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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天子一朝凰-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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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天子一朝凰
作者:鹿家少爷
文案
七位帝王,七个女人,是得天下流芳万世,还是携红颜共度一生?多少人在皇位之争中沦陷,又有多少人在情的泥淖中湮没?
一朝天子一朝凰,君王之爱,谱得几段离合悲欢。
一面是九五之尊的帝王,一面是赫赫有名的大唐画圣,他这个人,全天下除了和尚,好似没人不倾心爱慕。可他唯独,爱上一个撒娇胡闹的小姑娘。
她嘟嘴:“这么多姑娘都认识你,你是不是很出名?”
他邪笑:“也不是很出名,就是……生的好看了些。”
她生气:“现在不光姑娘喜欢你,连男人都来跟我抢了!”
他哭笑不得:“竟胡说八道。”
小说类别:古典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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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道听风月
天佑四年,樱花四月,由唐皇李祚与皇后墨氏共同编纂的《后唐书》终于落成。传说这本书记载了后唐近百年的历史,从敬宗李湛到昭宗李晔,共七位皇帝的帝王生涯。
史官们欢喜鼓舞,全册十二卷十六万字的《后唐书》称得上是大唐史学界开天辟地的大事。欢喜中的人们怎么也没有想到,书中落下最后一个句号之时,大唐帝国的统治竟也画上了句号。
大唐亡的惨烈又平静,有关当日的情景,众说纷纭,倒有比较一致的说法。
说那一日皇帝正在梅园著书,其他部分都已完成,只剩下最后一个题词。梅园中红梅盛绽,冷香萦绕,他撑着头苦苦思索,余光看见皇后提着一壶酒分开纷繁花枝走来。
“我亲手酿的梅花酿哦。”皇后一副洋洋得意的表情,石榴罗裙上俏皮地点了几朵白梅,有着十八岁少女特有的清纯美好。
皇帝撑着头看她的模样,眉眼里含着笑:“书既成,夫人便为朕作个题词罢。”
帝后瞥了竹简一眼,想也没想便张口道:“青釉薄酒,对梅花酿,深情未枉,三世珍藏。”
“你这哪里是在为史书题词?”皇帝抬头看了她一眼,话里调笑,笔尖已蘸了墨,十六个遒劲有力的大字跃然纸上。
然而他在梅园之中优雅提笔将“藏”字最后一个点顿在纸上时,长安城外叛军的兵马已停在百丈城墙之下。
皇帝没有丝毫反抗,那一夜的大明宫宁静如常。守城将帅派遣斥候将急报送到皇帝手中时,皇帝只是泰然接过竹筒,不温不痒地说了声:“知道了,退下吧。”就好像急报中写的不是叛军铁蹄即将踏破长安城门,而是一只蚊子要飞过城门。
第二天破晓,守城将士全部阵亡,叛军攻入长安,直逼大明宫。
叛军将领率三千轻骑五万步兵将大明宫围得水泄不通,正打算一鼓作气杀入正阳门时却忍不住愣了:宫门竟是洞开。
整座大明宫空空荡荡,只有冷梅香萦绕。帝王孤身一人站在含元殿前百步汉白玉台阶之上,一手提着剑,一手举着传国玉玺,白衣翻动,远远仰视,高大身影凛然如一尊白玉石雕。
