的律法?”
    “这……”对于这类律法,文老爷并没有深入研究过,他一时之间说不上来,更何况他们瞭月国成立的年代并不久,并没有什么哪朝哪代之说。
    文老太君见自己的儿子答不上话来了,终于忍不住站了起来,冷哼一声道:“这公鸡代替新郎与新娘拜堂,是自古便有的规矩,任何朝代任何国家的律法之中应该都有这么一条。”
    “应该?”火绯月轻哼一声道,“文老太君,你可曾研读过律法?”
    文老太君闻言一愣,事实上,她还真没研读过什么律法,她一个妇道人家,没事研读什么律法啊,相夫教子便足够她打发时间的了,只是如今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被后辈质疑,她的面子多多少少有点挂不住。
    见文老太君脸色难看地望着她,火绯月唇角微勾,从纳戒中取出一本书,一看封面,众人全都惊呆了,那居然是他们瞭月国的律法。
    文夫人看得眼睛都发直了,她的媳妇,居然随身带着瞭月国的律法,简直就是女中豪杰啊,巾帼不让须眉,她越来越喜欢自己的这位新媳妇了,就算不要儿子,她也不能不要这么好的媳妇。
    火绯月将律法轻轻一挥,唇角微扬地轻声笑道:“根据瞭月国的律法记载,男子外出三年以上,或者男子染有重疾,方可用公鸡代替该名男子拜堂,文老爷,文老太君,文天佑如今就在这京城之中,何来外出三年之说?而且据闻他也没有染上什么重疾才对,所以,文家,是没有那个资格用公鸡来代替他的。”
    火绯月此言一出,所有人皆目露震撼,他们没有想到,一个女子,居然将律法研究得那么透彻,有些正在考取司法类官职的学子更是一脸的激动,纷纷从自己的纳戒中取出随身携带的律法书,一查之下,发现火绯月说得分毫不差,瞭月国的百姓们,对火绯月的崇拜与钦佩更深了。
    这么美丽高贵聪慧优雅的女子,若是文相执意不想娶的话,那他们就算卯足了劲也要迎娶进门啊。瞭月国的未婚男子一个个皆摩拳擦掌,恨不得今天的新郎是自己。
    当一本厚厚的律法书递到文老爷的手中时,他翻开一看,发现火绯月说得句句在理,他轻叹一声,将律法书合上,转身坐回到自己的主位上,虎眸望向火绯月道:“公主殿下,想必你也已经听说了,天佑他……不懂事,咱们一时半会儿也拉不回他,如果不用公鸡替代天佑拜堂的话,那……”
    “既然如此,那就不必拜堂了,我从千里之外的北岳国赶来,一路颠簸,累了,不知道我的房间在哪里?你们派个人带我回房休息便可。”火绯月淡淡地道,一点都没有因为新郎的缺席而难过质问,仿佛就跟在自家后院散步似的,神情自若。
    文老爷见状松了一口气,之前见火绯月满脸怒容地将那只公鸡给杀了,他还以为火绯月接下去会大哭大闹地要求他们将文天佑给拖回家,此时见火绯月居然毫不在意文天佑的事情,也算是通情达理了,这件事情确实是他们文家理亏在先,若是对方抓住这件事情不放一定要追究到底的话,他们也是无话可说的。
    “既然公主殿下累了,那自然是休息最为重要了,其他的事,等改天再议吧。”文老爷一脸赞成地点点头,然后转身唤来一个伶俐清爽的丫鬟,让她带着火绯月先回新房。
    火绯月轻轻地点了点头,一个优雅的转身,在夏新荷的搀扶下,款款地朝着新房方向走去。
    众人一脸痴迷地望着火绯月离去的背影,心中暗道:那个林玉诗与寂香公主比起来,那简直就是云泥之别啊,根本没法子比,也不知道文相看上了林玉诗什么地方,难道是床上功夫么?真是令人匪夷所思啊。
    其实,众人是误会了文天佑了,事实上,文天佑虽然沉迷于林玉诗,却并未与林玉诗有过什么肌肤之亲,这话说出去也许没人相信,但这件事情确实是千真万确的。之所以会发生如此诡异的事情,男女双方都有原因。
    林玉诗,外表长得柔柔弱弱清纯可人,但事实上,她就是个**荡妇,与她上过床的男人不计其数,但她每次跟男人上床,都会易容一番,所以,与她上过床的男人,并不知道自己身下的女人就是那个以清纯玉女闻名瞭月国的林玉诗。
    如此**至极人尽可夫的女人,却一直强忍着心中的熊熊欲火,与文天佑保持着该有的距离,原因很简单,一方面是因为她走的是清纯路线,既然要假装清纯可爱,那自然不可以随随便便就跟目标人物上床的,否则让人家怎么想呢?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她深谙男人的心里,所谓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男人,她林玉诗多了去了,少一个人上床根本不会影响她的生活,她必须与文天佑保持距离,在他的面前装玉女,那样,她才能牢牢抓住文天佑的心,如果在还没有嫁入丞相府当上女主人之前就与文天佑上床的话,那要不了多久,文天佑便会厌弃了她,到时候她想嫁入丞相府的宏伟目标可就要搁浅了。
    林玉诗每天装着圣姑玉女,文天佑自然是不知道的,在文天佑的心目中,林玉诗她就是个圣姑,就是个玉女,如此纯洁无暇的女子,怎可轻易亵渎呢?林玉诗越是与他保持距离,他就越是觉得林玉诗高贵,所以当周围的人都反对他与林玉诗在一起的时候,他就越觉得周围的人都是蠢蛋,就他是个聪明人,明白人。在他看来,如果林玉诗真的像大伙说的那么恶心假仙的话,怎么会一直洁身自爱,守身如玉呢?这说不通啊!
    虽然林玉诗和文天佑彼此之间的目的不一样,但是,却彼此保持着距离,所谓发乎情止乎礼,众人猜测的什么因为床上功夫很好,那还真的是冤枉了林玉诗了,这林玉诗的床上功夫确实一流,但那并不是她得以拴住文天佑的原因,其实最好的床上功夫,便是舍弃床上功夫,这就好比是武术的最高境界一样,无招胜有招!
    当火绯月一身清绝地转身离去的时候,众人爆发出阵阵议论声,毋庸置疑,火绯月杀鸡事件将会随着众人的添油加醋被传得沸沸扬扬,就算文家有心想要遮掩,也根本无法遮掩。这么具有八卦价值的话题,老百姓是最感兴趣的了,在场亲眼见到这一幕的宾客们,甚至产生了与有荣焉的感觉,仿佛自己也跟着走上了高贵霸气的皇族之路。
    火绯月在夏新荷的搀扶下,一步一步走进新房。
    新房布置得高贵大气,红艳艳的充满了喜气,桌子上摆放着不少的美食,还有一壶合卺酒,火绯月打发其他人退下后,独自一人享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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