随叛军杀入大明宫的将士回忆说,那一日,皇帝亲手将传国玉玺砸得米分碎,一贯以擅长作画闻名天下的他,手中的剑却快似暗夜闪电,三百轻骑冲上石阶将他团团围住,他的剑法快的让叛军难以近身,整整三百人不肖须臾就命丧他剑下。叛军之中竟一时间无人敢上前,皇帝一人对阵五万大军,足足僵持到日上三竿。
但他终究只是一个人,如何敌得过千军万马,叛军将领一声令下,五万步兵就算杀不死皇帝,尸体也能把皇帝压死。这一声军令,已是历史的结局。
曜日当空,照耀着金碧辉煌的大明宫中尸殍遍野。墨发飞扬,金剑落地,皇帝倒在一片模糊血色中,血将月白长袍染得绯红,宛如盛开一树红梅。
他们虽然身为叛军,但无不感佩于皇帝的担当与决绝。他们心知肚明,皇帝即位四年宵衣旰食,勤政爱民,是当之无愧的贤明君王。只可惜大唐积弱多年,已不是他一人能挽大厦之将倾。
大明宫中人去楼空,是皇帝在最后那一夜将人们遣散。即便是到最后,自己无力回天,也不愿殃及无辜,他深知叛军入宫必定酿成一番屠戮,能够免了无辜之人死于刀下,这大概是他能做的最后一件事。江山是他的,这时候,只需要他一个人站出来承担便足够。
他亲手砸碎玉玺,不想将属于李唐的荣耀毁在别人手里,他宁愿亲手毁掉,因为这是一个国的尊严,一个帝王的尊严。
玉玺碎则国碎,社稷死则君王死。
大唐一眨眼就没了,大火连烧三天三夜,将大明宫中能烧的不能烧的统统烧成了灰烬,那册刚刚编纂的《后唐书》也没能幸免。
后来不知从哪里流出传言,说那书中洋洋洒洒数十万言的恢弘历史,竟起始于敬宗年间的一桩风月。
风月说,敬宗李湛有一个同岁的姐姐,大唐长公主,唤作清源。李湛的父皇在位时,他与二弟李涵为争东宫之位而兄弟阋墙。这李涵是清源的同胞弟弟,清源借长公主之势帮助李涵夺取太子位是最自然而然的事,然而相反的,清源却是一手将李湛推上了皇位。世人多揣测其中原因,大抵为的是个情字。
风月说,李湛一生未娶,常伴身侧的女眷只有长姐清源。李湛在位三年,两人的惺惺相惜所有王公大臣都看在眼里,却不知是当局者迷,还是两人故意装作看不到对方的情义,直到两人故去,这层窗户纸,谁都没有捅破。
风月还说,李湛没有子嗣,皇位迟早要传给二弟李涵,但李涵并不想等,一杯毒酒鸩杀了自己的皇兄,传言并没有明说李湛死时是如何场面,但有一句话,是他在喝下那杯毒酒时说给李涵的,“清源不善饮酒,若你还为她留了一杯,朕愿代她饮了。”之后如何不得而知,只知当夜清源的寝居燃起大火,当李涵赶到时,清源早已葬身火海。
清李之间这份姻缘还未真正开始便已结束,但自李湛和清源双双离世后,有比较八卦又恰巧擅长占卜的道士为他二人占了一卦,惊异地发现两人的姻缘线依然没有断。
然而一切都只是传说,至于这段风月究竟是个什么样子,恐怕只有他二人自己知道。每一个皇族都渴望自己的王朝能够永远处于最繁盛的时期,作为皇族的一员,我在五岁的时候也曾向师父提出过这样的疑问:为什么唐王朝不可以永远繁荣下去呢?师父钦佩我小小年纪心怀社稷,但又觉得这个近乎哲学的问题太过高深,以我五岁的智商还不能够完全解读,于是苦思冥想半晌,得了一个精妙的比喻。他说:“就好比再倾城绝世的女子也无法将自己的容貌停留在最美的年华。该逝去的,终将会逝去。”师父名为恭怀,是大唐首屈一指的水墨才子,听母妃说父皇邀他在我满周岁的生日宴上作一幅舞袖飞天图祝寿,我竟抓着他的墨笔不放手,父皇觉得我兴许与水墨有缘,遂将恭师父留在宫中当我的老师。我攥着小拳头撑腮琢磨了整整三个时辰,自认为体悟到大智慧,蹦蹦跳跳跑去长生殿找父皇。父皇从龙床的围帐后爬出来,衣衫半解,围帐里露出一个赤裸女人,她越过父皇的龙袍瞪了我一眼,扫兴地嗤了一声。侍立床头的老太监几步走过来系他的纽扣。我完全不知道自己搅了父皇的美事,还自以为马上就能大显身手,于是迫不及待地趴到父皇膝头炫耀:“师父说父皇的妻妾们纵然美貌如花,总有一天会变成老太婆,大唐纵使曾经风光无限,早晚有一天也会完蛋。”说完就站好了等着他的奖励。父皇听完愣了愣,笑着揉揉我的头发,朝老太监摆手吩咐了句:“将恭怀流放凤翔罢。”可怜我当时并不知道流放是什么意思,以为父皇是奖赏师父公费旅游,送他上车时还拽着他的裤脚死缠烂磨地央求他多带一些凤翔特产。马车向着西方那个名叫凤翔的陌生城池缓缓驶去时,我望着马车的背影,不知那一次竟是诀别。虽然多年后发生的一切全基于师父的再造之恩,我却再也没能见他一面。世人说,碌碌无为者无治国之能,是庸君;荒淫误国者无治国之心,是昏君。而我父皇既没有治国的本事,也没有治国的心思,就是当之无愧的昏庸君主。在他治下,整个大唐称得上欣欣向荣的只有后宫。父皇殡天那日,八十里长安城哭声一片,险些酿成百年不遇的水涝大灾。我还纳闷百姓与父皇非亲非故,怎么会哭的比死了亲爹还伤心欲绝,后来才知道他们是因为太过激动:这昏庸的老皇帝可算玩完了。
父皇驾崩后,太子柩前即位,就是我同岁的弟弟唐敬宗,李湛。
☆、第二章 竹马青梅
李湛登基那一年,我十六岁,躲地远远地偷偷看浩浩荡荡的队伍从东宫蜿蜒而来,如同一条巨龙。李湛走在最前面,身着玄色裘冕,头戴黄金冕旒,沿着精心雕琢着螭头和莲花的龙尾道一步步缓缓而上,冕旒上的垂珠在他眼前随着步调左右摇摆。
群臣簇拥之下,他拿捏着恰到好处的速度踱上龙阶,端端正正高坐于龙椅中央。一时间含元殿内乐鼓齐鸣,庄严宏壮,殿外随即响起阵阵霹雳鞭声。
在百官叩首朝贺之时,我看到他紧锁着眉仰起头望向殿外。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到他眼中的整座长安城,整个大唐。望着一望无际连绵群山的模糊轮廓,红日升起在山之彼端,天空朝霞迤逦万丈,我想,从这一刻起,这就是他的长安,这就是他的江山。
李湛擅画,虽然我自小师从大唐的水墨才子,算是得了他的真传,但在李湛面前泼墨作画就绝对是在自取其辱。所以多年来每当他提笔作画,我就会老老实实在一旁看着,顶多等他画完之后题个词,但基本上只要有我题词的画,好端端一幅水墨就会被张牙舞爪的书法毁容。
自李湛登基称帝后便很少再有大把的时间用来画画儿,而是改成了在公文上画圈儿。
我闲的没事干,就把之前十几年他画的画全部搜罗来,仔细装裱后让婢女阿央挂在我的寝居臻园阁。
我原本打算搜罗几张,既做装饰,又能在看不见他的时候睹物思人,但没想到李湛的画竟这么多,光我随便搜罗到的就有上千幅,丁零当啷挂的满墙都是。知道的知道我是拿来睹物思人,不知道的还以为李湛虐待姐姐,逼得我不得不卖画为生。不过话说回来,除了阿央,还真没有人知道我搜罗这些个画是用来睹物思人的。
阿央说我喜欢李湛喜欢的毫无道理,因为我讲不出为什么会喜欢他。可是讲不出道理并不代表没有道理。就像你看到一株奇异的花树,你叫不出名字,但它真真实实存在。
我对阿央解释说,当你一旦爱上一个人,爱上他铺开画纸时袖口轻轻扫过洁白的细绢,爱上他手指灵活的翻动,笔下悄然盛开世间万物,爱上他仔细盯着你的题词,笑着叹气说:“好端端一幅画,又被你这几个字毁了……”你就会想要守护这个人,想要一辈子安静的看着他画下去。
阿央觉得我这个理由实在太牵强。我不服气,问:“那你觉得我是为什么喜欢他?”
阿央把最后一幅画挂上去,拍了拍手,语气坚定道:“因为陛下长得好看。”
我竟一时无言以对。
阿央是我的贴身婢女,父皇在位时来到我宫里。听她说她家祖姓为晁,是当地的大户,是家中落了难才沦落进宫。我唤她阿央,她却不叫晁央,而是叫晁凰。我想她一个婢女如何当得起这个“凰”字,恰逢她入宫时我正在亭中给一对鸳鸯喂食,便随了鸳鸯的鸯字,唤一声阿央。
世人无长情,亦无专情,说通俗点就是正常的人一辈子会爱上很多人,那些一辈子只爱一个人的都不正常,当然那些一辈子一个人也不爱的都出了家,就不能计算在内了。这个道理是父皇教导我的。当然他并不是亲口告诫我,完全是我从他那三百多房妻妾里自己总结出来的。
但我和父皇有不一样的观点。于我而言,感情是棵万年青,只为一个人四季常绿,不管他知道还是不知道,甚至不管他活着还是死去。我秉持这样的信仰喜欢李湛,一直喜欢到十八岁。
十八岁这年的盛夏,大明宫迎来了李湛即位两年来最大的一件事:回纥王夙沙穆入朝觐见。
李湛即位两年,朝中并未像想象中发生翻天覆地的新变化。很多人觉得他无作为,虽然称不上昏聩无能,但也称不上是个好皇帝。这样说的人就有些太强人所难了,拉住一辆滚下山的马车往往比驾着马车上山要难得多,李湛从父皇手中接过这么一个烂摊子,短短两年能遏制住形势进一步下滑已经实属不易。
大唐自安史之乱后早已变成一只纸老虎,空有繁华假象,实际危机四伏。最大的危机来自于西方,戈壁上的游牧民族,回纥。
李湛登基之后一直派使节前往协商,直到第三年,终于促成这一次回纥王与大唐签署一纸契约书。
而要说这件事,还要从我那“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的老祖宗李隆基说起。唐史记载,当年玄宗专宠杨妃,点燃了安史之乱的导火索,皇族被迫迁往蜀中,杨妃路中命丧马嵬坡。这大概就是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当时玄宗沉浸在失去爱妃的痛苦之中不能自已,朝政已全权落在了儿子肃宗皇帝手中。肃宗想出来一个对付安禄山史思明的好法子,那就是——联合外族。虽然堂堂皇帝勾结外族来平叛自己的民族,听起来有点荒唐,但在当时却收到了非常理想的效果。
不出几个月,在回纥的大力协助下,史朝义于温泉栅兵败自杀,安史之乱宣告终结,皇族终于重返长安。但朝廷为搬回纥这个最强大的草原部落作救兵,付出的代价也是极大的,那就是回纥可以任意进出我大唐边境,且欠下了回纥一个天文数字的债。“克城之日,土地、士庶归唐,金帛、子女皆归回纥。”
从那之后,边境骚乱不断,朝廷也不得不抽干了国库分期还债。而直接的受害者,就是大唐的百姓。当时为了还债,朝廷几乎把百姓榨干,弄得民不聊生,易子而食。
湛儿如今促成这项新的协议,以雁门关为界,两国互不相扰,西方边境至少几十年不会再有边境之争。他用短短两年实现了几代帝王终其一生也没实现的愿望,我想,他将来一定会成长为一个万人拥戴的帝王。
☆、第三章 远方来客
放下手中墨笔,我端详了面前这幅水墨良久,终于心满意足地点点头,一边揉着酸痛的肩膀一边得意地喊:
“终于画好了,阿央你看,这一次可还拿得出手?”
听到我唤她,阿央急忙放下手中的活,手往裙子上蹭了蹭就跑过来。我仔细观察她的表情,捕捉每一寸细微的变化,用她看到我的作品时的一系列表情变化来判断这幅画是否成功。
我这么做也实属被逼无奈,就像皇帝每天看到的各地呈上来的奏章都是天下太平风调雨顺,实际上已经东边旱灾南边水灾西边蝗灾北边瘟疫饿殍遍野了。作为贵族阶层,实在很难听到人们的真实心声。
阿央的规律是,首先疑惑地瞪大眼睛揣测我画的是个什么东西,然后在心底偷偷鄙视我画的实在不怎么样,然后脸上装出一副看到传世佳作的兴奋表情说:“这幅画好有意思!”
这就足够证明了师父当年对我作出“没有绘画天赋”的评价是多么有先见之明,因为如果真的是一幅传世佳作,人们一定会惊叹的称赞“好有意境”,而绝不是“好有意思”。一字之差,天壤之别。
果然阿央一见,神情一如既往的由疑惑变为鄙视又变为惊讶,张口道:“好有意思的两只野鸭子啊!”
我歪着嘴尴尬的干笑了两声,心想这不是鸭子,是鹧鸪鸟啊……
我拄着脑袋揉太阳穴,半个月前我就开始练习,想画一幅鹧鸪双飞图赶在七夕节送给湛儿,可今日已经是七夕,我还是没能画出满意的鹧鸪来。心里一阵不知所措的郁闷,搓了搓脸想让自己精神一下,结果手上的墨涂了满脸。
阿央咯咯笑了两声,问:“公主是想把这幅画送给陛下?”
我望向她,非常难过的点点头。
“没关系,就算公主今天画好了,皇上恐怕也没时间看呢。”
我疑惑:“为什么?”
阿央走得近些,递过一张红色的请帖,笑着说:“今晚是一年一度的七夕家宴啊。前些日子来访的回纥王明天要返程了,陛下要趁着家宴的机会为他们送行。公主难道忘了么?”
我点头承认:“忘了。”
抬头看向窗外的天,一卷残阳和漫天紫罗衫似得晚霞,都在七月的和风里发出暖洋洋的色调。天色不早了,看样子家宴马上就要开始了。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裙子,满身都是墨水,于是尖叫着去更衣梳妆。
七夕家宴是一年中最盛大的家庭聚会之一,当年父皇还在的时候,不管女儿儿子嫁到了哪里都要召回来一聚。前两年一个妹妹嫁到了粤地,偷偷跟我抱怨说她每年三月份就要准备出发,十月份才能回去,一耽误就是半年,连孩子都没办法好好生一个。对此我深表同情,然后坚定了我将来就算不能嫁给湛儿,也一定不能到山旮旯里去和亲。
黯淡的天幕下,鹊桥宫灯火璀璨,烛台用的是西域贡奉的象牙,杯盏用的是岭南开采的彩玉。鹊桥宫前的许愿池有千盏莲花灯,浩淼灯火宛如深夜星空,中央建起一座舞台,用拱桥与岸上的鹊桥宫遥相辉映。
湛儿尚未纳妃立后,所以身为长公主的我得以和皇太后分坐在湛儿左右。
举杯把盏,宴席之上说的尽是些冠冕堂皇的客套话。舞榭中的舞姬都是万里挑一的美人们,跳着缠绵悱恻的舞蹈,宴席上也尽是值万钱的玉盘珍羞,但皇族常年奢靡成风,那些整天泡在温柔乡里醉生梦死的公子哥已经对这些丝毫提不起兴趣,倒是对上座的异族可汗感到非常新鲜。
这个夙沙穆看起来已经是叔叔辈的人物,一身异族服饰衬得身体格外粗壮,即使是在如此隆重的场合下也丝毫不在意规矩,大口喝酒大块吃肉,举手投足皆透着蛮夷之风。湛儿一身明黄朝服端坐在正位上,执筷的姿势和执笔时一样优雅,余光瞥见回纥王时,脸上露出不易察觉的鄙夷神色。
不过我觉得还好。小时候常听恭怀师父叹息说自己向来崇拜走豪放路线的国画大师,但最终还是走了时下比较流行的工笔细腻画风。想来,穆大叔大概走的应该就是豪放路线。
“当年穆宗皇帝在世时,曾与我兄弟相称,”借着酒劲,穆大叔开始侃侃而谈:“我与他相约,两族代代和亲,世世交好,却不曾料想竟这么快他就不在了!”
“不止可汗与父皇情如兄弟,我大唐与贵部子民皆为兄弟。”湛儿轻轻一笑,举起酒杯朝他作了一揖:“这杯酒,我敬可汗与父皇的兄弟情,也敬大唐与回纥的兄弟情。父皇虽已仙逝,但两国情谊不衰。”
“是啊,这杯酒要喝,一定要喝!”穆大叔端起大碗咕咚咕咚几口下肚。
满座皆举杯同庆,齐声祝颂两国万世交好。
夙沙可汗酒喝得快,抹了把嘴笑道:“既然你我兄弟,我倒有个小小的请求。雁门关前连绵戈壁于汉人无用,不如陛下借给我的族人放养马匹?”
满座顿时鸦雀无声,只有琴师手中的瑶琴,还在配合着舞女的舞步奏出咿咿呀呀的调子。在两国签订协议时就一直对雁门关一带争论不休,最终借着我大唐国威让回纥做出了让步,没想到回纥王依旧不死心,还在觊觎这片土地。
湛儿一杯酒刚刚喝到一半,听闻此言,举着酒杯的手在空中顿了顿,宽大的袖口遮挡着他的脸颊,看不出是什么神情,待将酒杯轻轻放下时,他的唇角又恢复了一弯庄严的微笑。
“可汗所言,我也正有此意。正巧贵部塔歌尔地区土壤肥沃,不借给我大唐子民耕种作物实属可惜,不如雁门关归你,你把塔歌尔划给我大唐可好?”一席话从头到尾,脸上始终挂着高贵的微笑。
谁也不傻,都知道雁门关是大唐最西边的边塞,而塔歌尔却是他回纥的王都,两者孰轻孰重自不必多言。穆大叔猛地抓自己胸前的裘衣,像是气的不能言语,而湛儿却始终望着他吟吟笑着。
半晌,穆大叔吐出一口气叹道:“阿郎何时变得如此心机,前几年见你,还爬到我膝头喊我叔父呢!”
湛儿轻笑。“叔父您忘了,您现在该敬称阿郎为‘陛下’了。”他端起方才那杯喝到一半的酒,独自饮尽了。
穆大叔却无心再饮酒,整张脸都被羞红了。
☆、第四章 毁尽花容
我始终在一旁默默仰望着湛儿,两年来一直都是这样默默的仰视,看着他举手投足里的冷厉与高贵。
人们丢了东西,尤其是很重要的东西时,理所当然第一反应就是要将东西找回来。穆大叔也不例外。方才他刚刚在湛儿面前丢了脸,还是在这么重要的场合下,全大唐皇族一起见证了他的丢脸,于是接下来他非常急切地想要找回他的脸。
一轮敬酒方毕,许愿池中央的舞跳到高氵朝,舞姬在台子上急速转着圈,裙摆在空中荡开,就像一朵朵盛开在璀璨烟火中的红莲。满座皆是叫好声,却突然听得穆大叔猛地把喝酒的大碗摔到桌子上,鄙夷地冷哼一声:“中原人原来只会些软塌塌的花架子,我大漠上的儿女们才是真正的舞者!”
这一席话未落,一只红影嗖的一声从他身侧越过酒席,随着她一个前翻稳稳落地,有清脆的铃铛声响泠泠传来。满座朝着铃响方向一望,竟是个红衣的小女孩,手腕系着银色铃铛,随着身姿摇摆而发出悦耳铃音,但细听却是一种神秘而熟悉的空寂之感。
她单手抚胸,向湛儿行回纥礼。
夙沙王如获至宝般大笑起来。“陛下可还记得在下的幼女,夙沙炎。”
湛儿稍稍前倾了身子看过去,像是在努力回忆。这时我才想起,前些年的确曾有一队蛮族车马进京觐见,那时从马背上翻身跃下一位红衣少女,只是七八岁模样。当时因我也只是个十几岁的小孩,父皇并不允许我过去捣乱,所以也只是远远的望了一眼。但随着她翻身下马而传来的那声清悦而悠长的铃响,却似乎有着某种夺人心智的神秘力量,叫人听一次就牢牢记住。
夙沙可汗挥着大手称赞道:“炎炎今年虽然只有十一岁,但却继承了我族里巫老的招魂秘术,而且,她年纪虽小,但她使的刀,连大漠里最勇猛的武士也要避让三分!”
想来这个夙沙炎是个急性子,又是不等她爹把话说完,几步快走,双脚猛地发力,我还没看清她到底在空中翻了几个跟头,就只见她已稳稳在许愿池的舞榭中央落了地,吓得还在转圈的舞女们一个踉跄险些跌进水里。
“请陛下欣赏我回纥的舞蹈吧!”回纥王大笑。
舞榭传来飘渺铃音,就像茫茫大漠里的驼铃,似有黄沙吞噬一切的死亡,又似顽强行走在荒漠里的生机。红袖蹁跹裙裾摆,竟没想到蛮族也有如此阴柔的舞蹈。正在感慨之余,忽有一弯闪亮随着她手腕转动从腰间划出,再一看,炎炎手中已凭空多出一把短弯刀。因距离太远,我只能看出刀面反射的亮光,但可以猜想上面镌刻着繁复的蛮族图腾。
舞袖的曼妙间,有刀光寒寒,这是介于“舞”与“武”之间的游离境界,这样袅娜的舞姿放到战场上,就会立刻转化为一场刚毅决绝的杀伐。
湛儿幼时学过几招剑法,看得出此女刀法的精妙,从来很少夸赞人的他也忍不住称赞:“八十一路青偃刀竟然使得如此出神入化,炎公主果然好刀法!”
听到湛儿如此称赞,夙沙大叔笑得合不拢嘴,为终于挽回些面子而长长松了口气。这气正松到一半,下座却有个响亮的声音响起——“天下可不止她炎公主一个人会使刀!”
湛儿微微挑起眉毛,知道这是一向顽皮好斗的五弟李瀍。
“阿瀍,胡闹。”湛儿朝着下边已经站起来的李瀍低斥道:“坐下。”
我望着阿瀍笑,心想他自小习武,却屡屡遭到湛儿反对,看到一个和自己年龄相仿的小姑娘却能得到湛儿的褒扬,心里一定不服气。
反观湛儿,他的神情就不太能让人摸得清。我妄自揣测,觉得他身为大唐的帝王,自然不希望浩浩帝国在任何一个方面输给弱小邻国,从这个角度上讲,他其实很希望有人能站出来挑战那个舞台上独舞的异族女孩,但却又不能爽快地说:“好,你上去把她好好揍一顿。”这样显着我们太小气,对邻国太不友好,何况站出来的是我大唐首屈一指的少年武将,就算胜了,传出去别人也会说我大唐欺负人。
所以左思右量,我觉得我终于能帮上他点什么了。这样一想,我觉得很开心。
“我大唐军人的刀,只用在战场上。”我起身对着湛儿笑了笑,又转向阿瀍,笑问:“是不是,阿瀍?”
“清源?”湛儿疑声轻呀,显然是惊讶于我跑出来捣乱。
阿瀍极不情愿地跺了跺脚,朝舞榭方向喊:“宴席之上,我不能与你战,他日相逢于战场,我绝不输你!”喊完才觉得舒坦些,一屁股坐回席子上。
我朝湛儿行君臣礼,说:“既然我大唐与回纥交好,总不能让回纥的炎公主一人来助兴,理应我大唐也出一位公主,与炎公主共完一舞,以示我大唐的诚意。”我说完便要起身走向舞榭。
却在刚刚起身就被一双手紧紧扣住,只看那双手,便可知那是我始终藏在心里的那个人。“不可以,你没有看到么,炎炎的刀——”我抬头看向他的眼睛,神色里有微微恼意,低声清清晰晰重复:“反正不可以。”
我却在他些微的恼意里笑开,虽然这种恼意所传达的意思可能是“不可以,万一你输了那多丢人”,而不是“不可以,万一你受伤了那怎么办”,但我还是自作多情的把它理解为了后者。
我说:“陛下,清源这双手握笔不行,握剑还凑合。”
穆大叔觉得这是个天大的煞我大唐威风的好时机,绝不能错过,于是急忙对湛儿施压:“好,好,就让这位姑娘去吧!如此才是我两国真正的睦邻友好!陛下为何不肯!”
湛儿蹙眉,张口想要说什么,却没说出口,而是松开手。
我也就顺势站起,走下宴席。至于为什么是走下去而不是和炎公主一样耍个酷纵身飞下去,主要是怕还没死在炎公主刀下就被摔成终生瘫痪。
我从宫外卫士身上抽了一把剑步进炎炎的刀阵。我懂的几招剑法完全是从湛儿那里照猫画虎学来的,平时吓唬吓唬人还可以,就觉得自己了不得。接了这小女孩几招才发现,再这样下去后果真的不得了。
好在她现在这种以巫族祭典形式为主的舞蹈以舞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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